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0,全文共 422 字
+ 加入清单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1601178
历城区 66899169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4815 钢城区 75873038
平阴县 87780718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2689735 南山区 8811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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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济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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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如何申请?
2023-12-20,全文共 376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二、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或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济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2023-12-20,全文共 759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条件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三、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四、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或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五、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1601178
历城区 66899169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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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 87780718 商河县 8488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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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咨询服务电话
2023-10-31,全文共 477 字
+ 加入清单服务电话
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1601178
历城区 66899169 长清区 8726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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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区 66604375
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或通过网办渠道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区县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山东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各高校工作部门咨询电话
2023-09-06,全文共 4681 字
+ 加入清单序号 | 学校名称 | 负责部门 | 办公电话 |
1 | 山东大学 |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 0531-88364779 |
2 | 中国海洋大学 |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 0532-66782575 |
3 | 山东科技大学 |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2-86057075 |
4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2-86981519 |
5 | 青岛科技大学 | 就业指导中心 | 0532-88956956 |
6 | 济南大学 | 就业指导中心 | 0531-82767100 |
7 | 青岛理工大学 | 就业指导中心 | 0532-86867887 |
8 | 山东建筑大学 | 招生就业工作处 | 0531-86361502 |
9 | 齐鲁工业大学 | 就业指导中心 | 0531-89631038 |
10 | 山东理工大学 | 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3-2788707 |
11 | 山东农业大学 |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8-8242475 |
12 | 青岛农业大学 |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0532-58957246 |
13 | 潍坊医学院 |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6-8462287 |
14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 招生就业部 | 0531-59556869 |
15 | 滨州医学院 |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5-6913419 |
16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1-89628031 |
17 |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就业指导中心 | 0539-8209095 |
18 | 济宁医学院 |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7-3616072 |
19 |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 校企合作与培训就业处 | 0530-5925793 |
20 | 山东师范大学 |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 0531-86181916/0531-86182291 |
21 | 曲阜师范大学 |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 | 0537-4456039/0537-4456557 |
22 | 聊城大学 |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 0635-8239460 |
23 | 德州学院 | 就业指导处 | 0534—8987050 |
24 | 滨州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43-3190150 |
25 | 鲁东大学 | 招生就业处 | 0535-6672456 |
26 | 临沂大学 | 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 | 0539-7258666 |
27 | 泰山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8-6715016 |
28 | 济宁学院 | 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 0537-3196041 |
29 | 菏泽学院 | 学生工作处(奖励资助中心) | 0530-5525977 |
30 | 山东财经大学 | 就业指导处 | 0531-88525205 |
31 | 山东体育学院 | 就业指导中心 | 0531–89655028 |
32 | 山东艺术学院 |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 0531-86522100 |
33 | 齐鲁医药学院 |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 0533-2829078 |
34 |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产教融合服务中心 | 0531-86335999 |
35 | 青岛滨海学院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532-83150176 |
36 | 枣庄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632-3786089 |
37 |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 | 0531-89626263 |
38 | 青岛大学 | 学生就业中心 | 0532-85955330 |
39 | 烟台大学 | 学生工作部(处)就业工作指导中心 | 0535-6901196 |
40 | 潍坊学院 | 学生工作处就业服务中心 | 0536-8785937 |
41 | 山东警察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1-68622757 |
42 | 山东交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1-80687478 |
43 | 山东工商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5-6903853 |
44 |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学员学生工作部(泰安) | 0538-8025061 |
45 |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633-7987118 |
46 |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 就业指导办公室 | 0537-3737127 |
47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 学生工作部 | 0532-86105596 |
48 | 威海职业学院 | 校企合作办公室 | 0631-5710555 |
49 | 山东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 0531-66772188 |
50 |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1-89638021 |
51 |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1-76267072 |
52 | 山东女子学院 | 招就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1-86526881 |
53 | 烟台南山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5-8590506 |
54 |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7-2285775 |
55 | 潍坊职业学院 |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536-7038003 |
56 | 烟台职业学院 | 招生与就业处 | 0535-6927061 |
57 | 东营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46-8060063 |
58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 合作服务处 | 0635-8334992 |
59 | 滨州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43-5089822 |
60 |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6-8187491 |
61 |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 学生工作处 | 0538-2182488 |
62 |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 0532-58763658 |
63 | 潍坊科技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6-5032813 |
64 |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 实习就业指导中心 | 0538-5363177 |
65 |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 实习就业办公室 | 0531-83139150 |
66 |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633-7985983 |
67 |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6-3082126 |
68 | 山东英才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18595268068 |
69 |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 合作交流与就业创业处 | 0546-6881130 |
70 |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 学工处(资助中心) | 0536-8781810 |
71 | 淄博职业学院 |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 | 0533-2348756 |
72 |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 学生工作处 | 0532-55761295 |
73 |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就业办公室 | 0532-86051512 |
74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就业指导处 | 0536-3089612 |
75 |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 学生工作部 | 0532-81735087 |
76 |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 就业处 | 0532-86667188 |
77 |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与学生工作处 | 0546-8680671 |
78 |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 0536-2600001 |
79 |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 校企合作与实训处 | 0533-8407803 |
80 |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 0536-7575089 |
81 | 青岛黄海学院 |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 0532-83176267 |
82 |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2-84938130 |
83 | 山东现代学院 | 招就办 | 0531-89701505 |
84 | 济南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1-82627708 |
85 | 山东协和学院 | 招生与就业处 | 0531-81307174 |
86 |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与就业处 | 0535—6937291 |
87 |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 招生就业处 | 0531-80950511 |
88 | 烟台理工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5-6915111 |
89 |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 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 | 0635-8520228 |
90 | 青岛城市学院 | 就业创业处 | 0532-66732834 |
91 | 潍坊理工学院 | 招生就业办公室 | 0536-3091166 |
92 |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 就业指导中心 | 0531-75786623 |
93 |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科 | 0546-7396999 |
94 |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 就业创业中心 | 0633-8109667 |
95 |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6-6050753 |
96 |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 招生就业指导处 | 0534-2557176 |
97 |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 学生工作处 | 0632-5632286 |
98 | 泰山科技学院 | 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 0538-5075288 |
99 |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招生就业处 | 0533-3821808 |
100 |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资助中心 | 0535-5136783 |
101 |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就业指导处 | 0531-86385106 |
102 |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 学生工作处 | 0531-83118127 |
103 | 山东华宇工学院 |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 0534-7023588 |
104 |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 0531-81920508 |
105 |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 学生工作处(资质中心) | 0631-3793011 |
106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 学生工作处 | 0538-8628128 |
107 |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 招生就业办 | 0631-3917016 |
108 |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631-5712907 |
109 | 青岛工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2-82285801 |
110 |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 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5-2605307 |
111 | 齐鲁理工学院 | 就业指导中心 | 0531-85592533 |
112 |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8—5397967 |
113 |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 就业指导中心 | 0535-3737026 |
114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处 | 0535-8019031 |
115 |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办公室 | 0533-6811399 |
116 |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531-51765638 |
117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 招生与就业处 | 0535-2976519 |
118 |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学生工作处 | 0531-58663622 |
119 | 山东政法学院 | 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 0531-88599277 |
120 |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 就业指导中心 | 0530-4682104 |
121 |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1-61326666 |
122 | 临沂职业学院 |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 0539-2872099 |
123 | 枣庄职业学院 |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632-8628131 |
124 |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 招生与就业创业处 | 0537-3617929 |
125 |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 就业处 | 0532-58250049 |
126 | 齐鲁师范学院 |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 0531-66778291 |
127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 学生工作处 | 0531-58997266 |
128 |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 职业教育分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 0532-85752348 |
129 | 青岛电影学院 | 产教融合中心 | 0532-86936891 |
130 |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学生工作处 | 0531-87207782 |
131 |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 就业指导处 | 0531-59582300 |
132 |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 学生工作处 | 0538-8082003 |
133 |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 就业工作处 | 0536-3082855 |
134 |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6-3225766 |
135 |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6-3276312 |
136 | 山东管理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1-89636508 |
137 |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0533-2823536 |
138 | 菏泽职业学院 |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 0530-3130281 |
139 |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办公室 | 0531-85918917 |
140 |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631-7697588 |
141 |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1-87198317 |
142 | 烟台黄金职业学院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 0535-8311001 |
143 |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 就业与创业办公室 | 0633-8672080 |
144 |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 0532-58266662 |
145 |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就业办公室 | 0532-58255311 |
146 |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招生就业处 | 0535-3465022 |
147 |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5-6911886 |
148 |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 学生工作处 | 0539-8390170 |
149 |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 | 学生处 | 0532-82466368 |
150 |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招生就业处 | 0536-2079888 |
151 |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 就业中心 | 0631-5687720 |
152 | 山东大学(威海) |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 0631-5688329 |
153 |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 0531-85878353 |
154 |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 研究生部 | 0532-88966013 |
155 |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 就业管理小组 | 0531-88513670 |
2024济南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11,全文共 772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12月,济南市按照“更有含金量、更接地气、更好落实”的原则,对人才政策“双30条”进行优化升级,推出《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2024版)。济南市委人才办在“海右人才”开设政策解读专栏,进一步细化解读人才政策“双30条”(2024版),让广大人才更加便捷高效了解享受政策红利。
一、支持政策
依据交通票据、住宿发票发放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1000元。
二、申报条件
1.毕业院校为校址不在济南市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其在外地的分校以及全球TOP200高校。
2.面试单位为驻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通过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申报系统填报求职面试补贴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1)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2)来济面试证明材料(加盖面试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交通票据、住宿发票。
四、其他需注意的细节事项
“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公布的高校相应学科名单为准(若后续有更新,以更新名单为准)。属于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所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所有学科均可申报。全球TOP200高校,是指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
Higher Edu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3年评选的全球前200名高校。
五、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人才服务中心规划引进部0531—87081719
济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咨询电话
2024-05-08,全文共 391 字
+ 加入清单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5953984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8210 钢城区 75873038
平阴县 87667996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785703 南山区 88112713
先行区 66604050
申请条件
属于我市居民,离校两年内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下限给予不超过60%的比例进行补贴
济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08,全文共 1019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属于我市居民,离校两年内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下限给予不超过60%的比例进行补贴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毕业证(国外留学的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办事程序
1.单位申请。
(1)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搜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2)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者发放补贴。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个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
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
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5953984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8210 钢城区 75873038
平阴县 87667996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785703 南山区 88112713
先行区 66604050
2024济南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申请条件
2024-05-06,全文共 376 字
+ 加入清单申报条件
1.毕业院校为校址不在济南市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其在外地的分校以及全球TOP200高校。
2.面试单位为驻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注意事项:
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公布的高校相应学科名单为准(若后续有更新,以更新名单为准)。属于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所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所有学科均可申报。全球TOP200高校,是指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Higher
Edu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3年评选的全球前200名高校。
济南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
2023-12-20,全文共 235 字
+ 加入清单申领条件: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补贴标准
按企业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济南高校毕业生2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2023-10-31,全文共 1059 字
+ 加入清单一、办事事项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受理条件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含)以上(不含补缴)的。
三、补贴标准
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00元(由企业随工资发放,据实向人社部门申领)。
四、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其中包含单位随工资发放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凭证);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五、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或通过网办渠道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区县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
六、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七、完成时限
符合政策条件并审核通过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次季度2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八、网办渠道
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九、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1601178
历城区 66899169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4815 钢城区 75873038
平阴县 87780718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2689735 南山区 88112713
起步区 66604375
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详细流程
2023-10-31,全文共 267 字
+ 加入清单一、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或通过网办渠道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区县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
二、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三、完成时限
符合政策条件并审核通过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次季度2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材料
2023-10-31,全文共 150 字
+ 加入清单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其中包含单位随工资发放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凭证);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相关表格材料:点击下载
哪些毕业生可以申请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2023-10-31,全文共 362 字
+ 加入清单一、补贴适用对象: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含)以上(不含补缴)的。
二、补贴标准
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00元(由企业随工资发放,据实向人社部门申领)。
三、网办渠道
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济南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3-10-31,全文共 374 字
+ 加入清单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1年内来济参加面试的毕业生。
(一)非驻济知名高校是指校址不在济南市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其在外地的分校以及全球TOP200的国外高校。
(二)面试单位是指驻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申报流程及入口
通过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进行申报。
申报人在济南人才网注册登录后,在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申报系统,填报求职面试补贴信息,提交申报。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来济面试证明材料(加盖面试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交通票据、住宿发票等。
什么时间可以申报?补贴标准是多少?
实行常态化申报,大家可以随时申请。补贴依据交通票据、住宿发票发放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1000元。
济南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申报材料
2023-10-31,全文共 303 字
+ 加入清单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来济面试证明材料(加盖面试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交通票据、住宿发票等。
通过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进行申报。
申报人在济南人才网注册登录后,在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申报系统,填报求职面试补贴信息,提交申报。
申报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面试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非驻济知名高校毕业1年内来济参加面试的毕业生。
(一)非驻济知名高校是指校址不在济南市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其在外地的分校以及全球TOP200的国外高校。
(二)面试单位是指驻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023济南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3-10-31,全文共 276 字
+ 加入清单2023济南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申请时间
首次缴存补贴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留济缴存补贴无需缴存人申请,中心将对已通过首次缴存补贴的缴存人自动审核。
二、申请标准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青春聚济,筑梦泉城”实施办法》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留济应届毕业生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首次缴存补贴300元/人,留济缴存补贴1200元/人)。即日起可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住房公积金”模块申请。
2023年济南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申请条件
2023-10-31,全文共 680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时间
首次缴存补贴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留济缴存补贴无需缴存人申请,中心将对已通过首次缴存补贴的缴存人自动审核。
二、申请条件
(一)首次缴存补贴
1、驻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3年毕业留济并设立公积金账户的应届毕业生;非驻济高校本科及以上2023年毕业的留济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与在济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设立公积金账户;
注:(1)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自愿缴存,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由单位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2)非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应由单位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3)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后按照非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要求申请。
2、毕业后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济南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注:(1)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灵活就业与在职职工身份转换后,灵活就业人员账户与单位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月份可合并计算。(2)毕业后至2023年12月31日,试用期内由单位补缴的公积金月份与正常汇缴的公积金月份合并计算。
3、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房支付房租的;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二)留济缴存补贴
1、已申请首次缴存补贴并审核通过;
2、毕业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在济南连续缴存社保满6个月。
2023年济南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通知
2023-10-31,全文共 1795 字
+ 加入清单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青春聚济,筑梦泉城”实施办法》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留济应届毕业生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首次缴存补贴300元/人,留济缴存补贴1200元/人)。即日起可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住房公积金”模块申请。
一、申请时间
首次缴存补贴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留济缴存补贴无需缴存人申请,中心将对已通过首次缴存补贴的缴存人自动审核。
二、申请条件
(一)首次缴存补贴
1、驻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3年毕业留济并设立公积金账户的应届毕业生;非驻济高校本科及以上2023年毕业的留济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与在济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设立公积金账户;
注:(1)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自愿缴存,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由单位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2)非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应由单位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3)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后按照非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要求申请。
2、毕业后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济南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注:(1)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灵活就业与在职职工身份转换后,灵活就业人员账户与单位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月份可合并计算。(2)毕业后至2023年12月31日,试用期内由单位补缴的公积金月份与正常汇缴的公积金月份合并计算。
3、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房支付房租的;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二)留济缴存补贴
1、已申请首次缴存补贴并审核通过;
2、毕业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在济南连续缴存社保满6个月。
三、申请渠道
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住房公积金”模块进行申请。
四、缴存补贴发放时间
首次缴存补贴将在2024年1月起陆续发放。
留济缴存补贴将在2024年7月起陆续发放。
如缴存补贴发放时间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另行通知。
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操作指南
一、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
1.进入“爱山东”APP,点击“住房公积金”菜单。
2.进入“青春聚济 筑梦泉城”专区后,请阅读弹框提示后,点击“进行绑定”。
3.选择需要绑定的账户,点击“绑定”。
4.确认该账户作为补贴公积金账户后,点击“确定”。页面显示绑定成功,点击“确定”。
5.返回专区主界面,“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选项显示已绑定。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完成,下一步请办理应届毕业生认证。
二、应届毕业生认证
1.点击“应届毕业生认证”菜单进行认证。阅读并同意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
2.1内地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将带“*”的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院校名称请填写全称,填写的院校名称及毕业日期应与教育部登记信息一致。)
2.2港澳台地区、国外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将带“*”的信息填写完成后,上传电子档案,点击“+”拍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点击上传,影像资料上传完成后,在申请界面点击确认提交。
3.专区主界面刷新后显示认证结果。(1)认证成功的,显示已认证,可申请首次缴存补贴。
(2)认证失败的,界面显示失败原因。
4.认证失败原因为未查询到当年毕业信息的,则不属于当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认证失败原因为填写的认证信息与系统核查数据不符的,可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三、申请首次缴存补贴
1.点击“首次缴存补贴”,请阅读弹框提示后,点击“确定”进入申请界面。
2.正确选择婚姻状况,点击“确认”提交。
3.1毕业后至申请日公积金缴存满3个月的,可提交成功。(1)同时满足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的,刷新界面后,显示首次缴存补贴审核通过。
(2)不满足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的,显示失败原因。
3.2毕业后至申请日公积金缴存不满3个月的,无法提交,请缴存满3个月后再重新提交申请。
四、申请留济缴存补贴
首次缴存补贴申请通过后,留济缴存补贴无需点击申请,2024年7月中心将对已通过首次缴存补贴的缴存人自动审核。
济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哪些补贴政策?
2022-08-09,全文共 1396 字
+ 加入清单1.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凭4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含补缴),按照每招用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申领一次性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该补贴不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该补助与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奖补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以上的,按照“由企业随工资发放,据实向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申领”的方式,向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按单位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职业介绍补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且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成功就业,与本市用人单位(不含劳务派遣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介绍成功就业人数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一次性300元/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一次性求职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8.社会保险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9.社会保险缓缴政策。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并根据国家、省关于缓缴的最新政策,实时调整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和延长缓缴期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10.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最高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