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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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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最新)

2023-10-20,全文共 6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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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其中,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条件初审。

2023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31日18:00至11月2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压减岗位计划。

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报考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岗位并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3年11月4日8:00至5日18:00期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11月5日18:00至6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1月6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5.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

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6.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

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12月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4:00-16:00。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4日9:00至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4年1月底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六)面试。

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

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八)确定预选对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将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政治考核。

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024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四、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分批次组织实施。首批招考岗位计划,与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一起发布,报考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于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不需要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安排进行。

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各再发布一次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计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相应文职人员岗位。

五、特别提示

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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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2024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有哪些岗位

2024-02-20,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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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后勤保障2024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哪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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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并具备招考岗位计划明确的户籍、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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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军队文职公开招考最新消息

2024-03-07,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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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第二批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

1、招考背景与目的

为更好地吸引地方优秀人才服务于强军事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的公开招考。

根据军队的相关政策规定,特定岗位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免笔试条件

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

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

3、面试岗位数量

第二批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招考岗位共有3949个。

4、报名时间与方式

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考生可在2024年3月4日8:00至3月14日18:00期间进行报名。

考生需登录军队人才网或“中国军号”APP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状态 跟踪。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5、报考条件与程序

具体的报考条件、招考程序等按照《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和《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执行。

2024免笔试军队文职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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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程序

2023-11-08,全文共 5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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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招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5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1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其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由各级残联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和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龙港市相关社区联合党委审核推荐的《温州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任职经历相应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各县(市、区)组织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优秀度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报名推荐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必须持经相关部门推荐、审核确认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近3年年度考核表等证明材料,按照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1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12月10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还须加试《综合应用能力》,时间为12月10日下午14:00-16:30。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9: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10:30—12:30。

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温州市区;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招录单位所在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为便于考务组织,可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考试地点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有关栏目发布的信息。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大纲》和《2024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并由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公示。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考计划2名以下各职位(除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外)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2.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3.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3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2年、2023年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或2个聘期、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附件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三支一扶”办提供的证明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行政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级机关单位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实施,县(市、区)及以下机关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各招录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级机关单位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实施,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单位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全市各级招录机关单位的职位均实行等额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县级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出现上述情况,各级机关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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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永嘉乡镇公务员招考报名指南(时间、地点、材料)

2023-11-09,全文共 2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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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嘉县面向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市公务员招考统一部署,2024年永嘉县乡镇机关拟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2名公务员。根据《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必须先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现将现场资格审查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永嘉县南城街道公共文化中心1409室)

二、报名材料

1.经相关部门推荐、审核确认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材料(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

三、人员范围和对象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聘用在我县乡镇(不含街道,下同)事业岗位(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累计满3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11月)、且目前为上述岗位在编在岗人员;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见习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且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

上述人员借用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单位的时间,不能计算为乡镇事业岗位工作时间。

四、其他事项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须由乡镇机关推荐后报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人员须由派驻单位推荐并经乡镇机关审核确认后报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上述岗位。

2.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7-67232310、0577-57756522。

附件: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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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嘉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永嘉县拟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2名公务员,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拟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试录用1名公务员,该两个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必须先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现将现场资格审查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1.永嘉县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永嘉县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2.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优秀社区干部职位。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为市级统筹职位,按考生报名时任职社区所在县(市、区)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龙港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本职位)。行政村改社区时担任村“两委”正职干部的,且现继续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其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二、年龄和学历要求

1.报考永嘉县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以及在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2.报考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1:30前将报名材料送至所在乡镇(街道)申请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提交《温州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任职经历相应的证明材料。村(社区)党组织任职应持乡镇(街道)批复文件,村(居)委会任职应持当选证。以上资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和优秀度进行审核把关。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后,党(工)委书记签字盖章。

3.各乡镇(街道)于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下午14:00-17:00统一将本乡镇(街道)通过现场资格初审人员的报考材料(《推荐表》原件、其他材料复印件各1份,所有材料均需所在乡镇签字盖章)送至永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永嘉县北城街道县前路94号县行政中心主楼1819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未接受现场资格初审的,不能报考上述岗位。

2.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1月,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7-67232310。

附件:温州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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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2024省考公务员考试招考岗位计划表+查询官网

2023-11-03,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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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省考永嘉岗位表综合管理类

行政执法类

招录计划2024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7206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3年11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www.zj.gov.cn)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

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可于2023年11月7日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西湖先锋网(www.hzzhdj.cn)

宁波党建网(web.nbdj.gov.cn)

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湖州组织工作网(zzb.huzhou.gov.cn)

绍兴党建网(www.sxdj.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舟山党建网(www.zsdj.gov.cn)

台州党建网(zzb.zjtz.gov.cn)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招考程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3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11月15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1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由各级残联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1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12月10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点击查看: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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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2024年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281人

2024-02-20,全文共 3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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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考岗位

涉及司机、食堂管理员、炊事员、出纳、仓库保管员、营房维修班班长、木工、设施设备维护员、消防员、锅炉工、水暖工、汽车修理技师、调度员、网络管理员、音像技师、理发员等17个专业、281个岗位,均为专业技能三级到专业技能五级技术工岗位。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并具备招考岗位计划明确的户籍、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招考岗位属于军队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的,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基础上可先行报名,招考过程中一并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考核鉴定。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其他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具体见招考岗位计划。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招考公告,并公示招考岗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月20日8:00至2月25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2024年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符合优待加分条件的选择相应加分理由。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因个人原因填错信息、误报岗位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报名后,应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至指定电子邮箱(附后)。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不可更改,无需缴费,直接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用人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采取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报考条件初审的考生参加理论考试,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适时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理论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②现役军人、2024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止2024年2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2024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理论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用人单位将通过在线审核或现场核实的方式确认加分资格,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四)理论考试。3月4日9:00至3月5日18:00,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指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 参加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政治理论20分、专业知识80分)。用人单位同步组织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加分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加分优待。

(五)确定入围人员。理论考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按照理论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六)综合考核。3月中旬,用人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其中技能实操考核占60%,综合素质面试占40%。具体时间安排和形式方法用人单位将适时通知入围人员,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48小时内未取得联系的,取消报考资格。

(七)体格检查。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预选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符合规定参加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其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疗机

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八)确定预选对象。3月20日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按照理论考试(含政策加分)占40%,综合考核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综合考核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技能实操考核确定排名顺序。用人单位将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

(九)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十一)审批录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录用对象,首次聘用合同期限2年。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综合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

2024年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政治工作部门。

附件: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2024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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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公务员招考范围、报名对象和条件

2023-11-08,全文共 2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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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7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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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范围对象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我市各级机关单位的招考对象为:除职位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计划一览表》)中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一览表》执行。《招考计划一览表》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的职位,均要求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对户籍有要求的职位,以2023年11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对生源有要求的职位,要符合生源地相关要求(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

(1)选聘在我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参加我省选派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3)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19年离开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20-2024年,依此类推。

(4)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温州市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市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参加“两项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4.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相同。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为: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当地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为:在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聘用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当地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龙港市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职位设在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招考范围和对象为龙港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村模式运行的社区中、经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两委”干部,资格条件参照上述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有关要求〔以下关于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相关内容和要求均包含龙港市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职位〕。

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为市级统筹职位,按考生报名时任职社区所在县(市、区)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其中龙港市录用到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下同),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龙港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其中龙港市为除按行政村模式运行外的其他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下同)(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本职位〕。行政村改社区时担任村“两委”正职干部的,且现继续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其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6.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温州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以及在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

6.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7.报考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报考市级机关单位部分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2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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