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6,全文共 791 字
+ 加入清单个税滞纳金不能直接豁免
个税滞纳金是一种罚款,按天加收,如果补缴金额高,拖欠时间长,滞纳金也可能高达近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有问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等方式来解决。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纳入个人信用管理,如果不按规定补缴差额税款和滞纳金,还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如果确认填报错误后参照下述步骤进行操作纠正:
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办税】。
第三步,找到要修改(作废)的年份和信息。
第四步,核对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有误,点击修改或作废。
“修改”:表示修改设置扣除比例,您与共同填报人共同分摊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需要确保双方合计填报比例不超过100%;
“作废”:表示本人相关年度不再享受该专项附加扣除,由共同填报人享受。
第五步,若填报金额合计超过规定标准,点击【修改设置扣除比例】。
第六步,选择正确的扣除比例,点击【确认修改】,就修改完成了。
第七步,完成专项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废后,如涉及以前年度汇算数据更正,系统会弹出更正年度汇算的提示,点击【去查看】。
第八步,进入“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界面,点击选择对应年度。
第九步,进入“申报记录详情”界面,点击【更正】并完成对应年度汇算更正申报。
第十步,进入“标准申报”界面,连续点击【下一步】,直至出现“提示”,点击【继续】完成申报,如果更正后涉及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应同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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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德阳高职单招志愿填报流程(填报时间+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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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一、志愿填报时间:
4月3日9:00—4月8日17:00期间
二、填报入口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点击进入
三、填报流程
登录并进入填报页面
2.选择德阳市,点击进入填报
3.点击“志愿填报”
4.输入登录信息登录
5.阅读填报须知,点击开始填报
志愿内容填报
6.点击左侧志愿填报,进入批次选择页面
7.找到当前批次志愿标题,点击“填写志愿表”
8.点击右侧“查询计划”,弹出查询计划弹窗
9.直接点击“查询”按钮,查看全部计划,也可以输入4位院校代码或者输入院校的全称,查看对应院校的计划
10.点击院校标题,展开当前院校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左右翻页按钮查看当前院校的所有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11.根据查询到的计划信息在填写志愿页面中填写志愿
12.填写完成后保存提交,进入填报后须知页面,点击查看志愿表”可进入查看志愿页面
13.如需修改志愿表以及查看志愿表,可以点击左侧功能菜单“志愿填报”,找到当前批次标题,点击右侧“修改志愿表”按钮修改志愿,点击“查看志愿表”按钮查看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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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信息怎么作废?
2024-03-21,全文共 303 字
+ 加入清单作废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步骤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服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填报记录查询年度系统默认当前年度(如需调整,可点击进行选择),自动展示当前年度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记录,点击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
3.进入“填报详情”页面后,点击下方【作废】
注意事项:若要作废之前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且之前年度已经办理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并且在年度汇算享受扣除的,需到扣缴单位所在地办税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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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调整包括: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一、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1.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二、我还没有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应该如何享受?
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三、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是否需要重新报送相关信息?
1.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适用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2.但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四、我此前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
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申报期起,信息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五、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之前是按照约定分摊的方式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次标准提高后能不能重新调整扣除额度?
1.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2.扣除标准提高后,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但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
六、我是一个合伙企业合伙人,平时取得的都是经营所得,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应该如何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平时也没有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七、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八、我的孩子正在读硕士研究生,我能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么?
1.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九、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享受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十、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纳税人应当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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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12月1日-12月31日是纳税人确认次年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段,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标准如下:
住房贷款利息 | |
扣除范围 | 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 |
扣除标准 | 1000元/月(定额扣除) |
扣除主体 | 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 |
纳税人已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注意事项 | 1.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
2.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
3.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相关问题解答:
一、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三、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个人填报住房贷款相关信息时,“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是什么意思?
如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有一套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的,填写本栏。无此情形的,无须填写。
如夫妻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者按扣除标准100%扣除的,则购买者需填写本栏并选择“否”。另一方应当在同一月份变更相关信息、停止申报扣除。
如夫妻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的,则夫妻双方均需填写本栏并选择“是”。
五、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六、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七、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八、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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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局官网,原文: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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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全文共 244 字
+ 加入清单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局,原文: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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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已经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可以享受新政策吗?
2023-12-22,全文共 350 字
+ 加入清单德阳已经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可以享受新政策吗?
可以的。
《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
自9月份起,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局,原文: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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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详解(扣除标准+范围)
2023-12-22,全文共 1026 字
+ 加入清单子女教育个税扣除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子女教育个税扣除范围
学前教育支出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
学历教育支出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子女教育个税扣除主体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注意: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发
[2023)]13号)发布前,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申报期起,信息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问题解答
1、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
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4、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不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 (地区),能享受此项扣除吗
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5、我的孩子正在读硕士研究生,我能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儿?
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
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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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2023年度德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流程
1、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下方“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需要申报的专项扣除项目。
3、选择填报年份2023,填报完个人信息后,即可2023年度德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注意事项:
①如果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3。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②2023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想修改2023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③2023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者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注意: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根据相关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若未及时确认,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次年。也就是说,未及时填报当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会直接顺延至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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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一、子女教育
政策内容: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申报要求:
1.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2.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二、继续教育
政策内容: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申报要求:
1.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2.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三、大病医疗
政策内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在扣除方式上,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申报要求:
1.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2.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四、住房贷款利息
政策内容: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申报要求:
1.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2.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五、住房租金
政策内容: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申报要求:
1.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2.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六、赡养老人
政策内容: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申报要求:
1.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2.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申报要求:
1.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2.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7项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方式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7项专项附加扣除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首页及“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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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扣除范围及标准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扣除主体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申报要求
1.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2.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常见问题解答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4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5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6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7合租住房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8我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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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解答
2023-12-22,全文共 728 字
+ 加入清单德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解答
1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哪些申报方式享受,有什么不同?
您可将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本人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扣除。
一般来说,指定扣缴义务人申报在取得收入时便可享受扣除,而自行申报更适合注重个人隐私的纳税人。
2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3扣除年度什么意思?可以选择多年吗?
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
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4我实际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与预期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1.请检查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有误。
2.与扣缴义务人确认是否存在其录入金额错误或未及时下载您填报的扣除信息等问题。
3.在您与扣缴义务人均填写正确的情况下,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或税务机关。
5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可以修改吗?
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若相关信息填报错误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的,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已经办理过扣缴申报,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修改。
6公司为我申报的信息我能修改吗?我申报的信息公司能够修改吗?
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的扣缴义务人只可以查看不可以修改。
扣缴义务人为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修改,您修改之后,扣缴义务人不可以再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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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了哪些?
2023-12-16,全文共 1806 字
+ 加入清单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标准详情:
子女教育 | ||
扣除范围 | 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 |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
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 |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
扣除标准 | 2000元/月/每个子女(定额扣除) | |
扣除主体 | 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
注意事项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继续教育 | |||
扣除范围 | 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支出。 |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 ||
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 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 ||
扣除标准 | 400元/月(定额扣除) | 3600元/年(定额扣除) | |
扣除主体 | 本人扣除 | 本人扣除 | |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
大病医疗 | |
扣除范围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
扣除标准 |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扣除主体 |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 |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 | |
扣除范围 | 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 |
扣除标准 | 1000元/月(定额扣除) |
扣除主体 | 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 |
纳税人已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注意事项 | 1.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
2.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
3.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住房租金 | |||
扣除范围 |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 ||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 | |
扣除标准 | 1500元/月(定额扣除) | 1100元/月定额扣除) | 800元/月定额扣除) |
扣除主体 | 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可以分别扣除 | ||
注意事项 | 1.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 ||
2.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赡养老人 | ||
扣除范围 |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 |
扣除标准 | 独生子女 | 非独生子女 |
3000元/月(定额扣除) | 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月(定额扣除) | |
扣除主体 | 本人扣除 | 平均分摊:赡养人均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
注意事项 | 1.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2.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 |
扣除范围 |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 |
扣除标准 | 2000元/月/每个子女(定额扣除) |
扣除主体 | 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注意事项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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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最新)
2023-12-16,全文共 1062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1、扣除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
2、扣除标准:
2000元/月/每个婴幼儿(定额扣除)
3、扣除方式:
①父母(监护人)各按标准的50%扣除
②父母(监护人)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注意事项: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1、扣除范围:
①学前教育支出:
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阶段)
②学历教育支出: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所段,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扣除标准:
2000元/月/每个子女(定额扣除)
3、扣除方式:
①父母(监护人)各按标准的50%扣除
②父母(监护人)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注意事项:
1、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
2、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1、扣除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
3000元/月(定额扣除)
②非独生子女:
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定额扣除)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
3、扣除方式:
独生子女:本人扣除
非独生子女:
①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②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③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事项: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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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指南
2023-12-12,全文共 546 字
+ 加入清单德阳市开始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以下是相关操作指南:
一、确认时间及内容
1. 时间要求:
纳税人应在今年12月1日—12月31日内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2. 扣除项目: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
二、操作方法
1. 下载App: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2. 具体操作步骤:
①.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②. 点击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
三、提高的扣除标准
1. 标准提高情况:
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有所提高。
2. 具体调整:
a.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
b. 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
3. 享受时间:
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四、操作调整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
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务必在本月内完成确认,享受提高的扣除标准带来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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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德阳个税汇算多个子女能选不同扣除方式吗?
2024-05-23,全文共 421 字
+ 加入清单一、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例如,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温馨提示:自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从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2022年及以前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三、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2024德阳高考填报策略相关问题解答汇总
2024-05-23,全文共 3147 字
+ 加入清单一、志愿填报,考生要做哪些准备?
第一步 熟悉政策。
考生家长对于本省的高考政策要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明白哪些政策非常重要,哪些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重要政策当年是否有变化。像常识、动态、公示、政策……例如考生家长起码要知道所在省份有几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需要填报几所志愿学校,可以报考几个专业等等。
第二步 收集信息。
信息和渠道的来源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考生家长可以选择的权威渠道大致有: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当地考试院及高校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高考高招类报纸、广播电视节目等。
第三步 准确定位。
定位是填报志愿中最重要的一步。我们都知道,高考录取时是将一定范围的学生,按其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进行排位,从高到低,位次越高,被录取的机会就越大。填报志愿前考生可以根据平时成绩或模拟成绩来定位,看看自己在班、学校、区甚至整个省市所处的位置。
第四步 知己知彼。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做好了定位“知己”,还要做好“知彼”的工作。“知彼”的过程就是除了政策法规之外,还有弄清各个招生院校的基本情况。如学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往年在本省的提档线、专业线、师资力量、专业设置、学科特长、就业及深造情况等等。
第五步 初选志愿。
“初选志愿”是结合自己的成绩定位,确定目标院校。完成第三、四两步考生和家长对高考志愿应该已有方向了。这时,考生可以大致划定一些在本省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比较各院校之间专业的招生人数、录取分数等数据,选择和自己兴趣、分数、批次相符合的院校。
第六步 模拟填报。
“模拟填报”就是根据本省、市的志愿设置情况,将考生的高考志愿草表完整的呈现出来,做一遍真实的模拟。高考志愿都是在网上填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补报。每年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操作失误、丢失密码等问题比比皆是,再加上网络系统繁忙难免手忙脚乱,所以提前模拟有备无患。
二、如何使用填报志愿的参考材料?
首先仔细查阅省招办下发的高校招生计划。认真研读报考院校当年招生章程,其中特别是各专业对考生的要求,如体检、外语语种、单科成绩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参考省招办发布的填报志愿手册或录取分数分布统计等资料,结合考生成绩位次和各类别总分(或综合分)一分一段表,认真分析近三年招生院校和专业的录取信息。了解你所报考批次的招生录取相关办法和规定,知晓自己所在类别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规则。收集分析多种信息,做好填报志愿前的功课。
三、考生填报志愿一般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是以成绩为基础。
高考成绩是考生被录取的基础因素,直接决定了可选择的院校和专业去向。
二是院校综合情况。
院校是考生选择志愿的重要因素,是选择与哪些人在一起学习、到哪里去学习、学些什么等问题。考生在选择时,既要看院校的历史、地域,也要看院校综合办学实力。
专业是考生志愿选择的核心因素,一般关系到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职业趋向。重点大学有优势专业、普通院校也有特色专业,是院校优先还是专业优先,不能一概而论;考生要选自己喜欢、符合个性特长的专业,改革省份考生还要考虑选考科目范围等因素。专业选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有关,有的专业报考很热门,就业却遇冷,需要理性判断。
四是结合身体等条件。
专业与身体状况有关联,有的专业受视力、色觉、器质性健康状况的限制;部分院校按专业学习要求,会对单科成绩和外语口语等方面提出要求。还有一些中外合作专业、民办院校收费较高,选报时还应考虑家庭经济状况。
五是注意志愿之间梯度的问题
建议高、中、低搭配填报,较为合理,避免退档风险。
六、新高考模式下,专业平行志愿填报有哪些参考策略?
填报高考志愿方法很多,只要适合自己就好。这里简单谈一谈志愿填报策略:
第一步,准确定位,注意梯度。
志愿填报的是否合理,把握好定位和志愿梯度非常重要。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在本省的位次和分数段统计表、各高校往年录取分数等资料,选择不同梯次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专业+院校),坚持“冲、稳、保”的原则。
第二步,根据个人意愿,综合考虑院校性质、地域以及对专业的兴趣喜欢程度等因素,从高到低排列,正式确定志愿。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特别重视院校的招生章程,确保符合报考条件。
第三步,尽量填报服从专业调剂(院校专业组)。
由于平行志愿的录取投档规则是进行一轮投档,如果考生所填报专业不能满足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会被退档,只得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的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可增加录取机会,但也要考虑,专业组内的所有专业是否可以接受。
第四步,考生一定要认真研读高校招生章程,高校对于录取专业的具体要求都会在章程中明确。如录取规则,是分数优先,志愿优先还是专业级差,另外对于单科成绩、身体条件等都会有具体要求。
第五步,查看自己的体检结论,结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开受限专业,减少退档几率。
七、新高考模式下,专业报考要注意什么?
新高考中由于考生选考科目不同,高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也不同,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在选专业前应尽早了解所在省市发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果你已有了心仪的院校,可以从学校入手。如果以专业为目标来划定院校范围,则要注意相同专业在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不同选考要求。另外,有些专业培养与多个科目关联度都高,高校在可选科目中指定多个选考科目,要求为考生“均须选考”的情况也需要注意。
如果你没有目标院校或专业,在选择时,可以多参考“不限选考科目”的院校专业,扩大自己的专业选择面。由于高校的院系及专业(类)调整等因素,实际招生高校和招生专业(类)也可能会调整变化,考生要以高校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八、考生没有被高校录取原因有哪些?
考生未被录取原因主要有:总分低于学校录取分数线;不够所报专业分数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相关科目分数低;外语语种受限;身体不合格等。
九、如何避免高分低录甚至落榜?
应坚持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找准自己的位置;(2)所填志愿拉开档次;(3)冷门与热门学校专业相结合;(4)省内与省外院校相结合;(5)避开体检结果所限专业;(6)各批次学校志愿、专业志愿填满,尽量服从专业调剂;(7)认真研读院校招生章程。
十、如何报考“三大专项计划”?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根据各省招办要求填报志愿。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报名要求、录取办法、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可详细阅读各省招生考试单位下发的地方专项计划相关规定。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并在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
十一、怎样了解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
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申请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可根据各省市招办发布的相关规定,查看具体实施区域。
十二、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第二年还能报专项计划吗?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十三、优师计划的志愿如何填报?
报考优师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优师计划列入各省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规则按各省批次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办法执行。
十四、色弱、色盲考生适宜选报哪些专业?
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高校招生章程规定限制报考的专业外,色弱、色盲者都可以报考,如哲学、法律、社会学、社会工作、文秘、数学、历史、教育学、英语、新闻、汉语言等。具体选报专业可咨询有意报考的高校。
十五、哪些院校及专业有身高方面的限制?
对身高有限制的院校或专业:一般是军事院校、公安院校、飞行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体育类专业等。具体要求请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
2024德阳普通高校专升本网上志愿填报操作指南
2024-04-24,全文共 853 字
+ 加入清单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均须在4月27日9:00至4月30日17:00期间登录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进入页面
1、考生在电脑端使用最新版主流浏览器(建议选择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2、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进入】,根据网站提示进入“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
3、或直接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sczsb.sceea.cn/web/stu/,按回车键即可进入“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
进入系统后,选择本人就读院校,凭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页面,点击“去填报”按钮。
注意事项:考生登录手机号码须与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一致。手机号码有误或已更换手机号码的考生,须在志愿填报前联系生源院校修改。
二、阅读填报须知
考生在进入志愿填报页面时将会弹出“考生须知”页面,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仔细阅读须知内容,在弹窗最下方勾选“我已阅读、知晓并同意以上内容”后,再点击“进入填报”按钮进入填报主页。
三、选择志愿填报批次
考生点击志愿表中的“立即填报”按钮即可进入该批次志愿填报。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将显示“普通考生批”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两个批次的填报选项,考生需分别点击对应批次按钮填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某一批次志愿,则视为自愿放弃该批次志愿录取机会。
四、填写志愿
在本人所属批次志愿表中,需按顺位依次填写志愿。以普通考生填报第1志愿为例,页面如下图所示:
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分理工农医类、非理工农医类(不含英语类、艺体类)、英语类、艺体类4个类别投档。同一批次内,考生填报的志愿需为同一类别的本科专业,当选择第1志愿后,后续志愿都应与第1志愿填报专业所属类别相同。与第1志愿填报专业所属类别不同的本科专业将不可选择,如下图所示:
五、确认并提交志愿
考生完成所有意向志愿选择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确认并提交志愿”按钮,即可完成该批次的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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