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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1名。

2024-01-31,全文共 4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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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3日至2005年2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要求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报考学历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其中普高岗位的报考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均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报考英语岗位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四)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回避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4年8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要求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2024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入口)。

4.报名时间:2024年2月3日8:30~2月7日15: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5.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6.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3日9:00~2月7日16:30。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7.本次招聘各岗位均设定相应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应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2月8日9:00至12:00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8.陈述申辩: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论如有异议,可进行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2月3日8:30至2月7日17:00。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将同步进行。

四、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提前登录2024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p.zjgedu.cn:3443)内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16日(周六)笔试,具体地点、科目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本学科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简介表》中的专业理论考试内容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笔试总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4.其他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成绩查询

在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笔试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发布,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

五、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笔试考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的公告要求,打印《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2024年4月13日(周六),具体地点、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2.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报考承诺书》(未落实工作单位)。

(2)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承诺书》、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

(3)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资格复审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社会人员报名时须现场签订“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之后在《面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面试资格。

3.陈述申辩: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4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微型课,美术、体育学科须加试技能。

1.微型课。

形式: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同职位为统一内容。

分值: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

2.技能加试。

(1)美术

素描。除素描纸外,画笔、画板自备,时间为120分钟。

(2)体育

身体素质及基本队列训练测试。具体测试项目考试时公布。

(3)技能加试总分:100分。加试多项技能的,取各加试项目分数的平均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技能加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项目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成绩计算

总分为100分。凡有加试项目的,按微型课分数60%和技能加试分数40%计算面试考试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总成绩计算: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试分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

总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当天发布,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

七、体检、选岗、考察(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选岗分配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zjg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侯老师0512-58150772,殳老师0512-58155292,余老师0512-58222470(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附件:2024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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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相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3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2年、2023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八)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4年11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相城区教育信息网(入口)。

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8日12: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23日—5月28日期间每天9:00—17:0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23日9:00—5月28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9日12:00。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各项信息,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上传材料均需要是原件扫描件,主要包括:

1.2024年毕业生

(1)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生证;③应届毕业学段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⑥教师资格证书;⑦应届毕业学段课程成绩单;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2)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应届毕业学段课程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2年、2023年往届毕业生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网签的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3.其他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三)网上确认

2024年5月28日12:00前,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85182102、85181412。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和材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选定后其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岗位核减核销情况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进行公布。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5月29日14:00—17:00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等信息须与毕业证书等材料完全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31日9:00—6月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人员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6月上旬在报名系统公布,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阅笔试成绩等信息,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另行公告。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09、12、18、20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告。

3.对体检合格人员(09、12、18、20岗位完成选岗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选岗、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104。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8518141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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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22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六)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应聘面向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毕业生及以上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③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④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七)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资格初审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入口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

①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就业承诺书》。

②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书。

③其他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

(4)其他证明材料:2024年毕业生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提供从教以来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

5.资格初审: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

6.陈述申辩:2024年3月18日-3月24日(9:00-11:30;13:00-17: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2:00。

8.缴费时间:2024年3月24日9:00- 3月26日17:00。

9.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3月25日13:00-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交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报考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1.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告。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试教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同一名考生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十、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657;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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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5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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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江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员工队伍结构,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户籍、生源地均不限。《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2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3)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提供)。

(4)2024年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毕业证书或《推荐表》中无“师范”标识的,需提供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证明要求详见报名系统公告。

(7)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2日12: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7:00。

5.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4日18:00。

6.缴费:2024年3月6日9:00—3月7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上述缴费时间内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缴费方式详见报名平台公告。

7.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9:00—12:00。

8.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13日-14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4年3月2日前符合。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3月1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另行公告。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包括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工作单位,按同一岗位代码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总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名次排名前者为先。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87、63981967、63981952、63981971。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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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2024-01-31,全文共 5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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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市幼教、职教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公办幼儿园、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求,根据《张家港市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经研究,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42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0名、职教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张家港市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3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3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对招聘岗位要求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幼教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大专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报考英语岗位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四)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或报考职教专业类岗位的,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幼教岗位限张家港户籍(或生源地),职教岗位户籍不限。下列报考幼教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以研究生学历(须有硕士学位)报考的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凭配偶或父母张家港户籍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8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要求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2024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入口)。

4.报名时间:2024年2月3日8:30~2月6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5.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6.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3日8:30~2月6日16:30。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7.本次招聘各岗位均设定相应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应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2月7日9:00至12:00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8.陈述申辩: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论如有异议,可进行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2月3日8:30至2月6日17:00。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将同步进行。

四、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提前登录2024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s://zp.zjgedu.cn:4443)内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2日(周六)笔试,具体地点、科目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本学科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简介表》中的专业理论考试内容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3.笔试总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4.其他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成绩查询

在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笔试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发布,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

五、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笔试考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的公告要求,打印《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具体地点、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2.报考者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户口簿、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报考承诺书》(未落实工作单位)。

(2)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承诺书》、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

(3)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资格复审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5)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社会人员报名时须现场签订“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之后在《面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面试资格。

3.陈述申辩: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31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幼教、职教专业类学科(信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烹饪(中餐)、机械、电工电子、化工、旅游、机器人工程)须加试技能。

1.微型课。

形式: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统一内容。

分值: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

2.技能加试。

(1)考核项目

幼教岗位

项目一: 儿童画。指定主题,自备蜡笔、勾线笔等绘画工具,作画时间30分钟。

项目二: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边唱边用钢琴(电子琴)原调伴奏,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三:儿童舞。指定舞曲,即兴编排,曲长约为3分钟,舞曲考试时公布,准备时间为15分钟。

职教岗位

职教岗位中,共有8个学科须进行技能加试,具体见《岗位简介表》中的加试项目。

(2)技能加试总分:100分。加试多项技能的,取各加试项目分数的平均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技能加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项目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成绩计算

总分为100分。凡有加试项目的,按微型课分数60%和技能加试分数40%计算面试考试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总成绩计算: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试分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

总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当天发布,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

七、体检、选岗、考察(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选岗分配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八、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方式,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拟录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至张家港市教育局领取《录用通知书》。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被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被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本次招聘的教师按《张家港市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进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等待遇参照同类事业在编人员执行。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为张家港市备案制教师;考核不合格的,经批准解除劳动合同。

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侯老师0512-58150772,殳老师0512-58155292,余老师0512-58222470(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附件:2024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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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2024-01-15,全文共 5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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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2024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紧缺急需岗位放宽至本科学历,面向张家港市省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放宽至大专学历。

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7月2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在2024年7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月22日09:00至1月2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22日09:00至1月25日20:00。

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月22日09:00至1月25日20: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月22日09:00至1月26日12: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月22日09:00至1月2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26日12:00至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3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月28日09:00至3月1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笔试成绩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六、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

1.资格复审时间: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地点:张家港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职中路18号,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底楼)。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将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进行公布。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报名成功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还需出具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证明(须盖有学院或规培医院公章)。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2)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七、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须由考生本人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八、体检与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含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用通知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机关将主动联系考生。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23103。

十二、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87102。

附件:2024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校园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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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姑苏区教体文旅委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1-05,全文共 5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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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4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三)招聘对象: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2年、2023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2024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对招聘岗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24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证书”“奖项”等各类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2023年1月10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五)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7月1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7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10:00-2024年1月10日15:00。

2.报名网址:入口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2024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须上传考生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8日10:00-2024年1月11日12: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月8日10:00-2024年1月11日15: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月8日10:00-2024年1月11日17:00。

6.缴费时间:2024年1月8日10:00-2024年1月12日12:00。

(三)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核减招考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15日9:00-16:00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8728018、68728107。

4.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教师的考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通过初审人员须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到笔试现场考务办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5.通过资格初审并且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随身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由考生于1月24日10:00至1月26日24:00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将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应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经复审合格后考生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工作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当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为试讲(含结构化面试)。信息技术、美术、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考试总成绩。部分增设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单项不合格者均不计算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当天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部分增设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取试讲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2024年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领取录取通知书。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由苏州市姑苏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22101。

十、其他

本《公告》由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8018、6872810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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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12-28,全文共 5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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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12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1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六)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应聘面向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毕业生及以上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③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④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七)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7月1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4年7月1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资格初审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入口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1月5日9:00-1月1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

①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就业承诺书》。

②归国留学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书。

③其他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

(4)其他证明材料:2024年毕业生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提供从教以来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

5.资格初审:2024年1月5日9:00-1月13日17:00。

6.陈述申辩:2024年1月5日-14日(9:00-11:30;13:00-17: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月5日9:00-1月15日17:00。

8.缴费确认:2024年1月16日9:00-1月17日17:00。

9.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月19日13:00-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交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报考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日期:初定2024年1月下旬,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请报名成功人员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告。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试教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同一名考生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十、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657;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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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12-14,全文共 5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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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吴江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户籍、生源地均不限。《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8日至2005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6月2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3)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提供)。

(4)2024年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

(6)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毕业证书或《推荐表》中无“师范”标识的,需提供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1日12: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3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3日16:00。

5.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3日17:00。

6.缴费:2023年12月25日12:00—12月26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上述缴费时间内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除报考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缴费方式详见报名平台公告。

7.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12:00—16:00。

8.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1月3日-4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3年12月21日前符合。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1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五、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另行公告。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相应学科及相关专业的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其中体育、美术学科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包括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各占面试总分的50%。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工作单位,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总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名次排名前者为先。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87、63981967、63981953、63981971。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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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4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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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1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符合下列优秀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1)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硕士研究生;

(2)部分重点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3)除(2)中部分重点院校外,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THE、U.S.News、ARWU、CWUR榜单前100高校)硕士研究生,且研究生或本科阶段符合以下条件:

①研究生阶段获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之一;

②本科阶段获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担任校级及以上的学生会正副主席(任期不少于一学年),或本科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THE、U.S.News、ARWU、CWUR榜单前100高校)。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获奖证明等),须于2024年5月20日前取得。

5.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6.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在报考时须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承诺入职3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4年11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入口

1.报名、资料上传:2024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5月16日12:00—5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5月16日—5月2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16日9:00—5月22日18:00。

未按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5224787),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二)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表彰等情况需填写完整,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一致。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报名材料上传:上传材料作为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6:00。应聘人员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网签的可提供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网址且截屏上传);

(4)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各级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经历及证明材料,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实绩材料;

(8)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先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8: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初定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2天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初定于5月底至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说课、问答等形式,主要以考察拟任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主。

部分岗位(高中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小学音乐、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面试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另行安排加试。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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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3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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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全资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限张家港市户籍(或在张家港有住房)。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8日,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名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等。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提交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3)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发送到报名邮箱:924133424@qq.com,过期不予受理。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公司负责对所有报名者的资料保密。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须本人携带材料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笔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笔试资格,被取消笔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原件退回。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确定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成绩计算。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5.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笔试、面试环节均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逾期未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招聘部门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公示与录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结束后,2024年7月31日前如有相同岗位空缺的,公司将直接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但未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六、咨询说明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12-35003842、0512-563283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江苏省2024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张家港市长江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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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德语教师、体育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4-05-14,全文共 3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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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熟理工学院德语教师体育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常熟理工学院地处苏州市常熟市,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普通本科院校。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德合作办学德语教师1人、体育教师2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一线工作。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德语教师、体育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方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进校工作后,个人发展达到相关条件后,具有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提供的报名网址,微信扫码注册并登录,关注“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报名信息填写、资格初审,均通过线上进行。应聘期间请勿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以便于接收后续相关通知,后续通知不采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因个人取关“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的行为,导致相关通知接收不及时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1. 报名网址:入口

2.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2024年5月24日16:00

3.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2024年5月26日16:00

4. 报名注意事项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8月20日前。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因报考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各岗位考核开考比例均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③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1.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统一组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缴费通知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cslg.edu.cn)上公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2.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

3.

应聘人员需待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获得进入笔试考核环节的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4.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招聘考核程序

(一)301岗考核方式:试讲、面试(含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

1.

考核安排(含时间、地点等)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获得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 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 资格复审

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4.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该部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进入面试。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者。

5.

面试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办法现场告之应聘者。该部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者。

6. 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7.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302岗考核方式:运动技能演示、教学技能演示、教学说课(含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

1.

考核安排(含时间、地点等)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并通过应聘人员关注的“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获得考核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 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 资格复审

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4.

运动技能演示:按照我校制定的运动技能演示考核办法执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根据运动技能演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如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运动技能演示考核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

5. 教学技能演示:按照我校制定的教学技能演示考核办法执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6. 教学说课: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7. 总成绩=运动技能演示成绩×50%

+教学技能演示成绩×20%+教学说课成绩×30%。运动技能演示成绩、教学技能演示成绩、教学说课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8.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按照单项考核成绩排名,顺序是:运动技能演示成绩、教学技能演示成绩、教学说课成绩。如单项考核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五、体检、政审与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治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咨询电话:0512-52251172

联系人:赵老师、朱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52251120

联系人:计老师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13日

附件:2024年常熟理工学院德语教师、体育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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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0,全文共 2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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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比例

学历

专业

其他

工程管理部工作人员

01

1

1:3

本科及以上

建筑工程类

35周岁及以下;两年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工作经验;拥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四)“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五)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人员;

6.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5月13日至5月3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地点为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路56号财税大厦703办公室。

3. 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

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必须含有本人照片);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名时,请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电子件(拷入U盘)。

4.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对照拟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提前领取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另行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50%和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发放体检通知。

4.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情况在张家港人才网(www.zjgrc.com)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录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待遇及其他相关说明

1.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联系。以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2.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3.录用人员与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岗同性质人员相关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考务工作委托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56326212。

九、本简章由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6326212。

附件:《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张家港市金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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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公告(一)

2024-03-26,全文共 2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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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4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一)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5个事业编制岗位,其中南京校区4个,苏州校区1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一)》。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以及《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一)》中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或即将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

2、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

3、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

4、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无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2、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相关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入口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次招聘计划中1个岗位,如报名岗位超过1个则报名无效;

2、各轮考核通过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3、各轮考核均不指定考试范围。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方式:请登录人才招聘网进入“我的申请”或下载附件《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一)》查看。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京校区:李老师,025-89681557;吴老师,025-89681686

苏州校区:张老师,0512-68769999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3月22日

附件:南京大学2024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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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4

2024-03-15,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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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3月25日13:00-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交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报考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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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如何报名

2024-03-15,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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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入口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

①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就业承诺书》。

②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书。

③其他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

(4)其他证明材料:2024年毕业生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提供从教以来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

5.资格初审: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

6.陈述申辩:2024年3月18日-3月24日(9:00-11:30;13:00-17: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2:00。

8.缴费时间:2024年3月24日9:00- 3月26日17:00。

9.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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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要求2024

2024-03-15,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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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22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备《2024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六)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应聘面向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毕业生及以上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③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④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七)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准考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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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4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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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类:5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级教师职称;

5.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或更高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二类: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2.省教学名师、地级市名教师、地级市名校长;

3.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三类: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地级市学科带头人;

2.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3.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4.教学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评优课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5.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四类: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或评优课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县(区)级骨干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专业性称号的优秀教师,如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苗)、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教科研先进个人等),且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四)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应聘上述四类人才,特别优秀者可在现有年龄基础上适当放宽2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入口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

6.陈述申辩:2024年3月18日-3月24日(9:00-11:30;13:00-17: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2:00。

8.缴费时间:2024年3月24日9:00- 3月26日17:00。

9.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告。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报考第三类、第四类岗位人员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1,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2。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25日13:00-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交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注意事项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形式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同一名应聘人员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同一名应聘人员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657;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一:2024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二:2024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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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张家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

2024-02-26,全文共 5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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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单位代码054的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上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其他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050-02),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09:00至3月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35×45,JPG格式,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8日09:00至3月4日16:00。

5.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5日期间09:00-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2月29日09:00至3月5日18: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09:00至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的,须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3楼)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简介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09:00至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由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网上报名协议,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报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09:00至3月22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及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专业技术其他类”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面试后递补及其他要求和说明

1.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2.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0729。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17351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36613118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

1.《张家港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张家港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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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4-01-30,全文共 3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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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各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中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2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2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2日期间出生。

4.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如违反张家港市公益性岗位招录考试相关规定,将列入诚信报考档案。

5.“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7.户籍不限。

8.具备《岗位简介》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职业资格、职称等获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

9.学历指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的情形;

(9)现还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教育局底楼服务大厅(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133号)。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zjgedu.cn/)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2份;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隐瞒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并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2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至报名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或实操(技能)+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是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实操(技能):实操(技能)内容为本岗位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实操(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实操(技能)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或实操(技能)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考察(政审)。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具体体检时间、项目、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不再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列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障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

六、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8150772,0512-56329836

附件:

1.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

2.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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