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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专题栏目,提供与镇江高校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镇江高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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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一览

2023-12-15,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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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详细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镇江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如2020年4-6月毕业,符合申报的最迟时间为2022 年7月)来市区企业就业;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市区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四、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申报。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

企业于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申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在市区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

6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企业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在申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2,审核。由企业税务登记地的区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发放。各区人社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其他事项

1,上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2,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时被列入“失信

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应停止继续发放。

3,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其人才“镇兴”行动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企业,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对补贴申报、发放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检。

5,补贴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对象为2021年1月1日后来市区就业(2021

年1月1日前在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区就业且符合《关于印发市区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117号镇财社〔2018〕198号)中《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原政策执行。

6. 补贴细则有效期5年,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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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详细

2023-11-17,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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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详细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句容市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毕业生;根据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来句容市企业就业并予以申报;

3,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句容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

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800元,

注: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句容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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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什么时候发放?

2023-12-15,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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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留镇学费补贴发放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镇江留镇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三、申报方式

2021 年 8 月起,个人依据条件,在每年 8 月 1 日—31 日 , 登 录 镇 江 智 慧 人 社 —— 网 上 办 事服 务 大 厅(www.hrsszj.gov.cn),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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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申请条件及发放时间

2023-12-15,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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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

申请条件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发放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注意事项

1,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定期对补贴申报工作进行抽查。

3,对弄虚作假申报、领取补贴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补贴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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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等学科考前通知

2023-12-06,全文共 1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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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面试)、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前提醒

一、考试时间

音乐类面试:从12月5日起开始;

播音与主持类面试:从12月8日起开始。

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打印的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指定区域等候抽签。

二、音乐类(面试)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后,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验证、信息登记、违禁物品检查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指定区域等候抽签。逾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顺序号、考场号、考试曲目将随机抽取。

3,所有科目考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参加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需自备乐器(钢琴由考点提供)。

4,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手环、手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

5,考生进入考点,不得向考试工作人员打招呼,不得有递条、暗示等违规行为,在各科目考试录制时,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在候考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吸烟。不允许其他人员陪同进入考试区域。

6,考生须按考试指令进行考试,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完成考试,不得要求重考。因考生个人原因中途离场不能完成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

三、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后,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验证、信息登记、违禁物品检查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指定区域等候抽签。逾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顺序号、考场号、考试题目将随机抽取。

3,所有科目考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生不得穿着带有培训机构(学校)的品牌、标识或者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的服装参加考试。

4,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考生应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饰品、妆容等检查。

5,考生备稿过程中不得使用笔和纸,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6,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手环、手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

7,考生进入考点,不得向考试工作人员打招呼,不得有递条、暗示等违规行为,在各科目考试录制时,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在候考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吸烟。不允许其他人员陪同进入考试区域。

8,考生须按考试指令进行考试,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完成考试,不得要求重考。因考生个人原因中途离场不能完成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或者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考试期间,考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接受考生监督和举报。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25-83235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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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准考证打印详情

2023-10-18,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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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详细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至22日进行。

准考证打印: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开始;

下载地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jseea.cn)的江苏省成人高校招考管理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否则按违规处理。请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相关考生须知,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2,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今年我省将首次实施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内的封闭区)安检,考生不可携带手机(含其他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封闭区。

3,因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安检、身份验证和手机集中存放管理等,请尽量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并按照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现场工作。

4,其他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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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高校毕业生交通补助政策明细详情

2023-12-09,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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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高校毕业生交通补助政策一览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应邀来句容市参加招聘和科研实践活动的外地高校在校、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

二、补助标准

按往返一次实际发生交通费用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补助。

三、申报程序

1,应邀毕业生于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申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往返费用相关凭证等。

2,市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

四、其他事项

补偿从2021年6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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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毕业生租房补贴适用时间?

句容金燕生活补贴发放标准(附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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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一览

2023-11-29,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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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详细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句容市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 ( 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 毕业生;根据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5年内 ( 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 来句容市企业就业并予以申报;

3,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句容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4,无住房且实际租房。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句容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四、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申报

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提供《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以及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申报提供)、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发票、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复印件,到句容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专窗进行申报。

在本市范围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6个月内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处于缴纳状态。

2,审核

市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申报对象名下有无房产信息比对。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部门负责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发放

市人社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其他事项

1,鼓励各地各单位使用现有存量安置房,优先解决毕业生租房需求。

2,申报单位申报时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停止发放。

3,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其“福地句才”工程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企业,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补贴从2021年6月25日起实施,适用对象为2021年6月25日后来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6月25日前在我市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6,补贴有效期5年。

联系电话:0511-87319024(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东侧人才服务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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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怎么申请?

2023-12-15,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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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在每年 8 月 1 日—31 日 , 登 录 镇 江 智 慧 人 社 —— 网 上 办 事服 务 大 厅(www.hrsszj.gov.cn),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温馨提示

1,补贴发放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2,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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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政策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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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实施细则

2023-12-22,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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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从2018届起,毕业年度内在镇江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500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5年以内累计期限满3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8000元、硕士12000元、博士20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三、申报及发放程序

(一)申报审核

1.2021年8月起,个人依据条件,在每年8月1日—31日, 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进入),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2.由企业纳税登记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初审、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二)补贴发放

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辖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二)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定期对补贴申报工作进行抽查。

(四)对弄虚作假申报、领取补贴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补贴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本细则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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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一览

2023-11-24,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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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镇江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如2020年4-6月毕业,符合申报的最迟时间为2022 年7月)来镇江市区企业就业;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市区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四、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申报

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于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申

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在市区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

6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企业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在申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2,审核

由企业税务登记地的区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发放

各区人社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时被列入“失信

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应停止继续发放。

2,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其人才“镇兴”行动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企业,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补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适用对象为2021年1月1日后来市区就业(2021

年1月1日前在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区就业且符合《关于印发市区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117号镇财社〔2018〕198号)中《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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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政策明细

2023-12-15,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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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

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

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

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

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

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

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三、申报及发放程序

(一)申报审核

1,2021 年 8 月起,个人依据条件,在每年 8 月 1 日—31 日 , 登 录 镇 江 智 慧 人 社 —— 网 上 办 事

服 务 大 厅(www.hrsszj.gov.cn),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2,由企业纳税登记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初审、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二)补贴发放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

月。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辖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二)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定期对补贴申报工作进行抽查。

(四)对弄虚作假申报、领取补贴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补贴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本细则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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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高校毕业生有购房契税补贴吗?

2023-10-28,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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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高校毕业生有对应的购房契税补贴

补贴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来丹阳市就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且五年内在丹阳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

补贴标准

大专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比例、本科以上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

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丹阳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已经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丹阳市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

2,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3,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且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在初次来丹阳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5年内。

4,房屋位于丹阳市范围。

5,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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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几年?

2023-11-29,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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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句容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补贴标准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

申请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 ( 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 毕业生;根据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5年内 ( 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 来句容市企业就业并予以申报;

3,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句容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4,无住房且实际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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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购房契税补贴?

2023-12-02,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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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途经:由人才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丹阳市开发区凤凰路85号)—取号“人才服务”进行办理。此项业务常年办理,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

经办部门:住建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

联系电话:人才认定咨询0511-86926959

房屋产权咨询:0511-88159061

购房契税咨询:0511-86578757

综合认定及发放情况咨询:0511-86908610

政策依据

1.《关于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工作的意见(2021-2025)》(丹发〔2021〕31 号);

2.《关于印发〈大学生“聚丹”计划(2021-2025)〉的通知》(丹发〔2021〕33号);

3.《关于印发〈丹阳市人才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丹住建〔2021〕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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