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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人员

哈尔滨人员专题栏目,提供与哈尔滨人员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哈尔滨人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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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建户缴存公积金吗

2023-10-23,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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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公积金中心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在哈市安家创业,近期出台了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相关政策:

一是放宽开户条件,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开户即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是放宽户籍限制,只要在哈市九区九县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开户缴存公积金,并与有工作单位的缴存职工享有同等提取、贷款政策。

为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积金中心在职工贷款方面出台了以下支持政策:

一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提高至80万元,有效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二是异地缴存职工在哈购房与哈市职工享受同等贷款政策,不断扩宽政策惠及人群;

三是发展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积极为申请职工开通组合贷款“一站式”服务,职工可同步申请公积金贷款及商业住房按揭贷款;

四是放宽二手房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更加有效满足贷款职工二手房需求,促进提高我市存量房市场周转率。

为落实“租购并举”总体要求,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公积金中心出台了以下政策: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市区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8000元/年调整为26400元/年;县(市)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2000元/年调整为19200元/年。

二是支持租赁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公积金。承租人承租纳入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可分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一致,即市区每户26400元/年,县(市)每户19200元/年。

三是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租赁住房提取额度上浮50%。符合生育政策,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缴存职工家庭,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无房租房自住的,可分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按现行租住商品住房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即市区每户39600元/年,县(市)每户28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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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28,全文共 3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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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丰林县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力量,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丰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人。其中,县直、县属事业单位招聘14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丰林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

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和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8月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格。

7.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个人档案造假的;

2.现役军人、武警;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8.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9.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10.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1.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人选→成绩公示→政审→体检→试用→聘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1日招聘公告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6日,未按期报名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458-3562703。

4.报名地点:丰林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事业股。

5.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2023年丰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见附件2)。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 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 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及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拷贝至U盘内交由现场工作人员);

⑤ 由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见附件3);

⑥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见附件4);

⑦符合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加分材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加分确认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报考人员只可选报1个岗位,提交报考材料后不得对报考岗位进行变更,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经丰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公布。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

3.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以及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办法,总分100分。报考县直、县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复审小组,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报考前申请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环节。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卫生类岗位人员采取考察临床思维能力、动手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形式进行;报考县直、县属事业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若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政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考试总成绩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八、政审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丰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政审、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公示未通过或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待遇

录取人员落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各项待遇。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丰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丰林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汇总表

附件2:附件2:丰林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附件5-1: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

附件6:附件5-2:丰林县2023年度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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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警黑龙江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

2023-10-31,全文共 2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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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警黑龙江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全军统一部署,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录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招录岗位:总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岗位计划32个,其中,管理类9个、专业技术类23个。

岗位代码::2024023591—2024023621

参考网站::http://81rc.81.cn/sy/gzdt_210283/16260401.html(点击进入

招录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学历条件:一般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但是,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5、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七级、八级文员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职业前景

军队根据文职人员履行职责、改善知识结构和提高职业能力需要,主要采取初任培训、晋升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对文职人员实施分级分类培训。

文职人员的考核,根据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政治品质、专业能力、担当精神、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具体分为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专项考核。对新招录聘用满试用期的文职人员,组织专项考核。

文职人员实行委任制和聘用制相结合的任用方式。管理类文职人员一般实行委任制,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一般实行聘用制。文职人员在用人单位本专业领域岗位长期稳定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交流。

用人单位根据军队有关规定,结合文职人员身份属性和岗位职责,做好文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方面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在军队技术密集型单位,可以按照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2、住房保障方面

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文职人员可以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住用军队集体宿舍或者租赁公寓住房。在军队工作期间根据所任岗位职务层级和岗位等级等,文职人员享受军队规定的办公用房工作待遇。

3、社会保险方面

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医疗补助和医疗保健政策。文职人员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期间,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4、福利优待方面

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交通补助、看望慰问、困难救济和子女入托等福利待遇。对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优惠待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制度。

5、统一着装方面

依照军队有关规定穿着文职人员服装。

温馨提示

文职人员招考报名方式及程序办法等,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查询。我总队招考计划已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请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信息,并认真阅读军队人才网公布的2024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公告、岗位计划、报考指南进行报名事宜。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451-51120227

咨询服务时间为报名期间每日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

咨询邮箱:ljwz20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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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3-10-09,全文共 4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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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hrbmu.edu.cn/xyjj/xxgk.htm)。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详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岗位请关注后续通知)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限制,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单位联系洽谈,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和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人员,并同时取得毕业当年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近期(拟)出站博士后人员;应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教师、急危重症岗位人员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

(三)博士研究生岗位,近期(拟)出站博士后人员可以应聘。

(四)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应聘教学、医师、科研等主系列工作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应聘急危重症岗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取得同等外语水平。

(五)来我院应聘医师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人员原则上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岗位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人员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对在校期间有犯罪和受处分记录者,一票否决,不予选聘。

(七)来我校应聘的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国际高水平文章,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28日以后出生);近期(拟)出站博士后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在职职工保岗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按照签订的保岗协议规定执行。

(八)来我校应聘的临床医学“5+3”一体化毕业生:须同时取得毕业当年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九)高于需求岗位学历人员均可申报该岗位。如博士可申报临床医学“5+3”一体化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十)现已为我校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不允许再次应聘公开招聘岗位。

(十一)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人员,依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政策,落实黑龙江省卫健委《关于强化“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宣贯工作的通知》,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十二)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毕业院校及专家推荐

毕业院校(培养院系)对应聘人员在校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此外,博士研究生和临床医学“5+3”一体化应聘人员还需三位专家出具推荐意见。评价优良的应聘人员方可推荐至我校参加岗位竞聘。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7日16:00时;

报名入口:http://210.46.90.130:8080/zp.html#/

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网报初审

时间: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18日16:00时;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予以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按规定取消岗位或者缩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3.现场资格审查及提交详细应聘材料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采取函报形式,程序如下:将应聘材料复印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用人单位,邮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以邮戳为准);同时,函报的应聘人员须于10月19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用人单位邮箱,对函报事宜(姓名、EMS单号、“现场确认材料已邮寄”等)进行说明。

应聘校本部岗位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主楼114办公室,邮箱为hr@hrbmu.edu.cn。

应聘一院岗位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23-3号(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办公楼110室人事科),邮箱为hydyy2023zp@163.com。

应聘二院岗位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46号(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办公楼207办公室人事科),邮箱为hydey2022wb@163.com。

应聘三院岗位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6号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行政办公楼505办公室,邮箱为hrd86298118@163.com。

应聘四院岗位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31号哈医大四院院部人事科116办公室,邮箱为1912514999@qq.com。

应聘六院岗位邮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爱婴大街998号哈医大六院行政楼205,邮箱为hydlyhr@126.com。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

(1)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

(2)应聘人员须提供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2),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正高职专家;

(3)应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2份,其中1份装订入册,另1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明拟申报的应聘科室代码,函报时单独上交;

(5)应聘人员学生证复印件;

(6)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未毕业阶段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应聘有执业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8)已发表的本专业一作国际高水平文章(未发表者不需提供);

(9)岗位所需的其他特定证书复印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等;

(10)外校应聘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11)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使用A4或Letter纸张进行打印或复印。1-2项原件及3-11项复印件按1-11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

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规定提供函报材料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招聘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

2.临床医学“5+3”一体化岗位的招聘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内容及形式另行通知。

3.学校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 的比例确定,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并设置面试入围最低分数线。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

2.优秀人才计划岗位应聘人员,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进行双向选择。

3.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4.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接收手续。

(五)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学校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1.学校、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在聘期间工作业绩一般,或按照我校师资培养及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提升岗位胜任力者(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取研究生等),取消聘用。

4.优秀人才计划岗位录取的应聘人员,学校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并给予安家费10万元。

5.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人员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6.拟聘人员在攻读研究生与来我校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校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对已考取研究生的拟聘人员,如果选择来我校工作,须由所攻读研究生院校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后,方可来我校工作。

六、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校本部人事处联系方式:0451-86661657,hr@hrbmu.edu.cn

附属第一医院联系方式:0451-53623219

附属第二医院联系方式:0451-86605268

附属第三医院联系方式:0451-86298118

附属第四医院联系方式:0451-82576907

附属第六医院联系方式:0451-56183602

八、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6661657

哈尔滨医科大学纪检委联系电话:0451-86624134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

附件2:哈尔滨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家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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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南岔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3-11-20,全文共 4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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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岔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南岔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南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为准)。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专业目录为准(目录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常用下载”栏目查阅。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

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报考学历为非全日制的,需提供前置学历,应符合当年报考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本次招聘所聘用人员在南岔县域内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南岔县域内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8日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指定报名网站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s://nanchaxian.zhaopin.com)(点击此处进入),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2日9:00-2023年11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1月22日(含)。

报名结束后,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对加分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2023年11月22日9:00—2023年11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报名时缴纳考试费用每科45元,共两科90元。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不限于下列内容可根据岗位要求填写要求增减内容)

1).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

5).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岗位代码为01、02、03、04需提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相关材料;

7).其他材料,包括岗位要求的各类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4.报名比例。本次招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南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28日17:00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所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对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按报名网站发布的改报通知,按期完成改报(只能改报1次),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笔试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如末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关注南岔县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总成绩查询通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在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报名网站(网址:https://nanchaxian.zhaopin.com)公示3个工作日。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此处进入)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南岔县人民政府及报名网站(网址:https://nanchaxian.zhaopin.com)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及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满分100分,由考官当场打分,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确定人选

按招聘人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均并列,则根据岗位专业需要进行加试。

考生面试结束后,关注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总成绩查询通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网站(网址:https://nanchaxian.zhaopin.com)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察与体检

1. 考察。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则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时间为6个月(应届高校毕业生为1年)。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南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岔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考务咨询电话:0458-347636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87664112

监督举报电话:0458-3476132

上述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1:附件1:南岔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附件2:《各类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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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五常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2023-11-27,全文共 3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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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五常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五常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辅警32人,其中,男辅警30人,女辅警2人。详见《五常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1.五常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ljwch.gov.cn/

2.五常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网站:https://wch2023fj.ibaoming.net/

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3.身体健康、无纹身、体态端正,无残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适应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身高要求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有较强的临场应变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能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适应八小时工作制和二十四小时备勤制,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

4.具有五常市户籍人员;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6、学历要求: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烈士的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

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依照《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见义勇为人员认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决定的正式文件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上传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五常市公安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00时至12月04日17:00时。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进入各环节人员的公布、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办理。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https://wch2023fj.ibaoming.net/(点击进入)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需要上传的主要材料有:

1.户口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

4.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签字确认后,以照片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上传。

6.上传的证件、文件或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以准考证和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每科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两天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届时,需考生本人到现场上交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考生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2×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两天后,在报名网站发布。

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十、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男子1000米跑(4分55秒以内)、纵跳摸高(2.65米以上)、4×10米往返跑(13秒4以内);女子800米跑(4分30秒以内)、纵跳摸高(2.30米以上)、4×10米往返跑(14秒4以内)。

(三)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两天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五常市公安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二、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常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五常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五常市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四、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 报名咨询电话:0451-53525511。

2.监督电话:0451-53531001。

2.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75。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五常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五常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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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方正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12-11,全文共 2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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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方正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公安辅警岗位,负责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招聘人数为32人,其中男30人,女2人。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1日至2005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方正县户籍人员。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无前科劣迹,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及政审标准。

(七)公安机关解聘的公安辅警不允许参加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二)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七)按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8时至12月29日17时。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方正县公安局政工室(方正县方正镇山花街1号)

(四)咨询电话:0451--57129961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方正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的“审查意见”栏要由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或长期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责任区民警和所长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笔试加分的,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某方面特长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复印件装订顺序: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的备案表、退伍证、驾驶证、符合笔试加分的佐证材料、有某方面特长的佐证材料。报名表由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粘贴一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方正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名审查通过后,笔试前会联系本人统一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与面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分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以结构化面谈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加分:烈士的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及女子,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如同时符合2项及以上条件的也只加10分)。

六、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男子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35、纵跳摸高265厘米、4乘10米往返跑≤13"4。女子测试项目为:800米跑≤430、纵跳摸高230厘米、4乘10米往返跑≤14"4。

七、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双眼矫正视力低于5.0的,有色盲、纹身、烟花、肢体功能障碍的,身高男子不足1.70米,女子不足1.60米的,患有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不合格。患有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它严重疾病的不合格。

八、政审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方正县公安局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九、岗前培训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

十、待遇保障

被聘用辅警半年实习期后,经考核合格,按照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相关规定确定层级,实行层级化管理。实习期执行基础工资,确定层级后执行层级工资。被聘用辅警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

附件:

方正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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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24,全文共 8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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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与评价等工作,为全省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的技术支持工作,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2号。

(二)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全省生态环境发展战略与技术政策研究;承担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专项功能区划的研究、编制、拟订、审核等技术性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赔偿、生态补偿、清洁生产等方面研究及技术支持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技术支持,为大气环境、水生态环境、土壤生态环境、自然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噪声污染防治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56号。

(三)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与公共关系协调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省级监控中心运行维护及数据传输与分析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生态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公众教育工作;承担公众意见、媒体舆情、政府决策等对环境公共关系影响的评估分析及对外协调应对等相关工作;承担省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25号。

(四)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安全与事故调查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生态环境安全综合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预报工作;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现场调查与损害评估工作;承担12369环境保护举报系统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省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宣文街19号。

(五)黑龙江省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哈尔滨市域内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内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68号。

(六)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齐齐哈尔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七)黑龙江省佳木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佳木斯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76号。

(八)黑龙江省牡丹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牡丹江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九)黑龙江省大庆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大庆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2号。

(十)黑龙江省鸡西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鸡西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28号。

(十一)黑龙江省双鸭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双鸭山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

(十二)黑龙江省伊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伊春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伊春市伊美区通山路123号。

(十三)黑龙江省七台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七台河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七台河市新兴区北岸新城三号大道S21-1号。

(十四)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鹤岗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鹤岗市南山区南岗路2号。

(十五)黑龙江省黑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黑河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黑河市爱辉区龙江路69号。

(十六)黑龙江省绥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绥化市域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73号。

(十七)黑龙江省大兴安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益一类,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大兴安岭地区及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的监测、调查和评价,按要求开展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等工作,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对驻地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单位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5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48名。具体详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请报考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招聘计划,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与公共关系协调中心的2个文字综合岗位,以及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3个财务管理岗位均为打捆招聘,考试成绩将按文字综合及财务管理2个岗位分别进行排序,按规定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和考核人选,具体聘用工作单位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分配。报考者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上述事项内容。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8月20日(含),即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21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

应届毕业生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度、2022年度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以取得学历证书时间为准)现未从业人员,不含定向、委培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则上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8日9:00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提示性信息。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进行注册、报名。职位查询、网上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等均通过“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片后,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考生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工作履历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项目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8月20日(含)。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于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6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8月25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8月25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用人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收到缴费信息短信后,可于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6日17:00,按照缴费流程(附件2)下载安装手机银行APP(推荐使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进行移动支付缴费,收到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即视为缴费成功。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在规定时间登录“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1.笔试。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生态环境基础知识以及应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登录“龙江先锋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按规定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1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本人在照片背面签字)。

④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复印件各1份。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招聘单位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及其他材料留存原件。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核与体检,通过考核与体检最终确定拟聘用人选。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仍不合格,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451-87113023、87113068。

缴费流程咨询电话:0451-87113040。

监督举报电话:0451-87113029。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1)

附件2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网上缴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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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4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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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ljit.edu.cn/)。

二、招聘人员类型

(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详见http://www.hljit.edu.cn/Item/88382.aspx

(二)优秀博士。

(三)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崇高师德,秉持职业操守,身心健康,具备适应高等院校工作岗位所需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7日至2005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五)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26(含)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7日至2005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后,有2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2年11月17日至2005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以上担任学校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班长,团支部书记等,需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原则上到岗后须工作满四年方可在校内流动。

(六)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应聘人员须满足《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项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问题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享受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待遇,落实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津贴1000元/月,学生辅导员享受辅导员津贴9000元/年。

博士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和业绩成果,同时享受以下引进人才待遇:

(一)我校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经学校专家组考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签订聘任合同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费:25万元。

2.科研启动基金和平台建设经费:理工类学科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10万元。

3.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突出者,如原来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组织的相关专家认定,可提前两年校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享受正高职的待遇;如参加工作不满两年,经学校组织的相关专家认定,可校内低职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享受副高职的待遇。

特别优秀的博士相关待遇可面议。

4.配偶安置:

(1)符合我校教师任职条件的,可办理随调;

(2)不符合我校教师任职条件的,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经学校考核,可以人事代理或编制外用工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

5.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我校用人需求的优秀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经学校专家组考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签订聘任合同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费:15万元。

2.科研启动基金和平台建设经费:理工类学科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5万元。

3.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突出者,如原来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申请提前两年校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校内享受正高职的待遇;如参加工作不满两年,可申请校内低职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校内享受副高职的待遇。

4.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我校用人需求补充的优秀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经学校专家组考核,学校同意接收后签订聘任合同,可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费:10万元。

2.科研启动基金和基本条件建设经费:5万元。

3.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

(1)教师岗位: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5日。

(2)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岗位: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编辑为压缩文件后发送至邮箱hgcrsc@16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名均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本人学科专业名称”命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gcrsc@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

3.报名材料:

(1)《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

(2)《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需签字、加盖公章);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

(6)职称证书;

(7)按照岗位要求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需签字、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留有负责人联系方式);

(8)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9)对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或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缴费流水;

(10)符合相关条件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在信息表中标注说明,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科研成果和各类证书,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首页、目录页和个人文章部分,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需发送Excel版本,其他材料可发送照片或扫描件;对报名过程中因文件格式不正确、命名不清晰、材料不全或内容不正确等问题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支持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补报。

(4)信息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的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等不予审核。

(5)应聘人员学科专业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6)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7)应聘人员应填写有效联系方式(手机、邮箱)并确认无误,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所学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定。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

1.教师岗位:一般在提交材料一周后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2.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岗位:于2023年12月4日至5日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原则上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不满足规定的比例要求,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1)教师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两周内进行资格确认。

(2)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岗位:2023年12月11日至15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1006室。

3.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材料与报名材料一致并按照顺序排序,其中(1)(2)(5)(7)(8)(9)项材料需提交原件,其他项目审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类证件、证书原件审查后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提交材料全部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全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1.教师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试讲或学术汇报答辩等形式进行。

2.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

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知识、能力,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邮箱和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通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个人总成绩。

(3)个人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体检及政审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体检及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高校教师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审查。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序良俗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以上方面存在问题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工作经历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34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150050。

联 系 人:尹老师(0451-88028905)

毕老师(0451-88028904)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451-88028205)

附件: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附件3: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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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季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招聘对象条件(基本条件+不能报考人员)

2024-03-15,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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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3月15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8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8.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9.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以及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招聘

主管部门或区县人社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或通知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推荐阅读:2024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附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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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10-08,全文共 4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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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6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下半年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计划职位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局政务公开网页链接: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66/index.html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公安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2.2023年下半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开辅警招聘报名网站:https://hrbfj202302.ibaoming.net/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3.身心健康,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4.具有哈尔滨市九区户籍人员;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含)周岁以下(1992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身高、体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上传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哈尔滨市公安局进行审核,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8:00时至10月16日17:00时。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进入各环节人员的公布、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办理。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https://hrbfj202302.ibaoming.net/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需要上传的主要材料有:

1.户口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

4.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其他材料,包括已考取的各类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等。

6.《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签字确认后,以照片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上传。

7.上传的证件、文件或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以准考证和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每科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两天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届时,需考生本人到现场上交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驾驶证、各类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考生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2×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两天后,在报名网站发布。

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十、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三)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两天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二、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用人员信息等。

十三、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哈尔滨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哈尔滨市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四、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51-87660469。

2.监督电话:0451-87661469。

3.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32。

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哈尔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计划职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

哈尔滨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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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外地户籍人员购房补贴条件有哪些

2024-04-12,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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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哈市户籍的个人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

1.非哈市户籍的个人(哈市9区9县(市)以外的户籍)。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哈市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是指购房人在哈市9区内购买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无其他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节点)。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是指购房人在哈市9区内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次在哈市9区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节点)。

3.产权为共有关系的,双方需同时到场,只能一方申请,另一方签订放弃保证书。

4.申报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节点。

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申请补贴,申请时间不受本文件有效期影响。

5.履行会签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人在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手续时,应按照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同步将相对应的售房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履行资金监管程序后,可享受本文件补贴政策。

6.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不在本文件相关政策补贴期限内,但购房人与出卖人解除合同后,同一房屋、同一购房人在本文件相关政策期限内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的,不享受本文件购房补贴政策。

二、在9区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商业、办公、公寓)的:

1.非哈市户籍的个人(哈市9区9县(市)以外的户籍)。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哈市9区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商业、办公、公寓)。

3.产权为共有关系的,双方需同时到场,只能一方申请,另一方签订放弃保证书。

4.申报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节点。

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申请补贴,申请时间不受本文件有效期影响。

5.履行会签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人在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手续时,应按照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同步将相对应的售房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履行资金监管程序后,可享受本文件补贴政策。

6.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不在本文件相关政策补贴期限内,但购房人与出卖人解除合同后,同一房屋、同一购房人在本文件相关政策期限内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的,不享受本文件购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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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宠物疫病创新团队编外派遣人员招聘

2023-08-31,全文共 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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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疫病创新团队编外派遣人员招聘

岗位:科研辅助

工作内容:实验室相关辅助工作。

招聘人数:1人

职位要求:男女不限,硕士及以上学历,工作认真细心、踏实努力、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薪酬待遇:依据研究所规定执行。

工作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678号

截止日期:2023年9月2日

联系电话:51051618(人事处)

报名简历、邮箱和要求见附件。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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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招聘乡镇事业编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5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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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为整体优化提升全市村(社区)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引导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根据《关于深入实施

“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指导意见》(黑组通字〔2021〕30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共39人,其中勃利县16人、新兴区9人、桃山区9人、茄子河区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七台河市2023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附件1:附件1:七台河市2023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

考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5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3. 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4. 考生为社会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5. 具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

6. 考生须于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 现役军人;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 已录用为七台河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已聘用为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由七台河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县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配合。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th.gov.cn/)、春风人才网(网址:https://qth2023zp.ibaoming.net/)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考生可在2023年10月23日9:00至2023年10月2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报名。网址:春风人才网(网址:https://qth2023zp.ibaoming.net/)(点击进入报名)。考生进入报名系统,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注册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岗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填报的信息需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考试各个环节的时间通知和具体要求均通过报名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凡未及时关注此网站信息影响聘用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需每日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2.

上传材料。①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文件包(标注岗位代码+姓名)上传。

3.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23年10月23日9:00至2023年10月3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内可以提请仲裁,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如仲裁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如仲裁未通过,则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因原报岗位取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及聘用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

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23年10月23日9:00至2023年10月30日16:00期间内登录网络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90元(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确定)。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缴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5.

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的比例,报名达不到3:1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报考人员应于10月31日及时关注“七台河政府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3年11月1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

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七台河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登录春风人才网(网址:https://qth2023zp.ibaoming.net/),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春风人才网联系。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在七台河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 笔试

(1)笔试日期拟定于11月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关注报名网站通知,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网站网址:春风人才网(网址:https://qth2023zp.ibaoming.net/)。

(2)笔试加分审核。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0月16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qth.gov.cn/)春风人才网(网址:https://qth2023zp.ibaoming.net/)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七台河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两科共计200分。对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笔试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两科总分不低于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达不到报考岗位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政策加分。

(4)考试时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5)查询笔试成绩。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 面试

(1)确认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对个别急需、紧缺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同时要求应聘人员面试分数应不低于所在考场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平均分按照当天实到考生成绩计算),低于平均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

(2)面试资格审核。考生持本人报名登记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会在职人员、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下载附件2:《在职人员报考证明》,本人填写后由现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进档案袋)。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此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及聘用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和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3.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参加考核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来确定。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面试、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四)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法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在总成绩排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均发布在七台河市政府网(http://www.qth.gov.cn/)进行公示。

(六)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七台河市政府网(http://www.qth.gov.cn/)为指定公示网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此次公开招聘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1年,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表现优秀的及时培养并发展入党。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锻炼时间),服务期内,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八)培养使用

对在村(社区)工作期间培养成熟、党员群众认可、符合条件的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应及时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时,符合条件的可作为换届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积极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一定比例岗位,优先从服务期满的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中聘任。

四、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 招聘公告由七台河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咨询和监督。

(1)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转 1249

(2)岗位咨询电话:

①岗位代码:20230101—20230801

联系电话:15704640942(勃利县)

②岗位代码20230901—20231301

联系电话:15046403546(新兴区)

③岗位代码20231401—20231701

联系电话:17604649226(桃山区)

④岗位代码20231801—20231904

联系电话:0464-8360567;18944641080(茄子河)

(3)监督举报电话:0464—8252356

附件1:附件1:七台河市2023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2:附件2:七台河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附件3:七台河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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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眼科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4-05-20,全文共 2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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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公告

按照事业发展需要,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

(二)主要职责:承担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预防和治疗,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防盲等相关社会服务。

(三)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一)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资历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附件1: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学历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6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6日后出生)。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临床医疗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满足附件1中学历、专业、资历等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附件1: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黑龙江省眼科医院东院区907室。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医院网站下载《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认真填写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规培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4: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单位留存。

(三)面试

1.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

2.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进入考核与体检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官网对外公布。

(一)考核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2.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同考核人选面谈、查阅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3.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1.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签约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执行

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及保险参照单位同类合同制人员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官网(www.hljsykyy.org.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1790539

监 督 电 话:0451-81790512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黑龙江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来源:http://www.hljsykyy.org.cn/news/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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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4-05-11,全文共 1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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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2024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及相关技术人员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简介

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三级管理的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口腔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口腔临床医生9名,护理人员6名,财务科2名,医务科1名,预防宣传1名,应急办2名,办公室1名,具体详见《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水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6.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7.临床工作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8.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7.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考生在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并打印。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一曼街121号行政办公楼会议室

(四)报名提供材料

1.省口腔病防治院招聘报名表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应聘者登录http://www.chsi.com.cn/网站进行认证);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各种荣誉证书及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同版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注:1项原件及2-3项复印件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后提交,2-3项原件审核确认后返还本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根据人员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面试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本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省口腔病防治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21号,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电话:0451-82546752。

七、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由省口腔病防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2533261-8821。本公告由省口腔病防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

1、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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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巴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2023-12-07,全文共 5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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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留置看护队伍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辅警32人,其中,男性辅警30人,女性辅警2人。详见《巴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巴彦县人民政府官网

2.巴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网站:https://by2023jwfz.ibaoming.net/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此次招聘辅警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

3.户籍:巴彦县行政区划内户籍(2023年12月7日前迁入);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8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5.文化程度: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烈士的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

6.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和烟头烫伤;

7.身高:男性考生170cm以上,女性考生160cm以上;

8.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加分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依照《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见义勇为人员认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决定的正式文件为准,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按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时至12月22日16时。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进入各环节人员的公布、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https://by2023jwfz.ibaoming.net/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各环节手续。网上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需要上传的主要材料有:

1.户口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

4.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签字确认后,以照片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上传;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传的证件、文件或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时,要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尽早完成报名程序,以免后期报名人员多、网络拥堵,无法完成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三)缴费

参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精神,此次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面试不收费。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8日9时至2023年12月23日16时。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原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四)政策加分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及巴彦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报名网站及巴彦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加分项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7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政策咨询电话:巴彦县公安局:0451-57502920;巴彦县人社局:0451-56058531;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87。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以准考证和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每科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发布的笔试通知。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七、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名单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名单。

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户口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需签字确认;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

现场资格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八、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2×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发布。

十、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巴彦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男子组项目标准:10米×4往返跑(13秒4以内)、1000米跑(4分55秒以内)、纵跳摸高(2.55米以上);

女子组项目标准:10米×4往返跑(14秒4以内)、800米跑(4分50秒以内)、纵跳摸高(2.30米以上)。

(三)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于体能测评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检由巴彦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巴彦县公安局组织到上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二、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

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初审和县公安局政治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入围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巴彦县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六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工资由巴彦县财政保障,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四)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

十四、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451-57502758

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五、注意事项

(一)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巴彦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巴彦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附件2: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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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2023-08-28,全文共 2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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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审判工作需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人、辅警2人、文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职位、对象及条件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人(男性6人,女性5人),辅警2人(男性),文员2人(性别不限,内勤1人,摄影摄像人员1人)。

具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4日-2005年8月13日期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需掌握打字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辅警需体能测试合格;文员内勤岗位需要具有一定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文员摄影摄像岗位需能够独立完成摄录任务,并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和图像、视频编辑能力,摄影相关专业及具备一定摄影摄像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道外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道外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条件及情形的。

03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至2023年8月18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扫描文中二维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照片。信息提交,完成报名,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填报要求:

①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需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规范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③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等处理。

04考试

考试分为业务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加试打字技能测试,辅警加试体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具体要求:

1.

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打字测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使用普通键盘的考生正确率低于70字/分钟的;使用速录设备的考生正确率低于120字/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2.

体能测试。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包括:①10米×4往返跑,男子跑14秒以内;②男子纵跳摸高265厘米以上。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须一次性完成,出现任何情况均不予补测),取消笔试资格;

3. 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4.

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道外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05体检和考察

1.道外区人民法院将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或毒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和毒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道外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个人失信及任职回避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的,空缺的职位可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06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道外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续签劳动合同。

07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期限。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08递补政策

参加面试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道外区人民法院将在下一次公开招聘前保留其总成绩,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09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451-87073012);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报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报名时即视为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考试现场签订承诺书。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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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失业人员生育补贴金申领规定

2024-03-05,全文共 675 字

+ 加入清单

相关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

文件依据:《关于规范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黑人社发〔2022〕34 号

参保范围及保障对象: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本意见中的城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统称为“用人单位”)。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按照城镇职工方式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注册登记地所属的市(地)、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失业保险。

基金收入和支出项目:

基金收入项目包括: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转移收入,财政补贴,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基金支出项目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代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价格临时补贴,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生育补助金,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和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府批准开支的其他项目支出。

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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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2024-01-22,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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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交所)成立于1995年1月,是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现作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平台承接各类授权业务,拥有哈尔滨市唯一的综合类产权交易牌照,是集交易、采购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类要素交易平台。根据公司当前工作需要,现发布劳务派遣岗位需求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合规风控部档案整理员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国有企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攻坚克难的坚强意志,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执行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主动融入企业核心文化和价值观,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工作过程中受到过组织处理的;

2.曾被开除职务和学籍的;

3.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三、岗位要求及职责要求

岗位要求:招聘条件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岁以下,做事认真谨慎、能够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体能,档案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岗位职责:负责业务档案收集、归类、整理、装盒、制作卷脊、索引以及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站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s://www.hljcq.org.cn/)下载报名表填写并投递至指定邮箱,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26日(10个工作日)

3.咨询电话:0451-58787777

4.简历投递邮箱:337358014@qq.com

5.简历投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职称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相关佐证材料等。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五、考核

经简历筛选通过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应聘考核,应聘考核时,请携带相关证书和证明等佐证材料,详情另行通知。未获资格者概不回函回电通知。

六、用工方式

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个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工作。

七、办公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八、附则

其他未尽事宜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具体通知为准。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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