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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长沙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偿还本中心组合贷款的还需提供近12个月的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明等材料。

2022-05-31,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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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长沙公积金还贷提取所需资料如下:

一、基本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节。

二、其他资料

1、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

本人身份证明

2、偿还本中心组合贷款

提供近12个月的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明细,有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的应包含此笔还款明细,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之日起所有还款明细(不超过近24个月还款明细),还款明细需加盖商业银行业务章。

3、偿还本市商业银行贷款和异地贷款(包括异地公积金贷款、异地商业银行贷款、异地组合贷款)

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公积金组合贷款包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两部分),有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的应包含此笔还款明细,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之日起所有还款明细(不超过近24个月还款明细),还款明细均需加盖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业务章。

4、偿还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贷款本息首次申请提取

提供购房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5、偿还湖南省外自住房贷款首次申请提取

房屋所在地为配偶工作地的提供提取申请前连续3个月的个税缴纳或公积金缴存或社会保险缴交凭证,房屋所在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住址认定,身份证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可以提供户口簿予以认定。

相关链接>>>长沙公积金还贷提取指南(额度+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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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省直公积金变更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卡需要哪些材料?

2024-05-22,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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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卡

申请条件:借款人可以持相关资料在每月1-20号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到柜台申请变更还贷银行卡号。

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

2,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3,新的还贷银行卡。

省直公积金办理业务取号规则:

1,预约取号仅适用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注册用户。

2,预约取号采取实名制注册预约,请预约人准确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3,可提前7天预约办理,每天上午08:30放号,每人限预约1个号码。

4,预约业务优先办理,预约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按预约时间段提前10分钟到达受理网点,凭身份证到达现场排队机取号。如过号,需待当天预约时段业务办完后再行办理。

5,如不能在已预约时间段办理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段12小时之前进入系统进行取消,否则视为爽约,15天内累计爽约3次,将自动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之日起7天内不可享受网上预约服务。

6,预约成功将自动生成预约识别码,作为预约取号的凭证。请及时关注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7,如需变更预约,请在预约时间段前登入系统,将原有预约取消后,方可重新预约。

8,如未能正常预约,请致电073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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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省直公积金死亡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2024-02-01,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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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

1.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提供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

2.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0000元以内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并签署《住房公积金继承责任声明书》;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

4.现场签署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5.如有必要,省直中心可要求提取人补充其他相关资料,或安排人员核实相关情况。需要进一步核查的,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以内告知结果。

>>湖南省直公积金最新政策(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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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还贷提取指南(额度+材料+流程)

2023-04-18,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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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可提取公积金,具体如下:

1、提取时限

职工家庭正常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正常或提前结清同一套房屋贷款不受此限制),结清贷款的,应自结清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同一时间段内的还贷额申请提取,夫妻双方先后提取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职工家庭在湖南省外购房,偿还该套房屋贷款申请提取的,购房所在地应为夫妻一方的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已在本市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应以该套房屋的还贷额申请提取。

2、提取次数

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正常或提前结清同一套房屋贷款不受此限制)

3、提取额度

每次提取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总额(含提前还贷或结清金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且剔除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和担保公司代偿、垫付的金额。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共有产权(夫妻共有除外)房屋按揭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之一的,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多人的,单个借款人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该职工所占贷款额度的比例。

职工家庭偿还本市组合贷款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已还贷本息之和计算,剔除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和担保公司代偿、垫付的金额,公积金贷款部分已办理对冲或划拨的,可以单独提取商业银行贷款还贷额。本市公积金贷款部分未结清的,不得提取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提前还贷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提取时间段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已还贷本息之和的,优先提取公积金贷款还贷额。

4、提取材料

长沙公积金还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5、提取流程

(1)线下提取

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详细链接>>>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

(2)线上提取

职工登录官网网上业务大厅(点击进入)或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上传相关提取资料照片、提出申请→中心审核→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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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离职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3-04-18,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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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可申请提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提取材料: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拓展信息: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近1年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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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退休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2-08-17,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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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职工退休后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女性职工50岁以上,干部55岁以上,男性职工、干部60岁以上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未达到以上退休年龄的还应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拓展信息:职工家庭被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每6个月可申请提取公积金1次,每次间隔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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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2022-08-15,全文共 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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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即可: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拓展信息:无房户支付房租提取时限和条件为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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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22-08-12,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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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职工购买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须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购买期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4、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二手房《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原件提供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有贷款的应提供《借款合同》。

5、购买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的,提供购房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6、在湖南省外购房,购房地为配偶工作地的提供提取申请前连续3个月的个税缴纳或公积金缴存或社会保险缴交凭证,购房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住址认定,身份证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可以提供户口簿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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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自筹资金偿还省直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2024-01-29,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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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偿还省直公积金本息后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贷款未结清的,首次提取须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办理。因偿还配偶婚前购房贷款本息的,在结婚登记满12个月后办理。有过“月对冲”还贷的,在终止“月对冲”还贷12个月后办理,以后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提前结清贷款的,可在贷款结清后24个月以内提取一次。

2.每次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3.职工办理了组合贷款,在“月对冲”之后仍有住房公积金剩余的,可以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的商贷月供本息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以住房公积金和受委托银行已还贷(不含对冲还贷)本息之和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提取受委托银行贷款提前还贷部分。

4.已执行长租核减政策的职工家庭,再次在长沙市(不含浏阳、宁乡)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可核减1套。

>>湖南省直公积金最新政策(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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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职工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2023-10-18,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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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 提取人身份证。

◆ 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署《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 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2020年以后购买长沙市五区内新建商品房的免于提供。

贷款合同(组合贷款的需提供对应的银行贷款合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 最近6个月以上的还款明细(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提取时限内如有提前部分还贷的,需提供提前还贷日至本次提取日的还款明细)。

◆ 提前结清贷款的,另需提供贷款结清证明,也可以贷款余额为零的还款明细作为结清认定依据。

◆ 二手房贷款首次提取的,另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

◆ 省直中心非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需主借款人到现场签署《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 职工及配偶在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购买自住住房首次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当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以内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 职工及配偶在外省工作地、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首次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另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职工工作地在外省的,提供职工单位加盖行政公章或人事印章的外省工作证明;

职工配偶工作地在外省的,提供职工配偶在外省的纳税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或缴交住房公积金证明;

职工及配偶户籍地在外省的,提供职工或配偶外省地址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 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由本人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

委托配偶办理的,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

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另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和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

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公证书。

◆ 如有必要,省直中心可要求提取人补充其他相关资料,或安排人员核实相关情况。需要进一步核查的,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以内告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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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购房提取指南(时限+额度+材料+流程)

2023-04-18,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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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职工购买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提取指南如下:

1、提取时限

自住房:自住房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且该房屋已经过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二手房:在湖南省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提取,该情形提取时限相应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2、提取次数

1次,不同房屋提取之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

3、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付购房款与货币补贴款的差额;

首付款或购房总价的认定期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管理部门网签备案,下同)为准,二手房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契税完税证明显示的价格和评估价取最低值确定;

职工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同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或总价款×职工所占该房屋产权比例;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平均比例确定;

4、提取材料

长沙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5、提取流程

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详细链接>>>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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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关于打击和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

2022-10-28,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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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通知

近期,我市出现了多起虚构购房行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现将防范和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办理了购房提取后,撤销了该套房屋的合同备案的,应在合同备案撤销后1个月内将购房提取金额全额退回,退回后不计入个人购房提取次数;拒不退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依法追回.

二、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行政区域外新建商品房,应在房屋备案满1年且备案未撤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房屋备案满1年后的24个月内。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此条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

三、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非限购区域二手房和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的,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此条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大对虚构提取条件,伪造提取资料等违规提取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提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5年内暂停受理违规提取行为人的提取、贷款、转出以及异地贷款开具缴存证明的申请,向行为人所在单位通报违规提取行为,责令全额退回提取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关于打击和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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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指南(额度+材料+流程)

2022-08-18,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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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职工出境定居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具体如下:

1、提取时限

职工已注销国内户籍或已出境定居可申请提取

2、提取次数

1次

3、提取额度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4、提取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

5、提取流程

(1)线下提取

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详细链接>>>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

(2)线上提取

职工登录官网网上业务大厅(点击进入)或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上传相关提取资料照片、提出申请→中心审核→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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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死亡提取指南(额度+材料+流程)

2022-08-18,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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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如下:

1、提取时限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

2、提取次数

1次

3、提取额度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4、提取材料

(1)提取至死亡职工银行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2)提取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的,死亡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0000元以下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提取至一个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多个继承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凭证,提取至每个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每个继承人本人银行卡。

5、提取流程

职工携各类提取对应的所需资料,至就近管理部(办事网点)提出申请→各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详细链接>>>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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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既有多房增设电梯公积金提取材料

2022-08-17,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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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范围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住宅增设电梯,符合条件的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复印件1份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安装告知备案证复印件各1份;

4、增设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费用分摊的书面协议原件及实际支付分摊费用的发票、收据等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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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现房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2022-08-04,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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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长沙职工购买现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

2、职工家庭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页;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配偶为无永久居留权外国人时提供外国护照。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或公证书。

4、职工家庭签署的《个人征信授权书》。

5、职工及其配偶在其他公积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或封存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在其他公积金中心当前不存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结清时间。

6、职工配偶在异地贷款合作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基本情况表、近12个月的缴存流水。

7、职工配偶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定为月收入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近3个月的缴存流水。

8、职工配偶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认定月收入的,应提供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交流水。

9、个人征信系统显示有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该套住房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该住房注销的还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无房证明。

10、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相关链接>>>长沙公积金贷款指南(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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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湘江新区202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23,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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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新区2024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集中审核资料要求:

新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学校布局和学校学位情况以及第五类生源的分布情况安排若干个报名点(原高新区范围内学校由各学校自行安排第五类生源报名,岳麓区及原望城两街一镇报名点安排附后),在6月8日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在我区就读小学的,家长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学校参加资料审核:

①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②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③父母任一方最近一年及以上湖南湘江新区的居住证;

④父母任一方最近一年及以上长沙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证与社保证明应为同一人);

⑤若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的,需配合提供适龄儿童本人的出生证明;

⑥小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沙市不动产查询记录。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基础教育处0731-88999272;0731-88999894

>>>2024长沙湘江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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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条件+材料)

2024-05-22,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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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缴存基数的调整分为两种情况:

①调高缴存基数:

办理方式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办理:无需提供资料,直接操作即可

线下办理材料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②调低缴存基数(分为正常情况调低和特殊情况调低):

1.正常情况办理条件

年度基数调低: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在每年7月调整;

当年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可调低。

办理方式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办理:无需提供资料,直接操作即可

线下办理材料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

2.特殊情况办理条件:

是由于专管员操作错误、职工停薪留职、离岗、判刑等特殊情况单位申请调低。

3.办理方式分为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

线上办理:单位报告(如为停薪、离岗、判刑等情形还应按情形提供相应佐证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手机号码)

线下办理材料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单位报告(如为停薪、离岗、判刑等情形还应按情形提供相应佐证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手机号码)、出示单位专管员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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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省直公积金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有什么条件?

2024-05-22,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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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条件

长沙行政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的,可申请提取住宅所有权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1,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1次,自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审批完成之日起24个月以内申请提取。

2,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分摊的自付费用金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3,增设电梯住宅存在非配偶共有产权人的,按职工所占产权比例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平均份额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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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省直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渠道有哪些?

2024-05-22,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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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中心各营业厅、分理处、合作银行柜台、“公银智联”智能终端。

线上办理:手机公积金APP,“湘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省直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光大银行、招商银行APP。

跨省通办:申请人在非缴存地租房的,可向租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省直公积金办理业务取号规则:

1,预约取号仅适用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注册用户。

2,预约取号采取实名制注册预约,请预约人准确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3,可提前7天预约办理,每天上午08:30放号,每人限预约1个号码。

4,预约业务优先办理,预约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按预约时间段提前10分钟到达受理网点,凭身份证到达现场排队机取号。如过号,需待当天预约时段业务办完后再行办理。

5,如不能在已预约时间段办理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段12小时之前进入系统进行取消,否则视为爽约,15天内累计爽约3次,将自动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之日起7天内不可享受网上预约服务。

6,预约成功将自动生成预约识别码,作为预约取号的凭证。请及时关注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7,如需变更预约,请在预约时间段前登入系统,将原有预约取消后,方可重新预约。

8,如未能正常预约,请致电073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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