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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毕业生

镇江毕业生专题栏目,提供与镇江毕业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镇江毕业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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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详细

2023-11-17,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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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详细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句容市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毕业生;根据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来句容市企业就业并予以申报;

3,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句容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

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800元,

注: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句容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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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毕业生学费补助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

2023-12-15,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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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毕业生学费补助办理指南

一、申报条件

1.从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镇江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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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政策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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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市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工作人公告

2024-01-02,全文共 3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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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24年面向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2024年定岗特选工作公告(事业单位)

一、选聘数量

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聘139名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市级37名,县(市、区)级102名。

二、选聘对象

市级岗位:

1,“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2024年榜单)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3,驻镇高校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其他高校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县(市、区)级岗位:

1,“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2024年榜单)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3,驻镇高校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其他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注:以上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大学本科生为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报到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且在报到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2024年毕业生应届毕业高校及专业等条件应符合公告和岗位表要求;专业要求为大类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定岗特选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

报名数量:本年度公布的定岗特选岗位(含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每人限报1个。

2,报名时间

2-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5日16:00;

2-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7日16:00。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3,2024年1月8日9:00至1月15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

2-4,2024年1月15日16:00至1月17日16:00期间,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

选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随时关注,保持联系畅通。

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程序核减选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初审通过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9:00至16:00。

4,报名网站中提交的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4-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2,国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等材料;已经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所学课程目录,以及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聘书或证明材料;

4-4,在校期间获奖学金、综合性表彰等各类奖励证书,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学术成果及参加社团组织经历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考生要完整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五、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按选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

2,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6∶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进入江苏省2024年名校优生选调考察环节且合格的,不受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

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3月,具体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示。

来镇江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补贴(省内市外高校500元/人;省外、海外高校1000元/人)。

七、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镇江党建网定岗特选专栏、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递补工作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拟选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选聘人员与选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聘用待遇

1,选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选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参照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优秀、发展潜力较大的,可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特别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调任、选任等法定程序进入公务员队伍。

3,选聘人员在镇工作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十、本公告由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5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市级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511-84424532、85340800、85340355

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

县(市、区)级岗位咨询电话:

丹阳市:0511-86501118

句容市:0511-87310261

扬中市:0511-88395299

丹徒区:0511-88977161

京口区:0511-80857562

润州区:0511-81988320

镇江经开区:0511-83170266

镇江高新区:0511-88622182

监督电话:0511-84416774

镇江党建网网址:http://www.zjdj.gov.cn/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

附件:

1,2024年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岗位表(事业单位).xls

2,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名单.doc

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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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毕业生学费补贴所需材料详细

2023-10-27,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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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学费补助申请材料一览(留镇毕业生)

申请上传材料

1,在镇高校毕业生:承诺书、毕业证书、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

2,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号码前4位为“3211”的需提供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前4位非“3211”的,除以上材料外需另提供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

3,镇江籍国(境)外前500名高校毕业生:承诺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户口本籍贯页。

温馨提示

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由高校毕业生个人申报

相关阅读:镇江毕业生生活补贴线上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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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社保需要交满一年吗?

2023-11-29,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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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需要毕业生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句容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申请对象要求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 ( 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 毕业生;根据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5年内 ( 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 来句容市企业就业并予以申报;

3,无住房且实际租房

补贴申报

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

申请材料

企业提供《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以及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申报提供)、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发票、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复印件,到句容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专窗进行申报。

在句容市范围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6个月内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处于缴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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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什么时候发放?

2023-12-15,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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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留镇学费补贴发放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镇江留镇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三、申报方式

2021 年 8 月起,个人依据条件,在每年 8 月 1 日—31 日 , 登 录 镇 江 智 慧 人 社 —— 网 上 办 事服 务 大 厅(www.hrsszj.gov.cn),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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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工作选聘要求

2024-01-02,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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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工作选聘对象

市级岗位:

1,“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2024年榜单)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3,驻镇高校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其他高校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县(市、区)级岗位:

1,“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2024年榜单)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3,驻镇高校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其他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注:以上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大学本科生为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报到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且在报到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2024年毕业生应届毕业高校及专业等条件应符合公告和岗位表要求;专业要求为大类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选聘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5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市级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511-84424532、85340800、85340355

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

县(市、区)级岗位咨询电话:

丹阳市:0511-86501118

句容市:0511-87310261

扬中市:0511-88395299

丹徒区:0511-88977161

京口区:0511-80857562

润州区:0511-81988320

镇江经开区:0511-83170266

镇江高新区:0511-88622182

监督电话:0511-84416774

镇江党建网网址:http://www.zjdj.gov.cn/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网址: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

附件:

1,2024年镇江市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岗位表(事业单位).xls

2,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名单.doc

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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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毕业生租房补贴适用时间?

2023-11-29,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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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毕业生租房补贴适用对象为2021年6月25日后来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2021年6月25日前在我市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 ,有效期五年。

句容市毕业生租房补贴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句容市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 ( 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 毕业生;根据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5年内 ( 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 来句容市企业就业并予以申报;

3,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句容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4,无住房且实际租房。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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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一览

2023-11-29,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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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详细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句容市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 ( 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 毕业生;根据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5年内 ( 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 来句容市企业就业并予以申报;

3,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句容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4,无住房且实际租房。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句容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四、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申报

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提供《句容市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表》,以及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申报提供)、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发票、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复印件,到句容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专窗进行申报。

在本市范围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6个月内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处于缴纳状态。

2,审核

市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申报对象名下有无房产信息比对。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部门负责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发放

市人社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其他事项

1,鼓励各地各单位使用现有存量安置房,优先解决毕业生租房需求。

2,申报单位申报时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停止发放。

3,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其“福地句才”工程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企业,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补贴从2021年6月25日起实施,适用对象为2021年6月25日后来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6月25日前在我市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6,补贴有效期5年。

联系电话:0511-87319024(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东侧人才服务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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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高校毕业生有购房契税补贴吗?

2023-10-28,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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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高校毕业生有对应的购房契税补贴

补贴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来丹阳市就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且五年内在丹阳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

补贴标准

大专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比例、本科以上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

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丹阳市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已经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前在丹阳市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

2,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3,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且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在初次来丹阳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5年内。

4,房屋位于丹阳市范围。

5,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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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购房契税补贴申请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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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政策一览

2023-12-15,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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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详细

一、申报范围

依法在镇江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各类企业。

二、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如2020年4-6月毕业,符合申报的最迟时间为2022 年7月)来市区企业就业;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市区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四、申报及发放程序

1,申报。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

企业于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申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在市区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

6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企业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在申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2,审核。由企业税务登记地的区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3,发放。各区人社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五、其他事项

1,上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2,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时被列入“失信

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应停止继续发放。

3,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其人才“镇兴”行动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企业,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对补贴申报、发放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检。

5,补贴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对象为2021年1月1日后来市区就业(2021

年1月1日前在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区就业且符合《关于印发市区引进高校毕业生政策五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117号镇财社〔2018〕198号)中《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原政策执行。

6. 补贴细则有效期5年,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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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市直教育系统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通知

2023-12-27,全文共 3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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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镇江市教育金山英才人才引进安排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品行;

5.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国(境)外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及部分知名科研院所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世界大学排名(以全球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所发布2024年QS全球大学排名为准)前 200 名国(境)外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引进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9.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是指:

(1) 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10. 其他

(1)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网络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 12月28日9:00-2024年 1月8日17:00。

2. 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PDF格式);

(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报名表》(附件3)(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扫描PDF格式);

(4)个人简历、各类奖励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证明材料(扫描PDF格式);

(5)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PDF格式)。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按相应要求格式打包发送邮件。

3. 报名邮箱为:zjsjyjrszp@163.com,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学科、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镇江市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4.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镇江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审核结束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予以取消或核减。

四、考试考核

共分2轮进行,依次为:综合评价、面试。

成功报名人数不超过引进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成功报名人数超过引进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须先参加综合评价,市教育局遴选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综合评价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完成后安排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及试题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模拟课堂成绩高者入围;如果模拟课堂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开展选岗工作,选岗结束后,经审核确认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完成后不再递补。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 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工作日咨询电话:

0511-88916342;0511-88916341。

附件:

1. 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岗位表

2. 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专业参考目录

3. 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报名表

4. 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镇人社事招备案〔2024〕 2号 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岗位表

附件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专业目录

附件3: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报名表

附件4: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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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申请条件及发放时间

2023-12-15,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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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

申请条件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发放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注意事项

1,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定期对补贴申报工作进行抽查。

3,对弄虚作假申报、领取补贴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补贴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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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毕业生租房补贴多少钱?

2023-12-15,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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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租房补贴申报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如2020年4-6月毕业,符合申报的最迟时间为2022 年7月)来市区企业就业;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市区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租房补贴申报方式

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于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申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在市区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6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企业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在申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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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怎么申请?

2023-12-15,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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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在每年 8 月 1 日—31 日 , 登 录 镇 江 智 慧 人 社 —— 网 上 办 事服 务 大 厅(www.hrsszj.gov.cn),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镇江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温馨提示

1,补贴发放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2,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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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政策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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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人才契税补贴政策原文一览

2023-12-25,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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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来镇江就业创业人才契税补贴详细

一、政策条款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5年内,在镇江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可以享受缴纳契税补贴。

二、适用范围

补贴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二)与镇江市市区(包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用人单位(包含机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驻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

(三)初次来镇江就业创业并在镇江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不满5年;

(四)补贴申请人姓名需和购房合同上购房人姓名一致。

三、所购房屋要求

补贴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首套”认定标准为“购置房屋前补贴申领人名下没有任何拥有产权的住房”;

(二)所购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18年8月10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9日(含当日);

(三)房屋坐落为市区范围,包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四、实施流程

人才认定→房产认定→补贴认定→审批兑现。

五、申领地点

契税补贴申请实行属地管理,即购房补贴办理与房产交易完税在同一地点。办理地址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一)补贴申请人所购房产允许有共有权人,补贴金额按补贴申请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核定核算;

(二)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给予购房补贴;

(三)该项契税补贴政策不可以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发〔2016〕15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试行)》(镇政办发〔2014〕152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镇政发〔2017〕14号)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同时重复享受。

(四)所购商品住房在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内已经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办证纳税并申请补贴,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动放弃补贴,不予补发。

执行期限内房屋未竣工交房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携购房合同到财政补贴申请受理窗口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在房屋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后三个月内完成办证纳税并申请补贴,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动放弃补贴,不予补发。

七、办理流程

补贴细则由市人才办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税务局共同完成,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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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毕业生换工作还会继续发放租房补贴吗?

2023-11-29,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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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因为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句容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租房补贴标准和期限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拓展:租房补贴其他问题

1,申报单位申报时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黑名单”,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可为其职工申报补贴;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已申报、审核通过的补贴停止发放

2,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个人,除责令退还已发放的全部补贴外,一并取消其“福地句才”工程其他各项补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的企业,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补贴从2021年6月25日起实施,适用对象为2021年6月25日后来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6月25日前在我市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补贴有效期5年。

联系电话:0511-87319024(句容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东侧人才服务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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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几年?

2023-11-29,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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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句容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补贴标准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每人每月600元;

全日制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

申请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学历 ( 含出国、出境留学并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 毕业生;根据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职业院校 ( 含技工院校 )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 ( 技能等级二级以上 ) 比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2,毕业5年内 ( 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 来句容市企业就业并予以申报;

3,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句容按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申报时在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

4,无住房且实际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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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政策明细

2023-12-15,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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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自 2018 届起,毕业年度内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

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

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

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

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RWU)前 500 名

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

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 5 年以内累计期限满 3 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 8000 元、硕士 12000 元、博士 20000 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三、申报及发放程序

(一)申报审核

1,2021 年 8 月起,个人依据条件,在每年 8 月 1 日—31 日 , 登 录 镇 江 智 慧 人 社 —— 网 上 办 事

服 务 大 厅(www.hrsszj.gov.cn),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2,由企业纳税登记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初审、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二)补贴发放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

月。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辖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二)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定期对补贴申报工作进行抽查。

(四)对弄虚作假申报、领取补贴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补贴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本细则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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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实施细则

2023-12-22,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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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高校毕业生留镇学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1.从2018届起,毕业年度内在镇江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企业就业的驻镇高校和镇江籍“双一流”高校(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500名高校的,也可提出申请;

2.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工作(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市区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上述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工作,毕业5年以内累计期限满3年。

二、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8000元、硕士12000元、博士20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三、申报及发放程序

(一)申报审核

1.2021年8月起,个人依据条件,在每年8月1日—31日, 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进入),申报个人学费补助。

2.由企业纳税登记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初审、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二)补贴发放

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与辖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二)申报时,仍有因偷税漏税、社会保险欠费等原因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享受补贴。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定期对补贴申报工作进行抽查。

(四)对弄虚作假申报、领取补贴的,除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补贴外,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本细则由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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