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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60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

桂林60岁以上老人未达到高龄补贴年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是指持有我市行政区域户籍,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生活津贴发放对象;详见正文。

2023-12-14,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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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桂林60岁以上老人未达到高龄补贴年龄;桂林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一、发放对象

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是指持有我市行政区域户籍,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生活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标准

(一)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元;

(二)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

(三)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

各县(区)人民政府已实施的高龄津贴发放政策继续执行,执行时参照桂林市老龄生活津贴发放标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注意事项:

(一)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享受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待遇的人员,各乡镇(街道)、社区(村)要每半年复审一次,并将津贴对象情况在其居住地公示一次,接受公众的监督;县(区)民政局(老龄办)要每年普查一次。复审、普查情况需存底备查(见表7)。县(区)监察、审计部门要每年抽查一次。重点核实申报人是否健在,津贴是否足额发放,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三)县(区)民政局(老龄办)需保证高龄老人生活津贴专款专用,按月按时足额发放到高龄老人的社会化个人账户。

(四)在办理、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工作中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县(区)民政局(老龄办)、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分级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资料(含公示拍照存档资料)归类、津贴对象一人一档,妥善保存。

为便于档案管理统计、查询,由县(区)民政局(老龄办)负责,为每位津贴对象档案建立编号,按序存档。

(六)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应全额用于高龄老人本人,赡养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占用或挪用,不得瞒报或迟报老人去世情况。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从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审批和发放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对符合享受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拒不签署同意意见的,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同意意见的;

2.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贪污、挪用、扣压、故意拖欠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的;

3.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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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生活费补贴申领指南(对象+条件+材料+补贴标准)

2024-03-08,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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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生活费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领对象:困难家庭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

二、办理材料

《生活费补贴申请表》2份;

《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申请表》2份;

《生活费补贴人员花名册》1份;

《生活费补贴银行账户信息汇总表》1份;

居民身份证1份;

贫困证明材料1份;

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

个人在指定银行开具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

三、补贴标准

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参加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的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200元/人、初级500元/人、中级600元/人、高级700元/人、创业培训5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标准为50元/人·天,培训天数按照总课时数÷7课时/天计算,剩余超过4课时的按一天计算。

四、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五、结果送达:电话通知或现场告知

六、咨询电话:0773-8980552

七、办公时间和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6号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4楼服务大厅4.5.6号窗口

桂林市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和补贴政策(毕业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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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对象+标准+流程)

2024-03-14,全文共 1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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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五城区购房补贴的实施细则

一、购房补贴对象、条件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购买五城区(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车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的个人。

(二)享受购房(车位)补贴的条件。

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车位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及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发票开具时间均须在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含当日)。

(三)补贴标准。

1.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按照购房人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其中50%为现金补贴,50%为专项消费券),现金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指定银行卡,专项消费券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至购房人云闪付账户,购房人可在全市参与消费券核销的商家使用专项消费券。

2.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车位。按照购买人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二、申领补贴办理流程

(一)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流程。

1.符合条件的购买人提出补贴申请。登录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guili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在开发企业售楼部领取《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申请购房补贴审核表》,并据实填写;

2.企业统一报送申请资料。各开发企业负责收集本项目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提供的补贴申请资料,统一送达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购房补贴窗口审核;

3.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批后,按照补贴标准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其中,现金补贴划拨至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定二层机构),由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购买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专项消费券由市商务局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至购房人云闪付账户。

(二)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申请购房补贴审核表》(附件1);

2.《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给予购房补贴的条件》内容确认书(附件2)。

3.购买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页;

5.《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

6.契税发票;

7.不动产销售发票;

8.购买人银行账号(卡号);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除第1、2项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核验原件后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醒:根据专项消费券发放要求,需购买人(同是补贴申请人)下载“银联云闪付平台”APP并实名注册,所填报的手机号户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

三、申请办理时间

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含当日),逾期未申请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车位)补贴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领取财政补贴后,如需办理退房(车位),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 购房人申请注销商品住宅合同备案前,须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财政补贴,凭退还补贴的相关证明办理退房、退税手续。其中,50%财政补贴应以现金形式退还至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账户。50%专项消费券补贴,已使用部分须以现金形式或者折合转账形式退还至市商务局账户;未使用的消费券由银联云闪付平台直接收回后返还至市商务局账户,由市商务局出具专项消费券补贴资金收回证明提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 购买人申请注销商品车位合同备案前,须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财政补贴,凭退还补贴的相关证明办理退车位、退税手续。

(二)2023年9月11日前已在五城区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车位)买卖合同备案,购买人在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撤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买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义再在五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车位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桂林市财政局、桂林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购房补贴申领发放(退还)咨询电话:市住建局:0773-2815508;市住建局购房补贴窗口:0773-5809512、5808523

专项消费券补贴发放(退还)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773-2825089

附件下载:附件1.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申请购房补贴审核表.pdf

附件2: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给予购房补贴的条件.doc

附件1.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申请购房补贴审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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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及发放标准

2023-03-16,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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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租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发放标准

1.公租房A类保障对象

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保障面积标准为:使用面积10平米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实际保障人口计算为:每平米15元/月

计算方式:补贴额度=(人均保障面积标准×核准家庭成员保障人数-家庭现有住房使用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2.公租房B类保障对象

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保障面积标准为:使用面积12平米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实际保障人口计算为:每平米7.5元/月

计算方式:补贴额度=(人均保障面积标准×核准家庭成员保障人数-家庭现有住房使用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保障家庭所租房屋实际交纳租金超过家庭月租赁补贴数额的,超出部分由保障家庭自行承担;低于月租赁补贴数额的,按实际发生额发放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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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

2023-03-16,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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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租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范围

补贴标准

2022年桂林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数是640户,获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提前下达补助资金323.44万元,每户补助标准约为5054元/年。

发放范围

(1)对城镇低保、低收入、分散救助供养特困人员家庭,可以实物配租为主、以租赁补贴为辅;

(2)对收入中等偏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租赁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为辅。

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申请家庭应保尽保,从2022年第一季度起对公租房B类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并适当提高公租房A类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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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

2024-03-21,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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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

(一)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实行限额保障。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的50%由生育保险支付。实际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低于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

图源:广西人民政府

(二)参保女职工在孕产期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支付,列入生育保险待遇支出项目。

(三)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限额结算,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的完整医疗过程为一个周期,周期内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不列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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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兴安县购房契税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材料)

2024-03-15,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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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兴安县新建商品房实行契税补贴的通告

为促进兴安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同意实施兴安县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契税补贴适用对象及条件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凡购买兴安县城规划区内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铺、公寓等),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和全额缴纳契税的个人(单位),按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

(二)契税补贴按照先征后补的原则予以发放,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三)所购房屋为预售商品房,预售面积与实测面积有误差的,契税补贴日后不按面积变化再行调整和退补。

二、契税补贴申办流程及材料

(一)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契税补贴的相关手续,购房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773-6226736。

(二)申请购房契税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兴安县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原件;

2.购房人身份证或法人登记证书(核对原件后留取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页(含封面页、购房人信息页、房屋信息页、成交金额页、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等,核对原件后留取复印件);

4.契税税票(核对原件后留取复印件);

5.购房人银行账号(卡号)或法人银行开户证书(核对原件后留取复印件)。

(三)购房人申请购房契税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购房人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契税补贴的权利。

三、交房即交证

现已满足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基本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在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凡购买兴安县城规划区内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铺、公寓等)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和全额缴纳契税的个人(单位),在2024年5月31日前能完成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的房地产项目,享受交房即交证。

四、其他事项

(一)在2024年1月1日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如果购房人撤销合同登记备案后仍由同一购房人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重新办理登记备案的,不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二)购房人已领取购房契税补贴后,如果因特殊原因需办理退房、退税手续的,必须先退回已领取的购房契税补贴,再凭财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退房、退税手续。

(三)未尽事宜,由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桂林市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对象+标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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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给予购房补贴的条件及流程

2024-03-14,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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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购买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给予购房补贴条件

凡在我市五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其中50%为现金补贴,50%为专项消费券),现金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指定银行卡,专项消费券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至购房人云闪付账户,购房人可在全市参与消费券核销的商家使用专项消费券。

凡在我市五城区购买新建商品车位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符合购房补贴的条件:

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新建商品住房(车位)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备案、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发票开具时间均须在此期间),在我市本级(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的个人。

申请购房补贴流程

图源:桂林住建局

l 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需提交申请资料一式二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1.《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申请购房补贴审核表》(原件)附件1;

2.购买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页;

4.《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

5.契税税票;

6.不动产销售发票;

7.购买人银行账号(卡号)复印件;

8.《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给予购房补贴的条件》内容确认书(原件)附件2。

l 注意事项

1.购买人办理购房补贴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逾期不申请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补贴权利。

2. 已领取购房契税补贴如要办理退房、退税手续,需要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退商品住宅购房人,必须先100%退还已领取的购房契税补贴,凭退还补贴的相关证明办理退房、退税手续。其中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发放的50%现金补贴应以现金形式退还至市房产市场服务中心。剩余50%专项消费券补贴,已使用部分须以现金形式或者折合转账形式退还至市商务局账户;未使用的消费券由银联云闪付后台直接收回后返还至市商务局账户,由市商务局出具资金收回证明给市住建局。

(2)退商品车位购买人,必须先100%现金退还已领取的购车位契税补贴,凭退还补贴的相关证明办理退房、退税手续。

根据专项消费券发放要求,需购买人下载“银联云闪付平台”APP并实名注册,所填报的手机号户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附件下载:附件1.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申请购房补贴审核表.pdf

附件2: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给予购房补贴的条件.doc

附件1.购买五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车位)申请购房补贴审核表.docx

桂林市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对象+标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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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金额)

2024-03-08,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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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一、申请条件

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在桂林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桂林市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以下人员:

1.具有城镇户籍或常住城镇区域的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办理材料:

1.《桂林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毕业证(核实原件);

3.《灵活就业个人承诺书》;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备查);

5. 本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

6.《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毕业两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

三、补贴标准:

2023年度桂林市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区按每人每月不高于200元(2400元/年)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每年度具体补贴标准以实际公告为准)。

其他县(市、区)补贴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四、不符合申报补贴的情形

1.已创办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股东或在企业担任管理人员的;

2.属于现存续个体工商户法人且登记时间早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的;

3.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法人;

4.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

5.享受财政供养的人员(含社区、村委享受财政补贴的人员);

6.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7.政策规定不予补贴的其他情形。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现场送达、互联网送达

七、咨询电话:0773-2813303、0773-2673639

八、办公时间和地点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分中心(桂林市西凤路6号一楼A厅2、3号窗口、四楼服务大厅1-2号窗口)

桂林市社保补贴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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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指南(材料+标准+条件)

2024-03-08,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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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请条件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单位。

二、办理材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2.《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表》;

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花名册》。

三、补贴标准

属于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单位的,按其实际安排人数给予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且不高于用人单位支付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属于经营类单位的,按其实际安排人数给予每人600元的岗位补贴。

四、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五、结果送达:现场送达六、咨询电话:0773-2803066七、办公时间和地点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分中心(桂林市西凤路6号四楼服务大厅1-2号窗口)桂林市社保补贴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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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公租房补贴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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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租房补贴标准是什么?桂林申请公租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本文为您介绍桂林公租房补贴标准申请条件流程及地点相关信息。

办理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A类保障对象:是指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市区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为A类保障家庭户

按照梯度保障原则,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除特别规定外,原则上优先分配给A类保障对象居住。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4、若申请对象为单身申请的,年龄应在30岁(含30岁)以上。办理材料

1、户口本(居住证)

2、结婚证(离婚证)

3、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4、收入证明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市住房保障部门

桂林房管局地址和电话补贴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A类保障家庭在实物配租前,可享受租赁补贴保障人均补贴标准=人均保障面积标准×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人均保障面积标准为:使用面积10平方米,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月。

人均保障面积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可由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调整。

租赁补贴发放以家庭为单位计发

计算公式为:补贴额度=(人均保障面积标准×核准家庭成员保障人数-家庭现有住房使用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保障家庭所租房屋实际交纳租金超过家庭月租赁补贴数额的,超出部分由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低于月租赁补贴数额的,按实际发生额发放租赁补贴。

已领取租赁补贴的A类保障家庭,因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A类保障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取消其A类保障对象轮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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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桂林马拉松童画桂林活动指南(时间+对象+作品要求+奖项设置)

2024-02-29,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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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桂林马拉松童画桂林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日—3月8日

二、活动对象

桂林市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

三、作品内容及要求

1.画种不限,表现形式不限。围绕桂林马拉松主题,可创作“我心目中的桂林马拉松”、“我与桂林马拉松的故事”等内容,展现桂林市青少年参与体育健身运动、积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2.学生作品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对开, 横开为(69cm X 69cm ),竖开为(34.5cm X 138cm

),横、竖开均可,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60 cm );

3.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代笔或复制,一经发现即取消参展或获奖资格,每人投稿限1件,超出数量的作品报名无效,组委会将按报名先后顺序,超出部分不计入评选。

四、作品报送

1.绘画作品图片电子版命名为:题目、姓名、学校名称、班级,联系电话发到组委会邮箱(2105296399@qq.com);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分辨率达到300dpi以上;

2.交稿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8日;

3.获奖名单公布:3月12日前“桂林马拉松”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1.评选活动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届时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所有参加本次“童画桂林”的学生均可以获得纪念证书;

3.比赛设置30个优秀奖,颁发获奖荣誉证书(纸质版);

为其指导教师颁发获奖作品指导奖证书;

获奖作品将于比赛前3天在桂林马拉松博览会统一展示并在官方宣传公众号上宣传。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者及单位任何费用;

2.桂林马拉松组委会有权使用入选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在任何媒体宣传或展览,无需经获奖者允许、无需支付任何版权费用。参赛作者享有永久署名权;

3.参赛人员享有参赛作品的所有权利,包括使用权、著作权等,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导致的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2024桂林马拉松组委会。

2024桂林马拉松抽签中了可以取消报名吗-

2024桂林马拉松竞赛规程(时间+地点+路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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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机场到桂林站坐什么车(附购票入口)

2024-02-19,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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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桂林机场桂林站可乘坐机场大巴1号线到香江大饭店(桂林站),车程40-45分钟,20元/人。

桂林机场→民航大厦机场大巴时刻表

点击进入购票页面(请在微信中打开)

出机场:桂林机场 →临桂西城路口→临桂榕山路口
→临桂金水湾路口→琴潭站→香江大饭店(桂林站)→民航大厦

车次

首班:首班航班落地40分钟内
末班:末班航班落地40分钟内
期间流水发班,首位乘客上车后40分钟内发班
[注]高峰期间客满即走

车程及票价

1.到临桂西城路口:车程20分钟,20元/人

2.到临桂榕山路口:车程25分钟,20元/人

3.到临桂金水湾路口:车程35-40分钟,20元/人

4.到琴潭站:车程30分钟,20元/人

5.到香江大饭店(桂林站):车程40-45分钟,20元/人

6.到民航大厦:车程50-60分钟,20元/人

售票地点

T2航站楼一楼到达厅6号门旁

乘车地点

T2航站楼一楼到达厅6号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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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护照收费标准

2024-01-25,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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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1、普通护照120元/本;

2、普通护照丢失补发:120元/本;

3、护照加注20元/项

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网上支付

注: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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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返乡入乡创业补贴政策

2024-01-24,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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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返乡入乡创业补贴政策

一、返乡入乡创业扶持补贴

(1)返乡创业人员

补贴对象

创办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乡镇及以下 (不含城区、临桂镇

)创办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含个体工商户)

补贴条件

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营运6个月 (含)以上,且带动 3人

(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 元)

补贴标准

按照每户5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2)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对象

对离校 2 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个体工商户

补贴条件

吸纳 2 人以上(含本数及经营者)就业且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满 1 年以上的

补贴标准

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二、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扩岗补助

1.补贴对象:个体工商户。

2.申请条件: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3.补贴标准:每人1500元。

详情请咨询临桂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58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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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机场到桂林站多远(附大巴时刻表)

2024-01-23,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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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桂林机场桂林站约30公里;驾车约50分钟;乘坐大巴约1小时30分钟。

1、驾车路线

(1)经过机场高速、两江大道;50分钟

(2)经过两江大道、翠竹路;53分钟

2、机场大巴

可乘坐机场巴士1线

2.出机场:桂林机场→临桂西城路口→临桂榕山路口
→临桂金水湾路口→琴潭站→香江大饭店(桂林站)→民航大厦

车次

首班:首班航班落地40分钟内

末班:末班航班落地40分钟内

期间流水发班,首位乘客上车后40分钟内发班

[注]高峰期间客满即走

琴潭站进站时间:09:00-16:30

车程及票价

1.到临桂西城路口:车程20分钟,15元/人

2.到临桂榕山路口:车程25分钟,15元/人

3.到临桂金水湾路口:车程30分钟,15元/人

4.到香江大饭店(桂林站):车程40-45分钟,20元/人

5.到民航大厦:车程50-60分钟,20元/人

售票地点

T2航站楼一楼到达厅6号门旁

乘车地点

T2航站楼一楼到达厅6号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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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3-12-28,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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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参保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统一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职工分娩前所在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

参保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

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参保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生育津贴;难产或施行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

(二)在第一款的基础上,生育一孩、二孩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延长 30 天;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再延长 30 天。

(三)参保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生育津贴;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发放,其中,对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群团机关等用人单位,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补贴等,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桂林生育医疗费包含哪些项目

桂林生育保险享受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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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酒驾醉驾新规定和标准一览

2023-12-27,全文共 3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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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最新检验标准发布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1、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的含量分为三个等级,而旧国标只分为两个等级。

2、新国标将饮酒驾驶的上限从50mg/100mL降低到了20mg/100mL,也就是说,只要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了20mg/100mL,就属于违法行为。

3、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驾。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新国标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

(图源: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酒驾醉驾处罚新标准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死亡事故大幅减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步成为社会共识,酒驾醉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系统总结醉驾入刑以来的执法司法经验,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两高两部”经深入调查研究,联合制定了《意见》。

《意见》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十五种从重情节,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从重处理;

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饮酒驾车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车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关于醉驾的认定和立案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本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

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二、关于“道路”“机动车”的认定

醉驾案件中“道路”动”的认定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道路”“车”的规定。

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居民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是否认定为“道路”,应当以其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作为判断标准。只允许单位内部机动车、特定来访机动车通行的,可以不认定为“道路”。

三、可取保候审的情形

对醉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依法予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予以取保候审:

1、因本人受伤需要救治的;

2、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的;

3、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其他需要取保候审的情形。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四、从重处理的情节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4、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5、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6、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

7、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8、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9、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10、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11、 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12、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13、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14、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15、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

五、从宽处理的情形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宽处理:

1、自首、坦白、立功的;

2、自愿认罪认罚的;

3、造成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或者取得谅解的:

4、其他需要从宽处理的情形。

六、可被认定为情节显普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1、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2、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3、 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4、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四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5、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紧急避险的,依照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七、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

对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醉驾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轻微伤或者轻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5、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

6、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7、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实施妨害司法行为的:

8、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9、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10、 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八、关于罚金的判处

对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醉驾行为、实际损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起刑点一般不应低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应情形的罚款数额;每增加一个月拘役,增加一千元至五千元罚金。

九、关于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处理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十、常见问题:

(一)喝酒后多久才能开车?

这取决于多种因素,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情形。

一般来说,饮酒后大约10分钟,酒精就会被人体吸收进入血液,1个小时到1个半小时就达到最高峰。

如果只饮一杯啤酒或饮一杯红酒,至少要经过6个小时的代谢,才能再开车;而如果是饮了低度白酒3两以上,考虑到个体和环境等差异,至少要经过20到24小时才能开车。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很多因素,一般来说,酒精在体内的降解半衰期大于6小时。根据个体差异,有的代谢时间长的可能要超过10个小时甚至20个小时。

注意:酒后驾车不会以司机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会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二)可能会引起被“酒驾”的情形

一次吃下好几个荔枝后,立马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确实达到了酒驾的标准,但过10分钟后再测,“酒驾”状态就轻易解除了,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假性酒驾”。

除了荔枝,还有榴莲、菠萝蜜、龙眼、葡萄干、杨梅等糖分较高的水果也有可能被“酒驾”。

这类水果含糖量高,果皮坚硬封闭性较好,它们被采摘后,光合作用急剧减小,果实内部细胞缺氧,进行无氧呼吸,将自身的糖分转化为乙醇(酒精)和二氧化碳。且越成熟,放置的时间越久,乙醇含量越高,吃后酒精就会残留在口腔里。

1、腐乳、酒酿等发酵食物

日常的发酵类食品,其制作过程或者发酵后会有酒精,食用后也容易“中招”。

酒糟类食品就是一类引起假性酒驾的“元凶”,比如醉蟹、啤酒鸭、甜酒、酒酿圆子、豆腐乳等。

2、藿香正气水、咳嗽糖浆

经过测试,喝了藿香正气水后酒精数值会很高。同样,止咳糖浆也是含有酒精的。

3、糕点类点心食物

很多小伙伴经常吃提拉米苏、蛋黄派、瑞士卷、酒心巧克力这类小点心,其实吃完这些东西再开车是很容易被查出饮酒驾驶的,因为它们大多含有酒精的成分。

如果开车前吃过上述食物,休息15~30分钟后再开车。开车前可先用清水漱口。

如果因食用上述食物被误查酒驾,可向交警提出10分钟后重测,一般口腔内酒精成分都会自然消散,吹气数值会猛降至安全值内或者归零。

也可向警察提出进行抽血化验,检查血液中酒精含量。

注意:食用含酒精类食品和饮酒不是一回事!真正的酒后驾驶,几分钟后检测不但不会降低酒精值相反还有可能升高,所以大家不要心存侥幸。喝酒忌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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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桂林一次性扩岗补贴怎么领(附材料下载)

2023-12-22,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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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次性扩岗补贴办理流程:

接收材料录入并核对→初审(四个工作日)→复审(四个工作日)→公示(五个工作日)→结果反馈(即时办结)

办理方式:

(1)网上申报;

(2)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原件1份;(>>点击下载申领表)

(2).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原件1份;(>>点击下载花名册)

(3).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原件1份。

(4).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1份。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图源:桂林人社)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登录网报系统查询。

联系电话:0773-2881023、0773-28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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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普通话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划分标准

2023-12-20,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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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等级标准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每个级别内划分两个等级:甲等,乙等,具体标准为:

一级甲等:97分及其以上,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一级乙等: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

二级甲等: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2分,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13%以内。

二级乙等: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像。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hu和z-zh-j不分、送气不送气、保留浊塞音和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

三级甲等: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0分,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汇、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30%以内。

三级乙等: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汇、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

桂林普通话在哪里考(内附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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