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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

太原清徐县专题栏目,提供与太原清徐县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太原清徐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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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徐县国庆焰火节要门票吗?

2023-09-27,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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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国庆焰火节要门票吗?

清徐第二届国际音乐焰火节不收门票。

活动时间:10月1日-3日

活动地点:清徐县城市民广场、东湖公园、城北体育公园

清徐第二届国际音乐焰火节交通管控区域及时间

1.严管区:紫林路(含)以南,文源路(含)以北,美锦大街(含)以西,梗阳西街(不含)以东区域,管制时间从当日上午9时至活动结束。表演前30分钟,禁止一切车辆进入严管区域(应急救援、救护车除外)。

2.管控区:滨河北路(不含)以南、市政307(含)以西、梗阳西街(含)以东、育青路(含)以北,除严管区域以外的区域,管制时间从当日下午1时至活动结束。根据交通流量适时对车辆实施管控,引导车辆就近驶入停车场,活动结束后疏导分流车辆。

3.分流疏导区:市政307以东(包括滨河西路、滨河东路、开南路),滨河北路、清华中路以北,育青路以南,宏源大街以西,管制时间从当日下午1时至活动结束,引导车辆驶入分流区,向外围分流疏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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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人才补贴公示名单

2024-03-25,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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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2024年一季度人才补助(贴)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太原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发放办法》精神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起,太原市人才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全年申报、季度发放”。为保证本季度审核通过人员能够按时领取到各项补贴(助),现将截止至2024年3月20日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351-5722203

同时,人才补贴(助)审核工作贯穿始终,在接待、审核及发放等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领取人才补贴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申领补贴资格,由申请单位及个人对此负责。

附件:清徐县2024年第一季度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审核通过名单.xlsx

拓展:人才补贴申请对象

(一)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二)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四)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聘)人员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的在职(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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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2023中元节祭扫通知

2023-08-28,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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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中元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全体居民朋友:

万树凉生霜气清,中元月上九衢明。农历七月十五是我国传统祭祀节日中元节,在这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了进一步弘扬传统美德,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安全隐患,培育文明新风,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新风,文明祭扫。提倡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通过“我的太原”APP网上敬献花篮、点亮蜡烛、书写留言等多种方式缅怀逝者、遥寄哀思、传递心愿。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告别陋习,争当文明祭祀的先行者,积极宣传、劝阻和制止不文明、不安全、不环保等祭祀行为,营造良好文明祭祀氛围。

二、低碳环保,绿色祭扫。树立环保意识,爱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不铺张浪费、相互攀比;减少祭品、纸钱燃烧,避免空气污染;不乱扔杂物、破坏草地树木。在全县开展“街头禁烧”活动,所有城乡居民,包括暂住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禁止在街头、十字路口等道路两旁烧纸祭奠。用低碳健康的方式表达缅怀之情,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

三、遵规守法,安全祭扫。强化安全意识,低碳、错峰出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和祭扫秩序,减少交通拥堵和人员聚集。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不在广场、公共绿地、城区道路、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公路沿线、河道两岸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物、抛洒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火灾隐患。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

四、志愿巡访,示范引领。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殡葬规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节俭治丧。各志愿服务队伍要开展倡导文明祭扫和文明巡访志愿服务活动,倡议广大群众更新观念破除陈规陋习,并做好文明祭扫的监督工作。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全体居民朋友们,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祭祀的推动者和传播者,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清徐县文明办

清徐县民政局

清徐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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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每年更新)

2023-07-08,全文共 8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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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我县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的原则。将全县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全部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保障其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2年起,逐步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对于多孩子女,由教科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考虑同校就读公办学校。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符合条件和划片范围要求的也可在居住地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或者变相采取面试、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等级证书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不得以学前班或培训学校成绩为依据招收学生。

(三)学区覆盖辖区原则。教科局、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要以太原市小学招生入学报名登记信息为依据,对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安排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在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学位。

(四)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的原则。教科局和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准确掌握证件齐全的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情况,合理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子女按时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二、工作职责

2023年全县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在县政府、教科局领导下,乡镇学校由各学区、各学校具体按《清徐县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县直小学和县城部分小学在教科局统筹下实施。

(一)基教股

1.负责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制定我县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科学、合理划分小学学区范围,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划片范围、实施办法等政策,监管各小学按照规定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将太原市小学入学报名信息库中报名数据按划片范围发放给乡村学校,由学校进行报名验证审核;县城学校范围“户房一致”、“户房分离”、“务工随迁子女”的由教科局基教股工作人员现场验证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3.本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由基教股工作人员现场验证、核查后统筹安排入学。

4.组织全县因特殊原因未进行小学入学网上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现场报名登记、验证、核查,统筹安排入学。

(二)监察室

县教科局监察室会同基教股,对全县各小学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学区(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1.根据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信息,对本辖区小学入学报名进行审核和入学安排。

2.组织本区域内因特殊原因未进行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同步进行现场报名补登记、验证和安排入学事宜。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做好小学入学招生工作,确保本辖区学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3.组织好各学校新生入学仪式和幼小衔接教育。

4.组织好“双轨以上”学校新生的均衡编班工作。

(四)县直小学校

1.接收由局统筹安排的新生;

2.负责对局分配的新生进行入校报到工作。

3.组织做好新生入学仪式和幼小衔接教育。

4.组织做好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5.组织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学籍注册工作。

三、报名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按时入学,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教科局基教股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工作流程

(一)政策公布

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时间和要求,7月8日,通过“清徐教科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招生入学计划、划片范围、招生办法。广泛宣传《清徐县2023年小学入学登记与资格审核通告》,告知全县适龄儿童家长小学免试入学工作政策、入学报名网上登记时间、网址、操作程序及入学资格现场审核等事宜,并公布咨询电话5722804(县教科局基教股),安排专人接待家长的咨询。

(二)报名登记

2023年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全部实行全市统一网上登记。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全县适龄儿童进行入学网上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即可进行入学登记。

(1)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2)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小学”;

(3)电脑端: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小学”。

每位新生入学只能申请登记一次,重复申请无效。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小学入学登记期间随时修改相关信息,但入学登记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修改。在入学登记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对口学校入学资格,计入监护人不良诚信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学校要建立招生入学咨询服务台,帮助家长解决登记难题。农村边远学校根据家长需求实际情况可帮家长提供登记服务,但一定要家长做好实名注册。

(三)生源摸底、划片范围调整及实施办法公布

结合我县学校划片实际,按照“尊重历史、注重衔接、就近入学、合理划分”的原则,根据幼儿园大班生源分布情况做好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位置、交通状况,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学校合理调整片区范围。7月5日前,出台本县小学招生计划、划片范围和招生入学实施办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核后于7月8日向社会公布。

(四)入学资格审核

县城范围内有户籍或父母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根据现场审核资料的结果,由教科局统筹合理安排入学。

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子女,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五)招生审查

7月17日—7月29日,县教科局和各学区在规定时间对所属小学招生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为:学区、年龄、班容量等,各校严格禁止私自招收不符合本校划片范围、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

(六)公布招生花名

8月2日,由各学校公布预分配入校学生花名。

(七)入校报到

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入校报到工作可与入学资格现场审核一并进行(边远小规模学校可在提供网上登记服务时完成);县城户房分离、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由教科局审核后分配到各学校报到。县城各学校报到时间统一为8月2日,8月5日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各学区、县直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在8月16日前将各小学的报到人数统计汇总后上报局基教股。

(八)均衡编班

8月26日上午为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日。我县招生规模达到两轨以上学校都要实施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届时,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注册学籍

各学区小学在组织审核工作时,可同时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县城学校在入校报到时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方便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顺利实施。开学后,9月15日前,各小学要及时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完成与县、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县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残疾儿童要按此要求做好招生和学籍注册工作。

五、入学具体办法

(一)已履行网上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安排学位顺序: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划片招生,依序安排”的入学办法,即: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按照招生计划,依据户籍、购房条件、进城务工等类型顺序逐次安排入学,待学位计划满足后,剩余部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空缺学位。每个入学片区安排学位顺序依次如下:

(1)本县户房一致: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户口本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安排到已划分对应学区(学校)入学(实验小学2023年只招生实验片区内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是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在同一户口内(下同)。

(2)本县户房分离: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在提交购房手续(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后按照购房居住地址及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二手房提交:购房协议,现购买人近两年来的暖、电、气、水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充足的理由和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原始购房手续。教科局优先安排购房手续齐全的,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据二手房现购买人名义最早的凭证按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物业统一收费的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3)非太原市户籍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户主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四证”齐全并在我县购买房屋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两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原始购房手续),按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4)在我县购房的本市外县户籍适龄儿童(户主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在提交购房手续(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两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原始购房手续)后按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5)搭户(户主为非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落户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6)集体户户籍的适龄儿童,按落户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7)非太原市户籍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四证齐全”的情况下,按居住证办理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8)本县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区调查核实后,根据县城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9)证件不全的其他各类适龄儿童,由教科局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0)购买2017年以来新建设的未承建小学幼儿园或未缴纳教育设施异地建设资金楼盘的住户适龄儿童,不能安排进入楼盘所在地片区对口学校。

2.审核提供证件及有关说明:

审核所需提供证件材料:

(1)本县户籍“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须准备《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县户籍“户房分离”(即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准备好“第1项”材料的基础上需再准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屋所有产(权)证》或原始购房合同和盖有财务专用章的交款凭证;未过户的“二手房”需提供购房协议及现购买人名下近两年来的暖、电、气、水等盖有财务章的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充足理由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原始购房手续。

(3)本县户籍在县城务工租房居住的,需提供“一表四证”,即:经户籍所在地学区审核盖章的《清徐县乡镇户籍县城务工随迁申请入学调查审核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居民户口簿》(住址页、户主、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租房协议和社区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2022年5月30日以前办理的)及近一年来在县城务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有务工社保的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安置办法相同)、《出生医学证明》等四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太原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准备“四证”: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县满6个月的《居住证》(2023年1月30日前办理)、有效的《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或6个月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3年1月30日前办理)、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残疾儿童符合随班就读、特教就读条件的在提供上述对应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6)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在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有关说明:

(1)学校对所提供证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户籍住址是否为本校片区范围,《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出生日期是否符合要求,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领取居住证时间、房产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由招生学校审核原件后收回相关证件复印件。

(2)房产手续复印:房产证编号页、信息登记页及盖章页复印(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房产部门核查备用);购房手续包括购房合同及交款财务发票(一式一份)。

(3)房产未过户的二手房手续复印:购房协议及购买人名下近两年来的暖、电、气、水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原始购房手续(一式一份)。

(4)出生医学证明审核复印(一式一份)。

(5)正在开发且未竣工或未整体入住的小区不列入学区划片安排保障范围。

(6)生源集中的热点学校片区的适龄儿童可提出书面申请到非热点学校就读,非热点学校片区的适龄儿童不得申请到热点学校就读。

(7)凡自愿申请到民办学校入学就读,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安排公办学位;未被录取的,县教科局可提供公办学位,但不以原划片范围安排学位,要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就学,不得择校;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学籍管理规定,凡离开我县就读外地或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不得在本县空挂学籍。

(8)涉及县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入学按已有政策进行入学安置。

(9)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户籍不在我县的本市外县区户籍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确需在我县入学的要具备在本县购房居住等条件,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任何公办学校除正常“四证齐全”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外,不得跨市、跨区招生。

(二)未完成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需在县城区域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和现场审核,家长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县教科局基教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由教育局按照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所带证件及复印件与上述第(一)条相同。未经登记、审核的学生无法正常入学,各校不能建立学籍。

(三)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入学

适龄残疾儿童可持残疾证到清徐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学校要做到随到随收。具备普通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也可到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按照清教科字〔2016〕49号文件精神,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残疾适龄儿童。

对于有实际困难的留守儿童以及家庭遭遇特殊变故等的适龄儿童,在有学位的情况下,由教科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强化政治意识

全系统各级领导、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内容,从实际出发,坚决落实底线要求,依法依规制定工作方案、招生办法,完善相关政策,细化具体措施,周密组织部署,加大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公开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招生程序、入学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确保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二)从严执行“十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学区、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清徐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清教科字〔2016〕138号)和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徐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20〕32号)文件精神,组织好本区域的小学招生入学各项工作,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阳光招生,在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和标准班额均衡编班招生。各学校在小学招生期间应建立咨询接待服务,选派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要严格按照片区要求审核、按入学结果发放通知书、组织均衡编班、注册学籍。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联保联防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控好源头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失学。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监护人要带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教育部门申请备案。无正当理由造成失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守工作底线

任何学校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年龄(2017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借机乱收费;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生;严禁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学生入学;严格举办各种名目的变相实验班、重点班。

(五)强化执纪问责

全县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县招生纪律要求。要根据招生条件,严格审核,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乱招生现象发生。县直学校的招生要严格执行县教科局规定,不得随意接收未经基教股审核准许的非本区域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本校就读。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每班不超45人。提倡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在入学招生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严格按规定审核,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纪律原则严格把关,县教科局监察室会跟踪督查,对招生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操作或借机敛财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县教科局入学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 询电 话:0351—5722804

监督举报电话:0351—5722241

附件1

2023年清徐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5日前,教科局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制定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小学招生计划、学区划片范围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7月8日,教科局公布《清徐县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登记与资格审核通告》及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四、7月15日—7月16日,整理小学入学网上登记数据。

五、7月17日—7月29日,县教科局、各学区、各乡村学校进行数据审核、录取工作。

六、7月30日—31日,基教股整理汇总分析生源分布情况,进行县城学校新生预分配工作。

七、8月1日—8月2日,对全县小学招生情况进行审查汇总。8月2日,各校公布预分配入校花名。

八、8月5日,县城区域学校统一发放通知书。

九、8月26日:全县一年级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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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小升初最新招生政策(每年更新)

2023-07-08,全文共 8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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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3〕4号)《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3〕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办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就近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入学制度。全县公办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入学”“多校划片入学”和“学区对口入学”方式进行,保障适龄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扎实推进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或者变相采取面试、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跨县区在公办学校之间择校。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2年起,逐步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严格坚持学区覆盖辖区原则。教科局以4月份进行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审核为依据,对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安排学生就学,确保每一位小学毕业生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三)严格坚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严格落实《关于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清教科字〔2017〕135号)文件精神,落实好“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的方针,教科局以4月份小学毕业生信息审核数据为依据,准确掌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情况,统筹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按照并教基〔2023〕4号文件精神,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县入学招生统一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五)坚持班额限制管理的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生执行班额限制管理制度,要认真落实好《清徐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清教科字〔2016〕138号)文件精神,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初中每班50人标准进行,杜绝产生大班额。

(六)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建立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八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举报公开,加强教科局、学校、家庭的相互沟通,全面阳光招生。

二、工作职责

(一)基教股

1.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出台我县小升初入学实施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按时向社会公示,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组织实施全县小学毕业生入学资格审核。

3.根据招生办法和计划按序分配公办学校学位。

4.组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布派位结果,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公办学位。

5.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入学资格验证,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6.组织本县户籍外返小学毕业生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审核和安排入学事宜。

(二)各学区

成立由学区校长、教学副校长、学籍管理人员组成的“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组”,负责按照县教科局要求审核升入本地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的学籍、户籍等相关信息。

(三)各初中学校

1.接收局统筹安排的新生入学,组织做好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2.对入本校就读学生信息进行公示,组织做好均衡分班相关工作。

3.落实好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精准摸排所有新生流向,做好学籍接续工作,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在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及时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去向或情况。

三、工作流程

(一)学籍信息审核

基教股按照小升初毕业生学籍审核工作安排要求,4月份对全县小学毕业生学籍、户籍信息进行审核。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二)生源摸底及方案制定

7月初,对已审核小学毕业生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完成全县小学毕业生(含残疾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摸底和生源分布情况分析工作,同步制定小升初实施办法。

(三)片区划分与计划公布

在生源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实际,按照“尊重历史、注重衔接、就近入学、合理划分”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情况、交通状况,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学校合理划分学区范围,报市教育局备案。7月上旬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

7月10日8:00—14日18:00,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跨县(市、区)域就读申请、外地学籍(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小学毕业生选择回公办学校就读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8月1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8月上旬,完成公办初中入学生源预分配工作。

8月中旬,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民办小学毕业生及外地学籍返公办就读学生等工作。

(五)入学报名公布招生花名

各初中学校8月22日做好报名登记接待工作,并于23日上午12:00前将各校的实际报名人数情况报告局基教股。

(六)衔接教育

8月26日,各学校做好新生中小学衔接教育工作。

(七)均衡编班

8月28日为全县初中新生均衡编班日(上午9:00),我县所有初中(公、民办)都要具体实施好此项工作。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届时,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 者及家长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各学校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八)注册学籍

开学后,9月25日前,各学校要及时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完成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四、入学具体办法

县教科局依据学生户籍、住址、学籍等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一)农村小学(含金川小学)毕业生依据户籍和学籍,按照“学区对口”的原则,直升入本乡镇对口初中就读。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单校划片,直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三)县城所在地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片区、户籍、学籍审核结果统筹分配入学。

(四)县城区域初中就读学生安排学位顺序:

根据“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按照招生计划,依据户籍、购房条件、进城务工等类型顺序逐次安排入学,待学位计划满足后,剩余部分适龄少年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位有空缺的学校。安排顺序依次如下:

1.本县户房一致: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户口本居住地址和划片范围,一次性全部安排到对应学区初中入学(户口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本县户房分离: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

提交(监护人或直系亲属)购房手续(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等)后,按购房时间依次安排学位。

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二手房的需提交购房协议、现购买人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充足的理由和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教科局优先安排完购房手续齐全的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据二手房现购买人名义最早的凭证按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物业统一收费的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3.非太原市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小学毕业生(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四证”齐全和在我县购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按居住证办理时间和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四证”指: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在本县满6个月的《居住证》(2023年1月30日前办理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或6个月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3年1月30日前办理的)(社会保险等手续是否齐全将直接关系到学生中考能否享受定向生政策),小学毕业证或原毕业学校学籍证明。

4.在我县购房的本市外县(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在提交购房手续(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后按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5.搭户(户主为非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落户时间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不得择校。

6.集体户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有房产手续的按房产地址安排入学;无房产手续的,提交集体户首页信息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集体户地址依据落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7.本县户籍在外县(区)小学毕业学生,凭户籍、房产手续、公办学校交换申请表、小学毕业证等,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不得择校。

8.非太原市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在“四证”齐全的情况下,按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序逐次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9.本县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需提供《居民户

口簿》、租房协议与社区居住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2022年6月30日以前办理的),根据县城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县教科局按照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及在县城居住的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0.证件不全的其他各类适龄少年,待安排完上述情况学生后,由教科局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1.购买2017年以来新建设的未承建小学、幼儿园或未缴纳教育设施异地建设资金楼盘的住户适龄儿童,不能安排进入楼盘所在地片区对口学校。

(五)有我县小学正式学籍的太原市其他九县(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确因父母在我县务工或经商等实际,回户籍所在地不方便就学的,要严格执行市局跨县区就学的规定,证件审核合格后,按其实际居住地址,依照“相对就近”原则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在中考升学时能否与我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按照当年的市、县教育部门有关招生文件执行)。

(六)分配在学位紧缺热点初中的学生,因交通、居住等家庭实际原因,其监护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自愿到学位相对宽余的初中。

(七)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科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因公、民办学校同时招生,原对口片区初中如无空余学位,县教科局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就学,不得择校。

(八)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就近分配到公办初中。要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按照清教科字〔2016〕49号文件精神,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科局分配的残疾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九)留守少年、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和家庭遭遇特殊变故等特殊情况的适龄少年,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教科局按照其实际境遇,统筹安排入学,学生不得择校。

(十)正在开发且未竣工或未交工入住的小区不列入今年入学划片保障范围。

(十一)涉及县拆迁安置户子女入学的按已有政策进行入学安置。

(十二)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在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十三)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选择在县域范围内公办初中就读的可以优先安排。

五、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省市级文件精神,我县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继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我县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我县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证件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根据省市要求,我县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清徐县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县小学就读且有本县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

(四)报名办法:

2023年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1.APP登录入口:在“我的太原”APP中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2.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我要上初中”;

3.电脑端:登录http://jyj.taiyuan.gov.cn(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点击进入“太原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后,点击“我要上初中”。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五)规范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规定,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不做虚假宣传,要规范招生。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由家长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3.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县教科局统一组织。

4.电脑随机派位要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

5.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2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6.民办初中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3年太原市自愿选择××××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县教科局审核。

7.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有本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县教科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本县小学毕业生,由县教科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8.任何未经教科局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9.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违反规定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按照规定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违规“掐尖”招生备案,变相借读等行为发生。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录取学校双方责任。

六、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强化政治意识

县教科局、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可虚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时间,确保2023年小升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从严执行“十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本实施办法,组织好小升初新生入学各项工作,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阳光招生。在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入学的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和标准班额均衡编班。各初中学校在入学报到期间应建立咨询接待服务,选派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严格监控所分配学生入校报到情况,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不能让一个学生辍学。

(四)从严规范学籍管理

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各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在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教科局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初中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五)坚决做好控辍保学

全县教育系统要积极争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村委会、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全面贯彻落实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徐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19〕32号)文件精神,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联保联防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控好源头,不让一个适龄少年失学、辍学。落实和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通知书加入控辍保学法律规定和追责说明,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义务教育落实到位。适龄少年确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监护人要带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教育部门申请备案。无正当理由造成失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守工作底线

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借机乱收费;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生;严禁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学生入学;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变相实验班、重点班。

(七)强化执纪问责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县招生纪律要求。要根据招生条件,严格审核,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乱招生现象发生。县直学校的招生要严格执行县教科局规定,不得随意接收未经教科局审核准许的非本区域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本校就读。各学校要落实《清徐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清教科字〔2016〕138号)要求,全县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超过50人。严禁任何形式的“择班”现象,凡未参加均衡编班的学生或不按编班结果就读的学生,均不得享受中考定向生待遇。对招生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操作或借机敛财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县教科局小升初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 询 电 话:0351—5722804

监督举报电话:0351—5722241

附件

清徐县2023年小升初工作时间表

一、7月5日前:出台招生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7月8日:公布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7月10日—8月13日:组织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1.7月10日8:00—14日18:00,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跨县(市、区)域就读申请、外地学籍(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民办小学毕业生选择回公办学校就读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2.7月17日—7月18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3.7月22日—7月23日,对外地小学毕业生(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信息与校对数据比对不符的信息进行现场审核。

4.8月1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5.8月2日—8月3日,民办初中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6.8月4日—8月5日,县教科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7.8月7日—8月13日,县教科局统筹安排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民办小学毕业生及外地学籍返公办就读学生等。

四、8月20日:教科局公布公办初中预分配学生花名。

五、8月23日:各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做好初一新生报到统计工作(毕业于乡村小学、户籍为县城户口的学生家长、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家长、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到教科局公示栏和县城初中查看孩子分配情况)。

六、8月26日:各初中组织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七、8月28日:全县初中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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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九价hpv疫苗预约最新消息

2024-04-18,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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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预约公告

现将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实行网上预约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对象

限9岁至45岁女性预约,预约成功到现场接种时应具备以下两种条件。

(一)有效身份证信息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预约成功凭证信息

须持本人手机登录“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在线展示预约成功信息,且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请注意: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权益,手机截屏信息不得作为预约成功凭证使用!

二、接种程序

九价HPV疫苗适用人群为9-45岁女性。推荐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3剂;

首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至少1个月,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至少3个月,3剂应在1年内完成(女性生理期可以接种)。近日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九价HPV疫苗9-14岁女性人群中增加2剂免疫程序,该年龄段女性可选择0、6-12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2剂次。

三、接种禁忌

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和三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不宜接种;妊娠期、哺乳期不宜接种;备孕期不建议接种。14天以内接种过新冠、流感等其它疫苗者缓种。

四、收费标准:

九价HPV疫苗1318元/剂次(含20元接种服务费),三剂次合计3954元。

五、预约时间及数量

本次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30-15:30,共预约九价HPV疫苗31人,约完为止。

六、操作流程

本次九价HPV疫苗预约全部依托“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平台实行网络实名预约,不接受电话和现场预约。

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疾控动态-疾控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成人预定-选择9价HPV疫苗-接种单位-选择接种时间-确认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定”中查询预约记录;预约结束后,预约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山西疾控动态”和本接种单位公示,敬请关注。

七、接种须知

本次预约接种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接种地点: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徐沟镇西门外民乐街101号)

咨询电话:0351-2971930

八、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一台设备只能预约一次,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相信“代抢、代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通过非正规途径预约造成的无法接种、信息泄露等利益损失由本人承担。

2.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日内致电告知我们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3.本期预约接种满额后网络通道即刻关闭,即使取消预约,该名额也无法由其他人再次预约,请谨慎操作。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4.本次预约名额有限,很难满足所有市民的需求,预约开始后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打开缓慢、迅速预约完等情况,请大家予以理解!为提高预约效率,建议市民可提前关注公众号,在预防接种服务中按照指南提前做好受种者绑定操作。后续将与相关企业协商,加大疫苗供应力度,并第一时间发布预约公告,请未预约成功的市民继续关注、耐心等待。

5.市民如遇到操作技术问题,可通过“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预防接种服务智能客服在线解答或致电400-8252000。如遇具体接种事宜,请及时咨询本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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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太原清徐县助学贷款办理时间+条件+材料

2023-07-28,全文共 1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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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徐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受理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研究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我县2023年度助学贷款现正式开始受理,业务政策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 受理时间

2023年清徐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

二、 政策介绍

(一)贷款性质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班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弥补生活费。

(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按剩余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五)还款政策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自己按年偿还贷款利息,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按年偿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注:若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三、 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清徐县户籍)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四、 办理部门及地址

清徐县学生资助中心:梗阳西街(西关大街)--信和·天禧城B座。

五、 申请网址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助学贷款申请系统为“学生在线系统”,网址是https://sls.cdb.com.cn

六、 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申贷流程

(二)申贷材料

1.首贷学生

2.续贷学生(远程或现场受理均可)

(1)远程受理(主推) 为避免人员聚集,续贷学生可直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网上签订合同”,通过本人已实名认证的手机支付宝(首次贷款为2022年以前的借款学生)或招商银行APP(首次贷款为2022年的借款学生)进行人脸识别的方式远程办理贷款,无需前往现场,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注:对于更换共同借款人的,需续贷学生和新共同借款人到现场办理。

(2)现场受理(不建议)

七、 常见问题

(一)助学贷款发放流程是什么呢?

如您的合同审批通过,贷款将在11月左右通过代理结算机构发放,无需您操作。助学贷款发放金额为合同金额,贷款发放时按照高校录入的回执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高校账户,用于支付在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若您的合同金额超过回执金额,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将留在您的个人助学贷款账户中。

(二)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当贷款发放到高校后仍有结余时,您可以将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与您名下的Ⅰ类银行卡绑定。绑定后,您可以将剩余资金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方法请到对应代理结算机构APP (您可以在“学生在线系统-我的贷款-合同信息”查看代理结算机构)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区进行操作。

(三)是否需要提前缴纳学费?

如您已成功办理助学贷款,入学时提供《受理证明》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即可。申贷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的,不需要在开学前提前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申贷金额小于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的,需要自行补交差额部分。

八、 温馨提示

清徐县学生资助中心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遇到问题请先向银行或教育部门咨询。借款学生毕业后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避免因还款不及时而影响个人征信。

九、 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工作日 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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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徐县寒假放假通知及温馨提示

2023-01-10,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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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虎辞旧岁,玉兔迎新春!我们一起走过了不平凡的2022年,共同经历了疫情和网课的双重考验,2022年的所见、所感、所获必将铭刻在我们的记忆深处。即将迎来2023年的新春佳节,寒假来临之际,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且有意义的假期,现将寒假注意事项及有关安排告知如下。

放假时间:2023年1月10日 (星期二)

开学时间: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

(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以上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幼儿园、职教中心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安排;高中放假时间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加强健康检测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希望师生、家长们寒假期间尽量避免前往疫情流行地区探亲、旅游,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公共场合保持安全距离。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

2丰富文化生活

建议孩子们寒假期间每天收听收看新闻报道,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崇尚科学,崇尚英雄,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不信谣,不传谣。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孝老敬亲、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厉行勤俭节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盲目攀比,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家长们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多陪伴孩子,积极开展亲子共读,鼓励孩子多看书、看好书;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们不当消费或沉迷网络游戏现象。

3培养良好习惯

孩子们每天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爱劳动的习惯,崇尚劳动人民。积极参加扶老助残、清洁家园、环境保护、创建文明城市小大使宣传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为文明创城贡献力量。家长们不要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类培训、补习班,要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引导孩子根据自己身体健康情况,合理制定体育锻炼计划,力争每天活动1小时,鼓励户外运动,锻炼身体,增强抵抗力,避免长时间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电视等电子设备,建议每次使用电子设备后要做1次眼保健操,有效预防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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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太原清徐县公办幼儿园派位及录取结果查询

2023-06-26,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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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查询https://yebm.jyj.taiyuan.gov.cn/

拓展:太原幼专附属幼儿园(太原市育苗幼儿园)

电脑派位

派位时间:6月23日——6月25日派位方式:本园按照县教科局统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在公证处监督下进行电脑派位。届时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社区代表、家长代表(从审核资料合格后的家长中随机抽取两名)共同参加。

重要提示:

1.本园根据审核通过的人数情况决定是否电脑派位,如超出计划招收人数,依据上级要求,进行电脑派位,具体时间请家长及时上网关注;

2.多胞胎幼儿中有一人电脑派位成功,其同胞胎幼儿同步录取

公布录取名单

6月26日—6月30日截止,将派位结果及录取名单,在太原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taiyuan.gov.cn)“2023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平台“录取结果”栏目中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同步在幼儿园门口张贴,未录取的幼儿名单则不再公布。

办理入园手续

请关注太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录取名单,并按照相关要求于7月3日—4日上午8:40—11:20,下午2:40—5:00,到幼儿园办理正式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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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调整重中型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补充通知

2024-04-19,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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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公安局关于调整中型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补充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要求,有效提升清徐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对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关于县城区域各类重中型货车、三轮车禁行通告》进行调整,现补充通告如下:

一、新增G307国道市政化(油房堡—清泉南路)为重中型货车禁行区域,全天禁止通行。途经上述路段的重中型货车绕行开西路、开南路、清泉南路。

二、凤仪街西延(外环307口—梗阳西街口)、都小路、水屯营路、站台路等道路限时通行,每日早7:00-20: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允许通行。

三、除上述条款外,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关于县城区域各类重中型货车、三轮车禁行通告》其他各项规定不变。

四、各类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管控措施。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变化,将根据道路通行状况变化,相应调整限行措施。

本通告从2024年4月25日起执行,之前已发布的重中型货车通行管控措施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清徐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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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初中入学招生划片学区范围在哪

2023-07-08,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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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学区范围备注
1清徐县县城初级中学闫上街11号美锦大街以西,南至春光路与美锦南大街交叉处、育青路以北(含阳光小区29、50号院),北至紫林路,西至西关界内户籍适龄少年:即美锦南大街<59号的单号户籍、以及开口在美锦大街单号路牌侧的路、巷(如工饮巷、通湖路>90号、清源路>71号、湖园巷等区域)户籍适龄子女;除迎宪迎新路、东楼区外的迎宪区域户籍适龄少年;紫林路≥78号的双号户籍适龄少年;文源路中段、西段至西关界户籍适龄少年;菜市南街旧电业局以北;永定街>39号、32号、西门河街、南关街≥37号、56号;延昌街至春光路交叉口以北、花园街、神州巷、神农巷、李家巷、周家巷、闫上街、赵家街、仓门街、水桥街、牌楼街、衙后街、临湖道户籍适龄少年;春光路>91号、74号;春光二路、春光三路、复兴(1-5)巷;果品巷、小西门街户籍适龄少年。苹果园迎兴苑小区、清泉宜居、清泉宜居瑞苑、育英路户籍适龄少年;榆古路以北清中桥以东区域的适龄少年;在上述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
2清徐县县城第二初级中学校通湖路27号美锦北大街双号2-284户籍及以东区域、单号≥233号的户籍适龄少年;凤仪北街及周边街、路、巷户籍适龄少年;凤仪南街≤127、134号;晋夏公路南段<109号、80号住户、晋夏公路北段户籍适龄少年;美锦南大街>59号的单号户籍适龄少年;春光路≤91号、74号、育青路阳光小区29、50号户籍适龄少年;文源路东段清东街以西区域(不含清源镇中学区);晋夏公路以东至清东街非“陈庄村住户及陈庄村小区、罗家庄村及小区范围”的户籍适龄少年;榆古路以北清中桥以东区域(不含清源镇中学区)的户籍适龄少年;紫林路<78号双号、<101号单号户籍适龄少年;迎新路、湖东二街、三街户籍适龄少年;在上述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
3清徐县清源镇初级中学校文源路东段13号清源镇所属陈庄、西木庄、罗家庄、平泉、北营、猫儿梁、大峪、北固驿、大北、小北、孔村、温南社、东范庄村、柴家寨村户籍适龄少年;清东街以东区域、育青路以南区域、晋夏公路南段≥109号、80号户籍适龄少年;凤仪南街>127、134号及周边街、巷户籍适龄少年;原南营村户籍及营东苑小区、聚鑫苑小区、城南嘉园、万隆花园、陈庄小区、荣盛家园户籍适龄少年;永定街≤39号、32号,罗家横街以南区域,南关街<37号、56号,菜市南街旧电业局以南区域户籍适龄少年;北辰苑、聚胜苑购房适龄少年;在上述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在县城二中区域居住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清徐县六合学校清源镇六合村六合村户籍适龄少年、在该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5清徐县吴村学校清源镇吴村吴村、上闫、郝闫、张闫、西范庄、牛家寨村户籍适龄少年,在该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6清徐县文源初级中学校东马峪村建设街马峪乡户籍的适龄少年、在该乡区域购房(西城文锦苑、文华苑、美锦文锦苑、采煤沉陷区回迁楼等)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适龄少年。
7清徐县东于镇初级中学校东于镇南大街72号东于镇户籍的适龄少年、在该镇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
8清徐县柳杜学校柳杜乡柳杜村柳杜乡户籍的适龄少年、在该乡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适龄少年。
9清徐县杨房学校孟封镇杨房村杨房村、北程、南程、师家堡、杨家堡、齐南安、车南安、西堡、西营、禅房、南东社、北东社、冀家堡、韩武、韩武堡、新营等16村户籍适龄少年,在该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
10清徐县孟封学校孟封镇孟封村孟封村、闫家营、东罗、西罗、小武、南里旺、北里旺、尧城、鹅池等孟封片区各村户籍适龄少年,在该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
11清徐县西谷乡初级中学校西谷村西谷乡户籍的适龄少年、在该乡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适龄少年。
12清徐县王答乡初级中学校王答村旺达路61号王答乡户籍的适龄少年、在该乡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适龄少年。
13清徐县徐沟镇初级中学校徐沟镇城东徐沟镇东南坊、南关、西南坊、东北坊、北关、西北坊、新庄、刘村、刘村庄、张楚王、西楚王、庄子、庄子营、北内道、北郜、南郜、武家庄等17村户籍适龄少年、在该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
14清徐县高花学校徐沟镇高花村高花村、宁家营村、南尹、桃花营、丰润、北宜武、南宜武、南内道、清德铺、西怀远、杜村等11个自然村户籍的适龄少年,在该区域购房居住的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
15清徐县集义乡初级中学校集义乡集义村集义乡户籍适龄少年、在该区域购房居住适龄少年、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适龄少年。
16清徐县信仁邦中学校徐沟镇同济路30号清徐县范围内招生;招生计划数市局统筹确定。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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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元宵节太原清徐县社火表演时间+地点

2024-02-20,全文共 2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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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火清徐”元宵节火热开启

活动时间

2024年2月24日、25日(正月十五、十六),每天上午10:00进行巡游演出,下午3:00进行舞台演出。

活动地点

(一)巡游演出:美锦大街、文源路、紫林路。沿线设置3个观礼台进行集中展演,1号观礼台位置通湖路口人民广场便道,2号观礼台位置东湖花园对面东湖南岸,3号观礼台位置双湖城水街口。

(二)舞台表演:分别在人民广场水幕前和清源水城搭建舞台。

活动费用:免费

清源镇 《庆丰收》

节目一

龙腾盛世四海通,欢天喜地庆丰收。清源镇由60人组成的舞蹈队将演绎一场庆丰收的拜年故事。伴着节奏明快、气氛热烈,有诙谐风趣的乡村大姐,以风趣的舞姿技巧和滑稽的嬉逗,传神传情地展现农村妇女庆丰收的喜悦心情,表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徐沟镇 《空中芭蕾》

节目二

《空中芭蕾》将由徐沟镇带来背铁棍表演。首先进场的将是10根铁棍,曲目分别为合凤裙、杨门女将、穆柯寨、西厢记、穆桂英挂帅、龙凤呈祥、梅降雪、红楼梦、三姐下凡、玉堂春等。其次入场的是90根背棍,从表现形式上可分为单人棍,双人棍,三人棍和活心棍,随着锣鼓音乐节奏迈开步伐、摆动肢体,被背儿童也随之作出相应的表情和舞姿,盛服彩妆,凌空起舞,俯视步履铿锵、尘土飞扬,仰视彩袖挥舞、珠光炫目,教人顿时忘却人间天上,达到上下默契、浑然一体的艺术效果。

东湖街道

《醋都欢歌 激情水城》

节目三

东湖街道的节目有军乐《奋进新征程》、腰鼓《鼓跃清源城》、秧歌《东湖春潮涌》、民族舞《中华手拉手》、行进舞《美丽清徐我的家》、长扇舞《红红火火闹元宵》、旱船《舞向新生活》、锣鼓《鼓韵梗阳》,他们将用铿锵的乐曲、精彩的舞蹈、振奋的锣鼓,歌颂共同创造幸福清徐的美好生活,抒发携手并肩开辟未来的壮志豪情。

东于镇 《迎鼓接福》

节目四

东于镇《迎鼓接福》由韩广祥先生创作编排,参演人数达136人,主要由““鼓神降临”、“百姓狂欢”、“祭社接神”、“载歌载舞”、“架火点燃”五个章节组成,表达东于人民对过去一年的喜庆和欢乐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

孟封镇 《福娃争春》

节目五

孟封镇表演包含抬花轿、欢庆腰鼓、福娃摔跤。其中,福娃摔跤表演者背驮道具,以双臂双腿模拟二人摔跤动作,以抡、转、滚、翻、摔、扫、踢、挡、下绊、托举、互相扭摔等武术套路、摔跤技巧和舞蹈语汇,做出许多滑稽、幽默、逼真的摔跤动作,给观众以两人打斗摔跤的喜剧效果。

王答乡《龙舞华章》

节目六

金龙腾飞庆盛世,锣鼓喧天闹元宵。王答乡《龙舞华章》将带来舞龙表演。六龙齐飞,汇聚着奋进的力量;小龙盘旋,舞动着未来的希望;大小交织,蕴含着腾飞的未来。巨龙游腾而上,小龙所向披靡,象征着自强不息的王答精神,展示着转型发展的昂扬风采,激励着王答人民不停奋斗、勇往直前。

马峪乡 《祥龙献瑞》

节目七

马峪乡《九龙献瑞》包含了被誉为“空中杂技”的非遗文化——挖棍表演(30人),表演将在众多壮汉的跷动和喝采声中,用两条长龙将童子高高跷起,并在空中回旋,犹如神龙再现,展翼飞翔。紧随其后由九条特制的龙形小挖棍,由19名来自清徐县文源初级中学的学生组成,将带着美好的祝愿,祝愿祖国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同时将搭配马峪乡文艺爱好者民宿文艺表演(20人),他们将伴着节奏明快、富有弹性的鼓点和曲调,边唱边舞,尤其是龙王造型、财神造型、葡娃、媒婆等表演形式。

柳杜乡《龙舟舞春》

节目八

《龙舟舞春》是由100多人组成的旱船表演。作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旱船表演的产生与发展源于乡村生活、贴近现实题材,是一项对技术要求非常高的民间艺术。架船者和划船者都要有好的脚底功夫,架船走起来要像船在水上漂一样。

集义乡 《龙年步步高》

节目九

《龙年步步高》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龙娃闹春

(含双狮献礼);第二章:龙女走秀;第三章:驼铃声声;第四章:大展宏图;第五章:八仙过海,包含了集义高跷的武跷表演,有单腿倒立的“苏青背剑”、有三人组合的“老汉推车”、有头顶劈叉的“罗汉坐桩”、有上下翻腾的“蛟龙入海”......

西谷乡 《百扇迎春》

节目十

《百扇迎春》扇子舞是西谷乡在借鉴本地民间传统扇子舞蹈基础上,配以当前流行的“科目三”乐曲,精心编排创作完成的。寓意“盛世迎春、国泰民安、瑞降神州”。表演中舞者以拿、捏、夹、抱、翻、压扇等持扇方法,运用开、合、拧、甩等流水行云龙飞凤舞折扇动作,展示出扇子灵动和优美意象。而伴以欢快“科目三”曲目为烘衬,在呈现舞蹈东方美学神韵的同时,向全县人民展示出西谷儿女热情奔放、朝气蓬勃、守正创新、积极向上、团结合作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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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有哪些小学?(名单表最新)

2023-07-14,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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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清源镇大北小学

清徐县清源镇孔村小学校

清徐县清源镇陈家庄小学校

清徐县清源镇温南社小学校

清徐县清源镇平泉小学校

清徐县清源镇罗家庄小学校

清徐县清源镇西木庄小学校

清徐县吴村学校

清徐县清源镇牛家寨小学校

清徐县马峪乡仁义小学校

清徐县马峪乡西马峪小学校

清徐县马峪乡东马峪小学校

清徐县东于镇东于小学校

清徐县东于镇东高白小学校

清徐县东于镇水屯营小学校

清徐县东于镇双高小学校

清徐县柳杜乡柳杜小学校

清徐县柳杜乡拔奎小学校

清徐县柳杜乡常丰小学校

清徐县孟封镇孟封小学校

清徐县孟封镇东罗小学校

清徐县孟封镇南里旺小学校

清徐县孟封镇尧城小学校

清徐县孟封镇小武小学校

清徐县杨房学校

清徐县孟封镇北程小学校

清徐县孟封镇韩武堡小学校

清徐县西谷乡西谷小学校

清徐县西谷乡东木庄小学校

清徐县西谷乡东罗白小学校

清徐县西谷乡北云支小学校

清徐县西谷乡长头小学校

清徐县西谷乡碱场营小学校

清徐县王答乡王答小学校

清徐县王答乡赵家堡小学校

清徐县王答乡同戈站小学校

清徐县王答乡南录树小学校

清徐县王答乡北录树小学校

清徐县王答乡大寨小学校

清徐县王答乡常庄小学校

清徐县王答乡黑城营小学校

清徐县王答乡红城小学校

清徐县王答乡郝村小学校

清徐县永兴实验小学校

清徐县徐沟镇西楚王小学校

清徐县徐沟镇张楚王小学校

清徐县徐沟镇刘村小学校

清徐县高花学校

清徐县徐沟镇南尹小学校

清徐县徐沟镇西怀远小学校

清徐县徐沟镇丰润小学校

清徐县徐沟镇北宜武小学校

清徐县徐沟镇桃花营小学校

清徐县徐沟镇清德铺小学校

清徐县徐沟镇南内道小学校

清徐县集义乡集义小学校

清徐县集义乡大常小学校

清徐县集义乡桃园堡小学校

清徐县集义乡代李青小学校

清徐县集义乡中辽西小学校

清徐县集义乡史家社小学校

清徐县集义乡邓桥小学校

清徐县集义乡靳村小学校

清徐县集义乡小王小学校

清徐县集义乡东辽西小学校

清徐县六合学校

清徐县实验小学校

清徐县文源小学校

清徐县紫林路小学校

清徐县西城实验小学校

清徐县南城实验小学

清徐县金川小学校

清徐县梗阳小学

北辰双语

清徐县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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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居民用水怎么收费?附水价表一览

2024-01-05,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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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居民用水怎么收费

水价政策:《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适当调整太原市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并价商字[2008]106号);《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设区市城市自来水非居民用水实行同价的通知》(晋价商字[2012]31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7]80号);《关于调整太原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并发改商品字[2020]248号);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我省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用水、用热、用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商字〔2013〕76号);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的通知》(晋价商字〔2014〕297号);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的通知》(晋价商字〔2014〕201号);太原市物价局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并价商字〔2007〕12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2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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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原清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5.20-5.24报名)

2024-05-15,全文共 8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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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太原清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5月20日—5月24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文件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招聘计划,将面向社会为我县33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至2006年5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和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学科代码、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4.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培合格当年报考医疗卫生单位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到2024年5月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现役、试用期、服务期、工作经历等的截止时间和职称、从业(职业、执业)资格的取得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按规定设置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5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9名。各岗位具体条件见《2024年清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请识别图中二维码查看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

清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x.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47.93.192.66/sxqingxurs/info/index.html)。

报考者可在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提交《2024年清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毕业证的,《报名表》“所学专业”中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研究方向”填写所学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名称;留学回国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并在《报名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且未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所需资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月20日至5月23日,每天17:00左右在清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咨询报名网络技术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电话:15098811529。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5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5月24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5月24日17﹕00至5月25日17﹕00期间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其中:《岗位表》中注明为“急需紧缺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但笔试或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被取消、招聘名额并入《岗位表》中所注明岗位的,报考该岗位人员一同并入所注明的岗位,不再改报;招聘名额未并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规定进行改报。合并、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清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7日15﹕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7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4年5月28日18﹕00前查询。报考岗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5月2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清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

5.考试费减免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到清徐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5月28日至5月29日到清徐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太原市清徐县美锦北大街105号县政府410室)办理手续,联系电话:0351-2960620。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一堂课考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公共类事业单位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等;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卫生类岗位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等;医学基础知识测试包括基础医学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政策及法律法规等。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址,进行成绩查询。

2.资格复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前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资格复审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两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证。

(4)岗位有职称或从业(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5)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的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由市级人社部门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需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7)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前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若2名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考察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清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两次)。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六)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就业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卫健体系统岗位要求中注明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先签订三年聘用合同,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才能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不再续聘。

一经聘用,在聘用合同内约定六年内(含试用期)不准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任职定级和岗位聘用时享受太原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351-2960620

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24年清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清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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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太原清徐县入学招生范围在哪里?(划片)

2023-07-10,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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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区划分:

清徐县小学入学招生范围

清徐县初中入学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按时入学,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教科局基教股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初中招生对象:

1.具有我县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我县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证件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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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城区域各类重中型货车+三轮车禁行通告

2021-09-13,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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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区域各类重中型货车三轮车禁行通告

为贯彻落实清徐县委、县政府党建立县、企业强县、科教兴县、产业富县、环境靓县五大方略,着力解决重中型货车和三轮车两大交通管理难题,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2020年5月实施的《关于机动车限行管理的通告》进行完善,并增加对三轮车的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 禁行措施

(一)、重中型货车禁(限)行措施:

1、G307国道外环(不含)→G307国道市政化(油房堡—清泉南路)(不含)→清泉南路(不含)→开南路(不含)→滨河西路(不含)→榆古路→G307国道市政化(榆古路—晋源界)→拥军路→晋白线→G307国道外环,以上环形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限时通行区域除外)。

2、北夏线(G307国道外环口—梗阳西街口)、都小路、水屯营路、站台路等道路限时通行,通行时间为:17:00时至次日9:00时

(二)、机动三轮车禁行措施:

县城榆古路(不含)以南、市政307(含)以西、梗阳西街(含)以东(以北)范围内24小时禁止机动三轮车通行。

二、相关禁行事项说明:

(一)、禁行重中型货车包括:重中型货车、各类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非道路工程机械车辆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限制。)

(二)、机动三轮车包括三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

(三)、快递三轮车必须参照《关于规范太原市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实行“八统一”,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方可在禁行区内通行。驾驶快递三轮车必须按规定佩带安全头盔。

(四)、涉及民生生产、生活等特殊需求运输车辆,由驻地企业、厂矿等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办临时通行证后,按指定时间、路线和要求行驶。

三、法律责任

(一)本通告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原2020年5月实施的《关于机动车限行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对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徐县公安局

二О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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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2023-07-08,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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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2023年小学入学招生范围

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符合条件和划片范围要求的也可在居住地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或者变相采取面试、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等级证书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不得以学前班或培训学校成绩为依据招收学生。

学区覆盖辖区原则。教科局、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要以太原市小学招生入学报名登记信息为依据,对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安排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在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学位。

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的原则。教科局和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准确掌握证件齐全的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情况,合理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子女按时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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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人才补贴公示名单

2023-09-22,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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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人才补贴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9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拓展:人才补贴申请对象

(一)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二)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四)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聘)人员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的在职(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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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人才补贴公示名单

2023-11-23,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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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人才补贴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根据太原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发放办法》精神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起,太原市人才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全年申报、季度发放”。为保证本季度审核通过人员能够按时领取到各项补贴(助),现将截止至2023年11月19日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如实反映。联系电话:0351-5722203

同时,人才补贴(助)审核工作贯穿始终,在接待、审核及发放等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领取人才补贴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申领补贴资格,由申请单位及个人对此负责。

附件:清徐县2023年第四季度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审核通过名单.xlsx

拓展:人才补贴申请对象

(一)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二)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除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学费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四)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聘)人员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的在职(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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