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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本科多少钱?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学士补贴3万,需要符合不超过3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2024-03-11,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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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本科多少钱?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学士补贴3万,需要符合不超过3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申报入口】

申报单位须在3月11日—4月12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

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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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不予补贴情形

2024-03-14,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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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入住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或者获得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人才,继续按旧政策规定享受政策优惠,不再享受本事项支持。

(二)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补贴。

(三)单位近5年受过刑事处罚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近5年受过刑事处罚的,不予补贴*。

(四)单位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如尚未结案,该单位工作人员暂缓补贴;被司法机关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该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补贴。个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查处的,如尚未结案,暂缓补贴;被司法机关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不予补贴。

(五)单位近1年受过严重行政处罚的,该单位分管相关工作的高管不予补贴;个人近1年受过严重行政处罚的,不予补贴*。行政处罚违法情节轻重的划分标准为是否适用听证程序,由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判定。

(六)单位或个人存在违背公序良俗、违反道德规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引发重大舆情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该单位或个人不予补贴。

(七)享受与本补贴互斥的奖励或补贴(详见附件8)。

(八)其他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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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附入口)

2024-03-15,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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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3月11日—4月12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

【申报入口

申报单位须在3月11日—4月12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

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本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本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申报材料】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学士补贴3万,硕士补贴6万,博士补贴12万。

【发放方式】

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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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有户籍要求吗?

2024-03-14,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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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户籍要求吗?

有户籍要求,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本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二)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本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三)特殊情形规定

1.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除外)在编人员原则上不适用本指南。

2.南沙区重点单位聘用的双聘人员(应经本区外的派出单位认可)、重点人才等,如不符合第(二)项申报人条件第2点规定的,但确在本区全职工作的,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经区委人才办审定后,可列入支持范围。

3.对于依法在本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实际工作单位若符合第(一)项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条件,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可由实际工作单位进行申报,并纳入实际工作单位个税纳税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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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博士生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多少钱?

2024-03-14,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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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博士生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多少钱?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博士生补贴12万,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南沙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南沙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南沙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南沙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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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办理要多久?

2024-03-14,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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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实地核查、存在特殊情况需专家评审论证及公示所需的时间)。

申报时间

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支持(首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申报单位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追回补贴情形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如存在违反承诺、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金的,一经发现,区人社局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通知本区相关部门,在5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或个人新的申报;涉及违法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已申报补贴的个人,如出现工作变动或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补贴的情况,所在单位及个人应及时向区人社局报告停止发放或追回其补贴;若因所在单位及个人瞒报、迟报造成损失的,区人社部门有权向个人及负有责任的所在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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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截止时间

2024-03-14,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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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

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1)对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学士学位的人员,给予3万元。

(2)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硕士学位的人员,给予6万元。

(3)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博士学位的人员,给予12万元。

(4)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人才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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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流程

2024-03-14,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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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

2.申报单位登录平台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

(二)受理

区政数局负责线上受理和形式审查。符合基本条件且提交的资料齐全,予以通过,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符合基本条件但资料不齐全,予以退回,系统一次性告知并发送短信提醒申报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补正资料;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通过。

(三)审核

区人社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核查,形成拟补贴名单后按程序提请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审议。

(四)公示

经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区人社局通过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及“广州南沙人才卡公众号”对拟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拟补贴名单公示后即进入资金拨付流程。区人社部门报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在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反馈兑现结果。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金额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事中、事后监管

区人社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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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要扣税吗?

2024-03-14,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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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扣税吗?

区人社部门报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并在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反馈兑现结果。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金额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申报时间

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支持(首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申报单位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对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学士学位的人员,给予3万元。

(二)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硕士学位的人员,给予6万元。

(三)对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博士学位的人员,给予12万元。

(四)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人才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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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研究生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多少钱?

2024-03-11,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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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研究生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多少钱?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硕士补贴6万,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南沙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南沙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南沙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南沙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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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发放方式

2024-03-11,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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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

【申报入口】

申报单位须在3月11日—4月12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

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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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标准

2024-03-11,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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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学士补贴3万,硕士补贴6万,博士补贴12万。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南沙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南沙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南沙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南沙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南沙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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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方法

2024-03-11,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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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

【申报入口】

申报单位须在3月11日—4月12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

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本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本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申报材料】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学士补贴3万,硕士补贴6万,博士补贴12万。

【发放方式】

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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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材料

2024-03-10,全文共 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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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学士补贴3万,硕士补贴6万,博士补贴12万。

【发放方式】

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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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附入口)

2024-03-10,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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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

【申报入口

申报单位须在3月11日—4月12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

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2022年6月6日后,首次来南沙区单位工作。

2.依法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可不受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人才于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个月在本区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从申报指南发布当月向前追溯不少于6个月,人才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无补缴情况),且申报指南发布的上一月社保缴纳单位为申报单位。

3.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不受此限制)。

4.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0周岁、35周岁、40周岁。年龄条件以2023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含本数。

(二)申报单位条件

1.注册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统计关系均需在南沙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经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及区司法局审核推荐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

3.在南沙区实际办公(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其中,高校、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南沙区属国企、规上工业企业、享受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与本区签订投资协议(应经管委会或区政府审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可直接确认已符合实际办公条件。

【申报材料】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人才补贴标准为,学士补贴3万,硕士补贴6万,博士补贴12万。

【发放方式】

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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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补贴个人申报材料

2024-03-14,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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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款所属期为2024年2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请按照附件4指引操作)。

2.申报人承诺书及有效身份证件、个人银行卡的正反面扫描件(模板见附件5,申报人确认并签字)。银行卡信息与附件1填写一致,身份证件必须与其向南沙税务机关申报中国个人所得税时填报的身份一致,具体如下:

(1)境内人才提交中国居民身份证。

(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

(4)台湾地区居民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3.申报人的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认证文件,如申请人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附件4:纳税证明材料办理流程

附件5:申报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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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补贴企业申报材料

2024-03-14,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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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申报汇总表(附件1,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

2.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2)。

3.2024年2月单位个税申报记录查询截图(请按照附件3指引操作,可直接确认符合实际办公条件的相关单位无需提交)

附件1: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申报汇总表

附件2:申报单位承诺书

附件3:单位个人申报记录查询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提供申报单位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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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按批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

2024-03-11,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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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原则上分3年等额发放,首次申请前已在本区购房的,可申请一次性发放

【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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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须在3月11日—4月12日内登录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注册企业账号。

在“政策兑现—集聚人才九条政策”栏目选择“2023—2024年南沙区新引进学历人才生活补贴(首次)”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一次性提交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材料(不可分批次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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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

2024-01-23,全文共 2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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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

1、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行动

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个性化引进战略科学家和产业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在人才奖励、项目资助、研发补贴、股权投资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支持。

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战略科学家和产业顶尖人才负责制,赋予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和内部机构设置权,举荐的团队核心成员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

2、实施高端人才倍增行动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着力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对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奖励。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不超过劳务报酬的5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奖励。

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补贴。支持院士设立工作站,给予最高200万元工作经费,符合条件的可按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予以资助。鼓励高层次人才团队承担各级科技项目、申报各级科技奖励,最高按照项目经费(奖励金额)的100%比例予以奖励。

3、实施青年人才托举行动

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对新引进落户的出站博士后给予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支持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就业,给予单项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对选派到国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跨国企业研修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每年遴选一定数量具有突出发展潜力的青年俊才,给予30万元成长资助。

支持设立博士、博士后站(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建站(基地)工作经费。对博士后站(基地)新招收博士后按每人5万元给予工作经费,对新招收的博士后给予最高75万元奖励资助。

4、实施海外人才集聚行动

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高校博士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对持有香港工程师学会会员、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员、美国绿色建筑认证专家、金融风险管理师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海外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符合条件的可评定为高层次人才。鼓励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最高按照企业区级经济贡献的100%比例给予奖励。对带项目、带资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予以重点倾斜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海外人才成效显著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设立海外“人才飞地”就地使用人才的,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工作经费。

5、实施技能人才锻造行动

对新引进落户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首席技师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提升职业能力,对新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高技能工匠,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最高按照奖励金额的100%比例予以配套,并对输送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最高5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开展产教融合校企联合培养,对获评市级以上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运营补贴。

6、实施人才贡献奖励行动

建立各类人才经济贡献激励机制。对外籍人才、高层次人才按照个人经济贡献超过其收入15%的部分给予奖励;对港澳人才免征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对骨干人才最高按照个人经济贡献的40%比例给予奖励;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最高按照个人经济贡献的100%比例给予奖励;对股权投资企业人才、后备上市企业人才,最高按照其投资性收入、股权转让收入、股权激励收入所产生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的100%比例给予奖励。

7、实施人才引育伯乐行动

发挥高层次人才引才荐才作用,对经个人推荐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发挥猎头机构寻才揽才作用,每年安排最高2000万元对猎头机构成功引进各类人才给予奖励。强化用人单位引才育才主体作用,引进培养一名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培养一名两院院士、顶尖大奖获得者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8、实施人才多元评价行动

建立政府评定、专家举荐、自主评审、定向配额相结合的高层次人才多元评价机制。经3名以上院士或权威专家推荐的优秀人才,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对重大平台、科研机构每年分配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指标,授权其按条件自主评审。对新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名录企业、新成长为科创独角兽企业、新上市企业等,直接给予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指标。

9、实施人才无忧服务行动

发挥“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大湾区(广东)国际人才驿站”作用,为各类人才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建立南沙人才卡服务清单,为各类人才提供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推行“上管老下管小、全家无忧”服务理念,建立人才安居无忧、子女入学无忧、配偶就业无忧、父母养老无忧、家庭医疗无忧服务保障体系。组建人才管家队伍,为各类人才提供全链条、全方位专属服务保障。

政策来源:南沙人才:https://mp.weixin.qq.com/s/E8ltIwKi7g6FncxkUDyM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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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有多少钱?

2024-05-15,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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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几个月:5个月

发放标准:300元/月

什么是高温天气?

答: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所以高温天气的认定应以气象台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高温天气期间,对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什么特殊保护规定?

答:由于身体原因,怀孕中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需要特别的保护,因此,《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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