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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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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虎门镇中心幼儿园招生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1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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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学前教育机会公平,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适龄入园儿童数量、分布等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过程管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幼儿园的形象。

二、招生计划

小班:200人(8个小班,每班25人);

大班:插班学位数26人。

小班招生计划名额定向分配到有关社区和单位,其中,分配给虎门寨社区户籍适龄儿童35个名额,分配给东方社区户籍适龄儿童35个名额。

三、招生对象

(一)小班: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学习活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

1.虎门寨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东的直系亲属且户籍登记在虎门寨社区;

2.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或母的户籍登记在虎门镇虎门寨社区或东方社区;

3.父或母为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或重点骨干企业急需人才,或对虎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士。

(二)大班插班

1.年龄:年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学习活动;

2.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或母的户籍登记在虎门镇;父或母为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或重点骨干企业急需人才,或对虎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士。

四、报名办法

(一)虎门寨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东直系亲属中的适龄儿童

2024年6月7日上午9:00至11:00,到虎门镇中心幼儿园(虎门镇运河北路89号)报名(带上适龄儿童),并一次性提交报名材料。

(二)虎门寨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2024年6月7日上午9:00,到虎门寨社区(虎门镇太宝路80号18号楼)现场抽签,9:00签到,9:15开始抽签;中签家长于2024年6月7日上午10:30至12:30,到虎门镇中心幼儿园(虎门镇运河北路89号)报名(带上适龄儿童),并一次性提交报名材料。

(三)东方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2024年6月7日上午9:00,到东方社区(虎门镇运河北路91号)现场抽签,9:00签到,9:15开始抽签;中签家长于2024年6月7日上午10:30至12:30,到虎门镇中心幼儿园(虎门镇运河北路89号)报名(带上适龄儿童),并一次性提交报名材料。

(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重点骨干企业急需人才或者对虎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人士的适龄子女

由父或母向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决定推荐名单,统一上送至镇教育管理中心汇总名单后交中心幼儿园;另到中心幼儿园报名的时间将以电话通知为准,到时请准备好报名材料并一次性提交(带上适龄儿童)。

(五)大班插班

2024年6月7日上午9:00至11:00,到虎门镇中心幼儿园(虎门镇运河北路89号)报名(带上适龄儿童),并一次性提交报名材料。

五、报名材料

(一)《虎门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报名表》一式2份;

(二)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同一页面复印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以及适龄幼儿本人的一页);

(三)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同一页面复印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以及家长本人的一页);

(四)适龄幼儿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单位一把手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适龄幼儿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东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

(七)适龄幼儿的近期免冠1寸红底相片4张(相片背面写上适龄儿童姓名)。

《虎门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报名表》及《虎门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报名所需资料样板》请到附件栏下载。

六、录取办法

(一)虎门寨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东直系亲属中的适龄儿童,由虎门镇中心幼儿园直接录取;

(二)虎门寨社区和东方社区户籍适龄儿童,由社区根据报名情况,自行决定录取办法,并将录取名单交中心幼儿园;

(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重点骨干企业急需人才或者对虎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人士的适龄子女,由各单位决定推荐名单,镇教育管理中心汇总后交中心幼儿园;

(四)大班插班生优先录取以上1-3类适龄儿童;

(五)如有剩余学位,于2024年6月15日上午补充报名,优先录取户籍在虎门镇、其父或母的户籍登记在虎门镇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则电话通知于2024年6月15日下午在虎门镇中心幼儿园进行现场抽签录取(如无电话通知,则代表不用抽签)。

七、附则

被录取的幼儿,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在规定时间内随父或母(监护人)到幼儿园,由幼儿园评估幼儿的身心状况后决定是否接受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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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考东莞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成绩计算

2024-05-15,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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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考东莞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成绩计算

(一)录取条件

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投档录取:一是中考成绩(含加分)高于(或等于)校定录取资格线,二是市考成绩不低于市考合格线,三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低于C等级。

(二)校定录取资格线

各招生学校可以以市定录取控制线作为校定录取资格线,也可以在此基础上以20分为一档自行提高校定录取资格线。以2023年为例,普高控制线550分,中考平均分623分。

市定录取控制线

(三)市考合格线

原则上市考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未达市考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单个招生计划数少于招生计划数×80%的考生达到60分,则以该项目招生计划数×80%的考生合格为标准,以标准分60分划定合格线,以标准分计算市考成绩。

(四)合成成绩

市中招办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加分)和市考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相应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市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类权重为中考成绩占30%,市考成绩占70%;艺术类权重为中考成绩占50%,市考成绩占50%;人文、数理、科技、信息技术类权重为中考成绩占70%,市考成绩占30%。

(五)剩余计划

各学校自主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入第一批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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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

2024-06-03,全文共 1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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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一、普高招生计划

今年全市共有53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2345人,同比增加7350个学位;为随迁子女提供公办普高学位4800个。

其中,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松山湖未来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第六高级中学等八所优质高中比去年增加招生计划1370个,增幅近13%。

今年在东莞参加中考人数8.4万人,全市提供高中阶段学位数大于在东莞参加中考人数,预计普通高中实际录取率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变化与调整

今年有“两变”“三不变”,其中:考试时间和日程安排、录取批次及志愿填报较往年不同;名额分配到校、排位法、普高控制线保持不变。

变化一:考试时间和日程安排

1.考试时间

2024年6月30日-7月2日为全省统一中考时间(广州、深圳除外),整体较上年推迟,今年东莞中考报名时间、公布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等时间相应推迟。

去年中考第二天上午考数学,今年中考改为第二天下午考数学,考试时长由90分钟延长至120分钟。详见下图:

2、日程安排

变化二:录取批次及志愿数量

1.部分普通高中增设走读班

为满足学生和家庭的多元需求,今年共有12所公办普通高中招收走读学生,共980人。

在志愿填报时,考生报考有走读生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时,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是否接受走读调剂”。

走读生录取规则是怎样的?举例:某公办普高计划招生15人,其中住宿生10人,走读生5人,录取时,所有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前10名为住宿生;剩下未被录取的考生当中,只有勾选了“是否接受走读调剂”的考生继续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前5名为走读生。另外,名额分配录取的考生均为住宿生。

2.录取变化

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五批。相较去年,今年除提前批增加港澳班志愿外,第三批录取开始前增加1次公办中职、技工学校公开补录,第四批志愿数量由2个增加到4个。凡是被普高学校录取,无论录取后是否报到注册,都不能参与普高批次的补录。凡是被普高学校补录,无论补录后是否报到注册,都不能参与中职批次的录取,只能参与中职的自主招生。没有到普通高中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能参与普高批次的补录;没有到中职学校注册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就读该中职学校。整体录取流程详见下图:

3.提前批增加港澳班志愿

为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培育具备家国情怀、拥有国际视野、参与国际竞争的世界公民,根据有关政策精神,今年东莞试点探索在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增设一个普通高中港澳班,招生计划40人。

符合报考公办普高条件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在提前批志愿填报“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港澳班”,在提前批的特色发展学生录取结束后进行港澳班录取。

中考系统从填报港澳班志愿的考生中,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0人。未录取到港澳班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第一批次录取。

不变一:8所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校

今年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等8所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保持50%,数量4790个,比去年增加611个,增幅近15%。

需要注意的是:名额分配只录取第一志愿,如要享受名额分配,则需把八所学校之一填到第一志愿,中考分数不低于当年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各位考生要根据自己所在学校的水平及本人在校内的排名综合研判后填报志愿。

不变二:末位同分比较按“排位法”进行投档录取

不变三:量化划定普高控制线

结合当年全市中考平均分,按普高计划录取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能进行普高第一批次的录取。

三、志愿填报建议与提醒

中考考学生成绩也考验志愿填报,家长考生也根据志愿数合理填报志愿。在填报志愿中,大原则为:一冲二稳三保底,找准定位,合理填报。

家长考生可以参考往年录取分数线(如近三年录取线),结合模拟考试,找准自身定位。此外,志愿填报要“梯度分明”,拉开批次,提高志愿填报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自主招生报名即为填报提前批志愿,考生所报的学校、项目将同步到中考志愿填报栏目的“提前批志愿”。而在第二、三批学校划线录取时,现场工程师专业、中高职三二分段班只录取第一、二志愿。

此外,具有东莞户籍的初中往届生,可报名参加今年东莞中考;而从2025年起,为进一步促进中考机会公平,非上年初中毕业的往届生不能报名参加当年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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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2023-10-30,全文共 8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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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日前,省招委会印发《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就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有关事项,一起来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0日。考生报名包含系统注册、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共3个步骤,其中系统注册和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1月1日至10日,确认报名时间:11月6日至10日。

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以下类型考生须按上述时间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考生;

2.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证书”考试)考生(含报考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

3.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录取(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考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含免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单招)、职教师资、残障(单招)、消防救援(单招)等类型考生;

5.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等,简称高职自主招生)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职学段(简称三二分段)考生;

6.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录取并于2024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简称五年一贯制)学生。

二、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粤府〔2023〕29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截止(2023年11月10日)前具有我省户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

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3)同等学力人员

①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3年,并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②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7.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8.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9.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录取。

10.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证书”考试。

11.在我省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物理攀登计划、北京大学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的非毕业班资格学生只参加高考报名,不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

12.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驻粤部队现役军人身份由省军区统一核准确认。

2.本通知所称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3.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号)执行,具体考核认定办法以各地市教育局为准。

4.具有我省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户籍迁入时间或学籍(学历)未达到上述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5.学制少于三年的高中阶段学校,其应、往届毕业生初中毕业不满3年的(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三、报考地点

(一)应届毕业生

1.广东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2.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二)往届毕业生

1.广东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2.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三)同等学力人员

统一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方式

高考报名前,各地招生考试机构须提前在高考报名系统中审定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报名点代码,并在系统中设定报名点与考生号对应规则。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组织考生自行上网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或在报名点(中学)集中填报。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录取且2024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学生的确认工作由所属高职院校负责。

(二)考生报名基本流程

1.考生注册。考生应先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pg.eeagd.edu.cn/ks),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

2.报名资格初核。报名前,考生应事先准备符合我省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在所在中学或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核。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事先核准考生报考条件和材料,到报名点集体办理报考手续。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经初核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派发考生号。考生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含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纳入诚信体系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凭个人证件号码或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在内的报考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其中身份证号44开头的广东户籍考生如经报名系统核查户籍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上传的报名材料支持JPG/PNG/PDF文件格式,大小不超过2M,其中身份证要求上传正反两面、户口簿要求上传首页、户主页、父/母亲或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电子文档,方便报名时上传。

4.确认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确认报名手续包括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等。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实施细则》进行。

(三)考生号编排规则

我省高考考生号采用10位编制,其中第一、二位为地市码;第三、四位为县区码;第五位为考生属性码,“1”代表普通类(物理),“2”代表普通类(历史),“3”代表体育类,“4”代表艺术类,“6”代表单考单招类,“8”代表“退役士兵”类,“9”代表“3+证书”类;第六至十位为流水号,其中第六位为“9”的是随迁子女考生。每个考生只能有一个高考考生号。

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残障(单招)、高水平运动队(单招)、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三二分段、依学考成绩录取、五年一贯制、消防救援(单招)属于单考单招类型,不参加夏季高考统考,采用考生属性为“6”的考生号报名。单考单招类考生如需参加统考或兼报其他科类考试,应使用相应属性的考生号报名。

(四)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2021年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已于2021年汇总并发布了全国在粤招生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拟参加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的考生应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gd.edu.cn/xkcx2024),查看在粤招生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了解自己的选科情况与目标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具体招生高校和招生专业以《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五、特殊考生报名材料办理与审核

(一)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

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前,应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应届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表》(简称《学籍户籍审核表》);往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简称《报名资格审核表》)。《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签署意见为“材料已核,同意报名高考”的,才能在我省正常报考,并填报本专科批次院校志愿;签署意见为“仅限报高职院校”的,只能填报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仅报考高职院校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分段、“3+证书”专科批次、高职自主招生)无需填写《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办理流程如下:

1.考生办理流程。考生注册成功后,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学籍户籍审核表》或《报名资格审核表》后,应届毕业生连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提交所在中学集体办理《学籍户籍审核表》;往届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办理《报名资格审核表》。

2.中学审核。应届毕业生所在中学负责《学籍户籍审核表》内容的初核工作,包括核对《学籍户籍审核表》信息与相关证件信息是否一致,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是否属实等。审核完成后,需有中学校长签名,并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

3.县区招办审核。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证明材料,审核《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给出“材料已核,同意报名高考”或“仅限报高职院校”或“不同意在我省高考报名”的审核意见并签名盖章。各地应充分利用学籍、户籍数据进行核验,审核结果在高考报名系统上提交,并及时告知考生。

(二)随迁子女考生

随迁子女考生在高考报名前应提前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简称《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办理流程如下:

1.考生提交材料。考生填写《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给所在中学进行资格初核。

2.中学初核。中学负责对《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进行初核。初核主要包括考生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我省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经初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各市县制定的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具体工作流程,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不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尤其是艺术类、体育类、中职类等特殊类型考生,因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当地高考报名将无法安排考试。

3.职能部门审核。各市县根据本地随迁子女审核工作流程充分利用数据联审等方式,对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办理《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盖章等。审核结果应尽早告知考生。

4.考生录入信息。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在网上预报名后,通过高考报名系统输入《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连同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残疾人考生

残疾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在高考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根据《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考生可以申请在普通高考中佩戴助听器、使用光学放大镜、使用大字号试卷、延长考试时间、免除英语听说考试等合理便利。办理流程如下:

1.考生申请。残疾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填写《残疾人报考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在高考报名时向报名点提出正式的申请,并按当地安排,由专家组进行现场确认和评估。无残疾人证考生不能申请合理便利。肢体残疾申请延长考试时间的考生,应在申请表中说明考生肢体残疾的具体情况,是否影响书写,必要时可附医院诊断报告。

2.市县审核评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联合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残疾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形成《残疾人报考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

3.结果告知。各市汇总所有考生申请表和评估表,填写《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于2023年11月25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省教育考试院将联合省残联、医疗专家进行复核,最终审核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发文通知。

(四)“3+证书”考生

“3+证书”考试的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应往届毕业生(包括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证明报考,入学时由录取高校审核毕业证原件,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的学生,不予报到和注册。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报名。

“3+证书”考生报名时须获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种类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考和颁发的部分职业资格证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役士兵凭退役证可以报考。

已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和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高考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关联证书信息;未自动关联的其他证书,由考生据实填写证书信息,录取前将核查是否属实。未取得证书,但已报名参加2024年1月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报名,并在春季高考填报志愿前取得证书,方可参加“3+证书”考试的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未能通过高考报名系统核验的考生,需于填报志愿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地市招生办办理证书确认手续。退役士兵持身份证和退役证办理相关手续。

持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考和颁发的部分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名称可参见2024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的考生,报考时须如实填写证书名称、证书号码等信息,并上传证书图片。考生须对填写证书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生院校在录取、入学时须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核验。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或未能通过核验的考生作退档或退学处理。建档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和职业技能证书的复印件须放入档案。

已获得“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下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关联考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若系统未能关联到考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考生可在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电子版等证明材料。尚未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在2024年3月1日前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还须在我省2024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前联系报名点或所在地市、县区招生办补充相关证书信息。我省2024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另文通知。报名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核查考生所填报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

(五)体育艺术类(含体育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下同)考生

体育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校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六个类别省统考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戏曲类考试模式另文通知,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三个专业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普通话、粤语两个专业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表(导)演类考生在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专业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校考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的省统考。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我省工作安排,2024年起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其中健美操、啦啦操专业能力考试实行省统考。

体育、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

六、考试费

考生须按规定交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执行。文化科考试费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能力(术科)考试统考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

七、体检时间

所有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体检。普通高考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2024年2月23日。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须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体检数据上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2月26日至28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3月3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高考补报名考生的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4月10日前完成体检数据(含复检修正数据)上报。仅参加6月份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6月11日至13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6月11日至21日期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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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滨海湾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简章

2024-05-17,全文共 5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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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东莞滨海新区(以下称:“新区”)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国家、省以及市《东莞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2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新区当前仅有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东莞滨海湾未来学校)的实际,制定新区2024年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二)就近入学原则:依据户籍地、行政区划和交通情况等因素,将新区交椅湾板块划定为滨海湾未来学校的服务学区,保证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三)政策优待入学原则:在保证满足交椅湾学区学位需求和教育公平性的基础上,如有学位富余,以政策优待方式适量解决新区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适龄子女入学需求。

(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原则: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在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尽量给予安排。

二、招生年级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学籍信息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本年度招生不设转学年级,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能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招生对象

根据市教育部门有关指引,结合新区实际,对符合报读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分为A、B、C类,按规定安排滨海湾未来学校学位(以下统称“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A类,交椅湾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A1类:交椅湾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类型为交椅湾板块家庭户,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交椅湾板块拥有房产,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A2类:交椅湾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因父(母)工作关系入户到交椅湾板块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迁到该集体户,且其父(母)目前仍在交椅湾板块工作的,可依规申请学位。

(二)B类,新区优秀人才适龄子女

B1类:高端人才适龄子女

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端人才适龄子女,可依规申请学位。

1.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中第三条规定,属于新区的高端人才适龄子女。

2.符合《关于支持港澳人才在滨海湾新区创新创业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新区稳定创业、就业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适龄子女。

3.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项或以上,且专利申请地须为新区,合作申请的发明专利本人须为专利第一申请人的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4.符合新区其他人才引进政策的高端人才适龄子女。

B2类:特定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符合以下条件的特定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在所属企业任职一年以上,在所属企业年度学位指标额度范围内,依规申请学位。

1.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中第四条规定且属于新区的企业,按规定分配年度学位指标。

2.符合《东莞滨海湾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扶持办法》,经新区认定为综合型总部、职能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的企业,按前一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以下、3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以上的,5年内为每家企业每年分配学位指标分别为5个、8个、10个。

3.符合《东莞滨海湾新区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修订稿)》,对新区的上市企业,按前一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以下、3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以上的,5年内为每家企业每年分配学位指标分别为5个、8个、10个。

4.符合《东莞滨海湾新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对新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按前一年度营业规模3亿元以下、3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以上的,5年内为每家企业每年分配学位指标分别为3个、5个、8个。

5.符合《东莞滨海湾新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对新区的“专精特新”企业,按前一年度营业规模3亿元以下、3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以上的,5年内为每家企业每年分配学位指标分别为3个、5个、8个。

6.符合《东莞滨海湾国际开放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经新区认定后,属于社区企业和机构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每家企业和机构每年分配学位指标不超过3个。

7.属于新区在建或投产未满一年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企业,按规定为每个项目每年分配1个学位指标,且仅限任职1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适龄子女申请就读。

8.属于新区交椅湾板块的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增加值2000万元(含)到1亿元、1亿元(含)到3亿元、3亿元(含)以上的,当年为每家企业分配学位指标分别为1个、3个、5个。

9.属于新区交椅湾板块的企业,按上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含)至3亿、3亿(含)至5亿、5亿元(含)以上的,当年为每家企业分配学位指标分别为1个、3个、5个。

10.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6-15项、16-29项和30项以上的企业,且专利申请地为新区,要求企业为合作申请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分别提供1个、2个和3个入学指标。

11.符合新区其他优待政策的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含)条款以上的企业,不可累加各条款规定的分配学位指标,可择高选择学位指标额度。

B3类:企业积分制人才适龄子女

属于B2类规定的特定企业范围,未享受B2类学位指标的企业人才适龄子女,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学位,企业人才必须满足本科以上学历且在所属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或大专学历(或具有该企业相关的行业、岗位高级工技能证)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积分内容详见《滨海湾2024年企业人才适龄子女入学积分项目》(附件1)。按照积分高低顺序安排学位。

B4类:优待人员适龄子女

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五条(二)至(六)点规定且父或母一方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新区交椅湾板块的适龄子女,以及符合新区其他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依规申请学位。

(三)C类,东莞市积分制人员适龄子女

父或母一方工作地、居住地或户籍在新区交椅湾板块,或父母在新区交椅湾板块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且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要求,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学位。今年计划安排20人,其中:小学一年级10人,初中一年级10人,按照积分高低顺序安排入读。

四、学位安排

(一)A类,交椅湾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 A1类:交椅湾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在2024年5月13日(系统报名阶段截止时间)(含)前入户的,按规定安排公办学位;在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30日(含)入户的,须向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材料,如公办学位有富余可安排入读,如无富余,由家长自行选择市内民办学校补录,入读后可向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民办学位补贴;2024年7月1日后入户的,原则上纳入下一年招生。

若A1类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房产学位已由另一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并被锁定滨海湾未来学校,则该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再申请该锁定学校同一学段学位,由家长自行选择民办学校补录及入读。

2. A2类:交椅湾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在2024年5月13日(含)前入户的,属交椅湾板块集体户年度指标额度范围内,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公办学位,未获得公办学位的可申请民办学位补贴;在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30日(含)入户的,向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材料,在交椅湾集体户年度指标额度范围内,且公办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可安排学位,如超出年度指标额度或无富余学位,由家长自行选择市内民办学校补录,入读后向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民办学位补贴;2024年7月1日后入户原则上纳入下一年招生。

3. 民办学校补贴

A类交椅湾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若因学位不足未被录取,可自行选择市内民办学校就读,并据实申请学位补贴,小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初中补贴最高不超过13000元/年。若家长自行放弃公办学位,则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B类,新区优秀人才适龄子女

B1类:高端人才适龄子女。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前报名的,按规定安排学位;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B2类:特定企业人才适龄子女。根据企业年度学位指标额度,家长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前报名的,按规定安排学位;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B3类:企业积分制人才适龄子女。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前报名的,按规定安排学位;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B4类:优待人员适龄子女。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五条(二)至(六)点规定,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前报名的,按规定安排学位;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C类,东莞市积分制人员适龄子女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执行。建议申请人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称“市招生平台”)报名时,除报读户籍地公办学位或优待政策学位外,也同时报读民办学校,特别是参加东莞市积分入学(C类)的人员。

五、实行家庭户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交椅湾板块家庭户籍学生申请并入读了滨海湾未来学校,该学生户籍所在住房即被锁定为已使用对应学校对应学段的学位。在该学生就读期间(如小学六年),非该家庭成员(以同一对夫妇及子女为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申请滨海湾未来学校同一学段的学位,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说明:即如果某套住房的适龄儿童申请并就读滨海湾未来学校的小学学位,在该适龄儿童小学未毕业(或未转出)期间,另一家庭购买该套住房并办理了入户,其适龄儿童不能申请该学校小学学位。)

学位申请人与房产持有人不是直系父(母),但属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的,或学位申请人的直系父(母)是房屋产权共同所有人之一的,以第一个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所在家庭为第一家庭,在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的成员不能申请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学位。

被录取后未入读或者在读儿童少年转出其他学校就读,可以由该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房产持有人,提出学位申请房解锁申请,经新区社会事务局审核通过后,对其房屋学位解锁。

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父(母)一方在新区工作或居住的华人华侨儿童和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华人华侨儿童需到市外事侨务局办理申请登记,登记之后市外事侨务局将会把资料移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之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发送新区社会事务局,新区社会事务局收到名单后统筹安排学位。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学生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通知》申请学位。

(二)本次入学通过市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30,逾期网上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同时符合新区报读要求的B类申请对象,在市招生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后,还须同步在滨海湾入学平台完成相关资料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30。

(三)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投诉电话0769-26889215,受理单位:东莞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地址: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3楼A308室。设立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769-26889275,受理单位:东莞滨海湾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地址: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5楼A523室。

(四)招生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769-26889215;现场咨询窗口:东莞滨海湾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随便相信和委托第三方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六)为保障户籍和企业员工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利,请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区社会事务局将定期在入学前及在读期间对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资格作进一步核实,各单位和个人须予以配合支持。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直接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适龄儿童少年的申请或就读资格,并对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提出学位申请。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由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方文字查看附件内容

附件1:滨海湾新区2024年企业人才适龄子女入学积分项目

附件2:滨海湾新区2024年公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流程

附件3:滨海湾新区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进度安排

https://zs.dg.cn

▲A、B、C类适龄儿童少年在市招生平台完成注册

https://bhwrx.dg.cn

▲B类适龄儿童少年在市招生平台完成注册后

登录滨海湾入学平台补充填写信息资料,并提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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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长安镇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通知

2024-05-15,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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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长安镇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通知

一、公办幼儿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须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须为符合以下任一类别的适龄儿童:

1.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且入户长安镇时间为报名截止前;

2.其他符合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公办幼儿园小班,计划共开设35个班,每班30人,拟招生共1050人。

长安镇2024年公办幼儿园起始年级开班一览表

三、招生区域划分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按下表划分的招生区域进行报读,以下范围外的长安户籍儿童可参与全镇补录或自行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

2024年长安镇社区、小区户籍生可报读公办幼儿园一览表

四、学位分配办法

(一)首次派位。先对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生区域划分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和其他符合镇优待政策的人员适龄子女进行录取。当某所公办幼儿园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时,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申请人填报志愿、户籍所在社区等统筹安排,调剂部分申请人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

(二)全镇补录。上述招生区域内的适龄户籍儿童录取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可面向全镇适龄户籍儿童进行补录,采用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进行。

1.补录学校。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

2.补录对象。本镇户籍适龄儿童,且入户长安镇时间为报名截止前。已有录取学校的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报名参与摇号补录。

3.补录办法。采取电脑随机为学生产生“派位号”和家长代表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派位“开始码”相结合的办法。

通过电脑随机的方法给每个待派位的学生生成唯一的一个“派位号”,并以此号码作为派位依据,然后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开始码”。根据“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原则,按提供学位学校的具体学位数,依次排定各学校录取的“派位号”范围。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首次派位:5月13日至5月17日

全镇补录:具体安排将另文通知

(二)报名方式

1.首次派位分为两个地点进行线下报名,其中:

(1)长安体育公园体育馆A2门招生办公室:咸西、锦厦沙埔头居民小组、新民、霄边、涌头、新安、乌沙、沙头、厦岗等9个社区的户籍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莲花华庭、富安花园有效产权证明且为该住宅第一手业主的长安户籍适龄儿童。

(2)户籍所在社区:锦厦社区、上沙社区、上角社区、厦边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2.全镇补录:参与全镇补录的长安户籍适龄儿童,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全镇补录将采用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进行,摇号结果公布后,结合线下审核结果进行拟录取,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错误信息,则取消拟录取结果。可进行补录的幼儿园将根据各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将另文通知。

(三)报名资料

请家长准备以下资料的纸质版线下提交(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

1.长安镇202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入学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自行打印);

2.户口簿原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和复印件一份;

3.儿童出生证或其他合法有效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必要,作为居住地址的佐证材料;申请实验幼儿园的莲花华庭业主及申请第二幼儿园(分园)的富安花园业主必需提交)

5.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住宅性质的有效产权证明(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产权属监护人所有,且为独立产权或夫妻共同持有全部产权)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必要,作为居住地址的佐证材料;申请实验幼儿园的莲花华庭业主及申请第二幼儿园(分园)的富安花园业主必需提交)。

(四)录取结果查询

1.首次派位:拟于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以及注册须知,被录取后由相关幼儿园通知家长具体注册时间及注册要求。

2.全镇补录:具体安排将另文通知。

六、其他情况说明

1.申请入读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业主子女(即申请入读实验幼儿园的莲花华庭业主子女,及申请入读第二幼儿园(分园)的富安花园业主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拥有该小区住宅性质的有效产权证明(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产权属监护人所有,且为独立产权或夫妻共同持有全部产权),且为该住宅的第一手业主。

2.实验幼儿园面向莲花华庭业主子女定额提供30个学位;第二幼儿园(分园)面向富安花园业主子女定额提供15个学位。如申请人数超过本定额数时,采取抽签派位。未获得派位的户籍适龄儿童请自行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

3.逾期未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请自行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

七、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0769-85531406/13929200516

招生线下咨询服务地点:长安镇体育公园体育馆A2门(长安镇锦绣路160号)

工作日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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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高埗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2024-05-16,全文共 8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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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高埗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延缓入学证明(出生证、户口薄复印件,三甲医院证明),经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招生对象

高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镇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办法

高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公办小学户籍生招收按照“依据户籍”、“学区划定”、“相对就近入学”、“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到镇内各公办小学就读。具体学区划分详见《高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附表1)。

符合入读条件的公办初中户籍生直接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学位”(东莞市低涌中学)。如公办学位不足,将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

非高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符合镇街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如公办学位不足,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招生办法详见如下:

(1)市级或以上优待政策:

①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规定的适龄子女,包括镇前30名效益贡献企业、高新企业、名牌名标企业等(名单由市教育局提供);

②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且成功申领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东莞市高埗镇工作或在高埗镇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

③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东府〔2021〕7号),并在东莞市高埗镇工作或在高埗镇拥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子女(名单由市教育局提供);

④台湾人士和华人华侨子女,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在我镇就业或投资(名单由市教育局提供);

⑤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适龄子女(名单由市教育局提供);

⑥父或母一方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名单由市教育局提供);

⑦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第①类递交纸质材料要求和受理地点:企业负责人将员工子女入学资料收集好于5月24日前递交至镇政府2楼经济发展局。联系人:黄浩强,联系电话:81136902;

a.《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企业填写);

b.户主、父母、小孩户口本页、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c.父(或母)劳动合同和一年以上的的社保清单复印件;

d.所在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或名牌名标企业)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第②③④⑤⑥⑦类递交纸质材料要求和受理地点:按市入学指引将入学资料(父或母、小孩户口本页、身份证、出生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件)收集好于5月17-18日递交至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低涌中学旁)。联系人:梁桂怡,联系电话:88874700。

(2)镇级优待政策: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于符合条件的单位公务员、职工子女,包括中央或省、市属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高埗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齡儿童少年;在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非莞户籍的教师子女;高埗医院(社卫中心)在职在岗的非莞户籍的医生和护士的适龄儿童少年;

②东莞市非高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镇服务(凭劳动合同和两年以上的社保清单)或居住(凭有效房产证明);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是高埗镇户籍(即籍贯是东莞高埗籍,不含新入户)的非高埗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未入户);

④与镇政府或教育部门签定优惠政策入学的协议群体、商会会员企业人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会员企业的社保清单);

⑤上一年度纳税在全镇排名第31至50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⑥我镇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度生产总值同比增速达到10%及以上的企业、2023年月度入库工业企业,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⑦已落户我镇并承诺两年内投产的企业,且协议固投达1亿元以上(含1亿元)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对我镇市重大项目和纳入市增资扩产项目库中的企业各可申请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各项学位指标均不累计使用,如同时满足上述市、镇企业学位项目中两项或多项条件的,只可选其中一项申报,学位分派安排实行就高不就低,每家企业奖励学位上限10个。

上级如有其他关于申请公办学位优待政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优待政策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的,从其规定。

第①②③④类递交纸质材料要求和受理地点:将入学资料(父或母、小孩户口本页、身份证、出生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17-18日递交至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低涌中学旁),资料不符合一律不接收申请。联系人:梁桂怡,联系电话:88874700。

第⑤⑥类递交纸质材料要求和受理地点:企业负责人将员工子女入学资料收集好于5月24日前递交至镇府2楼经济发展局。联系人:黄浩强,联系电话:81136902。

第⑦类交镇投资促进中心。

a.《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企业填写);

b.户主、父母、小孩户口本页、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c.父(或母)劳动合同和一年以上的的社保清单复印件;

d.所在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或名牌名标企业)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积分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积分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

(二)民办学校

1.招生对象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条件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请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2)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父或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其中:

监护人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

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监护人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监护人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3.招生类别和录取顺序

依次为“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服务”“长幼同校入学”及“电脑派位”。

(1)直升入学。在具有直升资格的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自愿为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对口直升学校申请直升。如直升申请人数少于对口直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直升申请人数超过对口直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对口直升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直升录取名单,未能被直升学校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本市其他民办学校志愿,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2)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入学需求后如有剩余学位,由镇教育部门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与民办学校商定购买服务的要求和数量,由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资料审核。

(3)长幼同校入学。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和“政府购买服务”学生入学需求后如仍有剩余民办学位,按剩余民办学位50%的比例提供学位优先满足相同监护人下多孩家庭(简称“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同校入学需求。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仅限于同一家庭中哥哥姐姐目前在本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非毕业班就读或2024年秋季能直升录取到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如“同校入学”提供的学位计划数超过申请人数,全部予以录取,剩余的学位计划数增加至“电脑派位”计划数。如提供学位计划数少于申请人数,由民办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随机录取。

(4)电脑派位。民办学校在确定“直升入学”“政府购买服务”“长幼同校入学”学生名单后,剩余的学位对外招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选报本市不超过3所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电脑派位办法另文通知。

4.注意事项

(1)符合“直升入学”资格,但监护人不是本市户籍或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在办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予以直升。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2)幼升小直升政策截止至2024年,2025年不再实行(即从2022年秋季起入学的幼儿园学生,毕业时均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读民办学校)。

(3)从2022年秋季起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该部分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学校的“电脑派位”或“补录”。

(4)按顺序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民办学校招生类别中的一类填报志愿,如选择并被“直升入学”录取的学生,不能填报“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志愿;如选择“长幼同校入学”并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填报“直升入学”和“电脑派位”志愿;如选择了“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但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不少3所“电脑派位”学校志愿。“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名单确定后应对外公示不少于3天,接受监督。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本镇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制入学学位(含民办学位补贴),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10:00-5月13日17:30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需上传资料:小孩户口页、家长户口页、出生证、结婚证等资料。)

申请积分入学的申请人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登录招生平台填写信息。申请民办学校直升或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的学生,先由民办学校线下进行信息登记和资料审核,再由民办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录入“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二)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民办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4年5月29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

2024年5月29日9:30-6月5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三)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5月29日9:30-6月7日17:30。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自行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逾期关闭招生平台。

2.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制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2)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的入学条件及学位安排,学生家长须在志愿填报前了解我镇招生入学有关规定。

(3)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4)具有民办学校直升或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资格的学生,如确认选择直升民办学校或长幼同校入学学校入读的,须在志愿填报期间登录“招生平台”填报相应志愿。

(四)公布录取结果

1.公办学校。镇教育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3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2.民办学校。市教育局于2024年7月3日进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五)注册缴费

1.学生注册缴费。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4年7月6日-8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学生)。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注册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4年7月9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3.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各学校须在全市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4.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简章注明。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民办学校补录

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1.第一轮补录:

(1)补录学校。适用于2024年7月3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申请了长幼同校入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双/多胞胎学生除外)”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3)补录计划。2024年7月12日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4)公布补录结果。2024年7月12日公布补录结果,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5)补录办法。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额满为止;调剂完毕后如有剩余学位,按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未录取的学生的名单顺序补录,额满为止;如“长幼同校入学”安排完毕后还有剩余学位,按照2024年7月3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佘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6)双/多胞胎学生学位调剂办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4年7月3日15:00—7月4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的,由招生平台将被靠后志愿录取的一双/多胞胎一方自动调剂到被靠前志愿录取的一方的学校;如双/多胞胎只有一方有录取学校,将未有录取结果的一方自动调剂到有录取学校的一方;如双/多胞胎均没有录取结果,由其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进行第二轮补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7)注册缴费。2024年7月13-15日,具体以补录学校通知为准。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注册缴费后,民办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码”在招生平台上“注册确认”。

2.第二轮补录:

(1)补录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或“父母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等学生。

(3)补录办法。由民办学校结合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后的学位剩余情况制定补录方案,有剩余学位的应优先解决“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未被录取或“在本镇街居住”的学生补录申请。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检查学生和监护人的补录资格,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不符合条件不予以补录。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学籍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七)数据整理

招生工作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以及民办学校做好数据整理上传;市教育局对学生报名数据以及录取数据随机抽查。

(八)学籍建立

开学后,各中小学在学籍系统上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以及学生家长提供虚假或错误报名信息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开学后将对招生平台和学籍系统数据进行匹对核查,核查结果将与学校评优评奖、民办学校年检以及次年招生计划挂钩。

四、非起始年级入学问题

(一)入学年龄和条件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4.市外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并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

(二)入学办法

1.户籍学生:

(1)户籍学生需转学回高埗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向高埗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统筹解决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含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发放学位补贴)解决。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非户籍学生:

(1)申请积分入学。符合该镇街(园区)当年积分入学条件及招生计划,希望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公办学校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参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

(2)申请民办学校。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适龄儿童、少年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东莞高埗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户籍地公办学位,于6月30日前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二)多孩家庭小孩公办学校同校入读问题。结合我镇公办学位空余情况,哥哥姐姐 (同一监护人)已在公办小学就读的,其弟弟妹妹可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到同一所学校就读,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未能安排,则按原学区学校安排或统一调剂到其他仍有学位剩余的学校。

(三)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须在7月5日前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当公办学位不足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四)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含发放学位补贴)入学问题。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做好户籍学生和符合优待政策学生的学位安排工作,如公办学位无法安排的,通过购买民办学位或发放学位补贴方式解决的,有关经费由镇财政负担。

(五)网上报名设备问题。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报名,各幼儿园、中小学要设立报名服务点,提供网上报名的设备和安排专人指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高埗镇教育管理中心解释。

附件:

1、高埗镇公办学校学区划分

2、高埗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3、东莞市2024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4、高埗镇学校招生服务点、积分入学部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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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望牛墩镇中心幼儿园春季招生公告

2024-01-17,全文共 1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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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化满足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园的需求,望牛墩中心幼儿园2024春季招收适量插班生,定于2024年1月16日—1月21日进行春季招生报名,现就2024年春季招生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望牛墩镇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人数

(一)小班招收插班生

1.招生年龄: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户籍适龄儿童。

2.招生人数:43人

(二)中班招收插班生

1.招生年龄: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户籍适龄儿童。

2.招生人数:38人

(三)大班招收插班生

1.招生年龄: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户籍适龄儿童。

2.招生人数:6人

三、招生范围

户籍属上合、聚龙江、望联、望东(细石、石面、石潭、石尾)、洲湾、居委会(社区)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采用“线上+线下”的报名方式,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如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将通过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招生。招生公告将通过“幸福望牛墩”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生程序

(一)线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1月20日17:00截止;

2. 报名方式:申请人家长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3.报名提交资料

所有已通过线上报名的家长请于1月21日(星期日)9:00—12:00前往户籍对应的幼儿园提交以下材料(如没有到现场提交资料,将视为放弃申请。已在望牛墩镇公办幼儿园就读的,直接让原就读幼儿园将之前提交的资料归还即可):

(1)《望牛墩镇 幼儿园幼儿入园申请表》;

(2)幼儿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正面:上方户主页(户口本第一页)印,下方印幼儿户口页;背面:上方幼儿父亲户口页,下方母亲户口页;(样板见“附件”)

(3)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的正反面要复印在同一张竖向的4A纸上)

(4)幼儿近期红底1寸照片8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幼儿姓名,并用小袋子装好在袋子封面写上幼儿姓名)

4.填报要求

(1)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家长自负。

(2)报名表可打印或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填写。

(3)申请人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效。

(二)资格审核及公示

(1)报名资格审查。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组织三所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对报名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1月21日(星期日),现场提交资料时审核。

(2)报名名单公示。经资格审核,符合入读资格的名单通过“幸福望牛墩”微信公众号以及幼儿园门口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1月23日—1月27日。

(三)公开摇号

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将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招生。公开摇号工作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实施,摇号录取结果将在“幸福望牛墩”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申请跨学区

按照就近入读的原则,如已被录取的申请人按照户籍地址入读户籍地所在学区幼儿园,因特殊情况需跨学区就读的,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1.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指申请人或其父或母名下的土地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申请人其父或母所在望牛墩镇公办学校(幼儿园)任职且社保购买满1年可申请到其父或母所在幼儿园就读,或者申请到其父母工作的学校(幼儿园)就近入读。

录取结果公示后,教管中心将统一通知申请人带齐有关入学材料,在1月21日前向教管中心提出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数和全镇公办幼儿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若申请人数多于学位供需,则过公开摇号方式解决。

(五)体检、补录

1.已在望牛墩镇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直接将原就读幼儿园的体检报给交给新录取的幼儿园即可;

2.没有入读过幼儿园的幼儿,统一于1月28日—31日到望牛墩医院进行体检(无需领取报告)。

未按时体检的将视为放弃学位,将按摇号派位录取序号顺延递补进行补录。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禁止弄虚作假。对幼儿入园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入读资格。

(二)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幼儿,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

(三)本方案解释权归望牛墩镇教育管理中心所有。

(四)咨询方式:

电话:88516012、88516027

地点:东莞市望牛墩镇龙泉路3号(望牛墩中学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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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美校为圈钱来中国招生 而不是专注于教学

2014-03-05,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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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来自美国C

T C L联盟的16所大学,在东莞文盛国际学校举办教育展。外籍大学顾问A ndrew W arren称,美国CT

CL联盟大学不同于华人熟知的常青藤联盟,其大学是一些专注于本科教育的“小而精”文理学院。并提醒国人,目前美国有不少大学来中国只为“圈钱”,入读后才发现同学多是中国人。在选择学校时,一定要问清学校中国际学生的比例,特别是华人的比例。

昨天来莞的,共有16所美国大学(康奈尔学院、伍斯特学院、艾格妮丝·史考特学院、加州圣玛丽学院等),跟人们熟知的常青藤大学不同,这些大学大多听起来比较陌生。艾克德学院工作人员称,美国CT

CL联盟的大学都是一些“小而精”的大学,规模比常青藤大学小得多,大概在校生只有800-3500人。但收费并不比常青藤联盟大学低,更专注于本科教育,在本科教学中排名很靠前。

此前国内既有传闻,有留学生花钱出国后,才发现就读的学校以招收中国留学生为主,班上6成学生都是中国人。有人甚至开玩笑称,出国前半年,没有学到流利的英语,倒学了一口纯正上海话、北京话。对此,东莞文盛国际学校外籍大学顾问A

ndrew W

arren称,目前美国有一些大学,确实存在这种情况。“他们关注的是来中国赚钱,而不是专注于教学。学生在选择前,一定要登录其学校网站查阅学校国际生比例,搞清楚学校里,来自中国、印度等几个留学生大国的比例。如果官网上查阅不到,也要打电话到学校问清楚。”A

ndrew W ar-ren建议,特别是在选择本科院校时,要特别注意学校的老师学生比例,选择一些比例大的学校,一般1:11左右的比例最好。

[城语]

美国有一些大学,他们关注的是来中国赚钱,而不是专注于教学。学生在选择前,一定要登录其学校网站查阅学校国际生比例,搞清楚学校里,来自中国、印度等几个留学生大国的比例。如果官网上查阅不到,也要打电话到学校问清楚。

———东莞文盛国际学校外籍大学顾问A

ndrew War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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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溪镇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2023-05-26,全文共 1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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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清溪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清溪镇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2023年我镇继续加大集体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将在我镇集体办幼儿园就读满一年大班10%的适龄幼儿纳入入读公办小学优待政策群体。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经研究,现将2023年秋季清溪镇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对象

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幼儿;

中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幼儿;

大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健康幼儿。

三、招生主体及计划

2023年秋季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的招生含2所公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振业雅苑幼儿园)和7所集体办幼儿园(小精灵幼儿园、渔梁幼儿园、荔横幼儿园、重河幼儿园、三星幼儿园、罗马幼儿园、罗马第一幼儿园)。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方案

为帮助家长具体了解各园的招生事宜,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并根据各幼儿园招生方案和个人意愿、家庭住址等综合因素,选择适宜的幼儿园就读(注意:中心幼儿园和振业雅苑幼儿园同属于公办幼儿园,只能二选一,多报无效)。详细招生方案如下:

序号

招生单位

招生方案

1

中心幼儿园

https://mp.weixin.qq.com/s/w1BHA2oXXqFiPT7JBcdVwg

2

振业雅苑幼儿园

https://mp.weixin.qq.com/s/eajkDOzmSiPmAN9BObUC2Q

3

小精灵幼儿园

https://mp.weixin.qq.com/s/S-y0tODv5Xn3tBXY6YBjgw

4

渔梁幼儿园

https://mp.weixin.qq.com/s/UqIjIw5Zxy4_1dacJ14vSg

5

荔横幼儿园

https://mp.weixin.qq.com/s/YKGODKbuqsq-Q1aNdx8tgA

6

重河幼儿园

https://mp.weixin.qq.com/s/sv89_okZY6CmxFlJBCWqQA

7

三星幼儿园

https://mp.weixin.qq.com/s/QulL2KexDM5Myz25R8AXeQ

8

罗马幼儿园

https://mp.weixin.qq.com/s/3KP5YGOsuS1M-E7EAM3TCA

9

罗马第一幼儿园

https://mp.weixin.qq.com/s/Go85vNgW4tDdE_ztehKA2A

(二)报名组织实施

1、中心幼儿园和振业雅苑幼儿园报名流程

(1)2023年5月22日至5月31日16:00 :招生宣传和网上预约;

(2)2023年5月30日至5月31日:递交纸质资料;

(3)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资料审核;

(4)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结果公示;

(5)2023年6月20日至6月21日:领取录取通知书;

2、7所集体办幼儿园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满额为止。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到幼儿园领取报名表。

(3)注册:各幼儿园通知家长办理注册。

(三)录取说明

1、报读中心幼儿园和振业雅苑幼儿园,当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将通过现场抽签或电脑派位决定入读资格。未获派位的幼儿,家长可自行选择联系其他幼儿园入读。

2、各集体办幼儿园学位先报先得,招满即止。

(四)注意事项

1、请家长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提交相关资料。

2、严格禁止弄虚作假。对幼儿入园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及提供的资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入读资格。

3、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幼儿,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

五、收费标准及招生咨询电话

六、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所有。

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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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道滘镇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秋季招生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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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道滘镇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成立于2022年8月,由镇财政每年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办学的集团,是以中心幼儿园为龙头园,将道滘镇昌平幼儿园、道滘镇永庆幼儿园、道滘新城幼儿园、道滘博雅东方幼儿园四所普惠性幼儿园纳入统一管理的一项“优质幼儿园+”工程。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

招生计划:

中心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招生公告

道滘镇中心幼儿园地址:道滘镇新兴路2号

咨询电话:0769-88834707

昌平幼儿园

昌平幼儿园招生简章

昌平幼儿园地址:道滘镇昌平大备湾新风路16号(纪英学校内)

咨询电话:0769-82896012、18029099781(郑老师)

永庆幼儿园

永庆幼儿园招生简章

永庆幼儿园地址:道滘镇兴隆街65号

咨询电话:0769-88336326

新城幼儿园

新城幼儿园招生简章

新城幼儿园地址:道滘镇振兴北六路30号新城幼儿园

咨询电话:0769-88333111、13553896175、15816806056(李园长)

博雅东方幼儿园

博雅东方幼儿园招生简章

博雅东方幼儿园地址:道滘镇大岭丫新丫路1号

咨询电话:0769-88380636、1899803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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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谢岗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2024-06-07,全文共 1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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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谢岗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谢岗镇第一幼儿园

谢岗镇第一幼儿园坐落于谢岗镇谢山村银丰路557号依城大观24栋101室,园所占地541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4685平方米,是一所公办性质普惠性创新幼儿园,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园内环境优美宜人,设施设备先进完善,园舍建筑设计新颖,设有7个功能室以及探索区,全力打造温馨、快乐的幼儿成长环境。

一、招生对象及招收名额

2-6岁,身心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小班:共招100人:2020年9月1日后出生的

中班:共招100人:2019.9.1-2020.8.31

大班:共招80人:2018.9.1-2019.8.31

二、入园前所需资料

1、幼儿出生证复印件或幼儿户口复印件1份(户主首页+幼儿复印同一页)

2.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1份(入园时携带3个月内正规医院的体检表)

3.幼儿接种证明1份(粤苗APP也能打印)

4.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5.幼儿1寸照片8张,家庭大合照7寸一张

三、咨询电话

招生热线:13544861938、13712244163(微信同号)

四、接待观园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0:30;下午3:00--4:30、5:30-6:00

周末、节假日9:00—12:00、2:30—5:30

五、收费标准

1.保教费:按照市公办园标准每生每月800元,按学期收费,多退少补。

2.伙食费:每生每月450元,园内每日实行两餐一点一水果(早餐、中餐、水果餐、茶点)。

3.校车费用:3公里以内200元,3公里以外300元,超出5公里按实收取。

六、报名流程

① 网上报名。2024年5月17日至8月13日,家长通过微信识别报名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

线下交材料。2024年6月1日至8月18日,家长如实填写入园申请表(可到园所领取)、带齐户口本、《出生证》《儿童免疫证》等材料复印件上交幼儿园。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先到先得,招满即止。

③ 结果公示。2024年8月15日至8月20日,经镇教育管理中心、幼儿园审核后,申请结果将在“谢岗镇教育信息网”公示。

④ 线下注册。2024年6月1日至8月26日,家长携带已上交佐证资料的原件到幼儿园注册交费。

详情可以咨询官方微信号:

谢岗镇第二幼儿园

谢岗镇第二幼儿园,坐落在谢岗镇粤海大道998号121室碧桂园樾府小区旁,是谢岗镇教育管理中心按市一级标准主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园所按市一级幼儿园标准配备教学设备,设施设备先进齐全,活动室宽敞明亮。配置国学馆、美工室、图书室、多功能室等功能室,户外有篮球场、沙水池、种植园等区域。

一、招生对象及招收名额

2至6岁,身心健康,能参加正常活动的适龄儿童。

分班年龄如下:

小班:2020.9.1后出生的 (共招96人)

中班:2019.9.1-2020.8.31 (共招83人)

大班:2018.9.1-2019.8.31 (共招49人)

二、入园前所需资料

1.幼儿出生证复印件或幼儿户口复印件1份(户主首页+幼儿复印同一页)

2.幼儿入园体检表原件1份(入园时携带3个月内正规医院的体检表)

3.幼儿接种证明1份(粤苗APP查询打印)

4.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5.幼儿1寸照片8张,家庭大合照7寸一张

三、咨询电话

招生热线:17841183238、18825798778、13544861938(微信同号)

四、接待观园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0:30;下午3:00--4:30、5:30-6:00

周末、节假日9:00—12:00、2:30—5:30

五、收费标准

1.保教费:按照市公办园标准每生每月800元

2.伙食费:每生每月450元,园内每日实行两餐一点一水果(早餐、中餐、水果餐、茶点)。

3.校车费用:3公里以内200元,3公里以外300元,超出5公里按实收取。

六、报名流程

① 网上报名。2024年5月17日至8月13日,家长通过微信识别报名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

线下交材料。2024年6月1日至8月18日,家长如实填写入园申请表(可到园所领取)、带齐户口本、《出生证》《儿童免疫证》等材料复印件上交幼儿园。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先到先得,招满即止。

③ 结果公示。2024年8月15日至8月20日,经镇教育管理中心、幼儿园审核后,申请结果将在“谢岗镇教育信息网”公示。

④ 线下注册。2024年6月1日至8月26日,家长携带已上交佐证资料的原件到幼儿园注册交费。

详情可以咨询官方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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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石龙镇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2024-05-16,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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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石龙镇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1.招生对象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入学办法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由户籍所在区域、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地理位置划区招生。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镇内其他公办学校;从2024年5月14日起,入户石龙镇户籍适龄儿童、跨区迁户(例如石龙老城区迁入新城区)的适龄儿童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视学位剩余情况,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镇内公办学校,统一在7月3日公布录取结果。

2024年6月1日-8月31日新入户到石龙镇的适龄儿童申请公办学位,视学位剩余情况,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镇内公办学校,统一在8月14日公布录取结果;2024年6月1日后新入户到石龙镇的适龄儿童申请公办学位,如公办学位不够,家长自行选择入读石龙镇民办学校,按照《石龙镇户籍学生就读民办学校补贴实施办法》(东石府[2021]8号)执行,发放政府户籍补贴。

(2)符合市、镇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按市有关文件和《2024年石龙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优待政策的主要类型包括:

1.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并在石龙镇辖区内工作;

2.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石龙镇辖区内工作;

3.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石龙镇辖区内工作;

4.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石龙镇辖区内工作;

5.父或母一方属台湾籍在石龙镇工作,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条件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子女;

6.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等,并在石龙镇辖区内工作;

7.符合规定的抗疫医务人员的子女,并在石龙镇辖区内工作;

8.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

以上优待政策入学所有申请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安排入读公办学位。

说明:凡是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平台上已申请石龙镇优待入学的家长,须6月14日前到石龙镇政务服务中心47号窗提交优待入学申请表和相关优待的佐证材料,逾期未到石龙镇政务服务中心47号窗提交优待入学申请表和相关优待的佐证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优待入学申请资格。

(3)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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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公布

2024-05-15,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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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便于家长和考生了解学校招生情况,现公布202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中考管理系统统计的报名数据,2024年在我市参加中考人数8.4万人。我市进一步盘活办学资源,通过新建学校、扩增班数、增设走读等方式多措并举增加学位供给,2024年全市提供高中阶段学位数大于在我市参加中考人数,预计普通高中实际录取率与去年基本持平。

2024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51445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31660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9785人。2024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随迁子女招生计划4800人。

2024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类学校)招生计划34342人,其中公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15412人,民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10700人,技工类学校招生计划8230人。

2024年东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办)

2024年东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

(备注:个别学校计划增加招生计划,待符合条件后按程序增加,届时再行通知。)

2024年东莞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表

2024年东莞市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热点问答

一、今年部分普通高中增设了走读生,怎样可以报考?

为了满足学生住校或走读的多元需求,为学生提供就近就便的走读安排,享受更多亲子陪伴、交流和关爱,2024年,我市探索在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走读生。在志愿填报时,考生报考有走读生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是否勾选“接受走读调剂”,具体安排和录取规则将在后续详细解读。

二、今年中职学校新设了现场工程师专业,这个新专业有什么亮点?

为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部署,今年,我市在10所公办中职学校试点开设现场工程师专班,共招生629人。专班聚焦工业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等领域,由有关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联合我市中、高职院校共同培养,为企业及其生态链定向培养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学生毕业后,企业与学生具有优先的双向选择权。

三、请问港澳班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为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培育具备家国情怀、拥有国际视野、参与国际竞争的世界公民,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借鉴周边地市经验,2024年,我市试点探索在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增设一个普通高中港澳班,招生计划40人。在志愿填报时,符合报考公办普高条件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在提前批志愿填报“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港澳班”,在提前批的特色发展学生录取结束后进行港澳班录取。中考系统从填报港澳班志愿的考生中,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0人。未录取到港澳班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第一批次录取。

四、往年都有公布三二分段专业招生计划,今年何时公布?

我市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已上报,待到省教育厅发文确定后,中考填报志愿前再行公布。

五、什么时候填报中考志愿?会给家长进行分析指导吗?

每年中考志愿填报前,市教育局都举行中考招生政策在线解读会,详解中考招生政策变化、志愿填报平台操作、志愿填报指引、有关注意事项等。今年中考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日—6月5日,市教育局将在5月下旬举办解读会,全程直播,请家长密切留意“东莞慧教育”有关信息,并欢迎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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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桥头镇公办幼儿园第二轮招生公告

2023-05-26,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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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第二轮招生公告

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第二轮招生即将开始。为顺利开展第二轮的招生工作,现制定招生简章如下:

招生人数

桥头镇中心幼儿园

小班:34人

中班:15人

大班:11人

桥头镇实验幼儿园

小班:45人

中班:20人

大班:30人

招生对象

1.小班招收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2.中班招收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3.大班招收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类别

桥头镇中心幼儿园

一类:

桥头镇事业单位在职在编、

政府聘员的适龄子女。

二类:

桥头镇户籍适龄幼儿。

三类:

除以上类别外其他适龄幼儿

(只限中、大班幼儿)。

桥头镇实验幼儿园

一类:

桥头镇事业单位在职在编、

政府聘员的适龄子女。

二类:

桥头镇户籍适龄幼儿。

三类:

除以上类别外其他适龄幼儿。

招生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所公办园报读。两所公办园均按照类别顺序进行录取,即首先录取第一类幼儿,如仍有学位,再录取第二类幼儿、第三类幼儿。如学位不足则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具体操作如下:

1.两所公办园(公办园1、公办园2)的报名人数均超过招生人数,则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2.公办园1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公办园2若有空余学位可接收公办园1未录取幼儿,则未录取幼儿安排至公办园2。若不能全部满足,则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可以录取至公办园1或公办园2的幼儿名单;

3.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所幼儿园“同号派位,同园录取”,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预报名流程

1.预报名方式、时间(以各幼儿园为准,见二维码)

请家长用手机扫一扫或长按识别下图二维码进行线上填报预报名信息(填报一次即可)。

2.预报名初审结果公布

预报名结束后,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幼儿名单在各自幼儿园正门公示5个工作日。

注:符合条件的幼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读公办幼儿园。

注册方式及相关事项

1.根据本方案的招生录取原则,确定入围幼儿名单后,在各自幼儿园正门公布。

2.经园方电话通知后,请家长携带以下“所需证件及资料”中的相关资料,于指定时间内到录取的幼儿园注册,逾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注册所需证件及资料

(1)幼儿红底一寸免冠照片10张;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

①户主及地址首页;

②父亲、母亲及幼儿户口本页面;

(3)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前往桥头医院住院部一楼体检中心进行幼儿入学体检);

(4)请家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申请表。

(可点击图片识别二维码)

接送要求

两所幼儿园均不设校车,家长需自行接送。

幼儿早上入园时间:

7:30—8:20

幼儿下午离园时间:

下午16:15—17:30

注册地址及咨询电话

中心幼儿园地址:

桥头镇桥头文明路南六街1号

电话:83341342 莫老师

实验幼儿园地址:

桥头镇广晋街西二巷3号

(镇府旁边)

电话:82366696 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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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南城街道创思东骏幼儿园春季招生(时间+报名+人数)

2023-12-06,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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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份温暖的教育,都是从遇见开始,给孩子真爱,让孩子成为他自己。创建解放儿童潜能的乐园,创造儿童生命成长的奇迹。

招生对象

小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扫码报名

扫一扫或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进入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相关信息

招生电话:22309991

15322832551(微信同号)

接待参观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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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普通高中补录招生计划表(最新)

2023-07-18,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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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普通高中补录招生计划表(最新

如下表所示:

温馨提示:各学校简介及收费标准可在“东莞招考通”查阅,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除国际班外)按自费生收费,国际班收费标准相对较高。

东莞招考通

有关要求:

1.有补录计划的普通高中要及时做好考生的注册工作。

2.各初中要做好符合补录条件考生补填志愿的宣传、指导及组织工作,及时提醒被补录录取的考生按时上网打印录取通知书,并到录取学校注册。

3.为避免考生被补录录取后不报到注册而浪费其他考生补录机会,凡被补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与后续中职批次的常规录取(但可以参与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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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省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

2024-01-16,全文共 9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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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精神,现制定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下称普通专升本)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4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6.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7.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8.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4年普通专升本 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23日17:00。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选定考点所在地市,绑定手机号,按照系统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考生需要先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并通过实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相关专科毕业信息,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历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学历信息,然后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5)点中第②项。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籍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专科学籍信息,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称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称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验证方式详见附件3。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广东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62833628。

(3)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3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可以由该省教育考试机构出具成绩单及“符合毕业证明”。

(4)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须上传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都需累计满1年及以上)。

④报考职教师资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⑤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⑥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⑦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6)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月21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月22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选报了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各院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认真按照报考规定审核考生上传的资料。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行复核。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拟报考院校专业的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身拟报考院校及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或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也可同时选择报名参加1个省统考科目组和1个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的进行考试。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

3.确认报名。2024年1月23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省统考科目报考费在报名系统缴交,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报考费由招生院校收取。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设计基础21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

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2门,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政治理论1门。

专业基础课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分设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进行设置。各学科门类对应的专业基础课见附件4。

专业综合课分省统一命题和院校自行命题两种。部分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5)的专业综合课实行省统一命题考试,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举行考试。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专业课,以及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设计基础”考试注意事项:1.答卷纸和草稿纸由考场提供;2.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和材料;3.考生自带画板或画夹,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4.除圆规、直尺、三角板之外,禁止携带任何其他辅助制图工具。

四、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2024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各批次录取先后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

五、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2023年已经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的院校及专业,原则上2024年需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办学地点、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收费标准,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和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各招生院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印学校招生简章,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招生专业的办学地点、专科专业要求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限制等规定,以及录取原则和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指定参考书等内容。院校须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招生简章上传至“广东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并在院校网站上公布。

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名称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由各院校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与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对应表》(附件4)中选定,统考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见附件5;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

各招生院校须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的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各招生院校于2023年12月17日前登录管理系统,按照招生录取批次,结合本校招生实际,分院校专业组编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及省招生办公室将对院校申报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实行网上联审。

六、考试组织和管理

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照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有关规定做好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命题工作,严格考试组织工作,确保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

(一)命题工作。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统考科目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非统考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综合课命题,直接关系到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人才选拔的质量,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专业综合课命题工作,在配合省招生办做好省统考科目命题教师推荐选聘的同时,在学校自命题科目命题人员选聘和管理、命题原则和要求把握、试卷安全保密、试卷印制和保管及寄送等环节上,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及院系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培训班。命题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培训班,不得参与编写考试辅导教材。

(二)考试组织。各考点要结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做好考场布置工作,尽可能为考生提供安全、卫生、良好的考试环境。加强考试的监督管理,从严治考,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严肃考风考纪。要设立考场巡视员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各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自命题科目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保存3年,省招生办将在保存期内进行抽查。

(三)考点安排。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省统考科目考点由各地市招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安排,院校自主命题科目考点由招生院校安排。考点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参加省统考科目考试所在地市,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七、规范加分照顾政策

对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相关规定,并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职教赛道)(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或教育部等37部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院校大赛)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可在其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具体规定如下:

(一)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金奖或银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铜奖或省赛金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二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获得“互联网+”大赛省赛银奖或铜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三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八、志愿填报

2024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九、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增加三科总分排名,排位规则参照上面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关院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院校审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2024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院校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的原则如下:

1.依据三科总分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专业,可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征集志愿时,依据三科总分投档。

(七)考生资格审核。各招生院校需按照省招生办的要求,协助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负责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和上传资料的审核。对在审核过程中,招生院校工作人员不负责、不履职,准予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教育系统内全省通报批评。

(八)省招生办负责制作生成普通专升本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电子签章)。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十、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到普通专升本招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到普通专升本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从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考生升学深造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认真研究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妥善解决,确保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稳妥有序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不断完善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保障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考试招生管理体系。要认真制定本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严格把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关口,组织实施好招生录取工作,主动适应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需要。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认真做好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加大对普通专升本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让社会充分知晓普通专升本内容和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合理预期,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点击下载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补报资料承诺书

3.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4.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与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对应表

5.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统考专业综合课对应表

6.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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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多少人?

2024-05-15,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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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考管理系统统计的报名数据,2024年在我市参加中考人数8.4万人。我市进一步盘活办学资源,通过新建学校、扩增班数、增设走读等方式多措并举增加学位供给,2024年全市提供高中阶段学位数大于在我市参加中考人数,预计普通高中实际录取率与去年基本持平。

2024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31660人,随迁子女招生计划4800人。

2024年东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办)

今年部分普通高中增设了走读生,怎样可以报考?

为了满足学生住校或走读的多元需求,为学生提供就近就便的走读安排,享受更多亲子陪伴、交流和关爱,2024年,我市探索在部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走读生。在志愿填报时,考生报考有走读生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是否勾选“接受走读调剂”,具体安排和录取规则将在后续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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