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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技术

长沙技术专题栏目,提供与长沙技术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长沙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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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湖南钢铁集团技术研究院建设情况

2023-12-22,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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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钢铁集团技术研究院

更新日期:1023年12月22日

项目规划:

建设“技术研究+产业孵化+管理服务”三大功能片区

重点以突破先进金属材料及相关领域前瞻性、基础性、关键共性技术为研究方向,以服务建设全国一流冶金材料基地、推动我省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重要使命,集聚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国际化企业科技创新资源,立足建设开放型的技术研发和科研创新平台,通过技术研发、成果孵化、人才培养等形成企业新核心竞争能力,发展科技创新产业,打造世界一流创新型研究院。

项目计划:

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计划于2025年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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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高新区技术工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资料)

2022-07-01,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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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高新区根据《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和《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实体经济降成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出台了技术工人购房减负政策,每人每年补贴最高5000元。

申请条件

1、在宁乡高新区工业企业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技术工作满6个月(以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为准);

2、取得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工及以上技术工人;

3、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申报期间)在宁乡高新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

4、已享受宁乡高新区拆迁户限价商品房购房优惠的技术工人,不得再申请享受本办法购房贷款利息补贴;

补贴标准

按购房总贷款前三年利息的20%予以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申报资料

1、宁乡高新区技术工人购房补贴申请表(个人);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个人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6、购房贷款合同复印件;

7、12个月内的贷款利息清单原件;

申报和办理时间:

《方案》指出,园区每年5月或11月集中接受申报和办理。

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

2、资格预审;

3、复审;

4、审定公示;

5、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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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5-16,全文共 4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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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关于做好拟聘用教职员工从业查询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4号)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4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共5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和学士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4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4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实操能力测试(9-34号岗位)、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7:00,

报考入口: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xz.gov.cn/)、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xxmzy.org.cn/)“2024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持学校相关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的《报名表》、所读学校教务系统出具的成绩单(9-29、31-34号岗位)、毕业论文复印件(9-29、31-34号岗位)、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补充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彩照(格式为JPG,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以上材料扫描件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xzyrsc01@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学院将组织人员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上传资料不齐全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政治面貌、资格证、奖励证书、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或只参加网上报名、不按要求提交资料参加网上资格初审,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院按有关规定认定。放宽至“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专业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认定。

(5)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的,考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6)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前提交。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学院研究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核减计划。

(2)笔试实行专业教师岗位、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分类考试。笔试试卷根据招考岗位具体分为1-34号专业教师岗位、35-39号管理岗位、40-42号辅导员岗位,具体笔试大纲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日,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具体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人员之间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人员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合格线及以上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如未达1∶3比例的,以笔试成绩合格线及以上参加实际人数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招考岗位实行分类考试,1-8号岗位采取面试(问答加试讲)方式进行;9-34号岗位采取面试(问答加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35-42号岗位采取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100分。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1-8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9-34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5%+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15%;35-42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出现同一岗位拟确定入围下一环节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并列,则进行复试。

(2)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依次按照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排名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考察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考察对象的授权,经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信息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若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及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相关手续。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最低5年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部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743--8730233(谭老师、龚老师)

监督电话:0743--8535338(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说明

(一)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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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快国际人才港建设的若干措施

2022-05-11,全文共 4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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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快国际人才港建设的若干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吸引集聚全球优秀人才,推动"两区"高质量发展,结合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长沙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围绕工程机械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生物技术及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坚持"揭榜荐才、靶向引才、精准引才",坚持示范引领、分层分类、协调发展,从2022年起,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用五年时间,引进100名产业领军人才、1000名紧缺急需和骨干人才、100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培育1000名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人才。

第二章 实施百名产业领军人才计划

第三条 产业领军人才,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对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推动作用或带来重大经济效益,且达到A、B、C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应层次人才。

第四条 产业领军人才在企业全职工作的,给予以下支持:

(一)新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人的奖励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给予最高200平方米/人的全额购房补贴。

(二)产业领军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三)新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入区过渡期(两年)内,可免费入住长沙经开区国际人才公寓或人才公寓,或按最高5000元/月、最长12个月发放租房补贴。

(四)产业领军人才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年满60周岁。入住省内养老机构的,按每位老人1万元/年的标准给予康养补贴,期限五年。

(五)对吸纳产业领军人才配偶就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人的社保补贴。

(六)产业领军人才子女及A、B类人才第三代子女,可在长沙市属中小学、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属于海外人才(指外籍人才和留学归国人才,下同)的,其子女就读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按人才子女学费的50%。给予每位人才最高10万元学费补助。

(七)择优推荐贡献突出的产业领军人才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第五条 产业领军人才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以下支持:

(一)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给予三年累计最高90万元租赁补贴;购置生产经营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购置补贴。

(二)创业项目经评审,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 3: 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三)新创办企业前三年,按当年产生地方贡献区县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年。(四)新创办企业三年内成长壮大为规模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三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五)新创办企业获得"优才贷"等银行贷款的,按贷款利息给予最高30万元/年的补贴,期限三年。

第六条 对新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

(一)全职引进的,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二)柔性引进的,按企业实际支付人才相关报酬的30%(海外人才按50%),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年。

第七条 对为企业全职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的中介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机构不超过100万元/年。

第三章 实施千名紧缺急需和骨干人才计划

第八条 紧缺急需人才,指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企业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达到D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应层次人才;骨干人才,指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企业中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达到E类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应层次人才。

第九条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企业全职工作的,给予以下支持:

(一)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人的奖励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拔付。

(二)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三)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四)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入区过渡期(两年)内,可免费入住长沙经开区国际人才公寓或人才公寓,或按最高3000元/月、最长12个月发放租房补贴。

(五)对吸纳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配偶就业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人、1万元/人的社保补贴。

(六)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属于海外人才的,其子女就读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按人才子女学费的50%,给予每位人才最高10万元学费补助。

第十条 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除享受本措施第五条第(一)(三)(四)款支持外,还给予以下支持:

(一)创业项目经评审,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6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3: 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二)新创办企业获得"优才贷"等银行贷款的,按贷款利息给予最高20万元/年的补贴,期限三年。

第十一条 对新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企业,给予以下支持:

(一)全职引进的。给予企业1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二)柔性引进的,按本措施第六条第(二)款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柔性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引才奖励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年。

第十二条 对为企业全职引进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的中介机构,分别给予5万元/人、2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机构不超过50万元/年。

第四章 实施万名优秀青年人才计划

第十三条 优秀青年人才,指45周岁(含)以下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第十四条 根据《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博士需求目录》新引进的博士,可直接认定为骨干人才,除同等享受本措施第九条第(三)(四)(五)(六)款相应支持外,还给予以下支持:

(一)连续五年按1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共计60万元的生活补贴。

(二)博士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年的科研经费支持,期限两年。每个站(基地)不超过50万元/年。

(四)博士带项目、技术、资金,来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按本措施第十条给予支持。

第十五条 新引进的硕士,给予以下支持:

(—)硕士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属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所高校、"双一流"高校中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硕士带项目、技术、资金,来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三年累计最高60万元的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创业项目经评审,可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第十六条 对来企业实习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最高3000元/人的实习补贴,并可免费入住长沙经开区人才公寓(海外人才入住国际人才驿站)或青年人才驿站,期限最长三个月。对企业新引进毕业两年内且在长落户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每人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期限两年。

第五章 实施万名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人才计划

第十七条 优秀工程师,指获得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工匠人才,指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术工人。

第十八条 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工作满一年后,按照巿级奖励的50%给予最高5000元/人的配套奖励。

第十九条 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的正高级.副高级工程师,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

第二十条 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的紧缺工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工作满一年后,分别给予高级技师10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生活补贴,分两年拨付;按高级技师2000元/人、技师1000元/人、高级工500元/人一次性给予企业引育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年。

第二十一条 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奖励的,授予"星沙工匠"荣誉称号,并按上级奖励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人的配套奖励。

第二十二条 根据《长沙经开区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需求目录》开展培训的技职院校或培训机构,技能人才培训合格后在企业工作满6个月的,给予技职院校或培训机构1000元/人的培训补助,每家院校或机构不超过20万元/年。

第二十三条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措施中的企业指设立登记、税务关系在长沙经开区,正常生产经营且在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第二十五条 长沙市政府办公厅《长沙支持"智能制造"海归小镇建设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22]8号)对新引进的海外人才的支持事项,本措施未涉及的,按(长政办发[2022]8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措施与长沙经开区执行的省、市、区相关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干部人事人才局负责解释,相应实施细则另行制定。联系电话:0731-84878592、0731-8402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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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条件+报名+岗位表)

2024-05-16,全文共 3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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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4公开招聘公告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于1984年由民政部创办,1999年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成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民政部共建、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入选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B档)建设单位、全国首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3个,招聘计划4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2024年5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入口:人才引进-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csmzxy.edu.cn)

应聘人员登录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点击进入“公招报名系统入口”,注册账号,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公招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后导出),须手写签名;

②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研究方向证明等);

⑤近期1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1张;

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⑦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以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方式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专任教师岗位(B1-B14):采取笔试、技能测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技能测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实务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②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B15-B23):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技能测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实务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804768(学校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31-82804947(学校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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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南省生物研究所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第一批)

2023-01-16,全文共 2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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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物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

湖南省生物研究所成立于1985年,由湖南省科技厅、湖南师范大学共同领导,与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行院所结合的体制。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师范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相应报名材料,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月27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两项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50%。

(1)学术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学术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含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结果在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优秀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和工作计划等协商。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监察处)

附件:

1、湖南省生物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第一批)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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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沙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4-01-15,全文共 3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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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8:00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7: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入“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报名入口: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hnrpc.com)

联系方式:0731—2278394922783982(学校人事处)

>>点击下载岗位表

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须手写签名;

点击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5)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1张。

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现场审核”的方式。网上审核结束后,学校在网站公布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以及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现场审核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端口自行查询初审通过情况并打印准考证。

2.复审

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岗位B01-B23

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试讲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2)岗位C01-C03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的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技能测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职业素养、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3)岗位D01-D06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技能测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专业的相关技能和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4)岗位E01-E03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E01-E02岗位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E03岗位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纪律审查业务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心理健康、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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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购房补贴申请指南(高精尖+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

2023-06-27,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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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长沙高校毕业生高精尖人才等可以申请购房补贴,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人才类型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指南
高精尖人才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国际级产业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高校毕业生博士生35周岁以下,2017年6月21日(含)后来长工作;2022年5月1日(含)后在长首次购房(境外博士无年龄限制)10万元申请指南
硕士生3万元申请指南
在编博士2022年5月1日(含)后,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10万元申请指南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017年6月21日(含)后,长沙市范围内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
2、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3万元申请指南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2017年6月21日(含)后,长沙市范围内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
2、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3万元申请指南

温馨提示:

博士、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购房的,新引进的在编博士在批准入编后购房的,新引进高级技师及正高级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购房的,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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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3-06-27,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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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域内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

1、长沙市域内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

2、2017年6月21日(含)后,长沙市范围内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

温馨提示:​博士、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购房的,新引进的在编博士在批准入编后购房的,新引进高级技师及正高级工程师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购房的,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后购房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

申请材料

1、高级技师

(1)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2)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3)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原件。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2、正高级工程师

(1)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2)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3)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申请流程

购房补贴由市住建局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常年受理,按季度集中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

申报对象可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

2、审定

市住建局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补贴对象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3、公示

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款全额拨付至个人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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