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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公务员招考范围、报名对象和条件

2024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74名,我市各级机关单位的招考对象为:除职位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023-11-08,全文共 2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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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7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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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范围对象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我市各级机关单位的招考对象为:除职位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计划一览表》)中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一览表》执行。《招考计划一览表》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的职位,均要求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对户籍有要求的职位,以2023年11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对生源有要求的职位,要符合生源地相关要求(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

(1)选聘在我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参加我省选派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3)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19年离开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20-2024年,依此类推。

(4)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温州市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市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参加“两项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4.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相同。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为: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当地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为:在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聘用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当地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龙港市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职位设在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招考范围和对象为龙港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村模式运行的社区中、经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两委”干部,资格条件参照上述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有关要求〔以下关于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相关内容和要求均包含龙港市面向优秀村干部招录职位〕。

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为市级统筹职位,按考生报名时任职社区所在县(市、区)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其中龙港市录用到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下同),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龙港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其中龙港市为除按行政村模式运行外的其他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下同)(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本职位〕。行政村改社区时担任村“两委”正职干部的,且现继续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其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6.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温州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以及在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4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

6.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7.报考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山区海岛县(区)事业编制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报考市级机关单位部分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2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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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对象及条件

2024-03-19,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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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02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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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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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龙湾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名(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4-05-29,全文共 4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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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龙湾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名(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9名

附件1: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温州龙湾区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市龙湾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人员编制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招聘单位和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四)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6日。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6日9:00—6月9日17:00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的附件栏为非必填项,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须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的“考生来源”栏选择“政府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选项,并在附件栏上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未如实填报,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6日9:00—6月11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或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6月1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人。请考生注意查询缴费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3日17:00前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安防路人防大楼508室,下同),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2:1比例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到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6日—6月30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2.考试科目:《岗位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两个科目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

3.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分《岗位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7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

(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30%)两部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以及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3张;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考附件4)。

证件(证明或说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或说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其他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列为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龙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若教育部对延期毕业出台相关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之日起,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告知事项及其他

(一)整个招聘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6月6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人员及委托培养人员不得报考(继续深造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除外);

4.龙湾区卫健系统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10.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11.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七)本公告公示期2024年5月28日起至6月5日止共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八)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85503050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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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对象+条件

2024-05-11,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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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对象+条件

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硕士研究生应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博士研究生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3所“省市共建”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均不含独立院校,下同);

(二)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轮“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高校;

(三)国(境)外位列最新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轮“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院校或3所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

2024年温州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岗位表)(四)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附件:(点击下载↓)

1.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2024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1岗位”报名表.doc

3.相关高校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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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4年校园招聘(对象+岗位+报名入口)

2024-05-09,全文共 1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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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2024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2名。

附件:

相关职业禁忌证目录.pdf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1

站务员

32

专科及以上

不限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不限;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不限;

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合计

32

/

三、报名及录用流程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登陆温州市铁投集团招聘平台(https://zp.wzmtr.com/)注册并报名相应的岗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3.咨询电话:0577-89727077,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由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查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对未列入目录的专业,由应聘人员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按“专业方向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招聘计划的5:2,则正常开展招聘考核工作,如未达到招聘计划的5:2,商有关部门研究是否开考。

(三)考核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当前批次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2.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各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如遇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考计划1:1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与录用

1.通过考核的拟录用人员,须参照公务员有关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要求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白内障、色盲色弱、听力障碍,无慢性疾病、传染病、心理疾病、精神病、精神及行为障碍,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精神病家族史等不符合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的情况,且无相应岗位职业禁忌证。基于岗位工作需要,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能适应倒班工作,身体可见部位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表5.0,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2.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合格人员,通过公司背景调查后,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届时将在温州市铁投集团招聘平台(https://zp.wzmtr.com)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届时可通过招聘平台(“个人中心”—“投递记录”)查询,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二)有关面试、体检及招聘其他事项,届时将以短信和站内消息形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背景调查环节应聘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证明等材料。

(六)考核、体检、背景调查、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由温州市铁投集团运营分公司视岗位类型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补录从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递补。

(七)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温州市铁投集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代理招聘和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所有员工招聘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勿轻信不实信息,以免被误导或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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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铁投集团校园招聘对象+条件+岗位表

2024-04-25,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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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铁投集团校园招聘报名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市铁投集团”)系统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34名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录范围);

2.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以及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图源:温州铁投官网

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温州市铁投集团招聘平台(https://zp.wzmtr.com)注册并报名相应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下午17:00

(二)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77-88085589,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温州市铁投集团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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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乐清市教育系统引进人才17名报名对象+条件

2024-04-24,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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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乐清市教育系统引进人才17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市教育工作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17名。

对象和范围

引进对象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或国(境)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本科学历(QS、泰晤士、U.S.News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见附件1),并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须在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QS(泰晤士、U.S.News)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见附件1)毕业的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以及通过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取得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已通过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获得录用资格的等待办理入职手续人员,不列入引进对象范围。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户籍以报名时的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准。报名时,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乐清市户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时—4月27日17时。

填报网址:https://rczp.yqer.cn(乐清教育人才招聘网)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8日9时—4月29日17时。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9时—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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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条件+岗位+报名)

2024-04-24,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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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年龄 要求

其他要求

1

应急消防专职(外勤)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温州市户籍,有一定的群众工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需经常户外工作。

2

应急消防专职(内勤)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龙湾区户籍,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

综合执法(辅助)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40周岁以下

温州市户籍,本岗位有夜班,要求与群众有较强沟通能力。退伍军人可酌情降低学历要求。

4

生态环保(辅助)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龙湾区户籍,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计算机操作能力,需经常户外工作。

三、相关待遇

待遇按区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个月。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组织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沙城街道沧宁东路1号,街道办事处502办公室。联系人:孙女士 0577-86999338,邮箱397461314@qq.com。

附件1:温州市沙城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并将相关报名资料及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温州市沙城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近期单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时,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公示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聘计划数和入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安排体检。

2、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3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认入职后,任职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再另行递补公示。聘用实行劳务派遣形式,由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期间管理和考核办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沙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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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2024-03-26,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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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范围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3.在事业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且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涉及机构改革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时间+流程+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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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入口+报名流程

2024-03-26,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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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入口http://qssy.zjks.com

报名时间:3月28日9时-4月1日16时

资格初审时间:3月28日9时-4月2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由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和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选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202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时间+流程+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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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报名时间+岗位表+报名流程+面向对象)

2024-03-26,全文共 5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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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瓯海区4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工作人员(含面向法院司法雇员招聘2名,面向公安机关辅警招聘1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4名)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温州市瓯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1703、1704岗位为执法类岗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招聘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员若不符合参公条件,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计划表中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招聘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报名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入口:http://qssy.zjks.com

报名时间:3月25日9时—3月2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3月25日9时—3月28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图源: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4月1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网上缴费结束前,到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新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三)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8倍,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的人员于2024年4月2日上午(9:00—11:30)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新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4时30分。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24年4月27日

上午0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其中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名单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4)。

4.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面向司法雇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法院出具的司法雇员在岗情况证明原件(附件5)和省高院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面向优秀辅警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出具的辅警在岗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附件6)原件和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星级荣誉评定、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25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瓯海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3月14日起至3月22日止。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3月18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3月20日17:00前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四)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次招聘笔试、技能测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瓯海区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

(十一)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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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2024-03-19,全文共 1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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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选调范围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3.在事业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且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涉及机构改革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序号单位名称经费
形式
选调岗位岗位代码岗位类别人数资 格 条 件咨询电话备注
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
或职业资格
年龄其他条件
1温州市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全额补助综合0101专业技术3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88965237 88969161
2温州市宣传事业发展中心(温州大典编纂研究中心)财政全额补助综合0201专业技术1哲学类(0101)、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新闻传播学类(0503)、历史学类(0601)、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1205)、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198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从事文献编研相关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88966073
3温州市人民检察检察事务中心财政全额补助司法会计0301专业技术1会计学(120203K)、审计学(12020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具有审计(中级)或会计(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88029860
4温州市重大合作项目协调推进中心财政全额补助经济管理0401管理1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应用统计(0252)、数字经济(0258)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有发改、经信、商务、统计和县(市、区)委办、府办等单位工作经历满2年及以上88968151
88968150

5温州市重大合作项目协调推进中心财政全额补助工程管理0402管理1土木工程(0814)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有发改、经信、商务、统计、住建、水利、资规、交通和县(市、区)委办、府办等单位工作经历满2年及以上88968151
88968150

6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财政全额补助资金管理0501管理1本科:公共事业管理(120401)、行政管理(120402)、城市管理(120405),研究生:公共管理(120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89997006
7温州市村镇建设指导中心财政全额补助综合0601专业技术1法学(030101K)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88847253
8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财政全额补助船舶检验0701专业技术1船舶与海洋工程(08190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08240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持有B级及以上注册验船师资格证书198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89591870
9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财政全额补助规划前期0801专业技术1经济学(02)、法学(03)、文学(05)、管理学(1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88969306
10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不动产登记0901专业技术1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从事房屋、土地、不动产登记等工作3年及以上855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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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区2024年春季转学申请对象+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2024-01-18,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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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鹿城区外就读、申请回鹿城区就学的鹿城区户籍非毕业班学生。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一)小学转学

鹿城户籍施教区转学生:2024年1月18日-19日直接到各施教区小学报名。

鹿城城区户籍统筹转学生(无有效施教区房产):2024年1月19日-20日扫描下方二维码,向招生办进行网络报名。1月26日为补报时间。

(二)初中转学

鹿城非城区户籍转学生:2024年1月18日-19日直接到户籍所在施教区初中(双屿中学,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上戍校区、临江校区)报名。

鹿城城区户籍转学生:2024年1月18日-19日扫描下方二维码,向招生办进行网络报名。1月26日为补报时间。

三、报名材料

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等材料。如户口簿中的信息不能确认亲子关系的,还需准备出生证、父母婚姻证书。

学籍信息。家长无需提供学籍信息表,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需在备注栏填写原就读学校和年级,如:XX学校XX年级。

四、注意事项

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转学;鹿城城区公办学校间原则上不转学。

符合施教区小学转学条件的,在班学额不超45人的前提下,由施教区学校直接接收;如班学额已满,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2024年1月1日后转入鹿城区就读的初中学生,中考时不享有市局直属(鹿城片区)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温州中学、温州市第二高级中学)定向分配生资格。

咨询号码:鹿城区教育局招生办8826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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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永嘉乡镇公务员招考报名指南(时间、地点、材料)

2023-11-09,全文共 2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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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嘉县面向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市公务员招考统一部署,2024年永嘉县乡镇机关拟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2名公务员。根据《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必须先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现将现场资格审查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永嘉县南城街道公共文化中心1409室)

二、报名材料

1.经相关部门推荐、审核确认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材料(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

三、人员范围和对象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聘用在我县乡镇(不含街道,下同)事业岗位(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累计满3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11月)、且目前为上述岗位在编在岗人员;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见习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且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

上述人员借用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单位的时间,不能计算为乡镇事业岗位工作时间。

四、其他事项

1.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须由乡镇机关推荐后报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人员须由派驻单位推荐并经乡镇机关审核确认后报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不能报考上述岗位。

2.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7-67232310、0577-57756522。

附件: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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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嘉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永嘉县拟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2名公务员,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拟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试录用1名公务员,该两个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必须先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现将现场资格审查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1.永嘉县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永嘉县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2.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优秀社区干部职位。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为市级统筹职位,按考生报名时任职社区所在县(市、区)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龙港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本职位)。行政村改社区时担任村“两委”正职干部的,且现继续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其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二、年龄和学历要求

1.报考永嘉县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以及在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2.报考温州市所辖部分县(市、区)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统筹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1:30前将报名材料送至所在乡镇(街道)申请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提交《温州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任职经历相应的证明材料。村(社区)党组织任职应持乡镇(街道)批复文件,村(居)委会任职应持当选证。以上资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和优秀度进行审核把关。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后,党(工)委书记签字盖章。

3.各乡镇(街道)于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下午14:00-17:00统一将本乡镇(街道)通过现场资格初审人员的报考材料(《推荐表》原件、其他材料复印件各1份,所有材料均需所在乡镇签字盖章)送至永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永嘉县北城街道县前路94号县行政中心主楼1819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未接受现场资格初审的,不能报考上述岗位。

2.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1月,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7-67232310。

附件:温州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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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温州教资面试报名报考对象及条件

2023-11-03,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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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温州教资面试报名报考对象条件

(一)报考对象:

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或持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专升本在读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目前已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师范生,仍可在毕业前第三个学期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23年起入学的专科师范生,报考条件按照上述第3条有关要求执行。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此类考生需持相关学历证明到考区参加二次审核,详见各考区公告);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满足“报考对象”第3条的高校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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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温州普通高考报名对象+条件要求

2023-10-10,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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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普通高考报名对象条件如下:

报名对象和条件:

报考2024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报名,包括高职提前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保送生等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浙江省户籍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浙江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随迁子女:须符合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的有关规定条件,同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报名条件。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其他人员:同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可参加报名。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同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报名条件的,具备报名资格。

推荐阅读: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报名须知(对象+时间+入口+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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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

2022-02-18,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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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对象条件

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申请时已在温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符合《温州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校地平台和退休返聘等柔性方式引进的对象,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发放证明替代个税证明。)且申请人及配偶在隶属地无住房且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以下人才可享受本政策:

1、D类以上人才、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人才、博士研究生。

2、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E类人才。

3、全日制本科生。

4、新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在市区无住房且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由人才所在的单位统一申报。

点击查看>>>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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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泰顺县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25名(报名时间+对象+岗位表)

2024-05-30,全文共 4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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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泰顺县公开招聘国企工作人员25

为了优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国有企业用工需要,根据《泰顺县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泰人社〔2018〕1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泰顺县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下载:

1.泰顺县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docx

2.泰顺县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泰顺县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x

3.1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1年).docx

3.2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docx

3.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docx

3.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3.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pdf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

(三)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2024年5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县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2024年5月29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考;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29日。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4年9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毕业后高校未开具过报到(派遣)证、且考生未签过就业协议、且考生未参加过企业(单位)社保的};

2、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

3、2024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对象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岗位与专业条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对象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泰顺县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招考专业的审查,详见(附件3)。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泰顺县县属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员工;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拒服兵役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报名

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0日9时至2024年6月14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登录泰顺县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47.94.212.85:90)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考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咨询电话:参见附件1的报考单位。

报考者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1:3,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0日14时至2024年6月14日24时。

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相应栏内说明理由。

2、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至2024年6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泰顺县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47.94.212.85:90)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参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2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县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残疾证或特困证明提交到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财政大楼)408室),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

(三)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

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相关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2024年7月1日9时至2024年7月6日9时。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泰顺县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47.94.212.85:90),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具体由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泰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情况公布于泰顺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笔试科目共两科:《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并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分别按以下办法确定: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有: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户口簿(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4、参加资格复审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现场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考生报名注册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5、在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该岗位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6、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注册及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体检、考核

1、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以1:1比例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对象:(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2)退役军人优先;(3)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优秀志愿者优先;(4)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5)应届生优先。以上五项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得进入考核环节,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调阅查看考生个人的学历、工作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察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泰顺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招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从各招聘岗位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0.5比例,建立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一年。当国有企业年度内用工计划有空缺、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国有企业可提出申请,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核、公示后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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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洞头区小学报名时间+对象+学区

2024-05-29,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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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洞头小学报名时间+对象+学区

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017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延缓入学的证明。

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间:

6月4日至6月7日;6月18日-24日(部分小学继续网络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报名要求

(一)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均通过登录“浙里办”手机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相关材料见附件2),个别新生需提供材料现场核验。

每位学生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同时最多可以兼报2所民办学校(含转公学校);

参与第一轮未完成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补招的学生,每人限报1所。

已被录取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并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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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洞头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指南(时间+对象+学区划分)

2024-05-29,全文共 3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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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洞头中小学招生报名指南(时间+对象+学区划分)

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017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延缓入学的证明。

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政策说明

(一)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见附件1)

(二)父母或本人有不动产(即房产)的,可凭不动产权证在不动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登记。针对提供不动产报名时出现的特殊情况,按“附件3”处理。

(三)父母系洞头区合法出国、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人华侨子女,在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跨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除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海霞中学、瓯江口实验学校外),在申请就读学校班额允许的情况下,凭监护人经商(务工)及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报名,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进一步落实好《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关规定,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新居民子女入学保障政策。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相对就近选择居住地学校报名(除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海霞中学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新居民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洞头区(海经区)居住证(或居住登记);2.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洞头区(海经区)用人单位签订(或劳动部门备案认定的)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

(六)实验小学、灵昆第一小学、灵南小学、海霞中学、瓯江口实验学校均实行分批次招生(具体按本文底部附件4执行)。

(七)报名区外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的,请关注相关学校的招生信息。洞头区义务教育入学对象第一轮可报名民办小学有温州外国语小学、温州私立第一实验学校,民办初中有温州东瓯中学、温州私立第一实验学校。

(八)公办学校入学优待对象于5月30日-6月3日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昆鹏街道、灵昆街道公办学校入学优待对象到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公共事业发展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予以安排。

(九)洞头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76、57677901);

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十)长幼随学情况说明。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温馨善育”要求,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符合公办施教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对象,在同批次内优先录取。

入学优待对象

下列服务于洞头区(海经区)的人员子女可享受入学优待安排:

(一)烈士、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

(二)区域内的现役军人;

(三)省、市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洞头区(海经区)抗击新冠疫情的援鄂医疗队员,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瓯越英才计划”入选者、符合《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E类以上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符合《瓯江口人才子女就学及人才就医政策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对象(限海经区);

(五)获评区级及以上“三坛”、“三名”(不含市骨干),市级及以上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的教育系统在职人员;

(六)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优待对象。

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均通过登录“浙里办”手机

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相关材料见附件2),个别新生需提供材料现场核验。

每位学生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同时最多可以兼报2所民办学校(含转公学校);

参与第一轮未完成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补招的学生,每人限报1所。

已被录取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并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二)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间:6月4日至6月7日;6月18日-24日(部分小学继续网络报名)。

(三)初中新生报名登记时间:6月3日至 6月6日;6月18日-24日(部分初中继续网络报名)。

(四)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施教区时间及不动产权证明有效时间截止到

2024年6月6日。户籍于2024年6月6日之后迁入的学龄儿童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计划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63482142、63360226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华中校区(实验小学):59391878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城关校区(城关小学):56728666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双朴校区(城关第一小学):56728920

东屏中心小学:56728152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鹿西校区(鹿西中心小学):63415218

灵昆第一小学:55872523

灵南小学:86980197

海霞中学:56728807

实验中学:56728717

大门新城实验学校:59398969、15958776961、18806876284

灵昆中学:55875292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59389986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55895312、13858833683、13867752363

瓯江口实验学校:88078667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63360010

洞头区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洞头区实验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第一批:入学优待对象;

第二批:户籍与房产均在施教区,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以下情况应向学校提交实际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电视费收据、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

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之内;房屋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少于50%,但份额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之内的。

同一套房产 3 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实施以不动产权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份提前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

如有空余学额,按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第三批次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根据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第四批次学生。

未能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洞头区海霞中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入学优待对象;

第二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

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剩余招生计划数用于下一批次电脑派位录取。

三、洞头区灵昆第一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

户口在灵昆居委会、周宅村、北段村、九村、叶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户口在以上村居的适龄儿童;

父母在以上村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父母在昆鹏街道有房产的业主子女;

父母在以上村居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昆鹏街道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洞头区教育局会同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再统筹安排第三批次学生。

四、洞头区灵南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口在双昆村、上岩头村、海思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户口在以上村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以上村居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昆鹏街道有房产的业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昆鹏街道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洞头区教育局会同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再统筹安排第三批次学生。

五、瓯江口实验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入学优待对象;学生本人具有昆鹏街道户籍,且本人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持有昆鹏街道不动产权(房屋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

第二批:学生本人具有昆鹏街道户籍,本人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持有的昆鹏街道不动产权不符合第一批次资格条件的。

第三批:学生非昆鹏街道户籍,本人或父母持有昆鹏街道不动产权的。

第四批:父母持有昆鹏街道范围内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二)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学生全部录取。

满足第一批次录取后,剩余名额用于录取第二批次,第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若还有剩余招生计划数,则以同样办法录取第三批次学生,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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