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孟村城乡公交班线时间表
2024-04-23,全文共 398 字
+ 加入清单孟村至堤东:6:00 6:40 7:30 8:00 9:00 10:30 11:0011:30 12:00 13:00 14:00 14:3015:00 15:30 16:30
堤东至孟村:7:00 7:40 8:30 9:00 10:00 11:30 12:0012:30 13:00 14:00 15:00 15:3016:00 16:30 17:30
孟村至力军力:7:20 16:30
力军力至孟村:8:15 17:30
孟村至西刘庄:9:00 14:00
西刘庄至孟村:10:00 15:00
拓展:
结合沧运集团“易客行”综合出行平台,孟村县城乡公交线路于4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优惠活动,凡通过“易客行”综合出行平台预购孟村至堤东、孟村至西刘庄、孟村至力军力公交班线车票的乘客,票价优惠至0.1元/张。凡线上购票的乘客,可在手机上关注车辆动态,方便安排出行时间。
沧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流程(河北税务)
2023-11-04,全文共 262 字
+ 加入清单沧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流程:
第二步:河北税务公众号选择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纳”;
(图源:新华医保,下同)
第三步:选择第一项“个人社保缴费”,出现提示后点击“取消”,再点“确认放弃”。
第四步: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带出信息后进行缴费,注意选择2024年度。
第五步:缴费2-3天后,可通过“个人缴费记录查询”查询缴费情况。
注意问题:如参保人员涉及多条参保信息,需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后,根据提示的社保编码和参保地税务机关信息,选择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新华区税务局,然后进行缴费。
2023沧州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后可享受多久
2023-11-03,全文共 33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度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拓展
2023年9月1日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
缴费标准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特困、低保、重度残疾等特殊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分类资助。
缴费方式
首先,参保人员可通过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步骤完成参保缴费。对线上缴费操作有困难的人员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村委会(社区)或由村代办员协助完成参保缴费。另外,为进一步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代直系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2023任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领办理流程
2023-09-23,全文共 363 字
+ 加入清单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各个乡镇的乡镇府
政府名称 | 联系电话 |
出岸镇人民政府 | 0317-2698099 |
沧州市任丘市大石路北汉乡政府 | 0317-2871038 |
沧州市任丘市西环路街道办事处 | 0317-2213022 |
永丰路街道华北石油井下社区 | 0317-2287403 |
…… | …… |
注:可打电话咨询具体位置
办理时间
各个乡镇的乡镇府
法定工作日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上报县级部门
需要材料
身份证原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沧州城乡公交2月21日起部分线路停运
2024-02-21,全文共 396 字
+ 加入清单沧州城乡公交2月21日起部分线路停运
受冷空气影响,2024年2月20日沧州地区迎来持续降雪和寒潮天气,按照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于2月20日10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雪)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为保障乘客出行安全,自2月21日起对现运行的21路、21A路、226路、321路、539A路、561路、612路、651路、656路、901路、902路、903路、903A路、905路、907路、909路、909A路、910路、912路、916路、918路、920路、922路、926路、927路、929路、930路、932路、云河堤专线、南堤专线共30条城乡线路,采取暂停运措施。
后续沧州公交会根据实际天气变化及道路通行状况及时恢复营运。请广大乘客出行前及时关注沧州行App公告,或致电王敏服务热线2091111、2092222,了解公交线路运营信息,请您出行时注意防滑、保暖,提前规划好行程。
沧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政策
2024-04-09,全文共 1496 字
+ 加入清单沧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政策
一、政策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45号)
3.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农村低保精准认定精准核查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沧办字〔2017〕76号)
4.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21〕9号)
5.河北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民〔2021〕84号)
6.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沧民字〔2022〕12号)
7.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88号)
8.沧州市民政局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标准的通知》(沧民字〔2023〕42号)
二、主管部门
沧州市民政局
三、补助对象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四、补助标准
目前,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77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6024元/年(502元/月)。其中一类地区黄骅市、任丘市、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中捷、南大港,城市低保标准为10164元/年(847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624元/年(552元/月);二类地区沧县、青县、肃宁县、泊头市、河间市,城市低保标准为9240元/年(7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024元/年(502元/月);三类地区东光县、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吴桥县、献县、孟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8712元/年(726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460元/年(455元/月)。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予以调查核实。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调查或者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4.审核确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和初审意见等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
5.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所在村、社区公布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
信息公布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无关信息。
6.发放。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7.实行审批权限下放乡镇的地方,执行本地发放流程。
2024年度沧州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钱
2023-11-04,全文共 503 字
+ 加入清单(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二)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给予分类资助,
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
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且风险未消除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90%的定额资助(资助金额为342元),个人缴费38元;
其他脱贫人口给予70%的定额资助(资助金额为266元),个人缴费114元;
(三)具有我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非特困、非低保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90%资助。2024年非特困、非低保的重度残疾人先按个人缴费标准380元/人足额缴纳,再由残联部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发放个人缴费补助;
脱贫人口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资助。
拓展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税务部门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2024年沧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3-10-13,全文共 144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另部分地区含有5-30元不等的长期护理费保险。
各市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按照当地文件规定执行):
2023沧州城乡医保住院有什么待遇
2023-11-04,全文共 568 字
+ 加入清单1.参保居民在河北省内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乡镇(社区)卫生院、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和1500元,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100元。
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90%、80%和65%。
2.参保居民在河北省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之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就医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30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
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10%;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 20%。
3.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起付标准50%计算。
参保人员在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次数与起付标准分别统计、分别计算。
4.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出生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90日内跨年度的,可按出生年度和当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两个年度的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分别按两个年度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2023任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终止登记
2023-09-23,全文共 362 字
+ 加入清单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
办理地点
各个乡镇的乡镇府
政府名称 | 联系电话 |
出岸镇人民政府 | 0317-2698099 |
沧州市任丘市大石路北汉乡政府 | 0317-2871038 |
沧州市任丘市西环路街道办事处 | 0317-2213022 |
永丰路街道华北石油井下社区 | 0317-2287403 |
…… | …… |
注:可打电话咨询具体位置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上报县级部门
需要材料
身份证原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2023任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参保
2023-09-22,全文共 281 字
+ 加入清单受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办理地点
任丘市燕山南道5号(任丘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注:可打电话咨询具体位置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共需约15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1
身份证原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
0317-2293798
2023沧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附缴费标准)
2023-11-05,全文共 442 字
+ 加入清单缴费标准: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补。补贴标准为100元、200元档次补贴30元,2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
缴费100元、200元补贴30元;
缴费3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
缴费1000元补贴75元;缴费3000元补贴90元;
缴费5000元补贴105元;缴费8000元补贴120元。
缴费档次: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于政策规定的缴费困难群体,可仍按照100元档次进行缴费。拓展内容:
参与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需材料:
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重度残疾人应同时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特殊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023沧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怎么给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2023-09-07,全文共 227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步
打开手机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注册登录后实名认证
第二步
在个人账户共济管理页面点击居民医保费用缴纳按钮,进入居民医保费用缴纳页面
第三步
在缴费列表模块点击缴费
注:缴费列表仅展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亲属
第四步
选择缴费年度,点击确定按钮
第五步
仔细核对人员基本信息、缴费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进入支付页面
第六步
输入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密码,提示缴费成功后,完成缴费
在居民医保费用缴纳页面,点击缴费记录可查看历史缴费记录。
图源:沧州政务
2024年度沧州城乡居民医保可以怎么进行缴费
2023-11-04,全文共 377 字
+ 加入清单缴费方式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缴费人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可同时办理新增人员参保登记业务)、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自助终端、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二)通过各村委会设置的“建行裕农通”服务网点进行缴费,由建设银行裕农通代办员现场指导缴费服务。
推荐阅读:沧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流程(河北税务)
拓展
注意事项
(一)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其他脱贫人口暂缓缴纳,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二)一般人员如缴费时发现缴费额不是380元,请暂缓缴费,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社保所等待处理后再缴费;
(三)首次参保人员及新生儿应先做参保登记再缴费;
(四)在外地参加居民医保(含原在高校参保的学生)或参加外地职工医保的人员,应提前在原参保地暂停医保关系后再在我市做居民参保登记、缴费。
202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什么待遇
2023-11-03,全文共 1136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5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
(二)住院医疗待遇
1.参保居民在河北省内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乡镇(社区)卫生院、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和1500元,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1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90%、80%和65%。
2.参保居民在河北省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之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就医,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30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10%;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
20%。
3.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起付标准50%计算。参保人员在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次数与起付标准分别统计、分别计算。
4.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90日内跨年度的,可按出生年度和当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两个年度的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分别按两个年度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三)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省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四)门诊特殊病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2023年起付标准为13400元,不包括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下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大病保险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计算、累加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部分支付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5%。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无需进行二次报销。
(六)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35万元,共计50万元。
沧州城乡公交什么时候恢复运营
2023-12-20,全文共 280 字
+ 加入清单为满足广大城乡群众出行需求,沧州公交联合市、县交通部门对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实地勘查,经综合研判。
以及根据道路通行情况,我市城乡公交线路902路、907路自12月20日起恢复运营。
目前已恢复运营的城乡公交线路有:21路、226路、321路、539A路、612路、651路、902路、907路、909路、909A路、927路、901路、912路、926路。其他线路视道路通行条件逐步恢复。
请广大乘客出行前及时关注沧州行App公告,或致电王敏服务热线2091111、2092222,了解公交线路运营信息,请您出行时注意防滑、保暖,提前规划好行程,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24年孟村城乡公交线路票价优惠活动
2024-04-23,全文共 513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孟村城乡公交线路票价优惠活动
结合沧运集团“易客行”综合出行平台,孟村县城乡公交线路于4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优惠活动,凡通过“易客行”综合出行平台预购孟村至堤东、孟村至西刘庄、孟村至力军力公交班线车票的乘客,票价优惠至0.1元/张!!
凡线上购票的乘客,可在手机上关注车辆动态,方便安排出行时间。
孟村公交发车时间
孟村至堤东:6:00 6:40 7:30 8:00 9:00 10:30 11:0011:30 12:00 13:00 14:00 14:30
15:00 15:30 16:30
堤东至孟村:7:00 7:40 8:30 9:00 10:00 11:30 12:0012:30 13:00 14:00 15:00 15:30
16:00 16:30 17:30
孟村至力军力:7:20 16:30
力军力至孟村:8:15 17:30
孟村至西刘庄:9:00 14:00
西刘庄至孟村:10:00 15:00
以下为具体操作流程:
微信搜索“易客行”小程序或直接扫描上方二维码进入主页面;
第一步,点击汽车票,选择城际出行,出发地和到达地都选择孟村,选择时间、查询班次。
第二步,选择班次;选择上下车点,添加乘客,提交订单即可。
沧州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2024-01-02,全文共 282 字
+ 加入清单沧州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应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先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缴费,其重复参保的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一并退还给本人。
拓展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