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城市便民服务

0

镇江详细

镇江详细专题栏目,提供与镇江详细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镇江详细问题。

分享

浏览

2275

文章

510

2024年春季学期丹阳市幼儿园收费标准详细一览

2024-02-20,全文共 693 字

+ 加入清单

丹阳市2024年春学期幼儿园收费标准公示

(幼儿园收费公示格式)

注:1,上述内容由幼儿园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填写并公示。

2,寒、暑假期间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按日计算,费用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3,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在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50元。

4,保教费退费按月结算,按学期退还。由于幼儿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以提出申请计算,幼儿按照学期在园天数不足20天(含20天)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80%退还;超过20天但不足该学期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照保教费交费额的50%退还;超过该学期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交保教费。服务性收费退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5,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者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并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6,幼儿园提高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插班生保教费按照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降低收费标准的,所有在园幼儿均按照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7,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镇政发〔2012〕56号)规定:对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的子女及孤残儿童,全额免除保教费。

相关阅读

镇江市中小学2023至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一览

展开阅读全文

扬中市才聚江洲公积金政策实施内容详细一览

2024-02-29,全文共 1921 字

+ 加入清单

扬中市“才聚江洲公积金政策详情

一、公积金贷款提高限额

(一)政策条款

初次来扬中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自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

(二)适用范围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单位要求

扬中市范围内并按规定在扬中市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单位。

2. 人才要求

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须为2021年6月4日起,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扬中缴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三)贷款要求

1,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首套”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公积金贷款提高限额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市区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和房贷记录,明确为住房”;

2,所购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日期在2021年6月4日(含当日)至2025年6月3日(含当日);

3,申请贷款的住房须来扬就业创业后购买,即购房网签时间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之后;

4,申请公积金贷款提高限额的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在我市范围内;

5,公积金贷款限额为各借款人分别计算的贷款限额之和,每户最高不超过75万元。

(四)办理流程

1,人才认定:适用对象前往扬中市“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填报《扬中市人才安居公积金政策享受凭证》,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附件材料。

2,贷款申请:申请人提供经扬中市“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认定通过的《扬中市人才安居公积金政策享受凭证》及收入流水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委办银行放款。

二、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政策条款

初次来扬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单独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除本人和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外,其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二)适用范围

1,单位要求

扬中市范围内并按规定在扬中市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单位。

2,人才要求

全日制本科以上人才,须为2021年6月4日起,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扬中市缴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要求

1,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首套”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我市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和房贷记录,明确为住房”;

2,所购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日期在2021年6月4日(含当日)至2025年6月3日(含当日);

3,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住房须来扬就业创业后购买,即购房网签时间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之后;

4,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在我市范围内。

(四)所需材料

1,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付款发票,本市购房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人才资格凭证;

3,单位录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4,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申请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户籍摘抄、出生证、独生子女等相关材料);

5,提取人身份证;

6,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的本人Ⅰ类储蓄卡(不含信用卡)。

(五)办理流程

1,人才认定:适用对象前往扬中市“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填报《扬中市人才安居公积金政策享受凭证》,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附件材料。

2,提取办理:申请人提供经扬中市“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认定通过的《扬中市人才安居公积金政策享受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至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该补贴细则从2021年6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由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扬中分中心负责解释。

2,人才资格认定受理部门:

扬中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8351071

扬中市“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联系电话:88399071

3,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联系地址:扬中市财政局大院内

联系电话:88322507、88329507

4,贷款办理:

(1)建设银行:联系电话88360815

农业银行:联系电话88360832

工商银行:联系电话88360830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88396315

农商银行:联系电话88360839

联系地址: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扬中市财政局大院内)

(2)江苏银行:联系电话88391396

联系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80号

(3)邮储银行:联系电话88320555

联系地址:扬中市扬子东路9号

展开阅读全文

镇江廉租房申请步骤详细一览

2024-01-11,全文共 801 字

+ 加入清单

镇江廉租房申请详情

(一)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二)初步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设立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财产等状况进行核查,对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等提出初审意见,并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住房状况审核

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送区民政部门。

(四)家庭收入审核

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转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审核意见反馈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登记

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申请材料及相关审核意见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转送),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转送),说明理由。

区住房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及公示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对象的保障方式发放货币补贴、直管公房租金核减等通知,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相关阅读

镇江申请过廉租房没有申请下来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丹阳市人才购房补贴详细

2023-10-26,全文共 2604 字

+ 加入清单

丹阳市人才购房补贴一览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单位要求

在丹阳市范围内注册、纳税、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在我市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

人才条件

1,2021年1月1日后入选丹阳市“丹凤朝阳”产业强市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在丹阳市工作3年以上,且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2,2021年1月1日后入选丹阳市“丹凤朝阳”民生保障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在丹阳市工作3年以上且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名家、教学名师或与聘用单位签订服务期限协议的省级、地市级高层次医卫领军人才。

3,“双一流”高校(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及丹阳市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和在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来丹阳市就业五年内,且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

4,2021年1月1日后来丹阳市就业的人才(2021年1月1日前在丹阳市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5,与丹阳市范围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并在丹阳市按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单位处于缴纳状态的人员。

二、购房要求

补贴申请单位人才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我市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

【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购房时间】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且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为初次来丹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 5 年内。

【房产范围】房屋位于丹阳市范围。

【购房合同】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人才本人。

三、补贴标准

(一) 产业强市领军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 院士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补贴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分三年支付;

2,“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分三年支付;

3,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和《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补贴金额不超过80万元,分三年支付;

4,镇江“金山英才”产业强市领军人才计划人才和“丹凤朝阳”产业强市领军人才集聚计划人才,补贴金额不超过60万元,分三年支付。

(二) 民生保障类人才

1,教育领军人才

教育名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年支付。

教学名师,给予不超过6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年支付。

2,医卫领军人才

新引进的省级高层次医卫领军人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购房补贴,分五年支付。

新引进的地市级高层次医卫领军人才,给予不超过60万元购房补贴,分五年支付。

(三) 优秀大学生

1,“双一流”高校(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及丹阳市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不超过10万的购房补贴,分五年支付。

2,“双一流”高校(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及丹阳市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在镇高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给予不超过20万的购房补贴,分五年支付。

3,“双一流”高校(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及丹阳市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博士、在镇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购房补贴,分五年支付。

四、申领审核

(一) 申报

购房补贴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申报,于每年8月至9月填写《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和《授权书》。

上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人才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人才与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毕业证书(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本人本市一类银行借记卡等材料。

(二) 初审

1,市人社部门审核人才条件、丹阳市范围内工作起止时间和社保缴纳情况。

2,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调取不动产登记交易情况,主要内容为网签合同签订人和不动产权权利人身份、首次登记情况(单独所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认定首套房、核实交易时间(网签时间)。

3,市税务部门负责对所购房屋《契税完税凭证》进行审核,审核确定缴纳契税情况、契税计税价格、房屋价格份额。

4,各部门初审后,市住建部门根据审核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电话告知单位不符合受理原因;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会审。

(三) 会审

市人才办、住建局、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根据申报材料联合会审,确定人才补贴金额,由市财政局统筹资金。同时,对续发购房补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 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住建局将补贴金额汇入申请单位提供的人才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发放时间原则上为次年6月。

五、其它事项

(一) 申请购房补贴需符合先来丹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后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时间要求。

(二) 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包括人才通过市场行为购买的二手住房。

(三) 补贴金额按照人才购买房屋价格份额发放,但最高不得超过本细则规定的同类人才补贴限额。

房屋价格份额按以下原则确定:

补贴申请人所购房屋首次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按照契税计税价格全额核算;首次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申请人个人产权份额对应的契税计税价格核算;

首次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按共有人平均份额对应的契税计税价格核算。

(四) 购房补贴在领取不动产权证申报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年限发放(三年期的按30%、30%、40%逐年发放,五年期的按每年20%发放),次年发放前需对续发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

(五) 购房补贴申请人在丹阳市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需在 6

个月内与丹阳市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由新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否则将停止续发补贴。

(六) 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时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黑名单”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及审核通过的补贴停止继续发放。

(七) 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其人才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八) 补贴政策从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 5

年。

相关阅读

镇江归雁人才补贴详细一览

展开阅读全文

2023镇江公交329路绕行详细

2023-10-23,全文共 257 字

+ 加入清单

2023镇江市镇村公交329路临时绕行

管制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4年1月24日;

施工范围:丹阳访仙镇独花线(沟固村-S122)路段封闭施工;

绕行方案

车辆从丰城村发车后,沿原线路行驶至S122,车辆改走S122,行驶至X002(后皇线)后左转,沿着X002(后皇线)向南行驶至窦浦路姜家村站点后恢复原线路行驶,反向也按上述绕行线路行驶。车辆绕行后不经过独花线路段,不停靠荞麦村,前任庄,瓦西村,李家村,张庄村,讲怀堂站点。

329路临时绕行路线走向

图源:镇江发布

相关阅读

2023丹阳巡游出租车价格调整详情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句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内容详细

2024-02-26,全文共 4702 字

+ 加入清单

2024句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情一览

招聘人数:99人;

招聘岗位表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4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2月28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4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 3月8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3月20日9:00起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 3月6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其他类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A、B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中通用类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句容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句容市人社局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句容市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511-87262160;

句容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7278776;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

监督电话:0511-80300991。

附件:

1,句容市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展开阅读全文

扬中市奥体中心开放时间详细

2023-11-18,全文共 551 字

+ 加入清单

扬中市奥体中心详情

位置:三茅街道迎宾大道1777号,毗邻省扬高级中学,分为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和综合健身馆。

开放时间:5:30-9:00;17:00-21:30(内场)|5:30-22:00(二楼风雨跑道);

联系电话:0511-88228730;

体育馆建筑:面积19389㎡,可容纳观众五千人,其建筑等级为乙级,具备举办国内、国际单项比赛能力。体育馆设计为多功能场馆,可举办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体操等各项赛事以外,也可接纳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目前,该场馆日常以羽毛球、篮球为主项目,向社会公众开放。

开放时间:8:30-11:00;13:30-21:30;

联系电话:0511-88262008;

综合健身馆:总建筑面积为8276㎡,建筑总高接近30米,内设乒乓球训练厅、台球训练厅、健身房、瑜伽室、体育舞蹈练习房等。

开放时间:8:30—21:30;

联系电话:0511-88322775;

游泳馆:总建筑面积17124㎡,可容纳观众近600人,设有一个8道50米*21米的比赛池、一个25米*12.5米的热身池以及一个儿童戏水池,可举办地区性单项比赛和地方性运动会。场馆建筑总高19.2米、三层,耐火等级二级,装有循环水处理设备。

开放时间:12:30-21:00;

联系电话:0511-88223008。

展开阅读全文

镇江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报销标准详细

2024-01-02,全文共 1353 字

+ 加入清单

镇江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

1,参保人员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医保制度内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达1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累计在10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0%。

2,患终末期肾病进行透析治疗,医保制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再给予支付70%。

3,凡第一诊断是城乡居民特殊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救治并采取全程规范化治疗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再给予支付50%。

特殊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病种范围暂定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脑梗死、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原发性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尿道下裂等18种病种。

镇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统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含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儿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内基金支付最高限额1000元。

(2)慢性病门诊统筹

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的慢性病病种范围暂定为:高血压病、糖尿病、前列腺增生症、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及后遗症期、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等12种。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4500元。

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慢性病病种范围暂定为:精神病、慢性肝炎、癫痫、结核病等4种病种。

(3)门诊特殊病统筹

完善原居民医保特殊重大疾病门诊统筹待遇,统一调整为居民医保门特待遇,病种范围为全省统一的居民医保门特病种及原镇江市居民医保门特保留病种(保留病种为政策实施前我市已纳入居民医保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诊治病种,超出省规定范围的两类病种,按规定继续保留,相应的待遇保障水平参照本市门特待遇保障水平)。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门特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以下待遇支付:

1-1,门特医疗费用直接进入共付段,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门特和住院共用年度费用限额。慢性肾功能衰竭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不设年度费用限额。

1-2,参保人员进行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发生门特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享受原居民大病保险特殊重大疾病门诊待遇。原居民大病其他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诊治病种待遇不再执行,并入居民医保门特待遇。

1-3,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慢性病病种范围中,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限非透析)纳入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范围;原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慢性病病种范围中,再生障碍性贫血、结核病中的肺结核纳入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范围。以上病种原慢性病门诊统筹待遇不再执行,并入居民医保门特待遇。

相关阅读

镇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详细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镇江市医保待遇详细

2023-12-22,全文共 1588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镇江市医保待遇详情

一、2023年门诊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统筹

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内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1000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儿童,在镇江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儿科就医,所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统筹待遇。

(二)慢性病门诊统筹

1,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中心及其下属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元。

2,参保人员在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4500元。

(三)特殊病门诊统筹

1. 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门特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门特和住院共用年度费用限额。慢性肾功能衰竭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不设年度费用限额。

2. 参保人员进行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发生门特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享受原居民大病保险特殊重大疾病门诊待遇。

二、2023年住院医保待遇

1,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发生的500元以上的部分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

2,参保人员在镇江市二级医院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费用分段按比例支付: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支付65%;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5%。

3,在镇江市三级医院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比在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4,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降低50%。

三、2023年大病保险待遇

1,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医保制度内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达1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累计在10万元以上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0%。

2,患有规定范围内的特殊重大疾病,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按不同病种及费用范围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参保学生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限额为30万元,超过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四、费用结算方式

1. 镇江市就医结算

镇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镇江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及镇江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限儿童在儿科门诊)门诊就诊和住院时,需持社保卡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2. 异地就医结算

(1)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镇江居民因病需至异地就医,需事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登记后可以持社会保障卡至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或线上进行办理,线上办理方式如下:

1,通过“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2,通过PC端网站镇江智慧医保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办理;

3,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

4,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

5,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办理。

其中第1,2,5项方式可办理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第3,4项方式只限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2)回本地报销。镇江居民因病需至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结算前未事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或异地就医的医保定点医院未开通联网结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然后携带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和出院小结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按规定进行报销。

相关阅读

镇江那些药不能使用医保报销?

展开阅读全文

2024镇江市第三税务局报考岗位详细一览

2023-10-17,全文共 428 字

+ 加入清单

2024镇江市第三税务局岗位报考详情

报考人数:7;

部门代码:130111;

用人单位

招考职位

(一级行政执法员)

职位简介职位代码招考人数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最低年限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面试有无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比例
镇江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从事税务征收管理工作3001107230012数学类、统计学类本科及以上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不限无限制无限制3:1
从事税务征收管理工作3001107230022数学类、统计学类本科及以上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不限无限制无限制3:1
从事国际税收管理工作3001107230031英语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不限无限制无限制3:1
从事税务征收管理工作3001107230041法学类本科及以上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不限无限制无限制3:1
从事税务征收管理工作3001107230051法学类本科及以上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不限无限制无限制3:1

相关阅读

2023丹阳市税务局岗位招考详情

展开阅读全文

镇江归雁一次性创业人才补贴详细

2023-10-27,全文共 927 字

+ 加入清单

镇江市区归雁人才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对象条件

【补贴对象】35周岁以下镇江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创办的创业主体。

【补贴条件】2022年1月起,回镇首次成功创业,在市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缴费纳税,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

二、补贴标准

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6000元。

三、申办流程

【申请】补贴对象登录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申请,也可向创业主体税务登记地人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开户行和银行账号以及申请前连续六个月完税证明、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的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身份证号码前4位非“3211”开头的镇江籍生源需另提供镇江市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

【审核】人社经办机构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报区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人社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按月汇总并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区财政局于次月按规定拨付给补贴对象。

四、其他事项

1,一次性创业补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4年。

2,镇江籍指本人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前4位为“3211”)或初、高中毕业学校在镇江。

3,符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创业补贴政策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补贴对象(即在校及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所需资金仍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市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以“年初预拨+次年结算”方式给予补助。

4,申请补贴时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偷税漏税、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情形的,均不予享受。存在弄虚作假、渎职、冒领创业补贴的,按规定进行处置和追责。

5,自注册登记起 3 年内未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6,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的,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享受待遇。

7,本细则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相关阅读

镇江归雁创业社保补贴实施流程

镇江市归雁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镇江归雁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流程

展开阅读全文

镇江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详细

2023-10-31,全文共 258 字

+ 加入清单

镇江用人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险种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6%8%
工伤保险
0.2%-1.9%
不缴费
失业保险
0.5%
0.5%

拓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热点问题

1,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暂按24042元/月、4494元/月执行。

3,缴费基数是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标准,也是核发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少报、漏报缴费基数既违反国家规定,也会直接降低职工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待遇水平。

相关阅读

镇江社保卡如何挂失补卡?

展开阅读全文

句容市人才生活补贴详细

2023-10-26,全文共 361 字

+ 加入清单

句容市“金燕”人才生活补贴,全日制大专、硕士、博士分别按每人每月300元、1000元、18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的毕业生,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来句容市企业就业(2022年1月1日前在句容市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句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在句容市重点扶持产业领域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人才不受毕业年限限制,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来句容市企业就业(2022年1月1日前在我市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2,所在企业为句容市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句容市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相关阅读

句容市金燕人才补贴申报操作流程

展开阅读全文

2023镇江市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详细

2023-12-13,全文共 1000 字

+ 加入清单

2023镇江市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

招聘人数:13人;

岗位表信息

招聘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费:100元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6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7日12: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7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8日16:00。

6,笔试准考证打印:2024年1月5日-1月6日。

考试内容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专业科目测试、面试、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B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心理测试、专业科目测试、结构化面试四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专业科目:测试方式为试讲。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按照笔试40%、专业科目测试30%、结构化面试30%的比例计算。

2,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心理测试和专业面试三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岗位专业知识;

专业面试方式:试讲、答辩。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相关阅读

2023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

1,附件1 2023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附件2 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附件3 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展开阅读全文

镇江市毕业生生活补贴详细

2023-12-15,全文共 1254 字

+ 加入清单

镇江市毕业生生活补贴详情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镇江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 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如2020年4-6月毕业,符合申报的最迟时间为2022 年7月)来市区企业就业;

3.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市区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四、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申报。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

企业于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申

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在市区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

6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企业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在申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2,审核。由企业税务登记地的区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发放。各区人社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其他事项

1,上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2,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时被列入“失信

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应停止继续发放。

3,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其人才“镇兴”行动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企业,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对补贴申报、发放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检。

5,补贴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对象为2021年1月1日后来市区就业(2021

年1月1日前在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区就业且符合《关于印发市区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117号镇财社〔2018〕198号)中《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原政策执行。

6,补贴细则有效期5年,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镇江市实验小学学区范围详细一览

2024-01-11,全文共 1191 字

+ 加入清单

镇江市实验小学学区信息

注:最终能否录取还与学生户籍与家庭房产情况有关,范围仅作参考

有效年度:2023年

一,宋官营社区(二)

1,斜桥街(63、65、67、71、129、131、135、137、141、147号)

2,磨刀巷(25、27号)

3,仙鹤巷(9、10、11、12、13、15、16、38号)

4,双井路(116、118号)

5,大西路(99号(怡海家园)1-8栋)

6,弥陀寺巷(25、26、27、29、32、33、34、35、36、39、40、41、48、58号)

7,斜桥街(70号1—3幢、72号1—7幢)

8,演军巷(32、34、38、44、46、48、50、97号)

9,大西路(55号(京润国际)1—7幢)

10,解放路(207、209号)

二,千秋桥社区(二)

1,万古一人巷(18、20、22号)

2,烈士路(7、9、10、11、15、17号)

3,医政路(2、4、6、8、10、5号)

4,东吴路(2号、26号)

三,青云门社区(一)

1,青云门(32、34、36、40、46、50、54、56号)

2,青云门(18号)

3,中山东路(10-18号)

4,府学新村(1一11号,65一76号)

5,鼓楼一村(1一158号)

6,鼓楼二村(1一110号)

四,青云门社区(二)

1,青云门(7、9、17、19、27、41、43、45、47、49、51、53、61、63号)

2,鼓楼三村(1一141号)

3,鼓楼四村(1号)

4,千秋桥北(1、2、3、6、7、9、10、11、12、13、14号)

5,秋桥北(6-5号)

6,城隍庙东(2、4、5、7号)

7,城隍庙街(3号-1)

8,中山东路(26、28、58、64号)

五,道署街社区

1,太平寺巷(1号(1幢、2幢))

2,解放路(265号)

3,胜利路(6—12号(双号))

4,大西路(2-2号)

5,道署街(1号(1幢、2幢)、2号(都市名苑1—3幢))

6,仓巷(3号、5号、7号-1、9号-1、9号-2、11号、63号、68号、70号、71号、72号、76号)沿河边(43号、46号)

7,醋巷(14号)长江路(1号—17号(单号)、21号—27号(单号))

8,北湖花园(1幢—8幢、10幢—19幢)

9,余福里小区((会莲庵街93号)1—8幢)

10,会莲庵街(2-1号(1—3幢)、4号、48号、50号)

11,解放路(357—361(单号))

12,东方诚园(高层1幢—3幢、(4-5幢未交付)、别墅区5幢—11幢)

13,春江华庭(1-3幢)

14,新河街社区荷花塘街(14号、15号)

15,荷花塘巷(13号)

16,尹家巷(6号、13号、19号、21号)

17,堂子巷(13号)

18,如意江南皇华庭(1幢、2幢、4幢、5幢、6幢、8幢、9幢)

19,天禧苑(1幢—7幢)

20,大梗街(31号)

六,北固山社区

招商北固湾小区

相关阅读

镇江市中山路小学学区详细(仁章校区+大禹山校区)

展开阅读全文

丹阳丹界线部分路段管制安排详细

2023-11-02,全文共 231 字

+ 加入清单

丹阳市丹界线部分路段管制详情

一、管制时间

2023年11月8日0时起——2024年1月31日24时止;

二、管制路段

丹界线K0+000-K18+760(丹桂路至九曲河段);

三、管制措施

1,管制路段实行半幅封闭施工,半幅通行。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道路施工之规定,设置交通标志,强化现场管理。

温馨提示:请车辆驾驶人及行人,自觉遵守上述交通管理措施,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阅读

镇江市65路公交近期调整安排一览

展开阅读全文

镇江市低保详细(条件+补贴标准)

2023-11-09,全文共 2133 字

+ 加入清单

镇江市最低生活保障详情一览

最低生活保障户: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低收入家庭: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单人保: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具有特殊情形的个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申请人;

(二)申请人配偶;

(三)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和在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同一户籍下,其他与申请人共同生活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人员);

(五)市、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认定的其他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在军队服役的义务兵;

(二)连续三年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三)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四)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人员;

(五)未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但能够提供登报寻人启事、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通知书等材料,证明连续两年以上下落不明、与家庭失去联系的人员;

(六)市、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认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一)低收入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低收入家庭中患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认定重特大疾病人员,重特大疾病范围由户籍所在地市、县级市(区)相关部门确定;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三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市、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认定的其他特殊人员。

家庭收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或者纯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现金和实物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家庭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所得到的平均数。

家庭财产: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以及其他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一)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1,拥有汽车(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除外)、大型农机具或者经营性船舶的家庭;

2,家庭成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控股人员,并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3,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家庭;

4,非因拆迁原因,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并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二倍的家庭;

因拆迁原因,拥有三套以上住房并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保障标准面积四倍的家庭;

非因危房改造原因,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居住用房的家庭;

非因拆迁原因,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购买商品房或者超过标准面积的经济适用房的家庭;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的家庭;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一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装修住房并且装修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5,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倍的家庭;

6,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二)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三)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虚假证明的家庭;

(四)通过离婚、赠予、转让、分户等方式故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者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以及收入的家庭;

(五)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

(六)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

(七)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员;

(八)外地来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户籍未落在属于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房产上的毕业生以及其他外来人员;

(九)非在外务工和其他特殊原因,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在本市以外地区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

(十)参与赌博、嫖娼、吸毒、偷窃、卖淫、诈骗、非法组织等违法活动的人员;

(十一)各类服刑期内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十二)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十三)其他依法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形。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在其行政区域内有其他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形,另行公布。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依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要求,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百分之三十且最高不超过百分之四十制定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相关阅读

镇江新区临时救助详情一览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春运火车票购买攻略(附详细购买时间)

2024-01-10,全文共 427 字

+ 加入清单

2024春节假期时间安排

2024年2月10日—2月17日

2024春运时间安排

2024年1月26日一3月5日

2024年春运火车票日历表

春运火车票预售日期:春运首日火车票将于1月12日开售,旅客可以提前15天购买春运火车票。

火车票购买入口

铁路12306官网:点击进入

铁路12306 APP: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抢票攻略

1、没有抢到票的旅客,可以使用中国铁路12306网站和App中的“候补购票服务”功能,利用该服务“捡漏”的成功率很高。

2、开售30分钟后,如有旅客未及时付款,车票会重新返回系统发售;

3、开车前15天,是退票高峰期;

4、开车前48小时和24小时,系统会放出部分剩余车票;

5、一般22点到23点是退票高峰;

6、每个停靠车站有一定比例的分配票额,如有未售完的票,开车前一天余票将再次出售。

7、另外,铁路部门也提醒互联网购票旅客登录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进行购票,以免第三方网站泄露个人信息。

相关阅读

2024年春运时间安排(持续更新)

展开阅读全文

2023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考试内容详细

2023-12-13,全文共 851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镇江市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

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专业科目测试、面试、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B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心理测试、专业科目测试、结构化面试四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专业科目:测试方式为试讲。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按照笔试40%、专业科目测试30%、结构化面试30%的比例计算。

2,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心理测试和专业面试三部分组成。

笔试科目:岗位专业知识;

专业面试方式:试讲、答辩。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江苏航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1-87052750(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511-87057932、邮箱jshyjwb@jatc.edu.cn(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社局事业处)。

相关阅读

2023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

1,附件1 2023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附件2 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附件3 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