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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务员

温州公务员专题栏目,提供与温州公务员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温州公务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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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准考证打印系统入口(附网址)

2023-11-20,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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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入口

点击进入:gwy.cpta.com.cn/gagwy/login/login_qt.htm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

重要提示:

1.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9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访问系统,建议在1280*1024分辨率下使用。

2.报名确认需上传电子照片,请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登陆本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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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时间+条件+岗位表)

2024-04-02,全文共 1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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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

根据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将组织开展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工作,全省共推出562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专项招录。

一、报考条件

除具备《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已参加2024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组织的笔试,且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参加心理测评的人员,心理测评结果须合格)。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考人员原报考职位笔试科目测试类别应满足专项招录职位所需测试笔试科目类别。

(四)在2024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中,省级招录机关单位已完成差额考察,入围等额体检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市级以下机关单位已完成体检,入围等额考察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即日起,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专项招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的,可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

点击查看:2024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计划表(温州岗位表)

点击查看:2024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计划表

(二)报名

2024年4月8日9时至4月10日17时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报名系统,填报专项招录职位。提交信息后,可查询报考职位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报名时间截止前1小时停止查询功能。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招录机关不进行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提交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核

2024年4月11日9时至4月12日17时期间,招录机关按照10: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资格审核。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行测再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各职位审核通过人员与录用计划数达到10:1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达不到5:1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保留外,一律取消或核减。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等后续工作

(一)资格复审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将从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线上线下进一步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行测再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或体能测评人选。

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名单公布后,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三)面试

2024年4月17日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面试有关公告。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4月21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

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行测成绩再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五)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报考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报考其他职位公务员应履行岗位明确的服务年限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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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3-10-30,全文共 5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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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4,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2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除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外,报名人员只在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部门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5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各部门网站和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将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中央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网站、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或者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各部门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长及以上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开遴选或者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

政策咨询电话:(010)84209211、84209271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9235、84209236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

(时间:2023.11.13—11.25,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

(时间:2023.11.21—11.25,每日8:00—18:00)

国家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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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公务员招考范围、报名对象和条件

2023-11-08,全文共 2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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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7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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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范围对象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我市各级机关单位的招考对象为:除职位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计划一览表》)中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一览表》执行。《招考计划一览表》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的职位,均要求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对户籍有要求的职位,以2023年11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对生源有要求的职位,要符合生源地相关要求(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

(1)选聘在我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参加我省选派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3)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19年离开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20-2024年,依此类推。

(4)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温州市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市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参加“两项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4.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相同。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为: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当地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为:在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聘用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当地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龙港市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职位设在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招考范围和对象为龙港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村模式运行的社区中、经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两委”干部,资格条件参照上述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有关要求〔以下关于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相关内容和要求均包含龙港市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职位〕。

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为市级统筹职位,按考生报名时任职社区所在县(市、区)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其中龙港市录用到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下同),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龙港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其中龙港市为除按行政村模式运行外的其他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下同)(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本职位〕。行政村改社区时担任村“两委”正职干部的,且现继续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其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6.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温州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以及在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

6.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7.报考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报考市级机关单位部分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2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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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官网入口(gwy.zjks.gov.cn)

2024-04-02,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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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官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官网入口http://gwy.zjks.gov.cn/zjgwy/website/ini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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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

根据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将组织开展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工作,全省共推出562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专项招录。

详情》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时间+条件+岗位表)

报考条件

除具备《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已参加2024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组织的笔试,且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参加心理测评的人员,心理测评结果须合格)。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考人员原报考职位笔试科目测试类别应满足专项招录职位所需测试笔试科目类别。

(四)在2024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中,省级招录机关单位已完成差额考察,入围等额体检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市级以下机关单位已完成体检,入围等额考察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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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永嘉乡镇公务员招考报名指南(时间、地点、材料)

2023-11-09,全文共 2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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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嘉县面向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市公务员招考统一部署,2024年永嘉县乡镇机关拟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2名公务员。根据《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必须先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现将现场资格审查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永嘉县南城街道公共文化中心1409室)

二、报名材料

1.经相关部门推荐、审核确认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材料(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

三、人员范围和对象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聘用在我县乡镇(不含街道,下同)事业岗位(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累计满3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11月)、且目前为上述岗位在编在岗人员;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见习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且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

上述人员借用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单位的时间,不能计算为乡镇事业岗位工作时间。

四、其他事项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须由乡镇机关推荐后报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人员须由派驻单位推荐并经乡镇机关审核确认后报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上述岗位。

2.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7-67232310、0577-57756522。

附件: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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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嘉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永嘉县拟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2名公务员,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拟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试录用1名公务员,该两个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必须先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现将现场资格审查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1.永嘉县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永嘉县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2.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优秀社区干部职位。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为市级统筹职位,按考生报名时任职社区所在县(市、区)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龙港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本职位)。行政村改社区时担任村“两委”正职干部的,且现继续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其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二、年龄和学历要求

1.报考永嘉县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以及在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2.报考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1:30前将报名材料送至所在乡镇(街道)申请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提交《温州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任职经历相应的证明材料。村(社区)党组织任职应持乡镇(街道)批复文件,村(居)委会任职应持当选证。以上资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和优秀度进行审核把关。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后,党(工)委书记签字盖章。

3.各乡镇(街道)于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下午14:00-17:00统一将本乡镇(街道)通过现场资格初审人员的报考材料(《推荐表》原件、其他材料复印件各1份,所有材料均需所在乡镇签字盖章)送至永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永嘉县北城街道县前路94号县行政中心主楼1819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未接受现场资格初审的,不能报考上述岗位。

2.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1月,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7-67232310。

附件:温州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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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温州永嘉县岗位表(附咨询电话)

2024-04-02,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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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温州永嘉县岗位

图源:

根据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将组织开展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工作,全省共推出562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专项招录。

报名入口:gwy.zjks.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 —

4月10日17:00

报名安排

2024年4月8日9时至4月10日17时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报名系统,填报专项招录职位。提交信息后,可查询报考职位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报名时间截止前1小时停止查询功能。

2024年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报名入口gwy.zjk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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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2024温州平阳县有哪些岗位

2024-04-02,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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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2024温州平阳县岗位一览

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

根据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将组织开展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工作,全省共推出562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专项招录。

图源:浙江发布

报考条件

除具备《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已参加2024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组织的笔试,且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参加心理测评的人员,心理测评结果须合格)。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考人员原报考职位笔试科目测试类别应满足专项招录职位所需测试笔试科目类别。

(四)在2024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中,省级招录机关单位已完成差额考察,入围等额体检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市级以下机关单位已完成体检,入围等额考察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

2024年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报名入口gwy.zjks.gov.cn

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时间+条件+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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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考公务员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gwy.cpta.com.cn)

2023-11-20,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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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打印网址:http://gwy.cpta.com.cn

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小布提醒各位考生切勿错过准考证打印时间。

笔试时间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公共科目笔试: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11月26日下午14:00—17:00 申论

专业科目笔试: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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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入口(附报名入口+操作流程)

2023-11-20,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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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入口

点此进入:国家公务员局 (scs.gov.cn)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即将开始,共计划招录3.96万人。考生可于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进行网上报名,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1月26日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报名入口: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 (scs.gov.cn)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公布。

操作流程(简要版)

01、进入报名系统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网址: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点击进入国考专栏:

02、注册个人信息

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注册。提醒:不管你之前是否注册报名过往年国考,这次报名都要重新注册,因为是不同的报名系统。点击“我同意”之后,进入填写信息页面。

填完信息表之后,点击“注册”,就成功注册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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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温州泰顺县岗位一览(附联系方式)

2024-04-02,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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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温州泰顺县岗位一览

根据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将组织开展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工作,全省共推出562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专项招录。

2024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计划表(温州泰顺县)

图源:浙江发布

报考条件:

除具备《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已参加2024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组织的笔试,且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参加心理测评的人员,心理测评结果须合格)。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考人员原报考职位笔试科目测试类别应满足专项招录职位所需测试笔试科目类别。

(四)在2024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中,省级招录机关单位已完成差额考察,入围等额体检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市级以下机关单位已完成体检,入围等额考察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

报名安排:

2024年4月8日9时至4月10日17时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报名系统,填报专项招录职位。提交信息后,可查询报考职位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报名时间截止前1小时停止查询功能。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招录机关不进行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提交报名信息。

资格审核

2024年4月11日9时至4月12日17时期间,招录机关按照10: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资格审核。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行测再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各职位审核通过人员与录用计划数达到10:1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达不到5:1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保留外,一律取消或核减。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时间+条件+岗位表)

2024年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报名入口gwy.zjk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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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程序

2023-11-08,全文共 5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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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5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1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其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由各级残联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和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龙港市相关社区联合党委审核推荐的《温州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任职经历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各县(市、区)组织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优秀度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报名推荐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必须持经相关部门推荐、审核确认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近3年年度考核表等证明材料,按照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1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12月10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还须加试《综合应用能力》,时间为12月10日下午14:00-16:30。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9: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10:30—12:30。

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温州市区;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招录单位所在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为便于考务组织,可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考试地点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有关栏目发布的信息。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大纲》和《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并由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公示。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考计划2名以下各职位(除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外)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2.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3.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3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2年、2023年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或2个聘期、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附件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三支一扶”办提供的证明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级机关单位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实施,县(市、区)及以下机关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各招录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级机关单位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实施,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单位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全市各级招录机关单位的职位均实行等额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县级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出现上述情况,各级机关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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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2024省考公务员考试招考岗位计划表+查询官网

2023-11-03,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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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省考永嘉岗位表综合管理类

行政执法类

招录计划2024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7206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3年11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www.zj.gov.cn)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

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可于2023年11月7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西湖先锋网(www.hzzhdj.cn)

宁波党建网(web.nbdj.gov.cn)

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湖州组织工作网(zzb.huzhou.gov.cn)

绍兴党建网(www.sxdj.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舟山党建网(www.zsdj.gov.cn)

台州党建网(zzb.zjtz.gov.cn)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招考程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5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1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由各级残联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1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12月10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点击查看: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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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温州省考公务员考试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9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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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查看招考计划表

2024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7206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3年11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www.zj.gov.cn)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

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可于2023年11月7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西湖先锋网(www.hzzhdj.cn)

宁波党建网(web.nbdj.gov.cn)

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湖州组织工作网(zzb.huzhou.gov.cn)

绍兴党建网(www.sxdj.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舟山党建网(www.zsdj.gov.cn)

台州党建网(zzb.zjtz.gov.cn)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一、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的招考对象为:除职位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参加我省选派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3)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19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20-2024年,依此类推。

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参照省属单位执行,具体由各市公告明确。

4.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参加“两项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具体由各市公告明确。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相同。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山区海岛县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为:山区海岛县聘用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具体由各市公告明确。

6.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市公告明确。

7.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市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8.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地公告明确。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以及在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浙江警察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5.报考各级共青团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6.除专业技术类职位和特殊职位外,报考省级机关单位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单位的,均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2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5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1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由各级残联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1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12月10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还须加试《综合应用能力》,时间为12月10日14:00-16:30。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9:00—9: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10:30—12:30。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市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该市或所辖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大纲》和《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位,在笔试阶段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总成绩按职位备注中明确的比例合成。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省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3.专业技术类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须开展体能测评的职位,按1:5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入围面试。

上述1、2、3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市级以下机关单位的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由各市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告中明确。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2年、2023年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或2个聘期、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三支一扶”办提供的证明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专职人武干部的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分别由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省级招录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面试由省级招录机关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招录机关专业技术类职位的面试组织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阶段未进行专业测试的专业技术类职位,须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省级机关(含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结束后,按1:1确定体检对象。

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市级以下招录机关体检、考察对象的比例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在公告中明确。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省级机关(含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和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实行等额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县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省级机关(含浙江警察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人员放弃考察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无考察合格人员时,由招录机关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考察、体检。

报考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出现上述情况,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不再递补。

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递补规则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三、山区海岛县专项招录

2024年将组织开展山区海岛县机关单位专项招录公务员工作,计划于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推出专项招录职位。报考2024年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笔试科目类别与专项招录要求测试科目类别相同,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专项招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3年11月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市、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与公告同时发布的《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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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1074名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10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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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温州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4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74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wenzhou.gov.cn)

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我市各级机关单位的招考对象为:除职位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计划一览表》)中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一览表》执行。《招考计划一览表》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的职位,均要求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对户籍有要求的职位,以2023年11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对生源有要求的职位,要符合生源地相关要求(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

(1)选聘在我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参加我省选派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3)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19年离开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20-2024年,依此类推。

(4)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温州市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市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参加“两项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4.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相同。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为: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当地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为:在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聘用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当地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龙港市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职位设在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招考范围和对象为龙港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村模式运行的社区中、经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两委”干部,资格条件参照上述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有关要求〔以下关于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相关内容和要求均包含龙港市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职位〕。

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为市级统筹职位,按考生报名时任职社区所在县(市、区)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其中龙港市录用到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下同),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龙港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其中龙港市为除按行政村模式运行外的其他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下同)(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本职位〕。行政村改社区时担任村“两委”正职干部的,且现继续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其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6.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温州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以及在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

6.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7.报考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报考市级机关单位部分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2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5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1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其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由各级残联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和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龙港市相关社区联合党委审核推荐的《温州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任职经历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各县(市、区)组织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优秀度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报名推荐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必须持经相关部门推荐、审核确认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近3年年度考核表等证明材料,按照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1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12月10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还须加试《综合应用能力》,时间为12月10日下午14:00-16:30。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9: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10:30—12:30。

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温州市区;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招录单位所在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为便于考务组织,可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考试地点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有关栏目发布的信息。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大纲》和《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并由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公示。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考计划2名以下各职位(除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外)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2.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3.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3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2年、2023年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或2个聘期、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附件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三支一扶”办提供的证明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级机关单位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实施,县(市、区)及以下机关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各招录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级机关单位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实施,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单位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全市各级招录机关单位的职位均实行等额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县级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出现上述情况,各级机关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山区海岛县(区)专项招录

2024年将组织开展山区海岛县(区)机关单位专项招录公务员工作,计划于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推出专项招录职位,我市山区海岛县(区)为洞头区、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报考2024年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笔试科目类别与专项招录要求测试科目类别相同,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专项招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届时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

五、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3年11月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地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的《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附件下载:

1.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不含特警、残疾人等)

2.温州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4.大学生“村官”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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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温州文成县岗位表+联系电话

2024-04-02,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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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温州文成县岗位

根据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将组织开展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工作,全省共推出562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专项招录。

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即日起,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专项招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的,可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

点击查看:2024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计划表(温州岗位表)

点击查看:2024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计划表

2024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计划表(文成县岗位表)

图源:浙江发布

报名安排

2024年4月8日9时至4月10日17时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报名系统,填报专项招录职位。提交信息后,可查询报考职位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报名时间截止前1小时停止查询功能。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招录机关不进行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提交报名信息。

资格审核

2024年4月11日9时至4月12日17时期间,招录机关按照10: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资格审核。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行测再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各职位审核通过人员与录用计划数达到10:1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达不到5:1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保留外,一律取消或核减。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时间+条件+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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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官网入口(www.csjgwy.com)

2024-04-02,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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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官网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官网入口http://www.csjgwy.com/tyzpwb/website/init.htm

图源: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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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2024年4月8日9时至4月10日17时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报名系统,填报专项招录职位。提交信息后,可查询报考职位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报名时间截止前1小时停止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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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

2024-05-07,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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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

报名时间:5月8日8:00至5月10日18:00期间

报名入口:“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

图源:国家公务员局官网

本次补充录用共有22个部门参加,计划招录3911人,其中3000余个计划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原报考职位录用的人员可以报名。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结合录用情况和用人需求,有部分职位需要面向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补充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除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拟报考职位和原报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拟报考职位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

(四)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尚未被原报考职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自即日起,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查询补充录用职位、招考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

(二)报名

2024年5月8日8:00至5月10日18:00期间,报考者凭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报1个职位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报考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报考者参加补充录用时,请直接与拟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在2024年5月10日18:00前提交书面报考申请。

(三)资格审查

2024年5月11日8:00至5月12日18:00,招录机关对报考本单位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一般依次按照报考者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两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于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按照报考者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三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各职位审查合格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达到规定的比例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24年5月13日之后,报考者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补充录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有关安排和要求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重要提醒

本次补充录用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国家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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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报名入口gwy.zjks.gov.cn

2024-04-02,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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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将组织开展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工作,全省共推出562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专项招录。

报名入口gwy.zjks.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 — 4月10日17:00

点击查看:2024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计划表(温州岗位表)

点击查看:2024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计划表

报名

2024年4月8日9时至4月10日17时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报名系统,填报专项招录职位。提交信息后,可查询报考职位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报名时间截止前1小时停止查询功能。

报考条件

除具备《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已参加2024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组织的笔试,且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原参加心理测评的人员,心理测评结果须合格)。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考人员原报考职位笔试科目测试类别应满足专项招录职位所需测试笔试科目类别。

(四)在2024年度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中,省级招录机关单位已完成差额考察,入围等额体检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和市级以下机关单位已完成体检,入围等额考察的人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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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温州苍南县岗位表+联系电话

2024-04-02,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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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温州苍南县岗位表+联系电话

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温州苍南县岗位表

图源:浙江发布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即日起,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专项招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的,可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

点击查看:2024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计划表(温州岗位表)

点击查看:2024年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计划表

(二)报名

2024年4月8日9时至4月10日17时期间,报考人员以参加我省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报名系统,填报专项招录职位。提交信息后,可查询报考职位当前报名人数和进入资格审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最低分,报名时间截止前1小时停止查询功能。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招录机关不进行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提交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核

2024年4月11日9时至4月12日17时期间,招录机关按照10: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资格审核。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测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行测再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各科目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各职位审核通过人员与录用计划数达到10:1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达不到5:1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保留外,一律取消或核减。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查询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2024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时间+条件+岗位表)

2024年浙江山区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报名入口gwy.zjk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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