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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市电子社保卡申领指南

现在线上办事服务越来越便捷,各种电子卡也更加方便,快来看看怎么快速领取你的电子社保卡吧!

2023-07-18,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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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市电子社保卡申领指南如下:

电子社保卡功能

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统一签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与实体社保卡一样,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全国通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

申领渠道

电子社保卡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官方APP、微信、支付宝、各银行APP等多渠道申领。另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云闪付、人社部门APP、服务银行APP等渠道均可申领电子社保卡,个人可在多个渠道申领;在某一渠道解除关联后,不影响其他渠道电子社保卡的使用。

广大参保人需确认持有实体卡后方可申领电子社保卡。

申领步骤

微信、支付宝渠道——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APP,均可以进入到国家电子社保卡主页,左上角所属城市记得需要选择“清远市”;

电子社保卡的亲情服务

一台手机可以帮多位家人申请电子社保卡。

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或APP主页面,选择“亲情服务”,点击“添加亲情账户”并阅读同意告知书,输入家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与亲属关系,根据提示验证后即可为家人开通电子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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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教师招聘报名指南

2024-05-31,全文共 3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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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市清城区美林学校教师招聘报名指南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简介

>>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

>>附件4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二)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并具有毕业后在校教育教学经历,研究生学历不作教学经验要求。

(三)清远市清城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职员或参加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且已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2)专业要求:考生所有学历阶段,专业方向都需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点击查看)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

(4)报考年龄: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和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00:00至2024年6月7日23:59′59″(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用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ymlhzp2024),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3.报名流程

(1)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报名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6月8日8:00至2024年6月10日23:59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5)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8:00至2024年6月16日开考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说课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由广大附中教育集团组织,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协助,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监督,根据岗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笔试(占总成绩40%)。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翰林校区(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翰林山语对面;导航指引:高德地图搜“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

(3)笔试内容和形式。

笔试内容:以初中为起点的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专业素养、思维能力等。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占总成绩60%)。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低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和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形式统一采取说课试教的方式,内容主要是面向学科招聘岗位,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公布。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和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四)成绩计算

1.面试和笔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和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资格审核

1.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本人在面试前带齐资格审核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审核的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2024年毕业生:《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

1.《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美林湖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导出并用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没有专业代码)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符合报考要求。

4.若有考生在资格审核环节出现没有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招聘单位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分数高低,依次安排下一名考生进入递补资格审核环节,只递补一次。

5.以上资格审核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其中证明材料需收原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考生须诚实守信,报名材料填写后即视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审核通过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其他

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763—3113332;0763—64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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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报名指南

2024-05-30,全文共 4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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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市清新教师招聘报名指南

一、招考对象和学历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非在职)、历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考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部分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专业条件

1.报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专业与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相符(具体见岗位表)。

2.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乡镇小学教师岗位,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岗位名称学科一致,专业不限,但所列学历层次要求必须符合。

3.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点击下载)进行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考生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三)教师资格证条件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幼儿园岗位必须是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具备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申请认定页查看认定情况截图,认定状态需为“认定通过”,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证书,或由受理认定机构出具认定通过的证明材料。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条件

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2日期间出生),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其他

1、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需要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四、报考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通知、面试成绩、聘用公示等各环节安排均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发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网络报考。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年6月7日17:30。

2.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第三方提供的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qyqxq按指引进行报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建议提前完成报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招聘系统未记录的,视为放弃报名。系统在报名时间内不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3日17:30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2024年6月23日开考前。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的成绩,可以用作参加我区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笔试成绩的使用,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50%)

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时间:2024年6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第二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和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清新区第四中学,具体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6月28日左右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50%)

1.入围面试的对象确认:由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面向招聘岗位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教师综合素质。

4.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工作安排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在候分室现场通知考生,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6.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分数相同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聘用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一)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考生笔试后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二)材料要求

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报考人员应填写《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4.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6.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盖章并签名版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出具县级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不如实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经签约未办理入职的不用提供。

7.《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2024年“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满的合格证明。

(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一致。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其次考生没有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自愿放弃、没有将报考条件材料按时补齐,将取消该考生进入面试资格。以上空缺人数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相关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笔试不另外加分。如报考其他岗位,学历及专业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二)咨询方式

1.网上报名系统问题咨询,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763—5820802;人社局监督电话:0763-5810078。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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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医护人员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2024-05-04,全文共 4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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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医护人员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1.国内普通院校、职业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同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

2.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详细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要求

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

(三)学历学位要求

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及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四)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成员单位在编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本公告落款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聘用单位相关规定,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00:00至5月13日23:59′59″(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cqwsjkjzp2024

3.报名流程

(1)考生个人申请。考生根据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系统初步审核。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在2024年5月15日9:00后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免笔试考生也需要打印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考生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确保注册信息和上传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全面(电子照片应为考生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考生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考,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点击下载)执行,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5)如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点击下载),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

(6)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应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等级为“七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免笔试,直接以面试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

实行100分制,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飞来湖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西路胜利雅苑对面)。

(3)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

(5)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为合格。

(6)其他事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以及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并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现场审核名单。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现场审核名单。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期间,如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依次安排下一名考生递补进入资格审核。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对象。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和面试的具体安排。面试实行100分制,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公布考试成绩和拟入围体检对象名单

考试结束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公布考生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以及拟入围体检对象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成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则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人选,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成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的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未取得报考岗位从业资格(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的两年内取得对应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数。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本公告落款日。

(二)聘用人员如服务期未满离职,将列入《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5年内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所有成员单位不接受其应聘。

(三)招聘环节的考试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对象及安排、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发布,考生应当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及公告内容。考生因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负责解释,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履行指导、监管工作,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63-3822693、0763-393938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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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2024-04-28,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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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清远市社会福利院是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工资待遇

(图源:清远民政)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总额的80%计发。

三、其他福利

(一)保险:按照国家及当地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二)食宿:提供住宿并设有食堂。

(三)员工享有单位节假日补贴、夜班补贴及年终绩效奖等相关待遇。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至4月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清远市社会福利院临聘人员报名表》填写,连同相关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815370552@qq.com,邮件名称请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清远市社会福利院临聘人员报名表

五、乘车路线

乘清远203路/204路/219b路/219路南行方向至市技师学院,向北步行860米到达。

乘清远303路南行方向至市技师学院,向北步行860米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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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2024-04-08,全文共 2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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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岗位+报名指南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8名,具体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笔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具备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没有精神病史;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具体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6.本人或亲属(主要指配偶、父母、子女)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7.以及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

时间:2024年4月7 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共5日;注意报名时间截至4月11日上午11:30时;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下载填写《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

4.《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5.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6.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机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机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机试及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机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机试内容:主要通过看打方式进行考核,考察报考者的打字技能及中文录入速度。看打测试要求打字速度达60字/分钟(以正确字数计算)为达标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机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机试要求:参加机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机试,机试开始5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二)笔试

1.机试结束后,及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成绩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应用作文。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成绩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考生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四)成绩计算

1.机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qc.gdqyfy.gov.cn)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七、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未达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体检对象,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

当报考人员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在本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岗位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工资福利按《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享受相应工资福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其他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成绩公布、体检安排、拟聘用公告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qc.gdqyfy.gov.cn)上公布。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机试、笔试、面试和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3.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补充。

4.本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3-339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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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市商转公贷款指南

2024-04-07,全文共 1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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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转公贷款含义

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纯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尚未结清原商业贷款,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贷款。

商转公贷款指纯商业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二、申请对象、条件

(一)申请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且已办理商业贷款的缴存职工;

2.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本人或配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二)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指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事指南》规定外,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且该住房当前仅存在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无其他担保、查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能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2.原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三年以上,且该贷款尚未结清处于正常还款状态。如原商业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或累计逾期超3期,不予受理;

3.须获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

4.申请商业贷款转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

三、贷款额度

符合申请时执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则,且申请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超过当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二)不超过申请时原商业贷款余额减去6期原商业贷款月还款本息金额(即:申请金额≤当前商业贷款余额-6期商业贷款月还款本息金额);

(三)不超过该房产评估价值。

四、期限和利率

商转公期限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年限,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年限,并遵循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存量房的贷款年限规则。

商转公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和住建部有关要求,并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商业贷款利率按各银行政策执行。

五、申请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大陆居民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港澳台同胞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护照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

(三)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未婚的签署《婚姻状况声明书》);

(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

(五)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凭证;

(六)原商业贷款还款记录、还款计划;

(七)评估报告(重新评估房地产价值的报告);

(八)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住房贷款同意书》;

(九)家庭成员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十)用于还款的银行卡(存折);

(十一)个人信用报告(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其他须提供的贷款材料。

六、抵押模式

商转公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贷款申请人与原商业贷款银行协商一致后,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

(一)顺位抵押模式在原所购住房抵押登记不注销的基础上,办理顺位抵押,顺位抵押金额不得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市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发放商转公贷款,银行办理原商业贷款注销抵押。

(二)自筹资金质押模式申请人以不低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资金作为质押,银行注销原商业贷款抵押后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市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发放商转公贷款。

七、办理程序

职工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职工办理资格认证职工提供贷款申请资料-贷款额度审核-办理贷款抵押担保-抵押资料审核-发放贷款。

八、资金划拨:商转公贷款款项划入三方指定的账户

九、受委托银行:承办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必须为原商业贷款银行,且该银行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

十、其他事项

(一)商转公贷款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已申请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自商转公贷款业务生成之日起180 天内未放款的(以贷款业务编号为准),作注销处理;

(三)如月末个人住房贷款率(个人住房贷款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00%)连续3个月高于 90%,两个月内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已录入系统并生成贷款业务编号的继续办理;如连续3个月低于90%,则恢复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四)原商业贷款申请时为单身,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已婚,按夫妻双方名义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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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居住证办理指南

2024-03-18,全文共 2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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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申领对象】

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证申领对象:跨地级以上市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如申请人连续就读满半年、持有房产满半年、旅业住宿满半年、直系亲属和申请人在清远的社保连续参保满六个月,则不用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

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 依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

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办理所需材料及受理机构】

①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③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

④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⑤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通过“粤居码”能够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 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受理机构: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居住证申领。流动人口可以到受理机构窗口申办,也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申办。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居住证,需要在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申请。

办理程序:

1、粤省事申请居住证,需要先申请居住登记;

2、办理居住登记后,满半年再申请居住证。

3、首先在微信登录粤省事,选择地市清远市,然后选择对应的业务,输入信息,上传材料,提交业务。如在清远市有房产满半年并入住或近一年内已交社保满6个月,无需等满半年可直接申请居住证。

4、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前往居住地派出所窗口领证。

【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①受理:核定是否“居住满半年”,查验材料,判断是否 需收取工本费,发放凭证。

②核实:如果发现材料不实的,不予办证,并将结果告 知申领人。核实无误的,提交县级公安机关签发。

③签发: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受理信息,符合发证条件的, 予以签发,生成制证信息发送制证。

④制证发放:通知申领人领取证件。申领人凭居民身份 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领取。

他人代领的,还需交验代领人的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 证明。受理单位核验身份证件和《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 无误后发放证件,收回《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在信息

系统中登记领取发放信息。选择快递方式领取居住证的,制 证单位或受理机构在相应分发或发放环节时限内将居住证 快递给申领人。

收费标准: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用原证件可以免费擦写,若重新办理居住证的需收取20元工本费。

【居住证签注】

签注对象: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或者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的持证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签注居住证。

所需材料:

1.居住证;

2.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居住地址证明原件。

5. 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通过“粤居码”能够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 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受理机构: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居住证申领。流动人口可以到受理机构窗口申办,也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申办。(流程:打开粤省事→专区→公安服务专区→居住证→签注居住证→提交资料。)

【签注流程】

①受理。核定申请人居住登记信息是否有效,居住证是否满1年之日前1个月后。

②擦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擦写居住证有效期限。 如属本地市内居住地址已变更的,一并擦写居住地址。对材

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补领、换领居住证】

办理对象:

①补领:遗失居住证的。

②换领:居住证损坏或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的。

③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请补领、换领居住证。

所需材料:

①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

③属居住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换领的,提交有关项目 变更、更正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通过“粤居码”能够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

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受理机构: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居住证补领、换领。流动人口可以到受理机构窗口申办,也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申办。

【注销居住登记、居住证信息,以及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办理对象:

主动申报注销的对象:本人,用人单位,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出租屋主或代理人。

所需材料:

1、主动申报注销的,需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因搬离申报注销居住登记或居住证的(包括通过“粤省 事”微信小程序申报),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者其它有 效身份证明材料;

②用人单位,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 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流动人口已搬离的,提供用人单位或学校 出具的搬离注销证明材料;

③出租屋主或代理人申报流动人口已搬离的,提供书面 情况说明,出租屋主或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租房合同材料。

受理机构:

1.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2.粤省事小程序申报。

证明资料信息

一、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如居住在出租屋或者亲友家中,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屋主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关系证明)、房产证(居住在农村提供房屋宅基地证,如无宅基地证,需村委会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注意:房东需与租户一同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

二、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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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灵活就业社保参保指南

2024-02-05,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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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指南

一、缴费基数

二、缴费数额

清远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工资基数X缴费比例。其中月缴费工资基数由缴费人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亲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部分记入个人账户。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政策规定,除了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或业务部门相关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外,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

2、为了不影响个人的社保权益,请已委托税务机关批扣的缴费人提前在签约的银行账户中备足款项。

四、网上办理流程

1、打开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登录粤省事小程序→选择参保地市→热门服务选择【社保】→养老专区下方“个人参保缴费”栏目选择【我是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清缴→缴费登记

2、打开微信粤税通小程序→登录粤税通小程序→选择参保地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选择“缴费登记”→选择“本地户籍缴费登记”→填写资料提交登记

五、线下办理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先带齐以下资料亲临户籍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清远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

5、与开户银行签订的缴费协议书

办理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2号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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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城际车票发票开具指南(电子发票+流程+问答)

2024-01-24,全文共 1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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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清城际车票发票开具指南电子发票+流程+问答

通过国铁渠道(12306 网站,售票窗口)购票的乘客

自购票至乘车之日后30日内,可在自动售(取)票机或售票窗口换取纸质车票用于报销,与购买火车票的操作相同。

采用多元化支付渠道(地铁 APP 乘车码,羊城通等各类实体卡) 购票的乘客

自乘车日起30日内,可通过广州地铁APP自助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那么,如何开具电子发票呢?

实体卡篇(羊城通等各类实体卡片)

第一步:乘客需要在各大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广州地铁”APP 并安装。

第二步:找到自助客服中心,每个车站都配有俗称“小红机”的自助客服终端,乘客需通过它将实体卡片与广州地铁APP绑定。

特别提醒:实体卡片绑定APP操作只针对首次申请开具电子发票的乘客,如果支付车费的卡片之前已经绑定过,无需重新绑定,可以直接跳到第四步。

第三步:实体卡绑定广州地铁APP在自助客服终端触控屏上点击【电子发票】,按提示放入实体卡片。打开广州地铁APP,点击【乘车码】→【扫卡绑定】,扫一扫车站设备屏幕上方的二维码,点击【确定】,绑定成功。

第四步:申请开具电子发票(羊城通为例)【乘车码】→【渠道查询绑定】→【羊城通】勾选(可多选)需要开票的行程→点击【开发票】→ 弹出【选择发票类型】界面,选择后点击【确定】→填写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开票成功。

广州地铁 APP 乘车码篇

第一步:打开广州地铁APP,选择【乘车码】→【查记录/开票】→【开发票】

第二步:勾选(可多选)需要开票的行程→点击【开发票】→弹出【选择发票类型】界面,选择后点击【确定】→填发票信息→点击【提交】,开票成功。

电子发票开具 Q&A

Q:可以在广州地铁 APP 绑定多张同类型实体卡(如羊城通)么?

A:在广州地铁APP中,不可以绑定两张同类型票种的卡(例如:不可同时绑定两张羊城通),如需绑定另一张同类型的实体卡,需将原绑定的进行解绑,再对新的卡进行绑定。解绑步骤:【乘车码】→【渠道查询绑定】→【羊城通/微信小程序】→点击右上角【…】→【解除绑定】→【确定】,解绑成功。

Q:开具的发票在哪里可以查看/下载?

A:广州地铁APP开具的发票可通过您填写开票信息时授权的以下三种方式推送给您。微信:您可以在微信“我-卡包-票证-发票”中对发票进行查看、自行下载等操作。支付宝:您可以在支付宝“首页-卡包-票”中对发票进行查看、自行下载等操作。预留邮箱:以 pdf形式发送至您预留的邮箱。

Q:普通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和纸质发票有无区别?是否可以用于报销?

A: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可用于报销使用。

Q:已开票成功,但未收到发票?

A:发票会在开出的24小时之内推送。如未收到发票,可进入广州地铁官方 APP点击开发票→开票记录→重推发票。请尽量使用126.com、163.com、qq.com 等常用邮箱,尽量不填写公司邮箱,因为有些公司邮箱会阻拦外部邮件。若超时未收到发票,请先自行检查垃圾邮箱(部分邮箱服务器会对邮件进行垃圾分类);若确定未收到,请咨询车站人员或致电020-96891,留下信息后会给您处理。

Q:发票信息写错,需要重开发票怎么办?

A:广州地铁APP上重新开票流程:点击开票记录→重新开票→确认重开→页面跳转至填写发票信息页面→填写正确开票信息→开票成功(原发票作废)

Q:发票开具失败怎么办?

A:软件系统支持24小时开具电子发票,如遇到提示开票失败,可能是由于网络原因或同时段开票人太多导致,建议稍等5-10分钟后再次尝试;如遇到软件系统升级,请错开开票暂停服务时间进行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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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慢病院办理健康证指南

2024-01-24,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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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需要办理健康证的市民带身份证原件到医院完成预检分诊,到达综合楼二楼健康体检科,在照相室照相,领取体检表格,缴费并按流程完成相对应检查。

一、办理流程

二、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一般体检完成3工作日后可以领取证件。如发现有可疑目标疾病,予通知复查,待检查复核合格后方可领取证件。

办理费用:107元(含体检)。

三、办理时间及领取方式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领取方式:餐饮服务健康证可关注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微信公众号,直接通过扫二维码查阅电子证;公共场所健康证凭回执到医院综合楼二楼发证室领取,都可以邮寄(邮寄费用到付)。

四、注意事项

1.无需携带照片,照片是在现场拍照。

2.无需空腹,体检前清淡饮食,尽量避免酗酒、熬夜及服用对肝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健康证有效期为1年,到期需要重新体检、缴费、领证。

4.联系方式:体检科0763-3385896;联系人:陈斌 13679543790(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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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4-01-24,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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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积金贷款指南

【贷款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和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2.购房首期款支付凭证;

3.家庭成员名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4.购房合同;

5.个人信用报告(已婚为夫妻双方提供);

6.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和贷款还款账户资料;

7.二手房贷款须另外提供卖方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和卖方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卖方已婚或二手房存在共有权人的,须签署《同意出售共有财产声明书》);

8.外地缴存职工须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属首套房的,需提供至少最近5年的缴存明细记录,缴存时间不足5年的提供全部明细记录);

【贷款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在本市缴存公积金(含自愿缴存),或者是具有本市户口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单位职工;

3.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单位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及以上;

4.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5.申请人为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6.申请人家庭(包括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第一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7.申请人贷款所购住房具备住房所在地房产交易部门和登记部门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8.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首期购房款;

9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在50%以下(含50%)。

【贷款流程】

线上申请

1.借款申请人登录公积金中心APP或微信公众号自助申请;

2.受委托银行审查通过后报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

3.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到指定网点提交纸质材料、签订借款合同;

4.受委托银行按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并报公积金中心进行放款审批和贷款发放。

柜台申请

1.借款申请人向银行等受委托机构递交申请材料;

2.受委托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和录入,并报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

3.准予贷款的,受委托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

4.受委托银行按要求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并报公积金中心进行放款审批和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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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电子社保卡领取指南

2024-01-24,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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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电子社保卡和线下实体卡的用途是一样的,电子证照具有身份凭证移动支付等功能同时也是全国人社移动服务的重要入口承载了各项人社业务的线上服务也是其他民生服务和地方服务的集散地,清远电子社保卡的领取方式如下:

一、扫描下方的二维码:

1、根据提示注册“清远一卡通”小程序并登录:

2、登录后,在小程序首页点击打开热门服务中的“电子社保卡”:

3.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右上方的“登录”按钮,根据提示验证后领取电子社保卡

4、认证后点击“立即授权”,即可开通电子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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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双通道”药品电子处方流转示意图

2023-12-21,全文共 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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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定点联网零售药店,包括“双通道”药店出售处方流转药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处方流出定点医疗机构的价格市民可登陆“清远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药品配备、门店地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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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清远电子社保卡提示卡状态是注销?

2023-10-24,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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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电子社保卡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功能相通,显示状态注销可能是实体卡已经注销。其他情况如下:

1、提示社保卡状态是注销,首先要判断实体社保卡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可以正常使用,请拨打当地社保卡服务热线或12333反馈相关问题。

2、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的线上形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功能相通。电子社保卡的申领条件是持卡人已经领取实体社保卡,且实体社保卡未注销。

3、电子社保卡功能

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统一签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与实体社保卡一样,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全国通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

4、申领、补换第三代社保卡时,将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实名登录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发卡地人社部门APP和社保卡服务银行APP等同步申领渠道(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告为准),经本人同意后,可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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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灵活就业怎么补缴社保?

2023-10-20,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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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或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除外。

一、符合补缴的条件

1、中国户籍人员

广东省户籍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广东省户籍人员1998年6月30日前 (含当日)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

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 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

2、港澳台居民

最后参保地在广东省的,在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 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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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社保补缴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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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

2023-08-31,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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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备案登记表(该表由受理点提供,需按要求填写并贴上一寸彩色照片)

2、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障补贴申请表(该表由受理点提供)

3、社会保障卡原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

5、毕业证复印件(仅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办理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5号区北江二路劳动大厦一楼大厅办事窗口

办公电话:0763-3788397、0763-33802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意:社保投保地需与受理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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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清远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2023-08-31,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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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8月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除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外,还需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补贴条件

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等级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补贴标准:

每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763-3788397

咨询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北江二路劳动大厦一楼大厅1-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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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保断缴会影响退休吗?

2023-08-23,全文共 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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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以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注意:此处缴费年限是“累计缴费年限”,不要求“连续”缴费。

按照我国目前的养老金计算办法,退休养老金与本人累计缴费年限、本人历年平均缴费水平、本人退休年龄、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等几个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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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怎么申请?

2023-08-21,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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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2020年内社保补贴期限届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申请延长1年补贴期限。

所需资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就业登记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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