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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沈阳市教育局发布招聘公告,拟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内教师,具体招聘条件及方式等详见全文。

2023-11-03,全文共 5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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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拟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面向国内部分高校(详见附件1)招聘910名教师,具体岗位信息见《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部分高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以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含)期间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应聘人员以研究生身份应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既可按研究生专业也可按本科专业报考。

5.应聘人员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院系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非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经参加过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证明。所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附件3),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不得报考的有关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仍处于禁考期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及在职人员;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1月6日10时至11月8日16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nsyjss/index.html#/index)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并扫描上传以下相关材料PDF版: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学生证;

3.个人简历(包括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公费师范生和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

4.加盖院系公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研究生以本科学历学位申报岗位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5.应聘人员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上传;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院系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非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经参加过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证明。

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11月6日至11月8日每天11时、15时,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在报名系统中公布一次,最后一次公布时间为11月8日15时。

(二)网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原则上24小时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11月9日12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后,未通过的应聘人员还可在11月9日13时至16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当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时,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员须于11月15日10时至11月17日16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于11月18日至11月19日在沈阳市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详见准考证。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其中试讲环节不超过6分钟,内容由应聘人员按照报考的学段和学科自行准备;答辩环节不超过2分钟,题目由面试评委在面试当天现场拟定,内容包括报考学科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及技能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不四舍五入),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签约。面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和面试考点公示应聘人员成绩。

(四)签约

签约于11月19日在面试考点进行,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根据同一岗位内应聘人员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员名单。考生自愿放弃签约的,须签署自愿放弃签约声明,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签约。签约时由招聘单位对拟签约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

(五)体检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4年8月3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根据报考单位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由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负责拟聘人员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并放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根据招聘单位隶属关系,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考指南》(附件5),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二)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特别提醒:对于未在面试前报备弃权或无理由拒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汇总相关应聘人员信息并函告应聘人员所在院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交纳违约金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已签约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报到。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如应聘人员报到时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应聘人员违约,违约应聘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应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法违纪等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学校处分,视为应聘人员违约。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沈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电话

(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和平区教育局: 024-88711132 ;024-88711108

沈河区教育局: 024-24123719 ;024-24134786

铁西区教育局: 024-25128210 ;024-25128215

皇姑区教育局: 024-86847393 ;024-86265050

大东区教育局: 024-22813582 ;024-88502040

浑南区教育局: 024-24211303 ;024-24211337

于洪区教育局: 024-25347099 ;024-25347100

沈北新区教育局:024-89864517 ;024-89861916

苏家屯区教育局:024-89815053 ;024-89814017

辽中区教育局: 024-87882696 ;024-27889631

新民市教育局: 024-87518989 ;024-87503248

东北育才学校: 024-67985991 ;024-67985992

沈阳市第二中学: 024-31954505 ;024-31954511

沈阳市外国语学校:024-23329222;024-23320379

沈阳市朝鲜族第一中学:024-31200575 ;024-31200574

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024-81359996 ;024-81359993

东北育才沈抚示范学校:024-22730213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024-24519971 ;024-24519978

沈阳市化工学校:024-29873315 ;024-29873304

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024-85717500 ;024-25829971

沈阳市机电工业技工学校:024-85717500 ;024-25829971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024-25262819 ;024-25262831

沈阳市旅游学校:024-86898403 ;024-86899585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024-67998277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024-29871613

沈阳交通技术学校:024-31045299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024-24824131

沈阳市公用事业技工学校:024-24824131

沈阳市工读学校:024-88417225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024-24365566 ;024-88366686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幼儿园:024-25999258

沈阳市教育局:024-22827179

(二)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00。

附件:

1.国内部分高校名单

2.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3.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

4.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5.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考指南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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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点此下载查看

不得报考的有关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仍处于禁考期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及在职人员;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沈阳面向高校2024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时间+入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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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系统入口

2023-11-03,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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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系统入口点此进入

报名起止时间:

2023年11月6日10时至11月8日16时

网上资格审查安排: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原则上24小时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11月9日12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后,未通过的应聘人员还可在11月9日13时至16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当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时,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员须于11月15日10时至11月17日16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安排:

面试于11月18日至11月19日在沈阳市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详见准考证。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其中试讲环节不超过6分钟,内容由应聘人员按照报考的学段和学科自行准备;答辩环节不超过2分钟,题目由面试评委在面试当天现场拟定,内容包括报考学科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及技能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不四舍五入),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签约。面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和面试考点公示应聘人员成绩。

>>>2023沈阳高校毕业生教师招聘怎么签约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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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沈阳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公告

2024-05-07,全文共 4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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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沈阳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70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部分医学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未就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3)。

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名(择业期内未就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应聘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 月7日(含)。

6.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仍处于禁考期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及在职人员;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院校注明“国内部分医学院校”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院校注明“省内其他医学院校”的岗位,采取面试笔试方式进行;详见《2024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3)。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shenyang.gov.cn

(二)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费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网址: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

1.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24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3)。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2.报名。2024年5月7日10时至5月9日12时。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3.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须如实上传身份证、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毕业上传学历报告、2024年毕业上传学籍报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招聘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并保持手机畅通。

4.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4年5月9日16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7日10时至5月9日16时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系统确认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将定期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应聘人员,面试相关要求请关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参加笔试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22日10时至2024年5月25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6.岗位调剂与削减。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5月10日10时至12时内报考其他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1.招聘院校注明“国内部分医学院校”岗位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招聘院校注明“省内其他医学院校”岗位

采取面试笔试的方式。

(1)面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面试公告内容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笔试,未达到规定的笔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2024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3)。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下一环节。

面试、笔试成绩按7:3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0.7+笔试成绩×0.3(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施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招聘单位将通知本人报到,如在通知后15日内仍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后,因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学校。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三)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联系电话

(一)招聘政策、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详见《2024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3)

(二)技术咨询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024-88505521

(三)纪律监督电话: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27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24-23830746

(四)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9:00-11:00,13:30-16:00

八、本公告由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国内部分医学院校名单.docx

附件2 省内其他医学院校名单.docx

附件3 2024校招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4 2024年报考指南.doc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关于调整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应届生公开招聘笔试时间的通知

我委于4月30日发布的《2024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因笔试时间与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考试冲突,现将原定5月25日的笔试时间调整为6月15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进行,参加笔试应聘人员于2024年6月12日10时至2024年6月15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环节使用,其它不变。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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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面向高校2024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吗?

2023-11-03,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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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面向高校2024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吗?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同时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否则不符合招聘条件。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报考专业如何界定?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大类中所有专业均可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则只有该专业可以报考;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应聘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专业不符合要求。

以研究生身份应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既可按研究生专业也可按本科专业报考。如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专业为“数学”,若应聘人员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但本科的专业为“数学”,则专业符合要求。

报考学历如何界定?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本科/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学士/硕士(含)以上学位。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高学历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沈阳面向高校2024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时间+入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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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面向高校2024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时间+入口+材料

2023-11-03,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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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面向高校2024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时间+入口+材料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10时至11月8日16时

报名入口:点此进入

报名材料: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并扫描上传以下相关材料PDF版:

基本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学生证;

③个人简历(包括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公费师范生和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

④加盖院系公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⑤研究生以本科学历学位申报岗位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⑥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院系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非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经参加过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截图)。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②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③定向生(定向辽宁),须提交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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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面向2024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面试时间+内容+满分

2023-11-03,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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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面向2024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面试时间+内容+满分

面试时间:面试于2023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在沈阳市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其中试讲环节不超过6分钟,内容由应聘人员按照报考的学段和学科自行准备;答辩环节不超过2分钟,题目由面试评委在面试当天现场拟定,内容包括报考学科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及技能等。

面试满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不四舍五入),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签约。面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和面试考点公示应聘人员成绩。

>>>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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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二)

2023-12-26,全文共 1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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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沈阳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二)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拟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职)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998人,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和工作地点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职)学历应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铁路事业;

3.在校所学专业为铁路专业方向,所学课程包含铁路专业课程,专业、学历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5.服从企业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能够适应偏远地区、长期夜班、轮班制等工作环境;

6.工作所在地生源优先。

三、招聘流程

1.网上报名。有意应聘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http://rczp.china-railway.com.cn)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15日。申请岗位时选择“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二)”所对应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毕业生本人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前务必仔细核对,报名成功的不予退回更改。在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个人中心-我的信息-我的工作申请-简历下载”中生成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个人照片、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的扫面件,图像应清晰可辨认,信息要完整准确。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择优筛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参加后续考核。未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4.公示录用。拟录用人选通过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仅接受应聘毕业生本人在报名期间通过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报名,无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他人代交简历或电子邮箱发送简历。

2.应聘毕业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通信畅通,关注报名网站的站内信,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3.所有信息须由应聘毕业生本人如实填报,如发现网上填报及上传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4.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辅导培训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5.参加面试考核时应聘毕业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毕业生应聘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各种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证书材料等;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体检报告。六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常规项目体检报告(血压、辨色力、视力、听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为必检项目)。

6.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7.咨询电话:024-62024851;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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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一)

2023-11-27,全文共 1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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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沈阳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一)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拟招聘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814人,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和工作地点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及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归国留学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铁路事业。

3.专业、学历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运输生产一线岗位应无色盲色弱。

5.服从企业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能够适应偏远地区、长期夜班、轮班制等工作环境。

6.工作所在地生源优先。

三、招聘流程

1.网上报名。有意应聘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http://rczp.china-railway.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0日。申请岗位时选择“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一)”所对应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毕业生本人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前务必仔细核对,报名成功的不予退回更改。在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个人中心-我的信息-我的工作申请-简历下载”中生成打印《毕业生应聘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个人照片、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的扫描件,图像应清晰可辨认,信息要完整准确。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择优筛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参加后续考核。未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毕业生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4.公示录用。拟录用人选通过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仅接受应聘毕业生本人在报名期间通过中国铁路人才招聘网报名,无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他人代交简历或电子邮箱发送简历。

2.应聘毕业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通信畅通,关注报名网站的站内信,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3.所有信息须由应聘毕业生本人如实填报,如发现网上填报及上传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4.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辅导培训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5.参加面试或笔试考核时应聘毕业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回。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毕业生应聘登记表” (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身份证,各种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证书材料等;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体检报告。六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常规项目体检报告(血压、辨色力、视力、听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为必检项目)。

6.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7.咨询电话:024-62024851。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附件: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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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教师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怎么开?模板在哪下载?

2023-11-03,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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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教师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怎么开?模板在哪下载?

沈阳教师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下载入口:点此下载

按照模板提示填写好信息,并加盖院系公章。

网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基本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学生证;

③个人简历(包括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公费师范生和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

④加盖院系公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⑤研究生以本科学历学位申报岗位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⑥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院系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非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经参加过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截图)。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②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③定向生(定向辽宁),须提交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沈阳2024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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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2024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哪些高校可以报名?

2023-11-03,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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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校2024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哪些高校可以报名?

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部分高校名单如下:

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

>>>沈阳面向高校2024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时间+入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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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024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

2023-11-03,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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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024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

和平区教育局: 024-88711132 ;024-88711108

沈河区教育局: 024-24123719 ;024-24134786

铁西区教育局: 024-25128210 ;024-25128215

皇姑区教育局: 024-86847393 ;024-86265050

大东区教育局: 024-22813582 ;024-88502040

浑南区教育局: 024-24211303 ;024-24211337

于洪区教育局: 024-25347099 ;024-25347100

沈北新区教育局:024-89864517 ;024-89861916

苏家屯区教育局:024-89815053 ;024-89814017

辽中区教育局: 024-87882696 ;024-27889631

新民市教育局: 024-87518989 ;024-87503248

东北育才学校: 024-67985991 ;024-67985992

沈阳市第二中学: 024-31954505 ;024-31954511

沈阳市外国语学校:024-23329222;024-23320379

沈阳市朝鲜族第一中学:024-31200575 ;024-31200574

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024-81359996 ;024-81359993

东北育才沈抚示范学校:024-22730213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024-24519971 ;024-24519978

沈阳市化工学校:024-29873315 ;024-29873304

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024-85717500 ;024-25829971

沈阳市机电工业技工学校:024-85717500 ;024-25829971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024-25262819 ;024-25262831

沈阳市旅游学校:024-86898403 ;024-86899585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024-67998277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024-29871613

沈阳交通技术学校:024-31045299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024-24824131

沈阳市公用事业技工学校:024-24824131

沈阳市工读学校:024-88417225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024-24365566 ;024-88366686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幼儿园:024-25999258

沈阳市教育局:024-22827179

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00。

>>>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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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面向2024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对象及条件

2023-11-03,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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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面向2024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部分高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以报考。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含)期间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应聘人员以研究生身份应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既可按研究生专业也可按本科专业报考。

5.应聘人员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院系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非师范类应聘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经参加过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证明。所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附件3),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不得报考的有关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仍处于禁考期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及在职人员;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内部分高校名单

>>>沈阳市面向国内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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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4-03-25,全文共 2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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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二批)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第二批)已全面启动,欢迎有志投身辽宁电网事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我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建设运营辽宁电网为核心业务,供电营业区域覆盖全省,公司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连续数年超过千亿元。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培养“三大工程”,推行新员工职业发展十年规划,构建全职业生涯培养体系,为员工成长成才提供广阔平台。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对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力实施“卓越辽电三年工程”,迫切需要以科技创新和高端人才为引领的强大支撑,青年才俊加入正当其时。

二、招聘条件和需求信息

(一)招聘范围

1.电工类:2024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非电工类: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具体详见需求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符合设备运检、电气试验、电力登高作业等岗位需求;无传染病、色盲、色弱、高度近视、常见慢性病、双耳听力障碍、语言障碍、严重心血管疾病、恐高以及其他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不适合电力作业岗位的疾病。

3.截至2024年6月30日,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岁、本科生不超过25岁、专科生不超过23岁。

4.优先招聘具备一定英语、计算机水平的应聘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生具备大学英语考试四级、国家(或省级)计算机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备大学英语考试六级、国家(或省级)计算机考试三级及以上合格水平的。

5.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6.优先条件:按照“主干专业优先、紧缺急需专业优先、高层次人才优先、艰苦困难地区单位优先”的原则,具有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2)申请工作时,第一志愿选择辽宁公司的毕业生,选择艰苦偏远地区的毕业生;

(3)在校期间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取得相应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岗位胜任能力,外语水平好。

(三)需求信息

1.招聘岗位为电力营销、设备运维及检修、电气试验、电网调度、信息通信、规划、建设、物资和培训教育等专业一线岗位。预计招聘165人,最终招聘数量将根据上级单位核定情况相应调整。

2.应聘毕业生在提交报名前,建议向报考意向单位咨询本人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该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因本人不符合该单位招聘条件仍提交报名而导致资格审核无法通过,后果由本人自负。

3.公司层面统一招聘录用,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结合应聘毕业生所学专业、学历层次、院校类别、在校期间情况和招聘考试成绩等,参考应聘毕业生意向,进行单位分配。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自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3月31日截止,应聘毕业生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

(二)应聘毕业生报名

https://zhaopin.sgcc.com.cn(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是公司招聘信息发布、应聘报名的唯一渠道,任何应聘毕业生必须通过招聘平台报名,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注册用户,登录招聘管理系统,查询招聘职位详细信息,根据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对于应聘信息与查询信息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考试及录用资格。

1.填写个人简历。应聘毕业生应通过招聘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学籍验证码为必填项),上传相关材料(包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在2024年8月30日前一直保持有效)、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以及其他各类证书等材料;境外硕士留学生需另外上传国内本科毕业证、国家教育部认证等相关材料)。确保所填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应聘毕业生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籍验证报告一致。相关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请应聘毕业生仔细检查后提交。

2.填报应聘单位。每个毕业生填报省级单位志愿数量不超过3个,每个省级单位可填报2个所属单位。具体填报要求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

公司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和手机短信两种方式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毕业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聘毕业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平台,点击确认或者放弃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毕业生,恕不另行通知。

(四)组织招聘考试

1.笔试:组织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毕业生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招聘笔试,具体时间和形式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终公布为准,请关注后续发布的考试公告和短信通知。

2.面试: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面试要求,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关注后续发布的考试公告和短信通知。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公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上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核准后,在招聘平台公司拟录用人选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公司将通过招聘平台向入围应聘毕业生发送短信通知,请确保在招聘平台登记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包括但不仅限于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明的;伪造教育经历(包括但不仅限于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学籍验证报告信息),虚报在校成绩、高考录取批次的;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替考的;造谣生事或发表不实言论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

3.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请广大应聘毕业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发现冒用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毕业生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和机构,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s://zhaopin.sgcc.com.cn)

招聘政策咨询邮箱:gwlndl2023@163.com(邮件主题:应聘咨询-姓名-联系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23145435

注:上述电话和邮箱仅在报名期间受理应聘毕业生本人咨询国网辽宁电力公司招聘政策。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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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

2023-12-08,全文共 4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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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征兵工作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59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退役军士。2015年(含)以后从沈阳市以义务兵身份应征入伍,入伍后选取军士并达到晋升高一级军衔最低年限于2021年、2022年、2023年正常退役的(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且入伍当年年底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另需学位证)。

2.退役义务兵。2019年、2020年、2021年期间,从沈阳市以义务兵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满两年并于2021年、2022年、2023年正常退役的(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且义务兵退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另需学位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10日。

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从退役当年(含)起,三年内均可报名。(例:2023年退役,可于2023年、2024年、2025年报名)。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从沈阳市以外地区应征入伍或从沈阳市以非义务兵身份(含直招军士、定向培养军士、直招军官、军队院校招收的学员等)应征入伍的;

2.2014年(含)以前入伍的;

3.未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的;

4.毕业证书与入伍时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不一致的;

5.军龄超过12年(含)的;

6.已经享受国家或军队其他退役安置政策的;

7.因个人原因非正常退役的(含强制退役、未达到晋升高一级军衔最低年限退役等情况);

8.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

9.服役期间受到行政(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10.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被开除公职、自行辞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资格审查

按照11月25日发布的《2023年度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军士现场资格审查及相关工作预通知》要求,已完成部分符合条件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二)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enyang.gov.cn

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时至17时。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请务必于12月11日24时前完成缴费。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12月14日10时至16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使用。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3年12月12日13时至14时30分内报考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9:00—10: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下士、中士、二级上士、一级上士退役的,笔试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不累加。服役期间获得个人三等功并记录在档案的,笔试加2分。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阅卷结束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公告、岗位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提供彩色打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须有面试成绩且合格分数线以上)。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须有面试成绩且合格分数线以上)。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已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将通知本人报到,如在通知后15日内仍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三)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

沈阳市征兵办电话:024-28858025、28858028

和平区征兵办电话:024-23862547

沈河区征兵办电话:024-24846030

大东区征兵办电话:024-88331853

皇姑区征兵办电话:024-28858250

铁西区征兵办电话:024-28858195

苏家屯区征兵电话:024-29822898

浑南区征兵办电话:024-24824180

于洪区征兵办电话:024-25303960

沈北新区征兵办电话:024-28858205

康平县征兵办电话:024-87343117

辽中区征兵办电话:024-87882641

新民市征兵办电话:024-67859008

法库县征兵办电话:024-87124582

(二)技术支持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024-67989720

(三)纪律监督电话: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27

(四)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2023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沈阳市考试院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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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沈阳高校毕业生教师招聘怎么签约要什么材料?

2023-11-03,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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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沈阳高校毕业生教师招聘怎么签约要什么材料?

签约安排:

签约于2023年11月19日在面试考点进行,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根据同一岗位内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成绩相同者,试讲成绩高者为先,试讲成绩仍相同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员。

考生自愿放弃签约的,须签署自愿放弃签约声明,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签约。

签约时由招聘单位对拟签约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递补签约人员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签约时须携带材料:

(1)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

(2)不能实现网上签约的,还须携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沈阳2024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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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二批)招录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2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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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二批)招录公告

根据《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1〕34号),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27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1.2020年11月(含)至2023年11月(含)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1988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3.11月30日服务期满且在岗的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人员(1988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二)招录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招录公告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协议期内的服务人员(统计截止公告发布前一日)不可报考。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录岗位信息

通过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www.syhrsa.org.cn)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考试和体检

1.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由各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答案涂卡,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笔试结束后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区、县(市)政府网站公示。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区、县(市)政府网站公示。

2.体检工作由各区人社部门组织。对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招录机关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录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具体考试和体检时间请关注各区官方网站(见下方表格链接)。

(三)签约上岗

各区、县(市)有关责任部门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附件2),并于12月1日统一组织培训、上岗。

三、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录所称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择业期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登记时间在2021年11月3日(含)之后。

(二)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含过渡期2个月),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工作。考生在报考前可阅读《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了解服务责任和义务。

(三)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对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占考核人员总数20%,县域地区为30%),第二年开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上调100元。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市本级和各区县有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需本人自主择业。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五)本次招录对专业的设置参考学信网专业知识库。网址:

大专、本科:https://gaokao.chsi.com.cn/zyk/zybk/。

研究生:https://yz.chsi.com.cn/zyk/。

(六)本次招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未参加笔试的考生无资格进入面试。笔试后,对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进行保留,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七)面试后体检前,对体检比例未达到1:1的岗位进行调剂,调剂仅限同一区、县(市)的其他岗位。条件为: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同意调剂;入围面试未被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调剂办法为:按照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调剂岗位,确定后进行公示。

(八)对于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录用和调剂资格。

(九)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设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辅导班,社会上各类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过渡期内,如有服务人员离岗,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调剂原则进行人员调剂,并在区、县(市)网站进行公示。过渡期后不可进行调剂。

(十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以及过渡期,对各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随时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第二批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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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沈阳浑南区卓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4-05-09,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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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卓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主班教师2名

副班教师2名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师德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2.身体、心理健康,积极乐观;

3.热爱幼教事业,有教育情怀;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乐于学习,善于合作;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具备课程实施能力、班级管理能力,能统筹和协调班级工作及家长工作;

6.拥有2年及以上幼教岗位经验;

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包含近期照片;原始毕业院校、专业,进修学校、专业,最终学历及毕业时间;学位情况、教师资格证种类;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及个人优势。)

2.材料提交:将所有材料统一打包至一个文件夹后,发送至:114259846@qq.com;邮件名称命名为:沈阳市浑南区卓越幼儿园应聘材料+名字+电话+应聘岗位;

3.联系人:刘园长

联系电话:1820405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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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2024-05-09,全文共 3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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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力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41人,具体招聘岗位简介、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20周岁,年龄截止日期计算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参照不同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含),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已就职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5个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三)任职回避

1.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职的干部职工有夫妻、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关系的,不得报考;

2.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不得报考。

3.配偶、父母、子女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一)公告发布

2024年5月8日招聘公告通过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沈阳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后续事宜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统一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10时—5月15日17时。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手机端报名的方式,关注“沈阳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选择下方“招录考试”频道。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名条件,确认符合要求后,报考人员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原件的照片并在线缴费,考务费150元/人(系统显示已支付后,不予退费)。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报名上传所需材料

1.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大小50K内);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

5.海外学历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需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

注:以上2-7项照片为jpg格式,大小1M以内,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图片清晰。

四、庭审速录员文字录入技能考试

1.庭审速录员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输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照职位招录数量不高于1:2比例进入考试环节。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查看打印准考证时间;

2.笔试考试采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和专业类题型(公文写作、计算机、法律),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3.笔试结束后庭审速录员岗位考生按照文字录入技能考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计算综合笔试成绩。并依据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4.笔试结束后其他岗位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5.笔试成绩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示。

六、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发布的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请登录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查询;

3.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示;

4.进入面试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5.根据总成绩,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政审考察标准进行政审考察;

2.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将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

3.政审通过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有疑议的人员,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4.因工作需要,市法院将对个别招聘岗位及办公地点进行调剂分配,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十、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工资待遇

招录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法官助理工资标准为3533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庭审速录员等其他审判辅助人员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聘期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二)工作地点

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沈阳知识产权法庭或沈阳金融法庭(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统筹安排,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过期不予补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为考生自愿报名,报名后视为考生自愿认可并服从本次招聘的规则和考务工作安排;

3.本次招聘工作事宜将在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准确、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任一招录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其他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报考咨询电话:024-22531393

技术咨询电话:22531424 22536166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6:30(工作日)

附件:

承诺书

岗位需求表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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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阳康平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4-04-29,全文共 1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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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康平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有效促进康平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科学配置康平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补充和增强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人。由第三方负责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切实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康平县人民医院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人,其中医疗岗位26人、护理岗位14人。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报名条件及具体职位信息见附表:《2024年康平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信息表》。

说明:报考医疗岗位人员如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年龄可放宽至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总成绩加10分:

1、 具有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2、 具有医疗岗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3、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2日

2.报名方式:康平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出具的证明。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录用。

(2)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关岗位要求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1份;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件1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背景颜色无要求)。

4.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需60分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考试范围:医疗基础理论知识及常识。

2.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所有考生成绩将在康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六、政审及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政审合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政审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不占用编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同岗位在编人员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对招聘期间以“交钱保过,不过退款”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各类通知,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培训)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五)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康平县人民医院招聘岗位信息.xls

康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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