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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

2024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报名时间从2024年1月14日起,详见正文!

2024-01-16,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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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组织开展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隶属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任务;受省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党员干部相关培训任务;承担采访、编辑、摄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电视专题片及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2名,主要负责课程开发,主要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主要方向)。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计划》。

三、办公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

(四)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查询。如理论研究能力较强可提供证明材料,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龄、工作经历及岗位需要的职称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日(含当日)为准。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5.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相关待遇

1. 院聘合同制。

2. 工资:7K+/月。

3. 福利:五险一金、年假、体检、生日福利、节日福利、寒暑假、弹性工作制、免费三餐住宿等。

4. 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带头人、高级职称、知名企业行业背景等高层次人才及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薪酬及福利待遇面谈。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4日起,招满为止。

2. 报名邮箱:renli_118@163.com。

3.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压缩成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的文件包,发送到报名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2024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

(2)身份证原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证明原件。

(4)能体现个人专业素养的其他资质证书原件。

(5)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三)笔试

根据岗位需求进行命题,主要考察政治理论、党内法规、法律知识、文字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哈尔滨,具体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地点在哈尔滨,具体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考察。

(六)体检

对政审考察合格人选,组织其到相关医院体检。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七)试岗试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通知本人进行试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八)签订协议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三)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451-51642334。

附件1:附件1:2024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课程开发教研人员计划

附件2:附件2:2024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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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气象部门高校毕业生招聘第五批次招聘公告

2024-05-20,全文共 3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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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五批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气发〔2023〕81号)等规定,为满足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第五批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气象局承担全省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黑龙江省气象局内设10个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地方气象事业单位。全省下辖13个市(地)气象局、72个县(市、区)气象局。

二、招聘岗位

为推进人才强局战略,广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业务岗位急需人才,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国家气象系统事业编制应届高校毕业生1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2人,硕士研究生岗位4人,本科生岗位13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专业等详见《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第五批次)》(附件1)。招录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附件4)认定。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2023年毕业后(以取得学历证书时间为准)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持有空白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毕业生原毕业学校或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进行派遣的高校毕业生。凡不能按应届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一律不予接收。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认证。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现在读的全日制2024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得报名应聘。

1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批次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气象人才招聘网、黑龙江省气象局官方网站、中国气象局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需下载附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中招聘计划、招录专业目录、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清单等资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00至6月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采取网站邮箱在线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需向hljqxzp@163.com(黑龙江省气象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发送个人信息报名材料(邮箱地址请不要粘贴复制以避免邮件发送失败,邮箱地址请以键盘方式输入)。

邮件名称为:“报考单位名称-姓名-学历-所学专业”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

(2)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4)应聘者填写《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需在报名表中注明是否同意在同级单位内调剂,是否同意调剂到下一级单位。

(5)填写《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招录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报送excel电子版)》(见附件3)。

应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附件2、附件3、学信网上个人学历学位在线查询结果(即《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电子版)以及本人近期1寸白底或蓝底免冠电子照片(JPEG格式,照片名称“报考单位名称-姓名”)发送至hljqxzp@163.com(黑龙江省气象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

(6)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

(7)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8)应聘人员需关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黑龙江省气象局官方网站(http://hl.cm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聘信息栏目)、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聘信息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应聘任何环节,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资格审查:

(1)我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后,我局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考试。

(三)考试

1.按照《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第五批次)》(附件1)中对应报考岗位明确的考试方式组织考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为笔试

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方式仅为面试人员,根据具体岗位需求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考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我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4.进入面试人员和面试工作的详细安排,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或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一并参加体检,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由我局组织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考生承担。

因考生本人原因体检、考察(含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调剂

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可以进行调剂,岗位空缺的,可以从服从调剂且符合拟调剂岗位招录条件的同类岗位考生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人选。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将在气象人才招聘网、黑龙江省气象局官方网站、中国气象局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按要求到我局报到。我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该合同中将明确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合同双方违约责任、拟聘用人员违约金等相关要求。按照规定,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原则上为5年。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气象局负责解释。

六、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气象局

咨询电话:王老师0451-8263182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七、监督

本次毕业生招聘工作全程由黑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621952

附件:1.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第五批次)

2.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表

3.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招录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报送excel电子版)

4.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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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眼科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4-05-20,全文共 2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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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公告

按照事业发展需要,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二)主要职责:承担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预防和治疗,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防盲等相关社会服务。

(三)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一)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资历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附件1: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学历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6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6日后出生)。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附件1中学历、专业、资历等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附件1: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黑龙江省眼科医院东院区907室。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医院网站下载《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认真填写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规培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4: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单位留存。

(三)面试

1.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

2.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进入考核与体检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官网对外公布。

(一)考核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2.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同考核人选面谈、查阅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3.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1.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签约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执行

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及保险参照单位同类合同制人员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官网(www.hljsykyy.org.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1790539

监 督 电 话:0451-81790512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来源:http://www.hljsykyy.org.cn/news/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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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4-05-11,全文共 1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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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2024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及相关技术人员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简介

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三级管理的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口腔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口腔临床医生9名,护理人员6名,财务科2名,医务科1名,预防宣传1名,应急办2名,办公室1名,具体详见《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6.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7.临床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8.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7.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考生在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并打印。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一曼街121号行政办公楼会议室

(四)报名提供材料

1.省口腔病防治院招聘报名表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应聘者登录http://www.chsi.com.cn/网站进行认证);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各种荣誉证书及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同版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注:1项原件及2-3项复印件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后提交,2-3项原件审核确认后返还本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根据人员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面试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本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省口腔病防治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21号,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电话:0451-82546752。

七、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由省口腔病防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2533261-8821。本公告由省口腔病防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

1、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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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聘公告

2024-05-06,全文共 2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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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实际,发布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详见校园网:https://hljswdx.org.cn/

二、招聘计划

详见《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踏实肯干,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学历学位须符合计划所列要求,且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为40周岁(含)以下,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45周岁(含)。(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各类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招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由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引进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取得课题立项后兑现)。如在哈尔滨市内无住房,3年内提供免租临时住房或报销每月不超过2000元租金。

(三)在校(院)现有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范围内,引进博士研究生符合党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省人社厅和校(院)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予以聘用。

(四)引进博士研究生聘用后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

(五)确定聘用博士人员来校办理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差旅费由学校负责报销。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8:00至2024年6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选择“公开遴选(招聘)”专栏并注册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即可。也可以采取邮件方式报名(邮箱:1690512858@qq.com)。

3.报名事项: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准确详实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网上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将进入考试考核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异议,可随时致电招聘工作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

1.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以试讲和答辩为主。

2.面试考核总成绩按百分计,试讲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试讲占总成绩的70%,答辩占总成绩的30%。

3.现场确认:面试前进行现场确认,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字的《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组织专家现场打分并进行综合评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5.考试考核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成绩公示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龙江先锋网”公示应聘人员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校(院)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龙江先锋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选。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问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本年度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须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学校有权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睿

联系电话:0451-86358390

联系地址: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附件:1.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4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

2.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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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3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8-31,全文共 3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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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3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实际,发布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3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详见校园网:http://www.hljswdx.org.cn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23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踏实肯干,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符合招聘计划列出的学历学位和其他相关要求;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通过招生考试录取、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45周岁(含)。(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9月1日)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各类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招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由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取得课题立项后兑现)。如在哈尔滨市内无住房,3年内提供免租临时住房或报销每月不超过2000元租金。

(三)引进博士研究生符合党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博士研究生引进人员聘用后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

(五)来校参加专业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学校届时提供免费食宿。确定聘用人员来校办理相关手续时所产生的差旅费由学校负责报销。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9月9日。博士研究生报名不受时间限制,年度内随时报名随时面试考核。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选择“公开遴选(招聘)”专栏并注册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即可。博士研究生可以网络报名,也可以采取电话或邮件方式报名(邮箱:1690512858@qq.com)。

3.报名事项: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准确详实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网上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将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有异议,可随时致电招聘工作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

1.教研岗位、编辑岗位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以试讲和答辩为主。教研岗位、编辑岗位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因工作需要急需引进的高层次博士研究生也可以采取直接考核聘用方式进行。

2.教研岗位、编辑岗位博士研究生面试考核总成绩按百分计,试讲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试讲占总成绩的70%,答辩占总成绩的30%。教研岗位、编辑岗位硕士研究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百分计,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

3.现场确认:面试前进行现场确认,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签字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202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粘贴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4.教研岗位、编辑岗位硕士研究生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5.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组织专家现场打分并进行综合评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成绩公示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龙江先锋网”公示应聘人员成绩及名次。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和排名等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校(院)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龙江先锋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选。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问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须提供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学校有权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睿

联系电话:0451-86358390 19103601080

联系地址: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组织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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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文旅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名时间)

2024-05-30,全文共 4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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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文物考古调查、发掘、考古学研究和文物保护工作;承担全省文物保护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并为社会提供文物保护相关技术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德街44号。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详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0日期间出生,含当日),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详见附件1);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注明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在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s://wlt.hlj.gov.cn/)、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4日16: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供登录、查询成绩使用),按要求填报信息。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报考人员需将填好的《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扫描成一个PDF后上传至先锋网附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照片。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6月10日(含)。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匹配岗位。

3.网上缴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汇款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6:00,汇款时注明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缴费时未注明应聘人员姓名、错交考试费到其他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的(以转账时间为准),视为报名未成功放弃应聘资格,不再单独通知本人。

收款单位、账号及咨询电话如下:

收款单位: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账号:3500040109008995250,行名:工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咨询电话:0451-82726914。

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岗位计划表》中标注为急需、短缺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笔试成绩应达到50分,否则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改报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关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及时查看岗位计划缩减、取消等信息,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需打印准考证方可参加招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方式,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按时打印,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1个科目,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笔试结束后,将于10个工作日左右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查询笔试成绩的通知,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1)现场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照《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因主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从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有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

招聘单位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咨询电话:0451-82726914

监督电话:0451-8773337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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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第一期集中招聘岗位表

2024-05-29,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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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省国资委出资企业2024年度集中招聘信息表(第一期

招聘单位

省国资委所属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企业、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

招聘范围及人数

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本次招聘包括校园招聘与社会招聘,涉及122个校招岗位、38个社招岗位,计划招聘781人。

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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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集中招聘公告(第一期)

2024-05-29,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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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2024年度集中招聘公告(第一期)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省国资委启动出资企业2024年度集中招聘行动。现将第一期招聘信息集中发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

省国资委所属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企业、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

二、招聘范围及人数

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本次招聘包括校园招聘与社会招聘,涉及122个校招岗位、38个社招岗位,计划招聘781人。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注意事项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咨询电话、电子邮箱、报名起止时间等信息详见《省国资委出资企业2024年度集中招聘信息表(第一期)》(附件),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招聘企业联系。

附件:省国资委出资企业2024年度集中招聘信息表(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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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招聘公告(报名+入口)

2024-05-27,全文共 5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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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五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老年疾病的医疗、康复、预防等相关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服务。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8名,详见《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4日至2006年5月24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24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24日后出生);

(五)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六)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wsjkw.hlj.gov.cn)、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官网(网址:http://www.hlj5h.org.cn/)、英才考试网(网址:http://www.ycksw.net)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24日9时—2024年6月11日17时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http://www.ycksw.net)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进入英才考试网,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需要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蓝底或白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完成报名。

(3)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项目生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应为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人员。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5月24日(含)。

(4)岗位查询、网络报名、照片上传、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均通过英才考试网考生报名系统进行。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400-100-6624。

2.网上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于2024年5月24日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标注为急需、短缺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应关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及时查看岗位计划缩减、取消等信息。

(3)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24年6月11日17:00前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3.现场确认

(1)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时间:6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5号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六楼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451-56183599。

(3)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退伍证书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审核认定的“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审批表”进行加分确认。

(4)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

4.缴费

(1)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一科)。

(2)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计划表》中标注为急需、短缺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应关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及时查看岗位计划缩减、取消等信息,取消岗位将退还笔试费用。

5.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6日9: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报考网站技术部门联系,咨询电话:400-100-6624。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或折合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重点考测考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笔试成绩拟定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B涂卡铅笔和0.5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

(3)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急需、短缺专业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

(2)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官网、英才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录像及评分有关资料保存1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网站、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网站、英才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2.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官网、英才考试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56183599

监督举报电话:0451-56183515

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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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航黑龙江分公司见习人员招聘通知

2024-05-24,全文共 1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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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黑龙江分公司见习人员招聘

南航简介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南方航空”或“南方航空”,英文名称为China Southern

Airlines,简称CSN,是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运输航空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南方航空是中国机队规模最大、航线网络最发达、年客运量最大的运输航空公司。南方航空是国内安全星级最高的航空公司,保持着国内航空公司最好的安全纪录,安全管理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南方航空着力打造以人性化、数字化、精细化、个性化、便捷化为特征的“五化”服务,为旅客提供“亲和精细”的一流服务。荣获SKYTRAX

2022年“中国最佳航司”奖;世界品牌实验室2023年航空公司“五星钻石奖”;连续13年获评中国品牌力研究航空服务业第一品牌;连续6年获评民航资源网民航旅客服务测评年度最佳航空公司奖。

南方航空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致力于创造经济、环境、社会综合价值,携手各方“飞向美好未来”:升级“绿色飞行”责任品牌,在业内率先推出“绿色全旅程”服务,国内首家自主开发航油大数据管理系统“航油e云”,能源利用效率行业领先,连续两年获评中国民航“年度环保航空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贡献品牌”。

南航股份黑龙江分公司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1日,前身为民航第二十五飞行大队。黑龙江分公司共执管24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通航航路点遍及北京、上海等50余个国内大中城市,黑河、漠河、伊春等7个省内城市以及韩国首尔,日本东京、大阪、新泻,中国台北等5个国际(地区)城市。黑龙江分公司自1978年10月12日第二十五飞行大队成立至今,已经安全飞行45年,累计安全飞行130余万小时,起降近54万架次,运输旅客近5000万人次,未发生运输飞行事故和空防事故。黑龙江分公司积极投身各类抢险救灾、重大航班保障等任务,凭借着坚实的安全基础圆满完成了党和国家、人民交予的每一次任务。45年的安全飞行记录是南航股份黑龙江分公司几代人奋斗、拼搏的结晶。分公司将继续扎根黑土地,与哈尔滨机场枢纽规划进行战略协同,积极参与哈尔滨国际枢纽建设,将哈尔滨机场打造成辐射东北亚的南航次级枢纽,实现企业与本地经济共同发展。

南航股份黑龙江分公司是哈尔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哈尔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

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市场营销岗位

(二)地面服务岗位

(三)职能管理岗位

以上三个岗位共计招聘15人(具体岗位安排根据需要确定,参考本人意愿)。

岗位职责:

市场营销岗位职责:

1.负责南航营销产品推广和销售、集团客户开发及维护等工作;

2.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面服务岗位职责:

1.根据航班时刻,负责乘机旅客的引导服务工作;

2.做好晚到旅客的时间记录及候补旅客的登记工作,航班延误或取消时,协助旅客办理航班签转;

3.积极做好公司各项增值辅收业务推广;

4.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职能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相关职能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财务、日常行政事务等工作;

2.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招聘条件:

(一)学历及专业要求:2022、2023、2024届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认同公司文化,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细致,积极进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薪酬福利:

(一)见习工资2500元/月,公司为员工缴纳“雇主责任险”。

(二)见习期结束通过考核择优留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常享有公司员工调薪政策、相关福利,工龄满6个月可享受员工免费(优惠)机票,直系亲属共同享有,出行无忧。

见习安排:

(一)见习期1年。

(二)部分见习岗位(地面服务岗位)工作地点在机场,由公司提供员工宿舍。

招聘流程:

1:报名

报名时间:5月22日-6月10日

请将报名表(扫码获取)、个人简历电子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其它相关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jiayuanshu@csair.com

,并加入QQ群:232426309。

↓扫码获取报名表↓

2: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关注QQ群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签订合同

面试考核通过后签订见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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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建工集团财务岗位招聘公告

2024-05-23,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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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建工集团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全面推行法人直营管理模式,推动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提档升级,为企业培养出一批忠诚可靠、艰苦耐劳、勇于担当、肯于钻研、综合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财务管理人才,建工集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财务中心:会计1人,驻外会计3人,出纳1人,驻外出纳1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0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国有企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攻坚克难的坚强毅志,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坚决的执行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知识和经验;

3、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市场或组织认可的任职经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

4、认同建工集团企业文化,主动融入企业核心文化和价值观;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02、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待遇情况

按照建工集团总部机关及事业部相关薪酬标准发放。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人选推荐—聘用。

五.报名须知

1、公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需下载附件2《应聘报名表》,将《应聘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ceghrzhaopin@163.com(文件名称为“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填写)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需按规定格式填写《应聘报名表》(需在表内粘贴电子版1寸近照),并另附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业绩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扫描件必须粘贴到《应聘报名表》后,材料不全者不予接收。报名时间截止至5月26日。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求职者进行考核。

2、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届时将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如出现电话无法联系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集团承诺对应聘者的应聘信息保密。

4、报名咨询电话:0451-51127189。

5、各考核环节、具体形式、时间及相关安排,以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应聘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表格

附件1:《省建工集团社会招聘计划表》

附件2:《省建工集团应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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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2024-05-17,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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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流程: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5月28日9时至2024年5月31日17时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与报名要求相关的证件和佐证材料后,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

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

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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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5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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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省内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商科职业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预算拨款。学院是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培育),主要承担专科层次高等商科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同时具有社会化培训功能。学院现有会计系、工商管理系、经济贸易系、旅游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艺术系、基础教育部等7系5部共12个教学单位,共开设26个招生专业。详细介绍见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hljszy.org.cn/。

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学伟大街168号。

(二)黑龙江省招商引资促进中心

黑龙江省招商引资促进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投资促进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省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跟踪、督办、统计分析及产业研究等工作。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霞曼街15号。

(三)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

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际经济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国内贸易发展趋势等方面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并提供有关信息服务;承担黑龙江省商务年鉴、商务志编纂工作。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165号。

(四)黑龙江省商务厅驻广东联络处

黑龙江省商务厅驻广东联络处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我省有关单位赴粤、港、澳地区商务经贸活动接待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开展与港、澳、珠三角地区和环渤海地区、京津冀地区其他省、市办事机构的沟通联络、促进与我省开展经贸合作。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阳岛大厦19D。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9名。具体详见《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招聘计划,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日(含当日)。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五)具有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学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八)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九)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十)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17日9时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职位查询、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网上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5月28日9时至2024年5月31日17时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与报名要求相关的证件和佐证材料后,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注意事项

项目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公告发布日(含当日)。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参考附件3)。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网上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4日17时前将考试费用汇款到相应报考单位的银行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及身份证号,未按要求注明的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

(1)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户名: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账号:23001708851050507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开发区支行

(2)黑龙江省招商引资促进中心

户名:黑龙江省招商引资促进中心

账号:2305018651510000138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阳支行

(3)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

户名: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

账号:350002010901442041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田地支行

(4)黑龙江省商务厅驻广东联络处

户名:黑龙江省商务厅驻广东联络处

账号:743272808232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中建大厦支行

逾期未进行汇款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查询考试时间,同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侧重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政策性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可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本人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http://sswt.hlj.gov.cn)上适时发布。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上半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5)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只限应聘人员本人,不允许其他人代为资格复审。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因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适时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方式见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招聘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所占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将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方能进行考察,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进行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商务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451-82635278 (省商务厅人事处)

0459-6045660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0451-84612764 (黑龙江省招商引资促进中心)

0451-84216813 (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

0755-82143029 (黑龙江省商务厅驻广东联络处)

监督电话:0451-87708136 (省商务厅机关纪委)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

9:00-11:00 14:0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需要提供材料

附件4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附件5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信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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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卫健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4-28,全文共 5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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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和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三家直属事业

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1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国民健康相关公共卫生政策研究以及国家和省级期刊杂志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3.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二)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常见病防治;全省妇幼保健、生殖健康领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工作;全省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业务能力建设等工作。

3.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253-3号。

(三)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1.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2.主要职责:承担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预防和治疗,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防盲等相关社会服务。

3.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一)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资历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28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28日后出生)。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附件1中学历、专业、资历等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5月27日9:00-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进入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在首页“正在进行的考试”中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需要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蓝底或白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美颜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完成报名。

3.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基层服务项目”栏目进行选择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项目生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应为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人员。

4.岗位查询、网络报名、照片上传、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均通过英才考试网考生报名系统进行。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400-100-6624。

(二)网上审核

1.用人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5月28日8:30--17: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受理本单位报考人员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5月27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5月27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24年5月27日17:00前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说明考生不符合此岗位报考条件,考生可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资格审核(包括现场确认)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现场确认

1.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现场确认和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具体时间详见“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退伍证书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审核认定的“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审批表”进行加分确认。

3.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

(四)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

〔2020〕3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考生于2024年6月15日- 21日9:00-16: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B涂卡铅笔和0.5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拟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拟定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4.笔试试卷采取机器阅卷,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七)面试

1.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录像及评分有关资料保存1年。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进入考核与体检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对外公布。

(一)考核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

2.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同考核人选面谈、查阅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3.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1.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签约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英才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w.hlj.gov.cn)、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及用人单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71115 (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7258413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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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投融资事业部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25,全文共 2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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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集团投融资事业部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是以建筑业为主的大型综合性产业投资集团,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2022年位列中国承包商80强企业第30位、黑龙江百强企业第8位。在册职工2万余人,年均拉动社会就业12万余人。市场布局覆盖国内31个省份、国(境)外24个国家和地区(当前16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在建项目),是黑龙江省经营规模最大、业务布局最广、市场化经营和“走出去”发展最早的省属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各类工程专业资质600余项,专利技术、工法等科技成果2100余项,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奖项、荣誉200余项。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企业院士工作站和创新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平台,形成了一批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和品牌技术。建投集团紧扣打造最有使命感、最有打赢能力的大型现代国有企业集团强企目标,担当为基础设施、安居民生工程、美好生活服务补短板,为产业升级作导向的企业使命,积极构建“1+4+1+1”业务板块集群,大力实施改革发展“一二三四”工程,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和产业联动调整,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塑造“谋融投建管营”一体化和寒区低碳绿色建造技术研发竞争新优势,企业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能力、服务市场创造市场能力持续增强。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事业部是建投集团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打造“投资引领、产业支撑、产融双驱”发展格局而设立,采取市场化模拟法人的方式运作,主要担当集团投资引领先驱、开放合作窗口的重要使命,业务涵盖投资、融资、资本运营、市场开发、产业培育、对俄合作等,拥有一批具备丰富投融资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在“两新一重”、乡村振兴等领域完成了服务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在优化集团产业布局、市场布局、资本布局上发挥了引领创效、创新赋能的重要作用,在精准有效投资、创新商业模式、推进产融结合、提升产业动能上积累了大量创新实践成果。为充实投融资事业部人才队伍,根据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设置情况,现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校园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投资管理部助理专员1人、区域发展部战略管理助理专员1人、风控合约部助理专员1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攻坚克难的坚强意志,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坚决的执行精神。

2.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3.能够认同建投集团企业文化,主动融入企业核心文化和价值观,做到有精神、在状态、善作为、敢担当。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到组织处理及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2)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3)在校期间有违纪受到处分的;

(4)不能取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二)岗位要求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下滑至问文末查看内容)。

三、待遇情况

1.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金和各项津补贴。

2.福利待遇: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工作餐、交通补助、通讯补助等福利。

3.职业发展:必要的职业培训和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形式。应聘者需下载《应聘报名表》(报名表下滑至问文末查看内容),将《应聘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yueweijia@jhjtvip.com

(文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填写)报名,邮件主题为“XX部门XX岗位应聘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需按规定格式填写《应聘报名表》(需在表内粘贴电子版1寸近照),并另附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经历详细说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设置有效期为6个月)、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粘贴到《应聘报名表》后形成一个PDF文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接受,其中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可出一份在读证明。

(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能力测试:资格审查合格者需面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确定不超过3名人选。

(四)结果公示:按照管理人员任用权限规定,提交投融资事业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最终拟录人员名单,报集团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人员就岗:在拟录名单公示结束后,如无任何异议,则被聘任者应在规定时间携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就职,如不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报到,则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因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2.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符合录用手续的相关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不予录用。

3.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事业部。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投融资事业部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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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建工集团企业策划管理部招聘公告

2024-04-23,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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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工集团企业策划管理部招聘公告

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强化集团管理型干部队伍力量,全面推动人才强企战略,以高质量人才队伍推动建工集团高质量发展,全力实施集团“1533”新发展战略,重塑发展基调,重构发展模式,重辟发展空间,重铸建工在建投集团权属企业中的排头兵地位,全面强化全省房建行业龙头企业的使命担当,努力打造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创效创誉型标杆企业。

根据省建工集团实际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机关总部企业策划管理部共计4岗,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工集团企业策划管理部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管理(土建专业)2岗、企业管理中心战略管理1岗、企业管理中心制度管理1岗。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0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国有企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攻坚克难的坚强毅志,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坚决的执行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知识和经验;

3、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市场或组织认可的任职经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

4、认同建工集团企业文化,主动融入企业核心文化和价值观;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02、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待遇情况

薪酬待遇:薪酬发放标准详见附件1。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人选推荐—聘用。

五.报名须知

1、公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需下载附件2《应聘报名表》,将《应聘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ceghrzhaopin@163.com(文件名称为“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填写)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需按规定格式填写《应聘报名表》(需在表内粘贴电子版1寸近照),并另附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业绩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扫描件必须粘贴到《应聘报名表》后,材料不全者不予接收。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能力测试:资格审查合格者需参加面试,根据岗位不同按相应的权重计算应聘者最终得分。

4、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需要,人选确定后,按照建工集团相关制度对部门副职及以上拟选人员组织考察。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5、人员就岗:在拟录名单确定后,如无任何异议,则被聘任者应在规定时间携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就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43年4月16日起,直至招满为止。

2、报名咨询电话:0451-51127189。

3、各考核环节、具体形式、时间及相关安排,以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建工集团社会招聘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省建工集团应聘报名登记表》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4月16日

应聘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表格

附件1:《省建工集团社会招聘计划表》

附件2:《省建工集团应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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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2024-04-16,全文共 5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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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媒体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台(中心)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台(中心)简介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由原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和原黑龙江电视台于2015年合并组建,为省政府直属公益二类正厅级事业单位,归口省委宣传部领导。办有新闻、交通、生活、女性、音乐、老年少儿、朝语、高校等8个广播频率,卫视、都市、影视、文体、新闻·法治、农业·科教、少儿等7个电视频道。自有客户端“极光新闻”目前累计下载量超4600万次。全台全网粉丝1.94亿,网络传播力位居全国省级台第九。2022年,我台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媒体融合先导单位。台(中心)情况介绍详见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主页https://www.hljtv.com。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共计6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近三年内有一年以上省级媒体工作经历,且从事记者、编导、主持、摄像、技术、广告经营工作。工作经历时限截止为2024年4月1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省级媒体相同专业岗位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同时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广播电视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

(三)服从组织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我省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2.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4月19日9:00至4月24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4月23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4月23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19日9:00至4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4月24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4月25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1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451-82326662)。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2)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5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将在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官网(https://www.hljtv.com/)发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查看本人成绩。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接待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报考全媒主持人岗位还需提供播音员主持人证)以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工作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官网(https://www.hljtv.com/)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素养等。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官网(https://www.hljtv.com/)公布。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应以原始折合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符合递补条件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官网(https://www.hljtv.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相关说明

(一)新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台(中心)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时转递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用。

(三)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以及个人人事档案,否则不予录用。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新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台(中心)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451-8289032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890794。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本公告由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研究决定。

附件: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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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招聘公告

2024-04-16,全文共 3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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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省外事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外事服务中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护照制作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承担全省外事活动服务工作、全省翻译人才库建设及翻译人才培训与交流工作、对外国人的公益救助工作、因公出国(境)人员证照办理和业务咨询工作、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工作以及代办因私赴日本等国家出国人员签证工作等。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及相关要求: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2日(含)至2006年4月21日(含)期间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4月22日(含)至2006年4月21日(含)期间出生。具有三年以上报考所需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六)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http://fao.hlj.gov.cn/)发布。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至4月24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主页(http://fao.hl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附件3)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ongjiangwaifu@163.com,文件名称须标明“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4月21日(含)。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报名者应及时查询邮箱,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会收到初审通过邮件,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三)现场资格确认和缴费

1.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于2024年4月25日9时至17时到省外办一楼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①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报名表1份,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在背面签字);

③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书等);

④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证明(可登陆学信网自行认证);

⑤提供现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公章);

⑥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现场审查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

考试费用: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按规定可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改报1次。

(四)领取准考证

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

1.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先笔试后面试。

2.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通知为准。

3.

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3天后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布,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

4.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

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先按所占比例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1.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通知本人。

2.

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研究决定。

六、咨询与监督

(一)岗位招聘咨询电话:0451-53605562

(二)监督电话:0451-53637839

附件: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电子邮件报名扫描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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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春季校园招聘

2024-04-16,全文共 2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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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度春季校园招聘须知

请仔细阅读招聘须知,如果您报名参加招聘,将被视为已经详细阅读本文,并同意公司的要求。

一、公司介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是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型国有企业,以邮务、快递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经办的业务主要包括:国内和国际信函寄递业务;国内和国际包裹快递业务;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金融业务;邮政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各类邮政代理业务;国家规定开办的其他业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下辖13个地市分公司、71个县级分公司;拥有从业人员2.3万人;共有2043处邮政网点,其中1255处代理金融网点、1646处普服网点;共有1155个投递网点、5156条投递段道;开通邮路657条、总长度21.8万公里;自有邮路汽车513辆、揽投汽车1127辆、电动三轮车2413辆,已形成了邮政服务覆盖全省每个角落、投递服务通达千家万户,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线上线下融合互补,通政、通商、通民的现代邮政服务网络。

二、人才政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始终坚持把人才发展作为优先战略,建立分类分层的人才培养选拔体系,不断完善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健全完善人才成长通道,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理念。

三、薪酬制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执行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薪酬制度。充分体现能力、岗位、绩效一体的理念,执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薪酬体系和正常增长机制,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和业绩水平,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被城市郊区金融网点和乡镇金融网点录取的考生,享受农村网点津贴、交通费补贴、绩效奖金系数上浮等优惠政策。

四、招聘岗位

(一)省分公司机关:财务部财务管理

(二)金融网点个人客户经理及柜员

(三)寄递揽收客户经理

五、招聘范围

2022、2023、2024年毕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六、报名条件

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并能在2024年7月前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应届毕业留学生,同时面向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22、2023、2024年)毕业生。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有志于邮政事业,适应邮政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交流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5.国家统招高等院校2022、2023、2024年毕业生,在2024年7月前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国(境)外应届毕业留学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省分公司机关财务部的财务管理岗位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金融专业目关岗位: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邮政分公司本部的城市网点须本科及以上学历,郊区、其他地市分公司本部及所辖县(市)邮政分公司须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寄递专业相关岗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要求,财务管理岗位要求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其他岗位要求金融、快递物流、电子商务、营销、财务、信息技术、经济管理、风险控制专业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七、招聘注意事项

在网申系统内,每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职位,招聘简历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

招聘平台入口:点击进入

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情况在网申系统内报名,如因报考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不接受邮政系统从业人员报名。

不接受近三年内邮政系统离职员工报名。

不接受已录取但放弃入职人员报名。

除2022、2023、2024年度毕业生外请在社会招聘报名。

简历投递结束后,我公司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通过筛选的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未通过筛选的人员我们将不再单独通知。

请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电话不畅通导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八、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笔试、面试、集团公司审批、聘用人选确定、公示、聘用。

省分公司机关财务部的财务管理岗位、金融网点个人客户经理柜员相关岗位、寄递揽收客户经理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六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58126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技术咨询电话:0451-85954830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注意事项:2024届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请在录入证书编号处填0

校园招聘只接收2022、2023、2024届考生投递(其他考生请到社会招聘平台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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