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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通知

东莞通知专题栏目,提供与东莞通知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东莞通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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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通知

2023-08-24,全文共 2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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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委):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生条例》)规定的相关假期,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照《计生条例》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工作和休假,依法确保职工享受相关假期。

二、《计生条例》规定的女方八十日奖励假和男方十五日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三、《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例如,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儿假,以此类推,直至子女满3周岁。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夫妻,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其子女即可享受护理假,每年五日;患病住院治疗(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的,其子女每年可享受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护理假不可叠加,父母双方均满六十周岁,子女每年也只可享受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每年累计也不超过十五日。

护理假的请休按自然年计算,在同一计算年度内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独生子女父母双方为外省户籍,其子女在广东工作的,鼓励用人单位参照《计生条例》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

五、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充分体现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六、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合理安排职工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

七、职工按照《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的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八、用人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职工请休育儿假、护理假所需材料,如《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满六十周岁的一方的身份证信息等。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由职工提交符合休假条件书面承诺的方式,简化休假需要提供的材料。

职工休假时需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应积极协助,及时出具。卫生健康部门将积极完善家庭生育信息的在线查询服务,为职工请休假提供方便。

九、如出现未按照《计生条例》规定给予假期、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假期制度的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未按照《计生条例》安排职工休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确保《计生条例》规定的假期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十一、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已满六十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在2021年、2022年未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

十二、本通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本文内容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链接: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082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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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长安镇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通知

2024-05-15,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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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长安镇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通知

一、公办幼儿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须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须为符合以下任一类别的适龄儿童:

1.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且入户长安镇时间为报名截止前;

2.其他符合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公办幼儿园小班,计划共开设35个班,每班30人,拟招生共1050人。

长安镇2024年公办幼儿园起始年级开班一览表

三、招生区域划分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按下表划分的招生区域进行报读,以下范围外的长安户籍儿童可参与全镇补录或自行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

2024年长安镇社区、小区户籍生可报读公办幼儿园一览表

四、学位分配办法

(一)首次派位。先对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生区域划分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和其他符合镇优待政策的人员适龄子女进行录取。当某所公办幼儿园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时,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申请人填报志愿、户籍所在社区等统筹安排,调剂部分申请人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

(二)全镇补录。上述招生区域内的适龄户籍儿童录取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可面向全镇适龄户籍儿童进行补录,采用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进行。

1.补录学校。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

2.补录对象。本镇户籍适龄儿童,且入户长安镇时间为报名截止前。已有录取学校的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报名参与摇号补录。

3.补录办法。采取电脑随机为学生产生“派位号”和家长代表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派位“开始码”相结合的办法。

通过电脑随机的方法给每个待派位的学生生成唯一的一个“派位号”,并以此号码作为派位依据,然后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开始码”。根据“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原则,按提供学位学校的具体学位数,依次排定各学校录取的“派位号”范围。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首次派位:5月13日至5月17日

全镇补录:具体安排将另文通知

(二)报名方式

1.首次派位分为两个地点进行线下报名,其中:

(1)长安体育公园体育馆A2门招生办公室:咸西、锦厦沙埔头居民小组、新民、霄边、涌头、新安、乌沙、沙头、厦岗等9个社区的户籍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莲花华庭、富安花园有效产权证明且为该住宅第一手业主的长安户籍适龄儿童。

(2)户籍所在社区:锦厦社区、上沙社区、上角社区、厦边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2.全镇补录:参与全镇补录的长安户籍适龄儿童,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全镇补录将采用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进行,摇号结果公布后,结合线下审核结果进行拟录取,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错误信息,则取消拟录取结果。可进行补录的幼儿园将根据各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将另文通知。

(三)报名资料

请家长准备以下资料的纸质版线下提交(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

1.长安镇202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入学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自行打印);

2.户口簿原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和复印件一份;

3.儿童出生证或其他合法有效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必要,作为居住地址的佐证材料;申请实验幼儿园的莲花华庭业主及申请第二幼儿园(分园)的富安花园业主必需提交)

5.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住宅性质的有效产权证明(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产权属监护人所有,且为独立产权或夫妻共同持有全部产权)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必要,作为居住地址的佐证材料;申请实验幼儿园的莲花华庭业主及申请第二幼儿园(分园)的富安花园业主必需提交)。

(四)录取结果查询

1.首次派位:拟于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以及注册须知,被录取后由相关幼儿园通知家长具体注册时间及注册要求。

2.全镇补录:具体安排将另文通知。

六、其他情况说明

1.申请入读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业主子女(即申请入读实验幼儿园的莲花华庭业主子女,及申请入读第二幼儿园(分园)的富安花园业主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拥有该小区住宅性质的有效产权证明(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产权属监护人所有,且为独立产权或夫妻共同持有全部产权),且为该住宅的第一手业主。

2.实验幼儿园面向莲花华庭业主子女定额提供30个学位;第二幼儿园(分园)面向富安花园业主子女定额提供15个学位。如申请人数超过本定额数时,采取抽签派位。未获得派位的户籍适龄儿童请自行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

3.逾期未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请自行到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

七、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0769-85531406/13929200516

招生线下咨询服务地点:长安镇体育公园体育馆A2门(长安镇锦绣路160号)

工作日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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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东莞自然嘉年华活动延期举办通知

2024-04-19,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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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举办

第五届东莞自然嘉年华活动通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受近期强对流天气影响,为确保活动安全和提供更好的趣玩体验,原定于4月20日举行的第五届东莞自然嘉年华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此造成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

十分感谢您对第五届东莞自然嘉年华的支持和关注,请大家持续关注“东莞生态环境”“东莞城市管理”“东莞南城发布”“东莞植物园”公众号消息,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为您带来一场精彩的自然盛会。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第五届东莞自然嘉年华组委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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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春节返乡通知

2021-01-12,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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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其中号召非必要不离莞!东莞市人社局也发布了致广大在莞务工朋友一封信。

关于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市各社会组织:

2021年1月6日晨,浙江省杭州市报告一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复阳无症状感染者,根据浙江省疾控部门流调情况并经我市进一步核实,其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日期间,曾在我市东莞火车站、东城ibis宜必思酒店、东城AL

CHILE墨西哥餐厅、东城Holly

Bar(霍利斯音乐餐厅)、东莞火车东站内的肯德基餐厅等地点活动。为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严控社会组织领域涉疫情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信息告知和自查工作

请社会组织及时利用自身信息渠道向广大会员、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宣传告知我市疾控部门发布的最新疫情流调信息和健康防护行为指引,并指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自查本单位在上述时间地点活动过的人员情况,如有接触史尽快前往属地卫生部门或社区进行报告。

二、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活动

各社会组织原则上不提倡举办会员(代表)大会、大型年会、慰问、座谈会、交流会、聚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并做好防疫抗疫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会议、培训等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如确有必要开展的活动,要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制定防疫方案,并由社会组织向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报备,获得批准后方可举行。获批准举行的活动现场必须落实验码测温、佩戴口罩、间隔相坐、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倡导减少出行流动

各社会组织要及时传达全体工作人员、会员、服务对象自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安排出行,尽量减少安排外出行程,非必要不离莞。如确需外出尽可能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密切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疫情风险信息,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不建议出境旅游。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各社会组织要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多转发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引导会员和服务对象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好习惯。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协助、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接受属地疫情防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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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东莞国药免费派发退烧药通知

2022-12-28,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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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国药有乙酰氨基酚片和布洛芬片两种退烧药,从12月29日起,在东莞国药全市范围内58家门店投放。

其中,投放对乙酰氨基酚片15万片、布洛芬片40万片,合计10.8万人份,拆零销售;投放20万片布洛芬片,共计3.3万人份,面向60岁以上人群进行免费派发,派完即止。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市场上退热类药物需求大增,为帮助更多市民购买(领取)退烧药,避免囤积浪费,同时防止不法分子趁机囤货倒卖,顾客需扫瞄门店二维码,填写表单、录入信息,并向店员并出示身份证方可购买,同时一人在7天之内只能购买一次。

东莞国药集团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退烧药通常指解热镇痛抗炎药,是一类具有解热、镇痛作用,且大多数还有抗炎、抗风湿作用的药物。解热镇痛抗炎药种类繁多,建议患者在药师指导下应用或就医后用药,不可自行使用药物,以免不当应用加重病情。在治疗期间还需要多喝水,可以帮助退烧,如果温度过高,还可以辅助物理降温的方法进行缓解。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使用一种退热药时,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服用退热药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退热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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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麻涌镇户籍学生春季插班生报名通知

2023-12-25,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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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麻涌镇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户籍生插班报名工作,结合麻涌镇实际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入学和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以学生户籍地址所属村(社区)为依据划分小学学区。适龄户籍初中生统一在麻涌镇古梅第一中学报名。

一、招生对象

麻涌镇户籍适龄中小学生(不含一年级、六年级和初三级)。

二、招生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下午5点;

地点:各公办中小学校。

三、报名材料

1.户口本(卡)原件、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仅限小学);

3.学籍卡或学籍号。

目前在东莞市内就读学生可提供学籍号,在东莞市外就读学生需提供学籍卡。报名插班初中无需出生证复印件。

请各位家长在春季插班生招生时间范围内携带报名材料到所属学区登记,错过本次报名时间的,可在秋季招生时继续报名。

2024年麻涌镇学区划分说明

1.麻涌镇古梅第一中学:招收麻涌镇户籍学生。

2.麻涌镇古梅中心小学:招收麻一村、麻二社区、麻三村、麻四村范围麻涌镇户籍学生。

3.麻涌镇古梅第一小学:招收东太村、新基村范围麻涌镇户籍学生。

4.麻涌镇第二小学:招收川槎村、鸥涌村、黎滘村范围麻涌镇户籍学生和麻涌镇集体户户籍学生。

5.麻涌镇第三小学:招收华阳村、南洲村范围麻涌镇户籍学生和麻涌镇集体户户籍学生。

6.麻涌镇大步实验小学:招收大步村范围麻涌镇户籍学生。

7.麻涌镇漳澎小学:招收漳澎村范围麻涌镇户籍学生和麻涌镇集体户户籍学生。

8.麻涌镇大盛小学:招收大盛村范围麻涌镇户籍学生和麻涌镇集体户户籍学生。

特别说明:

1.麻涌镇居委会户籍学生按户口簿地址到所属村(社区)学区学校报名。

2.麻涌镇集体户户籍学生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麻涌镇公办中小学校招生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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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07-14,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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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上述职工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五、各级财政、税务机关要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对于各地擅自提高上述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财政、税务机关应予坚决纠正。

六、本通知发布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第一条、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83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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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候机楼春节期间班次调整通知(2024最新)

2024-02-08,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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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候机楼春节期间班次调整通知2024最新

春运出行高峰到来,候机楼增加了广州机场班次,更好的保障旅客出行。在春节期间(除夕开始),各站点的发班将有调整,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南城候机楼春节不打烊,每天发班服务旅客出行。

春运高峰期间增班南城-广州每天23班

南城候机楼-广州机场

2月6日前 增至每天23班

发班时段 05:10-19:40

★班车先后经停广州机场T2-T1航站楼

★在候机楼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具体的发班时刻

★特别提醒:春运期间,旅客出行量大,车票紧张,请提前在候机楼微信公众号订购车票(提前5天开售),以免影响出行。

春节期间发班调整南城候机楼每天发班

①.南城候机楼

②.东城候机楼

广州机场线:除夕(2.9)只发6:40车次;年初一至初三(2.10-2.12)全天停班;年初四(2.13)恢复正常发班。

③.松山湖候机楼

广州机场线:除夕(2.9)只发06:10车次;年初一至初三(2.10-2.12)全天停班;年初四(2.13)恢复正常发班。

深圳机场线、香港机场/市区线:除夕至年初三(2.9-2.12)全天停班;年初四(2.13)恢复正常发班。

#温馨提示#

★春节期间,候机楼呼叫中心的电话接听服务时间为:除夕9:00-14:40、年初一9:00-17:00,年初二和初三9:00-19:00,年初四恢复至8:00-21:00。

服务电话:0769-23151111

★除夕至年初一期间,南城候机楼发班车次有一定调整,请务必提前在候机楼微信公众号购票后再前往南城候机楼乘车,车票提前5天开售,已开通24h在线购票服务。

联系候机楼

南城候机楼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七路1号27栋106室·CBD国际航空港(毗邻地铁·蛤地站B出口)

东城候机楼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榴花公园正门(毗邻地铁·榴花公园站A出口)

松山湖候机楼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总部二路2号光大We谷A区1栋101室(毗邻城轨·松山湖北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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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春季高考志愿填报通知(时间+入口+流程)

2024-03-13,全文共 5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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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下称“春季高考”)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说明

2024年春季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3月14日14:00至18日12:00,考生凭本人普通高考报名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春季高考“依学考录取”或“3+证书”考试中的一类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或人脸比对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

(一)志愿填报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

(二)志愿确认。实行网上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

1.短信验证码:考生选择短信确认方式,填写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进行确认。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39678或106903335678等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上述号码发送的短信。

2.人脸比对:考生选择人脸比对方式,系统将判断手机摄像头前的操作人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

二、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依学考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下同)两大类别。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包括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包括音乐教育方向、音乐教育(器乐主项)方向和音乐教育(声乐主项)方向。

普通类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体类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普通高中生版)》(下称“高中生版专业目录”)。

(二)“3+证书”考试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3+证书”考试分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同时填报志愿。

1.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高职(专科)批次按考生类型分中职生批次、退役士兵批次、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中职生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退役士兵批次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面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含青海藏区生源,下同)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须根据对口专业填报),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证书”考试具体招生院校、专业信息和相关证书要求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下称“中职生版专业目录”)。

三、投档办法

“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及录取单位。

(一)“依学考录取”投档办法

省招生办公室在各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投档。

1.普通类:按照考生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加分,下称“学考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2.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3.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进行投档。投档后,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将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4.学考成绩排序规则

(1)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专业省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二)“3+证书”考试投档办法

“3+证书”考试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1.本科批次院校: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先进行中职生批次投档录取,再进行退役士兵批次投档录取,最后进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投档录取。

3.“3+证书”考试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排序规则

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四、志愿填报流程

(一)了解成绩及排位情况。2024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试考生成绩、考生成绩总分各分数段情况和排位查询方式另文通知,具体请密切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最新公告。

(二)熟悉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章程。“依学考录取”及“3+证书”考试的志愿填报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3〕25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0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以及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

(三)知晓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按要求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体检并上传体检数据,并结合本人生源类型,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印的“高中生版专业目录”或“中职生版专业目录”中的重要说明,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对照意向报考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刊登的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或慎重报考的提示,选择适宜就读的专业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春季高考招生专业增补或更正信息。如因未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体检而影响志愿填报或录取结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拟定志愿表草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考生填报志愿,应参考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冷”“热”搭配,形成合理梯度。

(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1.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凭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志愿表,录入所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并在网上提交。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

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

2.确认志愿。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选择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比对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的考生将会在手机(高考注册时绑定)收到6位数字验证码,考生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志愿确认,验证码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选择人脸比对方式的考生,按照提示在摄像头前完成指定的操作,系统校验操作人与考生本人一致后,即可完成志愿确认。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3月18日12:00-14: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

在规定时间内(3月14日14:00至18日12: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由于登录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各中学(报名点)要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用户端密切注意考生填报志愿的动态情况,在志愿填报及确认截止前要预留一定的时间量,提前检查并提醒考生进行网上志愿确认。

五、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排位及高校和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投档最低排位等情况,适当拉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之间的梯度,以提高被录取机会。

(二)高校费用标准要充分了解。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民办高校收费较高,请考生务必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的学费标准以及奖、贷、助学金情况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

(三)关注“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职业技能测试安排。根据粤招办普〔2023〕40号文件有关要求,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还需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报名、资格审核、测试安排等详见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六、工作要求

(一)各普通高校、各地教育局、各中学(报名点)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春季高考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春季高考的宣传发动,不得截留“政策”、不得采取保护主义,要将春季高考是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有利于减轻考生负担和压力等正面信息完整准确地传达到每位考生、家长,同时,详细完整地解读春季高考的志愿填报、录取等考生和家长关切的政策和内容。

(二)各地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报名点)要加强志愿填报的组织工作,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辖区内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妥善安排网上填报志愿,实时监测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情况,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填报志愿,并及时处理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暖心服务。

各中学(报名点)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确保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有效使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通知所有已经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和2024年“3+证书考试”成绩上线的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各中学(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志愿确认。

(三)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做好网络病毒防范等工作,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志愿填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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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东莞大朗镇九价HPV疫苗预约通知

2024-03-01,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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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致敬“她”力量,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大朗医院成人接种门诊在2024年3月8日为18岁~45岁的适龄女性开通hpv疫苗接种免预约绿色通道!

疫苗种类及价格

接种时间:免预约仅限3月8日当天8:00-11:30,14:30-17:00

接种地点:东莞大朗镇金朗中路85号大朗医院成人接种门诊

温馨提示:

1.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活动时间内现场免预约接种HPV疫苗。

2. 身体不适者应推迟接种,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暂缓接种。

3. 没有对九价HPV疫苗成分过敏史。

4. 要求餐后接种。

5. 非首针接种者还需提供前面所有剂次的接种记录凭证。

6. 如有疑问可咨询大朗医院成人接种门诊:83009206/8300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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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虎门镇百足地公墓园重阳节祭扫通知

2023-10-17,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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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将至,为确保广大市民群众安全、顺利地祭祖扫墓,寄托哀思,呼吁广大市民群众错峰祭扫、文明祭扫、安全祭扫,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尽量错峰祭扫。根据历年数据,2023年10月23日将是今年重阳节祭扫高峰期,为避免集中祭扫导致的严重拥堵,呼吁市民群众尽量错开高峰期,提前祭扫。错峰扫墓安排:10月21日(一、二、三区)、10月22日(五、六、七区)、10月23日(八、九区)。

二、提倡网络祭扫。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依次点击“办事-身后事服务-云祭扫服务”,添加先人信息后即可进行网络祭扫,平台提供有敬献鲜花、发表先人生平事迹的功能、“东莞市殡仪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网上祭扫。同时也可以上中华英烈网、中国军网等网站为革命烈士开展网络献花、留言、祭祀等活动。

三、践行安全祭扫、提倡“鲜花”祭扫。市民群众在祭扫过程中注意保持人与人的接触距离,不扎堆聚集。同时要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在虎门镇祭扫场所燃放爆竹,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虎门镇各殡葬服务场所开展祭扫,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倡导使用鲜花进行祭扫。

四、服从指挥调度。墓园实行单向行驶,市民要自觉服从交通管理和墓园管理处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车道行驶、停放,切勿逆行、堵塞道路;同时,听从墓园管理人员的有关管理安排,积极简化祭扫流程,压缩祭扫时间。

五、请以往已缴费未办理登记的市民群众携带缴费单据和“安放证”到陵园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核实缴费年度。后期请市民群众到镇内任一东莞银行签订扣缴协议,(签订协议时间另行通知),管理费将从个人账户统一划缴,以减少到现场缴费的麻烦。

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祭扫环境需要您的参与,愿广大市民群众能理解、支持、配合做好重阳节祭扫工作,以安全、文明、绿色的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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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通知

2024-05-17,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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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通知

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包括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需在4月1日至6月1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

本次资格认定可由本人通过微信“粤省事”APP或小程序按照残疾人资格复核操作指引流程图进行在线申请,若本人无法操作可由家属或朋友协助进行申报,也可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原因,无法配合完成申报资格认定的,将由镇公共服务办统一安排开展入户调查认定。

请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认定,如逾期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不合格的,将停止发放两项补贴。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769-8334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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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起东莞厚街汽车客运站停运通知

2024-03-06,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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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厚街车站停运公告

经车站商议决定,于2024年3月6日起停止营业,请旅客转至市内其他客运站乘坐,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769-85596699、85820488

东莞市厚街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日

线路分流处理通

原进入东莞市厚街汽车客运站经营的相关线路原则上分流至附近的东莞市南城汽车客运站、东莞市虎门汽车客运站、东莞市汽车客运东站,相关线路经营者也可以自主选择我市其它汽车客运站分流,均须于2024年6月6日前完成客运标志牌变更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将按不按批准站点经营予以查处;超过180天未进入核准站点经营的,视为终止经营并作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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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道滘镇积分入学录取名单通知

2023-07-05,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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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道滘镇2023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请各申请人家长查阅拟录取结果并按要求做好下一步工作。

一、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申请人,7月5日各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留意录取学校《注册须知》并按时注册。7月6日将由录取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各申请人家长7月8日相关注册事宜,逾期未注册的申请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资格。各公办学校《注册须知》已在市招生平台及各公办学校公众号发布。

二、各校咨询电话:

注:

1.已经在我镇公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在校生原则上不能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申请转学。

2.注册后剩余学位不再顺延补录。

3.东莞市从2022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先全额缴交民办学校的学费及其它费用。在开学后,直接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申请。民办学校收集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呈报教育部门审核。审核符合资格后,由市、镇财政按照学位补贴标准将学位补贴发放给学校,再由学校按补贴标准发给学生。2023年秋季起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该补贴标准适用于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在校生。如实际学费高于补贴标准,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如实际学费低于补贴标准,将按实际收费标准给予补贴。

录取结果查询:点击这里即可便捷查询2023东莞市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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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南城街道学校功能场所开放通知

2024-05-24,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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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南城街道学校功能场所开放通知

近年来,南城持续推进公办中小学各类功能场所向社会开放,进一步促进辖区公共资源共享。今年,南城所有公办中小学在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基础上,免费向社会开放阅览室、多媒体报告厅,提供可开展阅读、学习、表演等活动的便民惠民场地,切实满足广大市民朋友身心多元需求。

预约渠道:

“南城体育通”小程序

预约流程:

1、点击进入“南城体育通”小程序;

2、完成用户登录、手机绑定、实名认证等步骤后,根据个人爱好及学校开放时间、选择对应场所,即可完成预约。

3、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公办中小学报告厅暂不面向个人开放,有需要的团体,请根据“南城体育通”的预约指引,提前联系有关负责人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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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通知

2023-12-06,全文共 2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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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根据广东省自考办文件要求,请符合毕业条件,且拟在东莞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登记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以下简称“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符合采集标准的毕业证书照片及所需材料进行初审。跟教育君一起来看看详情吧~

一、毕业申请时间

(一)考生网上毕业申请时间

12月14日9:30至12月20日16:00

(二)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及地点

考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后,须到现场提交毕业生材料进行初审

时间:12月15日—20日(周六日照常上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东莞开放大学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

联系电话:0769—23126082

二、毕业办理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完成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登记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申请下半年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12月1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考办查验通过的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时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系统登记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三、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四、毕业办理步骤

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的有关手续,逾期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申请毕业之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二)申请毕业并采集毕业证照

毕业生图像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涉及考生的合法权益。请考生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按要求采集符合标准的毕业证书照片,避免产生考生的学历证书数据无法在教育部顺利注册导致延迟获取毕业证书等相关后果。

考生登录系统申请毕业时,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关联校验,并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图像采集规范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成功采集毕业证照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

(四)提交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

2.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申请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包括从中国内地迁往港澳地区),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自考类型的,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宜

(一)关于毕业证照采集、毕业申请的状态及审核结果,将在网上实时显示,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通过系统毕业管理模块查询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

(二)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相关毕业材料,逾期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三)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4年5月初,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的时间和地点。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须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考生须在代领委托书上签名按手印。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四)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具体安排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

(五)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23〕5号)的要求,本次毕业登记在专业调整过渡期内(专业调整过渡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专科专业按照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本科专业(含停考过渡期内专业)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不包括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并按照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

附件

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操作流程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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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厚街镇积分入学录取名单确认通知

2023-07-05,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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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厚街镇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工作方案》,厚街镇2023年计划向非户籍适龄学生提供积分制公办学位100个(小一50个,初一50个)。

其他说明:

1.镇教育部门将结合公办学位数量、申请人积分总分及个人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申请人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统筹安排至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2.申请人被录取到公办学校后,不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处理,其公办学位将用于解决新入户学生补录入学需求,不作顺延处理。

3.今年民办学位补贴不用通过积分申请,其余未入围获得积分制公办学位的非户籍学生,入学后由民办学校组织申领。

4.具体录取学校结果,请家长7月6日关注报名端。

咨询电话:85585973。

录取结果查询:点击这里即可便捷查询2023东莞市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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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塘厦镇青少年活动中心春季班报名通知

2024-01-12,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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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回律转万象新,塘厦镇青少年活动中心2024春季班应时而起,让我们在这崭新的季节携手并进!

塘厦镇青少年活动中心2024年春季班招生报名将于1月12日开始,1月16日-18日为新生报名阶段。本期春季班将开设六大类培训课程,共计260个班级,提供3295个学位。具体招生安排如下:

报名阶段

(点击查看大图)

春季班报名系统将于1月12日上午8:30开放,各位家长请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参考报名阶段进行报名。

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上课时间

本期春季班课程共十三次课。其中4月6日-7日、4月27日-28日、5月11日-12日、6月8日-9日因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期调休,中心不安排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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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东莞火车停运通知

2023-08-31,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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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东莞火车停运通知

受台风影响,东莞多个火车站部分列车临时停运,虎门港澳客运码头航班全部临时停运。截至发稿时,铁路线路、水运航班调整仍在动态进行中。(8月31日更新

东莞多个火车站部分列车临时停运

①东莞东站:9月1日至4日东莞东站的大部分列车将临时停运,9月4日后将视实际情况陆续恢复开行。

②东莞站:日常开行168趟列车,9月2日停运了153趟,9月3日停运了150趟。其中20趟普速列车、103趟广深城际列车全部停运。

③虎门站:8月31号,因台风影响停运虎门站的车次有46列,区段停运的有4列。

④东莞南站:9月2日至3日广深城际列车全部停运,其他列车未受影响。

⑤常平站:9月1日部分广深城际列车停运,9月2日、3日城际列车全部停运。

东莞城际列车线路临时停运

①莞惠城际:9月1日至3日莞惠城际铁路全部列车临时停运。

②穗深城际:9月1日穗深城际部分停运,9月2、3日穗深城际全线停运。

广铁部分线路列车临时停运

为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广铁集团计划对广东地区以下线路采取停运措施:

8月31日16时后途经杭深线(广东段汕尾以东)、梅汕线、漳龙线列车停运;

9月1日杭深线(广东段)、京港高铁(广东段)、梅汕线、莞惠城际列车、漳龙线全天停运;

9月1日7点后京九线,16时后广深城际、广深港高铁、穗深城际、广深普速线列车停运;

9月2日至3日杭深线(广东段)、梅汕线、京港高铁(广东段)、莞惠城际、广深城际、广深港高铁、穗深城际、广珠城际、深湛线、佛肇城际、京九线、漳龙线、广深普速线列车全天停运。

9月4日深湛线列车全部停运,广珠城际15点前列车停运。

虎门港澳客运码头临时停运

虎门港澳客运码头:8月31日至9月2日取消所有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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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东莞洪梅社区九价HPV疫苗预约通知

2024-05-24,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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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到少量hpv宫颈癌疫苗,各位居民请仔细阅读下方疫苗预约信息,预约成功后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本中心验证后接种疫苗。

一、预约对象

9-45岁常住女性本人预约(非疾病急性期、妊娠期和哺乳期)

温馨提示:

1.请仔细阅读“预约流程”和“注意事项”;

2.“预约流程”中“添加就诊人”可在预约开放前填写。

二、预约时间

5月24日(周五)17:30开始预约!

疫苗数量

四价HPV首针疫苗9-45岁共60支

九价HPV首针疫苗9-45岁共60支

三、接种时间

5月27日~6月7日,周一至周五:14:30~17:00

备注:

若接种时间改变,将及时在公众号上进行通知,届时请留意公众号通知。

四、预约流程

① 扫码关注【洪梅社卫】公众号(唯一预约方式)

② 预约流程

点击菜单栏“疫苗接种”—“HPV疫苗预约”—点击“九价HPV”

点击四价或九价疫苗预约

五、注意事项

1、为保证预约流程一致性、预约的公平性,本社区公众号为9价宫颈癌疫苗的唯一预约方式,不接受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其它预约方式。因疫苗稀缺,故每次预约名额有限,敬请理解!

2、一个身份证号只能预约成功一次。为确保号源公正性,仅限接种者本人手机号及实名账号预约,不可代约,预约后不可转让。

3、接种前将核对本人身份信息,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并出示预约订单截图,若发现有条件不符情况将不予接种。

4、预约成功,但安排接种期间身体状况欠佳者(如发热,使用镇痛药、抗生素或抗炎药等药物;准备妊娠或妊娠及哺乳期;生理期导致头疼、呕吐等强烈反应者),将不予接种,名额均不予保留,建议若存在上述情况请勿预约。

5、前来现场接种时请遵守社区医院相关规定,佩戴口罩,若接种时人数较多,请注意秩序,相互体谅!

6、苗量有限,请本次未预约成功的朋友继续关注,耐心等待下次预约通知,勿盲目着急拨打电话或前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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