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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公告

台州公告专题栏目,提供与台州公告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台州公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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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黄岩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资认定公告

2023-10-17,全文共 2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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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指自签发日期算起,一年内视为有效期,即证件状态显示“正常”即为有效期内)在黄岩区的社会人员;

2.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部队驻地在黄岩区的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须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符合认定条件的可以不参加国考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3日至11月6日。

2.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认定报名”或“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按网上要求逐步完成报名,其中以下几点申请人务必仔细选择并完成操作: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市级认定机构”,申请其他种类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②选择“确认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选择黄岩区教育局。

③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领取。

④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二)体检

时间:11月6日-11月8日(恰遇生理期的女生可以提前一周);体检医院: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人体检费用自理。申请人自行下载相应的体检表并打印,准备2张1寸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其中1张贴在体检表上。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确认已怀孕,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其他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三)现场受理审核认定

时间:11月8日-11月10日;现场确认地点:黄岩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2号窗口。

1.提交教师资格体检合格表、1张与网报同底版1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资格种类、身份证号,以便制作证书用)。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复印于本人档案并盖有保管部门公章的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以及所毕业学校开具的师范专业证明。

2.提交电子材料。网报成功后,申请人要及时(11月7日前)按下列电子材料清单要求把相关材料原件全部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并发送下列电子邮箱,其中认定高中教师资格(含中职)的发送至邮箱121201298@qq.com。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发送至hysgb2013@163.com。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报名号”(如:高中语文+张三+报名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所有申请人都提供);

②《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台州的申请人提供);

③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台州但在台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④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不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

3.审核认定。11月8日-11月10日,审核电子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结合体检结果给出认定结论。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

4.证书领取或送达。申请认定通过者请及时关注区教育局网站公告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体检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附件:附件1-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1-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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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共仙居县委党校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23,全文共 2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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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居县委党校是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主要担负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等职能,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满足仙居县委党校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党员干部培训轮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教师,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

3.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5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5.仙居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单位经费形式相同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xj.gov.cn/col/col1635052/index.html);

2.中共仙居县委党校网站(http://www.zjxj.gov.cn/col/col1637584/index.html,“公告公示”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仙居县委党校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3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稿以“姓名+学校+所学专业+应聘仙居党校教师”命名并打压缩包发送至电子信箱(xjxwdx@126.com)

3.报名材料:

(1)填写《中共仙居县委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2)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扫描件;

同时,考生可以自行上传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的论文论著、业绩等证明资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邮、电话等方式回复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考试前,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仙居县委党校309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所需专业要求是根据岗位特点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的方式为撰写文章。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5确定面试对象(若进入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面试的方式为模拟授课。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还相等的,需另行面试复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2.体检、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将视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次数2次。

(七)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将在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jxj.gov.cn/col/col1635052/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人力社保部门监督。

(二)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东路10号仙居县委党校综合楼305办公室。

邮编:317300

电话:0576—87750643

传真:0576—87750643

E-mail:xjxwdx@126.com

本公告由中共仙居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仙居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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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教育局2024年校园招聘暨公开招聘新教师(第二批)公告

2024-01-16,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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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普通高校2024年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复合型硕士研究生无此限制)。

4.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4年本科毕业生。

5.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4年本科毕业生或浙江省“硕师计划”生源推荐高校(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2024年本科毕业生,就读期间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专业成绩位列年级段前40%。

6.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4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7.户籍不限。

二、招聘学科、人数及相关要求(共28名)

三、报考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上午8点半——12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双创大楼,近金沙江路135号校门)。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荣誉证书、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就读期间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专业成绩位列年级段前40%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环节都在现场完成,报考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凡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试形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经资格审查后,相应学历要求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4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3月14日;地点:另行通知(关注微信群信息)。

4.签约录用

考生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若面试得分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如果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其空缺指标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考察、阳光择岗、办理录用手续等工作同2024年新教师招聘一起进行。

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录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其出现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

1.本次招聘的新教师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在职称评聘、岗位设置、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安排可在县内同类学校之间正常流动和提拔。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

2.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通过仙居县教育局2024年校园招聘暨公开招聘新教师(第一批)考试并已签约的人员不得报考。

公告未尽事宜,由仙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仙居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6-87728726、87728727、89372173。

附件1仙居县2024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仙居学校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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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椒江公安分局第一批辅警招聘公告

2024-03-18,全文共 2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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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椒江公安分局第一批辅警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计划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二维码。

(图源椒江发布,下同)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台州户籍,除驾驶员、突击岗位外,其余岗位要求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2006年3月至1989年3月);

3.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形象良好,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退伍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个别岗位有年龄、学历、专业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岗位要求为准。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公职或者被辞退解聘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308号(西门接处警大厅)。

2.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报名表(报考者自行下载后双面打印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学历证书(退役士兵退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3月22日(8:30-12:00,14:00-17:00)。

遵循公开、竞争原则,通过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用。

(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采用100分制,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包含公安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基本常识等。其中年薪制辅警仅进行专业测试。心理素质测评项目测试职业心理能力,为合格制,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通过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对象,若入围体能测试人数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普通岗位体能测试为1000米,合格成绩30岁(含)以下为5分25秒;31岁(含)以上为5分35秒。巡特警大队突击岗位体能测试项目共4项: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米、2000米,合格成绩分别为15个、2.50m、13秒80、8分40秒,成绩不计入总分。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考计划1:3比例进入面试。若入围面试人数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招聘岗位有空缺,符合入围要求的比例外考生,愿意服从调剂的可以提出申请,按申请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空缺岗位。经申请调剂后,若入围人数仍达不到1: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治考察。重点考察其本人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了解其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但不影响聘用的,将予以聘用。上岗前将组织新聘用辅警开展集中封闭式培训,培训合格者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其他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下次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若有空缺岗位,可从本次报考人员中按照各个岗位名次高低依次递补,按招录程序、规定要求办理招录手续。

四、薪资待遇

试用期待遇为2300元/月,正式聘用后人均年收入约9.5万元(含五险一金),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年薪制辅警年收入为10-15万,按照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实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本公告由椒江公安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8216152

报名表下载(扫二维码):

台州辅警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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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技师学院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2023-11-18,全文共 1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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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仙居技师学院(筹)计划公开招聘2024年报备员额制新教师22名(含实习指导师),相关待遇参照仙居县事业编待遇执行。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仙居技师学院(筹)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7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下同),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7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下同)。

4.2024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技工院校的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并取得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并取得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专科的岗位,不受该岗位的学历学位限制。

6.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

2023年11月28日8:30—12:00,到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南昌市青山湖区双港东大街1180号)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

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现场资格审查后,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高级工程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人数。

2.笔试和技能测试、面试。

考试地点:江西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南昌市青山湖区双港东大街1180号)

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技能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

笔试:笔试总分值100分,设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4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入围但放弃面试的,面试对象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签约录用。

所有考生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果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其空缺指标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工作同2024年新教师招聘一起进行,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录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对象须在工作两年内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给予解聘。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其出现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

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仙居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576-87728726、87789100、13736257771(王老师)。

附件1:仙居技师学院(筹)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仙居技师学院(筹)2024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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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8354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3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1.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86/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选公招”专栏);

2.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68718/index.html

(“事业单位考录”专栏);

其中,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具体以《2024年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学位也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即本科对应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对应博士学位);

5.部分岗位要求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台州户籍指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台州生源是指2024年毕业的且生源地为台州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附件1“学历专业要求”栏目注明一级学科(类)或三级专业目录的,指该大类所涵盖的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的专业均可。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6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7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已经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选择“事业单位考试”栏报名,注册所用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请登录后在“注册信息维护”栏更改。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临海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0576-85171277,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中)281号419室,邮箱:653242613@qq.com)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2024年5月19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等。

(二)考试

本次招聘卫技岗位仅采用笔试的方式,非卫技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各岗位笔试科目、面试方式及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

卫技岗位笔试科目:《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非卫技岗位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内容。笔试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14:00-16:00《专业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或聘(录)用资格。

2.确定面试对象

对需要面试的非卫技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1)卫技岗位:根据《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入围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非卫技岗位:面试前,根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入围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按规定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注册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录)用资格。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定向培养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赴台陆生按大陆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办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体检资格。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聘(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检。

4.面试

本次招聘非卫技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卫技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非卫技岗位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人数因考试成绩相等而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卫技岗位若笔试成绩相等,则增设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非卫技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的,由市卫生健康局再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录)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择岗或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临海市镇中心卫生院(医共体分院)所有相关岗位均在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录)用手续。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由于工作需要,因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此类对象后续择岗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安排。择岗工作完成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考察、聘(录)用等而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卫生健康局(或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可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开具介绍信)之后放弃聘(录)用资格或解聘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4月22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社会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截至2024年4月22日。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4月22日。

年龄条件要求18-30周岁指1993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18-35周岁指1988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40周岁、45周岁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4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4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户籍不限岗位对报考人员落户不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以及辅修专业、第二学位等有关认定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招聘要求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和解释,并进行资格审核。对于未列入参照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4.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4月2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市卫生健康局(传真号码:0576-85171277)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邮箱:653242613@qq.com,联系电话:

0576-85171277,经审核后免考试费或退还考试费。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8.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聘(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9.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10.本次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需要规范化培训的岗位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海市中医院医共体(临海市中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临海市妇女儿童医院)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录)用在各岗位的卫技人员,在聘(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定级,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包括: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白水洋分院、东塍分院、永丰分院、括苍分院、河头分院、汇溪分院、大洋分院、大田分院、邵家渡分院;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包括: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小芝分院、杜桥分院、上盘分院、桃渚分院、涌泉分院;临海市中医院医共体分院包括:临海市中医院医共体沿江分院、尤溪分院、汛桥分院、古城分院、江南分院。

1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除临海市卫生应急和计划生育监察服务中心的综合管理岗位外,其他岗位均不接受临海市卫健系统事业在编(含报备员额)在岗人员报考。

1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13.咨询和监督

咨询:各个岗位招聘有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有关报名系统本身技术咨询请与市考试培训和信息技术中心联系,电话:0576-85288978。

监督:中共临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电话:0576-89116950,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6-85308193。

14.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反映,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咨询电话:0576-85171277,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15.本公告中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聘用等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后再作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2024年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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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门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18,全文共 2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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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品行和敬业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日(1988年4月28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三门户籍或三门生源。户籍以2024年 4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期限为2025年8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身体健康,能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5.报考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幼儿发展和健康管理等专业。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设A、B、C三岗,A、B岗招聘人数均为17人,C岗位招聘人数为16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A、B、C三岗是平行岗),且分别按A岗、B岗、C岗确定面试对象和体检对象。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4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三门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2024年三门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毕业院校证明或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收取考试费50元。本次招聘笔试共两个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合计100元。

岗位报名审核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即为实际招聘数。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请于5月17日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410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三门县实验学校。

3.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4.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各100分。笔试成绩 = 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5.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以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为50分,技能测试为5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指定网站公示。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三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择岗

1.岗位公布:面试前公布各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办法: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同一岗位按聘用对象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择岗。

(九)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教师资格证的,继续实行劳务派遣,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或签订劳动合同前提出放弃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其空缺指标均不再递补。

2.薪酬待遇:劳动合同制教师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另成体系。工资结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基础性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奖,基本工资和基础性工资分别结合学历、工龄、职称(聘用岗位)综合确定,建立增长机制,根据变化每年一核。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一)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至报名截止日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二)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恶意报名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按大专、本科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三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men.gov.cn)“政务公开-公招公选” 栏目;咨询电话:0576-83317602、0576-89311309(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监督电话:0576-83317603(三门县教育局)、0576-83361711(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门县教育局。

附件:2024年三门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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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3-10-28,全文共 5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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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

职位详情见文末附件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4,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2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除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外,报名人员只在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部门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5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各部门网站和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将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中央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网站、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或者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各部门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长及以上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开遴选或者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

政策咨询电话:(010)84209211、84209271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9235、84209236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

(时间:2023.11.13—11.25,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

(时间:2023.11.21—11.25,每日8:00—18:00)

附件: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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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3-12-29,全文共 4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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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用工性质及岗位

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8名,均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具体的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1月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如下:

1.临海人才网:www.lhrc.com.cn;

2.临海人才网微信公众号;

3.临海发布微信公众号;

4.掌心临海APP。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2.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和纪律;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以《2024年1月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本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附件1“学历专业要求”栏目注明一级学科(类)或三级专业目录的,指该大类所涵盖的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的专业均可。二级学科或四级专业名称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对于未列入参照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本单位研究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本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中)1258号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13楼1325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 —2024年1月10日(节假、双休日暂停),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资格审核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由本单位按规定对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确认。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笔试、技能测试、录用资格或解聘。

本次岗位免报名费。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前联系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3.准考证

由本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1.笔试、技能测试

(1)笔试科目:全媒体记者、策划及文秘岗位需进行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具体笔试科目及分数占比详见《2024年1月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技能测试科目:摄影、摄像、播音主持及媒资管理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具体技能测试科目及分数占比详见《2024年1月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3)笔试、技能测试时间:笔试、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或技能测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3.确定面试对象

所有岗位根据笔试或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所有岗位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本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详见《2024年1月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再相等的,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由本单位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单位报到,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本单位在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1月2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要求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截至2024年1月2日。

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指1993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取得多个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毕业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大专及以上的毕业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三)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人员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四)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资格审核、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资格审查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审核、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各个岗位招聘有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本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0576-89365932、0576-82131258;中共临海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5307905。

(八)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单位(电话:0576-89365932)反映。

(九)本公告中涉及岗位类别、学历、专业、其他资格条件等相关事项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本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作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 2024年1月临海市新闻传媒集团(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 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工作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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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公告

2024-01-30,全文共 3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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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福利院院长1名、行政总厨1名,具体用人单位及招聘要求如下: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微信公众号:椒江社发

(二)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区社发集团负责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邮箱地址:jjsfhr@163.com

3.报名要求: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时上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扫描件(需本人签名)和电子档(见附件1),同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招聘职位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和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完整版(若无,请提供附加2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5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招聘企业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的现场资格材料审查环节。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进入考试。

1.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视作放弃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考试环节。

2.资格复审由区社发集团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谈(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谈(技能测试)形式为开放式。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100分)=面谈(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面谈(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谈(技能测试)环节,面谈(技能测试)内容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谈(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面谈(技能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技能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成绩公布

相关成绩在“椒江社发”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区社发集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4)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该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椒江社发”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进入政审考察阶段起二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招聘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人员管理

报考人员聘用后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特殊人才实行聘任制、年薪制及退出机制管理,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与考核直接挂钩,根据单位目标责任制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核算。

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均计算至2024年1月28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月28日。如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 2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工商注册的企业或法人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学历专业。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考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区社发集团负责招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公司将酌情研究处理或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6-89056237 庞女士

监督电话:0576-89059145 王女士

附件1:椒江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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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开放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0,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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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二、岗位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校规校纪;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要求在1988年2月5日以后出生;

6.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科类、管理类、经济类专业。

7. 具有履行综合管理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要求熟悉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台账处理、组织沟通能力强、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参与或指导过创业大赛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人才网(https://www.tzrc.cn/---最新资讯);

②台州开放大学网站 (www.tztvu.zj.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其中台州开放大学网站作为其他相关信息公布的指定平台。

2.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招聘部门对应的电子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为:“报考部门及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材料原件在面试时再行审核。

3.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1份;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1张。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报考人数一般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若招聘岗位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校党委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聘比例。

四、考试形式

1.面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性,面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

2.面试报到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3.面试地点为台州开大教学楼二楼学术报告厅。

面试当天抽签前,请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做现场审核。

五、体检与公示

1.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时在台州开放大学网站 (www.tztvu.zj.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上公布面试结果人员名单。

2.入围考生按照《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3月修订)标准要求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开放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录用办法及待遇

1.择优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2.待遇按台州市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

七、监督与咨询

台州开放大学纪检监察 0576-81818635

八、咨询

地址:台州市东海大道2000号,台州开放大学组织人事处,戴老师 0576-81813930。

附1:台州开放大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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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三门县医疗急救中心招聘驾驶员公告

2024-05-22,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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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台州户籍,男性,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承担院前急救相关辅助工作和单位后勤相关服务工作,能适应夜班工作;

3.熟悉三门县路况,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在5年及以上;或B1及以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在1年及以上。有出租车、网约车和专职。

4.身体健康,无明显纹身、无精神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无酒驾、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与场地驾驶、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三门县医疗急救中心(海游街道人民路171号,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内)。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以下资料:

1.《三门县院前急救救护车驾驶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正面二寸免冠照2张;

5.从业经历证明等其它资料(如有)。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2024年5月24日10时前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和场地驾驶(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与场地驾驶。面试和场地驾驶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面试合格者组织参加场地驾驶考试(面试和场地驾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置加分项目:获得医疗救护员资格证或院前急救上岗证者加5分。总成绩=面试成绩×40%+场地驾驶成绩×60%+加分项。

(四)体检。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以场地驾驶成绩高为入选),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形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替补。

(六)聘用。按用工性质,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解除合同。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76-83337376

附件:

1.2024年三门县院前急救救护车驾驶员招聘计划表.docx

2. 三门县院前急救救护车驾驶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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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4-03-20,全文共 5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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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天台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天台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4年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或登录下面网站查询: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841/index.html)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3月29日至2006年3月28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具体条件以《2024年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为准。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学历认证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

(三)限制报考情况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本县正式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同类拨款性质事业单位岗位。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4月1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4月2日17: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4月1日17: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4月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在2024年4月7日9:00—17:00联系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综合科(0576-83930316)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4月27日14: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时间:2024年4月27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17日前从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上查询。

五、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2024年前天台县入伍后退役的浙江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资格由县人民武装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七、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以生活困难、照顾父母、夫妻团聚等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招聘单位。若被聘用人员出现要求调离招聘单位的,将直接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组织提拔等除外。

(二)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28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28日,有其他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三)天台范围是指具有天台户籍或天台生源。天台户籍指具有天台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4年3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或天台生源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仅限1次,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招录(聘)资格。

(五)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4月3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邮箱:ttxrsjsyk2024@163.com,联系电话:0576-83930316,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实体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七)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76-83930316),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二、咨询和监督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6-83909039。

本公告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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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5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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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台州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4年市属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4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户籍不限;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附件1为准;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4月2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7日-4月2日。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3日9:00-4月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zjtz.gov.cn)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已缴费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7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址

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4月27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专业科目具体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笔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四、确定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其中设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先按1:5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再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分数比例”的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入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和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六、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技能测试

增设技能测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制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台州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增设技能测试项目的岗位,则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可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其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医院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事业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3月27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27日(附件1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四)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第九条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五)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七)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十)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电话:0576-88511069),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一、咨询和监督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台州市人事考试院信息科,电话:0576-88511408。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8519393。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2024年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表格

3.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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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2024-05-23,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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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良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0周岁以下;

具备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tzswhsczhxzzfd@163.com,在笔试时携带材料原件接受审核。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资格审查和笔试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基本条件等资格审核后确认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和考察

根据笔试结果,择优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和面试综合得分进入考察。如遇考察不合格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

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三、其他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工作待遇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动合同用工标准执行。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8535755。

附件: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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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天台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2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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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详见天台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线录取的医学类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二)县级医院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不含专升本),麻醉医师、影像医师、公卫医师岗位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填写完整报名表(附件2)、1寸照片2张、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一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线录取的医学类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招聘计划专业及人数限制(县妇计中心的招聘岗位除外),不设开考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二是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5:1,各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四)现场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本科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线录取的除外)应届毕业生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以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线录取的医学类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五)签约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如遇有应聘者放弃签约,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实施递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录人员统一与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签订就业协议,按实际情况分配。

(六)资格复审

签约毕业生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到天台县卫生健康局,将个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交招聘单位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体检

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录)用。

(八)考察

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天台县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录)用。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九)公示和聘(录)用

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录)用人员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培时间)。

四、其他

(一)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须向天台县卫健局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最后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台县卫健局共同审核为准。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期至取得相应资格后办理转正定级。录用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未尽事宜由天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天台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计划.xlsx

附件2天台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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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18,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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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椒江简介

(具体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户籍不限,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2)。

三、招聘岗位计划

(详见附表2)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j.gov.cn);

2、“健康椒江”和“椒江劳动人事”微信公众号;

3、各相关高校官网;

其中,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健康椒江”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考生在招聘会现场直接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应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3,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个人简历及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现场招聘会报名地点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体育馆体育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周六)上午8:30—12:00,考试安排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开考比例为1:2,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对部分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考试形式: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硕士研究生不设开考比例,以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即淘汰。

(2)应届本科毕业生以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考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所报名职位专业知识。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0名择优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即淘汰。考试总成绩分组从高到低排序,按不高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部分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可现场直接签定就业协议书。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同等条件下高层次人才优先。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体检对象凭就业协议书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通知为准,特殊情况限逾期2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前遇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在体检对象中依次替补,公示后不再替补。

五、相关事项说明

1、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历、学位证书。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招聘条件有关说明: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3、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对象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本次招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4、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符合条件的医学类人才,可以按照《椒江区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6、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7、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8、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管理制度,新聘用人员至少须在椒江区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才允许流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新聘用到大陈镇卫生院人员按照我局“深化海陆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执行服务年限要求。新聘用专技人员按正常报考年限连续考试三次后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区卫生健康局予以解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9、招聘工作由椒江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椒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

联系电话:0576-89039611、89069368

联系人:阮老师、张老师

邮箱:wsjrjk@163.com

附件:

1、椒江简介附件1.docx

2、台州市椒江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docx

3、椒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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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优教师公告

2023-10-26,全文共 3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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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教师4名。具体的招聘学校、岗位及专业要求、人数详见《临海市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优教师公告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和教育部门师德师风建设等规定。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对口。

6.户籍不限,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应学科县级教学大比武一等奖或地市级教学大比武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相应学科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3.相应学科省级课堂教学评比获奖者;

4.县级及以上名教师、名校长或名班主任荣誉称号获得者;

5.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荣誉称号获得者。

(三)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临海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0日17:00,将相应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要求见“现场资格审核”第2点)按序整理成一个清晰的pdf扫描件与附件4(临海市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稿(excel)一起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lhjyzp2000@163.com,邮件主题和pdf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招聘学校+报考岗位(例如张三+台州中学西校区+政治)。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3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关注临海教育网(https://linhai.tzedu.net.cn)。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市教育局四楼人事档案室(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

2.现场资格审核携带材料要求(原件与复印件)。

报名表(附件2,须贴一寸免冠近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报名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所有的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以及确认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而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导致该岗位无法开考的报名人员,可于现场资格审核后当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已达到开考条件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用模拟上课加答辩的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时,应聘对象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个人高校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或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凡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录)用。因考察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录)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七)办理聘(录)用手续

拟聘(录)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录)用对象。临海市教育局将可聘(录)用对象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办理聘(录)用后,放弃聘(录)用资格或解聘的,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宜

(一)报考人员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等材料取得时间截止于2023年10月24日。

(二)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等任何环节中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应聘资格。新聘(录)教师在聘(录)用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其他任何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六)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七)新聘(录)用教师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确定)。新聘(录)用教师试用期满,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临海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为确保我市教师队伍稳定,促进新教师专业成长,新聘(录)用教师在临海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周年。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教育局会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本公告由临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咨询:临海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76-85311961、85311981。

监督: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6—85308193。

附件1:临海市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优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临海市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临海市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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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黄岩区中医院新院区停车收费标准征求意见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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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半个小时(含)内免费;4小时(含)以下5元;4小时至8小时(含)每小时加收1元;8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全天收费25元封顶。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按以上标准重复计收,试行期2年。

实际停放4小时以上,尾数时间不足15分钟的,尾数部分不计收费时间;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尾数部分按1小时计收。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方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3年11月16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黄岩区发改局。

联系地址:区行政大楼1513室

联系电话:84121076

电子邮箱:fgjjgk@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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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仙居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2023-10-09,全文共 4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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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2023年下半年仙居县行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9名,仙居县传媒中心下属企业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等情况,分别见附件1—《仙居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和附件2—《仙居县传媒中心下属企业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禁毒办禁毒社工的人员,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0月18 日后出生);

32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0月18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0月18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0月18日后出生);

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0月18日后出生)。

所有职位报考人员的最小年龄均不得小于18周岁(2004年10月18日前出生)

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5、在2023年10月18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方可报名。

三、招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10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 10月21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的,报名无效。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涉及填报材料不全、不明确的,可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请报考人员补充完整后再报名选岗。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因各种原因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修改或完善个人报名相关信息后进行改报。请报考人员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10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联系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联系电话:0576-89326581、87789100)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25日9时— 10月28日9时30分。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和时间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公安局辅警、禁毒办禁毒社工体能测试

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禁毒办的禁毒社工职位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标准如下:

1、体能测试基本标准。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测试中若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性别

项目

标准

男子

10米×4往返跑

131

1000米跑

5´0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女子

10米×4往返跑

141

800米跑

4´5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报考交警、巡特警辅助岗位的。体能测试增加一项引体向上。1000米、引体向上两项满分各100分,分别占体能测试成绩的60%和40%。

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森林消防队员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应急局组织。体能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合格线≤14″5)、1000米跑(合格线≤5′)两个项目。只有两个项目全部合格,才能进入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驾驶技能测试

报考驾驶员职位的,须进行驾驶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道路驾驶技能(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占驾驶技能成绩的60%)和拆装轮胎(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占驾驶技能成绩的40%)两项。若有一项不合格的,则视为驾驶技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面试对象

1、驾驶员职位:根据驾驶员笔试成绩的25%和驾驶技能测试成绩的45%计算总分(须驾驶技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

2、交警、巡特警辅助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5%和体能测试成绩占35%比例计算总分(须体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

3、其他职位:根据各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报考县公安辅警职位、禁毒办的禁毒社工职位和应急局森林消防员的须体能测试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

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八)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信网”上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确保所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报考人员因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根据本公告招考程序第七条确定面试对象的计分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九)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计分方法

1、驾驶员职位:按笔试成绩占25%、驾驶技能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5%+(道路驾驶技能×60%+拆装轮胎×40%)×45%+面试成绩×30%。

2、公安的交警、巡特警辅助职位:按照笔试成绩35%、体能测试35%、面试成绩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5%+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x60%+引体向上×40%)×35%+面试成绩×30%

3、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需另行面试复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十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1、体检分工

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和禁毒办禁毒社工职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报考县传媒中心下属企业职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县传媒中心组织实施。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

(1)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和禁毒办禁毒社工的职位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2)其他考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

(1)报考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和禁毒办禁毒社工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条件执行。

(2)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出现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10月18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3年10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2023年10月1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有户籍限制的职位。

3、外国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8、凡本次编外用工招聘中,各招聘岗位(县传媒中心下属企业岗位除外)进入面试人员且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的,均统一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考试合格人员名录库,但不包括已聘用人员、放弃聘用人员、放弃体检、放弃考察和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从面试结束之日起2周年内,同一招聘岗位再次招聘编外人员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直接从相对应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聘用。

9、本公告由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涉及职位类别、学历、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职建科:0576-87789100、89326581;

县公安局干部科:0576-89373518;

县传媒中心人事监察科:0576-89375606

附件:

1、仙居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xlsx

2、仙居县传媒中心下属企业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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