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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毕业生

长沙毕业生专题栏目,提供与长沙毕业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长沙毕业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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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小微企业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2023-06-02,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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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报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和条件

1、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

3、与之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标准为:

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之和,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补贴期限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时限从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至毕业时间满2年为止。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要求填报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3、所招用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及毕业证;

注: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对填报录入平台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交虚假错误信息导致的后果由填报单位全部承担。申报流程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申报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须通过省平台向社会保险费缴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补贴。

咨询电话

其他事项

《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1月1日以后联系社会保险缴费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通省平台权限申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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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24国家能源集团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条件+报名+岗位)

2024-04-15,全文共 1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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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公告: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工作已启动,欢迎各位高校毕业生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国家能源集团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成立的中央骨干能源企业,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的试点企业,2023年世界500强排名第76位。集团拥有煤炭、电力、运输、化工等全产业链业务,在煤炭安全绿色智能、煤电清洁高效稳定、运输物流协同一体、现代煤化工高端多元低碳、新能源多元创新规模化发展等领域取得全球领先业绩。拥有中国神华、国电电力、龙源电力、长源电力等8家A股上市公司,1000余家生产单位,12家科研院所,20家科技企业,产业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回国(境)后初次就业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资格的国(境)外院校留学生;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

2.毕业时间: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留学生应当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学生毕业时间应当为2022年1月1日以后。

3.年龄要求:本科生一般应当在199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当在199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当在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面向国家能源集团所属74家子分公司的生产、科研、管理岗位,涉及化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采矿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计划招录近3300人。

职位查询入口:校园招聘 (chnenergy.com.cn)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4月12日—4月30日(上午12:00截止报名)

(二)全国统考:5月1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应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1.查询职位。登陆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网站(http://zhaopin.chnenergy.com.cn)校园招聘栏“统招”入口查询岗位信息。

2.注册简历。实名注册,并填写个人简历。

3.应聘职位。每名毕业生仅可以应聘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如需更换岗位,须取消前次应聘,再发送新的求职申请。

(二)全国统考:

1.笔试。统一线下笔试(博士研究生免笔试)。根据报名时个人选择“期望考试城市”就近安排考点,请在报名时务必选择期望考试城市,海外考生可以参加线上笔试。

2.面试。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协议: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人员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入职。

(五)入职报到:报到时应当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简历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毕业生应聘资格。

2.国家能源集团不组织应聘前培训活动,也不以任何形式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培训等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在浏览网页时,推荐您使用Chrome浏览器。技术支持热线电话:010-57339428,010-5759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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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2-06-13,全文共 6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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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 1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高校毕业生来长留长计划”

(一)走出去系列活动“引才”。

结合长沙22条产业链优势﹐积极与各大著名高校建立人才招聘引进、长期合作机制,常态化组织到全国重点高校开展巡回推介。持续深化“全国高校学子长沙体验交流活动”,建立与全国“双一流”高校长效的人才合作机制。对有组织来长实习实训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生活补贴。对来长求职的青年人才,提供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和就业指导、政策解读、社会融入等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吸引青年人才“来长”。

放宽落户政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长就业人员可即时申报落户。落户并在长工作,35周岁(含)以下毕业2年内的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2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长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对在长高校院所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四青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留长”。

鼓励职业院校与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共建二级学院或专业学科,订单式联合培养人才。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留长”就业,对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内留长就业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按照500元/人标准分别给予输送院校和企业奖励。鼓励在长高校引导毕业生“留长”就业,根据本地生源录取率、录取数和毕业生留长率、留长数增幅,最高给予每年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管委会)

二、拓宽就业渠道,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发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各级各部门搭建平台提供供需对接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可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符合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500万元,按规定享受更大力度的贴息资金支持。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依相关政策享受税收减免。落实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扩大就业岗位供给。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针对重点项目、国有企业等人才需求,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优质岗位。通过政府牵头筹集、人力资源机构市场化服务等形式,重点摸排全市范围内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大型企业的岗位。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资等部门分别牵头征集一批重点项目、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国有企业(含在长省属及中央直属企业)及其他龙头企业优质岗位,全年筹集各类企业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其中,市、区属国有企业提供不少于3000个(其中市属不少于2000个,区属不少于1000个),并按不低于50%比例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鼓励支持灵活就业。

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高校毕业生依托所在乡镇(街道)、村(居)联合工会、产业工会或行业工会参加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在长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身份证直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一)大力开发基层岗位。

结合教育医疗、社区服务、农业技术、社会救济、法律援助等领域服务需要,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空间。教育、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充分挖掘本系统基层岗位需求,做好岗位的归集,全市统筹安排不少于2000个城乡基层岗位。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深化落实基层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稳定公共部门岗位。

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总体稳定,全市统筹归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应拿出一定比例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合理安排公共部门招录(聘)和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组织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定向培养等基层就业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

(一)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

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高校和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必修课,大学生可根据学校规定的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重点推广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免费参加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支持高校等创业载体的建设。

支持高校建设运营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并按政策对创业载体给予奖补。支持高校类创业载体免费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场地和孵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对在校生在孵项目进行租金和水电费的减免。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鼓励其他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自主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数,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符合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自主创业和合伙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100 万元,按规定享受更大力度的贴息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按规定申请3000元到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第一年800元/月、第二年600元/月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每年评选不超过100个青年人才创业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依相关政策享受税收减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一)推进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自当年9月至次年7月毕业的在校学生)、毕业年度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优势新兴产业大型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开展一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紧缺急需的相关技能培训,并按政策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根据产业发展、行业特色和青年意愿,新认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就业见习单位。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从各见习单位中募集就业见习岗位,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及时掌握见习单位类型、见习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多渠道汇总发布见习岗位清单,开展就业见习进园区、进社区、进市场,并在各类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推出见习岗位。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积极鼓励创建就业实习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优化就业创业服务

(一)丰富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

落实“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要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五进五促”专项活动。结合“24365校园网络招聘”“高校毕业生三个百场”“千校万岗”、高校毕业生留湘来湘等系列活动,在长株潭人力资源网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区,实现高校毕业生可一键查看“就业地鼓励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落实取消高校毕业生重复体检要求,体检结果6个月有效期内可以互认。落实档案免费托管政策,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等费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优化初次就业手续,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对非公有制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由所在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高校加大服务频次,安排专人开展对接服务,确保疫情期间“就业服务不断线”。教育部门要健全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方便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鼓励受疫情影响地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精准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困难毕业生。

做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帮扶,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311”就业服务范围。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发放1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个收罚教育局、市期记录报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整合高校毕业生服务资源。

在“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长株潭人力资源网( www.cztrlzy.cn)设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栏,实现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服务机构清单、企业岗位等“一键式”推送,高校毕业生登记求职、补助补贴等就业创业服务“一键式”办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开展平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高校毕业生如遇就业歧视、违规收取押金等侵权行为,可向长沙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承担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实落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应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财政部门应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确保支付到位。其他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负责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持续做好“互联网+”“创青春”“中国创翼”等创新创业大赛活动。选树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典型,对在基层、各类企业等工作岗位中表现突出的高校毕业生,对自主创业成绩突出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宣传推广,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本通知中涉及的市级同类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执行期间国家、省有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

原文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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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2022-06-14,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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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长沙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能够领取相应补贴,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二、申请材料

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材料。

三、申请流程

参加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培训补贴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或个人信用账户。

四、补贴标准

长沙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五、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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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2022-07-07,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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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次性创业补贴该如何申请呢?一起来看看吧!

范围对象

1、补贴对象: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留学归国人员(毕业5年内)

2、补贴条件:

(1)在长沙市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

(2)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2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

(3)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4)申报单位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无违法记录。补贴标准

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5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年度的3月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吸纳2人的按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2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申请一次。申请资料

(1)《长沙市初创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属就业重点群体的佐证材料(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创业培训获得的结业证书。申请流程

(一)公开申报。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时间为每年6—7月

(二)审核汇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的线上审核,并做好实地考察工作。场租补贴时段自申报单位登记注册的当月起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年度补贴核发起止时段、标准及金额;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核定初创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及补贴金额。审核完后于9月15日前通过长沙市创业服务系统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网上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集中复核工作,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财政局可分别开展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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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渠道)

2022-07-29,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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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申请材料

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材料。

三、申请渠道

1、线上入口:长沙政务服务平台

2、线下渠道:长沙市各区人社局

四、申请流程

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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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购房补贴申请指南(高精尖+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

2023-06-27,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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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长沙高校毕业生高精尖人才等可以申请购房补贴,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人才类型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指南
高精尖人才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级产业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高校毕业生博士生35周岁以下,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工作;2022年5月1日(含)后在长首次购房(境外博士无年龄限制)10万元申请指南
硕士生3万元申请指南
在编博士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10万元申请指南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017年6月21日(含)后,长沙市范围内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
2、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3万元申请指南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2017年6月21日(含)后,长沙市范围内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
2、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3万元申请指南

温馨提示:

博士、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购房的,新引进的在编博士在批准入编后购房的,新引进高级技师及正高级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购房的,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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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指南(条件+标准+资料)

2022-07-12,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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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5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

注意:

1、合伙创业指高校毕业生以合伙经营的形式创办的小企业或组织,并持《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进行备案。企业法人代表和合伙人应符合以下人员身份条件之一: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已婚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其他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贷款额度

个人自主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数,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

三、贴息标准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的LPR+150BP,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四、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担保方式

贷款申请人可以采取自然人担保、房产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方式。

六、申请资料

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七、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以上申报资料向创业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也可直接向创业地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或市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经办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手续后,符合条件的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八、申请地点

线下地点:创业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创业地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或市级人社部门

线上地点: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

九、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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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2023-03-15,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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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以及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可以申请长沙租房和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

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的下列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博士以及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境外高校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3.编制内新引进博士。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境外高校博士和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

在长工作包括下列四种情况:

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申请人在长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除外);

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外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在长沙市,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境外高校博士10万元/人;

国内普通高校博士3万元/人;

硕士2万元/人;

本科1.2万元/人;

租房和生活补贴从申请当月开始计发,根据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按月据实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为两年。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劳动合同原件;自主创业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登记文件)原件;编制内新引进博士提供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或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通知单原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身份证、户口页原件。申请流程

租房和生活补贴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照下列流程进行申报:

1.申报。申请人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或下载“长沙人才”APP填写申报信息,并将相关资料拍照或扫描上传到申报平台,也可就近到全市各级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各级人才服务窗口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2.审核审定。市、区县(市)、园区人社部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建议补贴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形成拟补贴名单。

3.公示。将拟补贴名单在部门网站等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金统一拨付至个人社保卡账户。其他

该办法所称35周岁(含)以下是指截至35岁生日当天;毕业两年内是指前溯两年内的1月1日后毕业;境外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台港澳高校毕业生参照执行);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市委人才办界定。

该办法中的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与《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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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届长沙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补贴申请材料

2023-08-11,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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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24届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所须材料

提供①和②两项材料:

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

②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家庭关系、家庭贫困的原因。持有残疾证的家庭成员在此证明中非申请人父母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注意!依据系统初步校验比对情况,未校验或校验不通过的还要提供与申请类型对应的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学校初审,学校初审后将证件原件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须完整、清晰,书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系统校验通过的,申请人准备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长沙市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基本材料:2024届长沙毕业生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长沙便民100 (bianmin10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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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届长沙毕业生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2023-08-11,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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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所须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向学校提供如下材料接受初审:

(1)《申请表》,此表为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下载并打印此表,在学生申请栏手工填写家庭困难情况简要说明,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关注 #湘就业微信公众号 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申请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应完整体现银行卡号,并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学籍证明(一般由学校从省平台导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核定并盖章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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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毕业生场地经营租金补贴申请指南(附入口)

2023-04-23,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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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场地经营租金补贴,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

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或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书人员在长沙市(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创办的初创企业。

二、申请条件

(1)在长沙市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

(2)在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3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

(3)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4)申报单位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无违法记录。

三、补贴标准

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

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贴。同一初创企业最多申请两次、累计不超过2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初创企业有多处经营场所的,只能就一处经营场所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四、申请时间

2023年5月31日前

五、申请入口

长沙市创业服务系统

申报对象于5月31日前在长沙市创业服务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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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指南

2023-06-14,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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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可到市、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报名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见习时长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及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材料

1、本人毕业证书或湖南省内申领的《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申请地点

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可通过长沙人社局查询并了解就业见习基地及其见习岗位,直接到见习基地报名或到市或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参加见习供需交流活动。

见习单位及岗位查看:点击进入咨询机构电话

长沙市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84907731

芙蓉区就业服务中心 82838188

天心区就业服务中心 85899265

岳麓区就业服务中心 88999902

开福区就业服务中心 84558655

雨花区就业服务中心 85880232

高新区人社局就业培训处 89755243

长沙县就业服务中心 84079902

望城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88059658

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83672069

宁乡市就业服务中心 889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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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指南

2022-08-16,全文共 3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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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指南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长沙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的2023届毕业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请和拨付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个人申请采取线上自助申报(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学校和人社部门均在“湖南省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管理平台”(http://222.240.173.92:7001/hnpes/,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一)个人申请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19日至9月12日期间进行线上个人申请,并于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向学校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申请步骤

(1)申报人进入“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选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服务经办”栏目——进入“求职创业补贴”模块——选择“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请”;

(2)申报人在阅读完成“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3)认真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点击“提交”;

(4)按“申请表打印下载”生成下载链接,复制申请表下载链接,到PC端浏览器中下载并打印成纸质《湖南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后附样表格式,以下简称《申请表》)。

(5)将《申请表》及其他要求的纸质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初审。毕业生可在““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求职创业补贴网上查询”中查看审核流程。

2、申请材料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应按要求向学校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初审(证件原件由学校审核后退回,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学校需确认与原件一致):

(1)《申请表》。(注:此表需填报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请信息后打印生成,其中学生申请栏需申请人手工填写家庭困难情况,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

(2)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本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4)学籍证明(可由学校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学籍管理部门盖章集中出具)。

(5)提供以下与补贴申报类型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如果人员类别有重叠,请尽量选择证明材料准备相对简便的类别申请)。

第一类:孤儿毕业生

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申请人《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第二类: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须提供低保金发放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原件(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证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的,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②2022年低保金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金发放凭证是指《低保证》上2022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2022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第三类:残疾毕业生

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应处于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

②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可由学校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由学校资助部门盖章集中出具)。

因特殊原因学校资助部门无法出具助学贷款证明的,可由本人提供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并经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第五类:特困人员毕业生

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家庭关系、家庭贫困的原因)。持有残疾证的家庭成员在此证明中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第七类:脱贫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提供原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记录等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扶贫手册持有人,且提供的手册上没有注明与手册持有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②提供盖有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公章的扶贫系统网页截图证明(要求截图全部网页内容,含网址和系统名称)。若此截图中显示查询对象的基本信息(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申请人本人,还需提供查询对象与申请人本人的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除可由学校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后集中出具的证明外,均需由学校审核原件同时交一份复印件。

(二)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

毕业生个人线上申请信息提交后,将上传至省平台学校初审端口,由毕业生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对于毕业生因特殊原因未能进行个人线上申报的,在学校初审时限内,可由学校在省平台学校初审端口,“新增”个人申报和“打印”申请表)。

1.学校初审及公示

各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查验相关原件,确保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检查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整,并根据纸质申请材料在省平台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需将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集中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省平台学校审核端汇总并申报。

2.报送材料

学校在省平台学校审核端完成初审后导出如下报表:

(1)《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由省平台学校审核端导出,打印一式三份,盖学校公章);

(2)《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由省平台学校审核端导出,打印一式三份,盖学校公章);

(3)初审通过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其中《申请表》需经学校审核后在对应栏签署意见,盖院系公章、学校公章,并按花名册名单对应顺序排列,并在申请表右上角标号;学校如无院系,院系意见栏可由学校审核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集中出具的学籍证明一份(由省平台学校审核端导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5)学校初审完成后进行公示的网址和网页截图(打印一份并盖学校公章)。

(三)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学校递交的申请材料后,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平台一般为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也可在覆盖本辖区的其他网站或平面媒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按程序申领补助资金,并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到各学校。

(四)拨付

各学校收到补贴资金后,应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不得截留、抵扣或代缴其他费用。因特殊情况未能拨付到发放对象的补贴资金,应由学校及时告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后予以退回。拨付完毕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的凭证提供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附件:湖南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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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指南(对象+标准+流程)

2023-04-03,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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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具体如下:

申请对象

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到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000元/人次,

“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1300元/人次,

创业模拟实训不超过1300元/人次,

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1300元/人次。

参加流程

1.持本人身份证到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报名;

2.按要求完成课程;

3.参加并通过相应项目的考试、考核;

4.领取人社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定点机构查询:

可以登录微信APP搜索“长沙人社12333”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服务大厅”,进入创业指导-培训机构板块查询。

申报流程:

1.申报

一、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采取“先垫后补”的方式参加创业培训的,证书发放半年内向创业培训办班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

(2)《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缴纳培训费用凭证:定点培训机构开具的收费凭证、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二、培训机构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贫困家庭子女、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代为申请补贴的,证书发放半年内可登录信息管理平台向办班审核机构申请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机构)》;

(2)《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及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

(3)《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2.审核

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创业培训补贴审核。

3.公示

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贴拨付至培训对象本人或培训机构。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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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材料)

2023-03-17,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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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本级和所属的区、县(市)级社会保险机构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一、申请条件

离校毕业2年内未就业,并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长沙市本级和所属区、县(市)级社会保险机构以灵活就业身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经本人申报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长沙就业创业证网上办理指南(入口+材料+流程)

二、补贴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完成相应缴费义务后,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相应费率而计算出金额的40%给予补贴。

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只缴纳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之一的,仅对其缴纳的该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

从灵活就业登记的当月起可以申请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时限从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至毕业时间满2年为止。

四、申请资料

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学历在线验证码(学信网,初次申请时提供);

2、《就业创业证》原件;

3、社保卡原件;

4、《长沙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五、申请流程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足额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后,向居住地的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社保补贴申报资料。

六、申请地点

居住地的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七、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社局84907716

芙蓉区人社局84683531  天心区人社局85899260

岳麓区人社局88999903    开福区人社局84551248

雨花区人社局85880398   高新区人社局88995620

长沙县人社局84079921    望城区人社局88063585

浏阳市人社局83631186    宁乡市人社局8898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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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怎么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17,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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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操作细则

一、登记条件

①对象条件: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长沙高校毕业生

②就业意向:同时在我市有就业意向的

③认定条件:经市委人才办认定后作为青年储备人才。

可按照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落户长沙市。

二、申请入口

“我的长沙”APP(微信扫码下载)

由本人通过“我的长沙”APP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选择“自贸区人才引进”提交户口业务办理申请。

>>>自贸区人才落户线上办理指南

三、落户地址

符合落户条件的迁入人员可选择以下落户地址办理迁入登记。

(一)自有房屋;

(二)单位集体户;

(三)自贸区人才集体户;

(四)长沙市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市、区县(市)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

四、审批流程及时限

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点击查看: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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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2022-06-14,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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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5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可以申请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

(2)人员类别身份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大学生村官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留学回国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4)创业项目计划书和贷款申请书。

(5)合伙创业的提供《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个人信用记录:已婚的贷款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配偶的贷款记录证明,其他贷款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的贷款记录证明。

(7)《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长沙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8)采用抵押方式进行担保的提供用于抵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9)采用抵押方式进行担保的提供房产所有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据材料(复印件)。

(10)采用抵押方式进行担保的提供《资产权属人承诺书》(可在长沙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11)采用保证人担保的提供担保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据材料(复印件)和担保人及其所在单位承诺书(可在长沙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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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校毕业生补贴汇总

2023-06-14,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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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校毕业生补贴汇总

更新时间:2023年6月14日

生活补贴
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技能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指南
就业补贴
实习补贴申请指南
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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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毕业生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2-07-07,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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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长沙市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经营场所租房补贴,具体如下:

一、范围对象

补贴对象为就业重点群体或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书人员在长沙市(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创办的初创企业。

就业重点群体包括以下人员: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留学归国人员(毕业5年内

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近两年由非就业重点群体变更为就业重点群体的、申报经营场所租金使用自有房产创业的,一般不纳入补贴范围。

申请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长沙市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

2、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2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盲人创办的医疗保健性按摩项目可申报);

3、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及以上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4、申报单位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无违法记录。

二、补贴标准

第1年每月800元、第2年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贴。

同一初创企业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2年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三、申请资料

1.长沙市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4.经营场地租赁证明。

四、申报流程

1、公开申报

申报对象于7月31日前在长沙市创业服务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2、审核汇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业申报资料的线上审核,并做好实地考察工作。场租补贴时段自申报单位登记注册的当月起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年度补贴核发起止时段、标准及金额;审核完后于9月15日前通过长沙市创业服务系统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网上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集中复核工作,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财政局可分别开展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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