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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人才卡的配偶家属安置政策

2023沧州人才卡的随迁配偶及家属根据其原工作的不同而所能分配到的岗位也不同,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2023-11-18,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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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配偶家属原属行政编制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根据空编情况安置到同类编制性质的单位,原属事业编制人员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编办根据空编情况安置到同类编制性质的单位,原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的,由市国资委根据企业需求和个人情况统筹安排到国有企业适当岗位工作

服务对象

2022年4月23日及以后新全职引进的沧州狮城人才,其随迁配偶及家属(指相关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子女)不在沧州市工作的。

服务流程

人才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其配偶及家属就业安置申请,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

根据安置原则和个人意愿,统一向市委人才办申报。对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国资委等部门按程序办理调配等手续。不服从安置的,不再纳入安置范围。

责任单位

市委人才办:0317-2161568

市委编办监督检查科:0317-208636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317-3206528

市国资委考核分配科:0317-207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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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以专业技术职称和高技能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4,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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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高技能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答:以学历条件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材料如下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票及《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登簿时间为准;

6.单位出具持卡人学历学位审核证明。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引进的,须为全日制学历;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后引进的,博士生不限全日制或在职、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本科生须为全日制;

7.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和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8.录用为河北省选调生或国家公务员的,单位需提供选调生(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就职于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以及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无编制人员,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的人才,单位提供已领取房租补助明细。

拓展:

申报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22日。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人才于5月9日至5月19日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形成初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登记表》(附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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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科技领军人才引进试行政策有几个项目啊

2023-12-22,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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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科技领军人才引进试行政策有几个项目

答、面向可全职来沧州工作的人才设立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和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面向无法全职来沧州工作,且为该市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急需的柔性引进人才设立创新领军人才短期项目。

拓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集聚壮大科技领军人才队伍,日前,沧州市印发《沧州市科技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实施细则(试行)》,聚焦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面向绿色化工、管道装备等主导产业领域,力争精准引进一批在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具备较高水平、引领创新跨越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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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人才服务卡的医保政策

2023-11-18,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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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1

绿色通道。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设沧州狮城人才医疗保障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医疗保险业务咨询和电话预约、线上线下即时办理的绿色通道经办服务。

服务对象

沧州狮城人才。

服务流程

对符合享受沧州狮城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条件,并持卡的人才,市本级经办机构开设沧州狮城人才医疗保障服务窗口,提供全流程医保经办业务帮办代办服务。

责任单位及科室

市医保局待遇审核中心,0317-2021972

政策措施2

取消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沧州狮城人才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消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参保缴费后即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服务对象

沧州狮城人才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服务流程

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医保经办机构为其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取消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

责任单位及科室

市医保局待遇审核中心,0317-2021972

政策措施3

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沧州师城人才在享受我市职工基本医保待遇的基础上,可参公务员医疗补助并享受相应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需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

服务对象

沧州狮城人才

服务流程

用人单位提供沧州狮城人才相关资料经医疗保障局待遇审核中心审核后,用人单位通过医疗保障单位网厅,为持有“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人才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险种,为其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费用,狮城人才享受相应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责任单位及科室

市医保局待遇审核中心,0317-2021972

政策措施4

缩短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时限。将转入地经办机构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保关系转入的工作时限,优化为即来即办。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为沧州狮城人才提供异地就医“一站式”费用报销服务。

服务对象

沧州狮城人才

服务流程

用人单位或其本人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在经办窗口关系转移业务即时办结。沧州狮城人才可持医保卡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

责任单位及科室

市医保局待遇审核中心,0317-202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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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人才服务卡的子女入学政策

2023-11-18,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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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入学保障燕赵英才A卡人才子女,可在沧州市范围内任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不受户籍、片区及摇号等限制,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协商办理入学事宜。

沧州狮城人才子女,在人才服务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不受户籍、片区限制,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三个就读学校意向,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意向和学校学位情况,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就读。

人才子女办理新生入学事宜,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招生工作程序负责落实。人才子女办理转学或其他特殊事宜,可随时申请,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服务对象

燕赵英才A卡人才及沧州狮城人才

服务流程

新生入学办理事宜

1.申请人填写《沧州狮城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5月25日前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申请。

2.各有关单位统计人才子女入学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每年5月25日-31日向意向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委人才办提供的沧州狮城人才名单进行身份核实,核实无误后走绿色通道确定就读学校,按照当年招生工作要求及时通知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

人才子女办理转学事宜。人才子女办理转学或其他就学事宜,可随时按以上流程提出申请,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责任单位与科室

沧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317-3170717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幼教科、普教科,0317-2136087、0317-2136088/0317-3160169

运河区教育体育局-幼教科、普教科,0317-5293075、0317-5293572

沧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教研室,0317-3096712、0317-3096107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社会发展局-教育科0317-8697792

沧县教育局-幼教股、普教股,0317-3169980、0317-3159983

青县教育局-普教股,0317-4312155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0317-2293273

河间市教育体育局-现代教育技术指导中心、普教科0317-3278812、0317-3278811

肃宁县教育局-普教科,0317-5026278

献县教育体育局-幼教股、教育股,0317-4627909、0317-4627926

吴桥县教育体育局-普教股,0317-7362766

东光县教育局-普教股,0317-7798219

泊头市教育体育局-普教科,0317-8185252

南皮县教育局-基教股,0317-8560192、0317-8560160

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普教股,0317-6829301

海兴县教育局-普教股,0317-6628543

盐山县教育局-幼教股、普教股,0317-6227736

渤海新区黄骅市教育局-幼教办、普教科,0317-5230136、0317-5236908

南大港管理区教育局-基教科,317-5462455

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教育局-幼教科、基教科,0317-5482774

港城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局-幼教科,0317-555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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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狮城人才卡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3-11-18,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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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含)

以上,在沧州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不超过家庭还款能力的条件下,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

服务对象

沧州狮城人才家庭(未婚的指人才本人,已婚的指夫妻双方)。

申办流程

沧州狮城人才家庭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双方个人征信报告、购房合同、发票、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等材料,前往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前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责任单位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031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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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狮城人才卡的公积金提取政策

2023-11-18,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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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家庭在工作地无自住住房且租房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 (含)

以上,即可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放宽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2倍

服务对象

沧州狮城人才家庭(未婚的指人才本人,已婚的指夫妻双方)。

申办流程

沧州狮城人才家庭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本人有效银行卡等材料,前往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

前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责任单位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031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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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中考考生优惠加分整政策

2024-05-31,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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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中考考生优惠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和涉侨考生给予优惠加分(降分录取),对少数民族考生照顾 5 分。

属于优惠加分(降分录取)的各类考生,军人子女由沧州军分区政治处负责审核;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沧州市市公安局负责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由沧州市消防支队负责审核;涉侨考生由沧州市委统战部负责审核。以上考生可分别联系沧州军分区政治处、沧州市公安局、沧州市消防支队和沧州市委统战部。

少数民族考生本人提供户口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确认。

中考考试时间:

图源:河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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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提醒

2024-05-21,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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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逐渐临近,为防止个别机构、中介和个人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有关系”“有指标”“有学位”的幌子,以代为办理高中入学为名,骗取家长的“择校费”“中介费”“人情费”等,用承诺入学等虚假宣传进行诈骗,市教育局郑重提醒广大家长关注以下三点:

一、学校招生范围

根据省厅规定,全省普通高中禁止跨市域招生。外市普通高中不得违规录取我市学生。

我市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

中心城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渤海新区黄骅市、各县(市)所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二、学校录取程序

我市普通高中实行招生录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利用平台管理实现“五统一”,即依托“沧州市中考招生录取服务平台”,统一组织招生信息发布、计划公布、中考报名、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工作。所有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样,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招生,不得私自招生。

未经审批,各公办、民办高中均不得开展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国际部”等名义进行招生。经市教育局按政策审批后,相关学校可以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比例,进行政策内自主招生。

公办、民办高中招生宣传资料和招生简章需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批,并在招生计划公布后方可宣传。民办高中收费要按照在物价部门报备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依据考生分数按档违规超额收取费用。

被各普通高中录取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也未说明原因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予以录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迫考生违背个人意愿,填报指定志愿。

三、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各普通高中学校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私下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等方式抢夺生源。杜绝无志愿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无中考成绩招生和录取中考成绩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等行为。凡是违反招生规定招收的学生均属违规招生,不予注册学籍,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进行调档审核。

学籍注册、学籍业务办理和学籍管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学籍名义的收费行为均属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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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以学历条件申请购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4,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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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学历条件申请购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答:以学历条件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材料如下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票及《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登簿时间为准;

6.单位出具持卡人学历学位审核证明。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引进的,须为全日制学历;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后引进的,博士生不限全日制或在职、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本科生须为全日制;

7.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和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8.录用为河北省选调生或国家公务员的,单位需提供选调生(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就职于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以及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无编制人员,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的人才,单位提供已领取房租补助明细。

拓展:

申报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22日。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人才于5月9日至5月19日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形成初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登记表》(附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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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材料是什么

2024-05-14,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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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材料什么

答:申报材料如下

申请人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并在购房补贴政策《告知书》签字并加盖指印。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2份,写明“与原件相同”)。

(一)以学历条件申请补贴的提供以下材料: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票及《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登簿时间为准;

6.单位出具持卡人学历学位审核证明。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引进的,须为全日制学历;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后引进的,博士生不限全日制或在职、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本科生须为全日制;

7.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和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8.录用为河北省选调生或国家公务员的,单位需提供选调生(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就职于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以及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无编制人员,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的人才,单位提供已领取房租补助明细。

(二)以专业技术职称和高技能人才申请补贴的提供以下材料: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证书;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6.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证明;

7.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拓展:

申报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5月22日。

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提起重视,将通知告知持卡人本人。符合条件的人才于5月9日至5月19日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形成初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登记表》(附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161568 2178100

市人社局专技科 3206530 320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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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对象是什么

2024-05-14,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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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对象什么

申报对象

1.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首套住房,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

2.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2024年3月21日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3.2024年3月22日(含当日)后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手房源且性质为住宅),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4.2024年3月22日(含当日)后新全职引进到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手房源且性质为住宅),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技师、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技术能手等人员。

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只报一方。购房补贴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

拓展:

请各单位务必提起重视,将通知告知持卡人本人。符合条件的人才于5月9日至5月19日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形成初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登记表》(附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161568 2178100

市人社局专技科 3206530 320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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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5-14,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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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工作通知

按照《沧州市“狮城英才服务卡”(A、B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实施方案》《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和《沧州市企业实用人才引育支持办法》精神,现就做好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含原狮城英才卡B卡)购房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首套住房,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

2.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2024年3月21日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3.2024年3月22日(含当日)后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手房源且性质为住宅),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4.2024年3月22日(含当日)后新全职引进到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手房源且性质为住宅),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技师、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技术能手等人员。

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只报一方。购房补贴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并在购房补贴政策《告知书》签字并加盖指印。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2份,写明“与原件相同”)。

(一)以学历条件申请补贴的提供以下材料: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票及《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登簿时间为准;

6.单位出具持卡人学历学位审核证明。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引进的,须为全日制学历;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后引进的,博士生不限全日制或在职、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本科生须为全日制;

7.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和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8.录用为河北省选调生或国家公务员的,单位需提供选调生(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就职于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以及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无编制人员,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的人才,单位提供已领取房租补助明细。

(二)以专业技术职称和高技能人才申请补贴的提供以下材料: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证书;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6.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证明;

7.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5月22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提起重视,将通知告知持卡人本人。符合条件的人才于5月9日至5月19日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形成初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登记表》(附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161568 2178100

市人社局专技科 3206530 3201190

附:购房补贴申请表

购房情况统计表

告知书

市委人才办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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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孙庄子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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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赵庄乡孙庄子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孙庄子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1宗土地,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0.0067公顷,均为农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19万元/公顷(14.6万元/亩),计1.467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新华区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27号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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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小代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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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赵庄乡小代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小代庄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1宗土地,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2.4924公顷,均为农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19万元/公顷(14.6万元/亩),计545.835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新华区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27号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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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刘表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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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赵庄刘表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刘表庄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1宗土地,位于东风路以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2021年第19批次1号地),北至东风路。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0.7781公顷,其中农用地0.0849公顷,均为耕地,建设用地0.6932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64万元/公顷(17.6万元/亩),计205.418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新华区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27号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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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运河游船沧州坊码头票价

2024-04-22,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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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运河游船沧州码头票价

答:沧州坊码头游船票价如下:

航行路线沧州坊码头一永济路桥北200米一沧州坊码头,航程约4公里,航行时间约30分钟。

运营班次

每日9班,09:30、10:20、11:10、14:30、15:30、16:30.19:30、20:00、20:30各发一班。

票价

1.日 航

现代式、仿古式游船48元/人、1优惠票40元/人。

2.夜 航

现代式、仿古式游船67元/人、优惠票50元/人。

3.免 票

身高1.0m以下儿童(一个成人限带1个免票儿童)

优惠票适用人群(按照门市成人价5折)

1.身高1.0m-1.2m的儿童(需成人陪同)及70岁(含)以上老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现役、退役军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

3.中、小学生(无需证件)、持证大学生

4.残疾人,持国家颁发的第二代残疾证原件。注:本地市民凭身份证购成人票,日航可享6折,夜航可享6.7折(下单即折后价)。

注意事项

1.遵守排队要求,不聚集、不扎堆,有序上船。

2.购票采用实名制,游客可通过搜索“狮城运河景观自助购票小程序提前网上预约购票或现场扫码购票,限乘当日当次船由于每个航次座位有限,请谨慎选择购票方式。

3.距开船前20分钟不允许退票,开船前5分钟停止检票,登船当天提前10分钟到达码头,因个人原因没有赶上开船无法退票,可以乘坐下一班船。

4.船上将严格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消杀,严禁携带宠物登船,为游客创造文明、安全、卫生、有序的游览环境。

5.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哮喘病、传染病及孕妇和严重晕船者需要有法定监护人陪同登船,如果乘客隐瞒有上述情况,船上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负。

6.运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游客服务电话:0317-203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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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政策

2024-04-09,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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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政策

一、政策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45号)

3.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农村低保精准认定精准核查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沧办字〔2017〕76号)

4.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21〕9号)

5.河北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民〔2021〕84号)

6.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沧民字〔2022〕12号)

7.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88号)

8.沧州市民政局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标准的通知》(沧民字〔2023〕42号)

二、主管部门

沧州市民政局

三、补助对象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四、补助标准

目前,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77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6024元/年(502元/月)。其中一类地区黄骅市、任丘市、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中捷、南大港,城市低保标准为10164元/年(847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624元/年(552元/月);二类地区沧县、青县、肃宁县、泊头市、河间市,城市低保标准为9240元/年(7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024元/年(502元/月);三类地区东光县、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吴桥县、献县、孟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8712元/年(726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460元/年(455元/月)。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予以调查核实。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调查或者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4.审核确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和初审意见等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

5.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所在村、社区公布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

信息公布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无关信息。

6.发放。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7.实行审批权限下放乡镇的地方,执行本地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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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汽车贷款政策最新

2024-04-08,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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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汽车贷款政策调整最新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汽车以旧换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现就汽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其中,对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各金融机构可以在《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7〕第2号发布)规定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二、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

三、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持续完善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和抵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保障贷款资产安全,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

四、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金融监管总局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汽车贷款资产质量、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促进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稳健运行。各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反映。

本通知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7〕234号)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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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2024-02-20,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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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对象

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人员、脱贫劳动力,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的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注意:符合条件人员应于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后、12个月内向初次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申请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2)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3)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提供相应材料(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

(4)稳定经营6个月的佐证材料(如报税单、工资单)。

申请方式

可到当地人社大厅或通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人社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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