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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建六局华东建设人才招聘公告

中建六局华东建设有限公司隶属全球最大的投资建设集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建六局“千亿华东区域”重要核心骨干企业。总部设在苏州,主要从事高端房建、大型公建、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总承包工程。

2024-03-12,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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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六局华东建设2024人才招聘公告

公司简介

中建六局华东建设有限公司隶属全球最大的投资建设集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建六局“千亿华东区域”重要核心骨干企业。总部设在苏州,主要从事高端房建、大型公建、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总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逐年成倍增长,发展势头强劲。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建六局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决定面向六局内部和社会进行长期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长期有效,引进人数随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动态增减。附件1岗位信息表

报名条件

1. 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政治坚定、爱岗敬业,认同中建六局企业文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知识丰富,了解行业发展趋势。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突出的管理能力,业务本领过硬。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4. 具有大型国有企业任职经验和房建类、市政类、建设投资类、总承包类项目工作经历,中建系统工作经历者优先。

5.拥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6.党员优先。

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报名应聘者请扫码下载填写附件2《应聘员工信息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件、职称证件、注册/执业资质证件、历任职务任职文件、荣誉证书、代表性工程简介等。

应聘资料请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社招-申报岗位-姓名,如:社招-山西分公司预算岗-张三),发送至邮箱:lichengwei@cscec.com。

2. 资格初审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将采用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邀请参加招聘测评。

3. 招聘测评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均须参加招聘测评,测评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4. 确定人选

综合各测评环节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及岗位,关键岗位将开展背景调查。经招聘测评考核合格但专业能力与相关岗位要求暂不匹配者,将归入公司人才储备库,出现岗位空缺时优先通知录用。

5. 入职体检

入职前,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三甲医院自费体检或提供近三个月内体检情况证明。

工作地点

公司总部:苏州

分公司总部:南京、太原、杭州(筹)

项目部:江苏、浙江、山东、山西、河南、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

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中建六局华东建设有限公司统一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包括六险二金、节日福利以及交通、通讯、饮食、租房补贴等。

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电话通畅,以便接收录用相关通知。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可添加招聘联系人微信咨询。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公司承诺对应聘者的应聘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人:栗经理 15796373572

马经理 18766810868

邮箱:lichengwei@cscec.com

附件1.岗位信息

附件2.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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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4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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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1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符合下列优秀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1)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硕士研究生;

(2)部分重点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3)除(2)中部分重点院校外,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THE、U.S.News、ARWU、CWUR榜单前100高校)硕士研究生,且研究生或本科阶段符合以下条件:

①研究生阶段获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之一;

②本科阶段获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担任校级及以上的学生会正副主席(任期不少于一学年),或本科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THE、U.S.News、ARWU、CWUR榜单前100高校)。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获奖证明等),须于2024年5月20日前取得。

5.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6.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在报考时须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承诺入职3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4年11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入口

1.报名、资料上传:2024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5月16日12:00—5月2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5月16日—5月2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5月16日9:00—5月22日18:00。

未按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5224787),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二)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表彰等情况需填写完整,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一致。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报名材料上传:上传材料作为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6:00。应聘人员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网签的可提供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网址且截屏上传);

(4)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各级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经历及证明材料,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实绩材料;

(8)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先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8: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初定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2天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初定于5月底至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说课、问答等形式,主要以考察拟任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主。

部分岗位(高中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小学音乐、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面试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另行安排加试。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202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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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9,全文共 3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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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4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市社会科学院是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苏州市社会科学院的批复》(苏编办发〔2022〕50号)、中共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委编委关于设立苏州市社会科学院的通知》(苏编发〔2022〕18号)于2022年8月正式设立的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分类定性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作为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宣传、阐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在苏州的生动实践。(二)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依据。(三)组织和参与各种学术活动,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提高苏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对外影响力。(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进一步夯实苏州市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力量,提高科研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科研人员均衡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宣传网(http://www.xcb.suzhou.gov.cn/)、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查询。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7、具备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学风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较强科研能力。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1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苏州人才网(报名入口),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2.报名时间:5月11日(周六)9:00-5月19日(周日)16:00。

3.报名提交材料:

①系统填报个人信息;

②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任最高职务、所获最高奖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所获奖项或荣誉(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④附件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报名要求进行扫描上传。

(二)资格初审:5月11日(周六)9:00-5月20日(周一)16:00。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主要考察考生学历专业情况、岗位匹配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情况等);

专业能力考核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同分者组织加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人员名单在苏州宣传网(http://www.xcb.suzhou.gov.cn/)网站公示。

四、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专业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本次高层次人才的面试采用专业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同分者,以专业能力考核排名前者为先。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通过苏州宣传网(http://www.xcb.suzho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宣传网(http://www.xcb.suzhou.gov.cn/)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617679。

九、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2-6861735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苏州市社科院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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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3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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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7.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资格条件中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岗位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将通过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szhct.edu.cn/rencaizhaopin/)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我院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4年毕业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690092

联系人:丁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2-62690387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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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招聘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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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招聘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聚焦太湖生态岛“一号任务”,践行“两山”理念,推动金庭镇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引进3名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从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从业经验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较强表达能力,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各类办公软件。

2.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毕业按以下内容审核:

①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参照中国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A类36所、B类6所);

②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美国U. 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3.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单个PDF或WORD文件后打包发送至邮箱xszzrsj@163.com,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19日16: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附件2报名登记表(张贴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专业能力证明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程序

1.考试。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考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录用。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与招聘单位苏州市金庭资产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

5.薪酬。招聘单位为录用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

6.其他。报名人员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设咨询电话:0512-66271585。

附件1:岗位简介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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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3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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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上级人事部门批准,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人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纳入学校人员总量管理。聘用人员依据其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享受学校相关人才引进待遇(购房补贴2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5-30万元,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特殊人才待遇面议,详情请电话咨询)。聘用人员业绩优秀的,学校可推荐申报各级各类政府人才工程。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入口(仅限PC端访问)。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1寸免冠照片(5M以下,jpg或png格式)、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4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考核

(一)资格复审

学校将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复审以及考核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学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和学校网页(https://www.szitu.edu.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18788;

监督电话:0512-63119901

九、本公告由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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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3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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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苏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学业成绩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见附件),可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官网(http://www.szzx1000.cn)、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之一的2024年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①本硕阶段获得过至少一次国家奖学金;②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③本硕阶段均毕业于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④本科阶段获得过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⑤高中阶段获得过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获奖证明等),须于2024年4月24日前取得。

(五)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高校2024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2024年10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入口

2.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4月20日9:00—2024年4月24日15: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1日9:00—2024年4月25日20:00

4.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2024年4月26日12: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2024年4月26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材料上传要求

报名材料: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具体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②本人身份证;③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④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⑦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⑧工作经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考核

1.本次招聘采用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超过40人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在学校网站(www.szzx1000.cn)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初定于四月底至五月初,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面试公告要求打印《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通知书》,按时参加考试。

3.面试主要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进入体检人员,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93293。

八、本公告由江苏省苏州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190308,0512-65196009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2.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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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春季人才招聘公告

2024-04-10,全文共 2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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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24春季人才招聘暨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江苏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投融资平台,主要承担全省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主渠道”和全省高速路网运营管理“主平台”两项核心功能,现管理全省高速公路5180公里,其中跨江大桥7座、收费站382个、服务区102对;下辖企事业单位35家,共有员工2.6万人;控股3户上市企业,分别是宁沪高速(600377.SH;00177.HK)、江苏租赁(600901.SH)、通行宝(301339.SZ),有8家高新技术企业、两家国务院国资委“科改企业”。江苏交控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着力打造科技领军人才、国有企业家、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等5支人才队伍,全系统人才总量达1.5万人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51人次进入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700余人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一、招聘(引进)对象

1.校园招聘: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内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社会招聘:参加社会招聘的人员应具有一定工作年限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高层次人才引进:聚焦江苏交控核心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引进能够攻克发展难题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引进)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德才兼备原则。

3.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

(一)春季人才招聘岗位:交通工程,信息技术,金融财务,综合管理,安全管理,市场营销等。

(二)博士岗位。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道路、桥梁技术专家,科研带头人,交通建养产业专家,高级投研分析师,科研顾问,创意策划高级经理,营销策划高级经理,技术总监。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请在报名系统查看。

苏州社招岗位↓↓

苏州校招岗位↓↓

四、工作地点

主要分布在江苏省南京市以及省内其他地市。具体工作地点详见岗位信息。

五、流程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申报制,申报人填写“江苏交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并提供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的证明材料,将申报书电子版、签字扫描版及证明材料,压缩成一个文档发至邮箱:jchchrm@163.com。邮件主题、压缩文件、申报书均统一命名为“申报岗位—申报人姓名”。高层次人才引进不设截止时间,成熟一个,引进一个。

(二)博士岗位可由用人单位通过组织答辩评审会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察。

(三)春季人才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一轮面试、二轮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jchc.cn)公开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

(2)考生须于报名期间登录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官网——人才中心——点击相应岗位报名。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报名。(入口)

(3)本次招聘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请考生对照岗位要求,审慎选择报考岗位,多报无效。

3.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和职业能力(性格)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统一参加职业能力(性格)测试和笔试,职业能力(性格)测试需在笔试开始前作答结束,笔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

5.一轮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高低,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8(最高不超过1:10)的比例上限,确定面试人选(若存在上述比例范围内分数并列的,均可参加一面)。

6.二轮面试

根据一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二轮面试人选(若存在上述比例范围内有分数并列的,均可参加二面)。拟参加二面人数不足比例要求的,用人单位可对计划进行核减或取消。

7.岗位调整规则

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以及后续各考试环节(笔试、一面、二面)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一面、二面开考前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需求为博士学历、高层次人才等岗位的除外。

8.综合考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笔试、一面、二面成绩以各占30%、30%、40%的比例加权计算。

9.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体检人选。

10.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得分排名、体检结果,按拟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二面成绩和一面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11.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用人单位办理录用相关手续。校招人员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协议。

六、不予录用情形

1.考生在笔试、一面、二面、体检、公示等任一环节未满足条件者,均不予录用。

2.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已签订的三方协议)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已签订三方协议),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签署劳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须在各单位规定时间内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提交用人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在本次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者。

5.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6.受学校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者。

7.国家法律、法规,江苏交控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上述情况如有瞒报谎报,一经查实,江苏交控及所属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取消录用资格,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江苏交控及所属用人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用人单位将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提前通知考生各招聘环节,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邮件和电话提醒。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招聘期间其他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应聘单位官方网站。

3.本公告发布的招聘人数为本次招聘的上限人数,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应聘者报名人数、笔试、一面、二面情况等,调整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具体岗位调整情况请关注应聘单位官方公告。

4.考生相关年龄、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八、咨询电话

025-52863660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交控党委组织部及所属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附件: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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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次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2024-04-02,全文共 5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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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2024第一次高层次紧缺教育人才招聘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旗舰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经过多年发展,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全国开放程度最高、发展质效最好、创新活力最强、营商环境最优的区域之一,在商务部公布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连续八年位列第一,成功跻身科技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列,是现代苏州城市新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始终坚持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均衡化、国际化和特色化建设,构建了公平、优质、便捷、多样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发展模式,创造了沿海发达地区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成功样板,成为国家教育改革创新的排头兵。

为更好地为园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本次园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80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第一次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岗位信息》,招聘岗位数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及考核情况动态调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2.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符合条件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应聘高中校紧缺学科可“先上岗后考证”,以协议承诺入职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类:高层次教育人才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国家级名师、省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或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2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省特级教师、地市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2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2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日以后出生)。

⑤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日以后出生)。

⑥“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名牌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日以后出生),非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在职中小学教师。

(2)第二类:紧缺型教育人才

①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称号,并荣获省级教师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层次专业奖项,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称号,并荣获地市级教师基本功大赛或地市级评优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层次专业奖项,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日以后出生)。

③区县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0月2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2024年10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备注:

1.报考研训员岗位的需符合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①-⑤的其中之一。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22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3.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查看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第一次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岗位信息》,下载附件2《应聘信息填报表》、附件3《个人情况表》,填写完整后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证书、人才荣誉证书、教育教学竞赛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资料等)扫描件一并打包成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园区第一次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招聘”命名,发送至邮箱:yanglij@sipac.gov.cn。

2.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日9:00-2024年4月22日17:00。

3.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第一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1,第二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4月25日12:00前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园区教育局对本次报考人员所投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4月23日17:00前通过邮件回复。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2024年4月24日9:00-12:00;14:00-17:00时段内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6681140、66681126、66681112。园区教育局将在4月24日9:00-18:00进行处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持相关资料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1.复审时间和地点

(1)第一类高层次教育人才

2024年4月27日(周六)上午8:30-9:30,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星汉街校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68号)。

注意:如应聘人员超过9:30未到达复审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2)第二类紧缺型教育人才

2024年4月26日(周五)下午13:00-14:30,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星汉街校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68号)。

注意:如应聘人员超过14:30未到达复审现场视为自动放弃。

2.复审内容

应聘人员请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原件返还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表;

(3)教师资格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应聘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及相关荣誉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证书、人才荣誉证书、教育教学竞赛荣誉证书及科研成果资料等)。

注意:如因本人所带原件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未通过现场审核的,将无法参加后续考核环节,责任自负。

五、现场考核

(一)考核注意事项

1.第一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核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2.第二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第一类高层次教育人才

面试:2024年4月27日(周六)上午10:00,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星汉街校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68号)。

注意:应聘人员须在9:30前到达面试地点,如超过9:30未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2)第二类紧缺型教育人才

笔试:2024年4月26日(周五)下午15:00-17:00,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星汉街校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68号)。

注意:应聘人员须在14:30前到达笔试地点,如超过14:30未到达笔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2024年4月27日(周六)上午8:30,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小学星汉街校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68号)。

注意:应聘人员须在8:00前到达面试地点,如超过8:00未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形式

1.第一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核

(1)面试形式:采取业务考核和问答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专业技能及综合素养等。业务考核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后备课、演课。同一名应聘人员业务考核后立即进行问答面试。

(2)成绩计算: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业务考核占比60%,问答面试占比4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用。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核总分,根据总分结合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业务考核部分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2.第二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核

(1)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学科解题能力和教育教学改革理论。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采取业务考核和问答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专业技能及综合素养等。业务考核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后备课、演课。同一名应聘人员业务考核后立即进行问答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业务考核占比60%,问答面试占比4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用。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成绩计算:考核总分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核总分。招聘考核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考核总分结合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业务考核部分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1.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至规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园区教育网(https://new.sipedu.org)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须按规定,将档案转至苏州工业园区,经核查后由园区教育局为其办理入编手续。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受3年服务期限制。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园区教育局为本次录用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录用人员可根据相关政策参评教育人才,获评后按政策享受安家补贴、住房等优惠政策。

九、监督办法

2024年园区教育局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81114。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681140、0512-66681126;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2024年第一次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岗位信息.pdf

附件2:应聘信息填报表.xlsx

附件3:个人情况表.docx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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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化学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公告

2024-03-28,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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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化学”)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集研发、投资、建造、运营于一体,是我国工业工程领域资质最齐全、功能最完备、业务链最完整、知识技术密集、规模实力强大的国际工程公司,稳居全球油气领域承包商首位。中国化学为解决人民群众“穿衣吃饭”问题而诞生,是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体系的奠基人,是先进工业综合解决方案的提供者,是工程行业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者,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排头兵,是清洁能源工程领域的领军者,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者。目前正在加快打造成为工业工程领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高端化学品和先进材料供应商,全面建设特色鲜明、专业领先、核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

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50年,前身是化工部第二勘察设计院,现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司业务遍及国内各地及东南亚、非洲等地,年施工能力超过100亿。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市政总承包、勘察综合甲级、环保施工一级、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施工等多项一级资质,是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施工、监测、检测一体化服务;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矿山治理;生态修复;环境监测与检测等技术服务和产品的综合型工程公司。

中化学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是公司旗下的重要三级企业,本部位于苏州。华东公司以建筑、市政基础建设及城市相关配套工程为主,覆盖城市路网、工业与民用基础配套工程,城市环境、城市绿化、城市污水、净水、供电、供气、新能源等基础配套工程;以项目全周期出发优质服务建设、包括城市更新、片区开发、综合治理的经营思路,以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各类专业承包等形式全产业全过程城市综合服务建设商,以及适度多元化发展的业务定位,担负着土木公司多元发展、做强做大的重要使命。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司人才甄选以人岗相适、人岗匹配为宗旨;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聘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岗位/职务

人数

1

市场开发部副部长

1

2

市场开发部职员

若干

3

区域营销经理

若干

4

项目经理

若干

三、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可根据招聘进度提前关闭。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选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报名资料须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大小在10MB以内),发送至邮箱:

369419970@qq.com。

(3)本次招聘不接收其它格式简历。

2.资格审查

公司将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具备参加综合测评的资格。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测评,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测评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统一参加招聘综合测评。

4.背景调查

按照测评成绩,确定进入背景调查范围人员名单,组织背景调查。应聘人员如不予同意,视为自动放弃。

5.入职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体检或提供2024年1月以来的体检情况证明。

6.聘用

对前述各环节未发现影响任用的候选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公司统一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所有中层干部实行契约化、任期制。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公司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保密。

2.本次公开选聘遵循双向、自愿原则,需签署承诺(具体见报名表),参与应聘即为认可并接受该规定。

联系人:易经理

电话:13912783352

附件1: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选聘岗位说明

附件2: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招聘报名表

附件3:应聘人员登记申请表(请与word版报名表同步提交)

中化学华东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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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3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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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苏州市职业大学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75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职业大学(http://www.jssvc.edu.cn)、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专业填报以满足岗位学历要求的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

报名网址:入口,选择“2024年苏职大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入口。

咨询电话:0512—66875137郑老师,联系邮箱:rsc@jssvc.edu.cn。

(三)报名材料

1.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X170)、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4年毕业生、2025年毕业生”还需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归国留学人员须在“学习简历”中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四)网上确认

1.学校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由学校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4年毕业生或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素质为主,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www.jssv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1)薪资待遇按苏州市属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科研、教学等奖励根据学校政策及本人实际成果情况上不封顶;

(2)给予一次性房补40万元-70万元(一人一议);

(3)给予科研启动金,文科10万元、理科20万元、工科30万元;

(4)引进第一年教学工作量全免、第二年减半;推荐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脱产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及企业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补贴;

(5)针对紧缺专业博士,在体检合格后到来校报到期间采用“柔性引进”方式或临时科研人员聘用计划方式,根据约定内容,按月给予薪酬待遇;

(6)引进的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博士前3年享受所在学院(部)年终绩效分配副高(专业技术七级岗)待遇;

(7)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8)博士来校面试可提前向学校申请免费住宿;来校面试的往返交通费在签订合同后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报销;

(9)博士入职后可以申请加入学校的博士创新发展计划,给予博士职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7701。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苏州市职业大学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给人社局)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

苏州市职业大学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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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4-03-21,全文共 4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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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356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有相应学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8.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9.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某个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该岗位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博士报名(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手机号码)”。

报考苏州市立医院的应聘人员,请登录网址https://rs.smh.cc:44333/zp.html#/进行报名。

(二)报名确认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考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核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

1.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2024年毕业生另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4.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所在单位可推荐申报各类人才工程,其中博士直接认定后可最高享受35万元生活补贴和15万元项目资助。在苏州市工作期间,根据所在单位引才奖励规定和所在地相关人才政策,可申请享受住房补贴等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相关电话(区号0512):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1.苏州市立医院              62362511、62362589    62362580

2.苏州市中医医院            67872523              67872420

3.西苑医院苏州医院          67872423              67872420

4.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87806026              87806029

5.苏州市广济医院            65792044              65333051

6.苏州市中心血站            80696820              80696800

7.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        58987102              58223103

8.常熟市卫生健康委          52308542              52308510

9.太仓市卫生健康委          53890607、53520153    53531142

10.昆山市卫生健康委         55211705              57379939

11.吴江区卫生健康委         63160070              63160055

12.吴中区卫生健康委         65625473              65252351

13.相城区卫生健康委         85182661              8518261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简介表

2: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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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4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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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类:5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级教师职称;

5.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或更高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二类: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2.省教学名师、地级市名教师、地级市名校长;

3.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三类: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地级市学科带头人;

2.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3.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4.教学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评优课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5.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四类: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或评优课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县(区)级骨干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专业性称号的优秀教师,如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苗)、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教科研先进个人等),且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四)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应聘上述四类人才,特别优秀者可在现有年龄基础上适当放宽2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入口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2024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7:00。

6.陈述申辩:2024年3月18日-3月24日(9:00-11:30;13:00-17: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2:00。

8.缴费时间:2024年3月24日9:00- 3月26日17:00。

9.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告。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报考第三类、第四类岗位人员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1,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2。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25日13:00-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交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注意事项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29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3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形式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同一名应聘人员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同一名应聘人员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657;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一:2024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二:2024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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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3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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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4日9:00-12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4日9:00-12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4日-12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4日9:00-12月2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由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报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考核方式

1.1-4号岗的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2.5号岗的考核方式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专业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通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65011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29日

附件: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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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才公告

2024-03-01,全文共 5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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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10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4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4日后出生)。

(三)《岗位简介表》(附件)资格条件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符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招聘岗位所对应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报考《岗位简介表》(附件)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时间要求与《公告》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时间一致。除本《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4年3月11日前具备。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9月1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9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审核通过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关注“苏州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在微信上注册报名,上传个人证件照和报名材料。需上传的报名材料见本《公告》“五、现场资格复审”第二项第2点。

3.报名、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3月4日9:00-3月11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4日9:00-3月13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4日-3月14日的9:00-11:00。

6.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4日-3月14日的9:00-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苏州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政策咨询电话。

7.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招聘单位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的9:00-16:00,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3.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表述为准;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可按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一致;国(境)外毕业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上专业一致;尚未取得学历认证的2024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位证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先按学校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中文翻译专业填写,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最终以取得学历认证专业为准。需要专业方向的岗位,且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体现专业方向,须按专业方向证明内容在专业和经历中注明专业方向。

四、笔试

报考岗位简介表中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日期将提前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另行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专业见岗位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将“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告,请考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

1.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另行公告,请报名者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所需报名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程序

1.应聘人员信息确认:应聘人员提前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携带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和以下规定的报名材料,先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后,再接受复核: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其他毕业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报名材料。其中,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归国留学人员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报名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尚未取得学历认证的2024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位证书及中文翻译;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证明信或录取通知书及中文翻译。

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毕业生)或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等报名材料未能体现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方向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以上报名材料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如本人委托他人代审核,除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另需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陈述申辩。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组织笔试的岗位,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发布。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不组织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生聘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岗位简介表》(附件)“其他资格条件”中注明具有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在2024年3月11日前具备;未注明具有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新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岗位简介表》(附件)“面向2024年毕业生”且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岗位的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2—63160055、63950942。

十、本《公告》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

附件: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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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招聘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01,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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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招聘专业化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国首批1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之一。为深入实施文旅+科技“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度假区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引进6名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从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

岗位岗位简介招聘人数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招商经理从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相关工作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经济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机械工程类、化学工程类、生物工程类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毕业。海外留学人员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①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参照中国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A类36所、B类6所)。

②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HE)、美国U. 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3.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单个PDF或WORD文件后打包发送至邮箱394190569@qq.com,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3月22日(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张贴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专业能力证明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程序

1.考试。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考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录用。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与招聘单位苏州太湖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

5.薪酬。招聘单位为录用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年薪不低于18万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

6.其他。报名人员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设咨询电话:0512-66316025。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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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2-29,全文共 3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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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入口(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12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12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考核方式

(1)1—36号岗考核方式考核工作设试讲和面试,试讲采用模拟授课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在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等方面的教学素养和业务能力,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37号岗考核方式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计分方式

1—36号岗计分方式为: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37号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0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02月27日

附件: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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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

2024-01-18,全文共 4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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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户籍不限。

(三)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22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其本科须为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专业学科的普通高校学历。硕士及以上的专业方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五)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其他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1月24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可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代为证明。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7月2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7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要求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入口)。应聘人员须先进行注册后再报名。

1.报名和资料上传时间:2024年1月22日9:00—1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22日9:00—1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月22—26日期间9:00—16:00。

4.笔试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22日9:00—1月30日16:00。

5.网络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

(1)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jpeg、gif、png格式,大小为5M以下;

(2)有效期内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件)、专业方向等证明材料;

(3)2024年毕业生还须上传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空白就业协议书(本人签名);2022年和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须上传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上传硕士和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提示退回修改,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改;逾期不修改者将提示初审不通过,取消报考资格。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52308541、52308542。

2.应聘人员页面显示【邀请笔试】,请点击【参加】并缴纳笔试费100元,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常熟市卫健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低保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未上传照片材料、未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有效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按照招聘工作人员要求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信守承诺,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失信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对其失信行为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诚信管理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3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试卷分为5类:临床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护理类、中药类。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试卷类别详见附件岗位表。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委对招聘不举办、不委托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好《报名登记表》,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属代为参加复审,被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有异议,可当场向工作人员陈述申辩。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请保持联系畅通,便于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另行公告。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下载打印。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卫生公共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常熟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录用人员自行协商解决。

3.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和监督

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308510。

十、本公告由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12—52308541、52308542。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报名期间开通):15927425441。

附件:2024年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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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4-01-03,全文共 3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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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苏州城市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98年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是全国首家在教育部登记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获准成为独立学院。2020年12月,教育部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苏州城市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管理,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苏州大学支持办学。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理念,以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

学校坐落在苏州古城西南部苏州国际教育园内,毗邻国家级太湖风景名胜区石湖景区,自然环境优美,历史人文资源丰富,目前与全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近50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22年获评首批“江苏省绿色学校(高校)”。

学校现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八个学院以及基础教学部。学校是江苏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在校学生近12000人。

为了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升人才质量,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招聘143名高层次人才,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纳入事业单位保险。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苏城院人〔2022〕8号)《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城院人〔2022〕9号)等规定,现将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信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城市学院网(https://www.szcu.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岗位待遇

领军型人才岗位待遇实行一人一议,学校及苏州市提供有竞争力的安家补贴和科研经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有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等详见《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附件2)。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不超过5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不超过45周岁;其他应聘人员不超过40周岁。学校紧缺人才及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不超过5周岁)。年龄要求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要求及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及《江苏省职称办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附件4),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请提前自查。

5.报名截止前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称,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同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填好的《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5)及其它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中二级单位及联系人)。邮件主题为“应聘人员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岗位所在学院(部)”。

3.报名提交材料

①《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④附件1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分类打包压缩。

(二)资格审查

学校及时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在考核前组织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集中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1,学校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考核费。

(三)考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的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要求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城市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亦按照上述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苏州城市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6517351;举报邮箱:szcyjw@163.com。

六、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政策可向学校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人才引进办公室咨询电话:0512—68359067(王老师)。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pdf

附件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4: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通知.pdf

附件5:苏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苏州城市学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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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2023-11-30,全文共 5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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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城建华东公司)是世界百强企业——中国铁建旗下中铁城建集团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金通大厦2-3层,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中铁城建华东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等专业施工,工程项目主要分布在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等地区。

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诚招一批英才加盟中铁城建华东公司。公司将为您提供“央企”的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为您提供行政序列、专业技术序列、项目经理序列、专家序列四大职业发展通道,为您提供梦想成真的的事业平台。

一、招聘岗位

1.本次招聘岗位为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报价中心、技术中心、商务中心,经济管理部算量中心、租赁中心,项目成本管理部、项目设备物资部。招聘岗位及人数情况如下:

报价中心:土建造价人员1名、安装造价人员1名;

技术中心:土建技术人员1名、安装技术人员1名;

商务中心:市场开发人员2名;

算量中心:土建专业3名,安装专业1名;

租赁中心:3名;

项目成本管理部:10名;

项目设备物资部:12名。

二、岗位职责

1.市场开发部报价中心:

(1)招投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2)工程预算、结算等编制与审核;

(3)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独立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图纸工程量计算,核对清单工程量,进行组价;

(4)掌握并熟悉各项定额,取费标准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其中包括国家和本地区,本行业的规定;

(5)合同文件的起草与管理,跟踪分析合同执行情况,审核相关条款;

(6)独立完成各专业成本的测算、概算,制定目标成本。

2.市场开发部技术中心:

(1)熟悉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及装修等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

(2)负责编制投标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3)参加工程现场踏勘,参与讨论、研究招标文件,提出招标答疑问题;

(4)参加开标会,向评标专家组述标;

(5)开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参加项目策划会,收集和整理投标信息,明确工程施工方法、总体施工部署,确定施工方案,测算非实体,技术设备、材料等计划用量,绘制施工图,进度图和进度计划等;

(6)掌握投标文件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分析招标人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特殊要求,完成纸质标书的打印、装订或电子标书的导入等工作,落实投标技术文件的维护和安全,投标方案库的维护工作。

3.市场开发部商务中心:

(1)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寻找新的项目信息,甄别项目机会,负责相关项目的开发和跟进;

(2)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投标工作;

(3)把握市场脉搏,提高对政府经济导向的敏感性,关注政府财政投资方向;收集政府、大型央企、上市公司、极具实力的企业为投资主体的各类基建项目信息;紧密联系地方政府发改委、住建厅、规划、设计等业务主管部门。

(4)负责公司跟踪、承揽项目的协调、指导、服务工作,负责项目商务合同的起草编制、评审、合同洽谈等工作,并对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

(5)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各投标项目动态,并对重点项目给予关注,对发生的重要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处理落实。

4.经济管理部算量中心:

(1)协助编制、修订算量中心管理办法与制度;

(2)熟悉清单规范、定额及图纸,负责新开项目施工图算量工作,汇总工程量,总结经验,组织算量成果移交会;

(3)审核、指导项目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工程量,并提出修改意见;

(4)编制算量指导书,提供施工图算量技术咨询和支持,帮助项目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负责审核项目分包结算工程数量,监督、检查项目分包月度结算、年度结算及最终结算工程量;

(6)建立算量中心信息库,收集、整理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规定、政策、信息等,及时组织学习;

(7)按月编制算量中心工作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8)建立工程数量数据库,并按工程特点、类别进行分类统计,建立台帐,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9)定期组织公司算量培训;

(10)完成本相关业务的工作报表;

5.经济管理部租赁中心

(1)贯彻落实公司设备物资租赁管理制度;

(2)负责对公司自有设备、物资进行登记、盘点,建立管理台账;

(3)负责公司内部自有设备物资的出租、回收、整修等工作;

(4)负责项目自购周转材料的归集、暂存、整修、调拨等工作;

(5)负责建立自购周转材料、设备的调拨手续、租赁结算等工作;

(6)负责定型化部品的加工、制作及整修工作;

(7)负责自有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负责操作人员管理;

6.项目成本管理部:

(1)贯彻执行公司经济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完善各项成本管理制度、办法;

(2)参与编制和确定项目施工图预算和责任预算;

(3)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项目责任成本二次分解和实施计划的编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4)熟悉业主合同,为变更索赔和新增项目提供单价分析,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5)每月定期组织项目成本分析会,分析成本管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公司经济管理部提交成本分析报告;

(6)负责项目劳务及专业分包招标、合同签订,及时上报公司审批;

(7)负责定期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工作,完工后及时办理对上和对下结算;

(8)建立完整的成本管理各类台账,及时向公司经济管理部报送相关资料;

(9)负责按照合同工程量清单,收集和分析现场各工序细目的工效水平、实际成本和构成,及时汇总上报公司经济管理部;

7.项目设备物资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物资管理的有关准针、政策、法令、条例及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项目物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项目物资市场调查,制定物资供应准案,策划本项目物资管理相关工作;

(3)负责填报工程项目信息,根据项目工程部门提供的需求计划,编制本项目物资总采购计划及年度、月度采购计划,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4)负责与项目所属股份公司区域物资集采中心、集团物资公司对接,配合做好本项目所需股份公司集采物资、集团公司集采物资、公司集采物资的采购工作;

(5)负责完成本项目自购物资、甲供、甲控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6)负责本项目物资采购(租赁)合同的拟定、上报审批、过程执行以及发票的索取、初验、保管和传递;

(7)负责本项目进场物资的验收、存储、标识、发料、盘点、废旧物资处置等现场管理及过程资料的整理、保存等工作;

(8)负责物资限额发料消耗管理、成本核算、逐日登记等工作;每月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对账,确保账账相符,及时将相关票据资料移交财务部门;

(9)负责本项目周转器材配置、租赁计划的编制、上报及采购、调配、租赁、处置等相关工作;

(10)全面掌握本项目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负责供应商调查、评价与维护;

(11)及时、全面、真实、准确上报物资统计报表、集采总结及信息资料,完成物资档案的分类、整理、保存等工作;

(12)负责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相关信息化系统物资管理模块在本项目的全面应用,开展电商平台采购;

(13)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各作业队伍的物资管理工作;

(14)负责项目竣工物资资料的整理,上交归档,负责竣工项目物资管理总结的编写与上报。

三、任职资格

1.市场开发部报价中心:

(1)遵纪守法、思想合格、人品端正、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建筑、电气、给排水、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从事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岗位5年及以上经验;

(3)熟练使用广联达、鲁班、品茗等算量、计价软件、Auto CAD,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施工预算,成本分析等能力;

(4)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师、担任过工程项目成本管理部部长或总经济师的优先考虑;

(5)可接受短期出差;

(6)良好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抗压能力强。

2.市场开发部技术中心:

(1)遵纪守法、思想合格、人品端正、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建筑、电气、给排水、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从事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岗位5年及以上经验;

(3)能够熟练运用Office、CAD/Word、Excel、Ps等办公软件,具有多年标书编写经验,逻辑分析能力强,熟悉电子/纸质投标程序,有丰富的的方案编写、技术分析能力;

(4)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担任过工程项目工程技术部部长或总工程师的优先考虑;

(5)可接受短期出差;

(6)良好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抗压能力强。

3.市场开发部商务中心:

(1)遵纪守法、思想合格、人品端正、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建筑、电气、给排水、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从事市场开发管理岗位5年及以上经验;

(3)具有5年及以上招标(合同)管理或工程市场开发工作经历,熟悉建筑市场招投标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合同规范,能够独立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能够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4)熟悉建筑工程市场发展趋势,关注市场变化,综合能力强,具有较好的信息收集能力、市场洞察能力,较强的市场拓展及关系维护能力、资源整合和业务推进能力,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商务谈判能力。

4.经济管理部算量中心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认同和遵循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严谨、正派,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为人诚信、工作勤奋、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2)专业要求: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技能要求:了解及熟悉现行计价规范、计算规则、消耗量定额、费用标准及相关文件,熟练使用广联达等算量、计价软件、Auto

CAD,office等办公软件;

(5)工作经历:有独立完成广联达或其它软件算量工作经验。

(6)其它要求:取得二级造价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可优先考虑。

5.经济管理部租赁中心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认同和遵循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严谨、正派,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为人诚信、工作勤奋、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2)专业要求:不限,有项目设备物资管理经验;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技能要求: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工作经历:从事设备租赁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岗位2年及以上经验,具备良好的设备租赁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能力;

(6)其它要求:会操作叉车、随车吊,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6.项目成本管理部: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认同和遵循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严谨、正派,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为人诚信、工作勤奋、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2)专业要求: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技能要求:熟练使用广联达等算量、计价软件、Auto CAD,office等办公软件;

(5)工作经历:从事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岗位2年及以上经验,具备良好的工程造价管理、成本管理的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

(6)其它要求:取得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可优先考虑。

7.项目设备物资部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认同和遵循公司的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严谨、正派,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为人诚信、工作勤奋、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2)专业要求: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物流等相关专业;

(3)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技能要求:熟悉采购相关的国家合同方面的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采购专业技术、业务技能和管理技术、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工作经历:从事工程项目设备物资管理岗位2年及以上经验,具备良好的设备物资管理能力;

(6)其它要求:取得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可优先考虑。

四、招聘流程

1.个人申请。应聘人员填写《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将个人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注册证书、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和《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招聘邮箱。

2.资格审查。中铁城建华东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对各岗位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联系人。

3.面试。中铁城建华东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4.聘用。经招聘程序被选拔录用的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被录用人员应在一周内做好原单位工作交接,到我司报到。

五、工作地点及薪资待遇

1.工作地点:根据工程项目需要和公司安排,与应聘者协商确定。

2.薪酬待遇:可执行我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薪资待遇,也可签订市场化协议制薪资待遇,根据过往业绩、能力和面试结果进行商定,一人一议。

六、报名时间

截止2023年12月27日,逾期报名无效。

七、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根据本人应聘岗位,将本人公开招聘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发送至我司简历投递邮箱,相关信息可咨询我司招聘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简历投递邮箱如下:

1.招聘联系人:雷经理

2.联系电话:17865922391

3.投递邮箱:1187401283@qq.com

我们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应聘面试相关事宜,请保持手机畅通。

感谢您的关注!

附件:中铁城建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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