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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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普通话证书领取指南(线上+线下地址)

清远市普通话证书有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看,纸质证书须到线下领取,详情见正文。

2024-03-03,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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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普通话证书领取指南

测试后成绩达到60分者,均可获得等级证书。

一、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同等效力,考生可自行下载电子证书使用。

【具体流程】

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我的证照(关联)”——“文化教育”——“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输入相关资料查看电子版证书。

二、纸质证书

1.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下载电子证书使用。

2.证书领取(测试20-40个工作日查看【清远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公众号“领证通知”)

①清远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站

时间:每周二上午08:30-11:00,下午15:00-17:00(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学府路8号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B316

电话:0763-3930671

②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培测点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英德市英城街道浈阳西路175号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电子商务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培训中心,领证地点不需要进校门,在学校宿舍B楼楼下靠浈阳路的电商基地。

电话:0763-2282746

3.领证要求

①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向工作人员出示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结果。

②考生可委托他人代领证书,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或照片。

纸质证书保存期1年,逾期不领,将作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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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资格认定指南(线上)

2024-04-01,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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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资格认定指南

2024年1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了。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2023年的195元/月·人提高到202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23年261元/月·人提高到270元/月·人。

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优先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在线申报,也可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

因身体或特殊原因无法自行或配合前往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的,可向受理申报的乡镇人民政府于(街道办事处)申请入户调查认定。

“粤省事”小程序认定办法

1、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2、确定定位到清远,首页点击“更多服务”

3、选择“社会关爱”栏目,点击“助残”

4、下拉选择“补贴申请”栏目,点击“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5、点击“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

7、选择“本人办理”或“为他人办理”

选择“本人办理”,然后进入人脸验证即可;如选择为他人办理,输入办理人信息,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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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电子社保卡领取指南

2024-01-24,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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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电子社保卡和线下实体卡的用途是一样的,电子证照具有身份凭证移动支付等功能同时也是全国人社移动服务的重要入口承载了各项人社业务的线上服务也是其他民生服务和地方服务的集散地,清远电子社保卡的领取方式如下:

一、扫描下方的二维码:

1、根据提示注册“清远一卡通”小程序并登录:

2、登录后,在小程序首页点击打开热门服务中的“电子社保卡”:

3.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右上方的“登录”按钮,根据提示验证后领取电子社保卡

4、认证后点击“立即授权”,即可开通电子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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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连州马拉松物资领取指南

2023-11-20,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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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连州半程马拉松领物指南如下:

一、领物时间:

11月24日9:00-18:00

11月25日9:00-21:00

二、领物地点:

连州市刘禹锡文化广场

三、领物现场规划图

四、领物需要的材料

1、参赛选手须本人亲自前往现场,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参赛物品

2、不允许代领。

3、参加欢乐跑项目的未成年人选手由监护人携监护人以及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现场领取。

五、参赛包领物详单

注:半程马拉松项目有两张号码布,一张大号码布用于参赛(含芯片),另一张是小号码布用于存包;欢乐跑项目只有一张大号码布用于参赛(不含芯片,不存包)。

六、参赛物品领取流程

(一)签电子声明:请参赛选手领物当天扫描二维码签署《确认参赛声明》,签署电子参赛声明并截图保存(身份识别时使用)。

(二)身份证识别:持本人身份证的参赛选手进入身份证识别区,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证查验及参赛声明签名的查验,查验合格打印领物小票。

(三)人工通道识别:持护照、台胞证、港澳通行证、户口本的参赛选手和未成年人选手进入人工通道识别区,凭有效证件原件经核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出示参赛声明确认签名

(四)领取号码布:

(1)参赛选手持领物小票进入到参赛物品发放区域;

(2)根据领物小票上显示的号码布窗口信息前往指定窗口;

(3)领取号码布并核对号码布上的信息。

注:号码布为参赛检录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致无法参赛,则责任自负。

(五)领取参赛服装:

(1)持领物小票按指示前往参赛服装领取区 ;

(2)前往领物小票上显示的服装码数窗口,领取参赛服装、参赛包及其他物品。

(六)芯片检测: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持号码布到指定区域进行芯片感应测试。

(七)游览展示区:参赛物品领取完成,请尽情游览赞助商和农特产展示区。

七、温馨提示

(一)号码布,为参赛检录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如丢失责任自负;参赛物品一经领取,不予退换;

(二)由于参赛服装制作工期较长,在截止报名前各尺码已按报名比例提前订制,敬请谅解,同时建议各位参赛选手尽早领取,避开高峰期;

(三)奖牌、农特产大礼包将统一在完赛终点发放;

(四)现场无停车位,选手需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建议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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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领取流程指南

2023-11-09,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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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方式、流程、发放时间、发放渠道、材料一览

一、申领方式

1、线上申领

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便民服务小程序(微信)等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2、现场申领

到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二、审核流程

1、申领人提交申请

2、经办机构审核(5个工作日内

3、向社会公示( 5个工作日 )

4、发放补贴资金

三、发放时间

审核通过次月15日前。

四、发放渠道

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优先社会保障卡。

五、现场申领证明材料

无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六、审核通过后发现自己账户信息填写错误,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经申请人更正后,可由经办机构补发,无需申领人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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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生活费补贴领取指南

2023-11-03,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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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清远的市民满足要求的市民可以领取生活费补贴,具体的生活费补贴领取规则如下:

1、 补贴对象

参加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乡低保家庭学员。

2、 适用条件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条件的。

3、补贴标准

每人每次500元。

4、补贴申领流程

劳动者在系统申报培训补贴时一并填报相应信息。参加承训单位组织免费培训的,其生活费补贴由承训单位代为申请,补贴直接发放至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指定本人银行账户)。

系统应进行即时比对,对在申领培训补贴时同时符合生活费补贴申领条件予以告知,对告知符合生活费补贴申领条件后未申请该项补贴,视为放弃此项补贴申领。

5、特别提醒

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含学生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均只可享受一次,累计不超过3次。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和重复享受。

劳动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查询检索并领取职业培训券,在培训实施机构扫码使用,享受政府补贴性培训服务。领取培训券→登录电子社保卡,【首页】—【人社办事】—【人才人事】—【职业培训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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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普通话测试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那个好?

2023-10-23,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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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远普通话测试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1、成绩发布后约10天左右生成。

2、查询方式:关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试运行)“——“我的证照(关联)”——“文化教育”——“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输入相关资料查看电子版证书。

二、纸质证书

1、现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时间较长,

2、领取方式:清远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收到国家下发的证书后会推送领证通知给考生,届时请本人通过微信公众号菜单“在线服务”-“证书邮寄”按要求填写寄送证书的申请信息,清远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将在您申请之日起一周内办理证书寄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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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医保局电话地址查询指南

2023-10-09,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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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1,清远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直和清城区业务)

电话:

市直:0763-3383483、0763-3376210

城区:0763-3379635

地址:

市直:清城区鹿鸣路2号 原清远大厦二楼

城区:清城区小市连江路中心市场D座3楼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直属分局

2,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新医保股)

电话:070763-5817270

地址: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21号,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3,佛冈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佛冈医保股)

电话:0763-4290693

地址:佛冈县文康路与法政路交叉口西南50米,佛冈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4,英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英德医保股)

电话:0763-2233923

地址:英德市光明西路106号人社综合楼,英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5,阳山县政务服务中心(阳山医保股)

电话:0763-7803160

地址:阳山县韩愈路28号,阳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6,连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0763-6676846

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连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7,连南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连南医保股)

电话:0763-8661043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二路1号,连南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8,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连山医保股

电话: 0763-8716722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龙路劳动大厦,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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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2024-05-27,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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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城乡居民新生儿院内参保流程:

新生儿出生后——在医院内填写《清远市院内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登记表》——在2个工作日后手机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行缴费操作。

缴费流程:粤医保首页—城乡居民在线缴费(转跳至“粤税通”)—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参保地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他人缴费”—输入孩子姓名〔xxxx(母亲姓名)之子/女〕、选择“其他个人证件”、输入临时医保编码获取缴费信息进行缴费操作。

提醒:新生儿参保登记信息非实名制,办理入户后要及时到医保服务窗口更新参保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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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湖蝶湾水上冲关大赛报名指南

2024-05-25,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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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湖蝶湾水上冲关大赛报名指南

一、比赛时间

6月家庭专场:

周赛: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

月赛:6月22日

7月情侣专场:

周赛:7月6日、7月13日、7月20 日

月赛:7月27日

本次水上冲关大赛将在2024年6月、7月举行,6月为家庭专场,7月为情侣专场,大赛分为周赛与月赛。

二、比赛奖项

两大专场将于月赛阶段分别决出冠、亚、季军,并送出奖金与奖品!

冠军1名:可获奖金2000元以及价值3000元的神秘奖品一份;

亚军1名:可获奖金1000元以及价值2000元的神秘奖品一份;

季军1名:可获奖金500元以及价值1500元的神秘奖品一份。

每月奖金、奖品总价值一万元!

三、活动规则

1、参赛条件:活动每场周赛征集60组选手参与,并晋级20组选手参与月赛,若完成赛道的不足20组,则以实际组数晋级

家庭专场要求:家长与孩子共同参加,孩子年龄要求为6-12周岁;

情侣专场要求:情侣共同参加,情侣年龄要求为18岁周岁及以上;

2、报名时间:5月24日起开始发起征集,免费报名,名额有限,招满截止

3、活动地址:湖蝶湾水晶湖欢乐水世界

四、赛事福利

凡成功报名并到场参与活动的每组选手都可获得3张水晶湖欢乐水世界门票!

五、报名入口

扫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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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阳山县融媒体中心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2024-05-24,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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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阳山县媒体中心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新闻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阳山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新闻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已获得的学历对应专业;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四、招聘条件

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阳山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新闻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18-30周岁要求于1993年5月28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18-35周岁要求1988年5月28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和“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6月6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报考者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yxrmtzxzp2024,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填报岗位。注册个人信息后,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注意保存),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4.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5.报名确认。已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本次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6月17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能力。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知识和新闻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2.面试。编辑、视频编辑、新闻记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播音主持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播报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构思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新闻敏感性等。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岗位,可按笔试分数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并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考生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在招聘职位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及后面考察的标准、要求、程序和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由用人单位到人选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察。如考生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主管部门或所报考单位报告。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人员由聘用之日起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8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调离本县,不得报考本县以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在报名时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致电阳山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763—7802266);咨询时间:09:00—12:00、15:0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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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阳山县高考爱心送考车辆招募报名指南

2024-05-22,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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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阳山县高考爱心送考车辆招募报名指南

一、活动时间:高考时间(2024年6月7日至9日)

二、招募对象:爱心私家车主及出租车等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车辆手续合法,车况良好;

2、车主(驾驶人)有良好的驾驶经验和较强的交通安全意识,必须保证高考日有时间参与,按照要求自觉完成接送考生任务;

3、参加送考的车辆必须听从车队领队指挥,车辆将统一张贴义务接送高考学生的标志车贴;

4、本次爱心活动属于自愿性公益活动,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安全事故及其对本次活动有不良影响的事项由司机自己承担,和活动组织者无任何连带责任;

5、参加活动的车主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四、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7日12:00

五、报名方式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13922558250

联系人:唐生; 联系电话:13435285913

联系人:丘生; 联系电话:134352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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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2024-05-21,全文共 1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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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在本市缴存公积金或者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以及在签订互贷合作协议城市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二是在本市自愿缴存公积金的人员。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单位职工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6个月)以上,自愿缴存人员应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三)为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四)具备住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和登记部门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五)已按规定支付首期购房款;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注意: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必须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所购房产为非居住用途的;

(二)所购住房用途为别墅的;

(三)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四)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五)所购住房为家庭(包括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

(七)申请人及配偶与父母、子女之间交易的住房;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贷款额度

(一)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及风险管理的要求拟定最高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计算标准,经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二)实际可贷额度应根据账户余额倍数标准计算确定,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且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1.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1)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不含24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2)累计缴存时间在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48个月(不含48个月)以下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3)累计缴存时间在48个月(含48个月)以上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

公积金账户有销户后重新开户情形的,除因合并销户、外部转出销户可合并计算销户前的缴存记录外,其余情形不可合并计算销户前的缴存记录。

2.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

(三)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应加强对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还款能力的审查。

(四)贷款以二手房作为抵押物的,由贷款受委托银行聘请具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出具符合国家房地产评估规范要求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并应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较低者作为抵押物价值。

(五)申请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且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但不得超过夫妻双方的最高贷款额度。

(六)房屋套数认定

1.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以缴存人家庭在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房产套数为准。

2.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信息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名下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三、贷款期限

(一)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5年。

(二)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超过50年。

(三)夫妻共同申请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四)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应一致。

四、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材料;

(二) 受委托银行进行贷前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过贷款业务系统上报公积金中心;

(三)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四)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将贷款资料转交担保落实人员办理担保手续;

(五)贷款担保落实后,受委托银行应在贷款业务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

(六)公积金中心确定符合放款条件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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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2024-05-16,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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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一、申领【粤居码】(已申领的跳过此步骤)

第一步:扫码登陆“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或微信小程序搜索“粤居码”。

第二步:实名认证。点击【亮码】,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并按照流程进行“微警”实名验证。

第三步:登记住址。点击【个人地址】,在【居住地址】后选择【新增】。经房屋屋主、管理人或社区民警确认,即完成登记。

第四步:设置经常居住地。点击【个人地址】,在居住地址点击【设为经常居住地】。

二、临时身份办理

1、登陆“粤居码”,首页点击“户政服务”

2、点击办理“临时身份证”进入办理页面

3、点击底部“智能导办”

4、查看所需资料,点击“网上受理”

5、填写信息,选择领取方式,签名确认办理后提交,缴费即可

相关阅读:清远市公安机关户政业务服务窗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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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办理指南

2024-05-15,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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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报告办理指南

1.下载“粤苗”APP

2.登录后点击“首页”→“儿童接种”→“入学查验”

3.绑定儿童

绑定儿童,可进行相关家庭成员的信息绑定,若已绑定,则可以直接点击查看对应儿童的查验报告。

4.查看查验报告

如已完成接种,则如左图所示

如未完成接种,则如右图所示

注意:如查验报告备注中提醒儿童未按程序完成某年龄的疫苗接种请尽快带儿童补种疫苗

相关阅读:

没有在广东接种过的儿童如何添加呢?

1、在首页选择【儿童接种】,进入儿童接种预约专区,点击【绑定儿童】,选择【自助建档绑定】方式进行添加。

2、自助建档绑定方式适用于既往未在广东省接种过疫苗的儿童,可通过自助建档建立临时档案,进行预约。

3、通过自助建档绑定的儿童,到门诊接种时,可点击【查看儿童接种档案】主动出示二维码,由门诊医生进一步确认建卡接种后即可显示接种信息。

绑定的个案信息有错误App上可以修改吗?

APP上无法修改个案信息,建议去最后一针接种门诊或附近的接种门诊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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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指南

2024-05-13,全文共 4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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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指南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小班90人、中班20人、大班10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小班210人、中班2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小班12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小班120人。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小班90人。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小班180人。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小班120人、中班10人、大班20人。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小班90人。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小班9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小班150人。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小班90人、中班70人、大班65人。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小班120人、中班70人、大班110人。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小班180人、中班105人、大班40人。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小班120人、中班70人、大班40人。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暂名):小班120人、中班70人、大班40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原则上是3至5周岁能正常参加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区直属公办非小区配套园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武安街左八巷3号)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或东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新城18号区银泉路)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新城B17号区银泉路)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13号)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2.区直属公办小区配套园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联湖花园15号楼)

第一类:1.①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完毕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峡山东路凤凰春天花园13号楼)

第一类:1.①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完毕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②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清飞路碧桂园江与峸2期)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碧桂园江与峸二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73号)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鹏翔·四季尚璟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清晖中路59号春江湖畔花园9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春江湖畔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路40号碧桂园燕湖里花园9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碧桂园燕湖里和燕湖郡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清远市人民三路34号卧龙.五洲世纪城博文苑12号楼)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卧龙五洲世纪城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横荷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道保利雅居乐中央公馆)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保利雅居乐中央公馆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暂名)(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朝南维港天悦小区)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朝南维港天悦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富强中路36号华以泰花海湾花园小区)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华以泰清远花海湾花园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横荷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含原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清远市清城区清晖北路保利·奥体大都汇)

第一类: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为保利奥体大都汇小区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东城派出所或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四、招生工作内容

(一)招生公告发布方式

5月13日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门口张贴公告,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关注相应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并在各园招生公告中下载、打印并填写《新生报名表》)。

>>2024年秋季学期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资料及程序

1.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3)幼儿出生证明;(4)《新生报名表》。

2.报名程序:

(1)5月18日符合区公办幼儿园第一类招生条件的幼儿携带报名资料到幼儿园参加报名,各幼儿园于当天晚上向社会公布招生情况。(2)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园所,5月19日接受第二、三类适龄儿童报名,各幼儿园于当天晚上向社会公布招生情况。(3)具体的报名程序和要求请留意各幼儿园的招生方案。

温馨提示:同一日的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录取办法及录取信息公布

1.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录取按招生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别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在门口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二)招生工作小组要根据清城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为幼儿法定监护人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三)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咨询电话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0763-3333232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含花海湾园区):0763-3380176、0763-3389623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0763-3888686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0763-3556240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0763-3555803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0763-3130393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含大都汇园区):0763-3999228、0763-3999220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0763-3980212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0763-3993799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0763-3153056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13413570952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13927661608、15876350763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13824944488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

八、各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注:因部分园所未有微信公众号,所以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的请关注清城区第一幼儿园的公众号;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的关注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公众号;清城区第六幼儿园关注清远市新北江小学公众号;清城区第七幼儿园关注清城区锦兴小学公众号;清城区宸晖幼儿园(暂名)关注清城区第二小学(原洲心街中心小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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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新区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3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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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清新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1.清新区第一幼儿园、清新区第二幼儿园、清新区第三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且小于5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2.清新区机关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分园区)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且小于6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条件

适龄儿童在中心城区合法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区认定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持证人才子女等);

3.具有非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含清新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二、招生计划

(一)清新区第一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30人。

(二)清新区第二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30人。

(三)清新区第三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30人。

(四)清新区机关幼儿园:小班150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五)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小班75人,中班30人,大班30人。

(六)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区):小班50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三、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

本次学位申请采取现场提交资料登记方式,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资料如下:

(一)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伤残警察子女以及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人员子女等)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非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含清新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证明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的,需提交: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租房的,需提交:租房合同,房东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1.学位申请表;

2.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港澳台居住证;

4.幼儿及父母的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住房证明材料:

(1)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的,需提交:住房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租房的,需提交:租房合同,房东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需验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和提供复印件(幼儿园留档)。

“住房证明材料”的说明

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产权人是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幼儿须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须有住房管理部门的备案号)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合法的购房合同(须有住房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四、招生地点

清新区第一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2号;

清新区第二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清泉路区三小旁;

清新区第三幼儿园:清新区28号区(工业大道西侧第二排,新宁路北面);

清新区机关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东二街12号;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71号,清新区第二中学旁;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区):太和镇清和大道132号,太和镇中心小学旁。

五、招生办法

(一)录取程序

1.根据符合招生条件幼儿登记情况,优先安排具有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享受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若该类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按登记人数全额录取;若该类登记人数多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完上述情况的幼儿后,若有富余学位,则在符合登记人数的幼儿中进行补录(若登记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富余学位数,则按登记人数全额录取;若登记人数多于幼儿园的富余学位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3.录取完上述情况的幼儿后,若仍有富余学位,则由幼儿园进行自主招生,优先安排学位申请表选择调剂的适龄幼儿。

(二)公开抽签办法

幼儿在幼儿园登记后领取编号,编号作为现场抽签时的凭证,实行一人一票,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张抽签凭证,抽中可同时获得入园资格,反之,即没获得入园资格。家长必须妥善保管编号,遗失不补。

六、招生程序

(一)现场报名:5月14日-

5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45)。家长携带《新生学位申请表》(点击下载)、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准予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申请表及资料交幼儿园保存,同时领取抽签编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材料不齐、虚假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

2.年龄不符合第一点招生对象要求的。

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幼儿园审核资料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核:5月19日,核实报名资料。

(三)资格公示:5月20日-5月22日,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公示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名单。

(四)公开抽签:5月23日上午9:00,现场抽签并公布结果。参加公证人员有:区教育局办公室(纪监组)代表1名、教育股代表1人,教职工代表2名,家长代表30人,幼儿园领导。

(五)公布录取幼儿名单:5月24日-5月28日,公示拟录取的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门口公布拟被录取的幼儿名单。申请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复核,幼儿园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不作更改。

(六)体检:幼儿获得入园资格后,按照幼儿园的指引到相关公立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七)注册:6月3日-6月4日,家长凭户口簿及抽签编号、体检合格卡到幼儿园报名,逾期视自动放弃学位。

七、其他说明

(一)清新区第一幼儿园、清新区第二幼儿园、清新区第三幼儿园、清新区机关幼儿园、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分园)的招生工作在同一时间开展,每个幼儿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申请学位和提交申请资料,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同一名幼儿在两所及以上的幼儿园申请学位和提交申请资料,则直接定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申请表上有是否愿意调剂栏,家长可自愿选择,若申请的幼儿园未被录取,在愿意调剂的幼儿园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录取,若愿意调剂的人员多于富余学位数,则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三)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凡伪造和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律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及入园资格,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咨询电话:

清新区第一幼儿园:0763—5815171、3161322

清新区第二幼儿园:0763—5822155

清新区第三幼儿园:0763—5828123

清新区机关幼儿园:0763—5811375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总园区):0763—5899351

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区):0763—5816493

投诉电话:

清新区教育局教育股:0763—5820852、5818789

清新区教育局办公室(纪监组):0763—5823747

附件: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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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英德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南

2024-05-10,全文共 2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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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英德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南

一、招生对象

在市区常住且符合市区就读条件,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截至到8月31日),尚未入读小学的儿童。已入读过小学的学生不能重新报名,学籍不能重复建立,一经发现则退回学籍所在学校。

二、招生原则

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划分招生区域,明确学位登记类型和积分办法,市区各公办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生办法

根据招生规模,各学校从学位登记类型第一类开始依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学位额满后,余下的登记类型将统筹调剂到其它学校。如学校学位不足,某一登记类型人数较多,无法全部招收该类型时,将根据该类型的积分高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该登记类型未达到积分要求的适龄儿童则调剂到其它学校。

(一)学位登记类型

第一类:属英德市区户籍(仅城中、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户口本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父母或本人在英德市区拥有房产(已办理房产证)的适龄儿童,按房产证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产权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亲属在英德市区拥有房产(已办理房产证),且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户籍属英德市区(仅城中、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房产证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产权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

1.父母或本人在市区以购房合同形式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或者亲属在市区以购房合同形式拥有房产且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户籍属市区(仅城中、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购房合同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完税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的正规合同)、购房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英德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险齐全)满1年的在市区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其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社保参保年限确定积分(以养老和医疗中参保年限最短的为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屋租赁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投资经商人员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务工人员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已满1年及以上),清远市外户籍人员还要提供有效居住证。上述提及的时限计算到当年8月31日。

第五类:父母在市区拥有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按房产所在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土地使用证登记年份或购房合同签订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

父母小产权房界定(任一条件):

1.适龄儿童父母有不动产土地使用证。

2.适龄儿童父母有三个月以上水费或电费发票,购房合同、房款收据等证明材料,且缴款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小产权房界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亲属在市区拥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及房产查询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购房完税证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界定同第五类要求),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或能提供亲属证明(经派出所或村居委盖章),户籍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按房产所在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亲属关系和房产类型积分,直系亲属积10分,旁系亲属积5分,持房产证、购房合同、小产权房的分别积3、2、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类:在英德未参加社会保险或社保不满一年的在市区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子女,按实际居住地确定登记学校,按营业执照登记年份或劳务合同连续年限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投资经商人员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务工人员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已满6个月及以上),清远市外户籍人员还要提供有效居住证。上述提及的时限计算到当年8月31日。

注意:

1.以房产登记学位,其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权必须是独有或与他人共同共有,已产权分割的,则不少于50%的产权。

2.房产查询证明打印的日期须为现场审核日期前两个月内。

3.积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二)学位登记办法

1.网络报名。6月19日-7月3日,家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输入网址http://ydyd.edubaba.cn/ydbm/stu进入网络报名系统。

先注册账号,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所属区域学校,填写适龄儿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预报名成功后待现场审核。各学校不接受跨区域报名。

2.现场审核。7月7日-8日,市区各公办小学对招生范围内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请家长及时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校接受审核。学位安排与审核先后顺序无关,请家长根据现场人数合理安排时间。学校查验原件后,只收取复印件。未按时预报名和参加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将无法正常安排学位。

现场审核确定的登记类型和积分为最终结果,学校根据此结果来安排学位,现场审核日期后补充的证明材料不作为学位申请的依据。

3.公布派位结果。各学校于8月26日前公布派位结果及报到方式,家长也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审核及录取状态。因市区学位紧张,请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四、招生区域划分

(一)市一小

自北江边沿环城路至景园路、浈阳湖以南,仙水南路以东,英州大道南转盘、光弼路至滨江一线以北范围。

(二)英城街中心小学

裕光路以东,环城路至滨江一线以北,浈阳路以南范围。

(三)市三小

1.沿利民路、建设路、富强路至和平中路一线以西,浈阳路以北,梅花路以东范围;

2.仙水南路以东,浈阳路以南,裕光路以西,环城路与裕光路交界处至景园路、浈阳湖以北范围。

(四)市四小

1.英州大道以东,光明路以南,和平北路以西,教育路以北范围;

2.梅花路以东,教育路以南,沿和平中路、峰光路、建设路至利民路一线以北范围。

(五)市五小

1.英州大道以东,教育路以南,梅花路以西,浈阳路以北范围;

2.英州大道以西,浈阳路以北,茶园路以东,峰光路以南范围。

(六)市六小

1.英州大道至环秀中路一线以东,金子山大道以南,和平北路以西,光明路以北范围;

2.和平北路以东,金子山大道以南,教育东路接人民医院北门道路至滨江一线以北范围。

(七)市七小

1.金子山大道以南,茶园路以西,浈阳路以北,茶趣路至772乡道接金子山大道一线以东范围;

2.金子山大道以南,环秀中路至英州大道一线以西、峰光路以北、茶园路以东范围。

(八)市八一希望小学

沿仙水南路至浈阳路、茶趣路、772乡道一线以西范围。

(九)市九小

1.和平中路以东,教育东路接人民医院北门道路至滨江一线以南,浈阳路以北范围。

2.峰光路以南,和平中路以西,富强路以北,建设路以东范围。

(十)城北小学

金子山大道以北范围;

(图源:英德市人民政府,上同)

温馨提示:由于咨询人数较多,电话容易占线,为便利各位家长解答疑问,相关入学问题请优先查看《2024年英德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咨询电话:教育局教育股:0763-281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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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英德水边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指南

2024-05-08,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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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英德水边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指南

一、招聘对象

水边镇户籍,具有劳动能力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和纳入防返贫监测有劳动力人员、及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年龄要求

男性:59周岁以下(1965年6月1日之后出生)

女性:49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之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月工资1620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水边镇各村(居)委会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 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水边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点击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面试

本次招聘针对原建档立卡脱贫户、纳入防返贫监测有劳动力人员和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不需笔试。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由镇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人社所、农业农村办和所在村(居)委会联合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如某些岗位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水边镇人民政府一楼服务大厅报名应聘,直到招聘满员为止。

4.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本批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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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英德英才计划校园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2024-05-08,全文共 3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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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英德英才计划校园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20个岗位,计划招聘42人,具体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8.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近三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考程序

(一)考生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0日8:30—5月21日17:30登录“广东省英德市2024年‘英才计划’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ydswzzbzp2024报名。所有参加招聘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2024年英德市“英才计划”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需双面打印)。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社保证明和有关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3)报考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工作年限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4)公告和报考指南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资格审核形式,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资格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5月24日。资格审核结果和入围下一考试环节考生名单将于5月24日17:30前在英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留意网站信息。

(三)网上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请结合资格审核结果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8:30—17:3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8:30—5月28日17:30。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笔试”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结构化面试,二是无领导小组讨论和试讲等形式(其中岗位代码001—013的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岗位代码014—020的岗位采用试讲形式)。结构化面试于2024年5月29日在广州大学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和试讲于2024年5月30日在广州大学进行。

其中,结构化面试环节只要求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1:5岗位参加,参加结构化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和相关要求另行在英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每个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名前5的考生进入下一面试环节。结构化面试只作为确定下一面试环节对象的入选参考,不纳入总成绩。如所有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5,则取消结构化面试环节,直接进入下一面试环节。无领导小组讨论和试讲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

具体面试公告在英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2.笔试

在面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笔试人员。

笔试于2024年5月31日在广州大学进行。岗位代码001—01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岗位代码014—020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

具体笔试公告在英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六)计算和公布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英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公示。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等额(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英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岗位代码001—013岗位的考生按招聘岗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代码014—020的招聘岗位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后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因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考察或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为确保招聘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较为紧凑,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英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公告,避免错过考试。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主办单位:英德市委组织部0763-2236886,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2668623,英德市教育局0763-2222727,电话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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