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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州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仙县委发〔2009〕6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24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03-15,全文共 5499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计划

2024仙居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见附件《2024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3月21日至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18至30周岁(1993年3月21日至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计划表》)。

4.户籍要求为仙居(或浙江)的,指具有仙居(或浙江)常住户口人员(以2024年3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和仙居(或浙江)生源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仙居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后在仙居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③已参加过该岗位报考的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仙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

6.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7.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8.在2024年3月20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9.仙居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单位经费形式相同的岗位。

三、报名方式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3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3月26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报名无效。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涉及填报材料不全、不明确的,可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请报考人员补充完整后再报名选岗。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因各种事项要求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修改个人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改报。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月3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4月27日14:30。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二门,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上述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向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提交真实、有效的有关材料。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四)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需另行面试复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各招聘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仙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后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上述情况,相应职位均不再递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20日。

3.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仙居(浙江)户籍以2024年3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4年3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学历专业。指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凭学历证书原件),报考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并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学信网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学信网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技工学院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按大专、本科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待遇。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6.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和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7.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8.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9.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0.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纸),或者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希望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2.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电话:0576-87789933

13.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本公告由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2024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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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全文共 5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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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台州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4年市属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4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户籍不限;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附件1为准;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4月2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7日-4月2日。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3日9:00-4月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zjtz.gov.cn)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已缴费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7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址

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4月27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专业科目具体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笔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四、确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其中设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先按1:5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再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分数比例”的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入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和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六、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技能测试

增设技能测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制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增设技能测试项目的岗位,则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可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其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医院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事业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3月27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27日(附件1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四)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第九条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五)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七)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十)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电话:0576-88511069),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一、咨询和监督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台州市人事考试院信息科,电话:0576-88511408。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8519393。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2024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表格

3.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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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下载

2024-03-15,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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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2024仙居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见附件《2024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2024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报名方式和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3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0日9时—3月26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报名无效。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涉及填报材料不全、不明确的,可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请报考人员补充完整后再报名选岗。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因各种事项要求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修改个人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改报。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2024年台州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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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2024-03-15,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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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2024仙居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见附件《2024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下简称《计划表》)

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3月21日至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18至30周岁(1993年3月21日至200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计划表》)。

4.户籍要求为仙居(或浙江)的,指具有仙居(或浙江)常住户口人员(以2024年3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和仙居(或浙江)生源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仙居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后在仙居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③已参加过该岗位报考的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仙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

6.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7.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8.在2024年3月20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9.仙居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单位经费形式相同的岗位。

附件:2024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2024年台州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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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6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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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如下:

1.路桥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www.luqiao.gov.cn)。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3.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qssy.zjks.com)。

4.“路桥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

路桥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www.luqiao.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5.户籍不限。部分岗位对户籍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一览表》执行。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面向路桥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报考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四点:(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籍且在路桥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2)2016年6月19日以后退役的士兵(退役时间以退役证为准)。(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继续就读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4)年龄限定在35周岁及以下。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军分区《关于印发台州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函〔2018〕34 号)的文件精神,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定向招聘仅限1次。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

本条目由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7.面向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岗位,报考对象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路桥区专职社区岗位连续工作满3周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目前仍在路桥区社区工作的专职社区工作者。

该岗位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均由路桥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查。

8.现役军人、路桥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截止2024年3月24日)、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4日9时—3月27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4日9时—3月28日17时。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确认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作报名无效。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及时关注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准确地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3月29 日9时—4月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平台上及时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务必在2024年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联系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76-8252029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4月27日14:30时。

请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综合应用能力》 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024年4月27日下午14:00—15:30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五、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或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范围。

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且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已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和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上述各类情况以及资格复审前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递补工作须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完成。资格复审结束后有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七、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各岗位面试形式和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一览表》。

《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规则详见《岗位一览表》。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仍相同,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由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3月24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3月24日),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4年3月2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止2024年3月24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3月24日(公告或《岗位一览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

4.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本科同等学历报考。

5.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设定,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部分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三者须相对应,不对应者不予报考。

6.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须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9.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考生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0.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电话:0576-82520290),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招聘公告中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资格要求、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2024年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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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湾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17,全文共 1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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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台州湾开发投资促进中心(台州湾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tzwxq.zjtz.gov.cn/;

台州人才网官网:http://www.tzrc.cn/;

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tzxmjgs@163.com),发送邮件标题为“姓名+招聘岗位”。

3、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注:笔试时需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证书原件以供复核):

①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上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附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人员,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原则上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确定开考比例。

(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3:1比例提取面试名单。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四)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排序采取抽签方法确定。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人才网进行公示。

1、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须在收到拟聘用通知15天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台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递补

在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用人单位在相应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8909139

监督电话:0576-88538810

附件1 台州湾开发投资促进中心(台州湾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近2 台州湾开发投资促进中心(台州湾征收补偿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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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教育局2024年校园招聘暨公开招聘新教师(第二批)公告

2024-01-16,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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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普通高校2024年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复合型硕士研究生无此限制)。

4.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年本科毕业生。

5.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4年本科毕业生或浙江省“硕师计划”生源推荐高校(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2024年本科毕业生,就读期间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专业成绩位列年级段前40%。

6.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4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7.户籍不限。

二、招聘学科、人数及相关要求(共28名)

三、报考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上午8点半——12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双创大楼,近金沙江路135号校门)。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荣誉证书、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就读期间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专业成绩位列年级段前40%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环节都在现场完成,报考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凡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试形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经资格审查后,相应学历要求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4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3月14日;地点:另行通知(关注微信群信息)。

4.签约录用

考生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若面试得分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如果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其空缺指标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考察、阳光择岗、办理录用手续等工作同2024年新教师招聘一起进行。

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录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其出现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

1.本次招聘的新教师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在职称评聘、岗位设置、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安排可在县内同类学校之间正常流动和提拔。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

2.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通过仙居县教育局2024年校园招聘暨公开招聘新教师(第一批)考试并已签约的人员不得报考。

公告未尽事宜,由仙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仙居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6-87728726、87728727、89372173。

附件1仙居县2024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仙居学校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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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0,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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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综合外勤和综合内勤

二、招聘人数:5人(其中综合外勤4人,综合内勤1人)

三、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管理,爱岗敬业,无其他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

3、玉环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及文字表达能力;

4、植保、兽医、食品、医学检验专业优先。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应聘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报名指定地点进行校验。

五、录用方式及待遇

录用方式由本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用,薪酬待遇面议。

联系人:童晨辉

电话:0576-88686320 13655760220

电子邮箱:183975515@qq.com

报名地点:台州海关驻玉环办事处(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中路与永康路交叉路口)

附件:台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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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人员公告

2024-05-10,全文共 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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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计划

台州新区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5名医学类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tzwxq.zjtz.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3.“台州湾新区”微信公众号。

其中,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官网为发布本次相关招聘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3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6日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对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默认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性。

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网上注册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重要信息错误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在考试的任何环节中可以据此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报名资格查询: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可直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4.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不设开考比例,本科毕业生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则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5月17日16:30。

2.资格复审地点: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205办公室。

3.资格复审材料:考生应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个人简历及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与资格初审时所填信息不符或无法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考试地点:台州市云湖初级中学。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1)硕士研究生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即淘汰。

(2)应届本科毕业生以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所报名岗位专业知识。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0名择优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即淘汰。考试总成绩分组从高到低排序,按不高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部分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五)择岗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台州湾新区官网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其中全科医生A岗位公示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分高者优先)自主择岗,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择岗时间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另行通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通知为准,特殊情况限逾期2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年龄计算至2024年5月10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拟聘用人员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历、学位证书。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招聘条件有关说明: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4.本次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5.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7.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第九条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8.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管理制度,新聘用人员至少须在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才允许流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新聘用专技人员按正常报考年限连续考试三次后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9.招聘工作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会同台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监督。

五、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联系人:黄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76-88909200, 0576-88538835。

2.监督

台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 0576-88538810;

台州湾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0576-88909608;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医学类人员招聘计划

2.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单位医学类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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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黄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6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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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我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6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2024台州黄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如下:

黄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hy.gov.cn/)。

该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5月9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5月10日17时。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后,由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及时关注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准确地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5月1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本次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一览表》。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及时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务必在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联系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0576-84120979)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5月19日16时。

请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安排在2024年5月19日举行,地点及笔试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本学科医学专业知识,具体医学专业知识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本学科医学专业知识占80分,医学基础知识占20分。

笔试成绩低于本科目参考人员平均分80%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以本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医学基础知识和本学科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相关通知信息。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毕业并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已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和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上述各类情况以及资格复审前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低于本科目参考人员平均分80%的不予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五、体检、择岗与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检、考察。

体检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需要择岗的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择岗工作,择岗后再进行体检、考察。择岗工作完成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聘用等而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递补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低于本科目参考人员平均分80%的不予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注意事项

1.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5月6日。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公告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均指周年。

3.户籍。对报考人员落户时间不作要求。

4.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5月6日(公告或《岗位一览表》中有其他说明的除外)。

5.我区对基层医疗机构新全职引进的六乡一镇卫生院(富山乡卫生院、上郑乡卫生院、屿头乡卫生院、上垟乡卫生院、平田乡卫生院、茅畲乡卫生院、宁溪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实行山区补贴政策,自进入该单位工作的当月起每人可以享受1200元/月的工资外补贴。

6.人才政策:

①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到我区相关医疗机构工作,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将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安家和生活补贴(人才引进并工作满一年后开始发放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每年考核合格后拨付20%,最长不超过5年,下同);规培结束后5年内在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房票补贴(人才工作满一年后兑现,如人才在黄岩区外市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则按市人才政策兑现房票补贴,下同)。

②基层单位毕业生招引。西部六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职引进临床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后将给予10万元的安家和生活补贴,工作后5年内在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房票补贴;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全职引进临床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后将给予6万元的安家和生活补贴。

7.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8.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专业目录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查。《岗位一览表》中注明类的,指该类涵盖的所有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的专业均可。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相同或相符,对于未列入参照目录的专业是否与之相符,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部分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9.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时须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10.现役军人、黄岩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截止2024年5月6日)、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2.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5年且转正定级后满3年才允许交流。

13.聘用人员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时未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的,分别在聘用后3年内、4年内给予3次资格考试的机会,3次考试仍未通过者予以解聘。

14.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15.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6.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考生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7.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黄岩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8.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黄岩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教科反映(电话:0576-84120979、0576-84120986),以便研究处理。

招聘公告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黄岩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岩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

附件1 2024年台州市黄岩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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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黄岩区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4-04-23,全文共 3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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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72名。招聘岗位的学历、报考资格、教师资格、专业等报名条件详见《2024台州黄岩区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考试岗位表》(附件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多个岗位则视为报名无效。

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http://www.zjhy.gov.cn/col/col1621886/index.html)

以上为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身心健康,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

2.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规定条件。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6.黄岩区内劳动合同制学前教师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 7日9时—5月9日17时。

应聘人员使用手机微信扫码添加公众号“黄岩教师招聘考试系统”(二维码见附件2),点击“在线报名”进入小程序“黄岩教育公开招聘在线报名”,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进行报名。网络报名完成后,应聘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台州市黄岩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管至资格复审结束。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 5月10日12时。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报名时间截止前)关注本人资格初审进度。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 17:00。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的相关通知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完成缴费(考试费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请务必在2024年5月 1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黄岩区教育局(区政府行政大楼1611室)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 5月18日9时。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的相关通知信息。

三、招聘办法

(一)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二)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得分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

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基础知识》(占15%),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24 年5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黄岩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内(黄岩区朱砂街151号)。

(4)笔试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的相关通知信息。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核减,招聘人数不足10人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确定面试对象时,在确定比例内若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占60%)和模拟上课(占40%)。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

①《2024年台州市黄岩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需提供网页截图打印稿)、《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⑤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可视同为国内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上述各类情况以及资格复审前书面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由区教育局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递补工作须在面试工作开始前48小时完成。因递补人员自身原因或无法正常联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确定

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的体检、考察标准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择岗

1.公示:拟聘用人员(即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2.择岗: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自主选择岗位。具体岗位在面试之前公布。

(六)递补办法

本次招聘面试前48小时如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前如书面提出放弃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出现报考人员未书面放弃面试、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本次网络报名结束止。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2.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3.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伪造相关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岩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4121155(教育局人事科)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2024年台州市黄岩区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考试岗位表.xls

附件2 黄岩教师招聘考试系统 公众号二维码.docx

附件3黄岩区2024年公开招聘学前教师考试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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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黄岩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23,全文共 6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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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6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台州黄岩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http://www.zjhy.gov.cn/col/col1621886/index.html)

以上为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具体资格条件以附

件1《岗位一览表》为准。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7.其他说明

(1)已被黄岩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签约聘用的人员(含黄岩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时已签约人员)不能报考。已与黄岩区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签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就业协议明确可以通过补偿金形式解约的,可以报考。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黄岩区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现役军人、黄岩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截至2024年5月7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面向2022、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2023年及以前历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须与其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及任教学科相一致。如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以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相应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3.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如所学专业无相应报考岗位的,可任选一个符合学历或教师资格要求的岗位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 5月9日17时。

应聘人员使用手机微信扫码添加公众号“黄岩教师招聘考试系统”(二维码见附件2),点击“在线报名”进入小程序“黄岩教育公开招聘在线报名”,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进行报名。网络报名完成后,应聘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管至资格复审结束。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7日9时— 5月10日12时。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到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及时关注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根据审核未通过意见,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地修正完善报名信息后再次报名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三)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 17:00。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的相关通知信息。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浙里办)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完成缴费。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请务必在2024年 5月 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黄岩区教育局人事科(区政府行政大楼1611室)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黄岩教师招聘考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 5月18日9时。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的相关通知信息。

三、招聘办法

(一)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4人及以上(含4人),笔试开考比例为1:2,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中小学语文、数学B、C岗位、体育教师A、B岗位(岗位序号04、05,07、08,13、14),如遇缴费确认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在两个岗位内调剂使用。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布。

(二)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得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 月18 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的相关通知信息。

笔试地点:黄岩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内(黄岩区朱砂街151号)。

笔试科目:《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基础知识》(占15%),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数1人(岗位数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岗位数为准,下同)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2-3人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如遇最低取分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形式:中小学体育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占70%)和模拟上课(占30%);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相关通知信息。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

1.《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023年及以前历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需提供网页截图打印稿)、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身份证明,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可视同为国内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已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和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黄岩区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上述各类情况以及资格复审前书面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由区教育局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因递补人员自身原因或无法正常联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再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四)择岗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具体岗位在面试之前公布,请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相关通知信息。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在面试合格对象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的体检、考察标准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的发布平台(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上相关通知信息。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即体检、考察合格者)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信息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正式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区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在择岗后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递补办法

如报考人员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前如书面提出放弃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出现报考人员未书面放弃面试、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文件签发)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岗位一览表》中注明学科(类)的,指该大类涵盖的所有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的专业均可。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对于未列入参照目录的专业是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经审核认定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可接受应聘。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岗位要求的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7日(本公告或《岗位一览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4.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伪造相关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黄岩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黄岩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6-84121155。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

附件1:2024年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 黄岩教师招聘考试系统 公众号二维码.docx

附件3 2024年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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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仙居县教育局2024年新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4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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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2024年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教师28名,技师学院备案员额制教师26名,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45名。各学科招聘人数、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条件见附件。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技师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和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C岗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二)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技师学院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报考者、心理健康教师报考者和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A岗报考者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四)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和已取得的学科任教资格与报考的学科对口或相近(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教育局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教育局审核意见为准。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相对应。

报考技师学院岗位的考生,在符合专业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技工院校的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取得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并取得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专科的岗位,不受该岗位的学历学位限制。

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新教师招聘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上传资料图片、网上审核、自主缴费上传凭证方式进行,学科报名人数最后以网上审核缴费人数为准,如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2: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人数。

报名过程中碰到软件问题,请咨询沈老师0576-89383321(咨询时间:2024年5月6日—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8:00——5月8日下午16:00止。网上缴费时间截止5月8日下午17:30。

流程如下:

(1)注册。报考者请在规定网报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s://jsbm.zjxjer.cn,统一用身份证号码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并登录,保存好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影响报名。

(2)填写报名表。点击“填写报名表”图标,进入报名表填写界面,按表格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证件照),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填写完成以后点击“保存修改”。如要修改照片,可以再次上传并保存修改。

(3)提交证书图片。点击“提交证书图片”图标,根据系统提示提交对应的各种材料的照片(每张照片文件大小控制2M以内),全部提交完成后点击“申请审核”按钮。并请及时重新登录系统点击“审核结果”查看报名的审核情况,通过或者没有通过都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如果没有通过的,请根据审核提示进行相应修改后再次申请审核。

(4)缴费及凭证上传。审核通过后点击“提交缴费凭证”图标,查看缴费金额和方式,并按要求进行缴费,缴费后请及时将缴费凭证(缴费成功的照片,备注上考生姓名和报考学科)上传至系统,并点击“申请审核”。未缴费并上传凭证的报名无效。

(5)打印报名表。查看“缴费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点击“打印报名表”图标可以直接打印报名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5月16日8:00至5月18日14:15考生可以登录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图标进行准考证打印。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仙居中学。

3.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4.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换算。

(三)现场确认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进行现场确认(面试对象名单公告发布),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仙居县市民中心商务写字楼11楼仙居县教育局大厅,联系电话:0576—87728726、87728727、89372173。

(3)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材料:

①《仙居县2024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⑤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⑥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现场确认不合格,或未参加现场确认的,不能参加面试,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已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相关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

1.对象确定。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人数3人及以下的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人数4人及以上的按1.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并列分时,则一并进入面试;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技师学院岗位(除语文、数学、政治学科外)的考生,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6:1的比例进入技能测试,若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末位出现并列分时,则一并进入技能测试;若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技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模拟上课形式,部分学科增加才艺展示、技能测试、答辩等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考技师学院岗位(除语文、数学、政治学科外)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的占比计算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考察形式。体检、考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在该学科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出现指标空缺的均不予递补。

(七)阳光择岗

拟录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

择岗的原则和办法:一是按聘用对象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岗。二是聘用对象中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前的,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并按该学科聘用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与阳光择岗;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后的,直接留城且不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聘用学校,并指派到农村学校支教二年,经考核合格后回聘用学校任教。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全额事业编的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后,填写《仙居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录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或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全额事业编和备案员额制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其他事宜

(一)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相关说明

1.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继续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或签订劳动合同前提出放弃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

2.薪酬待遇: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薪酬总量按照我县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标准执行;纳入实名制管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在职称评聘、岗位设置、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可在县内同类幼儿园之间正常流动。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

(二)其他相关事项

1.并列分的确定办法。在确定体检对象时,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所有分数出现同分时则再组织一次笔试加试。在确定择岗顺序时,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的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报考技师学院岗位(除语文、数学、政治学科外)的考生,在确定体检对象时,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和技能测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所有分数出现同分时则再组织一次笔试加试。在确定择岗顺序时,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的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2.关于资格审查。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非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本次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5月5日。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本县提前批校园招聘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本县正式事业编、备案制、劳动合同制教师不得报考同类岗位。

5.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附件:2024年仙居县新教师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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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椒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4-04-17,全文共 4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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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职位

招聘教师职位共17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户籍等条件(详见附件1)。

5.椒江区教育局管理的学校在职教师(包括代课教师和社发劳动合同制教师)需取得学校或劳务派遣公司同意;非椒江区教育局管理的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包括事业报备员额制、定员制等)需取得学校和主管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5月6日24:00。

3.报名系统网址:https://jszp.jjzsb.net/

4.报名流程

(1)进入基本信息采集界面,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职位,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2)上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3)全部提交完成后点击“保存并申请审核”按钮。信息保存并申请审核成功后,请牢记登录密码。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4)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可在2024年5月7日9:00--24:00登录报名网址,修正本人报考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再次审核时间:2024年5月8日9:00--24:00。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重要信息错误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取消报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9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请在缴费页面“缴费单号确认”区域填入缴费单号,填入的缴费单号经确认通过后报名程序完成。缴费次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如缴费未成功可在5月10日补缴。收费标准每人10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 1: 3及以上(招聘4人及以上放宽到1:2),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原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 (A、B、C、D、E职位因任何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相应核减该职位数,核减的职位数补入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招聘职位条件的,请务必在2024年5月11日到椒江区教育局(建设路4号)人事科二更改报名职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5月18日,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5月16日--5月18日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2.学科专业知识。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经报名调整后的职位数)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招聘职位1-3名的按1:3比例、4-9名的按1:2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考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确认不参加面试(不含临时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有分数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若“学科专业知识”仍并列的,一同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1.《椒江区202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一式1份,加贴本人一寸近照);2.身份证;3.户口簿;4.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6.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如招聘条件5要求的“同意报考证明”等)。以上材料除“材料1”收取原件外,其他材料验明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报考人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书面委托书(写明委托人个人信息、委托原因、被委托人个人信息)、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所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若有递补,资格复审次日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和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暂定6--7月。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椒江区人民政府网。

(二)面试内容

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模拟上课),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增加技能素质测试。

七、考分组成

总分(无技能测试学科)=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50%+(模拟上课成绩)*50%

总分(有技能测试学科)=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40%+(模拟上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合格分各为60分,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录用。

八、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择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通知》领取时间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若因体检对象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有总分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仍并列的,由抽签决定进入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予聘用。

2.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或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考察通过人员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若发现资格不符等导致职位空缺的,则不再递补。

5.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6.新聘为教师的毕业生实行为期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否则给予解聘。本次招聘人员在椒江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事项

1.椒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局(http://www.jj.gov.cn/col/col1229454833/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及民生领域-义务教育-教师管理栏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岗位调整、笔试成绩、面试通知等信息将在该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各招聘职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最晚取得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他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最晚取得时间为本次报名开始之日前。

4.择岗: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5.202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现行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椒江区教育局、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笔试通过后无故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等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纳入我局“报考不守信人员限制信息库”,给予不得参加我局招录1--3年的限制。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576—88224861、88815306

附件:1.椒江区202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人数与相关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pdf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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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8354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3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1.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86/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选公招”专栏);

2.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

(“事业单位考录”专栏);

其中,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具体以《2024年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学位也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即本科对应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对应博士学位);

5.部分岗位要求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台州户籍指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台州生源是指2024年毕业的且生源地为台州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附件1“学历专业要求”栏目注明一级学科(类)或三级专业目录的,指该大类所涵盖的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的专业均可。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6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7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已经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选择“事业单位考试”栏报名,注册所用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请登录后在“注册信息维护”栏更改。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临海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0576-85171277,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中)281号419室,邮箱:653242613@qq.com)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2024年5月19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等。

(二)考试

本次招聘卫技岗位仅采用笔试的方式,非卫技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各岗位笔试科目、面试方式及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

卫技岗位笔试科目:《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非卫技岗位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内容。笔试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14:00-16:00《专业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或聘(录)用资格。

2.确定面试对象

对需要面试的非卫技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1)卫技岗位:根据《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入围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非卫技岗位:面试前,根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入围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按规定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注册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录)用资格。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定向培养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体检资格。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聘(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检。

4.面试

本次招聘非卫技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卫技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非卫技岗位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人数因考试成绩相等而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卫技岗位若笔试成绩相等,则增设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非卫技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的,由市卫生健康局再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录)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择岗或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临海市镇中心卫生院(医共体分院)所有相关岗位均在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录)用手续。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由于工作需要,因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此类对象后续择岗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安排。择岗工作完成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考察、聘(录)用等而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卫生健康局(或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可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开具介绍信)之后放弃聘(录)用资格或解聘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4月22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社会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截至2024年4月22日。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2日。

年龄条件要求18-30周岁指1993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18-35周岁指1988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40周岁、45周岁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4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4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户籍不限岗位对报考人员落户不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以及辅修专业、第二学位等有关认定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核。对于未列入参照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4.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4月2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市卫生健康局(传真号码:0576-85171277)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邮箱:653242613@qq.com,联系电话:

0576-85171277,经审核后免考试费或退还考试费。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8.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聘(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9.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10.本次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需要规范化培训的岗位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海市中医院医共体(临海市中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临海市妇女儿童医院)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录)用在各岗位的卫技人员,在聘(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定级,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包括: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白水洋分院、东塍分院、永丰分院、括苍分院、河头分院、汇溪分院、大洋分院、大田分院、邵家渡分院;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包括: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小芝分院、杜桥分院、上盘分院、桃渚分院、涌泉分院;临海市中医院医共体分院包括:临海市中医院医共体沿江分院、尤溪分院、汛桥分院、古城分院、江南分院。

1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除临海市卫生应急和计划生育监察服务中心的综合管理岗位外,其他岗位均不接受临海市卫健系统事业在编(含报备员额)在岗人员报考。

1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13.咨询和监督

咨询:各个岗位招聘有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有关报名系统本身技术咨询请与市考试培训和信息技术中心联系,电话:0576-85288978。

监督:中共临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电话:0576-89116950,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6-85308193。

14.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反映,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咨询电话:0576-85171277,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15.本公告中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聘用等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后再作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2024年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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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5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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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温岭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或登录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3月29日至2006年3月28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个别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资格等条件,以《2024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为准。

(图源温岭发布)

(二)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面向从温岭市入伍后退役的浙江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对象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必须服满两年期限义务兵(非个人原因除外);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定向招聘仅限1次;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该职位报考对象须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

报考人员与职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与现单位经费形式相同的职位。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9时—4月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8日9时—4月2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28日9时—4月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已缴费报考人员,请于4月7日9时—11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4月27日15时。

已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和时间

2024年4月27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五、确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或0分)者不得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1.招聘序号029、041、042职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2.其他职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如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入围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

有职业资格要求的职位,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技能测试和面试

入围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放弃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一)技能测试

增设技能测试的职位,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对象。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按附件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成中每项分数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等的,以抽签方式决定排位前后。

八、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及其他有关证明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个别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其中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4.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根据有关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职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并提供充分证据材料,待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正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中,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台州市肿瘤医院聘用人员使用事业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

8.招聘序号056、071职位,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序号056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序号071职位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此类对象后续择岗工作另行安排。择岗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并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0.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序号005、006、035职位的报考人员,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1.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会同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各职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监督电话:86151699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8601097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6145386

附件:

1.《2024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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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5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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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天台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天台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4年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或登录下面网站查询: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841/index.html)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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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3月29日至2006年3月28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具体条件以《2024年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为准。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三)限制报考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本县正式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同类拨款性质事业单位岗位。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4月1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4月2日17: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4月1日17: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4月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在2024年4月7日9:00—17:00联系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综合科(0576-83930316)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4: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时间:2024年4月27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17日前从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上查询。

五、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2024年前天台县入伍后退役的浙江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资格由县人民武装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七、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以生活困难、照顾父母、夫妻团聚等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招聘单位。若被聘用人员出现要求调离招聘单位的,将直接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组织提拔等除外。

(二)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28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28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三)天台范围是指具有天台户籍或天台生源。天台户籍指具有天台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4年3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或天台生源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仅限1次,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招录(聘)资格。

(五)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4月3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邮箱:ttxrsjsyk2024@163.com,联系电话:0576-83930316,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实体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七)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76-83930316),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二、咨询和监督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6-83909039。

本公告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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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5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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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4年区属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4年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j.gov.cn/col/col1229454948/index.html)和“椒江劳动人事”微信公众号查询(此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户籍以2024年3月27日为准,具体详见附件1。椒江生源毕业生和台州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椒江生源毕业生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为椒江的毕业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2024年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7.椒江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单位经费形式(来源)相同的职位。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面向专职网格员、专职社区工作者、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 3月29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1日9:00- 4月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若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椒江劳动人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 4月27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其中设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或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范围。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印有户主和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的,可视同为国内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面试(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后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放弃面试(技能测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需另行面试复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八、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面向残疾人报考的岗位,报考者相应的残疾类别不列入体检要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椒江劳动人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政审人员自发布政审通知后三个月内需办结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取消聘用等情况,均不再递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计算至2024年3月27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27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五)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电话:0576-88830168),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一、咨询与监督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

1、2024年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图源椒江劳动人事)

2、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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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7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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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4玉环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可通过下列方式查询:

1、玉环人民政府网(www.yuhuan.gov.cn)

(“玉环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市级部门信息公开”-“市人力社保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专栏)(www.yuhuan.gov.cn/col/col1229307084/index.html)

2、“玉环人社”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具体以《2024年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部分岗位要求玉环户籍或玉环生源。玉环户籍指具有玉环市常住户口的人员;玉环生源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玉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本次招聘职位不受户籍限制。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本科招聘职位时,可用原已取得学历报考,也可用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

2、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7月底前毕业)。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本次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面向从玉环市应征入伍后退役的本省籍大学毕业生士兵职位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服满两年期限义务兵;参加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定向招聘仅限1次;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面向玉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对象为:在玉环市范围内城市社区从事专职社区工作满3周年及以上、目前仍在玉环市范围内城市社区工作的,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对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负责解释并进行身份审核确认。

3、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9时—4月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4月2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详细、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同期笔试的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网查询报名的资格初审状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修正完善资料后再次或另择职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视作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30日9时-4月3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在4月7日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5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等。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科及以下招聘岗位笔试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招聘岗位笔试综合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研究生招聘岗位笔试综合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技能测试考务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各科笔试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综合应用能力》 9:00-11: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00-15:30。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

2、确定面试(技能测试)对象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应用能力》*50%)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技能测试)对象。本科及以下招聘岗位按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技能测试招聘岗位按1:6确定入围技能测试对象;研究生招聘岗位按1:6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市人武部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试由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面试(技能测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表》及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主、本人户口信息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的,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录)用资格。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参军入伍、退役的相关证件;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从事专职社区工作的证明。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或技能测试)。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须在面试开始2天前完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具体详见附件。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其中研究生招聘岗位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设技能测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技能测试前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放弃面试(技能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综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综合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优先。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各个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玉环市人力社保局,在玉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人员自发布考察公示后三个月内需办结相应的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取消聘用资格。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此类情况,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若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取消聘用等情况,均不再递补。

医院聘用人员使用事业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根据《实施办法》,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为农业户籍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其他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及其他有关证明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所要求的均指周年,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和临聘工作人员应在报名信息填写时予以备注说明;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截至2024年3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对于未列入参照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4、学历专业。

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并预以填写报名信息,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

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

5、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6、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证)、社保卡、护照、公安出具的带照片户籍证明原件。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条)执行。

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8、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9、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部分单位有最低服务期要求。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1、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12、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7221225)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反映,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3、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玉环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2024年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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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8535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4临海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事业单位考录”栏目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具体以《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学位也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即本科对应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对应博士学位)。

5.部分岗位要求临海户籍、台州户籍或临海生源、台州生源。临海户籍、台州户籍指具有临海市、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临海生源、台州生源是指2024年毕业的且生源地为临海、台州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面向临海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在临海市范围内城市社区从事专职社区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临海市范围内城市社区工作的,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此类岗位由临海市民政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进行身份审核确认,市民政局咨询电话:0576—85311253。

面向临海市专职网格员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在临海市范围内从事专职网格员满3周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专职网格员工作岗位上,获得过临海市级及以上优秀网格员或四星级及以上专职网格员称号的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此类岗位由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中共临海市委政法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进行身份审核确认,市委政法委咨询电话:0576-85119501。

面向临海市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根据临政发〔2021〕6号文件精神,招聘对象范围为:临海市入伍且入伍当年及以前取得大学毕业证书,并于2016年6月19日—2024年3月28日期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此类对象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仅限1次,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和拒服兵役的,取消定向招录(聘)资格。此类岗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武装部、临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进行身份审核确认,市人武部咨询电话:0576-88238751,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76-85387107。

面向残疾人的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临海户籍或临海生源并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此类岗位由临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进行身份审核确认,市残联咨询电话:0576-85119011。

7.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附件1“学历专业要求”栏目注明学科门类、二级专业门类、一级学科(类)或三级专业目录的,指该大类所涵盖的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的专业均可。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9时—2024年4月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8日9时—2024年4月2日17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已经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选择“事业单位考试”栏报名,注册所用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请登录后在“注册信息维护”栏更改。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28日9时-2024年4月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76-85308193,地址:临海市河阳路319号总部经济商务区人防档案馆大楼1708室,邮箱:lh85308193@126.com)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2024年4月27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等。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笔试科目、面试方式、技能测试及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技能测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考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或《专业知识》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专业知识》为主客观题结合。各科目笔试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

2.确定面试(技能测试)对象

所有设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再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折算总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技能测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面试(技能测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注册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录)用资格。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技能测试)。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放弃面试(技能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具体详见附件1。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设技能测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技能测试前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各岗位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等的,设有技能测试的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的岗位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应市教育局要求,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实习指导师)岗位总成绩的合格分为60分,对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不予聘(录)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录)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可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开具介绍信)之后放弃聘(录)用资格或解聘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3月28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面向临海市专职网格员岗位除外);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社会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截至2024年3月28日。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28日。

年龄条件要求18-35周岁指1988年3月29日至2006年3月28日期间出生,40周岁、45周岁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4年3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4年3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户籍不限岗位对报考人员落户不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取得多个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毕业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毕业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的学历认定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核。对于未列入参照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四)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六)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4月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市人力社保局(传真号码:0576-85115959)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邮箱:lh85308193@126.com,联系电话:0576-85288978,经审核后免考试费或退还考试费。

(七)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聘(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九)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部分单位有最低服务期要求。

(十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十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十三)各个岗位招聘有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有关报名系统本身技术咨询请与临海市考试培训和信息技术中心联系,电话:0576-85288978;临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6-85307905。

(十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临海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5308193)或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十五)本公告中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聘用等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作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202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2 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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