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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

宜昌住房专题栏目,提供与宜昌住房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宜昌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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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居民换购住房税收优惠退税金额怎么计算

2023-08-30,全文共 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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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计算公式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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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如何确定出售住房和重新购买住房的时间

2023-08-30,全文共 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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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出售住房和重新购买住房的时间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预填上述涉税信息,纳税人可以与缴税时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标注的时间进行核对。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纳税人可以依据房屋交易合同据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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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最新调整

2023-10-12,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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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最新调整

关于调整宜昌区域外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

1、购买宜昌区域外的期房、现房、二手房和拍卖房申请使用公积金除提供身份材料、购房行为材料外,另需提供提取人本人或配偶任意一方购房所在地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核查购房行为的自住性。

2、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均缴纳在宜昌的总部企业,因驻外工作职工确需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的,企业向中心报批同意后,由企业出具职工工作地情况说明代替购房所在地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明细。

宜昌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宜昌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进入)

微信公众号:宜昌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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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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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流程

2023-09-09,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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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流程

1、官网办理流程(点击进入)

(1)点击进入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入在线办理。

(2)点击去登录。

(3)有账号的小伙伴直接登录,没有的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4)登录账号以后进行人脸验证(需要下载鄂汇办APP)。

(5)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

(6)仔细阅读温馨提示然后进行确认办理。

(7)进行个人信息的填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8)上传申请资料。

注意事项;

>>>>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

>>>>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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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住房博览会暨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2023-10-19,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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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住房博览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将于2023年10月20日至23日(周五至下周一)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求索广场举办2023年宜昌住房博览会暨服务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本次招聘会邀请三峡大学、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三峡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上千名准毕业生,以及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才参会。

一、招聘会时间:

10月20日-10月23日9:00-18:00

二、招聘会地点:

宜昌市伍家岗区求索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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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博览会优惠政策一览

2023-10-19,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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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博览会优惠政策

1、10000元住博会专属购房奖励

凡在2023年宜昌住博会期间现场认购签约的客户,在享受原有全部优惠的基础上,再额外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10000元住博会专属购房奖励。

2、享受一次免费换房

凡在2023年宜昌住博会期间现场认购签约的客户在网签备案之前享受一次换房的权利。

3、3000元住博会专属装修基金

凡在2023年宜昌住博会期间现场认购签约的客户可享受由部分家装企业提供的3000元住博会专属装修基金。

4、享受一次免费装修设计

凡在2023年宜昌住博会期间现场认购签约的客户可前往住博会家装建材区享受由家装企业提供的免费装修设计一次。

5、享受一次免费精保洁服务

凡在2023年宜昌住博会期间现场认购签约的客户可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所购房源精保洁服务一次。

6、免费游览宜昌欢乐世界

凡现场参与2023年宜昌住博会的客户,可免费领取宜昌欢乐世界套票一份,每日500份套票,先到先得,送完为止。

温馨提示:

1.上文所述“住博会期间”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

2.2023年宜昌住博会各楼盘具体优惠政策以楼盘现场展示为准,专享优惠解释权归自愿参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以上优惠外,参展开发企业还为住博会现场客户准备了独家优惠,具体优惠内容以现场开发企业提供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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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2023-09-09,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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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前往中心营业网点,向中心营业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中心营业网点柜员接收申请材料,接受缴存职工的提取申请。

3、审查; 中心营业网点柜员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4、决定;符合提取条件的,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银行储蓄卡(折);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告知无法办理的原因。

办理所需时间;

1、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

>>>>官网宜昌住房公积金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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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4-04-15,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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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建造、翻建宜昌区域内自主产权的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所需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借记一类卡。

3、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4、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不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当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打印查询结果)。

5、自然资源和规划或住建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

6、翻建的另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7、购买材料、施工费用发票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

三、注意事项

1、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2、提取有效时间为:建房行为发生时间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时间一年内办理提取。

3、工程进度达到三分之一后向所在地公积金营业部申报,须经提取调查岗现场调查、核实建房的真实性。

4、提取额度:提供费用发票原件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所载金额,不得低于工程造价或提取额的30%;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支付所建住房的总价款。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四、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可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2、线下办理

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五、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宜昌公积金中心当天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实时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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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余额可当首付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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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宜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2023-09-01,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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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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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宜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2023-09-01,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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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一、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三、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应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四、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对借款人申请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贷款的用途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并明确提示风险。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利用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置换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严肃处理存在上述行为的内部人员。

五、各金融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做好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响应借款人申请,尽可能采取便捷措施,降低借款人操作成本,确保本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六、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各分支机构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督促贯彻执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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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2024-04-15,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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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一、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可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2、线下办理

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二、所需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借记一类卡。

3、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4、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不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当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打印查询结果)。

5、自然资源和规划或住建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

6、翻建的另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7、购买材料、施工费用发票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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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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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3-09-09,全文共 2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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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一)偿还公积金贷款

1、缴存地与贷款地均在宜昌区域内的缴存人和配偶偿还公积金购房贷款时,未与中心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解除《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提取的,须与上笔委扣扣款时间间隔一年。

3、提取时限和额度: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总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期间实际还贷金额,且缴存人个人账户应保留月缴存额6倍的余额。贷款结清的,应在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4、第一次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时,夫妻双方应同时建立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档案登记,约定还贷提取方式和提取人员后,再办理按年提取。

5、提取人可通过市民e家、微信公众号或各营业部柜面等渠道,绑定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及手机号码。提取人账户信息绑定后建档的可由他人代办。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提取的,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至柜面变更档案。

(二)偿还商业贷款

1、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下住房,且办理商业性自住住房购房贷款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3、第一次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时缴存人和配偶需同时建立提取档案。确需他人代办的,提取人应先开通个人网上业务,绑定手机号码和银行借记一类卡。

4、提取时限和额度:在还贷满12个月后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总额不超过此笔贷款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期间实际还贷金额。贷款结清的,应在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5、若档案登记信息中剩余本金、月还款额、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至柜面变更档案。

6、缴存人家庭有两笔商业购房贷款,选定其中一笔住房贷款办理建档提取。

7、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借款合同所载明购房地址、幢室号等要素应一致。

8、宜昌区域外的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均参照此办事指南办理。

(三)偿还组合贷款

1、缴存人偿还本人或配偶办理宜昌区域内的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时,未与中心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的,可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解除《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提取的,须与上笔委扣扣款时间间隔一年。

3、宜昌区域外的组合贷款,参照《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办理。

4、第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提取,缴存人和配偶需同时建立偿还组合贷款提取档案。确需他人代办的,提取人应先开通个人网上业务,绑定手机号码和银行借记一类卡。

5、提取时限和额度: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贷款结清的,应在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期间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实际还款额,计算方法:近3个月月平均还贷额

× 实际还款月数。缴存人个人账户应保留月缴存额6倍的余额(异地组合贷款除外)。

6、档案登记信息中剩余本金、月还款额、婚姻关系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档案变更。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原件)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材料

(一)偿还公积金贷款

不需提供公积金贷款材料

(二)偿还商业购房贷款

(1)住房套数证明材料

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在当地房管、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2)真实性证明材料

①借款合同(第一次偿还商业贷款建档提取的另需提供借款借据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

②还款凭证(按期还款的,提供银行盖章的银行贷款中心提供的最近3个月贷款还贷明细原件,申请提取金额大于最近3个月平均还贷额计算额度的,可提供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期间银行贷款中心提供的还款明细原件;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需提供银行还款凭证原件,银行还款明细中有提前还款记录的不需提供。银行还款明细账中应包含贷款帐号、剩余本金及按月还款明细)。

(3)偿还宜昌区域以外商业住房贷款的,另需提供提取人本人、配偶任意一方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或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和主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提取人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承诺书》。

(三)偿还组合贷款

(1)真实性证明材料

①组合贷款借款合同;

②商业贷款还款凭证(按期还款的,提供银行盖章的近3个月贷款明细账原件,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的,需提供银行还款凭证原件,银行还款明细中有提前还款记录的不需提供。银行还款明细账中应包含贷款帐号、剩余本金及按月还款明细)。

(2)偿还宜昌中心以外组合贷款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取人需提供当地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明细账。(第一次偿还组合贷款建档提取的另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银行借款凭证和公积金贷款借款凭证)。

②住房套数证明材料:宜昌区域内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在当地房管、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住房套数根据缴存人家庭在缴存地的房查信息及购房合同认定。

③提取人本人、配偶任意一方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或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和主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提取人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承诺书》。

4、个人银行储蓄卡(折)(原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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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储备金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3-10-21,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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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储备补贴标准

以学生就业时学历为准实行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中职6000元,专科8000元,本科10000元,硕士研究生12000元,博士研究生15000元。

注意事项

1.住房储备金账户资金实行记账式管理,学生在读期间不能提取,仅为账面资金。就读期间按月发放相应额度并及时发送到账信息提示。若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按升学后的标准补差。

2.补贴对象毕业后超过一年未在宜工作(未在宜昌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补贴储备账户自动注销。

3.补贴对象毕业后在宜自主创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适用此项补贴后不再适用其它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

公积金服务热线:071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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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3-09-09,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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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范围为:已经劳动鉴定部门出具了1-6级伤残证明。重度残疾指已具有残联发放的《残疾证》且已载明1级残疾或2级残疾。

2、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3、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公积金未足额缴存的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

3、个人银行储蓄卡(折)(原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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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3-09-09,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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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1、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公积金未足额缴存的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注销证明或护照签证原件

3、个人银行储蓄卡(折)(原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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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行政事业单位研究生住房补贴

2023-10-17,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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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行政事业单位研究生住房补贴

一、补贴标准

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6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补贴条件

学生毕业后在宜就业或创业(一年内在宜昌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宜购买首套住房的(毕业五年内),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宜才码”、社保缴纳明细及购房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柜面申请将储备账户资金作为住房公积金补贴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按照毕业生就业时最高学历标准兑现),享受住房公积金人才政策补贴。

三、开户渠道

在宜就读的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到中心营业部柜面统一建立账户;国内其他地区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线上申办,上传所需材料。

公积金服务热线:071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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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3-09-09,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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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一)建造和翻建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建造、翻建宜昌区域内自主产权的首套或不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2、提取有效时间为:建房行为发生时间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时间一年内办理提取。

3、工程进度达到三分之一后向所在地公积金营业部申报,须经提取调查岗现场调查、核实建房的真实性。

4、提取额度:提供费用发票原件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所载金额,不得低于工程造价或提取额的30%;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支付所建住房的总价款。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二)大修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大修宜昌区域内自主产权的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房屋大修的定义: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

2、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3、提取有效时间为:大修行为发生时间一年内。

4、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

5、工程进度达到三分之一后向所在地公积金营业部申报,须经提取调查岗现场调查、核实大修的真实性。

6、提取额度:提供相关票据金额不低于大修费用总额或提取额的30%;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出实际支付大修住房的总价款。

7、一次大修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原件)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材料(点击下载查看示例)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材料

(1)住房套数证明材料:

住房套数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查询的需在当地房管、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2)建房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

①县市区级以上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原件。

②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翻建的另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能联网查询的不需要提供);

③购买材料、施工费用发票原件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原件;

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材料

(1)住房套数证明材料:

住房套数能联网查询不需要证明材料,无法查询的需在当地房管、不动产部门出具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2)建房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

①房地产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

②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能联网查询的不需要提供);

③购买材料、施工费用发票原件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原件。

4、个人银行储蓄卡(折)(原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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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储备金账户如何开设

2023-10-21,全文共 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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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储备账户开设

1.在宜就读的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到宜昌公积金中心营业部柜面统一建立账户。

2.国内其他地区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通过微信公众号“宜昌公积金中心”,线上申办,上传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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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3-09-09,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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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1、缴存人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2、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3、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确保足额缴存。

二、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

3、本人银行储蓄卡(折)(原件)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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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4-04-15,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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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建造、翻建宜昌区域内自主产权的首套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所需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借记一类卡。

3、结婚证原件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4、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不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当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打印查询结果)。

5、自然资源和规划或住建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

6、翻建的另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7、购买材料、施工费用发票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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