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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

2023-08-28,全文共 4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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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技师学院是一所政府办学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市政府直属副厅级单位,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优化人才结构,充实学院师资力量,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中共伊春市委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

(四)本科院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并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

(五)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我院工作满5年,服从我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工作地点在伊春市南岔县。

(七)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个人档案造假的;

2.现役军人、武警;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6.依法被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薪资及待遇

(一)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

(二)按工作性质,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三)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政审→体检→试用→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28日—9月5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政府网站和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伊春技师学院伊春校区实训楼三楼学术交流中心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政府网站和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公告并查看《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对照岗位提交报名佐证材料。

本人持身份证报名,将报名材料统一装到一个档案袋中。打印《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6),须本人现场签字。现场报名时初审通过人员(未现场报名人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请将提交的材料的电子版每个为单一文件,全部放在一个压缩文件中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19926473@qq.com,进一步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

(1)《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一式两份(本人签字处需手签并按手印)。

(2)《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汇总表》(附件3)。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本人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8)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白底证件照,纸质版贴在《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电子版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资格审查

按本方案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技师学院对报名人员所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8日登陆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及招聘后续环节的具体安排均在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以通知、公告等方式发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登录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3.政策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至报名截止之日。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讲)成绩占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考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试讲)人选人数。进入面试(试讲)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备案部门同意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标准(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也可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成绩在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试讲):根据笔试入围名单进行现场抽签,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试讲),形式为:讲授本专业课程。现场抽取试讲内容,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备课20分钟,试讲15分钟,满分100分。由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报考人员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

入围面试人员无故不参加面试视为缺考,导致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的,继续进行面试。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4.确定人选

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环节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情况依次顺延。考试总成绩在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四)政审、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技师学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伊春技师学院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仍不合格,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政审、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聘用的,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加盖公章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事宜

1.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2.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资格的,所空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春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458-3767078 13212805556

曲老师0458-3767018 13234580707

电子邮箱:119926473@qq.com

地 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11号(伊春校区)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技校路1号(南岔校区)

纪律监督电话:0458-3767058

附件1:附件1: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附件2: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附件3: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汇总表

附件4: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6:附件6: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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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

2024-01-16,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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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组织开展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隶属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任务;受省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党员干部相关培训任务;承担采访、编辑、摄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电视专题片及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2名,主要负责课程开发,主要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主要方向)。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计划》。

三、办公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

(四)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查询。如理论研究能力较强可提供证明材料,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龄、工作经历及岗位需要的职称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日(含当日)为准。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5.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相关待遇

1. 院聘合同制。

2. 工资:7K+/月。

3. 福利:五险一金、年假、体检、生日福利、节日福利、寒暑假、弹性工作制、免费三餐住宿等。

4. 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带头人、高级职称、知名企业行业背景等高层次人才及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薪酬及福利待遇面谈。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4日起,招满为止。

2. 报名邮箱:renli_118@163.com。

3.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压缩成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的文件包,发送到报名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2024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

(2)身份证原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证明原件。

(4)能体现个人专业素养的其他资质证书原件。

(5)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三)笔试

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命题,主要考察政治理论、党内法规、法律知识、文字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哈尔滨,具体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地点在哈尔滨,具体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考察。

(六)体检

对政审考察合格人选,组织其到相关医院体检。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七)试岗试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通知本人进行试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八)签订协议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三)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451-51642334。

附件1:附件1:2024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计划

附件2:附件2:2024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原文链接: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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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聘公告

2024-05-06,全文共 2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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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实际,发布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详见校园网:https://hljswdx.org.cn/

二、招聘计划

详见《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踏实肯干,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学历学位须符合计划所列要求,且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为40周岁(含)以下,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45周岁(含)。(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各类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招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由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引进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取得课题立项后兑现)。如在哈尔滨市内无住房,3年内提供免租临时住房或报销每月不超过2000元租金。

(三)在校(院)现有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范围内,引进博士研究生符合党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省人社厅和校(院)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予以聘用。

(四)引进博士研究生聘用后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

(五)确定聘用博士人员来校办理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差旅费由学校负责报销。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8:00至2024年6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选择“公开遴选(招聘)”专栏并注册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即可。也可以采取邮件方式报名(邮箱:1690512858@qq.com)。

3.报名事项: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准确详实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网上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将进入考试考核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异议,可随时致电招聘工作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

1.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以试讲和答辩为主。

2.面试考核总成绩按百分计,试讲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试讲占总成绩的70%,答辩占总成绩的30%。

3.现场确认:面试前进行现场确认,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字的《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组织专家现场打分并进行综合评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5.考试考核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成绩公示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龙江先锋网”公示应聘人员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校(院)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龙江先锋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选。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问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本年度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须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学校有权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睿

联系电话:0451-86358390

联系地址: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附件:1.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

2.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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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4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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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ljit.edu.cn/)。

二、招聘人员类型

(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详见http://www.hljit.edu.cn/Item/88382.aspx

(二)优秀博士。

(三)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身心健康,具备适应高等院校工作岗位所需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7日至2005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五)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26(含)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7日至2005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后,有2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2年11月17日至2005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以上担任学校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班长,团支部书记等,需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原则上到岗后须工作满四年方可在校内流动。

(六)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应聘人员须满足《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项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问题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享受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待遇,落实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津贴1000元/月,学生辅导员享受辅导员津贴9000元/年。

博士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和业绩成果,同时享受以下引进人才待遇:

(一)我校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经学校专家组考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签订聘任合同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费:25万元。

2.科研启动基金和平台建设经费:理工类学科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10万元。

3.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突出者,如原来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组织的相关专家认定,可提前两年校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享受正高职的待遇;如参加工作不满两年,经学校组织的相关专家认定,可校内低职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享受副高职的待遇。

特别优秀的博士相关待遇可面议。

4.配偶安置:

(1)符合我校教师任职条件的,可办理随调;

(2)不符合我校教师任职条件的,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学校考核,可以人事代理或编制外用工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

5.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我校用人需求的优秀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经学校专家组考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签订聘任合同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费:15万元。

2.科研启动基金和平台建设经费:理工类学科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5万元。

3.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突出者,如原来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申请提前两年校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校内享受正高职的待遇;如参加工作不满两年,可申请校内低职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校内享受副高职的待遇。

4.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我校用人需求补充的优秀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经学校专家组考核,学校同意接收后签订聘任合同,可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费:10万元。

2.科研启动基金和基本条件建设经费:5万元。

3.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教师岗位: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5日。

(2)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岗位: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编辑为压缩文件后发送至邮箱hgcrsc@16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名均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本人学科专业名称”命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gcrsc@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

3.报名材料:

(1)《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

(2)《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需签字、加盖公章);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

(6)职称证书;

(7)按照岗位要求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需签字、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留有负责人联系方式);

(8)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9)对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或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缴费流水;

(10)符合相关条件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在信息表中标注说明,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科研成果和各类证书,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首页、目录页和个人文章部分,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需发送Excel版本,其他材料可发送照片或扫描件;对报名过程中因文件格式不正确、命名不清晰、材料不全或内容不正确等问题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支持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补报。

(4)信息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的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等不予审核。

(5)应聘人员学科专业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6)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7)应聘人员应填写有效联系方式(手机、邮箱)并确认无误,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所学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定。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

1.教师岗位:一般在提交材料一周后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2.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岗位:于2023年12月4日至5日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原则上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不满足规定的比例要求,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1)教师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两周内进行资格确认。

(2)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岗位:2023年12月11日至15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1006室。

3.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材料与报名材料一致并按照顺序排序,其中(1)(2)(5)(7)(8)(9)项材料需提交原件,其他项目审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类证件、证书原件审查后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提交材料全部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全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1.教师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试讲或学术汇报答辩等形式进行。

2.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

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知识、能力,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邮箱和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通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个人总成绩。

(3)个人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体检及政审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体检及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高校教师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审查。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序良俗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以上方面存在问题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工作经历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34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150050。

联 系 人:尹老师(0451-88028905)

毕老师(0451-88028904)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451-88028205)

附件: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附件3: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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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3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8-31,全文共 3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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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3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实际,发布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3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详见校园网:http://www.hljswdx.org.cn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23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踏实肯干,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符合招聘计划列出的学历学位和其他相关要求;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通过招生考试录取、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45周岁(含)。(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9月1日)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各类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招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由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取得课题立项后兑现)。如在哈尔滨市内无住房,3年内提供免租临时住房或报销每月不超过2000元租金。

(三)引进博士研究生符合党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博士研究生引进人员聘用后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

(五)来校参加专业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学校届时提供免费食宿。确定聘用人员来校办理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差旅费由学校负责报销。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9月9日。博士研究生报名不受时间限制,年度内随时报名随时面试考核。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选择“公开遴选(招聘)”专栏并注册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即可。博士研究生可以网络报名,也可以采取电话或邮件方式报名(邮箱:1690512858@qq.com)。

3.报名事项: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准确详实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网上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将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异议,可随时致电招聘工作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

1.教研岗位、编辑岗位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以试讲和答辩为主。教研岗位、编辑岗位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因工作需要急需引进的高层次博士研究生也可以采取直接考核聘用方式进行。

2.教研岗位、编辑岗位博士研究生面试考核总成绩按百分计,试讲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试讲占总成绩的70%,答辩占总成绩的30%。教研岗位、编辑岗位硕士研究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百分计,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现场确认:面试前进行现场确认,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字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4.教研岗位、编辑岗位硕士研究生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5.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组织专家现场打分并进行综合评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成绩公示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龙江先锋网”公示应聘人员成绩及名次。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和排名等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校(院)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龙江先锋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选。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问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须提供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学校有权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睿

联系电话:0451-86358390 19103601080

联系地址: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组织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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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2023-12-18,全文共 3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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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主页www.hngzy.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及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编制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高校工作人员所需要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及工作强度。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辅导员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骨干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开始时间进行计算。

7.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13:00至2023年12月26日15: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http://www.hngzy.edu.cn/recruit/index.html)。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6日15:00。

2.审查方式:通过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

3.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因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岗位代码001到029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岗位,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可按规定核减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一次。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逾期不办理网络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确认后,请于2023年12月28日9:00至12月29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001到029岗位进行笔试。

2.笔试内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3.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确认

1.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排列。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员身份证明,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

(5)在职人员由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社保流水证明、工资流水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

(7)其他证明材料。

(8)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10月31日。

(9)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的,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可按规定核减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标准。

(六)面试

根据不同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业务能力等情况。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不影响该岗位招聘计划。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1.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其他入职所需材料,不能按期提供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请应聘者关注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因未看见通知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报送公安机关。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表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6.博士及高级职称人员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考试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451-56860723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研究决定。

附件1: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1211定

附件2:博士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招聘1212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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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公告

2023-09-08,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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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我院现面向社会进行辅导员公开招聘,招聘岗位5个,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http://www.vcws.org.cn/)。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够自觉遵循“四个服务”,坚定“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执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与政治敏锐性;

2.身心健康,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管理事业,富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能接受短期出差及日常值班值宿;

8.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受行政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的拟录用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及各类保险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公告(http://www.vcws.org.cn/)。其他网站或机构转载我校招聘公告,如有不实,我校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报名

应聘者于2023年9月1日0:00-2023年9月4日16:00期间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本人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照片)、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党员证明(须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公章)等材料,发送至邮箱xyzzrsb@163.com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初审应聘者学历、年龄、党员身份等其他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于2023年9月4日18点发布公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考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1:00,地点为: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教学综合楼。

(四)考试

学校将在2023年9月5日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

2.面试

学院成立考核组统一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单位不给缴纳保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继续执行聘用合同,开始缴纳保险,聘用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管理。

六、招聘待遇

1.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政策缴纳五险;

2.上下班通勤车;

3.享受学院教职工食堂待遇。

4.工资待遇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核定。

联系人:王萍、王景誉

联系电话:0451-58599043、13904806339、17645099180

附件: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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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哈尔滨音乐学院校历及放假时间安排

2023-11-13,全文共 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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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哈尔滨音乐学院校历:

寒假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3月1日;

暑假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23日。(具体放假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图源哈尔滨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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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绥化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次)

2024-01-03,全文共 4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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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2024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绥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绥院政发〔2022〕53号),结合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及对各类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绥化学院是省属公立多科性普通本科高校,位于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松嫩平原腹地、呼兰河畔、哈大绥城市群。学院纳寒地黑土文化之精萃,沐齐鲁燕赵移民之雄风,传师范教育之文脉。自1953年创办至今,学院人始终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根植绥化、面向龙江,为地方基础教育和各行各业培养了十余万名优秀人才。

学院现设13个二级学院,建有省级现代“特色康养”产业学院、现代玉米产业学院。开设44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学院以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国际化为办学定位,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大力发展黑龙江省唯一的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等残疾人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

学院以建设区域高质量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培育打造“两育两业”办学特色,形成了“五练一熟”与“接力式”顶岗支教相结合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特色。学院师资队伍一流,广大教师艰苦奋斗、敬业爱生、立德树人,在七十年的办学历程中做出了卓越贡献。

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精良,文化体育生活设施完备。建有具备多媒体演示功能的教学大楼、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大楼、现代化图书馆、体育馆、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设有服务和保障功能完备的学生公寓、餐饮中心、购物超市及休闲设施。

学院艰苦创业,七十年追求卓越,成就斐然。荣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二等奖;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国家级文明单位称号;三次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获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省五一劳动奖状。学院是全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培育)高校,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环境优美,校园景色四季如画,丁香吐芳、草木滴翠、彩叶漫舞、雾凇垂枝。诚邀您加入绥化学院,学院将助力优秀学子在逐梦路上砥砺前行,成就非凡人生(绥化学院详细办学信息请见官网www.shxy.edu.cn)。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校各级党组织优势,为人才招聘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坚持公开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择优聘用。

(三)坚持人岗相适原则。贯彻教育评价改革精神,注重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岗相适。

(四)坚持建设发展急需原则。立足当前急需,着眼长远统筹,全面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地方高校教学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文化素质。

(二)符合我校招聘岗位条件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工作中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积极为绥化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贡献。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胜任教学、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四)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按《绥化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五)应聘人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硕士、博士学制均为全日制并获得相应学位;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的,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应聘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辅导员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并具有学生干部履历。

(七)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学校岗位需求的博士不受招聘计划限制,全年均可报名。符合学校岗位需求的其他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待遇等按《绥化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下列人员不受理报名: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九)应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有原单位同意调动的书面意见。

(十)岗位条件。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绥化学院2024年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工资、岗位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标准按照同条件同职务同岗位人员执行。依据地方社保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享受《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及绥化市人才有关政策和待遇(见附件3)。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报名方式

1.学院通过官网(http://www.shxy.edu.cn/)(点击查看原文)公布《绥化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招聘计划》。

2.学院全年接受报名,分轮次进行考核。本轮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2月25日17:00。

3.应聘人员登录绥化学院招聘报名系统(rczp.shxy.edu.cn)报名,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例如:“小学教育专业教师+张ⅩⅩ”,发送至shxyrsc@126.com邮箱。应聘辅导员人员填写《绥化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应聘其他岗位人员填写《绥化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5),并将登记表、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及科研成果、职称资格证书和职称审批表、中共党员证明(附件6,应聘辅导员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人员需提供)、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应聘辅导员人员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应聘艺术设计学院岗位人员需要提供)。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登记表》须插入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及《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者应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确认

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在考试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应聘人员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登记表》(附件4或附件5)。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的,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人员携带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辅导员携带党员证明材料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艺术设计学院岗位人员携带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一寸证件照3张。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参加试讲、面试。

(五)公示

考试考核等环节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院会议研究决定后,在绥化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体检、政治审查

学院统一组织拟聘用者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身心检测合格方能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体检,与学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学院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依法追责。

政治审查采取函审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人事关系。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纪委办公室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5-8301051(办)

电子邮箱:shxyrsc@126.com

网址:http://www.shxy.edu.cn/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黄河南路18号

邮编:152061

【附件1:绥化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附件2:2024年招聘计划汇总表】

【附件3:中共绥化市委+绥化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的若干意见】

【附件4:绥化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5:绥化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6:党员证明模板】

【附件7: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附件8:二级学院及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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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3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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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建设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各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学院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学历、学位要求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中各岗位具体要求,每个岗位各层次学历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日之后出生)。

(六)应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岗位人员应为新疆籍维吾尔族,能熟练使用双语(汉语、维吾尔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八)其他条件见公开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九)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在主页下方公开招聘专栏报名系统中注册用户并登录后,结合发布的岗位招聘计划和自身报考条件,依次点选岗位类别—招聘专业后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准确填写报名资料。

3.报名提供材料:

(1)《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需签字、加盖公章)。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有国(境)外院校学习经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思政课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

(6)应聘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络顺畅。公开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因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联系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应聘者须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严格按照发布信息中的时间、地点、程序及相关要求应聘。因个人未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学院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1.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7日。

2.审查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日至11月19日期间登录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个人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2)、《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试

1.根据本次“人才周”活动政策,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直接考察,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方式考核;专职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演讲+答辩)。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2.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满分100分。教师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答辩成绩×60%+演讲成绩×40%。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总成绩折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总成绩发布方式:总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公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辅导员岗位以答辩成绩高者优先。当同一岗位考生两种考核方式分值完全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5.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为准。

(五)体检与考核

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应聘人员须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时,招聘计划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聘用与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七、纪律要求

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徇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1个月内到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学院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新入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入职前,须按时转递个人档案。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等材料。

(四)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特别提示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本次招聘考试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本次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十、联系方式

电话:0452-8085616 0452-8085647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监督电话: 0452-8085620 (学院纪检监察处)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

邮编:161000

本公告由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人才周计划

附件2:附件2: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报名表(1)

附件3:附件3: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思想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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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季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丁香人才周招聘报名通知

2024-04-15,全文共 1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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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引才招聘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5日发布的《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现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此次招聘报名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此次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满足《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中“招聘条件”规定。2024年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以报名。

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3月15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8时至2024年4月24日16时,以报名邮箱相关报考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RSHCRCK@163.com

(二)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填写《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

3.本科及以上学历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4)等材料。

5.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证书)且毕业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之前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专业、学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并经正规机构出具的该翻译文本公证书扫描件,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4)。

6.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7.报考体育教学部羽毛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羽毛球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裁判员资质扫描件。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附件5)。

9.《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6)。

10.本人近期1吋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考生姓名.jpg”。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全部报名材料以压缩包(.rar)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如:01—智能装备专业群教师—本人姓名)。

(三)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登录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等。

(五)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36794。

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计划表.pdf

2: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报名表.doc

3: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引才招聘报名信息表.xls

4: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承诺书.doc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6: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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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丁香人才周招聘

2024-01-15,全文共 5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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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本次技能人才专场共计招聘2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网址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1月24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1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1月24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1)《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带有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7)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其中,职业学校工作经验证明为职业学校开具的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或考生本人在职业学校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须有社保机构签章且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为职业学校)。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利民西八大街2号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号教学楼

2.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后材料原件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及照片不予返还。资格确认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缴费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后持票据领取笔试准考证。缴费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等详见学院官方网站通知。笔试准考证领取方式为本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现场领取。本人现场领取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现场领取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签字确认)各一份。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未按期完成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如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原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学院官方网站或电话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5.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现场报名时,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审核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政策加分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学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学院官方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0451-85911091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考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7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3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化试题,满分为7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能力;《申论》为主观化试题,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笔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2.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专业技术岗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分别采用试讲或实践操作与理论讲解相结合或提问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管理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3.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学院官方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5911190。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附件1: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计划表

附件2.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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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技师学院丁香人才周招聘报名通知

2023-09-19,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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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关于2023年度“丁香人才周”(秋季)引才招聘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6日发布的《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为更好地开展2023年度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此次招聘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

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附件1.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引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满足《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中“招聘条件”规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可在学院官方网站下载《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引才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一份(贴照片,另带2张近期二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招聘计划表》中如对本科学历及专业有要求的,请同时携带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备查。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现场报名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排序。现场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确认材料原件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及照片不予返还,用以资格审查及制作准考证使用。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5:30

(三)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呼兰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利民西八大街2号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号教学楼一楼105、106教室。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官方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四、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451-85911091。

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执行。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引才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引才招聘报名表(1)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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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丁香人才周秋季引才招聘报名

2023-09-08,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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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5日发布的《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现就哈尔滨学院此次招聘报名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

哈尔滨学院此次引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学院引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附件【附件1.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学院引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满足《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中“招聘条件”规定。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以报名。招聘岗位对年龄有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30(含)周岁以下为1992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45(含)周岁以下为1977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8时至2023年9月20日16时,以报名邮箱相关报考信息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hrbu2023qjrcz@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二)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学院引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学院引才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3)(均为电子版,非扫描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本人近期1吋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考生姓名.jpg”。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现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登录哈尔滨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学院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哈尔滨学院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等。

(五)政策咨询电话:

0451-86617689、86617530、87085520、86655955

(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哈尔滨学院

2023年9月6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学院引才招聘计划表】

附件【附件2.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学院引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附件3.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学院引才招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附件4.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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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2024-01-08,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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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学院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院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人,详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高职院校教师和相关管理岗位工作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创新奉献精神。

4.应聘人员符合《计划表》中的岗位招聘条件。

5.所有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获相对应的学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见《计划表》。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若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进入“黑名单”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16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以下材料原件按顺序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包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包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申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审查结果及面试时间查询:应聘人员可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查询(www.hljnzy.net)。

四、工资福利待遇

1. 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2. 五险一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联系方式

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邮编:154007

咨询电话:0454-8313973

附件: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原文链接: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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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3-10-26,全文共 4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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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工作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思政教师(岗位编号:NJ202303)和管理岗位(岗位编号:NJ202306)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团结进取、吃苦耐劳、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符合《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岗位招聘条件。

(五)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获学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必须具备硕士(或博士)学历且获得与学历相对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六)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含)即1987年10月25日至2005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5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5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七)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学历和学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 2023年11月8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61.158.119.15:81(点击进入)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情况。电话:0453-6402067。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有效期内),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公告形式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发布。

确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1套,各学历层级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打印人才招聘系统中《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需本人签字。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及其他材料。

(4)提供符合工作经历年限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等证明材料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5)依据相关规定符合笔试加分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递交相应佐证资料,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考附件2)。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后,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的确认比例,经学校党委研究是否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请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六、考试

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笔试、面试考核,学院对笔试、面试考核全程监督。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由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构成,其中专业知识占70%,按照应聘的岗位考察相关专业知识,侧重公共专业基础知识的考察及应聘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的考察。公共科目占30%,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题型为:客观题(填空、判断、单选、多选)、主观题(案例分析、论述题)、申论。客观题占30%,主观题占30%,申论占40%。

管理岗位科员A:笔试内容由专业知识和公共科目构成。其中专业知识占70%,主要按照应聘的岗位考察相关专业知识,侧重公共专业基础知识的考察及应聘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的考察。公共科目占30%,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

管理岗位科员B: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基本素质和管理综合能力等方面内容。题型为:客观题(填空、判断、单选、多选)、主观题(案例分析、论述题)、申论。客观题占30%,主观题占30%,申论占40%。

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中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中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最高不超1:5。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经学校党委研究是否降低比例,并提请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教师岗位:面试由试讲和结构化面谈两部分组成。试讲占70%,结构化面谈占30%。试讲内容结合应聘者所学的专业方向及高职高专开设的课程确定,试讲前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具体试讲内容,结构化面谈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从师素质、职业教育理念等方面的内容,给予应聘者3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20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辅导员岗位:面试注重考查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由答辩(学生重点问题处理)占30%、情景模拟(即兴演讲)占30%和结构化面谈构成(理想信念、职业教育、岗位认识)占40%,给予应聘者1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15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管理岗位:面试注重考查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给予应聘者1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15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依据相关规定符合笔试加分项目人员,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发布的相关信息,请适时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中查询。

七、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学校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中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几点说明

(一)招聘的动物科技系(岗位编号:NJ202301)教师岗位及信息工程系(岗位编号:NJ202302)教师岗位要求专科、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

(二)思政教师岗位(岗位编号:NJ202303)为我院急需引进岗位,对专科、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作要求。

(三)递补原则,拟入围考核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及自动放弃岗位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相关待遇

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十二、其他

(一)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方式:0453-6402406(校人事处)

杨老师 13766595865

秦老师 18249678914

学院官网:http://www.hnyjj.org.cn/

电子信箱:m6402406@126.com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

邮政编码:157041

监督电话:0453-6402067(校纪检监察处)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需要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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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哈尔滨剑桥学院第一学期校历

2023-11-13,全文共 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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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哈尔滨剑桥学院第一学期校历:

2023-2024年度哈尔滨剑桥学院寒假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月23日(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图源哈尔滨剑桥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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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丁香人才周招聘报名工作

2024-03-19,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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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 事业单位引才招聘报名工作的通知

依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5日《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此次招聘报名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引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满足《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中“招聘条件”以及《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引才招聘计划表》中的“招聘条件”规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0:00至3月28日24:00。

(二)报名网站:https://hkjszp.mh.chaoxing.com(点击进入)

请考生通过PC端登录报名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报考须知和流程》提示。报名时需按要求扫描上传对应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佐证材料原件。

(三)资格审查:报考者于4月10日开始,会陆续收到网报平台“审查结果”(考生于4月10日也可自行登录网报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审核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考我校其他招考岗位。

2.“审核不通过”:第一种情况:因考生提交的审核材料存在问题予以退回,考生需在资格审查结果回复信息中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报平台“补交报考材料入口”上传补充材料等待二次审核,补充材料时不能改报我校其他招考岗位;第二种情况:因考生报考资质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审核不通过,不能再改报我校其他招考岗位。

3.因招考岗位不满足招聘比例而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取消岗位等情况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同岗位考试方式不同。报考“专职辅导员”以及“党建宣传辅助人员”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等待学校官网笔试缴费及政策加分现场确认通知公告,按规定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其他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各岗位在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报名后的各个环节通知均在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4.“汽车专业教师A”岗位类别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

五、政策及技术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政策咨询电话:0451-53778279/0451-53775575

技术支持电话:17766535621

未尽事宜,参照《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 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执行。

附件:

1.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引才招聘计划表.xls

2.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引才招聘报名表.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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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

2023-10-16,全文共 4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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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内教师、辅导员共计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隶属于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省财政拨款。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和黑龙江省高水平建设高职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见《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事业心强,乐于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3.应聘人员须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学历要求见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具体要求,并获相应学位;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研究方向与招聘要求相符。

5.硕士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含)即1987年10月16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即1982年10月16日后出生。

6.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⑵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人员。

⑶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⑹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⑺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hrss.hlj.gov.cn/)、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ljforest.com.cn/)、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ljlzy.com/)及其它相关网站(网址另行通知)发布;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和其它相关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1.报名

⑴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

⑵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hlzyrsc@163.com进行报名。

⑶报名提交材料

①《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

③《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政审表》(附件4)

④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⑤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和各阶段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外语等级证书、在校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工作处公章)的扫描件。

⑦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扫描件,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⑧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⑨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 xx专业硕/博士)。

⑷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②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岗位及代码。

④应聘人员报名表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证件照片。

⑤应聘人员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⑥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主管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3.面试资格复审

⑴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面试前的现场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⑶面试资格复审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4)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⑷面试资格复审时,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所在院校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网站公布。

4.面试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采取面试或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指定网站”、短信、电话等相关通知。

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采取答辩、专业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师素养及潜在能力;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专业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师素养等;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言语表达、判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者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体检与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试讲、专业知识问答得分高、学术成果高者优先),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⑴体检: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⑵考核: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相关规定审查拟聘用人员档案,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6.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福利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按照《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与学院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参加招聘的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所有,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程。

2.本公告由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议讨论决定。

3.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

4.报名咨询电话

石先生:13804805977 黄女士:15846789218

特此公告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附件1: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附件4: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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