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1,全文共 497 字
+ 加入清单广州生育津贴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以下统称参保人)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2.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含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注意: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申报缴纳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2.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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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4-01-19,全文共 309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符合前两项条件的,可先申领失业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广州失业金领取标准
领取月数视参保年限及何时重新就业而定,也并非只能领取一次。
①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②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③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参保职工在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
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有规定时间吗?
2023-12-06,全文共 544 字
+ 加入清单广州单位在职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办理时限:
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各医保分中心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如超时限申请,且涉及疫情原因的,可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原因(例如经办人因疫情隔离等),医保中心核实后酌情予以办理。
生育津贴一般需要多久才到账?
1.如果您查询到穗好办显示进度为“办理中”或“审核中”,说明您的生育津贴正在医保分中心的审核操作中,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请市民耐心等待。
2.如果您查询到穗好办显示为“完成”,说明该笔业务已由医保中心传输至各银行,不代表该笔津贴已拨付!如您是在产假结束后申请,一般会在申请之日起30天内收到整笔生育津贴。如您是在产假期间申请的,产假期间每月都按时足额缴费的,则会在申请之日起30天内收到第一笔生育津贴,以后每月25日前收到当月生育津贴,直至产假结束。请市民耐心等待。
例如周女士产假为1-3月:
周女士5月1日申请生育津贴,5月20日查询显示完成,则5月30日前将收到1-3月全部生育津贴;
如果周女士是2月15日申请的生育津贴,2月20日显示完成,则3月10日前将收到1-2月的生育津贴,3月25日前收到3月的生育津贴。
备注:以上情况均为按时足额缴费的情况,如果涉及欠费补缴的,则以按分中心通知为准。
广州生育津贴申请指南(条件+资料)
2023-11-01,全文共 763 字
+ 加入清单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申领金额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查看详细计发标准
计发方式
1.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以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2.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注意: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发放时间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生育津贴;
2.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办理材料
1.病历资料(住院建议提供医疗机构盖章的出院记录,门诊建议提供清晰的门诊病历。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流产,申请生育津贴的,应提供含医疗机构休假意见的病历资料);
2.《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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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全文共 1075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职工,在产假(含计生手术休假)与申领待遇期间正常登记参保并缴费的,次月可发放生育津贴:
(1)参保缴费≥12个月;
(2)分娩/实施计生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
2、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申办生育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注:
1、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确定,也就是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未登记参保的,无法确定其用人单位平均工资,也就无法发放生育津贴。
2、因生育与医保合并,生育的待遇判断与医保一致,为当月缴费次月享受待遇,在参保人生育或计生当月已登记参保的前提下,产假期间,上月缴费,当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举个例子:
参保人王女士8月分娩,产假为8-10月,如7-9月正常登记参保缴费的,则8-10月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如7月没有登记参保缴费,则8月无津贴,9月不登记参保缴费,则10月无津贴,8月不登记参保缴费,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津贴。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管理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五点:“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收取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就医待遇…”的要求,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期间,生育津贴暂不拨付,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的,视同正常缴费,广州市医保中心将按规定进行拨付。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12号)第十三条之规定。
顺产:98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增加15天;
难产: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7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45天;
放置功能节育器:3天;
取出功能节育器: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30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14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10天;
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注: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流程(附入口)
2023-11-01,全文共 1047 字
+ 加入清单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界面显示仅供参考,请以实际系统显示为准)
第一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第二步:“切换区域与部门”选择“广州市-市医保局”。
第四步:点击进去后,选择“在线办理”(如您对办理条件与所需资料等存疑的,也可先点击“一般情形”,查询后再办理)。
第五步:登录进行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办理界面:选择您需提交的分中心(建议选择单位所在区分中心,您确认提交后,相关业务将由该分中心跟进)。“经办人信息”填写经办人员资料,如为参保人本人办理的,填写参保人本人信息;“申请主体信息”填写参保人信息。
第六步:完成信息自检后,按要求填写表单。
第七步:填写完表单,上传相关资料。
上传资料中,《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请按样表规范填写;病历资料住院业务,请选择盖有医疗机构业务章的出院小结上传;病历资料门诊业务,请选择可清晰表明参保人待遇的门诊病历上传(例:可以先上传手术当次门诊记录,如医保分中心不能核定参保人享受哪种待遇,医保分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您告知下一步如何操作)。
第八步:完成资料上传即可,广州市生育津贴支付业务实行全市通办,所有医保分心中执行统一经办标准,选择任一分中心均不影响业务办理,也不需要到现场递送相关材料,直接确认提交就可以了。如有问题,您所选择的医保分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与您联系。请您截屏保存该页面,或保留申办流水号(或受理编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第九步:如受理失败,您会收到提示短信,请留意。
通过穗好办APP办理
第一步:打开穗好办APP,并搜索“医保专题”:(只能本人实名认证办理,暂无法人办理途径)。
第二步:医保专题内,在办事服务中选择“生育津贴支付”,并按提示进行下一步。
第三步:根据提示,一步步操作。
第四步:出现“办理成功”界面。
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与回执打印。
办理完成后,可通过穗好办app,按如下方式进行查询:
第一步:下载穗好办并实名认证,进去主界面后在搜索栏搜索“医保专题”。
第二步:医保专题进入后,点击业务进度查询。
第三步:输入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受理号等信息后按提交。
第四步:查询办理进度与打印回执。
现场办理:
请选择网上办理。少数特殊情况,无法网上办理的可按规定预约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各分中心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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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州生育津贴怎么计算?附办理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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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广州生育津贴计算
参保人的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备注:生育津贴发放假期天数仅作为用人单位或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女职工应休假天数与产假工资等,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
例:吴女士2020年6月顺产一胎,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98天,吴女士所在单位2019年每月有10位职工参保,每位职工每月申报工资为6000元,则吴女士所在单位可领取到的生育津贴为:(6000*10*12)/(10*12*30)*98=19600元。
二、办理条件
参保人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例:王女士2022年6月1日分娩,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用人单位可在参保人生育次日起的3年内(即2022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2日期间)申请生育津贴。
所需材料
1.病历资料(住院建议提供医疗机构盖章的出院记录,门诊建议提供清晰的门诊病历);
注意:
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流产,申请生育津贴的,应提供含医疗机构休假意见的病历资料。
2.《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下载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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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是怎样的?
2022-09-27,全文共 509 字
+ 加入清单广州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2.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假期天数
1.生育假期
①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②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2.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①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注意: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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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高温补贴申领指南(发放标准+时间+条件)
2024-05-14,全文共 624 字
+ 加入清单高温作业: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高温作业。
按月发放为300元/月,按天折算为13.8元/天。
发放时间:
每年6-10月,共计5个月
发放人群:
1、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劳动者;
2、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
因此,在每年的6-10月间,只有属于上述两类人群的“高温作业者”才能领取高温津贴,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取的。
发放途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工资清单中列明,一旦发生争议,将有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同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均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天数核算:
为避免用人单位随意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人社厅、卫生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2〕117号),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1、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2、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3、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常见问答:
>>>广州高温补贴申请常见问答
2024广州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4-05-10,全文共 17384 字
+ 加入清单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一般情况下申领失业保险金,视为同步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先办理失业登记。
申请材料:
一般情形通用材料: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告知承诺书》(本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通过网办渠道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及确认承诺书;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需现场填报并确认申请表和承诺书);
2.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
特殊情形另需提供材料:
1.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应提交个人档案原件。
2.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退役军人,应提供人事档案或退役证明,包括。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申领人员,还应提供失业登记材料以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相关材料。
失业人员选择在本省户籍所在地申领待遇的,还应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在最后失业单位参保缴费小于等于6个月的,需一并提供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薪金发放流水及会计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相关有效材料。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后前往广州市各区街(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广州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各街镇办事地点、办公时间、对外咨询电话仅供参考,如有变更,请于各街镇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更新截止至2024年3月22日
所属区 | 服务点名称(区/街道) | 地址 | 办公时间 | 对外咨询电话 |
越秀区 | 洪桥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小北路洪桥街27号二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171193 |
北京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惠福东路472-48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1058871 | |
六榕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六榕路109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360192 | |
流花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一街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6234730 | |
光塔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光塔路2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040072 | |
人民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大新路25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1092895 | |
东山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寺右北街26号之一二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7386772 | |
农林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农林街执信南路64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7879604 | |
梅花村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梅花路2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8627714 | |
黄花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水荫路35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7616323 | |
华乐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2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489468 | |
建设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建设中马路11号-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766393 | |
大塘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中山四路秉正街17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370535 | |
大东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东川路东仁新街8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882820 | |
珠光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珠光路54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186951 | |
白云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东华南路166-168号四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877872 | |
登峰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麓景东路55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3494191 | |
矿泉街政务服务中心 | 越秀区沙涌南洪荫围13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6376551 | |
海珠区 | 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江南西路青柳大街44号(其他业务) 海珠区聚龙新街2号之一(失业退休,失业抚恤金业务)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059041 |
海珠区凤阳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泰沙路203号之5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9617793 | |
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64号之一2楼(燕岗地铁站B出口)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34175352 | |
海珠区昌岗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37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66218840 | |
海珠区沙园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沙园大街26号二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379417 | |
海珠区龙凤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工业大道北凤凰新村凤凰三街66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128939 | |
海珠区南华西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同福西路兆龙里1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34378346 | |
海珠区素社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前进路基立北街1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238149 | |
海珠区海幢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同福东路598号同福睿府二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66360808 | |
海珠区滨江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富基南一街12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144783 | |
海珠区新港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新港西路38号之二(江南新苑旁)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34297927 | |
海珠区赤岗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客村立交旁财智大厦2楼(广州大道南44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121427 | |
海珠区瑞宝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盈丰路168号二楼(263总站旁)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051843 | |
海珠区江海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聚德路80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4161426 | |
海珠区官洲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北山大街1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34086822 | |
海珠区南洲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南洲路331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34353662 | |
海珠区琶洲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大街1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9238381 | |
海珠区华洲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华洲路88号之二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89886710 | |
荔湾区 | 金花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西华路金花直街7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075168 |
西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西湾路151号之二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26282193 | |
南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南岸路92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618192 | |
逢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宝华路存善北街7号后座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726069 | |
多宝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多宝路12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655474 | |
龙津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龙津东路欧家园56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925251 | |
昌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恩宁路逢庆首约33号之二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957080 | |
岭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杉木栏路99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859031 | |
华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十八甫北路曹基直街81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295487 | |
沙面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沙面大街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215412 | |
站前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后座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6433431 | |
彩虹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西华路冼家庄17号101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021690 | |
桥中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红楼路8号荔湾东海岸创意产业园3栋1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750824 | |
石围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芳村大道西83号二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555107 | |
花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芳村大道18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891414 | |
茶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茶滘路96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570619 | |
冲口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芳村大道东88号三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580016 | |
白鹤洞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培真路二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650109 | |
东漖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东漖南路123号4楼(医保分局电梯直上4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501677 | |
东沙街道综合障服务中心 | 玉兰路3-5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494627 | |
中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渔尾西路8号珠江钢琴创梦园4栋1001室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500450 | |
海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 龙溪中路10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1409061 | |
天河区 | 沙东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大道北范屋路145号富力大厦首层沙东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639119 |
长兴街政务服务中心 | 长兴路289号长兴街道办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7236195 | |
林和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林和西路101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7260488 | |
沙河街社区服务中心 | 沙河大街8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7235453 | |
车陂街政务服务中心 | 东圃大马路16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22130806 | |
冼村街政务服务中心 | 天河区平云路16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8339035 | |
珠吉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天河区珠村东环路9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2366629 | |
元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 天河区元岗路600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7097278 | |
五山街政务服务中心 | 天河区岳洲路39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8632841 | |
黄村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荔苑路5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312921 | |
前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盛荟横街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2370932 | |
棠下街政务服务中心 | 天河区华景北路27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554097 | |
天园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天河区东方三路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8526593 | |
凤凰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天河区华美路8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065765 | |
兴华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天河区银燕路166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226560 | |
员村政务服务中心 | 员村新街十号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5528277 | |
天河南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 体育西横街193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7343616 | |
新塘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天河区合景路141号-147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357233 | |
猎德街政务服务中心 | 海明路2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8332321 | |
石牌街政务服务中心 | 石牌东路127号一楼大堂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507586 | |
龙口中路152号天逸大厦3楼 | 38733210 | |||
龙洞街社区服务中心 | 天河区龙洞北路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035058 | |
白云区 | 三元里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559122 |
松洲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同康路323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1995417 | |
景泰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云苑三街31号一楼大厅8号窗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630692 | |
黄石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黄石东路88号白云汇集团办公室大楼后座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6402710 | |
同德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富康路怡康南街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280371 | |
棠景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907号棠景街政务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6452680 | |
新市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区新达路89号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1232427 | |
云城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道萧岗村明珠路归南1号1层(名汇广场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1210771 | |
同和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大道北2077号同和街道政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7356087 | |
京溪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天裕街5号一楼(京溪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7267699 | |
永平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百顺南路1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6133725 | |
均禾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新石路99号均禾街道办事处政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075763 | |
嘉禾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二路63号嘉禾街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政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1310069 | |
鹤龙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鹤泰路6号鹤龙街道办事处一楼10号窗口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176435 | |
石井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兆丰路140号(石井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406286 | |
石门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一横路12号石门街政务服务中心5、6号窗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6166659 | |
白云湖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石夏路288号(白云湖党群政务中心2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89676524 | |
金沙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横沙复建19号首层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1019637 | |
人和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6号(政务中心9号窗口)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6031812 | |
江高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金沙北路3号金沙行政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6082993 | |
太和镇综合保障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太和镇政府里面)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1232364 | |
钟落潭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福龙路92号(镇政府大楼旁边)钟落潭镇政务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7055223、37055221 | |
大源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大源街大源北路46号之一栋3单元大源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7379910 | |
龙归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龙瑞街13.14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 31214861 | |
黄埔区 | 大沙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大沙地东297号大院一楼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381812 |
红山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文船路208号三楼办证大厅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396973 | |
黄埔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港湾路362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276692、82272859 | |
鱼珠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益庭阁二楼201室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272892 | |
萝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萝岗公路街118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084422 | |
南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佳兆业城市广场盛凯二街27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231371 | |
穗东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B栋一楼穗东街政务服务大厅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066595 | |
长洲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长洲金洲南路1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1800554 | |
夏港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志诚大道303号西座一楼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9858845 | |
永和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永和街新业路15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2164672、32169479 | |
联和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联和街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一楼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61899321、61899324 | |
云埔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开创大道140号云埔街党群服务中心(原东区文体中心)1楼大厅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1801461、82016599 | |
文冲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文冲街道祥东环街20号瑞东花园J1-J2栋1楼(瑞东花园北门)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2383183 | |
九佛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凤凰五路40号1楼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61096984 | |
龙湖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龙湖街城南邻里中心C1栋一楼龙湖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87491621 | |
长岭街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水西路185号三楼长岭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1605093 | |
新龙镇政务服务中心 | 黄埔区广汕八路333号 |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31605142 | |
花都区 | 花都区新华街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组) | 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南路1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窗口7、窗口8)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86836451 |
花都区花城街政务中心 | 花都区花城街葱兰街5号花城街政务中心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36884800 | |
花都区秀全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 | 花都区秀全街学府路11号之37-39号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36966790 | |
花都区新雅街政务服务中心 | 花都区新雅街万和北路九号之二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26263751 | |
花都区花东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花都区花东镇南溪村南合新庄一巷5号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86762379 | |
花都区花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 花都区花山镇热橙大街11号之二十六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37727439 | |
花都区赤坭政务服务中心 | 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17号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37723892 | |
花都区炭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花都区花都大道93-10炭步镇党群服务中心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86733668转806 | |
花都区梯面镇党群服务中心 | 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58号1楼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86851598 | |
花都区狮岭镇党群服务中心 | 花都区阳光南路6号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公休 | 020-37732319/86939054 | |
番禺区 | 番禺区市桥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4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876331 |
番禺区东环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东星路10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4811531 | |
番禺区沙头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877354 | |
番禺区桥南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西路逸祥大街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4617558 | |
番禺区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大巷涌路143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877354 | |
番禺区石碁镇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岐山南路4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4851146 | |
番禺区大龙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55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9269121 | |
番禺区石楼镇政务服务中心 | 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2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869997、84869996 | |
番禺区钟村街便民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灵北路27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9290666 | |
番禺区南村镇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4820330 | |
番禺区大石街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植村村敏昌路96号政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785013 | |
番禺区洛浦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环岛南路312号洛浦街道办事处一楼101室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582733 | |
番禺区石壁街政务服务中心 | 番禺区石壁街钟韦路73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9906673 | |
番禺区化龙镇政务服务中心 | 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20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751443 | |
番禺区新造镇政务服务中心 | 番禺区新造镇新广路新丽园一街115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4726238 | |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学城分中心 | 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29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9339902 | |
南沙区 | 黄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14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71717 |
万顷沙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康华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劳动保障窗口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523067 | |
横沥镇政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中环路政务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68046 | |
大岗镇党群服务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20号政务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91263 | |
东涌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政务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13385 | |
榄核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瑞海路8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28286 | |
南沙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金隆路41号3栋103—111铺(香江国际科创中心)办事大厅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83398 | |
珠江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嘉顺一街101-104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525708 | |
龙穴街社区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龙穴路1-5号(龙穴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84940322 | |
港湾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中交蓝色海湾一街4号103-105室(即南沙客运港C出口)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39396938 | |
从化区 | 街口街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一巷3栋首层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930178 |
城郊街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北路6-8号(旧旺城西居委)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912288、87900300 | |
江埔街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16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997912 | |
太平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太平镇党群服务中心一巷一幢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816026 | |
温泉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温泉镇景泉大道10号(温泉镇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838123 | |
良口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良口镇大街96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852809 | |
吕田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吕田镇中新北路68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87858758 | |
鳌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从化区鳌头镇新政路40号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020-62161191 | |
增城区 | 增城区南部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宁西街(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9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2163303 |
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621660 | |
新塘镇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新塘镇新塘大道中12号D栋一楼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776663、020-82773337 | |
中新镇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中新镇侨建御溪谷御宾街2号2楼之一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2955686 | |
仙村镇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213号花源二街4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6920824 | |
石滩镇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石滩镇东西大道中鲍思高(石滩体育馆)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2178046 | |
增江街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3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738968 | |
朱村街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朱村街学前路2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856696 | |
荔湖街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5号一楼大厅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26256696 | |
小楼镇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小楼镇小楼大道南18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848319 | |
宁西街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宁西街太新路92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32198022 | |
永宁街综合服务中心 | 增城区永宁街荔香街38号党群服务中心C区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973086 | |
正果镇党群服务中心 | 增城区正果镇正南路16巷9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810988 | |
派潭镇政务服务中心 | 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31号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 020-82823236 |
线上办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后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等平台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1.粤省事小程序:办事--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登录官网(https://ggfw.hrss.gd.gov.cn)--社会保障--搜索“失业保险金”
3.广东人社APP:首页--失业金待遇申领
发放标准:
例如:张三在广州市参加了6年失业保险,符合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享受期限计算为前4年可享受4个月待遇,超出4年部分可享受4个月待遇,享受期限一共为8个月。
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90%。
注:
1.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广州市失业保险金由1890元/月同步调整为2070元/月。
2.失业保险待遇除失业保险金外,会有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待遇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不超过6个月。
3.“粤省事一社保失业-失业业保障个人待遇明细查询 (失业保险)可以查询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4.对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失业人员按照规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如果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未满,会自动续发。不包含求职补贴,需要进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核对。
办理时限:
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办理拨付手续。
失业保险金自受理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当月起计发,并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日前(含15日,节假日顺延)统一发放。
失业人员可通过网上查询方式查询办理结果,详情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查询,查询方法:登录--查询打印--信息查询--失业定期待遇查询。
停发待遇情形: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包括被用人单位录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已进行就业登记的;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成为公司股东兼管理人员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已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等;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培训的。
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业务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变更待遇发放账户:
现场办理:
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需变更的银行账户资料,就近前往任一区或镇街社保经办服务窗口修改银行账号。
自助办理:
请登录微信粤省事小程序---选择社保模块--姓名右边--点击个人参保信息--失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银行卡信息变更(失业补助金)/银行卡信息变更(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失业金) --上传银行账户材料。
提示:需要提供广州市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账号。
2024广州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标准
2024-05-08,全文共 314 字
+ 加入清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出资,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目前广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含按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合并计算的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
各统筹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年满65周岁参保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月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计发系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执行。
2024广州生育津贴怎么计算?附计算公式
2024-03-07,全文共 548 字
+ 加入清单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说明:
①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②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根据相关法规,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备注:
1、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2、除上述规定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023广州失业金一次性领取标准一览
2024-01-19,全文共 95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广州失业金一次性领取标准
(一)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2个月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参保每增加12个月,其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相应增加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最多可申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乘以24的乘积;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部分,不计发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举例:在广州,艾AA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的,按照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计算,则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2300*90%=2070元。艾AA参加失业保险3年的,按照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计算,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3*2300*90%=6210元。最多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2300*90%*24=49680元。
(二)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有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该部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照尚未领取期限的月数乘以60%再乘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
(三)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为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人员年龄距离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不满24个月的(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其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但最多不得超过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剩月数(含申领当月和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与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乘积。
例如:失业男性58岁3个月时候核定了24个月失业保险金,距离60周岁有21个月,不满24个月,如选择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则其申领月数只能按照21个月计算。
失业女性48岁6个月时候核定了24个月失业保险金,距离50周岁有18个月,不满24个月,如选择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则其申领月数只能按照18个月计算。
(四)失业人员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得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五)失业人员按本条规定计发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少于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的,可补足相应差额,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90%乘以24的乘积。
2024年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多少?
2024-01-19,全文共 289 字
+ 加入清单从2018年5月1日起,广东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即2024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2300*90%=2070元。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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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1-19,全文共 1129 字
+ 加入清单【领取期限】
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如本人再次就业后符合条件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备注: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领取标准】
广州失业人员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
【申领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金。
【办理流程】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
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广州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广州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办理材料】
(一)通用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2、《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通过网办渠道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无需提交申请表;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可现场填报并确认相关信息)。
(二)特殊情形另需提供材料
1、为保障个人权益,原持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人员需提供《劳动手册》。
2、有视同缴费时间的原干部和固定工,未录入连续工龄的,提供已审核生效的《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
3、退役军人提供《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或者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办理方式】
1.可至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部分区可直接到各街道进行申领。>>具体地点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shtml)
3.广东人社APP
4.粤省事小程序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办理期限】
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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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攻略(时间+条件+标准)
2024-01-11,全文共 1508 字
+ 加入清单2023广州汽车“以旧换新”活动
【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20日(含)至2024年1月31日止
【申请入口】:云闪付App(定位至广州)
【活动内容】:
消费者购买新车注册时间(新车上牌)2023年10月20日(含)至2024年1月31日止,符合增补52款推广目录车型可申请2023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获得行驶证并完成补贴提交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办理。
补贴资金总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最后一名消费者以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如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市商务局将发布公告终止活动。
【申请条件】:
(一)旧车范围
1.2000年以来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新能源车)。
2.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非营运"。
(二)新车范围
1.在广州市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活动车型范围内的新车。
2.2023年10月20日-2024年1月31日期间,使用本人原粤A牌旧车产生的更新指标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号牌种类为小型汽车。
3.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非营运”。
4.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新能源车)。
【补贴标准】:
根据新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含税价)分两档进行补贴:
10万元(含)以上至20万元(含)以内的,每辆补贴5000元;
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的,每辆补贴10000元。
注:补贴资金以“红包”的形式发放至申请人的云闪付账户,红包长期有效。红包金额等同现金金额,红包不能提现、转账和偿还贷款、信用卡等,适合零售、餐饮、出行等相关消费场景的消费支出。
【申请材料】
登陆手机端活动平台专用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
拍照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消费者根据选择补贴类型,拍照上传旧车相关材料:
(1)若补贴类型为旧车转移登记:
①拍照上传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②拍照上传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信息页。
(2)若补贴类型为旧车注销:
①拍照上传旧车《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
拍照上传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信息页。
拍照上传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书》原件信息页。
拍照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拍照上传新车交易凭证。
填写《广州市“以旧换新”购买新车补助申请表》中的信息(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信息包括旧车车牌号、旧车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日期、新车车牌号码等。
确认申请信息后在线提交申请。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否则不予受理。购车价格(含税)和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且发票时间须在“补贴活动期间”内。
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可登陆平台查看补贴审核和发放进度。
【温馨提醒】
办结拆解、注销、转移、迁出等相关业务日期、成功取得更新指标的日期、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活动期间”。
消费者提交“以旧换新”购买新车补贴申请、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及上传相关资料均须在2024年1月31日(含)前完成,逾期不予以受理。
有关事宜可咨询您买车时的经销商或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020-37637949。
【活动咨询客服热线】:95534 (24小时)
【补贴审核客服热线】:020-87562039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近日可登录云闪付App(定位至广州),通过首页活动入口或搜索“广州购车补贴”小程序进行补贴申请,经补贴发放方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以“现金红包”的形式发放至个人消费者云闪付账号。
广州生孩子时买社保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2023-12-06,全文共 946 字
+ 加入清单广州生孩子时买社保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不可以,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六条:职工在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参保地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后参保的,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拨付账户如何确定?
(1)产假期间未变更单位的,可申请拨付至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时所在的用人单位指定账户,包括用人单位账户、法人代表账户或参保职工本人账户等。
(2)产假期间变更单位的,应明确1个拨付单位账户,并提供产假期间全部缴费单位同意支付到指定账户的书面材料(可在《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个人意见”栏加具同意意见,并盖章)。
(3)申请生育津贴前,因用人单位已注销,无法提供用人单位账户与公章的,可在取得参保职工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单位法人代表账户或参保职工的本人账户。
(4)用人单位正常缴费,申请生育津贴后,因用人单位需注销或关停等原因,导致拨付账户将发生变更的,建议在确保生育津贴已发放完成,并通过转账等方式发放职工后,再注销拨付账户。
例如,参保人王女士,所在用人单位广州市A公司,1月生育,应发1-4月生育津贴,期间正常缴费,5月申请生育津贴,拨付到A公司对公账户,账号123456xxx。6月A公司申请破产,则A公司应在生育津贴全部拨付后,再注销123456xxxx账户,以确保生育津贴顺利拨付。
如生育津贴拨付中账户出现注销等情况,导致不能拨付的,则A公司可在拨付失败后,法人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说明情况,拨付参保人本人账户。
注:生育津贴享受待遇条件是正常登记参保并缴费,《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四条“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直接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指单位被注销或关闭,且未支付职工产假工资的,职工可本人申请拨付生育津贴至本人账户。用人单位主动注销或破产,未按规定缴交医保费的,相关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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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完孩子后买社保能领生育津贴吗?
2023-12-06,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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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六条:职工在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参保地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后参保的,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受理号怎么查?为什么提交生育津贴申请是会显示“资料还在审核,不可重复提交。”
1.如果经办人在提交生育津贴申请时,忘了截屏保留界面显示的生育津贴受理编号,不用着急,新版穗好办app查询生育津贴回执或进度已不再需要提供受理编号。
2.部分经办人在提交生育津贴申请时,系统会提示“资料还在审核,不可重复提交。”说明该参保人的生育津贴业务之前已完成提交,各医保分中心正在加紧处理中,请稍等处理结果。各分中心作出审核结果后,该参保人才可再次提交生育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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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网上申请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2023-12-06,全文共 319 字
+ 加入清单广州网上办理生育津贴材料
1.病历资料
住院建议提供医疗机构盖章的出院记录,门诊建议提供清晰的门诊病历。怀孕未满4个月引产、流产,申请生育津贴的,应提供含医疗机构休假意见的病历资料。
2.《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办理条件
参保人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例:王女士2022年6月1日分娩,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用人单位可在参保人生育次日起的3年内(即2022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2日期间)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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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津贴多久能打到卡内?
2023-12-06,全文共 394 字
+ 加入清单广州生育津贴到账时间
1.如果您查询到穗好办显示进度为“办理中”或“审核中”,说明您的生育津贴正在医保分中心的审核操作中,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请耐心等待;
2.如果您查询到穗好办显示为“完成”,说明该笔业务已由医保中心传输至各银行,不代表该笔津贴已拨付。
①如您是在产假结束后申请,一般会在申请之日起30天内收到整笔生育津贴;
②如您是在产假期间申请的,一般会在申请之日起30天内收到第一笔生育津贴,以后每月25日后收到当月生育津贴,直至产假结束。
案例
周女士产假为1-3月:
1.周女士5月1日申请生育津贴,5月20日查询显示完成,则5月30日前将收到1-3月全部生育津贴;
2.如果周女士是2月15日申请的生育津贴,2月20日显示完成,则3月10日前将收到1-2月的生育津贴,3月25日后收到3月的生育津贴。
注意:以上情况均为按时足额缴费的情况,如果涉及欠费补缴的,则以按分中心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