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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限行通知(限行时间+限行区域+限行措施)

忻州春节、元宵节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一般不针对公共汽车、出租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等。

2024-04-15,全文共 1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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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最新限行通知(持续更新)

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公告

为保障“两节”期间五台山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五台山景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2023年“春节”、“元宵节”两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晋H)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3年1月21日(全天)—2023年1月27日(全天)2023年2月03日(全天)—2023年2月05日(全天)

二、限行区域五台山景区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 (1、3、5、7、9)、双日双号 (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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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0时至24日24时忻州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根据省、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组会商研判,2021年12月21日起扩散条件转差,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2021年12月21日0时起,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同时,12月22日0时至24日24时忻州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具体应急措施为: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3、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4、延期或停办露天户外大型活动。

5、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公众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3、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列入2021年《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2、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混凝土现场搅拌、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裸露场地进行苫盖,并加密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至少3次/日)。3、严禁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4、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

5、忻州城区内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含新能源号牌,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时段内,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外省及其他地市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按照上述要求管控。限行区域为:东至东外环(不包括东外环)、西至西外环(不包括西外环)、南至南环街、北至旭来街。

6、忻州城区公交车加大运行保障力度,延长运营时间,保障乘客免费乘坐。

7、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时间,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2次洒水抑尘作业(非冰冻条件下)。

8、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民生保障除外)。

9、加大“禁煤区”“禁燃区”巡查力度,防止“禁煤区”散煤复烧。10、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11、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工信、住建、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教育、能源等部门要对上述应急减排措施加强指导和调度督办。

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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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忻州原平市中考限行最新通知(时间+区域+措施)

2023-06-19,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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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考”期间原平市区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保障

2023年中考(6月20日至22日)安全有序进行,防止出现道路拥堵,确保送考车辆畅通无阻,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中考期间我市将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行时间

6月20日(7时至18时)

6月21日(7时至18时)

6月22日(7时至13时)

二、限行区域

东至二广高速路、西至108国道(不含大运路);南至新郭下、北至外环北路(不含外环北路);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

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

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

四、送考车辆措施

2023年中考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接送中考考生的车辆需将考生准考证按A4纸规格复印,并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准予通行。

注意事项:

军车(含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园林、环卫、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转运、禽畜无害化处理收集等专用车辆外,其余车辆全部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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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五台山景区大中型旅游客车交通管控时间+区域+措施

2024-05-13,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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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进入五台山景区内大、中型旅游客车进行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缓解五台山景区交通压力,确保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进入五台山景区内大、中型旅游客车采取交通管控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每日早7时至晚19时。

二、管控区域

管控区域为砂石线从普化寺路口至金界寺路口的路段。

三、管控措施

(一)进入管控区域内的大、中型旅游客车不得在沿线路段随意停车上、下游客。

(二)大、中型旅游客车预订景区内酒店的,将车辆停入酒店停车场或附近停车场,游客换乘免费公交车进入景区游览。

(三)从南线、西线进入管控区域内的大型旅游客车在月亮湾上行路段落客后,停放在广化寺停车场,在停车场上客;从南线、西线进入管控区域内的中型旅游客车停放在大文殊停车场,在停车场上、下客。

(四)从北线进入管控区域内的大型旅游客车停放到广化寺停车场,在停车场上、下客;从北线进入管控区域内的中型旅游客车在月亮湾下行路段落客后,停放在大文殊寺停车场,在停车场上客。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4年5月18日起施行。(试运行6个月)

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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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5-08,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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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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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4-20,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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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晋H车辆单双号限行

为切实保障2024年“五一”期间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五一”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5月1日0时—2024年5月5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41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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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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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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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景区入口限行最新提醒(时间+区域+规定)

2024-04-03,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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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2024年清明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广大游客朋友:

为切实保障2024年“清明节”期间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清明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4月4日(全天)—2024年4月6日(全天)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41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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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交通管制(2023.12.1-2024.2.29)

山西忻州限行通知(持续更新)

山西五台山景区限行通知(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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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2-26,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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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目前不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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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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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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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货车限行通知(更新中)

2024-01-30,全文共 4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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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途经国道337线(五台山景区)大型货运车辆实施限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了维护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G337线五台山路段采取大型货运车辆限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时间: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17日,共计9天;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5日,共计3天。时段:每日8:00—18:00禁止通行

二、管制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砂石运输工程车辆、商砼运输车辆、4轴以上(含4轴)大型货车(运输生鲜农副产品车辆除外)。

三、绕行线路

(一)从忻州去往河北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耿镇口上高速绕行。

(二)从河北去往忻州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阜平上高速绕行

四、温馨提示

1、有通行G337线五台山段的货运车辆,请提前规划出行线路和时间,避开拥堵时段和路段。

2、请货运车辆驾驶员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管理。凡不听劝导的车辆及违反本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3、因临时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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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载货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服务措施,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秩序,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晋公通字〔2022〕83号)精神,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忻州市城区货车通行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道路

(一)道路范围

1.和平街(慕山路至新建路段)

2.七一路(九原街至光明街路段)

3.长征街(慕山路至新建路段)

4.新建路(九原街至光明街路段)

5.东环路(北外环至南外环路段)

6.太忻大道(忻州城区南外环至石岭关路段)

7.忻原大道(忻府区东环路与北外环交叉口至滹沱河与定襄段交界处)

8.忻定大道(东外环至安邑村路段)

(二)管控措施

1.重、中型载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全天禁止通行;

2.轻、微型货车、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通行;

3.皮卡车,轻、微型封闭式货车,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通行;

4.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二、一类区域

(一)区域范围

市区核心区域:【东至新建路(含)、西至慕山路(含)、南至光明街(含)、北至九原街(含)】

古城核心区域:【东至云中东路(含)、西至七一路(含)、南至惠风街(含)、北至光明街(含)】,上述区域不含重点道路。

(二)管控措施

1.重、中型载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全天禁止通行;

2.轻、微型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允许通行;

3. 皮卡车,轻、微、中型封闭式、厢式货车,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通行;

4.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三、二类区域

(一)区域范围

东至东外环(不含)、西至西外环(不含)、南至南环街(含)、北至旭来街(含),上述区域不含一类区域、重点道路。

(二)管控措施

1.重、中型载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允许通行;

2.轻、微型货车,工作日早、午、晚高峰期(7:00至9:00、11:00至13:00、17:30至19:30)禁止通行,非早、午、晚高峰期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允许通行;

3. 皮卡车,轻、微、中型封闭式、厢式货车,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通行。

4.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四、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绕行路线

1.从原平市方向驶往静乐县(国道G337)、宁武县(省道S312)的车辆走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出境。

2.从原平市方向驶往太原市方向的车辆走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出境。

3.从静乐县(国道G337)、宁武县(国道G337)驶往太原市、原平市方向的车辆走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出境。

4.从定襄县驶往忻州市的车辆从黄榆线(国道G337)曹张高速口上高速出境。

5.从太原市驶往忻州市的车辆从国道(G108线)豆罗高速口上高速出境。

6.出发地、目的地为忻州市城区的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不在此次分流管控限制范围,但需遵守忻州市现有的大型货车管控措施和忻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中的限行要求。

五、城市配送货运车通行码申领规定

1.城市生产、生活运输车辆(包括公共事业单位车辆、瓜果、蔬菜、生鲜、食品、物流配送),可通过“交管 12123”App --机动车业务--点击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请城市通行码--通行时段--通行线路--上传通行码材料--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用户点击“交管 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进入城市货车通行码首页,点击查看已核发的货车电子通行码信息,持电子通行码车辆进入市区,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罚。

2.办理通行码业务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系统提出申请。

3.申请办理通行码时,必须保证各项注册信息及申办材料真实有效,个人车辆需提供行驶证、保险单、申请书(表),公司或者部门车辆需提供行驶证、保险单、申请书(表)、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进行申请。如存在盗用他人信息、恶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继续根据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变化,相应调整车辆限行路段、时段及车种等限行措施。

2.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严格执行。

3.各类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管控措施。

4.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货车、商砼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载货车,全天禁止在重点道路、一类区域、二类区域通行。禁限行区域内渣土车、商砼车需忻州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五部门联合审批办理通行证后方可通行。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进入禁限行区域需提出书面申请,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纸质通行证。

5.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路段的货运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通行证。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22日起实施,之前已发布的载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忻州市城区货车限行区域边界示意图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来源: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网页链接:https://www.sxxz.gov.cn/zwyw/tzgg/202212/t20221220_38247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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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重型柴油货车限行通告

根据原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21年9月13日发布的《原平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令[2021]1号》,原平市定于2021年9月16日0时开始(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知)采取重型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限行规定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所有重、中型柴油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

二、限行区域

东起平安大街高速路口,西至152处前进西街口,南至新郭下三岔路口,北起108线外环路口(包括外环路)。

三、相关管理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包括运输各类生活物资、蔬菜、水果、肉蛋、奶、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危险物品运输车等车辆)在办理通行证后方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限行区范围内生产、生活必须通行车辆到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手续。

特此通告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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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限行通告! 4.5吨以上重型货运车辆禁止通行

为改善砂河镇镇区交通环境,减少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砂河镇实际,决定对繁峙县砂河镇实施限制重型货运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砂河镇镇区所有道路

二、限行车辆类型

4.5吨以上重型货运车辆

三、不受限制措施车辆

(一)军用货车、工程抢险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市政施工作业、清障专用车辆等。

(二)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确需进限行区域的重型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证后方可按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通行证办理

微信公众号“山西公安”平台办理。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重型货运车辆,繁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采取电子抓拍与现场查纠的方式进行处罚(违反禁令标志1344)。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繁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来源:繁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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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1-30,全文共 2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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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五台山景区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高峰时段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春节:2024年2月9日(全天)—2024年2月17日(全天)

元宵节:2024年2月23日(全天)—2024年2月25日(全天)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41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

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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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途经国道337线(五台山景区)大型货运车辆实施限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了维护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G337线五台山路段采取大型货运车辆限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时间: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17日,共计9天;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5日,共计3天。时段:每日8:00—18:00禁止通行

二、管制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砂石运输工程车辆、商砼运输车辆、4轴以上(含4轴)大型货车(运输生鲜农副产品车辆除外)。

三、绕行线路

(一)从忻州去往河北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耿镇口上高速绕行。

(二)从河北去往忻州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阜平上高速绕行

四、温馨提示

1、有通行G337线五台山段的货运车辆,请提前规划出行线路和时间,避开拥堵时段和路段。

2、请货运车辆驾驶员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管理。凡不听劝导的车辆及违反本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3、因临时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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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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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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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高考中考期间限行通知(时间+区域+尾号)

2023-06-22,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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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关于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为保障太原市高考、中考期间考生交通出行,太原市公安局决定,依法对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实施交通限行管理。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3年6月7日、8日,每日7时至18时。

2023年6月20日、21日7时至18时,22日7点到12点。

二、限行区域

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的范围。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

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单日通行;

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

五、相关要求和安排

1、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接送高考、中考考生的车辆需将考生准考证按A4 纸规格复印,并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准予通行。

2、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太原市内公交车辆全部免费乘坐(不含太原至晋中城际公交线路)。

3、本通告执行期间,太原市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高峰期的调流措施暂缓执行,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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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高考限行时间+区域+措施+免限行

2023-06-07,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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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期间原平市区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保障 2023年高考(6月7日至8日)安全有序进行,防止出现道路拥堵,确保送考车辆畅通无阻,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高考期间我市将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行时间

6月7日(7时至18时)

6月8日(7时至18时)

二、限行区域

东至二广高速路、西至108国道(不含大运路);南至新郭下、北至外环北路(不含外环北路);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

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

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

四、送考车辆措施

2023年高考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接送高考考生的车辆需将考生准考证按A4纸规格复印,并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准予通行。

免限行车辆:

军车(含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园林、环卫、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转运、禽畜无害化处理收集等专用车辆外,其余车辆全部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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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学校暑假放假时间通知(更新中)

2024-04-23,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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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暑假放假时间暂未公布!以下是过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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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中小学暑假放假:7月6日-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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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暑假预计放假时间为2022年7月6日,开学时间暂定为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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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确定

6月4日,市教育局消息,今年我市普通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确定。

小学各年级、初一、初二和高一、高二7月6日进入暑假。

高三年级和初三年级分别在高考和中考结束后进入暑假。

高二年级7月28至29日参加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暑假期间进行为期三周的暑期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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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暑假及开学时间通知

2024-04-23,全文共 1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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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暑假放假时间暂未公布!以下是过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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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我市相关工作安排和教学进度,现将2023年暑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假起止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7月11日进入假期,8月30日正式开学

二、学期末工作

(一)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学期末,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照年度工作任务,全面盘点学期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严禁出现任务不落实、无举措,教师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的行为。

(二)做好学期末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组织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按规定组织期末考试。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重点做好考试质量分析,切实发挥考试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功能。

(三)做好假期作业布置研究。学校要开展暑假作业专题研究,依托学科组、年级组、教研组,结合本年级学生学情现状,坚持统筹结构、控制总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制定年级各学科统一作业。作业内容要体现针对性、典型性、启发性、开放性,做到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培养学科核心素养。作业类型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尤其要加强探究实践、体育锻炼、兴趣拓展、阅读鉴赏等方面作业的布置,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同时要利用好“空中课堂”教育资源,做好课程安排。

(四)做好师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安排部署暑假安全工作,切实把假期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各学校要全力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假期安全教育,特别是对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居家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隐患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要科学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树立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做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期间,及时向家长推送安全警示信息和典型案例,提醒学生及家长时时处处不忘安全。

三、假期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暑假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班员值班值守制度,保持在岗在位和通信畅通。要严格落实学校进出准入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加大对重点部位、重要目标、要害区域的检查巡查,严防被盗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处置的同时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二)有序开展假期托管。按照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和公益普惠的原则,鼓励学校充分利用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校内设施和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托管期间要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暑假期间,全市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线下培训。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效果,对于违规情况属实的要旗帜鲜明严肃查处。针对学科类培训由“地上”转入“地下”违规培训行为,要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对校内教师参与“一对一”或在家里等进行隐性培训的,要坚决处理典型事件,以一儆百。各县区对于收到的举报线索一定要认真核查,“凡举必查”,及时上报典型案例及查处结果。

(四)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双减”精神,强化家校沟通。要指导广大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承担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注重家庭生活环境、语言环境和行为方式对孩子的影响,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

2023—2024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初步拟定为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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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中小学及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开学时间

2024-04-23,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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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暑假放假时间暂未公布!以下是过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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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8月31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

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13日至8月31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

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可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特别提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统一放假时间安排,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或延后放假,不得擅自推迟和延长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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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暑假时间:7月5日至8月31日

开学时间:9月1日

普通高中

暑假时间:7月15日至8月31日

开学时间:9月1日

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暑假时间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拓展:

长治中小学2022暑假放假时间:

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7月5日至8月31日放暑假,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暑假期间,各学校要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师生员工假期尽量不出省,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有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长师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必须按照长治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自觉接受社区(村)健康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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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各市放假时间+开学时间汇总(更新中)

2024-04-23,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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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暑假放假时间暂未公布!以下是过期信息:

忻州市

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到2024年2月25日。

2024忻州市中小学开学时间:2024年2月26日开学。

朔州市

全市中小学校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

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26日。

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晋城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放假时间2024年1月27日(腊月十七)

开学时间2024年2月26日(正月十七)

普通高中

放假时间2024年2月5日(腊月二十六)

开学时间2024年2月26日(正月十七)

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放寒假时间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由学校确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大同市

全市中小学校寒假时间为: 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2024年2月26日春季学期开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长治市

2024年普通中小学校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农历腊月二十一)至2024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共计26天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

运城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月29日(腊月十九)起至2月25日(正月十六)止,2月26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普通高中学校:2月2日(腊月二十三)起至2月25日(正月十六)止,2月26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高三年级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提前7—10天开学。开学后,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免费对高三学生开放。

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安排,也可根据家长需求自行调整。

晋中市

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从2024年1月31日(农历腊月二十一)起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止,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假期时间执行。

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为2024年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六)。高一、高二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高三年级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八)。

幼儿园:以县统筹安排放假时间,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结合实际,指导属地幼儿园提供形式多样的托管服务,切实满足群众在假期无人看管幼儿的需求。

各县(区、市)教育局要强化过程管理,监督属地各中小学校(含市直学校)严格遵守放假起止时间,不得擅自调整。

阳泉市

全市中小学寒期放假时间:1月29日-2月26日(腊月十九-正月十七),2月27日(正月十八)正式开学

高校放假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中职院校、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

临汾市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月29日(腊月十九)至2月25日,2月26日(正月十七)开学 。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2月2日(腊月二十三)至2月25日,2月26日(正月十七)开学 。高三年级寒假起止时间,由学校结合教学进度进行安排,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中职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三)各县(市、区)若遇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需调整放假及开学时间的,需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吕梁市方山县

1.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七),高级中学1月31日(农历腊月二十一)。幼儿园、职业中学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2.开学时间:各中小学、幼儿园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高级中学可根据教学进度自行安排开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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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自有车辆限行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2024-04-22,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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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自有车辆限行时间几点几点

一整天!

1、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车辆单日可进入景区行驶;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车辆双日可进入景区行驶。

2、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拓展:

1、遇重大佛教节日和全国性节假日等客流高峰及恶劣天气时期,景区交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对景区自有车辆实行错峰、错时、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

2、违反本通告,有下列情形的景区自有车辆,列入景区车辆管理黑名单,取消车辆进入景区资格。

(一)冒用或使用无效电子通行证的;

(二)不服从景区相关部门管理的;

(三)在限行时间段内违反单双号限行,被处罚3次以上的。

3、对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景区自有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景区内卡口和电子警察进行抓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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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清徐县调整重中型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补充通知

2024-04-19,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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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公安局关于调整中型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补充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要求,有效提升清徐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对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关于县城区域各类重中型货车、三轮车禁行通告》进行调整,现补充通告如下:

一、新增G307国道市政化(油房堡—清泉南路)为重中型货车禁行区域,全天禁止通行。途经上述路段的重中型货车绕行开西路、开南路、清泉南路。

二、凤仪街西延(外环307口—梗阳西街口)、都小路、水屯营路、站台路等道路限时通行,每日早7:00-20: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允许通行。

三、除上述条款外,2021年10月1日实施的《关于县城区域各类重中型货车、三轮车禁行通告》其他各项规定不变。

四、各类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管控措施。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变化,将根据道路通行状况变化,相应调整限行措施。

本通告从2024年4月25日起执行,之前已发布的重中型货车通行管控措施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清徐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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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西龙币/龙钞二次预约最新通知(数量+时间+兑换)

2024-04-18,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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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安排,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首次发行剩余部分面向公众兑换。现将山西省余量兑换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承办余量兑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华夏银行和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共同承担山西省辖内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

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有关工作。

二、余量数量及兑换网点

山西省 2024 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剩余165,208 枚,2024年贺岁纪念钞剩余 63,773 张。

山西省各市 2024 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

年贺岁纪念钞余量见附件

1。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分别通过“工商银行山西分行”“山西农行微银行”“中国银行微银行山西省分行”“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官网,公告山西省内承担余量兑换的网点及各网点兑换数量、兑换方式、兑换时间等信息。

三、余量兑换方式和兑换时间

山西省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全部采取线上预约兑换方式。

(一)预约时间

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余量预约期为2024年4月18日22时至19日24时,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预约期为 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公众可登录预约承办银行的官网网站、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进行预约登记。

(二)兑换时间。

2024 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兑换期均为2024年4月20日至24日。已成功预约的公众,在兑换期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预约登记余量兑换网点办理兑换。兑换数量须与预约数量完全一致,逾期且未按规定程序或要求办理兑换的,按作废处理。

(三)相关说明。

由于首次发行过程中需对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进行拆卷、拆捆等操作,余量兑换时可能出现纪念币不成卷、纪念钞号码不连续等情况,特此说明。

四、余量兑换规则

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2024 年贺岁纪念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10张。个人办理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人可代2人领取,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兑换。

五、信息发布

在余量预约兑换期内,预约承办银行兑换网点大厅内,公布该网点的 2024 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

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数量、兑换方式、兑换进度等信息。

附件:

1.2024 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 年贺岁纪念钞山西省余量兑换数量

2.山西省普通纪念币预约记录查询地址及监督举报电话

2024山西中国银行贺岁龙币龙钞二次预约兑换公告

山西工商银行龙年贺岁纪念币/纪念钞二次预约兑换公告

太原浦发银行2024龙币/龙钞二次预约兑换公告

2024山西农业银行龙币/龙钞余量预约兑换最新公告

2024贺岁币、贺岁钞太原华夏银行预约兑换时间+渠道+网点

2024山西龙币/龙钞二次预约兑换网点汇总(5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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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限行通知

2024-04-15,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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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区域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保障重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品质,提升大同市旅游城市形象,更好地适应大同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近期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相关指示精神要求,决定采取以下禁限行管理措施:

一、古城内道路全天 24

小时禁止三(四)轮电动车和燃油三轮摩托车以及货运汽车(包含中型厢式货车、轻型封闭货车、轻微型物流货车以及重型厢式货车等)通行,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9:00—22:00

禁止通行。

二、同煤快线(高架主线)全天禁止燃油二、三轮摩托车,电动二、三(四)轮车以及货运汽车中(重)型及以下厢式货车通行,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货车避开早(7:00—8:30)、午(11:30—12:30)、晚(17:30—19:30)三个高峰时段,准许通行。

三、云冈旅游专线(S339)全天禁止燃油三轮摩托车以及货运汽车(包含轻型封闭货车、轻微型物流货车以及中(重)型厢式货车等)通行,允许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全天24

小时通行。

四、所有货运车辆因拉运生产资料或生活物资,确需进入城市建成区限行道路的,仍按原规定办理通行手续。五、请有关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周知,合理规划运输时间和路线。对于擅自闯入禁限行路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抓拍,现场执法等多种形式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大同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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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货车道路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2023年3月6日,大同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货车道路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为进一步优化大同市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扩投资、促消费”相关政策,满足群众与企业生活生产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近期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的指示精神,决定调整以下部分货车的道路限行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

古城内道路早9:00-晚22:00禁止通行,其他道路允许24小时通行。

二、中型厢式货车

除古城内道路、迎宾街全线(含迎宾桥)、魏都大道(自来水岗至浩海岗段)、北都街(福康里岗至城区法院岗段)、恒安街(文瀛路口至迎宾桥东岗段)、云山街全线、太和路全线、文瀛南北路(云州街至南环东路段)、同煤快线、云冈旅游专线禁行外,避开早(7:00-8:30)、午(11:30-12:30)、晚(17:30-19:30)三个高峰,准许在平城区、云冈区其他限行道路通行。

三、新能源货车

1、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货车在中心城区重点限行街道:古城内道路、迎宾街全线(含迎宾桥)、魏都大道(自来水岗至浩海岗段)、御河西路(北环桥西岗至南环桥西岗段)、恒安街(文瀛路口至迎宾桥东岗段)、太和路全线、同煤快线、云冈旅游专线,避开早、午、晚三个高峰通行,其他限行街道准许24小时通行;

2、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除中心城区重点限行街道(同上)外,其他街道避开早、午、晚三个高峰通行,平城区(御河以东区域)、云冈区限行街道准许24小时通行。

注意:本通告自2023年3月15日起实施。之前发布的相关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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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单双号限行规则

2024-04-15,全文共 1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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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目前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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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高峰时段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3年6月29日(全天)--2023年6月30(全天)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33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2023年6月29日单号通行(号牌末位数1、3、5、7、9),2023年6月30日双号通行(号牌末位数2、4、6、8、0)。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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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5.19中国旅游日”期间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广大游客朋友:为确保“5.19

中国旅游日”期问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给来山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交通环境,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5.19

中国旅游日〞期间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晋H)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3年5月19日(全天)—2023年5月22日(全天)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33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RM-0KM

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

(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字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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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假期期间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保障“五一”期间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3年“五一”期间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晋H)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3年4月29日(全天)—2023年5月3日(全天)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33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 (1、3、5、7、9)、双日双号

(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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