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4,全文共 361 字
+ 加入清单享受育儿补贴金政策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其中: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育儿补贴金。
(3)现家庭中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均可以享受育儿补贴金。
2.申报育儿补贴金的该子女为五峰户籍居民,且其母亲为大宜昌市户籍居民。
申报时间
育儿金补贴须在孩子3周岁内向该子女首次入户(或外地市首次迁入)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该子女超过3周岁以后,不得再要求补领育儿补贴金。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子女,按每孩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年满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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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补贴如何领取(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
2023-12-27,全文共 2386 字
+ 加入清单【博士研究生】
补贴对象:2021年6月1日(含)以后由宜昌市城区内(含夷陵区,下同)企事业单位(含中省在宜单位)新引进到宜昌市工作或首次来宜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宜才码”分类认定的人才;
(二)在宜工作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在宜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且企业须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四)在宜昌城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一)引进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15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二)引进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三)引进到企业工作或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3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对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
市直事业单位、城区企业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仍按(宜办发【2016】年18号)继续执行。
补贴发放流程:
(一)博士研究生本人通过“宜才码”小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选择“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发放”服务事项。
(二)市直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内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引进及创业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城区企事业单位初审的人员资格进行确认,确认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及时将生活补贴发放给博士研究生本人。
【硕士、本(专)科生】
补贴对象:2021年6月1日(含)以后来宜昌市城区内(含夷陵区,下同)企业首次就业且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硕士、本(专)科生。
补贴标准:硕士生每月发放1000元、本(专)科生每月发放50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享受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补贴发放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本人通过“宜才码”小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选择“大学生生活补贴发放”服务事项。
(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补贴条件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政策合规性进行审核。
(三)资格确认后,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对象的市民卡账户。每月20日前完成申报,次月发放上月生活补贴。
人才租赁补贴
补贴形式
人才公寓+租房补贴
申请对象
本服务仅面向新就业毕业生,且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同时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以内。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12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96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本科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专科生(高职高专):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应届毕业生:来宜实习实训期间,由其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居住;
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宜求职期间(参加国考、省考除外),提供最长15天“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
注:租房补贴一年只能申请一次。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请方式
方法一: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点击“租房补贴”,按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
方法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协办)”,选择所在社区,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
租房补贴申请所需资料:申请人需在线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毕业证书、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租房合同、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
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须为2021年6月1日后我市新引进并通过人才服务部门认定的B至F类人才。
②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与宜昌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时间须在2年内。
③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④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日后,在宜昌城区购买市场上新建商品住房。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0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硕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6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科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专科生(高职高专):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请方式
经认定的B至F类人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提交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分类人才通过系统领取“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部门提交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领款单,申请兑付(其中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已随“宜才码”提交或大数据自动流转的,可不提供)。市住建部门在收到兑付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分类人才市民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717-6753811(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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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一次性生育补贴申报条件
2023-11-24,全文共 357 字
+ 加入清单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对象,其中: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3)生育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产妇,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后再合法生育三孩或多孩的,可以再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2.享受补贴的该子女首次入户户籍应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且其母亲为大宜昌市户籍居民。
申请时间
一次性生育补贴须在子女1周岁以内申报,超过1周岁以后,不得再要求补领一次性生育补贴。
补助标准
一次性发放生育补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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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宜昌宜都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
2023-09-10,全文共 343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对象及要求
1、具有宜都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3、办理了就业困难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
4、此前已享受其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除外。
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期限
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缴费时间段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补贴标准:2000元/人/年。
三、以下4类人员不能享受社保补贴
1.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企业法人和股东;
2.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3.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失业金)的人员;
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自身原因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宜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象+享受条件
2024-04-29,全文共 256 字
+ 加入清单宜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象范围:毕业学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七类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享受条件: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2.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3.属于以下七类人员之一:①贫困残疾人家庭;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③城乡低保家庭;④获得国家助学贷款;⑤社会孤儿;⑥烈属;⑦残疾人。
咨询电话:0717-6612330
宜昌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对象+条件
2024-04-29,全文共 296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
●对象范围: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政策内容: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享受条件:申请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2.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3.进行就业登记的。
咨询电话:0717-6612330
2024宜昌当阳返乡创业补贴申报通知
2024-04-16,全文共 980 字
+ 加入清单2024宜昌当阳返乡创业补贴申报通知
一、申请对象及补贴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
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目前正常经营的,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1月以后毕业),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3、返乡创业人员
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后)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只可享受一次,且未享受过国家、省、市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类型创业补贴。
二、申报所需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
①《当阳市返乡创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
①《当阳市返乡创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带动就业人员证明(工资发放凭证或社保凭证,可提供劳动合同等作为补充)。
3、返乡创业人员
①《当阳市返乡创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②返乡证明(工资发放凭证或社保凭证、劳动合同);
③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带动就业证明(工资发放凭证或社保凭证,可提供劳动合同等作为补充)。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人员持申请材料到营业执照注册所在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2、初审
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复审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并与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中心)进行实地考察;
4、公示
对考察通过的,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5、拨付
对公示无异议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申报资料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完成审核后,补贴资金将拨付到创业人员社保卡账户。
6、申报时间、咨询电话
2024年5月31日前,0717—325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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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当阳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通知
2024-04-16,全文共 1271 字
+ 加入清单宜昌当阳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通知
一、申请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办理了就业困难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原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群体(离校2年内未就业)申报通知另发。
二、申报资料
2024年新申报补贴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1寸彩色登记照3张;
三、补贴标准及申报方式
补贴标准:1000元/年。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缴费时间段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申报方式:线下集中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镇、街道第一年从未享受过的申请对象:
于4月30日前在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认定通过者再通知申请人办理社保补贴事项。
2、第二、三年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实行免申即享:
2023年申请过补贴并且补贴已到账,2024年享受第二、三次补贴的人员不用本人再次申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在查询到该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后,符合条件的直接将补贴发放到本人社保卡上。
但2023年之前享受过第一、第二次的人员,2023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申报享受补贴的,须于4月30日前,到东群路54号人社局院内一站式劳动维权中心填写补贴申请表。
五、其它事项
根据鄂人社函〔2013〕422号文件规定,户籍地迁出的就业困难人员,应由户籍迁入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保补贴,我市不受理此类人员申报。
1、哪些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形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包含以下人员:
①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③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⑤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⑥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⑦残疾人;
⑧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⑨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2、哪些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①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组织法定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监理)或负责人的;
③未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或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失去联系且本人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
④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服务,或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招用,但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2次以上的;
⑤经查提交认定材料不实的;
⑥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⑦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⑧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入学、应征服兵役、户籍已迁移市外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等原因终止就业要求的。
3、咨询电话
0717-322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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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远安疫苗接种补贴申报流程
2024-04-15,全文共 506 字
+ 加入清单2024宜昌远安疫苗接种补贴申报流程
(一)汇总申报
县内各乡镇卫生院(含鸣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每半年将0-6岁儿童补贴目录内二类疫苗接种花名册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
(二)资格审核
1.县卫生健康局将花名册分发到儿童户籍地乡镇社会事务办。
2.乡镇社会事务办对接种对象开展补贴资格审核,获取监护人市民卡号、核算补贴资金后登记造册,并将核准后的花名册盖章扫描版和Excel表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
3.县卫生健康局每半年对各乡镇反馈名单进行一次汇总,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后发放至对象监护人市民卡账户。
(三)其他事项
1.疫苗种类以各乡镇卫生院实际供应为准,后期补贴目录调整的以公告为准。
2.符合补贴政策的儿童在县外接种目录内二类疫苗的,需在接种疫苗后一年内持预防接种证、疫苗接种发票到县内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乡镇卫生院核验信息后登记造册,留存发票复印件,并按程序汇总申报。
3.子女户籍从县外迁入远安县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从其户籍迁入之日(含)起享受疫苗补贴政策。
4.符合补贴政策的儿童户籍迁移到远安县外的,从其户籍迁出次日(含)起不再享受本项补贴政策。
5.疫苗接种服务费不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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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2024-04-08,全文共 642 字
+ 加入清单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企业在岗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1、当前处于单位缴费状态(属于在岗职工)且所在单位(指缴纳社保费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开头(属于企业)。
2、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含在不同用人单位的缴费,省内自动合并)。
3、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或中级(四级)或高级(三级)。
证书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网(www.OSTA.org.cn)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到。
4、注意事项
1)申领前,先向所在企业确认已经缴纳当月的社保费。一般来说,月初即缴当月社保费的企业较少,建议在每月的中下旬确认单位已经缴费后再申报。
2)申领前,请确认申领日期距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则不能申报。
3)个人须持有社保卡,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应提前激活,以便补贴能成功发放;省企保系统中留存的个人手机号码应准确,审核结果短信才能成功发送。
4)在当前单位参保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只能由本人办理。
5)如果有多个证书符合条件,并且是同一职业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证书申领,余下的不能重复申领。如果是同一职业同一工种,但是不同等级,可先从初级(五级)开始申领,直至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同一职业同一工种,高等级证书已经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可申领低等级证书的技能提升补贴。多个证书不可同时申领,应在每一次申领的审核结果出来后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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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当阳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2024-03-26,全文共 290 字
+ 加入清单2024宜昌当阳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一、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
家庭成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1.具有当阳市城镇常住户口;
2.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户)或低收入家庭;
3.在当阳市人均住房(含所有权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在当阳市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
二、租赁补贴发放程序
(1)公租房租赁补贴审批;
(2)申请人提供指定银行账户;
(3)市房产保障中心汇总报市财政部门审核;
(4)市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按月发放。
咨询电话:0717-325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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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点军社保补贴申报截止时间
2024-03-21,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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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30日前,可随时向各村(居)委会申请。
二、办理流程
申报时申请人需向所在村(社区)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保缴费证明、个人身份证、市民卡复印件。村(社区)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给乡镇(街道)。
三、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点军区就业局:0717-6673735。
四、申请条件
1.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须早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若持有个体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之后。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是公司股东,不能申报此项补贴。
2.未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失业金、失业补助金。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必须实现灵活就业且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4.已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12个月。
5.点军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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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点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2024-03-21,全文共 408 字
+ 加入清单宜昌点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须早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若持有个体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之后。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是公司股东,不能申报此项补贴。
2.未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失业金、失业补助金。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必须实现灵活就业且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4.已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12个月。
5.点军户籍人员。
二、申请对象
点军户籍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10类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性50岁、女性40岁及以上)。
4.残疾人。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7.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8.脱贫人口。
9.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0.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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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08,全文共 1046 字
+ 加入清单2024宜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婚生子女中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以后。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兑付条件。一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且该套住房未正在申请或已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职工团购补贴。二是取得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提交申请。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卫健委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卫健委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一孩、二孩及以上孩次的身份证(子女无身份证提供户口簿)。
(2)结婚证。
(3)申请人及配偶的一孩、二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承诺书。
(5)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2)、(3)、(5)项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第(4)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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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08,全文共 1014 字
+ 加入清单2024宜昌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一)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对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5年内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按B至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6万元、F类人才5万元、G类人才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一是2021年6月1日后宜昌市新引进并经认定的B至G类人才,且已取得“购房补贴券”。二是在宜昌市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5年内,“购房补贴券”在有效期内。三是申请人不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兑付条件。一是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二是申请人自202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才码”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3)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4)单位证明(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之一即可。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第(2)、(3)项及第(4)项中社保缴费凭证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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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伍家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条件
2024-01-26,全文共 332 字
+ 加入清单伍家岗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号(含)以后首次在宜昌市城区就业,与伍家岗区“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签订2年以上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2000元/人
(四)申报流程
微信小程序“宜才码”→伍家岗专区“大学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入口→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劳动合同关键页(包含企业信息、个人信息、合同时间、签字盖章页)。
(五)咨询电话
0717-6359908
0717-635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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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伍家岗人才补贴如何申报
2024-01-26,全文共 328 字
+ 加入清单申报方式
1.微信搜索“宜才码”小程序或扫码进入小程序;
2.进行人才分类认定,生成“宜才卡”,选择“区县”;
3.进入“伍家岗区”专区,根据需求选择不同补贴的申请入口,进入申请界面。
注意事项
1.以上补贴均发放至市民卡(即社会保障卡),请未办理市民卡或未激活市民卡金融功能的人员,尽快办理,避免影响补贴发放。
2.申请伍家岗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或区级产业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时,系统会提供“四上”企业选项栏供选择,若申请人的就职单位不在“四上”企业名录内,则无法在系统内提交此项申请。
3.申请伍家岗区企业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时,系统会比对个人基本信息,非急需紧缺人才白名单内的人才,无法在系统内提交此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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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2023-12-21,全文共 179 字
+ 加入清单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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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学生生活补贴的申请条件是否有户籍限制
2023-12-12,全文共 237 字
+ 加入清单答:不限户籍,满足申请条件即可以申请。
申请条件
1.2021年6月1日(含)以后从宜昌以外地区来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就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本(专)科生。
2.在宜昌城区企业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保险满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12000元/年,最长不超过3年
本(专)科生:6000元/年,最长不超过3年
领取方式
每半年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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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2023-12-12,全文共 265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1.2021年6月1日(含)以后从宜昌以外地区来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就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硕士、本(专)科生。
2.在宜昌城区企业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保险满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
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15至30万元生活补贴,对紧缺急需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
毕业5年内的硕士、本(专)科生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每月分别发放10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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