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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10-31,全文共 2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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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因工作需要,国(境)外毕业的暂不招录。

6. 苏州大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2023年11月7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285399032@qq.com,邮件名称:姓名+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益性岗位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1.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6. 用于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材料本人签字扫描件。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1801。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1801。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1810。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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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2023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2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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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13号)、《印发〈关于加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吴委办〔2009〕3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16: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3),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学历+所学专业+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在48小时内进行审核。考生是否报名成功以招聘单位邮件回复为准。

3.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留学回国人员,除上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初审: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16:00。

5.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笔试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则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11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发放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分别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详见《准考证》)公布。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发放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不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总成绩相同且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现场公布,并分别由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和考察。因考生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将分别由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录用前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后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九、其他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3721(人社局)、0512-65251805

(文体旅局)、0512-65623901(资规分局)。

附:

1.《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苏州市吴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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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2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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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苏州大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2024年5月21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978588296@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相城区政府办公益性岗位报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相城区政府办公益性岗位报名01。

(三)报名材料:

1.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4日至5月22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2852。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1911。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852。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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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5-11,全文共 2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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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17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xczjj_zp@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01。

(三)报名材料:

1.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 用于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材料本人签字扫描件;

6.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5月18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2360。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3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2356。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360。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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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2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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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苏州大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9:00—2024年5月17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xcqtyjrj01@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报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报名01。

(三)报名材料:

1.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扫描件;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8日至5月18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9595099。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2137。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9595099。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苏州市相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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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2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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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

代码

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驾驶员

01

2

不限

准驾车型B1 证以上,驾龄不少于10年,需要长途驾驶,夜间值班,适合男性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2024年4月21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xcrd2022

@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01。

(三)报名材料:

1. 《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驾驶证原件扫描件;

3.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每天9:00—17:00(工作日期间)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1260。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1253。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1260。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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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2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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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5. 苏州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6.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2024年3月14日16: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送至邮箱:xcfyzzb123@163.com

(三)报名材料:

1.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户主页与本人页)扫描件;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1日至3月14日工作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2897。审核合格的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1.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销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4.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设备的请自备),速录考试形式为听打,听一段时长为10分钟左右的录音,语速为10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实行百分制,准确率70分以上者为合格。两项考试分数合格人员按照两项总分合计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2895。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897。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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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4-03-01,全文共 2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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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新城招聘”(http://www.szgthr.com)网站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9:00—2024年3月7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网址:入口

(三)报名材料:

1. 《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日至3月8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6183379。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城招聘”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新城招聘”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城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66183513。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183379。

附件:

1.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商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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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4-02-21,全文共 2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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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23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限苏州大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7.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应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711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工作。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原则上参照市同类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98633。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698633。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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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3-12-27,全文共 2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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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a)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1月5日。

4.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

5.

各学段均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并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毕业的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6.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9:00—2024年1月5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xczjj_zp@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01。

(三)报名材料:

1.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4. 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 用于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材料本人签字扫描件;

6. 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四)资格审核: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8日每天9:00—17: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85182360。审核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3.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相城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1.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1.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85182356。

2. 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360。

附件:

1.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 2023年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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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家港市纪委监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3-12-13,全文共 2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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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家港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14日至2005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7.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1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711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市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同类公益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85089。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173339。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纪委监委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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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3-11-27,全文共 2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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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后勤人员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27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会务服务人员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1月27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户籍不限。

7.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711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技能操作考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02会务服务岗位人员需先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报考01后勤人员直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技能操作考试。主要内容为会务礼仪及实操,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在张家港人才网公示。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期间全程封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原则上参照市同类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76112。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5911000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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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2023-11-23,全文共 2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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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驾驶员4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苏州市区户籍;

4.年龄:详见岗位简介表;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其他:详见岗位简介表;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驾驶证扫描件或照片于2023年12月4日24:00之前发送至邮箱164261923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资格审查。单位于12月5日至12月6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12月8日前,资格审查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设笔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X30%+驾驶技能测试X40%+面试X30%。

2.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交通法规。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12月中旬。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3.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4.在笔试、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笔试、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5.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2.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聘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核实,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规定要求的,可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聘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两个月;

3.新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9828907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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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3-11-22,全文共 2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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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苏州市立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设有本部、东区、北区、南区4个综合性院区和1个教育培训基地。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临床药师和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及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医院开放床位3000张,职工5400余人。

苏州市立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已于2023年9月启用,规划床位400张。苏州市立医院总院计划于2024年3月启用,一期规划床位1000张。苏州市妇幼保健院计划于2023年12月启用,规划床位800张。

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需求为22个岗位,共109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条件详见附件:《苏州市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21日至2005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备《苏州市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中的岗位要求,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审核,如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

三、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请通过苏州市立医院官网(http://www.smh.cc),选择“人才招聘”专栏进行报名(报名入口)。

2.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非应届毕业生需再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四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所有已取得的岗位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所获奖励的证书、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须含封面、目录和全文)、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证明材料和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有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为确保报名系统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环节的可操作性,请个人相关情况填写完整、准确,并上传相应附件。

3.报名、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17: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6日17:00。

2.如报名资格初审过程中材料不全者,请在接到邮件通知或系统站内消息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补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

3.如资格初审通过,将会通过报名邮箱或系统站内消息推送报名成功信息,请及时登录查看。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证件照、基本信息、各阶段学历教育信息、履历信息、就业推荐表等附件信息),在招聘全过程中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医院将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学校情况、在校期间任职情况、获奖及荣誉情况、学历专业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实践及工作经历等要素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择优来确定进入实践能力考核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实践能力考核前由医院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能力考核资格。

六、实践能力考核

1.实践能力考核成绩70分为合格分,任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实践能力考核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于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实践能力考核时间、地点由医院另行通过邮件或站内消息通知,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报考时所填报的邮箱信息和站内消息。因应聘者错过邮箱信息或站内消息导致未能参加实践能力考核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实践能力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医院对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八、录用与聘用

1.医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2.实践能力考核后、办理人员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苏州市立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人员工作院区将由医院统一安排管理,不服从安排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九、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市立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20

苏州市立医院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苏州市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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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2023-11-10,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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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苏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4.专业、学历符合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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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1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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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中医医院位于苏州市姑苏区杨素路18号,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苏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4.专业、学历符合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州市中医院医院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公示、体检、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苏州市中医医院官网向社会发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4日08:30 —16:00,逾期不予补报。

3. 报名地点:

苏州市中医医院(杨素路18号)东楼1楼住院大厅。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执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相关材料需验原件、留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的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现场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2-67872523,67872423。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登陆医院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录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均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官网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四)面试

1.面试通知由医院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体检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医院公示栏或医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本次为编外(人事代理,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公告由苏州市中医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7872523。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苏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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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3-11-09,全文共 2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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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面向本市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月13日至2005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限张家港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办公室辅助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二楼财务科(市暨阳东路313号)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成绩计算。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4.面试后,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5.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同类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792502

附件: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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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平望镇)

2023-11-08,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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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将面向区内就业重点人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名额:

招聘

单位

类别

内容

江苏营财安保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

岗位名称

保安

招录人数

10

工作内容

门岗安全保障、秩序维护、治安巡逻

工作要求

门岗安全保障、秩序维护、治安巡逻

工作地点

吴江区中医医院

薪酬待遇

2280元/月,购买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1、苏州大市户籍,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

2、已在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3、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用工管理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二)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依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四、报名方式: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向户籍地所在社区(行政村)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应聘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63665509。

平望(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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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6,全文共 3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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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日至200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苏州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户籍)。

(四)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

(五)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的相关资料发送至wjfyhr@126.com,邮件标题按照“岗位代码+考生姓名”的形式命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5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报名材料: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证明材料;⑤其他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通过资格初审即视为报名成功,审核结果将在资格初审结束后另行通知考生本人。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15时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咨询电话。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提交材料。

2.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3.咨询电话: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63493836。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速录员岗位(01岗、02岗、03岗)采用技能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速录员岗位(01岗、02岗、03岗)考试总成绩(100%)=技能测试(50%)+面试(50%)。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事项另行通知。

(一)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测试,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定时长的录音,根据准确率计分。岗位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考生采用的计算机输入方法不限,如需使用其它输入法请自行准备U盘在监考老师指导下现场安装,如需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

3.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根据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报名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证明材料;⑤其他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我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考生经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储备与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补录(该招聘岗位无储备人员时,可从同一招聘单位内招聘条件完全相同岗位于报名时选择自愿服从调剂的储备人员中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3493824。

九、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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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第二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4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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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2023年第二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吴江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6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吴江区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吴江区户籍),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年龄、户籍、学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

(四)《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要求中“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并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五)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第二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专业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划分。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本次招考网上报名及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7日9:00至2023年11月9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入口),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咨询电话。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告。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系统笔试时间信息,及时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入口),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分别按百分之五十的比重计入总分,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

3.按照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于现场资格复审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及报名岗位“其他要求”中所需提供的如“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包括截至2023年11月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经历,具体工作经历认证以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岗位证明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等其他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④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⑤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复审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信息将在(www.wj-hr.com)发布,一经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将不再进行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储备和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补录(该招聘岗位无储备人员时,可从同一招聘单位内招聘条件完全相同岗位于报名时选择自愿服从调剂的储备人员中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九、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2023年第二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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