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一览
2023-12-15,全文共 1257 字
+ 加入清单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镇江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如2020年4-6月毕业,符合申报的最迟时间为2022 年7月)来市区企业就业;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市区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四、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申报。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
企业于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申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在市区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
6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企业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在申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2,审核。由企业税务登记地的区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发放。各区人社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其他事项
1,上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2,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时被列入“失信
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应停止继续发放。
3,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其人才“镇兴”行动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企业,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对补贴申报、发放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检。
5,补贴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对象为2021年1月1日后来市区就业(2021
年1月1日前在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区就业且符合《关于印发市区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117号镇财社〔2018〕198号)中《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原政策执行。
6. 补贴细则有效期5年,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2023-09-04,全文共 111 字
+ 加入清单一、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二、高起本考试时间表
三、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文件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7/202308/W020230831625227385790.docx
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详细
2023-11-17,全文共 409 字
+ 加入清单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详细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句容市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毕业生;根据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来句容市企业就业并予以申报;
3,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句容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
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800元,
注: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句容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什么时候发放?
2023-12-15,全文共 550 字
+ 加入清单镇江留镇学费补贴发放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镇江留镇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三、申报方式
2021 年 8 月起,个人依据条件,在每年 8 月 1 日—31 日 , 登 录 镇 江 智 慧 人 社 —— 网 上 办 事服 务 大 厅(www.hrsszj.gov.cn),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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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申请条件及发放时间
2023-12-15,全文共 540 字
+ 加入清单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发放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注意事项
1,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定期对补贴申报工作进行抽查。
3,对弄虚作假申报、领取补贴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补贴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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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等学科考前通知
2023-12-06,全文共 157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面试)、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前提醒
一、考试时间
音乐类面试:从12月5日起开始;
播音与主持类面试:从12月8日起开始。
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打印的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指定区域等候抽签。
二、音乐类(面试)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后,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验证、信息登记、违禁物品检查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指定区域等候抽签。逾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顺序号、考场号、考试曲目将随机抽取。
3,所有科目考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参加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需自备乐器(钢琴由考点提供)。
4,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手环、手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
5,考生进入考点,不得向考试工作人员打招呼,不得有递条、暗示等违规行为,在各科目考试录制时,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在候考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吸烟。不允许其他人员陪同进入考试区域。
6,考生须按考试指令进行考试,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完成考试,不得要求重考。因考生个人原因中途离场不能完成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
三、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后,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验证、信息登记、违禁物品检查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指定区域等候抽签。逾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顺序号、考场号、考试题目将随机抽取。
3,所有科目考试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生不得穿着带有培训机构(学校)的品牌、标识或者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图案的服装参加考试。
4,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考生应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饰品、妆容等检查。
5,考生备稿过程中不得使用笔和纸,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6,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手环、手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区域(含抽签室、候考室、考场等)。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
7,考生进入考点,不得向考试工作人员打招呼,不得有递条、暗示等违规行为,在各科目考试录制时,不得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在候考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吸烟。不允许其他人员陪同进入考试区域。
8,考生须按考试指令进行考试,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完成考试,不得要求重考。因考生个人原因中途离场不能完成考试的,视同放弃考试。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或者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考试期间,考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接受考生监督和举报。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25-83235975。
2023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准考证打印详情
2023-10-18,全文共 430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详细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至22日进行。
准考证打印: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开始;
下载地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jseea.cn)的江苏省成人高校招考管理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否则按违规处理。请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相关考生须知,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2,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今年我省将首次实施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内的封闭区)安检,考生不可携带手机(含其他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封闭区。
3,因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安检、身份验证和手机集中存放管理等,请尽量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并按照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现场工作。
4,其他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特别提醒。
句容市高校毕业生交通补助政策明细详情
2023-12-09,全文共 285 字
+ 加入清单句容市高校毕业生交通补助政策一览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应邀来句容市参加招聘和科研实践活动的外地高校在校、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
二、补助标准
按往返一次实际发生交通费用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补助。
三、申报程序
1,应邀毕业生于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申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往返费用相关凭证等。
2,市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
四、其他事项
补偿从2021年6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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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一览
2023-11-29,全文共 1090 字
+ 加入清单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句容市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 ( 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 毕业生;根据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5年内 ( 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 来句容市企业就业并予以申报;
3,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句容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4,无住房且实际租房。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句容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四、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申报
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提供《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以及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申报提供)、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发票、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复印件,到句容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专窗进行申报。
在本市范围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6个月内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处于缴纳状态。
2,审核
市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申报对象名下有无房产信息比对。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部门负责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发放
市人社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其他事项
1,鼓励各地各单位使用现有存量安置房,优先解决毕业生租房需求。
2,申报单位申报时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停止发放。
3,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其“福地句才”工程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企业,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补贴从2021年6月25日起实施,适用对象为2021年6月25日后来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6月25日前在我市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6,补贴有效期5年。
联系电话:0511-87319024(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东侧人才服务专窗
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怎么申请?
2023-12-15,全文共 578 字
+ 加入清单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在每年 8 月 1 日—31 日 , 登 录 镇 江 智 慧 人 社 —— 网 上 办 事服 务 大 厅(www.hrsszj.gov.cn),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温馨提示
1,补贴发放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2,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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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实施细则
2023-12-22,全文共 766 字
+ 加入清单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从2018届起,毕业年度内在镇江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500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5年以内累计期限满3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8000元、硕士12000元、博士20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三、申报及发放程序
(一)申报审核
1.2021年8月起,个人依据条件,在每年8月1日—31日, 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进入),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2.由企业纳税登记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初审、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二)补贴发放
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辖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二)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定期对补贴申报工作进行抽查。
(四)对弄虚作假申报、领取补贴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补贴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本细则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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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一览
2023-11-24,全文共 1169 字
+ 加入清单镇江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镇江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如2020年4-6月毕业,符合申报的最迟时间为2022 年7月)来镇江市区企业就业;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市区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四、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申报
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于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申
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在市区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
6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企业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在申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2,审核
由企业税务登记地的区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发放
各区人社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时被列入“失信
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应停止继续发放。
2,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其人才“镇兴”行动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企业,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补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适用对象为2021年1月1日后来市区就业(2021
年1月1日前在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区就业且符合《关于印发市区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117号镇财社〔2018〕198号)中《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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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政策明细
2023-12-15,全文共 770 字
+ 加入清单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
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
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
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
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
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
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三、申报及发放程序
(一)申报审核
1,2021 年 8 月起,个人依据条件,在每年 8 月 1 日—31 日 , 登 录 镇 江 智 慧 人 社 —— 网 上 办 事
服 务 大 厅(www.hrsszj.gov.cn),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2,由企业纳税登记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初审、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二)补贴发放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
月。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辖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二)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定期对补贴申报工作进行抽查。
(四)对弄虚作假申报、领取补贴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补贴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本细则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丹阳高校毕业生有购房契税补贴吗?
2023-10-28,全文共 461 字
+ 加入清单丹阳市高校毕业生有对应的购房契税补贴。
补贴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来丹阳市就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且五年内在丹阳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
补贴标准
大专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比例、本科以上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
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丹阳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已经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丹阳市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
2,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3,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且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在初次来丹阳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5年内。
4,房屋位于丹阳市范围。
5,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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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几年?
2023-11-29,全文共 412 字
+ 加入清单句容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句容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补贴标准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
申请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 ( 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 毕业生;根据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5年内 ( 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 来句容市企业就业并予以申报;
3,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句容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4,无住房且实际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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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全文共 342 字
+ 加入清单申报途经:由人才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丹阳市开发区凤凰路85号)—取号“人才服务”进行办理。此项业务常年办理,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
经办部门:住建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
联系电话:人才认定咨询0511-86926959
房屋产权咨询:0511-88159061
综合认定及发放情况咨询:0511-86908610
政策依据
1.《关于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工作的意见(2021-2025)》(丹发〔2021〕31 号);
2.《关于印发〈大学生“聚丹”计划(2021-2025)〉的通知》(丹发〔2021〕33号);
3.《关于印发〈丹阳市人才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丹住建〔2021〕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