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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忻州限行一般不针对公共汽车、出租车、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等。

2024-02-26,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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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目前不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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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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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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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全文共 1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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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公告

为保障“两节”期间五台山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五台山景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2023年“春节”、“元宵节”两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晋H)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3年1月21日(全天)—2023年1月27日(全天)2023年2月03日(全天)—2023年2月05日(全天)

二、限行区域五台山景区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 (1、3、5、7、9)、双日双号 (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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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0时至24日24时忻州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根据省、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组会商研判,2021年12月21日起扩散条件转差,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2021年12月21日0时起,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同时,12月22日0时至24日24时忻州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具体应急措施为: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3、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4、延期或停办露天户外大型活动。

5、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公众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3、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列入2021年《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2、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混凝土现场搅拌、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裸露场地进行苫盖,并加密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至少3次/日)。3、严禁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4、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

5、忻州城区内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含新能源号牌,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时段内,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外省及其他地市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按照上述要求管控。限行区域为:东至东外环(不包括东外环)、西至西外环(不包括西外环)、南至南环街、北至旭来街。

6、忻州城区公交车加大运行保障力度,延长运营时间,保障乘客免费乘坐。

7、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时间,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2次洒水抑尘作业(非冰冻条件下)。

8、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民生保障除外)。

9、加大“禁煤区”“禁燃区”巡查力度,防止“禁煤区”散煤复烧。10、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11、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工信、住建、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教育、能源等部门要对上述应急减排措施加强指导和调度督办。

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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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5-18,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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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景区限行通知(持续更新)

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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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5-08,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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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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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4-20,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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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晋H车辆单双号限行

为切实保障2024年“五一”期间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五一”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5月1日0时—2024年5月5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41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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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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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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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1-30,全文共 2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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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五台山景区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高峰时段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春节:2024年2月9日(全天)—2024年2月17日(全天)

元宵节:2024年2月23日(全天)—2024年2月25日(全天)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41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

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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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途经国道337线(五台山景区)大型货运车辆实施限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了维护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G337线五台山路段采取大型货运车辆限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时间: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17日,共计9天;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5日,共计3天。时段:每日8:00—18:00禁止通行

二、管制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砂石运输工程车辆、商砼运输车辆、4轴以上(含4轴)大型货车(运输生鲜农副产品车辆除外)。

三、绕行线路

(一)从忻州去往河北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耿镇口上高速绕行。

(二)从河北去往忻州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阜平上高速绕行

四、温馨提示

1、有通行G337线五台山段的货运车辆,请提前规划出行线路和时间,避开拥堵时段和路段。

2、请货运车辆驾驶员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管理。凡不听劝导的车辆及违反本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3、因临时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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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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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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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景区限行通知

2024-06-07,全文共 1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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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端午节”期间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忻州市注册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2024年“端午节”期间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端午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6月8日0时—2024年6月10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41KM—65KM处(北线入山口至南线游客中心以北),台豆线0KM—14KM处(山咀红绿灯路口至西线入山口以东)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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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试运行一年)》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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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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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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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景区限行通知

2024-05-18,全文共 1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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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期间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期间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期间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5月19日0时-24时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33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双号(2、4、6、8、0)限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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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试运行一年)》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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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

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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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号最新通知

2024-04-15,全文共 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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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限行最新通知

五台山范围内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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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限行通知

2024-04-15,全文共 2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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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限行结束!!!

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对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知

为持续改善我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

自2023年11月23日7时起实施 2023年12月31日22时结束

限行时段:

早7:00至晚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限行区域:

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制:

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校车、通勤大型载客汽车。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固废处置车。

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

其他事项:

(一)非晋D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不在限行范围。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知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知自2023年11月23日7时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22时结束。

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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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对上党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秋冬季空气环境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党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早7:00至晚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英雄南路(长陵路)以西、G208以东、五龙街以南、古桥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校车、通勤大型载客汽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固废处置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

三、相关事项

(一)非晋D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不在限行范围。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4日7时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22时结束。

长治市上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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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治市屯留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早7:00至晚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东环路、久安路以西(含东环路、久安路),百米大道以北(含百米大道),309国道、禹王路以东(含禹王路),309国道以南区域管制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校车、通勤大型载客汽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固废处置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

三、相关事项

(一)非晋D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不在限行范围。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4日7时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22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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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对主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知

为持续改善我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潞城区主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新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东华路以西、南华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汽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固废处置车、道路救援车、保险勘查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三、相关事项

(一)非晋D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不在限行范围。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24日7:00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22:00结束。

长治市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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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货车限行通知(更新中)

2024-01-30,全文共 4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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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途经国道337线(五台山景区)大型货运车辆实施限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了维护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G337线五台山路段采取大型货运车辆限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时间: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17日,共计9天;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5日,共计3天。时段:每日8:00—18:00禁止通行

二、管制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砂石运输工程车辆、商砼运输车辆、4轴以上(含4轴)大型货车(运输生鲜农副产品车辆除外)。

三、绕行线路

(一)从忻州去往河北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耿镇口上高速绕行。

(二)从河北去往忻州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阜平上高速绕行

四、温馨提示

1、有通行G337线五台山段的货运车辆,请提前规划出行线路和时间,避开拥堵时段和路段。

2、请货运车辆驾驶员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管理。凡不听劝导的车辆及违反本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3、因临时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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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载货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服务措施,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秩序,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晋公通字〔2022〕83号)精神,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忻州市城区货车通行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道路

(一)道路范围

1.和平街(慕山路至新建路段)

2.七一路(九原街至光明街路段)

3.长征街(慕山路至新建路段)

4.新建路(九原街至光明街路段)

5.东环路(北外环至南外环路段)

6.太忻大道(忻州城区南外环至石岭关路段)

7.忻原大道(忻府区东环路与北外环交叉口至滹沱河与定襄段交界处)

8.忻定大道(东外环至安邑村路段)

(二)管控措施

1.重、中型载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全天禁止通行;

2.轻、微型货车、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通行;

3.皮卡车,轻、微型封闭式货车,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通行;

4.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二、一类区域

(一)区域范围

市区核心区域:【东至新建路(含)、西至慕山路(含)、南至光明街(含)、北至九原街(含)】

古城核心区域:【东至云中东路(含)、西至七一路(含)、南至惠风街(含)、北至光明街(含)】,上述区域不含重点道路。

(二)管控措施

1.重、中型载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全天禁止通行;

2.轻、微型货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允许通行;

3. 皮卡车,轻、微、中型封闭式、厢式货车,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通行;

4.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三、二类区域

(一)区域范围

东至东外环(不含)、西至西外环(不含)、南至南环街(含)、北至旭来街(含),上述区域不含一类区域、重点道路。

(二)管控措施

1.重、中型载货车(含轻型自卸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每日7:00至21:00禁止通行,其他时间允许通行;

2.轻、微型货车,工作日早、午、晚高峰期(7:00至9:00、11:00至13:00、17:30至19:30)禁止通行,非早、午、晚高峰期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允许通行;

3. 皮卡车,轻、微、中型封闭式、厢式货车,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通行。

4.国四(含)以下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四、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绕行路线

1.从原平市方向驶往静乐县(国道G337)、宁武县(省道S312)的车辆走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出境。

2.从原平市方向驶往太原市方向的车辆走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出境。

3.从静乐县(国道G337)、宁武县(国道G337)驶往太原市、原平市方向的车辆走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出境。

4.从定襄县驶往忻州市的车辆从黄榆线(国道G337)曹张高速口上高速出境。

5.从太原市驶往忻州市的车辆从国道(G108线)豆罗高速口上高速出境。

6.出发地、目的地为忻州市城区的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不在此次分流管控限制范围,但需遵守忻州市现有的大型货车管控措施和忻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中的限行要求。

五、城市配送货运车通行码申领规定

1.城市生产、生活运输车辆(包括公共事业单位车辆、瓜果、蔬菜、生鲜、食品、物流配送),可通过“交管 12123”App --机动车业务--点击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请城市通行码--通行时段--通行线路--上传通行码材料--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用户点击“交管 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进入城市货车通行码首页,点击查看已核发的货车电子通行码信息,持电子通行码车辆进入市区,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罚。

2.办理通行码业务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系统提出申请。

3.申请办理通行码时,必须保证各项注册信息及申办材料真实有效,个人车辆需提供行驶证、保险单、申请书(表),公司或者部门车辆需提供行驶证、保险单、申请书(表)、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进行申请。如存在盗用他人信息、恶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继续根据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变化,相应调整车辆限行路段、时段及车种等限行措施。

2.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严格执行。

3.各类专项作业车管控措施等同于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管控措施。

4.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货车、商砼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载货车,全天禁止在重点道路、一类区域、二类区域通行。禁限行区域内渣土车、商砼车需忻州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五部门联合审批办理通行证后方可通行。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进入禁限行区域需提出书面申请,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纸质通行证。

5.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路段的货运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通行证。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22日起实施,之前已发布的载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忻州市城区货车限行区域边界示意图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来源:忻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网页链接:https://www.sxxz.gov.cn/zwyw/tzgg/202212/t20221220_38247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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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重型柴油货车限行通告

根据原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21年9月13日发布的《原平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调度令[2021]1号》,原平市定于2021年9月16日0时开始(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知)采取重型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限行规定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所有重、中型柴油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

二、限行区域

东起平安大街高速路口,西至152处前进西街口,南至新郭下三岔路口,北起108线外环路口(包括外环路)。

三、相关管理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处以罚款20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包括运输各类生活物资、蔬菜、水果、肉蛋、奶、化肥、农药、种子、饲料、危险物品运输车等车辆)在办理通行证后方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限行区范围内生产、生活必须通行车辆到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手续。

特此通告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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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限行通告! 4.5吨以上重型货运车辆禁止通行

为改善砂河镇镇区交通环境,减少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砂河镇实际,决定对繁峙县砂河镇实施限制重型货运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砂河镇镇区所有道路

二、限行车辆类型

4.5吨以上重型货运车辆

三、不受限制措施车辆

(一)军用货车、工程抢险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市政施工作业、清障专用车辆等。

(二)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确需进限行区域的重型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证后方可按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通行证办理

微信公众号“山西公安”平台办理。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重型货运车辆,繁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采取电子抓拍与现场查纠的方式进行处罚(违反禁令标志1344)。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繁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来源:繁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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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3-10-06,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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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实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将道路、停车场等资源最大限度释放给游客,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景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3年8月19日0时至2023年10月15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对景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实行单日单号 (1、3、5、7、9)通行、双日双号 (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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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限行最新通知

2024-06-07,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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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原高考、中考期间机动车限行最新通知

【太原滨河东西路限行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工作日7:00时至9:00时,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调控方式

(一)晋A号牌机动车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非晋A号牌机动车:点击查看

详情:太原滨河东西路限行通知(2024年-2026年)

【太原三河一街限行】

一、限行路段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二、限行时段

工作日:07:00至0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限行措施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2、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行;

注: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运车辆分流管控】

一、管控线路:

1、太原东环绕城高速全线(阳曲枢纽至武宿枢纽);

2、太原南环绕城高速全线(武宿枢纽至罗城枢纽);

3、太原西环绕城高速全线(罗城枢纽至西墕枢纽)。

二、管控时间:

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管控车辆:

过境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除外)、工程运输车辆、各类重中型专项作业车辆。

详情:太原市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运车辆分流管控通告

拓展阅读:

太原清徐县城区域各类重中型货车+三轮车禁行通告

太原市调整载货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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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高考限行最新通知(6月)

2024-06-06,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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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高考限行时间

2024年6月7日、8日,每日7时至18时。

太原高考限行区域

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的范围。

太原高考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通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

相关要求和安排

1.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接送高考、中考考生的车辆需将考生准考证按A4纸规格复印,并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准予通行。

2.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市内公交车辆全部免费乘坐(不含太原至晋中城际公交线路)。

3.本通告执行期间,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高峰期的调流措施暂缓执行,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2024年太原高考、中考期间机动车限行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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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限行通知

2024-06-03,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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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对市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晋市政通告〔2024〕1号

一、限行时段

2024年6月7日、8日每日7时30分至17时30分

2024年6月20日、21日、22日每日7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限行区域

市区西环路以东,金凤路以西,北环街以南,白水街、景西路(中原西街至白水街)、中原西街(西环路至景西路)以北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方式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外地号牌、临时号牌机动车)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通行。

接送考生车辆及爱心送考车辆不受此次限行措施限制。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公共汽车、出租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大中型客运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道路救援车、清障车,市政、环卫、园林、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上车辆必须有明显标识,无明显标识的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二、三轮摩托车以及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五、相关事项

实行交通限行管理期间,接送高考、中考考生的车辆需将考生准考证按A4规格复印,并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准予通行;粘贴有爱心送考标识的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婚丧嫁娶用车,须提前1个工作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知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如确因接送考生违反本次限行措施造成交通违法,请驾驶人携带考生准考证、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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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原高考、中考期间机动车限行最新通知

2024-06-03,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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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关于2024高考中考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为保障全市高考、中考期间考生交通出行,太原市公安局决定,依法对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实施交通限行管理。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6月7日、8日,每日7时至18时。

2024年6月20日、21日,每日7时至18时;6月22日、23日,每日7时至13时。

二、限行区域

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的范围。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单日通行;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公交车、巡游及网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校车及通勤大中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

五、相关要求和安排

1.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接送高考、中考考生的车辆需将考生准考证按A4纸规格复印,并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准予通行。

2.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全市除连接忻州、晋中榆次区和太谷区的公交线路及旅游线、专线、网约线路外,其它线路公交车一律免费乘车。

3.本通告执行期间,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高峰期的调流措施暂缓执行,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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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自有车辆违法限行规定有什么处罚?

2024-04-22,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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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本通告,有下列情形的景区自有车辆,列入景区车辆管理黑名单,取消车辆进入景区资格。

(一)冒用或使用无效电子通行证的;

(二)不服从景区相关部门管理的;

(三)在限行时间段内违反单双号限行,被处罚3次以上的。

二、对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景区自有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景区内卡口和电子警察进行抓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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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自有车辆限行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2024-04-22,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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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自有车辆限行时间几点几点

一整天!

1、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车辆单日可进入景区行驶;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车辆双日可进入景区行驶。

2、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拓展:

1、遇重大佛教节日和全国性节假日等客流高峰及恶劣天气时期,景区交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对景区自有车辆实行错峰、错时、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

2、违反本通告,有下列情形的景区自有车辆,列入景区车辆管理黑名单,取消车辆进入景区资格。

(一)冒用或使用无效电子通行证的;

(二)不服从景区相关部门管理的;

(三)在限行时间段内违反单双号限行,被处罚3次以上的。

3、对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景区自有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景区内卡口和电子警察进行抓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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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2024-04-22,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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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景区自有车辆实施单双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五台山景区交通压力,进一步优化五台山景区交通秩序,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自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升游客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决定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自有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实施景区自有车辆限行、总量控制措施确需进入景区自有车辆,取得景区电子通行证后,按指定路线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

二、景区自有车辆是指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辖区内各单位、各寺院、各乡镇居民的小型汽车(小型车辆是指:总质量不超过4500kg、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不超过9人或车长6m以下的汽车)。

限行范围为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41KM-65KM处(北线入山口以南至南线游客中心),台豆线0KM-14KM处(山咀红绿灯路口以西至西线入山口)的旅游道路。

三、禁止未取得电子通行证的景区自有车辆进入景区、限行范围内通行。

四、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按照《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建筑材料入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台管委[2023]79号)执行。

五、景区自有车辆进入景区限行范围实行分类管理:

(一)直接通行的景区自有车辆:

1、景区旅游专线营运车辆(公交摆渡车、出租车、朝台车);

2、特种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

3、其它执行任务的车辆(防火、应急救援、抢险抢修、安全巡查、行政执法、警卫等)。

(二)办理电子通行证的景区自有车辆,应当接受入山管理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的检查和指挥,符合通行要求方可通行。

1、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车辆单日可进入景区行驶;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车辆双日可进入景区行驶。

2、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六、电子通行证办理要求:

(一)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景区电子通行证的办理工作,电子通行证实行免费办理;

(二)电子通行证为“一车一证”,电子通行证上应注明编号、车牌号、通行证有效期等内容

(三)办理电子通行证须携带证明材料:

1、本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车辆行驶证。

2、外地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车辆行驶证、营业执照、租房合同(乡、村两级审核并盖公章)。

七、遇重大佛教节日和全国性节假日等客流高峰及恶劣天气时期景区交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对景区自有车辆实行错峰、错时、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

八、违反本通告,有下列情形的景区自有车辆,列入景区车辆管理黑名单,取消车辆进入景区资格。

(一)冒用或使用无效电子通行证的;

(二)不服从景区相关部门管理的:

(三)在限行时间段内违反单双号限行,被处罚3次以上的。

九、对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景区自有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景区内卡口和电子警察进行抓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由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十一、本通告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试运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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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景区对本市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2024-04-20,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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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2024年五一劳动节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2024年“五一”期间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五一”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5月1日0时—2024年5月5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41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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