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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行驶

广州行驶专题栏目,提供与广州行驶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广州行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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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际各个站点间行驶时长多久?

2024-05-15,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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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佛南环、佛莞城际运行试验期间,广东城际初步测算四线贯通运营后,从广州长隆站乘坐“大站快车”出发,到佛山西站、东莞西平西站用时约30分钟,到肇庆鼎湖东站、惠州陈江南站用时约60分钟,广州至佛山、东莞中心30分钟互达,其他城市60分钟互达。

从番禺站搭乘大站停快车,20分钟直达佛山西。返程搭乘站站停普通车,从佛山西站到张槎站约8分钟,从张槎站到顺德北站约8分钟,从顺德北站到北滘西站约6分钟,从北滘西站到陈村站约6分钟,从陈村站到番禺站约6分钟。

图源: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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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禁止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范围的通告(全文)

2023-11-30,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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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人力三轮车道路行驶范围通告

穗府规〔2023〕2号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禁止人力三轮车(市政、环卫等单位作业需要和区人民政府划定的专业批发市场园区范围内运输、配送需要的除外)上道路行驶的范围通告如下:

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以及白云区、黄埔区行政街辖区内。

本通告自2023年6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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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的通告(全文+解读)

2023-01-03,全文共 2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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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通告

穗府规〔202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广州市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的有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含所指路段)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一)市中心区: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珠江至增槎路)、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至西槎路)、西槎路(增槎路至石潭路)、石潭路、大冈街(石沙公路至黄石西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北(黄石东路至同泰路)、同泰路、同和路(同泰路至同宝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至中成路)、中成路、中元路、上元岗东头岗一巷、下元岗东大街、天源路(下元岗东大街至广汕路)、广汕路(天源路至开创大道)、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二)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坎桥。

(三)广州火车南站:石洲中路、石洲东路、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北)、Y886乡道、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南)、韦涌路、大洲路、石洲西路合围的区域。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过境通行的除外。相关时间、区域另行发布。

三、除执行任务的军警用摩托车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火车南站禁止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范围的通告》(穗府规〔2018〕12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政策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的通告》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目的和依据

广州市限制摩托车行驶交通管理措施(简称“限摩”措施)已实施多年,对减少城市交通事故、改善城市交通和治安环境、保障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2017年9月,《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的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已将广州市“限摩”范围纳入法律法规予以明确。我市按照《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的“限摩”范围,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

为落实《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本市禁止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向社会公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广州市“限摩”措施进行归纳整理,并修订形成《关于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的通告》(简称《通告》),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的“限摩”范围向社会公告。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告》除延续《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穗府规〔2016〕10号)中的“限摩”范围外,还将《关于广州火车南站禁止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范围的通告》(穗府规〔2018〕12号)和《关于广州大学城限制部分车辆行驶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5号)涉及的“限摩”范围一并归纳,与《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规定的“限摩”范围保持一致,仅根据道路规划发展实际情况,对部分道路名称进行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以下区域(含所指路段)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1.市中心区: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珠江至增槎路)、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至西槎路)、西槎路(增槎路至石潭路)、石潭路、大冈街(石沙公路至黄石西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北(黄石东路至同泰路)、同泰路、同和路(同泰路至同宝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至中成路)、中成路、中元路、上元岗东头岗一巷、下元岗东大街、天源路(下元岗东大街至广汕路)、广汕路(天源路至开创大道)、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

2.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坎桥。

3.广州火车南站:石洲中路、石洲东路、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北)、Y886乡道、石都北路(Y886乡道以南)、韦涌路、大洲路、石洲西路合围的区域。

(二)全天24小时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特定时间在划定区域过境通行的除外。相关时间、区域另行发布。

三、文件的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此次向社会公告广州市“限摩”范围的文件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火车南站禁止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范围的通告》(穗府规〔2018〕12号)同时废止,我市仍按照《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的“限摩”范围,继续实施限制摩托车行驶措施,请广大摩托车驾驶人,按照《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摩托车出行路线,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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