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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幼儿园

太原幼儿园专题栏目,提供与太原幼儿园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太原幼儿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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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临汾城区公办幼儿园招多少人?

2023-08-16,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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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23年本次临汾城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招生的幼儿园共9所,公开面向社会招收530名幼儿。各学校招生计划:

临汾市幼儿园招生计划(人):100

临汾市第二幼儿园招生计划(人):65

临汾市第三幼儿园招生计划(人):80

尧都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人):50

尧都区第三幼儿园招生计划(人):45

尧都区第四幼儿园招生计划(人):40

尧都区第五幼儿园招生计划(人):50

尧都区第六幼儿园招生计划(人):75

尧都区第七幼儿园招生计划(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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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2024-04-14,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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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太原市的社会人员。

2.持有太原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太原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太原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太原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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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小学和幼儿园认定教师资格条件

2024-04-14,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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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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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中小学及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开学时间

2024-04-23,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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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暑假放假时间暂未公布!以下是过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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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8月31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

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13日至8月31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

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可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特别提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统一放假时间安排,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放假,不得擅自推迟和延长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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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暑假时间:7月5日至8月31日

开学时间:9月1日

普通高中

暑假时间:7月15日至8月31日

开学时间:9月1日

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暑假时间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拓展:

长治中小学2022暑假放假时间:

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7月5日至8月31日放暑假,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暑假期间,各学校要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师生员工假期尽量不出省,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有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长师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必须按照长治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自觉接受社区(村)健康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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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一览

2024-04-23,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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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暑假放假时间暂未公布!以下是过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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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3年暑假将至,为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充实、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6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7月13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中职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执行。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学校要严格遵守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迟放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统筹安排学期末各项工作

(一)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各学校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照年度工作任务,全面盘点学期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要对照学期初工作计划认真自查,总结有益经验,查找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

(二)规范组织期末考试。各学校要认真落实考试形式、成绩等级评价等相关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组织纸笔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试题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做好学期末学生评价工作,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积极引导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三)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各学校放假前务必面向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假期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以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拥挤踩踏、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家校沟通,帮助家长和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护自救能力。要抓实“乙类乙管”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导师生做好健康监测,确保健康安全。

三、认真做好假期重点工作

(一)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精心设计作业内容,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暑假作业,不得擅自为学生征订省定教材教辅《目录》以外任何版本的暑假作业,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要严格校外培训治理,各县(市、区)教科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从严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诱导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补习培训,不得以“研学”“夏令营”“暑期托管”等名义变相组织学生补课。从严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和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行为。

(二)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各地各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广大家长密切关注子女心理健康,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承担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引导家长督促学生在假期开展科学探究,坚持每日阅读,加强体育锻炼,接受艺术熏陶,参与家务劳动,正确使用电子产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严格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对以往掌握的有辍学风险的,家庭困难、单亲、残疾、留守等特殊学生群体重点进行监控。要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学校同家长之间的沟通,确保学生假期后如期返校就学,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假期值班值守。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暑假校园安全管理,安排领导值班、专人值班,加强安全巡查,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有施工现场的学校,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各地各校要提早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要利用暑期加快推进“放心午餐”、寄宿制学校等工程项目建设。要按既定计划做好各类教育资源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继续做实做细选课走班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秋季学期高二年级选课走班工作顺利开展。各学校要科学制定秋季学期教学计划,认真筹划“开学第一课”活动,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临汾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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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育杰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条件+范围+时间)

2023-11-24,全文共 2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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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新生120名,具体分配如下:文华苑40名;亲 贤40名;杨家堡40名。

二、招生条件

招收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1.文华苑小区(A、B、C、D、E、F区)适龄幼儿。幼儿及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属平阳路派出所(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且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及房产产权人的适龄幼儿。

2.亲贤社区、杨家堡社区的适龄幼儿。2001年之前原住村民的后代,户籍属亲贤派出所或平阳路派出所,并持有所属村委会的证明,包括:2021年之前分发福利证明、房产证明、协议证明、宅基地证明。

四、招生流程

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 家长网上报名 → 幼儿园审核材料 → 电脑派位 → 公布录取名单 → 家长办理入园手续。

五、招生方式

(一)发布招生简章

6月8日—6月15日,将在太原市教育局网(http://jyj.taiyuan.gov.cn)中“2023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平台的“招生简章”栏目公布。同时在幼儿园门前、文华苑各小区、杨家堡社区、亲贤社区张贴招生简章。(二)家长网上报名6月16日8:00—6月22日18:00,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请登录太原市教育局网(http://jyj.taiyuan.gov.cn)→

点击“2023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图标→ 进入“网上报名”栏目→ 进行网上报名→ 填报信息承诺→

填写网上招生报名表,并确认提交。太原市育杰幼儿园报名分为三个入口,分别是:育杰文华苑、育杰亲贤社区、育杰杨家堡,请家长务必选择与自己区域相对应的入口进行报名。

★重要提示:

1.提交成功后,请及时记录报名序号或拍照并打印留存,报名序号是此次在线报名的唯一凭证,请牢记!2.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信息不全、不符、有误,责任自负,园方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3.2023年招生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除此以外任何形式报名。

(三)材料审核1.6月16日8点—6月23日9点30分前,报名成功的幼儿家长请登录太原市教育局网(http://jyj.taiyuan.gov.cn)中“2023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平台“审核通知”栏目,查看来园审核名单及时间。2.按照网上公布的时间和要求,幼儿家长请携带以下材料来园正式审核:(1)网上报名序号(A4纸打印)(2)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的正反面,户口本包括首页、幼儿页和父母双方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页)注意: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户的幼儿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幼儿祖父母与父亲、外祖父母与母亲的户口底簿证明。(4)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5)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6)幼儿预防接种本原件

★温馨提示:

1.请报名成功的家长按照太原市教育局网(http://jyj.taiyuan.gov.cn)中“2023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平台的“审核通知”栏目公示的审核时间(因报名人数较多,我园不一一电话通知,请谅解),携带相关材料来园审核,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来园审核者,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受理。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30--17:002.经审核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者,或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取消电脑派位资格。对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派位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四)电脑派位1.6月25日,本园将按照太原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对符合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在本幼儿园进行电脑派位。届时将请公证处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纪检监督人员、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家长代表随机抽取)在现场共同参加派位全部过程,派位结果将在现场和网上同时公布。2.参加现场电脑派位的所有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进行入园登记后方可入园,不配合幼儿园工作者,不予参加派位工作。

★重要提示:

1.依据上级要求,本园此次招生,每个区域(文华苑、亲贤、杨家堡)按照招生计划的110%比例(44名幼儿)进行电脑派位,100%为正式录取名单(派位的第1名--第40名),10%按照电脑派位先后顺序产生递补名单(派位的第41名--第44名)。若正式录取幼儿放弃入园生成空额时,从递补名单中按派位顺序依次递补。2.为体现人性化,多胞胎幼儿中如有一人电脑派位成功,其同胞胎幼儿则同步录取。

六、公布录取名单

电脑派位结束后,在太原市教育局网(http://jyj.taiyuan.gov.cn

)中“2023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平台的“录取结果”栏目公布录取幼儿名单。未录取的幼儿名单则不再公布。

七、办理入园手续

6月27日,本园对公布录取幼儿办理入园手续。届时将在太原市教育局网(http://jyj.taiyuan.gov.cn

)中“2023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平台的“审核通知”栏目上公布来园办理入园手续的时间和相关信息,请已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园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招生保障

招生工作期间(工作日),园方将安排专人为幼儿家长提供招生电话咨询服务。

咨询专线:15343511990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

九、收费标准

依据太原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温馨提示:

1.疫情期间,请来园审核材料的人员按照我园审核流程,进行审核。来园时,请全程佩戴口罩,按顺序排队等候,保持安全距离。2.网上报名时间为期七天,有足够的报名时间。请您不必着急,一定要仔细阅读报名的相关规定,认真如实地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核实无误后再进行提交,以免误填后审核不合格,影响电脑派位,同时请您密切关注公布的派位结果,以免耽误办理入园手续。在审核材料、办理入园手续期间,请家长朋友们要遵照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序办理手续。

太原市育杰幼儿园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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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小学和幼儿园认定教师资格程序

2024-04-14,全文共 3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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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认定教师资格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认定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和认定系统开放时间,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及时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告(包括认定政策、咨询电话、各类别申请人网上报名、体检、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并通过本机构官方网站及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三)申请人报名

太原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认定。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山西省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的申请人,按照户籍(居住证)所在行政区划和就读学校所在行政区划(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住所搬迁的,按照学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住所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太原市内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四)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现场确认时间:暂未公布

为提高现场确认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以下时间参加现场确认。太原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05月07日至08日以系或班级为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其他申请人分时段、分学科进行现场确认:5月10日现场确认学科为语文、历史、地理;5月11日现场确认学科为外语、政治、心理健康教育;5月12日现场确认学科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5月13日现场确认学科为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月14日现场确认学科为音乐、体育及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学科。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5月12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五)现场确认材料审查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太原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太原市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凡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学籍或学历核验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未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学籍或学历核验的,还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由学校学生处或研究生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中师、幼师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4)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自行选择在我市的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须注明体检结论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按照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规定参加体检。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7.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资格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并为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免费邮寄服务。选用邮寄方式的,可在现场确认通过后,将本人报名号、姓名、通信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szw123456jz@163.com ,信息无误即可邮寄。快递信息查询电话:0351-2161616。部分县(市、区)可提供邮寄服务,详情请咨询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咨询电话见附件1。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

推荐阅读:太原市2021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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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每年更新)

2024-04-23,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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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暑假放假时间暂未公布!以下是过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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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

日前,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决定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于7月8日至8月26日放暑假,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8月27日。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年度教育教学目标任务,全面盘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教育教学任务,科学、系统地总结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提前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精心谋划,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要做好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要加强健康防护教育。各学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保障孩子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和养成良好的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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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中小学及幼儿园什么时候放暑假

2022-06-24,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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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时间

为统筹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使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学校暑假安排及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6月24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朔州市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9日一8月31日,共计54天,9月1日正式开学。

拓展:

长治市暑假及开学时间

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7月5日至8月31日放暑假,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晋中市暑假及开学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5日至8月31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

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31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

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可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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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每年更新)

2023-06-27,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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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

日前,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决定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于7月8日至8月26日放暑假,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8月27日。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结合年度教育教学目标任务,全面盘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教育教学任务,科学、系统地总结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提前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精心谋划,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要做好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要加强健康防护教育。各学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保障孩子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和养成良好的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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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临汾市城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入口

2023-08-16,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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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8:00—8月20日18:00为正式报名时间,幼儿监护人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

1.幼儿监护人应当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等资料。若因填报及上传的信息有虚假、错误等情况导致幼儿无法录取,由监护人承担相关责任。

2.网上报名期间,幼儿监护人可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请幼儿监护人保管好登录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若因账户信息泄露、委托他人等原因造成报名有误,均由幼儿监护人承担相关责任。

3.请在规定时间内错峰报名,摇号结果与报名时间先后无关;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网上报名入口

(一)市教育局官网入口

登录临汾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infen.gov.cn,点击进入“临汾市2023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平台”。

(二)网址登录

电脑登录https://lf.youjiaoyu.com.cn/lfyeysign/index.html,建议使用谷歌或360安全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输入网址。

(三)手机端登录

微信关注“临汾市教育局”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公办幼儿园报名”,进入“临汾市2023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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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有哪些?(附名单地址)

2023-08-16,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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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有哪些?

临汾市幼儿园、临汾市第二幼儿园、临汾市第三幼儿园、尧都区幼儿园、尧都区第三幼儿园、尧都区第四幼儿园、尧都区第五幼儿园、尧都区第六幼儿园、尧都区第七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0357-2681073 尧都区教科局 0357-3990039

招生监督电话:市教育局 0357-2683232 尧都区教科局 0357-2228925

临汾市城区8个派出所:西街派出所、南街派出所、乡贤街派出所、辛寺街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水塔街派出所、车站街派出所、铁路东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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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临汾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怎么报名?附入口

2023-08-16,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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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教育局官网入口

登录临汾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infen.gov.cn,点击进入“临汾市2023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平台”。

(二)网址登录

电脑登录https://lf.youjiaoyu.com.cn/lfyeysign/index.html,建议使用谷歌或360安全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输入网址。

(三)手机端登录

微信关注“临汾市教育局”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公办幼儿园报名”,进入“临汾市2023年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平台”。

拓展:临汾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有哪些?

具有市城区8个派出所户籍,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市城区8个派出所:西街派出所、南街派出所、乡贤街派出所、辛寺街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水塔街派出所、车站街派出所、铁路东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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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中小学及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开学时间

2023-06-25,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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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8月31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

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13日至8月31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

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可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特别提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统一放假时间安排,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放假,不得擅自推迟和延长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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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暑假时间:7月5日至8月31日

开学时间:9月1日

普通高中

暑假时间:7月15日至8月31日

开学时间:9月1日

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暑假时间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拓展:

长治中小学2022暑假放假时间:

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7月5日至8月31日放暑假,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暑假期间,各学校要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师生员工假期尽量不出省,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有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长师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必须按照长治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自觉接受社区(村)健康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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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太原清徐县公办幼儿园派位及录取结果查询

2023-06-26,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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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查询https://yebm.jyj.taiyuan.gov.cn/

拓展:太原幼专附属幼儿园(太原市育苗幼儿园)

电脑派位

派位时间:6月23日——6月25日派位方式:本园按照县教科局统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在公证处监督下进行电脑派位。届时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社区代表、家长代表(从审核资料合格后的家长中随机抽取两名)共同参加。

重要提示:

1.本园根据审核通过的人数情况决定是否电脑派位,如超出计划招收人数,依据上级要求,进行电脑派位,具体时间请家长及时上网关注;

2.多胞胎幼儿中有一人电脑派位成功,其同胞胎幼儿同步录取

公布录取名单

6月26日—6月30日截止,将派位结果及录取名单,在太原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taiyuan.gov.cn)“2023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平台“录取结果”栏目中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同步在幼儿园门口张贴,未录取的幼儿名单则不再公布。

办理入园手续

请关注太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录取名单,并按照相关要求于7月3日—4日上午8:40—11:20,下午2:40—5:00,到幼儿园办理正式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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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知(更新中)

2024-04-14,全文共 8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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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太原市的社会人员。

2.持有太原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太原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太原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太原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26日17:00

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

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8:00至9月25日17: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或《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4)(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自行选择在我市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按照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规定参加体检。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报、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太原市各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请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点击“山西认定机构”链接获取。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政策咨询0351-2366315,技术咨询0351-2366206、2366217。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确认工作采用网上办理的方式,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并获取报名号后,在“太原政务服务网”进行确认材料的申报,确认材料内容包括:所属范围材料、身体条件材料和照片等。

确认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28日17:00。

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30日17:00。

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9:00至9月27日17: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太原政务服务网”申报确认材料,具体申报流程见“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申报流程图”(附件2)。

网上审核时间:

第一批:2024年4月29日9:00至5月9日17:00。

第二批: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8日17:00。

第三批:2024年9月29日9:00至10月11日17:00。

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关注审核结果,状态为“准予受理”的为审核通过,状态为“不予受理”的为审核未通过(“不予受理”的原因请登录“太原市政务服务网”,点击“我的办件-查看-流转过程”查询)。

审核未通过的可在下列时间前更正信息重新申报,未及申报的可在此前补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批:2024年5月10日17:00。

第二批:2024年7月9日17:00。

第三批:2024年10月12日17:00。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申请人可在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四)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由各认定机构自行安排,请及时关注各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申请人提供邮寄服务,需在网上申报确认材料时填报邮寄信息。部分县(市、区)可提供邮寄服务,详情请咨询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五、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在“太原市政务服务网”提供以下确认材料。

(一)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扫描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

4.驻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并部队。

5.在太原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扫描件,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二)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作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三)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四)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纸质证书遗失的,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提交查询页面电子版。

(五)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扫描件(体检表须注明体检结论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大陆)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七)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电子版1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所上传照片同),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现场提供以下确认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驻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并部队。

5.在太原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作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

(六)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须注明体检结论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大陆)申请人无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所上传照片同),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补发、换发、变更教师资格证书

(一)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因遗失申请补发或损毁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5,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补发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换发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

(二)变更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教师资格信息变更的,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6,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申请变更任教学科、证书号码的,需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

(三)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补发申请表(附件7,一式1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8,一式2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补发、换发、变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请于2023年6月26日9:00—17:00到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资质认定一科办理,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市为民服务中心D412室,咨询电话:0351-2366315。

申请补发、换发、变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规定办理。

七、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确认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八、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和认定系统开放时间,科学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制定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告(包括认定政策、咨询电话、各类别申请人网上报名、体检、提交材料确认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并通过官方网站及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严把入口关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加强对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学历、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等认定条件的审核把关,认真开展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查询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教〔2022〕8号)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晋未保办发〔2022〕6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

(三)严格教师资格证书征订发放管理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加强教师资格证书征订和管理,加强工作人员教师资格证书使用培训,杜绝非正常损耗。对同一批次内因打印错误、补换发和重发等原因征订证书累计超50本的,需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对因管理不当造成教师资格证书损毁、遗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应在6月30日前对第二批次申请人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于7月4日前将《2023年第二批太原市变更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情况表》、《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及《2023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证书申领单》加盖公章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证书申领与发放均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已生成证书编号的数据为依据,不以预估认定人数为依据。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

(四)严格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管理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将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人员信息及时录入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限制库,严格审核机构录入限制库的人员信息,重点核查信息填报是否准确、行政处罚材料是否上传完整。对不及时录入限制库相关信息或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录入限制库信息错误的机构,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加强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管理水平。人员岗位调整的,要做好业务交接管理,做好工作衔接。要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工作时间咨询电话有接听、咨询邮件有回复。

(六)强化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使用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向公众透露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网址、系统操作手册等内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教师资格数据,加强信息系统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信息泄露,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信息安全。落实系统使用人员备案管理要求和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数据和信息系统使用安全。

(七)严守工作纪律做好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对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慎重处理,不得擅自突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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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临汾尧都区公办幼儿园什么时候摇号?附结果查询入口

2023-08-16,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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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摇号及录取

1.现场摇号。8月23日,市、区教育(科)局组织对报名超过录取人数的幼儿园进行100%摇号,并公布摇号中签结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直接予以录取。

2.复核信息公布录取结果。8月24日,各幼儿园复核摇号中签的幼儿信息,凡填报的信息虚假、错误或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复核结束后,当天在各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如有空缺,根据公证处公证的派位编号,顺位递补。

查询入口http://jyj.linf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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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临汾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一览

2023-06-26,全文共 1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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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3年暑假将至,为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充实、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6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7月13日至8月31日,9月1日开学。中职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执行。各县(市、区)教科局和学校要严格遵守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迟放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统筹安排学期末各项工作

(一)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各学校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照年度工作任务,全面盘点学期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要对照学期初工作计划认真自查,总结有益经验,查找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

(二)规范组织期末考试。各学校要认真落实考试形式、成绩等级评价等相关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组织纸笔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试题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做好学期末学生评价工作,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积极引导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三)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各学校放假前务必面向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假期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以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拥挤踩踏、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家校沟通,帮助家长和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护自救能力。要抓实“乙类乙管”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导师生做好健康监测,确保健康安全。

三、认真做好假期重点工作

(一)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精心设计作业内容,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暑假作业,不得擅自为学生征订省定教材教辅《目录》以外任何版本的暑假作业,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要严格校外培训治理,各县(市、区)教科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从严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诱导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补习培训,不得以“研学”“夏令营”“暑期托管”等名义变相组织学生补课。从严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和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行为。

(二)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各地各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广大家长密切关注子女心理健康,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承担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引导家长督促学生在假期开展科学探究,坚持每日阅读,加强体育锻炼,接受艺术熏陶,参与家务劳动,正确使用电子产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严格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对以往掌握的有辍学风险的,家庭困难、单亲、残疾、留守等特殊学生群体重点进行监控。要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学校同家长之间的沟通,确保学生假期后如期返校就学,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假期值班值守。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暑假校园安全管理,安排领导值班、专人值班,加强安全巡查,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有施工现场的学校,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各地各校要提早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要利用暑期加快推进“放心午餐”、寄宿制学校等工程项目建设。要按既定计划做好各类教育资源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继续做实做细选课走班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秋季学期高二年级选课走班工作顺利开展。各学校要科学制定秋季学期教学计划,认真筹划“开学第一课”活动,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临汾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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