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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

天津北辰区专题栏目,提供与天津北辰区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天津北辰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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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领取教师资格证方式+时间

2023-08-03,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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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北辰区教育局提醒您:在北辰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有结果,我们已联系京东快递,于2023年8月7日之前,将本年度认定的包括幼儿园、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证,通过快递京东到付的方式邮寄给您,请近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查收您所申请的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

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可以于8月3日-8月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北辰区教育局人事科(2101室)领取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

特别注意:

您一定妥善保存好认定申请表,原件仅此一件,如有丢失补办手续繁琐,认定困难,望周知。同时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应在2023年七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前将学历证书扫描件连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补充提交,发送至bcqjyjrsk@126.com。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部完成,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北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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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学安排(义务教育)

2023-11-30,全文共 2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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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学工作安排

根据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对象

2024年春季学期接收转学申请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初中七年级至八年级,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

2.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

注:以上“在籍学生”在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条件

(一)具备北辰区户籍申请转学的学生,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其中,小学中途转学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入我区学校就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缴满),并保证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到校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2024年1月、2月的社险缴费证明。

5.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转入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转学流程

(一)网上登记。2024年1月3日~1月17日,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选择相应的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二)资格初审。在转学登记时间内,区教育局对申请转学人员填写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要及时登录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

(三)统筹安置。2024年2月19日~2月22日,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转入学生,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地、居住证地址以及全区各中小学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安置就学,并将转学名单反馈给接收学校。不服从统筹安置的申请转入学生,我区不予接收。

(四)现场验证。2024年2月23日,学生及其监护人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接收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复印件。不符合转学条件或现场验证未通过的,由学校当场(电话)告知家长,不予接收。

(五)到校上课。2024年2月26日,现场验证通过的学生按照接收学校要求到校上课。在规定的学籍转办时间内,接收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四、其它事项

1.已经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区内不转学。已经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北辰区户籍学生,因户籍迁移确需转学的,家长可在新学期开学前自行联系新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初中在本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学生提供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学生及家长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新学期教材数目已依据2023秋季学期在籍人数完成预定,部分转入学生可能存在无法配齐教材的情况,需与转入或转出学校做好沟通,自备教材。

4.各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北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五、咨询方式

转学咨询电话:022-26390388(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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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2024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2024-03-21,全文共 1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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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为做好北辰区2024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 )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约登记对象

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

三、预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一)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连续缴满),并保证入学前及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入学后应及时提交给学校。

四、预约登记的方式及程序

预约登记采取“线上报名+线下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注册预约。在预约登记时间内,居住证持有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各小学登录平台对预约情况实时查看,及时对居住持有人提供的网上预约材料进行初审。

(二)现场核验登记。网上初审通过后,由各小学通知居住证持有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登记,并留存复印件。入学材料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审核未通过的,学校要当场或电话告知家长。

(三)统筹安排入学。预约登记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2024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结束后(具体时间以当年我区招生方案为依据),由北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不服从安置结果或安置学校后未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要在规定时间进行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北辰区入学资格。

2.网上预约登记后,居住证持有人要随时登录招生转学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如初审未通过,应按照系统提示或电话联系相关学校,及时对所填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并在规定的预约登记时间内重新提交。

3.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的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三年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4.本次仅接受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不接受其他年级转学申请登记,也不接受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预约登记。

5.本次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一年级入学预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北辰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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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一季度天津北辰区公租房登记事项安排

2023-12-04,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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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一季度天津北辰区租房登记事项安排

登记范围

1.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2024年1月15日8:00点至1月19日18:00点,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登记方式:本次登记采用天津住房保障APP或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进行登记。

登记网址:https://zbapp.tjfdc.com.cn/reg

具体操作流程:登录该网站点击右下角进入流程指引,详见公租房网上登记教程,进行相关操作。

项目咨询方式: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各项目经营单位咨询房源情况,联系电话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附件)。

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可在网上撤销登记,并重新选择项目网上登记。

(四)通过摇号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符合条件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摇号入围后放弃选房资格、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条件通知单》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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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一季度天津北辰区公租房登记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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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5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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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市北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即为1993 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和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7)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天津市北辰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4月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tjbc.gov.cn/)进行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9: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5日9: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或财会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3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4年5月9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4届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提供考生承诺书;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报考网站面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地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7: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或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失信联合惩戒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最终人选。

八、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68139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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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北辰区小升初招生划片范围汇总

2023-05-31,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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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北辰区小升初招生划片范围汇总

如下图所示:

常见疑问解答

一、在北辰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何升入初中?

答: 在本区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 (含蓝印户口) 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按照对口校免试就近升学。

二、在北辰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何升入初中?

答: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小学毕业后申请升入初中校就读的,家长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居所证明和务工就业证明 (含不少于 3 个月社险 ),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北辰区初中招生的时间是哪天?

答· 按照市教委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平台的招生流程安排,本区各初中校拟于 7月初进行七年级招生,具体招生时间以各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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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2023-10-07,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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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答:区财政局按照补贴发放名录将购房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购房补贴原则上每月集中发放一次。

初审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及完税凭证、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信息(开户行、卡号)及联系电话(非购房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公证处开具的委托证明),资料由开发商完成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区住建委进行审核。

政策来源:微北辰,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h2z4Qn0yWw4nk1rnwV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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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北辰区疫苗在哪里打?

2023-11-16,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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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北辰区疫苗在哪里打?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地址:北辰区天穆镇京津公路276号

门诊开诊日:周一、二、三、四、六上午

联系电话:26632121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地址:北辰区西堤头镇北杨公路与刘东街交口向北600米

门诊开诊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86846695

天津市北辰区双青新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辰区北辰西道北侧盛安园底商嘉华路2号

门诊开诊日:周一、周二、周三、四、六上午

联系电话:26957300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辰区双口镇富鸿路288号双口小学旁

门诊开诊日:周一、二、三、四、五上午

联系电话:60653939

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庄园南道与京津快速辅路交口

门诊开诊日:周一、二、三、四、五上午

联系电话:26978890

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地址:北辰区宜兴埠镇地铁3号线宜兴埠站旁

门诊开诊日:周一、二、三、四、六上午8点30到11点(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86311230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围公路106号

门诊开诊日:周二、周四、下午2点-4点,周六上午8:30-11点(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13116091230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霞光里1号楼底商1号

门诊开诊日:周二、三、四、上午8:00-11:00

联系电话:26836385

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国宜道10号

门诊开诊日:周一、二、三、六、日

联系电话:13116097181

北辰区北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辰区北仓镇王秦庄

门诊开诊日:周一、二、三、五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13043220397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青光村津霸公路116号

门诊开诊日:周三、四、五、六、日

联系电话:13114887897

天津市北辰区集贤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地址:天津北辰区安达路1号

门诊开诊日:周二、三、四、上午

联系电话:15722230912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喜凤花园永康路31号

门诊开诊日:周三、四、五、六、日

联系电话:15022260441

天津市北辰区瑞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辰昌路奥园运动城南侧

门诊开诊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26652185

天津市北辰区双环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环邨街佳园东里小区街道办事处旁

门诊开诊日:周一、三、五上午

联系电话:2665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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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办理方式

2023-10-07,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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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办理方式

1、初审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及完税凭证、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信息(开户行、卡号)及联系电话(非购房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公证处开具的委托证明),资料由开发商完成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区住建委进行审核。

2、区住建委对初审上报的申请人资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整理纳入补贴发放名录并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补贴发放名录将购房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购房补贴原则上每月集中发放一次。

3、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补贴资格,已发放补贴的按要求退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购房人领取购房补贴后退房的,应在办理退还补贴手续后,才能办理退税、退房手续。

政策来源:微北辰,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h2z4Qn0yWw4nk1rnwV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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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北辰区公租房登记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2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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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北辰区租房登记公告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出租工作,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定于2024年5月13日至17日启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登记房源

本次推出存量零散房源项目9个,共计457套。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附件)。

二、登记

(一)登记范围

1.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8:00点至5月17日18:00点,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登记方式:本次登记采用天津住房保障APP或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进行登记。

登记网址:https://zb.tjzfbz.com.cn/reg

具体操作流程:登录该网站点击右下角进入流程指引,详见公租房网上登记教程,进行相关操作。

(三)项目咨询方式: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各项目经营单位咨询房源情况,联系电话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附件)。

三、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可在网上撤销登记,并重新选择项目网上登记。

(四)通过摇号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符合条件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摇号入围后放弃选房资格、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条件通知单》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四、摇号

2024年5月31日完成摇号。

(一)摇号代表产生方式

(二)1.经营单位根据项目可登记房源数量确定摇号代表,最多不超过20人。

2.登记结束后,登记家庭凭登记信息参加抽签活动,抽中的登记家庭即为摇号代表参加现场摇号。

3.抽签具体事宜:

(1)辰兴家园、辰庆家园、辰悦家园、盛盈家园定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9:30点至11:00点,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辰兴家园4号楼公租房管理中心

(2)盛福园、盛安园、盛泰园、盛康园定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1:00,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新景道盛福园22号楼底商

(3)秋怡家园定于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1:00,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秋怡家园21号楼1楼公租房管理中心

(二)摇号组别

按照优先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和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残疾类”的对应“优先组”家庭;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其他类” 对应“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家庭类别为“非租房补贴类” 对应“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

(三)摇号方式

采用计算机程序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网上登记顺序无关。

五、公布摇号结果

摇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北辰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公布摇号结果,登记家庭可查询入围结果。(具体网址https://www.tjbc.gov.cn/zwgk/zfxxgk/xxgk_wbj/zjyq_xxgk_zjw/xxgk_fdzdgk_zjw/xxgk_zdmsxx_zjw/

具体操作流程:北辰政务网→北辰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栏内查

六、复核

登记摇号结束后,区住建委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

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可进行后续配租;复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驳回其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七、入住

经营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特此公告

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

一、辰悦家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23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8套,两个居住空间115套。咨询电话:58127635。

二、辰兴家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02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4套,两个居住空间88套。咨询电话:58123351。

三、辰庆家园(月租金标准18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81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8套,两个居住空间73套。咨询电话:58123558。

四、盛盈家园(月租金标准21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5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套,两个居住空间4套。咨询电话:26270978。

五、盛康园(月租金标准12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61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3套,两个居住空间48套。咨询电话:86835955。

六、盛安园(月租金标准12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19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8套,两个居住空间11套。咨询电话:86835955。

七、盛泰园(月租金标准12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22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4套,两个居住空间18套。咨询电话:58714343。

八、盛福园(月租金标准12元/建筑平方米)可登记房源32套,其中:一个居住空间13套,两个居住空间19套。咨询电话:58123606。

九、秋怡家园(月租金标准16元/建筑平方米) 可登记房源12套,其中:一居室6套,两居室6套。咨询电话:2680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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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可以领几次?

2023-10-07,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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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可以领几次?

答: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每套住房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有效银行卡。

补贴范围及标准

1、自2023年9月2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在北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根据购房人申请,给予购房款1%的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

2、购房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

3、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以下情形不享受补贴政策:

①2023年9月2日前已经购买,在2023年9月2日(含当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网签备案的。

②2023年9月2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3年9月2日(含当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

政策来源:微北辰,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h2z4Qn0yWw4nk1rnwV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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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可以领几次?

2023-10-07,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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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可以领几次?

答: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每套住房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有效银行卡。

补贴范围及标准

1、自2023年9月2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在北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根据购房人申请,给予购房款1%的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

2、购房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

3、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以下情形不享受补贴政策:

①2023年9月2日前已经购买,在2023年9月2日(含当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网签备案的。

②2023年9月2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3年9月2日(含当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

政策来源:微北辰,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h2z4Qn0yWw4nk1rnwV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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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北辰区流感疫苗接种地址和电话

2023-11-16,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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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北辰区流感疫苗接种地点(附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

全市流感疫苗预约接种门诊信息-北辰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门诊开诊日

联系电话

北辰区(咨询电话)

26823567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北辰区天穆镇京津公路276号

周一、二、三、四、六上午

26632121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北辰区西堤头镇北杨公路与刘东街交口向北600米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86846695

天津市北辰区双青新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辰区北辰西道北侧盛安园底商嘉华路2号

周一、周二、周三、四、六上午

26957300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辰区双口镇富鸿路288号双口小学旁

周一、二、三、四、五上午

60653939

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天津市北辰区庄园南道与京津快速辅路交口

周一、二、三、四、五上午

26978890

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北辰区宜兴埠镇地铁3号线宜兴埠站旁

周一、二、三、四、六上午8点30到11点(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86311230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围公路106号

周二、周四、下午2点-4点,周六上午8:30-11点(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13116091230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街霞光里1号楼底商1号

周二、三、四、上午8:00-11:00

26836385

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国宜道10号

周一、二、三、六、日

13116097181

北辰区北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辰区北仓镇王秦庄

周一、二、三、五上午(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13043220397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青光村津霸公路116号

周三、四、五、六、日

13114887897

天津市北辰区集贤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天津北辰区安达路1号

周二、三、四、上午

15722230912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接种点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喜凤花园永康路31号

周三、四、五、六、日

15022260441

天津市北辰区瑞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辰昌路奥园运动城南侧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6652185

天津市北辰区双环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双环邨街佳园东里小区街道办事处旁

周一、三、五上午

26653323

注:门诊信息如有变更,以门诊实际公示信息为准。如无法与门诊取得联系,可咨询相应辖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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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一季度天津北辰区公租房登记事项的通告

2023-11-29,全文共 1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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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北辰区租房项目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出租工作,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定于2024年1月15日至19日启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登记房源

本次推出存量零散房源项目9个,共计579套。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附件)。

二、登记

(一)登记范围

1.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2024年1月15日8:00点至1月19日18:00点,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登记方式:本次登记采用天津住房保障APP或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进行登记。

登记网址:https://zbapp.tjfdc.com.cn/reg

具体操作流程:登录该网站点击右下角进入流程指引,详见公租房网上登记教程,进行相关操作。

(三)项目咨询方式: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各项目经营单位咨询房源情况,联系电话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附件)。

三、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可在网上撤销登记,并重新选择项目网上登记。

(四)通过摇号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符合条件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摇号入围后放弃选房资格、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条件通知单》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四、摇号

2024年1月31日完成摇号。

(一)摇号代表产生方式

(二)1.经营单位根据项目可登记房源数量确定摇号代表,最多不超过20人。

2.登记结束后,登记家庭凭登记信息参加抽签活动,抽中的登记家庭即为摇号代表参加现场摇号。

3.抽签具体事宜:

(1)辰兴家园、辰庆家园、辰悦家园、盛盈家园定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9:30点至11:00点,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辰兴家园4号楼公租房管理中心

(2)盛福园、盛安园、盛泰园、盛康园定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9:30至11:00,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新景道盛福园22号楼底商

(3)秋怡家园定于2024年1月24日上午9:30至11:00,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秋怡家园21号楼4楼公租房管理中心

(二)摇号组别

按照优先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和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残疾类”的对应“优先组”家庭;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其他类” 对应“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家庭类别为“非租房补贴类” 对应“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

(三)摇号方式

采用计算机程序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网上登记顺序无关。

五、公布摇号结果

摇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北辰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公布摇号结果,登记家庭可查询入围结果。(具体网址https://www.tjbc.gov.cn/zwgk/zfxxgk/xxgk_wbj/zjyq_xxgk_zjw/xxgk_fdzdgk_zjw/xxgk_zdmsxx_zjw/

具体操作流程:北辰政务网→北辰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栏内查

六、复核

登记摇号结束后,区住建委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

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可进行后续配租;复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驳回其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七、入住

经营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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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一季度天津北辰区公租房摇号事项安排

2023-12-04,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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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一季度天津北辰区租房摇号事项安排

完成时间:2024年1月31日完成摇号。

摇号代表产生方式

1.经营单位根据项目可登记房源数量确定摇号代表,最多不超过20人。

2.登记结束后,登记家庭凭登记信息参加抽签活动,抽中的登记家庭即为摇号代表参加现场摇号。

3.抽签具体事宜:

(1)辰兴家园、辰庆家园、辰悦家园、盛盈家园定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9:30点至11:00点,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辰兴家园4号楼公租房管理中心

(2)盛福园、盛安园、盛泰园、盛康园定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9:30至11:00,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新景道盛福园22号楼底商

(3)秋怡家园定于2024年1月24日上午9:30至11:00,过时不再接受抽签。

抽签地址:北辰区秋怡家园21号楼4楼公租房管理中心

摇号组别

按照优先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和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残疾类”的对应“优先组”家庭;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其他类” 对应“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家庭类别为“非租房补贴类” 对应“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

摇号方式

采用计算机程序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网上登记顺序无关。

公布摇号结果

摇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北辰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公布摇号结果,登记家庭可查询入围结果。(具体网址https://www.tjbc.gov.cn/zwgk/zfxxgk/xxgk_wbj/zjyq_xxgk_zjw/xxgk_fdzdgk_zjw/xxgk_zdmsxx_zjw/

具体操作流程:北辰政务网→北辰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栏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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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中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转学工作安排

2023-06-28,全文共 2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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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中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转学工作安排

一、转学对象

(一)中途转学(小学一年级下学期至六年级上学期、初中七年级下学期至九年级上学期)仅接受以下两类人员申请:

1.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2.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注:以上“在籍学生”在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外省市回户籍小升初: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外省市六年级毕业学生。

二、转学条件

(一)具备北辰区户籍的外省市回户籍小升初和中途转学学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其中,小学中途转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中途转入北辰区学校就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连续缴满),并保证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5.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转入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转学流程

(一)网上登记。2023年7月10日~8月11日,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选择相应的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二)资格初审。

在转学登记时间内,区教育局对申请转学人员填写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要及时登录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

(三)统筹安置。

初审合格的转学申请人,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地、居住证地址以及全区各中小学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安置就学,并将转学名单反馈给安置学校。

(四)现场验证。

2023年8月24日~8月25日,各接收学校根据教育局反馈的转学名单,通知学生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复印件。不符合转学条件或现场验证未通过的,由学校当场(电话)告知家长,不予接收。

(五)报到入学。

现场验证通过的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到接收学校报到上课。在天津市规定的学籍转办时间内,接收学校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因学籍转出校不配合,导致学籍转入不成功的,学校及时通知家长,由家长与转出校沟通解决。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其它事项

1.已经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区内不转学。已经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北辰区户籍学生,因户籍迁移确需转学的,家长可在新学期开学前联系新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初中在本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转学登记应由学生法定监护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号,严禁他人代登记。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如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3.新学期教材数目已依据上学期学籍在籍人数完成预定,部分转入学生可能存在无法配齐教材的情况,需与转出及转入学校做好沟通,自备教材。

4.北辰区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政策咨询电话:022—2639038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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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3-10-07,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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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范围标准

补贴范围及标准

1、自2023年9月2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在北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根据购房人申请,给予购房款1%的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

2、购房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

3、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以下情形不享受补贴政策:

①2023年9月2日前已经购买,在2023年9月2日(含当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网签备案的。

②2023年9月2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3年9月2日(含当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

4、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6、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购房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7、申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有多个购房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8、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贴范围存在争议的,由区住建委会同区财政局、规资分局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政策来源:微北辰,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h2z4Qn0yWw4nk1rnwV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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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初中2023年秋季学转学

2023-06-29,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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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初中2023年秋季学期转学工作安排

一、转学对象

(一)中途转学(初中七年级下学期至九年级上学期)仅接受以下两类人员申请:

1.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

2.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在外省市或天津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注:以上“在籍学生”在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外省市回户籍小升初: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外省市六年级毕业学生。

二、转学条件

(一)具备北辰区户籍的外省市回户籍小升初和中途转学学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

(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中途转入北辰区学校就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连续缴满),并保证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5.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转入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转学流程

(一)网上登记。2023年7月10日~8月11日,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选择相应的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二)资格初审。

在转学登记时间内,区教育局对申请转学人员填写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要及时登录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

(三)统筹安置。

初审合格的转学申请人,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地、居住证地址以及全区各中小学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安置就学,并将转学名单反馈给安置学校。

(四)现场验证。

2023年8月24日~8月25日,各接收学校根据教育局反馈的转学名单,通知学生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复印件。不符合转学条件或现场验证未通过的,由学校当场(电话)告知家长,不予接收。

(五)报到入学。

现场验证通过的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到接收学校报到上课。在天津市规定的学籍转办时间内,接收学校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因学籍转出校不配合,导致学籍转入不成功的,学校及时通知家长,由家长与转出校沟通解决。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其它事项

1.已经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区内不转学。已经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北辰区户籍学生,因户籍迁移确需转学的,家长可在新学期开学前联系新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初中在本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转学登记应由学生法定监护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号,严禁他人代登记。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如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3.新学期教材数目已依据上学期学籍在籍人数完成预定,部分转入学生可能存在无法配齐教材的情况,需与转出及转入学校做好沟通,自备教材。

4.北辰区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政策咨询电话:022—2639038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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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免费景点有哪些?

2023-06-05,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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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郊野公园

北辰郊野公园规划面积62平方公里,围绕永定新河、新引河和永金水库、大兴水库的“两河、三堤、两湖”,打造的以“大绿、野趣、生态、亲水”为主题的郊野公园。

这座紧邻城市的郊野公园依靠数不尽的植物营造出难得的休闲、舒适、生态、自然的环境,穿行林间,时而花团锦簇,时而绿草茵茵。北辰郊野公园配有停车场、农家院、生态采摘设施。分为房车露营、儿童娱乐、农耕体验、农家体验、行宫驿站五大功能区。

景区地址:北辰区津武线

交通指南:

①地铁:乘5号线至北辰科技园站下车

②公交:乘坐公交到北辰郊野公园站下车

>>>集贤体育公园

新提升改造的集贤公园面积13200平方米,设有小广场、棋牌、健身、小舞池、摔跤场、乒乓球、抖空竹等10多个功能区,新增体育用具80余件、桌椅板凳50余套。

景区地址:北辰区安达路28号

交通指南:公交802路

>>>南湖北海公园

一处休闲度假好去处,由700亩森林湖和300亩滨水休闲景观带组成,犹如一处巨大的天然氧吧。

景区地址:北辰区通恒路

交通指南:乘坐公交到北辰开发区公交总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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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办法

2023-10-07,全文共 1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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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津住建房改[2023]9号)的精神,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01补贴范围及标准

1、自2023年9月2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在北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根据购房人申请,给予购房款1%的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

2、购房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

3、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以下情形不享受补贴政策:

①2023年9月2日前已经购买,在2023年9月2日(含当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网签备案的。

②2023年9月2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3年9月2日(含当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

4、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6、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购房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7、申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有多个购房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8、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贴范围存在争议的,由区住建委会同区财政局、规资分局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02补贴办理方式

1、初审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及完税凭证、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信息(开户行、卡号)及联系电话(非购房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公证处开具的委托证明),资料由开发商完成初审,符合要求的,报区住建委进行审核。

2、区住建委对初审上报的申请人资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整理纳入补贴发放名录并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补贴发放名录将购房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购房补贴原则上每月集中发放一次。

3、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补贴资格,已发放补贴的按要求退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购房人领取购房补贴后退房的,应在办理退还补贴手续后,才能办理退税、退房手续。

03本办法由北辰区住建委、天津市规资局北辰分局、北辰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2023年9月28日

政策来源:微北辰,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h2z4Qn0yWw4nk1rnwV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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