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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

2024-03-12,全文共 7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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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共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8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考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如专技十二级以上,均含专技十二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在2024年3月15日9:00—3月19日9:00期间,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不收取考务费。

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及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相关部门将对照岗位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2024年3月19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考信息,重新提交。凡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应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3月22日9:00至3月23日9: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考核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是否进行笔试、岗位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满分150分)一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请考生自行查询。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资格缺额递补时间为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次日16:00时前(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将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进行公示,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时间如有调整,将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资格。

2.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等事宜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不设置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各环节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区卫健委,023-66243318;区人力社保局,023-66239580。

(五)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6233928。

(六)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附件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4:巴南区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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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

2024-04-10,全文共 7856 字

+ 加入清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特别说明。

除明确约定外,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考生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rsj.bishan.gov.cn:11006/ExtendService_PerE_UserLogin.asp)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

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4月17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电话:023-85284502)。

(二)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4月17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其他情形不退还报名考务费,请考生慎重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27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增加笔试环节;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一科,分值15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2.笔试时间。

初定于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8:30—10:00,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3.需笔试的岗位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考生,应按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附件4)。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考生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递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璧山区教委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人力社保局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同璧山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面试项目。

面试包含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美术教师岗位的综合面试采取专业基本功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本专业领域技术水平,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根据考试科目现场决定。其他岗位的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

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

六、体检人选的确定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璧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告-招录信息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须在璧山区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报考条件、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区教委,徐老师,023-85284502;区人力社保局,谭老师,023-41412132。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本公告由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璧山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3.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4.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

5.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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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第二季度考核招聘1281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

2024-05-06,全文共 7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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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8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考生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在军队服现役或其他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本公告所称“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网上报名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除招聘公告另有规定外,2024年当年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且报考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取得相关住培合格证明的时间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我要办”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方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在“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报名系统单独设置报名通道,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考多个不同的岗位(单次报名仅能选择1个岗位,可多次登录并报考不同的岗位),其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7日09:00—5月18日09:00。此类岗位不组织公共科目笔试,无需缴纳考务费。

(二)其他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7日09:00—5月12日09:00,应聘人员应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4年5月14日09: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在考生报名后的1日内,对照岗位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5月13日09:00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一经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对报考竞争比达不到8:1、无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予以退费。

五、考试考核

招聘对象为博士、高级职称人员或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其中紧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开考比例可以低于2:1。

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由招聘方直接组织面试考核。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小于8:1的,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达到8:1的,应先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达不到3:1的,最低可调整为2:1。因面试前或面试中应聘人员弃考等原因,导致岗位竞争比低于2:1的,除前述不设开考比例及放宽开考比例的情形外,应当相应缩减招聘名额。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该招聘岗位的面试等后续环节。需进行笔试的岗位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内容。按本公告规定应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150分。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具体科目类型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08:30—12:00(其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考生可于5月21日09:00—5月25日0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可按有关提示在6月下旬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提前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专业面试或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见附件1。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可采取综合面试、专业面试或面谈等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参加;其他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由招聘方按规定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专业面试采取实操、案例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专业面试时间和综合面试的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到2:1的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第一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以及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未达到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其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由市属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四)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其中,面试采取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专业面试、综合面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面试采取两种不同方式的,每种方式各占专业面试成绩的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单位及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按规定应告知考生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市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等官方网站(市属高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注意关注有关高校官方网站通知)。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与考生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凡本公告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附件1“备注”栏)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考试考务咨询:023-8686882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2.附件2 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4.附件4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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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2024-04-28,全文共 3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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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引进财务管理专业技术人才1名,包装饮用水厂厂长1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社会劣迹和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非法组织;

4.满足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符合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未在截止报名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

7.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县属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经历

参考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具体可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4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http://wlexam.com:26678/yy2024/)(具体网址链接于报名当天更新发布并开通)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者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2024年5月7日17:00截止。报名者请于报名结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将会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4.报考流程咨询电话:刘老师023-86833576。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接收到报名信息后,根据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按岗位名额与资格初审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名单。资格初审后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沟通,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一览表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人才网(https://www.cqrc.net/)公布。

2.资格复审。

时间:初定于2024年5月11日09:00-17:00;

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资料:酉阳县属国有企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考核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核

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采取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招聘考官组根据面试情况,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国资服务中心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仅作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采用参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学籍学历真实性、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时一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和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才网(https://www.cqrc.net)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拟聘单位及岗位、考核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国资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面议。

福利: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专业技术职称补贴,定期体检、带薪年假等。

五、纪律要求

公开引进县属国有企业合同制员工,是企业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引进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不得招(选)聘为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六、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县国资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23-75705805

附件:

1.重庆市酉阳县县属国有企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2.酉阳县属国有企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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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定向选调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2023-10-26,全文共 4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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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

(二)国内部分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报名条件见各有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发布的定向选调简章)。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部分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学校名单见附件1)。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毕业生不列入定向选调范围。

二、选调专业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专业要求(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明确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其下设二级学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大数据、智能化、装备制造等相关专业。①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系统科学(0711)、数学(0701)、物理学(0702);②装备制造类:机械工程(0802、0855)、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力学(0801);③能源动力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能源动力(0858);④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矿业工程(0819)、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材料与化工(0856)、化学(0703)。

(二)经济金融及现代管理等相关专业。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金融(0251)、统计学(0714、0252)、税务(0253)、国际商务(0254)、保险(0255)、资产评估(0256)、审计(1257)、会计(1253)、工程管理(1201、1256)、工商管理(1202、1251)、旅游管理(1254)。

(三)城市建设管理等相关专业。建筑学(0813、0851)、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交通运输工程(0823、0861)、城乡规划学(0833、0853)、风景园林学(0862)、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土木水利(0859)、生态学(0713)、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资源与环境(0857)。

(四)医药卫生等相关专业。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831)、生物工程(0836)、生物与医药(0860)、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1053)、药学(1007、1055)、中药学(1008、1056)。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限专业:①获得过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②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③省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④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以及各部部长,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2023年10月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四)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0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放宽2岁。

(六)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七)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没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30日10:00至2023年11月3日17:00登录七一网(www.12371.gov.cn)“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定向选调”提交报考申请,男生填报“重庆市岗位一”、女生填报“重庆市岗位二”。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以及学校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部门或就业部门签字盖章的《重庆市定向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内容完整清晰,jpg格式,300kb以下)。所有信息填报无误后,请单击“提交审核”按钮确认报考。

2.资格初审。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单位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3年11月5日17:00前,重新修改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3年11月6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网上缴费后请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缴费成功,如缴费未成功,请及时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7:00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3)。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14日10:00至11月17日23:00,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定向选调”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1月18日,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部分高校考生可选择在本校参加笔试,有关要求以本校就业信息网站发布的简章为准)。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履职基本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可于2023年11月底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三)面试。根据重庆市岗位一、岗位二考生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面试入围分数线。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2月9日,面试有关事宜将于2023年11月底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布。

(四)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专业特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核查考生档案,考生需提交《重庆市定向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相关政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生成绩、单位需求、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等,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市级机关或区县级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区县级机关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鼓励大学毕业生自愿申请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为加强选调生培养锻炼,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在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适时安排到乡镇(街道)、村进行锻炼。

(三)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可参加上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择优选拔担任各级领导干部,或按程序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四)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按规定享受所在区县同层次人才的引进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即时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招录简章、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笔试、面试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做好出行安排。

政策咨询:023-63899706,023-63896932(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023-86868837

考务咨询电话(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023-88979842,023-86028713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部分国(境)外高校名单

2. 重庆市定向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3. 重庆市定向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办理减免考务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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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赴外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

2024-03-22,全文共 7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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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优秀人才49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内科学(呼吸方向),内科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呼吸方向”,持有“内科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呼吸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线上报名。

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线上报名。考生将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后一并发送至邮箱309291096@qq.com。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及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线上报名的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报名。

第一站: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

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09:00—12:00。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图书馆报告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

第二站:四川大学华西校区。

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7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相同。所有考生(含线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8。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查审合格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科,并于2024年3月30日09:00—12:00在西姆善居成都中医大宽窄巷子酒店(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7-9号附近)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或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缴费人数、是否开展笔试、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缴费结束当天在《准考证》领取现场张贴公布,并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3.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分值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应职(执)业资格、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巫溪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同时,考生须在考试、体检、考察环节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023-51520450,15808082098;县卫生健康委,023-51811103,13452777660。

(四)本公告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巫溪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巫溪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赴外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8.附件8: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

9.附件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10.附件10:个人信息汇总表.xls

11.附件11: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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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赴外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2023-11-22,全文共 2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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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企业(民办非企业)采取考试考核、面试面谈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招聘企业(民办非企业)人才88人。

三、招聘岗位及对象

企业(民办非企业)主要招聘财务、金融、审计、会计、财务管理、计算机、软件工程、高中教育、医疗技术等专业人员,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黔江区2023年企业(民办非企业)人才招聘情况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一)区属国有企业招聘

1.报名方式

重庆鸿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鸿业百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庆爱莉丝庄园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重庆峡谷城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线上招聘与现场招聘相结合方式。

①线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吉林省长春市考点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 — 11月29日17:00。考生根据《黔江区2023年企业(民办非企业)人才招聘情况一览表》(附件2)公布的岗位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陕西省西安市考点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 — 12月6日17:00。考生根据12月3日(暂定)公布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qianjiang.gov.cn)上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剩余岗位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考生需下载填写《重庆市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的方式投递至应邮箱,联系方式及简历接收邮箱见《黔江区2023年企业(民办非企业)人才招聘情况一览表》(附件1)。

②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考点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现场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三)

陕西省西安市考点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现场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1室。

考生需现场提交《重庆市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吉林省长春市考点及陕西省西安市考点事业单位线上(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均须到对应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按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结束后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资格审查现场张贴公布。

3.考试考核

区属国有企业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可降低至2:1开展笔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笔试、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当日在笔试考点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招聘后续环节人员。

面试。面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3:1的,笔试成绩高于60分者继续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考核各项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

5.其它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确定为体检对象。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企业报请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如需递补,由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用人企业负责集中递补一次,递补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企业(民办非企业)招聘

报名方式

企业(民办非企业)采取自主线上招聘的方式,其中,国维外国语学校采取自主线上招聘与陕西省西安市考点现场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考国维外国语学校既可选择线上报名,也可选择现场报名,线上报名人员无需参加现场报名。

①线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 — 12月7日17:00。考生根据《黔江区2023年企业(民办非企业)人才招聘情况一览表》(附件1)公布的岗位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及相关佐证资料扫描件投递至对应邮箱,联系方式及简历接收邮箱见《黔江区2023年企业(民办非企业)人才招聘情况一览表》(附件1)。

②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现场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1室。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简历及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考核方式

参加线上招聘的应聘人员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招聘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聘组进行面试面谈,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资格审查现场张贴公布。

五、聘用办理

拟聘用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各类人才,符合《黔江区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试行)》规定的,按所明确的人才类型对应享受激励政策。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核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公告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3.报名咨询电话:企业(民办非企业)应聘咨询电话023-79221648。

附件:

1.黔江区2023年企业(民办非企业)人才招聘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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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

2024-04-10,全文共 7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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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中境内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境外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qxs.gov.cn/bm/rlsbj/)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3日—4月17日。

2.报名材料。

考生需下载填写《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投递至以下邮箱:

秀山县财政局报名邮箱:1139520641@qq.com(联系电话:023-76678808)。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名邮箱:505843939@qq.com(联系电话:023-76864101)。

秀山县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报名邮箱:2653424661@qq.com(联系电话:023-76671675)。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秀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报名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岗位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凡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一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笔试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4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上及时公布。

3.笔试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秀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考生,应按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上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本人到场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人/科,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审查。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秀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市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3年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bm/rlsbj/)”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023-76889338。

(三)本公告由重庆市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报名表.doc

3.附件3: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4.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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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非常紧缺职业表一览

2019-01-11,全文共 1236 字

+ 加入清单

一、职业技能

序号

行业

职业(工种)名称

培训成本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
技师

1

制造业

金属轧制工

1160

1410

1820

2

车工

1850

3330

3180

3

数控车工

2370

2790

3400

3740

4

铣工

2200

2680

3680

5

数控铣工

2390

3750

6

磨工

3670

7

电切削工

2050

8

冲压工(冷作钣金工)

3060

3400

3740

9

铸造工

3600

3580

10

锻造工(锻工)

3230

11

金属热处理工

2000

3580

12

焊工

1490

1890

2260

2740

3390

13

模具工

3630

14

钳工(工具钳工)

3560

15

钳工(装配钳工)

3560

16

钳工(机修钳工)

3560

17

电工

1490

1940

2620

3120

3680

18

机床装调维修工

3580

19

变压器互感器制造工(变压器装配工)

3570

20

变压器互感器制造工(变压器线圈制造工)

3100

21

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装配工

3580

22

电子产品制版工

1820

23

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

1830

2210

24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2430

25

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

2020

26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2890

2900

27

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

3170

3550

28

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

3550

29

评茶员

1890

30

服装制版师

2610

31

化工总控工

3050

32

制冷工

1110

33

药物制剂工

2250

2640

34

建筑业

工程测量员

3180

35

钢筋工

780

36

架子工

890

37

混凝土工

720

38

砌筑工

630

39

手工木工

1780

40

电梯安装维修工

2060

2420

2180

4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汽车维修工

2280

2540

2730

2800

2690

42

住宿和餐饮业

中式面点师

1210

1250

1600

1630

43

中式烹调师

1960

2180

2710

2610

44

西式面点师

1280

1320

1650

1660

45

西式烹调师

1260

1300

1610

1660

46

茶艺师

1090

1270

1300

4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互联网网络管理员)

2220

48

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

1370

1930

4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安全评价师

1390

1600

50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320

1430

51

保安员

790

1130

5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育婴员

1200

1440

1650

53

保育员

760

830

1080

54

美容师

2130

2180

55

美发师

1440

1850

2320

2480

2880

二、专项职业能力类

序号

行业

专项职业能力名称

培训成本

1

卫生和社会工作

医疗辅助护理

1080

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母婴护理

880

3

产后康复服务

820

4

小儿推拿保健

720

5

照料老年人

650

6

照料婴、幼儿

720

7

照料孕、产妇

680

8

护理病人

710

9

制造业

电子器件装配

1330

10

电子元件插件

1010

11

电子元件焊接

1330

12

建筑业

壁橱安装

460

13

辐射采暖空调系统安装

580

14

室内瓷砖铺贴

460

15

墙面涂刷

350

16

涂料调色

350

17

住宿和餐饮业

重庆小面制作

670

18

重庆火锅调味

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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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

2024-04-10,全文共 7152 字

+ 加入清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需提供发证机关的相关佐证材料)。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考生将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6)扫描后,以“岗位序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命名一并发送至岗位相应邮箱,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邮件形式反馈初审意见并发放《考试考核通知书》。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及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线上报名的所有考生必须到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名邮箱:

报考非卫生岗位(岗位序号1-10)邮箱:wlqrsjsyk@163.com。

报考卫生岗位(岗位序号11-25)邮箱:270634484@qq.com。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武隆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报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5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4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公布。

3.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武隆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武隆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审查。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武隆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分值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武隆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武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的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77722036、18996750212;区卫生健康委,023-77788861、023-77788862、18996799811。

(四)本公告由武隆区委组织部、武隆区人力社保局、武隆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6.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7.附件7: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8.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9.附件9: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考生基本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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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中医医院紧缺岗位招聘

2024-01-15,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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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热爱医学事业,医德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具备该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等。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技能考核+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形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梁平中医医院行政部劳资人事科309办公室(梁山街道双桂路241号(原疾控中心))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准确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四、本简章由梁平区中医医院劳资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18883703753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359447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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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

2024-03-25,全文共 5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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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5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主要以毕业证书(同时参考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不在《专业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重庆医科大学招聘网站(http://zhaopin.cqmu.edu.cn/zpself/main.jsp#)中注册,并按照网站提示的相关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信息。在“人才引进招聘”项目投递简历完成报名。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注册网络要求: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 Internet Explorer 8.0及以上。屏幕分辨率推荐设置为1366*768或以上(网站技术联系人:千诺科技 023-6863003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各院系(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初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结束后,针对通过审议确定引进的应聘人员开展。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重庆医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招聘系统导出打印)及招聘网站(本表)填报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应聘院系(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学位,查实学历(学位)真伪。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须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后续环节。

五、考核

通过院系(部门)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面试,考核时间根据报名人数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通过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核项目详见附件1。

(一)面试。

本次考核包括院系考核和校级专家考核,均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院系考核指标涉及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创新、研究成果水平、发展潜力、综合评价等;校级专家考核面试包括学术评价和综合评价。院系考核和校级专家考核时间均为10-3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院系考核成绩或校级专家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院系考核成绩×40%+校级专家考核成绩×6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通过考核面试的应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是否引进,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学校会同院系(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各院系(部门)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学校会同各院系(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由用人部门通过电话、QQ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进入拟聘公示环节后,招聘岗位因故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1个月之内。1个月后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及重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拟聘人员应按时报到,在接到报到通知后规定期限内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未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公告所要求的各类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联系方式

1.本公告由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部门。

2.简历投递网址:http://zhaopin.cqmu.edu.cn/zpself/main.jsp#

3.招聘网站技术联系人:千诺科技;电话:023-68630030

招聘咨询联系人: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刘老师

电话:023-68480072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邮编:400016

邮箱:hrd@cqmu.edu.cn(本邮箱接受简历及政策咨询)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cqmu.edu.cn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3.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4.附件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6.附件6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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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赴外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

2024-03-22,全文共 6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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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90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内科学(呼吸方向),内科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呼吸方向”,持有“内科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呼吸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线上报名。

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2:00时,逾期不再受理线上报名。考生将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后一并发送至邮箱2500839726@qq.com。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及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线上报名的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08:30—12:00、14:00—16:30。

报名地点:重庆市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

(二)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现场资格审查安排两个时间段进行,考生应选择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一:

时间: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8:30—12:00、14:00—16:30。

地点:重庆市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二:

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4:00—17:30。

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渝州路33号西亚广场新西亚大酒店大厅。

所有考生(含线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等证件及相关资料(尚未取得学历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本人自荐书、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酉阳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

资格查审合格者,现场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并按《考试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五)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是否开展笔试、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资格审查全部结束当天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考核通知书》。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3.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酉阳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分值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考试考核通知书》。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应职(执)业资格、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1536008、7553271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赴外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赴外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报名表.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5.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6.附件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7.附件7: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8.附件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9.附件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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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急需紧缺人员

2024-03-07,全文共 2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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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急需紧缺人员岗位:

医务科干事1名。应聘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医学相关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优先),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具有医务科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03月06日起至2024年03月12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请应聘者根据报名岗位的招聘条件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大足第三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

谭老师 023-43450039

六、考试与面试考核

(一)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及以上时。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2:1的比例由高到低且笔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者依次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但属于医院急需紧缺岗位的,可不受比例限制。不受比例限制的,由高到低且笔试成绩在75分(含)以上者依次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二)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2:1及以上时,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但属于医院急需紧缺岗位的,可不受比例限制。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达到开考比例受比例限制的,考生笔试成绩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不受比例限制的,考生的笔试成绩须在75分(含)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2:1的比例由高到低且笔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者依次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不受比例限制的,由高到低且笔试成绩在75分(含)以上者依次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不受比例限制的,由高到低且笔试成绩在75分(含)以上者依次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考核成绩×4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笔试与面试主要内容。笔试主要考核所报岗位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结合应试者工作学习经历、相关业绩,考核其现实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应试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内容;协调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健康、人文素养等个人素质。面试考核分值为100分。

七、其他:

凡具备下列条件者,每项在笔试总成绩(未折算)上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一)医院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1分)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分)

(三)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1分)

(四)获得相关专业规培证书(1分)

八、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加试一轮面试考核,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进行。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重庆市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订阅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则由笔试和面试成绩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十、如无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则该职位空缺,留待下一轮招聘。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与医院签定聘用(编外)合同,招聘(编外)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编外)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编外);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编外)资格或者无条件解除聘用(编外)合同。正式聘用(编外)后,医院将提供职业培训、晋升升职机会。符合我院引进人才条件的,享受引进人才待遇,具体待遇请到医院面询。

十二、相关说明

本招聘启事由大足区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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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

2023-11-03,全文共 6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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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镇街-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机关(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并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于202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9:00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lexam.com:26678/ddkyl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电子照片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因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审核通过的,可在2023年11月24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报名情况公布。

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镇街-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公布各岗位确认报名人数、是否进行笔试、岗位递减或取消等情况。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且需参加笔试的考生,应于2023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3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凡网上报名通过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4: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4: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满分150分)。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

3.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镇街-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应按“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镇街-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本人到场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者,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确定,并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若递补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渡口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 +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部门镇街-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招考”栏进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并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上报区人事工作联席会审定。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大渡口区服务3年,方能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023-68871735;

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023-68151726。

(三)本公告由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大渡口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6.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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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

2023-10-23,全文共 6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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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沙坪坝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1日10: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沙坪坝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网上资格初审仅审核照片,不审核报名条件和信息,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10月31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31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不进行笔试考试或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由沙坪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试费的,于2023年11月9日9:00起至11月11日10: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是否进行笔试、岗位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公布。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4: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4: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11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现场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沙坪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为1:1。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招考录用”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执业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详见附件7),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通过“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综合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学历、职称、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若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3年。凡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服务期,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5368201。

(三)本公告由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沙坪坝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沙坪坝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审查表.doc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6.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7.附件7: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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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

2024-04-10,全文共 9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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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考区教委下属学校所有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区教委下属学校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岗位要求的规培证书,均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考生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机关(单位)审核认定,并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考生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合川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4月17日12: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4月17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两科合计100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27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开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公告公示”栏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需笔试的岗位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考生按照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8)。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比例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项目:

(1)教师岗(岗位类别为甲类)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中职体育教师岗位专业面试方式为试讲与专业实操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等;其余教师岗位专业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2)医疗卫生岗(岗位类别为乙类)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

(1)教师岗(岗位类别为甲类):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医疗卫生岗(岗位类别为乙类):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未组织笔试的:

(1)教师岗(岗位类别为甲类):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医疗卫生岗(岗位类别为乙类):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拟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合川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合川区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考核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核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42756176、023-42756684;区教委,023-42824178;区卫生健康委,023-42750625。

(四)本公告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合川区教委、合川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合川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年修订版).xls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8.附件8: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9.附件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10.附件10:工作经历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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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发布

2024-03-22,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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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编制此次《人才目录》,渝中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调研摸排了区内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医院、学校等单位,共收集到现代金融、现代商贸、软件信息、文旅文创、专业服务、健康服务、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等领域的优质岗位899个,人才需求2115名。

《人才目录》显示,从薪酬来看,最高年薪120万元,年薪30万以上的岗位人才需求420人。从人才需求来看,软件信息领域(769人)、健康服务领域(741人)、专业服务领域(141人)需求最为迫切,占比达78.06%。从学历层次需求来看,对硕士、博士等人才(775人)及大学本科等人才(1340人)的需求占比分别达36.64%、63.36%。

近年来,渝中区已构建“1+1+10”人才政策矩阵,按照渝中区“黄金十二条”“青创十条”人才政策相关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可给予购房补助、安家补贴、工作补贴、科研资助等支持,渝中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还将提供全周期“一站式”人才服务。

下一步,渝中区将聚焦“11241”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发布人才需求,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为人才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保障,努力实现“渝中对人才最友好、人才在渝中更有为”,为渝中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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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紧缺职业工种介绍

2019-01-11,全文共 2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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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技能

序号

行业

职业工种)名称

培训成本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
技师

1

农、林、牧、渔业

家畜繁殖员

1420

1640

1960

2120

2

水生物病害防治员

1080

1110

1240

1380

1250

3

农作物植保员

760

1450

4

动物疫病防治员

760

790

940

5

农机修理工

1310

1440

1650

2090

6

采矿业

矿山救护工

1550

7

制造业

金属轧制工

1020

1580

8

金属挤压工

1020

1160

1410

9

车工

1890

2460

10

铣工

2220

3720

11

数控铣工

2800

3560

12

磨工

2190

2240

2700

3720

13

电切削工

1290

1350

1450

2020

14

冲压工(冷作钣金工)

2390

2560

15

铸造工

2000

2060

2560

16

锻造工(锻工)

2000

2060

2560

3200

17

金属热处理工

2060

2560

3600

18

模具工

1830

2700

3330

19

钳工(工具钳工)

1930

2010

2530

3560

20

钳工(装配钳工)

1930

2010

2530

3560

21

钳工(机修钳工)

1930

2010

2530

3560

22

机床装调维修工

2050

3590

23

汽车装调工

2000

2060

2560

3600

3580

24

变压器互感器制造工(变压器装配工)

2030

2540

3570

25

变压器互感器制造工(变压器线圈制造工)

1320

1570

2360

2980

26

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装配工

2000

3600

27

电子产品制版工

960

1060

1380

1510

28

印制电路制作工

1060

1380

1510

1820

29

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

1050

1110

1420

30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1360

1560

2020

31

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

1600

1630

1700

32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1580

2030

2540

33

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

1830

1890

2350

34

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

1800

2350

3170

35

评茶员

940

1380

2230

36

服装制版师

1110

1450

2440

37

化工总控工

2060

2680

38

制冷工

780

820

910

39

药物制剂工

1370

1450

2060

4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锅炉操作工

2400

3050

3230

41

工业废水处理工

1140

1350

42

建筑业

工程测量员

1360

1480

2160

2890

43

钢筋工

860

1200

1740

2010

44

架子工

950

970

980

45

混凝土工

990

1200

46

砌筑工

740

800

1080

47

手工木工

1860

2160

2980

48

防水工

920

1000

1340

1600

49

电梯安装维修工

1460

1560

50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1160

1220

1520

51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

1380

1430

1680

1890

5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

1060

1100

1200

1410

53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桥式吊司机)

1120

1220

1520

1770

54

机动车检测工

2060

2560

3600

3580

55

住宿和餐饮业

中式面点师

1530

56

中式烹调师

2550

57

西式面点师

1580

58

西式烹调师

1550

59

茶艺师

730

800

6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互联网网络管理员)

1620

2080

61

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

1110

62

房地产业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1100

1600

1670

6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安全评价师

1230

64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800

1000

65

劳动关系协调员

1000

1320

1430

66

保安员

720

1840

2080

67

安检员

1160

1220

1690

2110

68

智能楼宇管理员

950

1220

1560

69

消防设施操作员

880

970

1320

7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有害生物防制员

1030

1370

7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美容师

1600

1790

2010

72

卫生和社会工作

眼镜验光员

2260

二、专项职业能力类

序号

行业

专项职业能力名称

培训成本

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家庭餐制作

540

2

日用抽油烟机维护

410

3

社区保洁

630

4

足部保健

620

5

肩、颈部保健

530

6

背、腰部保健

530

7

腹部保健

510

8

头、面部保健

510

9

睫毛修饰

480

10

指甲护理装饰

730

11

芳香护理

910

12

精油按摩

830

13

汽车美容

920

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化粪池清掏维护

450

15

道路清扫

630

16

农、林、牧、渔业

毛猪养殖

580

17

山地鸡养殖

500

18

茶树栽培

430

19

制造业

汽车灯具装配

600

20

汽车线束装配

600

21

汽车空调安装

600

22

服装缝纫

1190

23

服装裁剪

670

24

手工编织

520

25

手工钩织

520

26

三峡刺绣

1080

27

建筑业

钢筋绑扎

260

28

钢筋机械连接

450

29

钢筋竖向电渣压力焊连接

450

30

箍筋制作

450

31

钢筋加工

610

32

防水卷材施工

690

33

沥青制品铺筑

560

34

混凝土振捣

200

35

混凝土的配料与搅拌

390

36

混凝土的浇灌与捣实

560

37

砂浆机械拌制

260

38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拆

340

39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搭拆

270

40

饰面块材粘贴

460

41

填充墙砌筑

310

42

卫生器具安装与配管

460

43

金属门窗制作

700

44

批发和零售业

商品销售

520

45

收银结算

580

4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叉车操作

1060

47

住宿和餐饮业

咖啡制作服务

750

48

糕点裱花

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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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

2023-10-30,全文共 7001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境外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上)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不接受电话、传真和委托报名。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并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能现场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可自愿选择其中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名。线上(网上)报名只审核电子照片,线上(网上)报名的考生仍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8:30—11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8:30—12:00。

2.地点:

(1)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篮球场旁食堂4楼(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2)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

3.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的考生,均需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8)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

此次考试考核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费用。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属于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报名情况公布。

报名结束后1个作日内通过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布各个岗位确认报名人数、是否进行笔试、岗位递减或取消等情况。

(七)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14:00—17:00在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考生按《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到达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8:1的,该岗位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一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笔试具体科目类别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及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告信息。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 +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须在石柱县服务5年(服务期间,须严格遵守石柱县有关人事人才政策),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5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150678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石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6.附件6: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7.附件7:重庆市石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资格审查表.doc

8.附件8: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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