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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孙庄子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小赵庄乡孙庄子村有关农户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详细征地补偿信息请看正文。

2024-04-24,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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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赵庄乡孙庄子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孙庄子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1宗土地,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0.0067公顷,均为农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19万元/公顷(14.6万元/亩),计1.467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新华区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27号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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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小代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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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赵庄乡小代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小代庄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1宗土地,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2.4924公顷,均为农用地。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19万元/公顷(14.6万元/亩),计545.835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新华区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27号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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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小赵庄乡刘表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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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赵庄刘表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刘表庄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4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1宗土地,位于东风路以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2021年第19批次1号地),北至东风路。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面积0.7781公顷,其中农用地0.0849公顷,均为耕地,建设用地0.6932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264万元/公顷(17.6万元/亩),计205.418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新华区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xh.gov.cn。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27号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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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柳庄子小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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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转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公告

庄子小区管委会及有关居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沧州市 2023 年度第 16

批次建设用地转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方案

一、转用收回范围和目的

拟转用收回你小区位于沧河线南侧、迎宾大道西侧的土地,面积约 0.4604

公顷。征地范围图见附件。转用收回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转用收回你小区土地 0.4604 公顷,均为农用地 (其中耕地 0.0160 公顷)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2020]5号 ) 执行,为217.5万元/公顷

(14.5 万元/亩),计 100.137

万元,支付给被转用收回的小区管委会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沧政办规[2023]1号) 执行。经确认,此次转用收回土地不涉及居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 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 [2020]5号)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沧运政办字[2020]4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 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拟转用收回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区市场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对转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居民认为转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 年10月27日至2023 年11月27日特此公告。

联系人:司晓晨 联系电话: 0317-550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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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小金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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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王庄镇小金庄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第1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永安大道东侧、恒大城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图见附件。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 1.2075 公顷,均为农用地 (其中耕地 1.0744 公顷)。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 号 )执行为262.5 万元/公顷

(17.5 万元/亩),计316.96875

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 沧政办规[2023]1号) 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 (冀政[2008] 132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 [2020]5号)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的实施方案 (试行 ) 》的通知》 (沧运政办字

[2020]48 号) 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 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特此公告

联系人: 司晓晨 联系电话:0317-550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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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大金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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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庄镇大金庄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1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永安大道东侧、恒大城南侧的土地。征地范围图见附件。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 0.1052 公顷,均为农用地 (其中耕地 0.0438 公顷)。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翼政发 [2020]5

号)执行为262.5万元/公顷(17.5万元/亩),计27.61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沧政办规 [2023]1号) 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冀政[2008]132 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知》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 [2020]5 号)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的实施方案 (试行 ) 》的通知》 (沧运政办字

[2020]48 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 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区小王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特此公告。

联系人: 司晓晨 联系电话:0317-550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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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北队村第19批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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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陈屯镇北队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 年度第 19

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 2 宗土地,其中 1号地位于赵庄西街东侧、玺樾春秋北侧;2

号地位于强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南侧、运河西侧。征地范围图见附件。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商业服务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运河区南陈屯镇北队村土地25.9333 公顷,其中农用地 1.3444 公顷(其中耕地 0.2164 公顷).建设用地

24.5889 公顷。其中 1号地面积 25.0248 公顷,2 号地面积 0.9085公顷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2020]5 号 )执行为262.5 万元/公顷

(17.5 万元/亩),计6807.49125

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方式及标准参照《赵庄北队片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执行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沧政办规[2023]1号) 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 [2008] 132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翼政发 [2020]5号)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的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沧运政办字

[202048 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 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区南陈屯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 年11月7日至 2023 年12月6日特此公告。

联系人:司晓晨联系电话:0317-550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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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北队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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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陈屯镇北队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7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强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南侧、运河西侧的士地。征地范围图见附件。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 3.3818 公顷,均为农用地 (其中耕地 2.3669 公顷)。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翼政发 [2020] 5 号)执行为262.5 万元/公顷

(17.5 万元/亩),计887.7225

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 沧政办规[2023] 1号 ) 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 [2008] 132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2020]5号)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的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沧运政办字

[2020]48 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 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区南陈屯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特此公告。

联系人:司晓晨

联系电话: 0317-550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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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南陈屯镇大和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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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南陈屯镇大和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7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沧河线南侧、迎宾大道西侧的土地。征地范围图见附件。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9422公顷,均为农用地。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 号)执行为217.5万元/(14.5万元/亩),计1074.928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户籍和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 (冀政 [2008]132 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冀政发 [2020]5 号)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的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

(沧运政办字[2020]48 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 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区南陈屯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和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 年10月11日特此公告。

联系人:司晓晨联系电话:0317-550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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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小赵庄徐官屯村征地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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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赵庄徐官屯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50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新华区徐官屯村1宗土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徐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南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沧州输油处、国有土地,北至徐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1.502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该地块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徐官屯村集体土地面积1.5026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6857公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1个。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第Ⅱ区片,区片地价为每公顷217.5万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98.044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组织可向我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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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小赵庄乡万庄子村征地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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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新华区小赵庄乡庄子村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4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新华区万庄子村1宗土地,四至范围是:东至万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西至万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南至万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北至万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面积2.161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该地块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万庄子村集体土地面积2.1610公顷,其中农用地2.1445公顷(耕地0.2134公顷),未利用地0.0165公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39个。

三、补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第Ⅲ区片,区片地价为每公顷178.5万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价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和《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沧新政字〔2020〕15号)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114.838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组织可向我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小赵庄乡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刘大夺  联系电话:0317-3025285。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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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3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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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共有招聘岗位2个,招聘工作人员2名。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条件详见《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需于报名前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2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献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anxian.gov.cn/)、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2024年  5月27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

29日下午5:0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录献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献县献王大道58号6楼)报名。按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命题、阅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专业为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税务学、投资学等经济学门类和管理学门类。

具体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5月31日,地点在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献县献王大道58号6楼)。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方式进行。采取半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

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综合成绩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无故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同时进行考察,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献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管理办法及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17-4610799

附件

1、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献县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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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通知单怎么打印

2024-05-11,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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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通知单怎么打印

答: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按规定准时参加考试,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打印入口:点击进入

拓展:

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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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

2024-05-11,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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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

答: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点击进入

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

面试时间是:2024年5月17日

详细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拓展:

体检

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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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

2024-05-11,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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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7日

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按规定准时参加考试,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拓展:

计算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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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面试

2024-05-11,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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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什么时候面试

答:2024年5月17日进行面试

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

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点击进入

拓展:

体检

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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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

2024-05-11,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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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

答: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

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点击进入

拓展: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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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面试通知

2024-05-11,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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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面试通知

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按规定准时参加考试,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拓展:

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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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27,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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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公告

沧州交通学院(Cangzhou Jiaotong

College)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2008年,前身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为普通民办高校。学校位于渤海之滨——英雄城市黄骅,地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渤海新区,东临渤海,南接齐鲁,北依京津,西邻雄安,坐落北京大都市圈城市群之中,属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重要地区。学校设10个学院,37个本科专业(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特色,工程类、信息技术类、管理类专业为优势),目前在校生20000余人。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建设发展需要,现就2024年度教师(含辅导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博士学位人员优先)。

2.普通高校已办理退休手续,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年龄在65岁以下的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预备)党员;

4.2024年度招聘计划(含专业要求等)详见附表。

二、薪酬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按学校薪酬体系落实相关待遇。

(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符合住宿条件者学校安排住宿。

(三)学校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相应教师资格认定及职称评定工作,可为在校教职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

(四)正式聘任后与学校签订京津冀劳动合同(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协议),人事档案由学校委托当地人才统一管理。

(五)除享受我校相关待遇外,还可通过申请“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享受住房保障、职称评定、子女入学、生活服务等政策待遇。

三、应聘程序

(一)应聘资料投递:请应聘者于2024年5月22日前将《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文章末尾附件1、附件2)及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xyrs@czjt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例: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师岗+张三、某某大学、金融工程;沧州交通学院辅导员岗+张三、某某大学、XX专业)。

(二)初选: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电话通知面试事宜。

(三)考察:根据应聘岗位不同,采取测评、面试、试讲等不同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

(四)公布结果:考察结束后,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拟录用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信息

官方网站:http://www.czjtu.edu.cn

地 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二)招聘咨询

1.人事处咨询:

田老师、于老师

电话:0317-8887106

2.各学院咨询:

经济管理学院:

郑老师 电话:0317-5335061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尹老师 电话:0317-8885532

轨道交通学院:

刘老师 电话:0317-8882015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郭老师 电话:0317-8885205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代老师 电话:0317-8885202

艺术学院:

左老师 电话:0317-8887091

外国语学院:

张老师 电话:0317-8887053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孙老师 电话:0317-8882025

通识教育学院:

王老师 电话:0317-8885185

五、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

附件:

附件1: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xls

附件2:沧州交通学院2024年度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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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运河游船沧州坊码头票价

2024-04-22,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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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运河游船沧州码头票价

答:沧州坊码头游船票价如下:

航行路线沧州坊码头一永济路桥北200米一沧州坊码头,航程约4公里,航行时间约30分钟。

运营班次

每日9班,09:30、10:20、11:10、14:30、15:30、16:30.19:30、20:00、20:30各发一班。

票价

1.日 航

现代式、仿古式游船48元/人、1优惠票40元/人。

2.夜 航

现代式、仿古式游船67元/人、优惠票50元/人。

3.免 票

身高1.0m以下儿童(一个成人限带1个免票儿童)

优惠票适用人群(按照门市成人价5折)

1.身高1.0m-1.2m的儿童(需成人陪同)及70岁(含)以上老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现役、退役军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

3.中、小学生(无需证件)、持证大学生

4.残疾人,持国家颁发的第二代残疾证原件。注:本地市民凭身份证购成人票,日航可享6折,夜航可享6.7折(下单即折后价)。

注意事项

1.遵守排队要求,不聚集、不扎堆,有序上船。

2.购票采用实名制,游客可通过搜索“狮城运河景观自助购票小程序提前网上预约购票或现场扫码购票,限乘当日当次船由于每个航次座位有限,请谨慎选择购票方式。

3.距开船前20分钟不允许退票,开船前5分钟停止检票,登船当天提前10分钟到达码头,因个人原因没有赶上开船无法退票,可以乘坐下一班船。

4.船上将严格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消杀,严禁携带宠物登船,为游客创造文明、安全、卫生、有序的游览环境。

5.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哮喘病、传染病及孕妇和严重晕船者需要有法定监护人陪同登船,如果乘客隐瞒有上述情况,船上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负。

6.运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游客服务电话:0317-203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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