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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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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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企业在岗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1、当前处于单位缴费状态(属于在岗职工)且所在单位(指缴纳社保费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开头(属于企业)。

2、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含在不同用人单位的缴费,省内自动合并)。

3、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或中级(四级)或高级(三级)。

证书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网(www.OSTA.org.cn)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到。

4、注意事项

1)申领前,先向所在企业确认已经缴纳当月的社保费。一般来说,月初即缴当月社保费的企业较少,建议在每月的中下旬确认单位已经缴费后再申报。

2)申领前,请确认申领日期距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则不能申报。

3)个人须持有社保卡,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应提前激活,以便补贴能成功发放;省企保系统中留存的个人手机号码应准确,审核结果短信才能成功发送。

4)在当前单位参保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只能由本人办理。

5)如果有多个证书符合条件,并且是同一职业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证书申领,余下的不能重复申领。如果是同一职业同一工种,但是不同等级,可先从初级(五级)开始申领,直至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同一职业同一工种,高等级证书已经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可申领低等级证书的技能提升补贴。多个证书不可同时申领,应在每一次申领的审核结果出来后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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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线下在哪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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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线下申请

一、窗口申领

宜昌市民之家:

一楼社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社保业务全市通办窗口。

二、申领资料

无需提供资料。

三、查看结果

1、审核通过以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告知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告知未通过原因。

公示期间的大数据比对、合规性审查不通过的,经办机构将更改之前的审核结果,系统自动触发短信告知最新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及未通过原因。

2、、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主动查询审核结果:

电脑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个人账号→返回首页“特色服务(湖北省)”→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参保地并点击“社保网上申报”→点击左侧服务菜单里面的“查询统计服务”→“个人查询服务”→“个人办件记录”,在“我的申报记录”里面查看审核结果。

3、公示时间一般为补贴审核通过后的次月上旬(集中公示)。补贴资金拨付时间一般为补贴审核通过后的次月下旬(集中发放)。个人可以持社保卡到所在银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四、咨询电话

0717-67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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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手机怎么申请

2024-04-08,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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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手机申请方式

一、手机端申领入口:

1、微信搜索“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

2、进入后,点击下方办事服务→掌上服务→全部服务;

3、在“就业创业”模块中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二、湖北省申领入口:

电脑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个人账号→返回首页“特色服务(湖北省)”→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参保地并点击“社保网上申报”→点击左侧服务菜单“技能提升补贴”下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填写证书信息并提交。

填写时请注意:

1、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为16位数字,技能等级证书编号为22位英文字母和数字组合。录入英文字母须使用大写。

2、应严格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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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方式

2024-04-08,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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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领

湖北省申领入口:电脑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个人账号→返回首页“特色服务(湖北省)”→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参保地并点击“社保网上申报”→点击左侧服务菜单“技能提升补贴”下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填写证书信息并提交。

手机端申领入口:“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掌上服务→全部服务→在“就业创业”模块中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填写时请注意:

1、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为16位数字,技能等级证书编号为22位英文字母和数字组合。录入英文字母须使用大写。

2、应严格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相关信息。

二、窗口申领

宜昌市民之家:

一楼社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社保业务全市通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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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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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咨询电话

2024-04-08,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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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0717-6731201。

二、窗口申领

宜昌市民之家:

一楼社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社保业务全市通办窗口。

三、查看结果

1、审核通过以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告知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告知未通过原因。

公示期间的大数据比对、合规性审查不通过的,经办机构将更改之前的审核结果,系统自动触发短信告知最新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及未通过原因。

2、、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主动查询审核结果:

电脑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个人账号→返回首页“特色服务(湖北省)”→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参保地并点击“社保网上申报”→点击左侧服务菜单里面的“查询统计服务”→“个人查询服务”→“个人办件记录”,在“我的申报记录”里面查看审核结果。

3、公示时间一般为补贴审核通过后的次月上旬(集中公示)。补贴资金拨付时间一般为补贴审核通过后的次月下旬(集中发放)。个人可以持社保卡到所在银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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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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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申领条件

企业在岗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1、当前处于单位缴费状态(属于在岗职工)且所在单位(指缴纳社保费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开头(属于企业)。

2、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含在不同用人单位的缴费,省内自动合并)。

3、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或中级(四级)或高级(三级)。

证书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网(www.OSTA.org.cn)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到。

4、注意事项

1)申领前,先向所在企业确认已经缴纳当月的社保费。一般来说,月初即缴当月社保费的企业较少,建议在每月的中下旬确认单位已经缴费后再申报。

2)申领前,请确认申领日期距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则不能申报。

3)个人须持有社保卡,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应提前激活,以便补贴能成功发放;省企保系统中留存的个人手机号码应准确,审核结果短信才能成功发送。

4)在当前单位参保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只能由本人办理。

5)如果有多个证书符合条件,并且是同一职业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证书申领,余下的不能重复申领。如果是同一职业同一工种,但是不同等级,可先从初级(五级)开始申领,直至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同一职业同一工种,高等级证书已经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可申领低等级证书的技能提升补贴。多个证书不可同时申领,应在每一次申领的审核结果出来后再申领。

二、申领方式

(1)线上申领

湖北省申领入口:电脑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个人账号→返回首页“特色服务(湖北省)”→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参保地并点击“社保网上申报”→点击左侧服务菜单“技能提升补贴”下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填写证书信息并提交。

手机端申领入口:“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掌上服务→全部服务→在“就业创业”模块中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填写时请注意:

1、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为16位数字,技能等级证书编号为22位英文字母和数字组合。录入英文字母须使用大写。

2、应严格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相关信息。

(2)、窗口申领

宜昌市民之家:一楼社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业务全市通办窗口。

三、申领资料

无需提供资料。

四、查看结果

1、审核通过以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告知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告知未通过原因。

公示期间的大数据比对、合规性审查不通过的,经办机构将更改之前的审核结果,系统自动触发短信告知最新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及未通过原因。

2、、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主动查询审核结果:

电脑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个人账号→返回首页“特色服务(湖北省)”→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参保地并点击“社保网上申报”→点击左侧服务菜单里面的“查询统计服务”→“个人查询服务”→“个人办件记录”,在“我的申报记录”里面查看审核结果。

3、公示时间一般为补贴审核通过后的次月上旬(集中公示)。补贴资金拨付时间一般为补贴审核通过后的次月下旬(集中发放)。个人可以持社保卡到所在银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五、咨询电话

0717-67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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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当阳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2024-03-26,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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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当阳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一、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

家庭成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1.具有当阳市城镇常住户口;

2.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户)或低收入家庭;

3.在当阳市人均住房(含所有权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在当阳市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

二、租赁补贴发放程序

(1)公租房租赁补贴审批;

(2)申请人提供指定银行账户;

(3)市房产保障中心汇总报市财政部门审核;

(4)市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按月发放。

咨询电话:0717-325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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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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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婚生子女中二孩及以上孩次的出生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以后。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兑付条件。一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且该套住房未正在申请或已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职工团购补贴。二是取得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提交申请。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卫健委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卫健委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一孩、二孩及以上孩次的身份证(子女无身份证提供户口簿)。

(2)结婚证。

(3)申请人及配偶的一孩、二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承诺书。

(5)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2)、(3)、(5)项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第(4)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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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08,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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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一)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对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5年内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按B至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6万元、F类人才5万元、G类人才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一是2021年6月1日后宜昌市新引进并经认定的B至G类人才,且已取得“购房补贴券”。二是在宜昌市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5年内,“购房补贴券”在有效期内。三是申请人不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兑付条件。一是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二是申请人自202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才码”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3)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4)单位证明(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之一即可。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第(2)、(3)项及第(4)项中社保缴费凭证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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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才补贴如何领取(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

2023-12-27,全文共 2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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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

补贴对象:2021年6月1日(含)以后由宜昌市城区内(含夷陵区,下同)企事业单位(含中省在宜单位)新引进到宜昌市工作或首次来宜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宜才码”分类认定的人才;

(二)在宜工作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在宜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且企业须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四)在宜昌城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一)引进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15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二)引进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

(三)引进到企业工作或创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30万元,按年度分三次发放。对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

市直事业单位、城区企业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仍按(宜办发【2016】年18号)继续执行。

补贴发放流程:

(一)博士研究生本人通过“宜才码”小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选择“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发放”服务事项。

(二)市直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内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引进及创业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城区企事业单位初审的人员资格进行确认,确认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及时将生活补贴发放给博士研究生本人。

【硕士、本(专)科生】

补贴对象:2021年6月1日(含)以后来宜昌市城区内(含夷陵区,下同)企业首次就业且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硕士、本(专)科生。

补贴标准:硕士生每月发放1000元、本(专)科生每月发放50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享受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补贴发放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本人通过“宜才码”小程序,进行人才分类认定,选择“大学生生活补贴发放”服务事项。

(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补贴条件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政策合规性进行审核。

(三)资格确认后,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对象的市民卡账户。每月20日前完成申报,次月发放上月生活补贴。

人才租赁补贴

补贴形式

人才公寓+租房补贴

申请对象

本服务仅面向新就业毕业生,且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同时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以内。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12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96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本科生: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专科生(高职高专):在宜首次就业的,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

应届毕业生:来宜实习实训期间,由其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居住;

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宜求职期间(参加国考、省考除外),提供最长15天“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

注:租房补贴一年只能申请一次。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请方式

方法一: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点击“租房补贴”,按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

方法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协办)”,选择所在社区,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完成申请。

租房补贴申请所需资料:申请人需在线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人毕业证书、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租房合同、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

购房补贴

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须为2021年6月1日后我市新引进并通过人才服务部门认定的B至F类人才。

②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与宜昌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时间须在2年内。

③申请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

④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日后,在宜昌城区购买市场上新建商品住房。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0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硕士研究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6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科生: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专科生(高职高专):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2年内,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5万元/套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请方式

经认定的B至F类人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不动产交易登记市县一体化平台”,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登录微信小程序“宜才码”,提交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分类人才通过系统领取“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部门提交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领款单,申请兑付(其中市民卡或个人银行卡、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已随“宜才码”提交或大数据自动流转的,可不提供)。市住建部门在收到兑付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分类人才市民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717-6753811(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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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汽车置换补贴申请条件是

2024-05-30,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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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汽车置换补贴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

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

(二)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于2024年4月30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三)《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湖北省。

(四)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须在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五)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5年1月10日之前在湖北省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二、补贴范围

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如活动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小客车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小客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在湖北省注册登记的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湖北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取得有效的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湖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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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当阳返乡创业补贴申请时间

2024-04-16,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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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当阳返乡创业补贴申请时间

一、申请时间

2024年5月31日前。

二、申请对象及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

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目前正常经营的,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1月以后毕业),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3、返乡创业人员

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后)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只可享受一次,且未享受过国家、省、市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类型创业补贴。

三、咨询电话

0717—325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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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当阳返乡创业补贴申请地点

2024-04-16,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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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当阳返乡创业补贴申请地点

一、地点

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人员持申请材料到营业执照注册所在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二、申请流程

1、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人员持申请材料到营业执照注册所在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2、初审

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复审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并与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人社中心)进行实地考察;

4、公示

对考察通过的,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5、拨付

对公示无异议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申报资料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完成审核后,补贴资金将拨付到创业人员社保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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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当阳返乡创业补贴申请对象

2024-04-16,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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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当阳返乡创业补贴申请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

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上,目前正常经营的,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1月以后毕业),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3、返乡创业人员

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后)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只可享受一次,且未享受过国家、省、市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类型创业补贴。

4、申报时间、咨询电话

2024年5月31日前,0717—325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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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猇亭二手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通知

2024-04-02,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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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猇亭二手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通知

一、补贴对象

自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期间在猇亭区购买二手商品住房且完成不动产登记的自然人。

二、补贴标准

每套1万元的标准给予房屋所有权人购房补贴。

三、申领条件

房屋所有权人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后可申请购房补贴,申领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过期视为放弃补贴。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宜昌市猇亭区个人购房(二手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携带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有多个房屋共同所有权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补贴领款人。

(二)受理。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情况进行系统比对和核实审批。

(三)发放。审批合格的,区住建局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领款人银行账户。

五、有关事项

(一)本补贴政策与现行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购买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征收拆迁安置住房等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和非住宅房屋、自建房均不属于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范围,且楼盘须配有专业物业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具体补贴楼盘见附件2。

(三)区财政局负责牵头落实个人购房补贴资金的筹集和日常管理工作;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负责个人购房补贴的受理、审批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政策宣传、购房补贴发放工作。

(四)本次个人购房补贴的申领具体办理地址为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03号,电话:0717-6511254。

附件:1.宜昌市猇亭区个人购房(二手商品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2.具体补贴商品房楼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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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点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2024-03-21,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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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点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须早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若持有个体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之后。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是公司股东,不能申报此项补贴。

2.未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失业金、失业补助金。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必须实现灵活就业且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4.已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12个月。

5.点军户籍人员。

二、申请对象

点军户籍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10类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性50岁、女性40岁及以上)。

4.残疾人。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7.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8.脱贫人口。

9.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0.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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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家庭购房补贴怎么申请

2024-03-11,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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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方式

1.申请方式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卫健委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卫健委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2、补贴标准

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城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5万元购房补贴,再次生育并购房的可按同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每户最高可获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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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2024-03-11,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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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才码”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2、补贴标准

对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签订劳动合同5年内在宜昌城区(含夷陵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本人及配偶在宜昌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按B至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6万元、F类人才5万元、G类人才3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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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工团购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08,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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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昌职工团购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职工团购住房补贴。

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在城区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1%的标准对参与团购的职工给予财政奖励,支持组织团购的单位给予职工适当购房补贴。

1.申请条件

(1)资格条件。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业、企事业单位等同一家单位职工。

(2)兑付条件。一是购买同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达到5套及以上,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最早与最晚间隔不超过30天。二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宜昌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该套住房未正在申请或已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补贴。三是取得所购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6个月内(以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提交申请。

2.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宜格服务”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对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或信息。

(3)审核。

一是资格审核。市住建局在收到受理申请资料的4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二是兑付审核。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市住建局资格条件审核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人。不符合兑付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

(4)兑付。审核通过的,其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其市民卡或银行卡;其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由夷陵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核通过后3个月内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申请资料

(1)申请人承诺书。

(2)同一单位职工证明(需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之一即可。若申请人为同一单位内不同下属单位(含企业控股子公司、机关二级事业单位等)职工,应提供同一单位职工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市民卡或银行卡。

以上资料需要原件拍照上传,其中,第(1)项能在线签名承诺的,不需要拍照上传;第(2)项中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3)、(4)在审核中能提取到大数据的,不需要个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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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2023-12-21,全文共 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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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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