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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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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

2023-08-28,全文共 4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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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技师学院是一所政府办学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市政府直属副厅级单位,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优化人才结构,充实学院师资力量,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中共伊春市委

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

(四)本科院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并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

(五)被聘用的人员,必须在我院工作满5年,服从我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工作地点在伊春市南岔县。

(七)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个人档案造假的;

2.现役军人、武警;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6.依法被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薪资及待遇

(一)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

(二)按工作性质,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三)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政审→体检→试用→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28日—9月5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政府网站和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伊春技师学院伊春校区实训楼三楼学术交流中心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政府网站和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公告并查看《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对照岗位提交报名佐证材料。

本人持身份证报名,将报名材料统一装到一个档案袋中。打印《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6),须本人现场签字。现场报名时初审通过人员(未现场报名人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请将提交的材料的电子版每个为单一文件,全部放在一个压缩文件中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19926473@qq.com,进一步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

(1)《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一式两份(本人签字处需手签并按手印)。

(2)《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汇总表》(附件3)。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本人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8)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白底证件照,纸质版贴在《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电子版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资格审查

按本方案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伊春技师学院对报名人员所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8日登陆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及招聘后续环节的具体安排均在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以通知、公告等方式发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登录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3.政策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至报名截止之日。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讲)成绩占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考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试讲)人选人数。进入面试(试讲)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备案部门同意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标准(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也可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成绩在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试讲):根据笔试入围名单进行现场抽签,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试讲),形式为:讲授本专业课程。现场抽取试讲内容,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备课20分钟,试讲15分钟,满分100分。由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所有报考人员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

入围面试人员无故不参加面试视为缺考,导致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足3:1的,继续进行面试。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4.确定人选

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环节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情况依次顺延。考试总成绩在伊春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四)政审、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技师学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伊春技师学院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仍不合格,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政审、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聘用的,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加盖公章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事宜

1.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2.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中被认定违纪违规而被取消资格的,所空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春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458-3767078 13212805556

曲老师0458-3767018 13234580707

电子邮箱:119926473@qq.com

地 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11号(伊春校区)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技校路1号(南岔校区)

纪律监督电话:0458-3767058

附件1:附件1: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附件2: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附件3:伊春技师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汇总表

附件4: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6:附件6: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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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技师学院丁香人才周招聘报名通知

2023-09-19,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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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关于2023年度“丁香人才周”(秋季)引才招聘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6日发布的《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为更好地开展2023年度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此次招聘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

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引才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附件1.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引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满足《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中“招聘条件”规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可在学院官方网站下载《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引才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一份(贴照片,另带2张近期二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招聘计划表》中如对本科学历及专业有要求的,请同时携带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备查。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现场报名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排序。现场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确认材料原件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及照片不予返还,用以资格审查及制作准考证使用。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5:30

(三)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呼兰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利民西八大街2号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号教学楼一楼105、106教室。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官方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四、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451-85911091。

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执行。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引才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引才招聘报名表(1)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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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丁香人才周招聘

2024-01-15,全文共 5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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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本次技能人才专场共计招聘2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网址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1月24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1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1月24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1)《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带有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7)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其中,职业学校工作经验证明为职业学校开具的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或考生本人在职业学校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须有社保机构签章且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为职业学校)。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利民西八大街2号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号教学楼

2.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后材料原件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及照片不予返还。资格确认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缴费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缴费后持票据领取笔试准考证。缴费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等详见学院官方网站通知。笔试准考证领取方式为本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现场领取。本人现场领取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现场领取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签字确认)各一份。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未按期完成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如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原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学院官方网站或电话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5.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现场报名时,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审核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政策加分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学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学院官方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0451-85911091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考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7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3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报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化试题,满分为7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能力;《申论》为主观化试题,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笔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2.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专业技术岗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分别采用试讲或实践操作与理论讲解相结合或提问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管理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3.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学院官方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5911190。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附件1: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计划表

附件2.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技能人才专场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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