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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作

长沙工作专题栏目,提供与长沙工作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长沙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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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双旦铜官窑活动NPC招募工资多少钱?(报名流程+工作内容)

2023-12-15,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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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

工作内容:于活动主要区域与游客进行互动以及参与巡游。

工作时间:

2023年12月16-17日、23-24日、30-31日,2024年1月1日、6-7日。

报名方式:

添加小客服微信号:tongguanyaoguzhen,发送个人身高体重、照片或视频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将进行信息通知。

小客服工作时间:9:00-17:30

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200元/天

报名即有机会变装免费入园超前体验【双旦童梦环游记】

工作福利内容:

定制妆造 花样化身:

戴上可爱圣诞帽 穿上圣诞衣 背上圣诞包 ,给现场萌娃发送暖冬礼物。你也可以选择化作天使少年、圣诞少年,麋鹿精灵、霜雪神女小红帽等多重身份。成为整条街上最靓的仔!

主题活动 免费畅玩:

双旦童梦环游记!免费畅玩!超浪漫16米粉色中式圣诞树,抛开传统的红配绿配色。感受被pink包围的梦幻圣诞!拍照打卡超出片!

绝美古镇 带薪狂欢:

帅哥美女NPC和你做同事,带薪游玩!带薪养眼!带薪“发疯”!快乐工作。

2023长沙铜官窑圣诞节活动门票购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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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024-01-16,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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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完成时间

1

考生报名注册

129-22

2

生源单位审核考生资格

24-8

3

公布招生章程

312日前

4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322-25

5

普通计划考生缴纳考试费

322-25

6

免试生一志愿录取

331

7

免试生第一次征集志愿

428:00-17:00

8

免试生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

410

9

免试生第二次征集志愿

4128:00-17:00

10

免试生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416

11

准考证打印

418-20

12

考试实施

421-22

13

自命题评卷和成绩上报

510日前

14

专升本考试视频监控录像审看并公布违规违纪处理结果

515日前

15

考生成绩公布

517

16

普通计划考生录取

529-31

17

录取数据审核

529-31

18

录取结果查询

64

19

录取结果公示

65-611

>>2024长沙专升本考试报名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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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原文)

2023-03-01,全文共 1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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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

政策发布时间:2018-06-26

为保障刚性购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监管,加快房源入市。全面建立在建楼盘清单,按项目节点加快商品住房入市。在建楼盘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必须在 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捂盘惜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

二、严格落实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住宅用地供应实行商品住宅用地和安居型住宅用地挂钩,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 。安居型住房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采取限房价方式供地。全面清理闲置土地,严厉整治囤地惜建行为,加强对已供土地未开工项目的清查督办,依法依合同强化对闲置土地清理的刚性约束。

三、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资格审查,在我市限购区域(除浏阳市、宁乡市以外的行政区域)购买商品住房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

(二)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三)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四)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五)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

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 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六)在本市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七)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四、加强市外迁入人员户籍管理。严格户口迁入政策和落户条件,实行“一房一户”,租房落户、务工落户、投资兴业落户等须提供就业证明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严把审批关,从严查处户口迁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禁销售炒作,对参加楼盘摇号的人数应进行有效控制,优先限购区域内首套刚需购房者摇号、购房。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任何形式蓄客和收取认筹金,在取得预售许可前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认筹活动。严禁捆绑销售、变相涨价等违规销售行为。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

七、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偷逃税行为。严格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八、对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其购房资格、住房公积金使用可不受上述限制,但须获得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认定。

九、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楼盘销售监管,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本通知自2018年 6月 26日起施行。我市原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原文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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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沙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考试日期)

2024-01-18,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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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试时间表:

注意:

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精算师两次考试科目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其他注意事项: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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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机关食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7-18,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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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机关食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机关食堂工作需求,进一步优化食堂员工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聘用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三、招聘岗位

备注:50周岁以下指1973年6月6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需提供工作简历和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扫描件(收件箱:499512605@qq.com),现场报名需填写报名申请表和提供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原件。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到2023年8月11日(工作日9:00-17:00)。

五、组织面试

资格审查后食堂组织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采取能力式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10分钟,主要考察与聘用本岗位相适应的基本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

1、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地点:天心区机关食堂四楼会议室

3、注意事项: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六、入围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出现自动放弃的,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体检

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相关联系人电话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如应体检的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人员管理

体检合格后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聘用为实习工作人员,工作实习期为1个月,期间食堂将按照工资待遇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工资,期满食堂将根据工作业绩测评情况确定正式聘用人员,与天心区人力集团签订劳务合同后正式上岗,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区纪委将全程予以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联系地址: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食堂四楼

联系人:李长流

联系电话:13637413382

信息来源: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www.tianxin.gov.cn/zwgk8/xxgkml9/rsxx7831/klzp917/202307/t20230712_11162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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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2-06-13,全文共 6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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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 1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高校毕业生来长留长计划”

(一)走出去系列活动“引才”。

结合长沙22条产业链优势﹐积极与各大著名高校建立人才招聘引进、长期合作机制,常态化组织到全国重点高校开展巡回推介。持续深化“全国高校学子长沙体验交流活动”,建立与全国“双一流”高校长效的人才合作机制。对有组织来长实习实训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生活补贴。对来长求职的青年人才,提供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和就业指导、政策解读、社会融入等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二)吸引青年人才“来长”。

放宽落户政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长就业人员可即时申报落户。落户并在长工作,35周岁(含)以下毕业2年内的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2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长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对在长高校院所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四青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留长”。

鼓励职业院校与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共建二级学院或专业学科,订单式联合培养人才。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留长”就业,对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内留长就业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按照500元/人标准分别给予输送院校和企业奖励。鼓励在长高校引导毕业生“留长”就业,根据本地生源录取率、录取数和毕业生留长率、留长数增幅,最高给予每年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管委会)

二、拓宽就业渠道,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发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各级各部门搭建平台提供供需对接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可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符合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500万元,按规定享受更大力度的贴息资金支持。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依相关政策享受税收减免。落实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和申报兜底机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落实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等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扩大就业岗位供给。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针对重点项目、国有企业等人才需求,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优质岗位。通过政府牵头筹集、人力资源机构市场化服务等形式,重点摸排全市范围内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大型企业的岗位。由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资等部门分别牵头征集一批重点项目、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国有企业(含在长省属及中央直属企业)及其他龙头企业优质岗位,全年筹集各类企业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其中,市、区属国有企业提供不少于3000个(其中市属不少于2000个,区属不少于1000个),并按不低于50%比例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鼓励支持灵活就业。

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高校毕业生依托所在乡镇(街道)、村(居)联合工会、产业工会或行业工会参加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在长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身份证直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三、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一)大力开发基层岗位。

结合教育医疗、社区服务、农业技术、社会救济、法律援助等领域服务需要,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空间。教育、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充分挖掘本系统基层岗位需求,做好岗位的归集,全市统筹安排不少于2000个城乡基层岗位。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深化落实基层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稳定公共部门岗位。

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总体稳定,全市统筹归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应拿出一定比例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合理安排公共部门招录(聘)和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组织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定向培养等基层就业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

(一)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

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高校和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必修课,大学生可根据学校规定的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重点推广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免费参加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支持高校等创业载体的建设。

支持高校建设运营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并按政策对创业载体给予奖补。支持高校类创业载体免费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场地和孵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对在校生在孵项目进行租金和水电费的减免。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鼓励其他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自主创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数,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符合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自主创业和合伙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50万元、100 万元,按规定享受更大力度的贴息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按规定申请3000元到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第一年800元/月、第二年600元/月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每年评选不超过100个青年人才创业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依相关政策享受税收减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一)推进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自当年9月至次年7月毕业的在校学生)、毕业年度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优势新兴产业大型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开展一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紧缺急需的相关技能培训,并按政策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根据产业发展、行业特色和青年意愿,新认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就业见习单位。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从各见习单位中募集就业见习岗位,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及时掌握见习单位类型、见习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多渠道汇总发布见习岗位清单,开展就业见习进园区、进社区、进市场,并在各类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推出见习岗位。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积极鼓励创建就业实习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优化就业创业服务

(一)丰富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

落实“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要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五进五促”专项活动。结合“24365校园网络招聘”“高校毕业生三个百场”“千校万岗”、高校毕业生留湘来湘等系列活动,在长株潭人力资源网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区,实现高校毕业生可一键查看“就业地鼓励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落实取消高校毕业生重复体检要求,体检结果6个月有效期内可以互认。落实档案免费托管政策,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等费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优化初次就业手续,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对非公有制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由所在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高校加大服务频次,安排专人开展对接服务,确保疫情期间“就业服务不断线”。教育部门要健全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方便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鼓励受疫情影响地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精准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困难毕业生。

做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帮扶,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311”就业服务范围。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发放1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个收罚教育局、市期记录报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整合高校毕业生服务资源。

在“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长株潭人力资源网( www.cztrlzy.cn)设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栏,实现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服务机构清单、企业岗位等“一键式”推送,高校毕业生登记求职、补助补贴等就业创业服务“一键式”办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开展平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高校毕业生如遇就业歧视、违规收取押金等侵权行为,可向长沙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承担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实落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应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财政部门应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确保支付到位。其他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负责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持续做好“互联网+”“创青春”“中国创翼”等创新创业大赛活动。选树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典型,对在基层、各类企业等工作岗位中表现突出的高校毕业生,对自主创业成绩突出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宣传推广,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本通知中涉及的市级同类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执行期间国家、省有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

原文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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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人在外省工作过最后应该在哪里办退休?

2024-01-19,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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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个省份工作哪里退休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退休经办地的选择原则: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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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长沙天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3-08-23,全文共 4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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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天心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区属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见职位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

6、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签订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均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其中2023届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为不符合条件。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学历层次情形以此类推。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此次招聘岗位共42个。(详见附件1)

说明:

(一)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日期,即2023年9月5日(含)。(30周岁以下指1992年9月5日(含)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均以考生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截止日期计算到2023年9月5日(含),未取得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境)外的本科或以上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按要求具备。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三)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有岗位专业要求均仅限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本次招聘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且与专业要求相近的,由天心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认定。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网上注册时间:2023年9月5日0:00-9月7日24:00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0:00-9月8日12:00

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9月12日9:00-9月13日17:00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一) 网上注册

1、 网上注册时间:2023年9月5日0:00-9月7日24:00

2、 网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 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0:00-9月8日12:00

2、考生网上注册后即可提交资料网上报名,9月7日24:00网上注册截止后,已网上注册成功的考生仍可继续提交资料。网上注册时间截止后未网上注册的考生不可提交资料。

3、网上注册及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网站,报名网站网址为http://zk.tianxinxt.com:10800(备用报名网址: http://222.240.197.162:10800)注册并网上填写资料,上传

①本人照片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证

④学位证

⑤岗位明确需要提供的职称或资质证书照片;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须正确填写;工作经历暂以毕业时间计算,无需提供证明;本人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网上注册时填写的密码请妥善保存,如遗忘可使用找回密码功能。

4、本次报名程序进行了调整,不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所有报考人员报名后即可进入缴费环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每项职位条件及专业要求后进行确认,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并在提交前再次核实所报岗位信息,确认是否无误,一经报名成功原则上不得更改。

对专业有疑问的可提前电话咨询天心区人社局。如因特殊情况报考岗位错误的(仅限误报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必须于9月13日12:00前(仅限工作时间)电话联系天心区人社局退回并自行修改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均不再办理,所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名缴费

1、报考人员根据报名网站提示要求进行报名缴费,报名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00-9月13日17:00。

考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逾期不能进行补缴,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考生缴费完成后不能参考的,考务费均不予退还。

报名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信息均不可更改,所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负责。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2、减免考务费的情形。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26办理减免考务费。

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统一为2023年9月12日-9月13日(9:00-17:00)。逾期未办理的一律不再办理,因逾期影响报考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完成的考生均可打印准考证并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9:00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并查询报名系统进行打印,并按准考证上的考点考场和相关要求准时参加笔试。

未打印准考证或考试当天不能出具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五)笔试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笔试内容根据职位进行,主要考察相关知识和能力,考生须详细查看附件1中报考职位所列的“笔试内容”栏目。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笔试所有科目均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辅助工具。

笔试时间暂定9月24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缺其中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登录查询,请考生自行关注并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六)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资料提交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

入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按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人员自动放弃时,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前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递补。面试当天迟到或缺席的考生,面试成绩均计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八)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总成绩(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函询、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按报名条件重新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则属不合格,立即取消资格。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或公示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聘用人员中原具有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身份及原有的所有职务职级均不予保留,聘用人员中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按国家规定接续。同一岗位类别的聘用人员具体岗位由天心区人社局统筹进行分配,凡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天心区委组织部、天心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支持,长沙市天心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各环节中有关事宜的具体通知,均以长沙市天心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报名网站发布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择报考岗位行为负责,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本次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承担。

(三)报考咨询部门:长沙市天心区人社局:0731-85899266。(限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附件1:长沙市天心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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