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城市便民服务

0

沧州工作

沧州工作专题栏目,提供与沧州工作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沧州工作问题。

分享

浏览

3936

文章

2398

2023沧州女职工孕期可以从事什么工作

2023-10-26,全文共 630 字

+ 加入清单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一)不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三)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四)对经医疗机构诊断需要保胎休息的,准予休息;

(五)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有劳动定额的,减轻相应的劳动量;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应当在其工作场所设置休息座位。

对有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无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应当暂时调离可能导致流产的劳动岗位。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展开阅读全文

泊头光明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线下审核

2023-07-24,全文共 703 字

+ 加入清单

一、线下审核安排

为了避免线下审核拥堵,我校实行分批次、错峰审核,请您根据自己的家庭实际情况和线上报名的批次,一定在规定的日期,准时到指定地点入校审核。7月23日:符合第一批次“户证合一”条件的来校审核。7月24、25日:符合第二批次“有房无户”条件的来校审核。7月26日:符合第三批次“有户无房”A类条件和符合第四批次“有户无房”B类条件及其他特殊情况的来校审核。

二、工作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

三、审核地点

光明小学北楼大厅

北一楼西门二2班‍教室

四、注意事项

1、每个孩子只允许一位家长携带资料到校报名。

2、学校门口有秩序排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入校。

3、线下审核要携带户口本、入学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凭房产信息报名者还要注意:产权人为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件用途一栏需为住宅用。证明房产真实的有关票据,包括: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登记票、专项维修资金票、产权移交书、贷款合同书等票据。产权为祖父母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者能证明父母是唯一继承人的有关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房产未实际入住的不予登记。二手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未经土地或房产部门认定的协议无效,不予登

5、2023年泊头市市区小学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例:第一批次首先录取,若全部录取完毕,学校有剩余学位则录取第二批次,直至学校无学位提供为止,剩余学生由教体局进行调剂入学)。

6、如遇报名人员较多或者天气原因,学校会采取放号进校审核,请您配合学校工作,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学校会在教体局领导下统筹安排时间逐一审核,请家长不必担心。我们细致的服务不会影响孩子的上学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5-14,全文共 1866 字

+ 加入清单

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工作通知

按照《沧州市“狮城英才服务卡”(A、B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实施方案》《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和《沧州市企业实用人才引育支持办法》精神,现就做好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含原狮城英才卡B卡)购房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首套住房,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

2.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2024年3月21日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3.2024年3月22日(含当日)后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手房源且性质为住宅),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4.2024年3月22日(含当日)后新全职引进到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手房源且性质为住宅),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技师、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技术能手等人员。

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只报一方。购房补贴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并在购房补贴政策《告知书》签字并加盖指印。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2份,写明“与原件相同”)。

(一)以学历条件申请补贴的提供以下材料: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票及《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登簿时间为准;

6.单位出具持卡人学历学位审核证明。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引进的,须为全日制学历;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后引进的,博士生不限全日制或在职、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本科生须为全日制;

7.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和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8.录用为河北省选调生或国家公务员的,单位需提供选调生(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就职于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以及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无编制人员,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的人才,单位提供已领取房租补助明细。

(二)以专业技术职称和高技能人才申请补贴的提供以下材料: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证书;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6.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证明;

7.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5月22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提起重视,将通知告知持卡人本人。符合条件的人才于5月9日至5月19日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形成初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登记表》(附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161568 2178100

市人社局专技科 3206530 3201190

附:购房补贴申请表

购房情况统计表

告知书

市委人才办

2024年5月9日

展开阅读全文

沧州经济开发区群众工作中心搬迁通知

2023-11-18,全文共 294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沧州经济开发区群众工作中心正式整体搬迁新址,原群众工作中心办公室和群众来访接待室(九河东路天辰锻压厂院内)不再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群众工作中心新址

海河东路狮城·新悦府12号楼底商

二、新址正式启用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起,群众工作中心在新办公地点开展工作,原办公地点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三、邮寄地址

地址:河北省沧州经济开发区海河路群众工作中心

邮编:061000

四、咨询电话及接访电话

咨询电话:0317-3098611

接访电话:0317-3093316

短信平台:16630893635(仅接收短信)

五、位置及乘车路线图

公交车:乘坐306路在开发区路口站下车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盐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31,全文共 4136 字

+ 加入清单

盐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完成,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县域内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学校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划片情况:教育局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校园规模等情况,为每一所城区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乡镇中学招生范围即乡镇行政辖区范围,乡镇小学招生范围具体由学区负责调控。划定的片区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适时进行小范围调整,实现各中小学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依规调剂外,不得招收辖区外的学生。

(三)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合理招生,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容量,严禁新增大班额。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并记入家长诚信档案,学校与家长签订诚信承诺书。

(五)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关情况咨询县教育局教育股。

二、入学条件

(一)城区学生

1.在报名学校所属片区内有户(户口迁入时间截止至6月25日前)有房(自购房、自建房)且实际居住;2.实行一房一位,当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相对就近学位。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依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即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城区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来城区务工的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随迁子女及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在城区经商的,要有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三)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沧州狮城人才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等依相关规定执行。

三、城区学校招生程序

1、网上登记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详见招生工作安排)登录网上报名专用平台“http://39.99.128.167:8080”(可在“盐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下发菜单“中小报名”中直接进入。6月25日前尚不开通。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完后系统将自动提示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按照所报名学校招生细则要求到所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2、学校现场审核。按照报名平台提示的时间根据各学校的招生细则携带齐全相关证件手续,到所属学校进行证件审核。学生一旦在一所学校报名成功后,不能到其他同类学校重复报名。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各环节流程。

3、实地家访审定。对初审合格的学生,招生学校进行实地家访,重点查看实际情况是否与报名信息相符。

4、发放录取通知。由各学校按照最终学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对象和招生范围

(一)城区中学

1、招生对象:截止到2024年6月25日,具有盐山户籍,在各招生区域有房(自购房、自建房)且实际居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注:①三中、六中、七中、九中为寄宿制学校。非盐山户籍进城经商务工(含自购房)子女到五中报名,同时需提供父母双方及适龄子女2024年6月25日前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②盐山镇、边务镇及孟店镇辛霞线以北区域不属于进城经商、务工范围。

2、招生范围

(1)第二中学:①千童大街以东、海泊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北二环以南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千童大街西侧临街居住且与第二中学临近的、后刘村户籍六年级毕业生。

(2)第三中学:①徐福路以南、千童南大街新区段以东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的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韩桥小学、育红小学辐射村户籍六年级毕业生;③原孟店二中片区的六年级毕业生可自主选择第三中学(满足本村户籍一年)和孟店中学;④尹刘、东西孙村户籍及凤凰路以南区域内进城经商务工租房盐山户籍家庭的六年级毕业生。

(3)第四中学:①千童大街以西、北二环以南、海泊路以北、平安大街以东合围区域。②西三里片、红庙片、崔庄、祁庄、白庄、毛庄、范庄等村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③天泰阳光小区。

(4)第六中学:①平安大街以东、海泊路以南、徐福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徐福路以南、千童南大街以西、庆云路以北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

(5)第七中学:①东外环以西、凤凰东路以南、平津大街以东、徐福路以北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②庆云路以南、千童南大街以西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④后王中心小学片区和曾庄中心小学片区所辐射村户籍(一年及以上)的六年级毕业生。

(6)第九中学(联合小学):北二环以南、东外环以西、凤凰东路以北、平津大街以东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盐山籍六年级毕业生及凤凰路以北区域内经商务工租房盐山籍家庭六年级毕业生。

(二)城区小学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①截止到2024年6月25日,具有盐山户籍在城区实际居住(含自购房、自建房、务工经商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到片区内小学报名;②非盐山籍在城区实际居住(含自购房、自建房、务工经商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就读,千童大街以东到吴庄小学报名;千童大街以西到西三里小学报名;泰安路小学片区内非盐山籍适龄儿童到泰安路小学后王校区报名。报名时须持监护人双方、随迁子女本人于2024年6月25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注:盐山镇、边务镇及孟店镇的辛霞线以北区域不属于进城经商、务工范围。

2、招生范围

(1)a:新华小学:靖远路以北、平安大街以东、北二环以南、振华大街以西合围区域内(不含西门外招生范围)自购房、自建房家庭居住的及经商务工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b:新华小学后刘分校:后刘村、杨红庙、姜红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联合小学:靖远路以北、振华大街以东、北二环以南、东外环以西合围区域内(不含东门外招生范围)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3)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①平安大街以东、凤凰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靖远路以南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②凤凰路以南、振华南大街以东、徐福路以北、平津大街以西合围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4)泰安路小学:①凤凰路以南、千童南大街以西所辐射的城区区域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5)凤凰路小学:①振华南大街以东,徐福路以南城区区域,②平津大街以东,靖远路东延线以南、东外环以西、徐福路以北范围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盐山镇相关村的适龄儿童按往年惯例到对应学校报名。

(6)迎宾路小学:①庆云路以南、千童南大街以西城区内、庆云路以北,千童南大街以东,凤凰路路以南,振华南大街以西范围内自购房、自建房居住及在本区域务工经商盐山籍家庭的适龄儿童。②尹刘村、东孙及西孙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7)东门外小学、西门外小学按照往年招生办法自主招生。

五、城区招生现场审核所需手续及要求

(一)所需手续

详见各学校招生细则(通过各学校公众号了解),具体由各学校落实并做解释。

(二)手续要求

所有资料要求真实、齐全。一旦发现弄虚造假将取消学生报名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相关造假人员法律责任。

各学校在大门口设咨询处,要求值班人员理解当年招生政策、能解决实际问题。

六、严格执纪问责

1、各学校必须保障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入学,严禁预留学位招收关系生、超出招收范围私挖乱招。

2、对违规的中小学校,县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撒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撒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七、城区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宣传。5月30日——6月24日

通过广播电视、盐山快报及盐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

2、网上报名。

中学:6月25日上午8点—6月29日下午5点30分。

小学:7月1日上午8点—7月5日下午5点30分。

3、现场审核。

中学:7月3日上午8点—7月5日下午5点30分。

小学:7月10日上午8点—7月12日下午5点30分。

4、家访审定,学校不定时进行家访。

通过实地家访查看学生与报名信息是否相符。

5、信息核查。

各学校对招收学生信息再次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将学生名单信息(中学7月中旬、小学7月底)上报教育局。

6、发放入学通知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将通过微信或信息平台通知家长。发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7、咨询受理。在招生期间,城区所有学校均安排一名熟悉招生工作人员在学校指定地点接受咨询并进行指导,同时委派另一名熟悉招生工作人员在教育局西院一楼大厅接受咨询。

八、乡镇公立中小学报名时间同步进行。

展开阅读全文

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8,全文共 3486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7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此次河北省地矿局选聘工作人员的22个事业单位中,除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为财政性资金定额定项补助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均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是一所具有地学特色、专业门类齐全的高职院校,从事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工作。北方机电工业学校是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从事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单位主要从事野外矿产勘查和环境生态保护等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项目,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11月21日至2005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省地矿局局属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17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169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⑤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11月(含11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聘理由

地勘单位受主业限制,工作场地大多为野外一线,环境艰苦,吸引力不强,高层次人才较为紧缺,拟选聘一批与单位主责主业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正处于改建时期,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水平,满足教学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教师岗位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位于张家口市,地域优势不强,吸引力不足,拟选聘一批硕士学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提升学校教学及科研能力。

五、选聘范围

博士毕业生、单位主责主业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发布招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由河北省地矿局或招聘单位在相关高校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单位

报名

联系电话

河北省地质调查院

石家庄工农路515号

0311-85921586

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石家庄市兴苑街58号

0311-69101616

河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保定市向阳北大街900号

0312-3388015

河北省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石家庄市槐中路131号

0311-66610527

河北省地质工程勘查院

保定市百花路156号

0312-3312315

河北省区域地质调查院

廊坊市曙光道32号

0316-5909221

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院

廊坊市廊万路4号

0316-5908922

河北省地质测绘院

廊坊市曙光道30号

0316-2115018

河北省地矿局国土资源勘查中心

石家庄中山西路800号

0311-83657350

河北省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

邯郸市陵园街92号

0310-5801681

河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

唐山市北新西道157号

0315-5266223

河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

张家口市古宏大街15号

0313-5905809

河北省地矿局第四地质大队

承德市双桥区偏岭地质科技大厦

0314-2526020

河北省地矿局第五地质大队

唐山市北新西道99号

0315-5758029

河北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91号

0311-85236013

河北省地矿局第七地质大队(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雄安地质调查监测中心)

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榆大街239号

0316-3096132

河北省地矿局第八地质大队

秦皇岛市燕山大街221号

0335-3652016

河北省地矿局第九地质大队

邢台市钢铁北路416号

0319-2190021

河北省地矿局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衡水市红旗大街808号

0318-5218683

河北省地矿局第四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沧州市黄河东路蔡御街

0317-3565016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石家庄中山西路901号

0311-83609178,68108255

北方机电工业学校

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中路18号

0313-7979921,

7979920

2.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书、《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国企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相关专业知识答辩及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场量化打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依据岗位选聘计划与拟选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地矿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880300(河北省地矿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880726(河北省地矿局机关纪委)

0311-6690898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泊头长安路小学一年级招生现场验证工作安排

2023-07-24,全文共 252 字

+ 加入清单

1、验证时间:

7月23日上午:符合第一批次“户证合一”报名条件的来校验证;7月23日下午至7月24日:符合第二批次“有房无户”报名条件的来校验证;7月25日;符合第三批次“有户无房(A类)”报名条件和第四批次“有户无房(B类)”报名条件及其他特殊情况的来校验证。

2、验证地点:

学校风雨操场

3、注意事项:

(1)、每名入学儿童只允许一位家长携带资料到校现场验证;

(2)、在学校门口有秩序排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入校;

(3)、帯齐报名时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校进行现场验证,证件不全或复印件漏印不予报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