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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

2024-05-07,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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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

报名时间:5月8日8:00至5月10日18:00期间

报名入口:“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

图源:国家公务员局官网

本次补充录用共有22个部门参加,计划招录3911人,其中3000余个计划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原报考职位录用的人员可以报名。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结合录用情况和用人需求,有部分职位需要面向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补充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除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拟报考职位和原报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拟报考职位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

(四)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尚未被原报考职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自即日起,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查询补充录用职位、招考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

(二)报名

2024年5月8日8:00至5月10日18:00期间,报考者凭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报1个职位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报考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报考者参加补充录用时,请直接与拟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在2024年5月10日18:00前提交书面报考申请。

(三)资格审查

2024年5月11日8:00至5月12日18:00,招录机关对报考本单位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一般依次按照报考者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两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于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按照报考者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三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各职位审查合格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达到规定的比例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24年5月13日之后,报考者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补充录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有关安排和要求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重要提醒

本次补充录用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国家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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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台榜样8节目观后感写作思路(通用)

2023-12-20,全文共 1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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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台榜样8节目观后感怎么写?

写作思路

写观后感,重在写“感”:不少同学开始写观后感,往往将“观”的内容写得很长,总爱把故事情节从头到尾加以介绍,生怕读者不知其内容,而发表“感”的文字却很少。写观后感应以“感”为主,从文字上看,“感”的内容应占全部内容的一半以上。

写观后感,离不开“观”:有的同学写观后感,只是在开头提一下“观了某部影片后,大有启发”等字样,以后就脱离了原片,说上一通自己的感想。要让“观”和“感”相吻合,文中适当引用影片内容,是为“感”服务的。

写观后感,要联系实际:要写好“感”就该联系实际,深入发挥,把自己的“感”写深、写透。这里的实际,不是单指自我实际,还包括他人实际,社会实际。

观后感的写法可以自由灵活,表达方式可以采用夹杂记叙、描写、议论、抒情等,但一般情况,离不开以下几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事件+情感+总体感受

第二部分:简要概括节目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选取你印象最深刻的内容进行描写或议论。

第四部分:升华主题 + 扣题

以下观后感作为参考:

榜样8

心得体会1

《榜样8》是一档非常有意义的节目。通过节目的展示,我看到了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节目中出现的榜样人物,无论是以多种角色、多种形式出现,无不充满了正能量,无不让人感到钦佩。其中有一位年轻的工人,在工作中做到了极致,用自己的劳动改变了现状。还有一位心系残疾人群体的志愿者,用自己的力量,在周围人的支持下,为残疾人士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他们所付出的努力和成就,为我们带来深深的感动,并引发我们的思考和探索。

本期节目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每个人都是可以改变的。在这些榜样人物身上,我们看到了自信、坚持、追梦等品质。他们通过自己的奋斗,成功地实现了人生目标。为我们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鼓励我们向着自己的目标、理想前进,实现自我价值。

最后,我要说,《榜样8》是一档感人肺腑的节目。它展现了榜样人物们无穷的努力、对未来的憧憬、永远不放弃的信念和对生命的热爱。希望更多的人通过这档节目,找到自己的方向,努力追求,做出自己的榜样。

心得体会2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政党不能没有标杆。榜样是合格党员的精神食粮,近年来,我们各行各业都涌现出了许多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员中的标杆,他们都彰显着党员的力量,展示着党员的魅力,传递着党员的正能量,让我们深深地感动、折服,并受到精神的洗礼。他们富于理想,勇于创新;他们一身正气,心系群众;他们敢于担当,无私奉献;他们用汗水鲜血,甚至生命,坚守信仰,践行誓言。他们是时代的榜样,他们给我们以力量,他们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因此,社会需要榜样,时代需要榜样,民族需要榜样,榜样是先进道德文化的凝聚者和传承者,是公众的精神支柱,道德规范的捍卫者,他们影响着人的思想、行动、价值取向;榜样是学习的标杆,时代的模范,他们用行动诠释了信仰,以生命践行了理想,激励着我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我们要向党员中的榜样学习,忠诚于党、敢于担当、清廉实干、真心为民;要向身边的榜样看齐,坚定信念甘于奉献,做合格党员,让党旗在带领人民群众的征途中永放光芒

心得体会3

从一位退伍军人的复员创业到一位坚持植树绿化的环保人士,从一位用音乐温暖他人的音乐家到一位在艰苦条件下坚守教育事业的教师,这些榜样人物的励志故事令人感动。他们不因困境而气馁,不因挫折而放弃,而是坚定地追求自己的理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奉献,为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观看《榜样8》,我意识到做一个榜样不仅需要有个人的成就,更需要有责任心和担当精神。这些榜样人物不仅关注自己的梦想和成功,更关注社会的进步和他人的福祉。他们带给我们的启示是,一个优秀的个体应该融入社会、传播社会正能量,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去回报社会。

此外,节目还展现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尤其是在困难时刻更能展现出榜样人物的价值。他们面临的挑战并不亚于我们每个人,但他们却选择了正面迎接,积极应对,勇往直前。这种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深深地触动了我,激励着我在困境中勇敢前行。

总而言之,观看《榜样8》令我受益匪浅。这档节目通过展示不同领域的榜样人物,向我们展现了一种正直、勇敢、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他们用自身的经历和努力,鼓舞着我们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成为人生的榜样。希望《榜样8》这样优秀的节目能够继续推出,为我们传递更多正能量,激励更多人勇敢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

推荐阅读:2023榜样8专题节目播出时间+平台+嘉宾(直播/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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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3-10-30,全文共 5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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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4,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2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除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外,报名人员只在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部门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5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各部门网站和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将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中央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网站、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或者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各部门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长及以上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开遴选或者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

政策咨询电话:(010)84209211、84209271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9235、84209236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

(时间:2023.11.13—11.25,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

(时间:2023.11.21—11.25,每日8:00—18:00)

国家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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