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便民服务

0

重庆面向

重庆面向专题栏目,提供与重庆面向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重庆面向问题。

分享

浏览

2793

文章

331

涪陵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57人

2024-03-04,全文共 7346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是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首页招聘信息-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24年3月5日上午9:00至3月9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涪陵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18.201.49.126:85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注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报考信息填写说明”,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登记照,登记照大小200kb,jpg格式)。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3月9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涪陵区教委会同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进行报考资料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站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甲类岗位的考生须选择北京、上海、武汉的其中一个站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乙类岗位的考生须选择北京、上海、武汉、重庆的任意一个站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7)要求准备好《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学科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1.北京站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开放京师大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102。

时间:拟定于2024年3月8日9:00—9日12:00。

2.上海站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08。

时间:拟定于2024年3月8日9:00—9日12:00。

3.武汉站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就业处B101(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时间:拟定于2024年3月8日9:00—9日12:00。

4.重庆站

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聘大厅(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时间:拟定于2024年3月10日9:00—12:00。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及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于所有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系统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需要参加笔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系统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一科,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3月16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地点张榜公布,并通过报名系统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笔试结束次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注意查看短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时间各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方式进行。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涪陵区教委会同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需要选岗的岗位(详见附件1),由该岗位确定的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招聘单位。

拟签约人员经签约现场资格核实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请考生提前备好就业三方协议书。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涪陵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 “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面试后、体检前放弃资格,其缺额由招聘方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察环节及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涪陵区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涪陵区人民政府网、报名系统上公示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023-72880381、023-72880655。

(四)本公告由涪陵区教委、涪陵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涪陵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7.附件7: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展开阅读全文

重庆市面向重庆大学定向选调24届应届大学毕业生

2023-10-26,全文共 4368 字

+ 加入清单

一、选调范围

重庆大学2024届应届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

二、选调专业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专业要求(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明确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其下设二级学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大数据、智能化、装备制造等相关专业。①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系统科学(0711)、数学(0701)、物理学(0702);②装备制造类:机械工程(0802、0855)、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力学(0801);③能源动力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能源动力(0858);④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矿业工程(0819)、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材料与化工(0856)、化学(0703)。

(二)经济金融及现代管理等相关专业。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金融(0251)、统计学(0714、0252)、税务(0253)、国际商务(0254)、保险(0255)、资产评估(0256)、审计(1257)、会计(1253)、工程管理(1201、1256)、工商管理(1202、1251)、旅游管理(1254)。

(三)城市建设管理等相关专业。建筑学(0813、0851)、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交通运输工程(0823、0861)、城乡规划学(0833、0853)、风景园林学(0862)、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土木水利(0859)、生态学(0713)、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资源与环境(0857)。

(四)医药卫生等相关专业。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831)、生物工程(0836)、生物与医药(0860)、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1053)、药学(1007、1055)、中药学(1008、1056)。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限专业:①获得过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②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③省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④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以及各部部长,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2023年10月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四)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0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放宽2岁。

(六)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七)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没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30日10:00至2023年11月3日17:00登录七一网(www.12371.gov.cn)“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定向选调”提交报考申请,男生填报“重庆市岗位一”、女生填报“重庆市岗位二”。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以及学校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部门或就业部门签字盖章的《重庆市定向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1,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内容完整清晰,jpg格式,300kb以下)。所有信息填报无误后,请单击“提交审核”按钮确认报考。

2.资格初审。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单位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3年11月5日17:00前,重新修改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3年11月6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网上缴费后请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缴费成功,如缴费未成功,请及时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7:00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2)。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14日10:00至11月17日23:00,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定向选调”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1月18日,重庆大学考生须选择重庆考区参考,不得选择其他考区,否则责任自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履职基本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可于2023年11月底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三)面试。根据重庆市岗位一、岗位二考生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面试入围分数线。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2月9日,面试有关事宜将于2023年11月底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布。

(四)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专业特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核查考生档案,考生需提交《重庆市定向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相关政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生成绩、单位需求、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等,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市级机关或区县级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区县级机关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鼓励大学毕业生自愿申请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为加强选调生培养锻炼,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在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适时安排到乡镇(街道)、村进行锻炼。

(三)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可参加上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择优选拔担任各级领导干部,或按程序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四)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按规定享受所在区县同层次人才的引进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即时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招录简章、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笔试、面试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做好出行安排。

政策咨询:023-63899706 023-63896932(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023-86868837

考务咨询电话(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023-88979842 023-86028713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定向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2:重庆市定向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笔试办理减免考务费须知.doc

附件3:2024届毕业生报考选调生承诺书.docx

展开阅读全文

南川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

2024-05-24,全文共 6944 字

+ 加入清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二)面向我市为南川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

(三)面向我市为南川区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报名,但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线上报名。

所有线上报名考生均须在2024年5月25日8:30至5月31日11:30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的电子件投递到指定电子邮箱:371409849@qq.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设置两个时间段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所有考生(含线上报名考生与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一:2024年5月25日8:30—11:30,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二:2024年5月31日14:30—17:30,地点:重庆市南川区教委人事科(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华路5号政府大楼四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见附件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有线上报名、现场报名考生均须带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面向我市为南川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以及我市为南川区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报考面向我市为南川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以及我市为南川区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的考生,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一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比例开考。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约人选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六、选岗及签订协议

拟签约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报考该岗位的拟签约人员应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拟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岗完成后,拟签约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考试考核时间等原因造成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间有变动的,以现场通知为准),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南川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方能向系统外、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在6年服务期内提出流动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须按公费师范生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咨询电话:南川区人力社保局,023-71420469;南川区教委,023-81110585。

(三)本公告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南川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附件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docx

4.附件4: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展开阅读全文

大足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

2024-05-24,全文共 4379 字

+ 加入清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大足籍)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但国家和我市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0: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西南大学第8教学楼(北碚区天生路2号)。

(三)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大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大足区教委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

2024年5月25日上午10:10—12:00。

(二)面试地点。

西南大学第8教学楼(北碚区天生路2号)。

(三)面试内容。

面试为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试讲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签订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在体检完成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当天现场公布。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的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并按原签订的协议规定处理,且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大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其中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有其他约定事项者,按约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64381723。

(四)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3-4378063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附件4:报名登记表.doc

展开阅读全文

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2024-05-11,全文共 7420 字

+ 加入清单

一、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简称:华中师大长寿学校)是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举办的公办高完中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区外著名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领办。总校华中师大一附中连续多年在多个榜单蝉联区外第一。华中师大长寿学校依托华中师大一附中“卓越联盟”平台,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特色鲜明,潜力无限,学校管理团队与学科带头人均由华中师大一附中选派,诚邀区外各地优秀人才共襄盛举。华中师大长寿学校实行高起点、高定位,小班化、导师制培养战略,按市一类学校规划设计。学校分两期开办,一期学校(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励学路1号)将于2024年9月开学;二期占地300余亩,将于2027年建成投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表所要求的奖学金条件,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获奖学金。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外,其他要求奖学金等相关材料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分为华中师范大学站和重庆站两站,华中师范大学站未招满的岗位再纳入重庆站继续招聘。

(一)网上报名时间。

(1)华中师范大学站。

考生应在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0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点击“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资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就业推荐表、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获奖证书等印证材料,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提交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按公告中的联系电话咨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5月20日17:00前修改并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重庆站(西南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站剩余岗位纳入重庆站专场招聘,招聘剩余岗位于2024年5月30日(暂定)前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lsbj.cq.gov.cn/)公布,其报名方式、招聘时间、地点等事宜将于华中师范大学站招聘结束后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公告后续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主要针对华中师范大学站招聘。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招聘大厅。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现场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于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处张贴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科目知识,包括从事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寿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项。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任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约人选名单在面试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考核结束后,拟签约人员现场与招聘学校、长寿区教委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和《签订就业协议其他约定事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提前准备。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签约完成后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拟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其中,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6年),方能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因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机构设置正在办理中,公开招聘人员人事关系暂由重庆市长寿中学校代为管理,待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机构设置批复后整体划转至该校。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长寿区教委陈老师,023-40336800、40250762;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余老师,023-40661621。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公告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寿区教育委员会进行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长寿学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推荐表.doc

3.附件3: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4.附件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展开阅读全文

重庆市面向西南大学定向选调24届应届大学毕业生

2023-10-26,全文共 4313 字

+ 加入清单

一、选调范围

西南大学2024届应届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

二、选调专业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专业要求(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明确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其下设二级学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大数据、智能化、装备制造等相关专业。①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系统科学(0711)、数学(0701)、物理学(0702);②装备制造类:机械工程(0802、0855)、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力学(0801);③能源动力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能源动力(0858);④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矿业工程(0819)、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材料与化工(0856)、化学(0703)。

(二)经济金融及现代管理等相关专业。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金融(0251)、统计学(0714、0252)、税务(0253)、国际商务(0254)、保险(0255)、资产评估(0256)、审计(1257)、会计(1253)、工程管理(1201、1256)、工商管理(1202、1251)、旅游管理(1254)。

(三)城市建设管理等相关专业。建筑学(0813、0851)、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交通运输工程(0823、0861)、城乡规划学(0833、0853)、风景园林学(0862)、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土木水利(0859)、生态学(0713)、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资源与环境(0857)。

(四)医药卫生等相关专业。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831)、生物工程(0836)、生物与医药(0860)、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1053)、药学(1007、1055)、中药学(1008、1056)。

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限专业:①获得过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②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③省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④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以及各部部长,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2023年10月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四)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0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放宽2岁。

(六)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七)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没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不得报考公务员的情形。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30日10:00至2023年11月3日17:00登录七一网(www.12371.gov.cn)“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定向选调”提交报考申请,男生填报“重庆市岗位一”、女生填报“重庆市岗位二”。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以及学校院系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部门或就业部门签字盖章的《重庆市定向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1,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内容完整清晰,jpg格式,300kb以下)。所有信息填报无误后,请单击“提交审核”按钮确认报考。

2.资格初审。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审核单位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3年11月5日17:00前,重新修改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3年11月6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网上缴费后请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缴费成功,如缴费未成功,请及时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减免考务费(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7:00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见附件2)。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14日10:00至11月17日23:00,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定向选调”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1月18日,西南大学考生须选择重庆考区参考,不得选择其他考区,否则责任自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履职基本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可于2023年11月底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三)面试。根据重庆市岗位一、岗位二考生的笔试成绩,分别划定面试入围分数线。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2月9日,面试有关事宜将于2023年11月底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布。

(四)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专业特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核查考生档案,考生需提交《重庆市定向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相关政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生成绩、单位需求、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等,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市级机关或区县级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分配到区县级机关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鼓励大学毕业生自愿申请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为加强选调生培养锻炼,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在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适时安排到乡镇(街道)、村进行锻炼。

(三)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可参加上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择优选拔担任各级领导干部,或按程序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四)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按规定享受所在区县同层次人才的引进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即时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招录简章、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笔试、面试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做好出行安排。

政策咨询:023-63899706 023-63896932(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023-86868837

考务咨询电话(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023-88979842 023-86028713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重庆市面向西南大学定向选调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章.doc

展开阅读全文

云阳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

2023-11-21,全文共 7133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及竞赛奖项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的证书原件为准。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除明确约定外,2024年应届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分2批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日程安排。

1.第一批(云阳中学、实验中学、双江中学)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9:00。

现场资格审查:2023年12月2日9:00—15: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西路21号)。

2.第二批(盘石中学、凤鸣中学、南溪中学、江口中学)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9:00。

现场资格审查:2023年12月6日9:00—15: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

(二)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第一批次报名须在2023年12月1日12:00前修改并重新提交,第二批次报名须在2023年12月5日12:00前修改并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并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通过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本次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比例。

(五)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张贴公布,同时于1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增加笔试环节;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 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从事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笔试时间90分钟,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 笔试时间。第一批学校(云阳中学、实验中学、双江中学)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2月3日(星期天),第二批学校(盘石中学、凤鸣中学、南溪中学、江口中学)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后张贴公布,并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公布。

3. 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并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公布。

(二)面试。

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组织教学的能力,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不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约人选名单、签约时间及地点等事宜于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拟签约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与招聘学校在规定时间及地点签订就业协议并约定违约责任(同时上交由所在院校加盖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作为政审考察依据)。

六、体检和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24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24年8月2日统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nyang.gov.cn/bm_257/xrlsbj/)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须与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其中,部属免费师范生6年,研究生3年,本科生5年,以报名时审核的学历为准,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咨询电话:023-55138681(县教委)、023-55129675(县人力社保局)。

(三)本公告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重庆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

2024-03-04,全文共 6418 字

+ 加入清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医学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四、报名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2024年3月2日9:00至3月5日12: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我要办”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下同)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3月5日15: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4年3月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人员,于2024年3月27日9:00至3月30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专项招聘不设笔试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缴费人数,将在缴费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rlsbj.c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1:1竞争比例开展。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各区县相应网站(详见附件1)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各区县相应网站(详见附件1)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8)。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面试。

面试由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各区县相应网站(详见附件1)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各区县相应网站(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各区县相应网站(详见附件1)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专项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各区县服务满6年(需在村卫生室工作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各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各区县相应网站(详见附件1)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专项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咨询电话见附件1。

(四)本公告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2024年重庆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8.附件8: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展开阅读全文

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15人

2024-05-21,全文共 6607 字

+ 加入清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报名,但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线上报名。

所有线上报名考生均须在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2:00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的电子件投递到指定电子邮箱:jjjwrsk206@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设置两个时间段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所有考生(含线上报名考生与现场报名考生)应选择其中任一时间段及对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一:2024年5月25日9:00—12:00,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段二:2024年5月28日14:00—17:00,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A2栋,乘坐7号、8号、9号电梯到5楼533室)。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附件3);2.本人身份证;3.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或《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5.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提交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6.招聘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等材料。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有线上报名、现场报名考生均须带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面向江津籍考生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6月8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江津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江津区服务6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在6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区教委,023-47264946、47545511;区人力社保局,023-47272805、47522709。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公告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附件3:报名登记表.xls

展开阅读全文

大足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84人

2024-04-08,全文共 8427 字

+ 加入清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招聘60名,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机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表所要求的奖学金条件,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获奖学金。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除明确约定外,2024年应届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教育岗位招聘设置北京、上海、重庆三个站点,卫生岗位只设重庆站。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如下:

(一)报名方式。

教育岗位(甲类岗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需下载填写《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投递至邮箱:wuqiang002@163.com

卫生岗位(乙类岗位)采取线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线上报名的考生需下载填写《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投递至邮箱:xyyzgk2006@163.com。现场报名的考生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所有报名考生(含教育和卫生岗位)均需要带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对应考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报名时间。

1.教育岗位(线上报名)

(1)北京站。请参加北京站招聘的考生在2024年4月9日9:00—4月13日17:00期间,选择本公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上海站。北京站招聘剩余岗位于2024年4月23日(暂定)前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lsbj.cq.gov.cn/)和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布,剩余岗位纳入上海站专场招聘。请参加上海站招聘的考生在2024年4月25日9:00—4月30日17:00期间,选择北京站招聘剩余岗位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重庆站。上海站招聘剩余岗位于5月15日(暂定)前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lsbj.cq.gov.cn/)和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布,剩余岗位纳入重庆站专场招聘。请参加重庆站招聘的考生在2024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7:00期间,选择上海站招聘剩余岗位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卫生岗位(线上报名+现场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3日9:00。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14日9:00—12:00。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圣府酒店(原重庆长城酒店,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4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考生需按《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3)要求提供必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1.教育岗位(甲类岗位):

(1)北京站。

时间: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附近(具体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短信通知)。

(2)上海站。

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天)9:00—12:0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附近(具体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短信通知)。

(3)重庆站。

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西南大学(具体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短信通知)。

2.卫生岗位(乙类岗位):

时间:2024年4月14日(星期天)9:00—12:00。

地点:重庆圣府酒店(原重庆长城酒店,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4号)。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现场资格审查处张贴公布,并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须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时间60分钟,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主要考查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科目知识,包括从事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教育类岗位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如英语学科知识、数学学科知识等);卫生类岗位内容为岗位相关基础知识等(如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在现场资格审查处张贴公布,并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进行公布。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大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并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大足区教委、大足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1.教育类岗位(甲类岗位)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或专业实操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卫生类岗位(乙类岗位)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各岗位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教育类岗位(甲类岗位):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卫生类岗位(乙类岗位):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约人选名单在面试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选栏进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考核结束后,拟签约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和《签订就业协议其他约定事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提前准备。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大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大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拟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大足区人力社保局,023-43780636;大足区教委,023-64381723;大足区卫生健康委,023-43722071。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本公告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大足区卫生健康委进行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大足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附件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x

展开阅读全文

渝北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2023-11-22,全文共 8136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1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招聘163名,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竞赛奖项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除明确约定外,2024年应届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规培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分市外专场和重庆专场,市外专场未招聘满的岗位纳入到重庆专场招聘。重庆专场招聘的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事宜将于市外专场招聘结束后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市外招聘后剩余岗位等信息同时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西安站(教育类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2023年12月1日9:00。

长沙站(卫生类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2023年12月15日9:00。

重庆站网上报名时间: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47.105.61.39/cn_cqyubeisy/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每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并将扫描件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名称命名后逐一上传(如“1.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招聘方根据考生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4.查询报名结果。考生请于网上报名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网上报名截止当日18: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渝北区教委:023—67813597;渝北区卫生健康委:023—67828123)。

5.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于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含网上报名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

1.西安站(教育类岗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5日9:00—15:00。

2.长沙站(卫生类岗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湖南新闻国际大酒店(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15:00。

3.重庆站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及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时间6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主要考查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科目知识,包括从事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教育类岗位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如英语学科知识、数学学科知识);卫生类岗位内容为岗位相关基础知识等(如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于笔试结束当天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面试项目:

1.教育类岗位(甲类岗位)。教育类岗位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卫生类岗位(乙类岗位)。卫生类岗位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各岗位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教育类岗位(甲类岗位):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卫生类岗位(乙类岗位):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渝北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bq.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渝北区服务3年,方能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3年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

渝北区教委:023—67813597;

渝北区卫生健康委023—67802789、023—67828123;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023—67825273、023—67806609;

(四)本公告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渝北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附件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6.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展开阅读全文

垫江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

2023-12-11,全文共 6699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届教育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12月21日上午9:00期间,登录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113.249.157.217:12515/exam-system-examinee/djkh),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4日(星期天)9:00—12:00。

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

具体时间及地点有调整的,将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考生和现场报名考生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资格审查后现场张贴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以面试为主。凡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增加笔试环节;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一科,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5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2月24日下午15:00—16:30。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资格审查后现场公布为准。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并准备好2B铅笔。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下午6点前在考点张榜公布。

(二)面试。

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答辩的方式,答辩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签订就业协议。

1.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即拟签订协议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约对象。

请考生参加面试时自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2.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试考核结束的当天下午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截止时间,为当天晚上20∶00。超过当天晚上20∶00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对未提供《就业协议》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如因递补人员放弃,现场再递补一次即终止)。

总成绩及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面试考点当场公布,同时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垫江县服务6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6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咨询电话:

县人力社保局:(023)74616156;

县教委:(023)74669348。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垫江县教委进行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下半年修订).doc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4.附件4:垫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5.附件5: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展开阅读全文

垫江桂东小学面向社会招聘校园保安

2023-10-25,全文共 170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岗位

校园保安1名

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55岁及以下(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无不良嗜好,吃苦耐劳;

5.身高165厘米以上;

6.身体健康。

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录用。工资待遇面议。一经录用,通过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应保险。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8725624604

展开阅读全文

丰都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30人

2024-04-08,全文共 7115 字

+ 加入清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次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岗位专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表所要求的奖学金条件,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获奖学金。

本公告中所指“世界高校前500位的国(境)外高校”的认定,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cqfd.gov.cn)公布,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6:00前,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为pdf版本后一并发送至以下邮箱:1182802996@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咨询电话:(023)70714536,(023)70605625。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考生需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要求提供必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就近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9:00—12:00,14:00—17: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特丽斯酒店(重庆大学城店)大堂(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艺德路45号);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三楼。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信息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当天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cqfd.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增加笔试环节;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一科,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5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cqfd.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丰都县教委组织实施。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项。

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行体检(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cqfd.gov.cn)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丰都县服务5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5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cqfd.gov.cn)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丰都县教委,023-70714536;丰都县人社局,023-70605625。

(五)考务咨询电话:023-70738568。

(六)本公告由丰都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丰都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丰都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6.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展开阅读全文

梁平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

2023-12-01,全文共 4510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梁平202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qlp.gov.cn/rlsbj/)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卫生人员只能按专业要求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教师人员只能按专业要求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需要选岗的岗位(详见附件1),考生报考时不明确报考单位及岗位,待考试考核、体检完成后按规则进行选岗。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12: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2办公室(双桂街道行政中心4号楼)。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将于考试考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qlp.gov.cn/rlsbj/)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则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qlp.gov.cn/rlsbj/)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qlp.gov.cn/rlsbj/)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3年(含“三支一扶”服务期)方能交流、调动。在规定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023-5322401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招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doc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附件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附件8: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展开阅读全文

忠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2024-03-05,全文共 8186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未按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是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应具备的条件。

本公告中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忠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考生应在2024年3月8日上午9:00—3月12日上午9:00,登录http://113.249.157.217:13132/exam-system-examinee/zxgz,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方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不对其他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3月13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且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3月21日9:00—3月23日9:00登录报名系统(http://113.249.157.217:13132/exam-system-examinee/zxgz)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忠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公示公告”栏目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凡报名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应参加但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一科,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5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需笔试的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进入下一环节人数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忠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公示公告”栏目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方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后,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重庆师范大学校友会堂就业指导中心四楼(大学城)。

资格审查时间:初定为2024年3月29日9:30—16:00。

联系方式:谢老师,15826304731。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如有调整的,将在忠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公示公告”栏目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岗位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3月30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忠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公示公告”栏目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忠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公示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五)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各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忠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忠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公示公告”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服务期满后方能交流、调动。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忠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bm/zxrlsbj)“公示公告”栏目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咨询电话:县教委,023-54238330;县人力社保局,023-54246481。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忠县教育委员会进行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忠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忠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4.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5.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xls

7.附件7: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展开阅读全文

梁平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优秀教师

2024-05-28,全文共 2850 字

+ 加入清单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梁平区外在编在岗教师,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参加工作以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等次。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选聘岗位学科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或全日制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学科需求一致且具有相应层级及以上教师资格。

5.自愿在梁平区教育系统服务3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区外。

6.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7.须经所在工作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二)免试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与选聘岗位一致(证书上的学段学科与选聘岗位一致)的省市(指直辖市)级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

2.具备与选聘岗位一致(证书上的学段学科与选聘岗位一致)的省市(指直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之一。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开考比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共设选聘岗位34个(详见附件1)。

(二)开考比例。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免试人员和非免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以免试人员优先。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不再开考;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对符合免试人员开考,其余人员不再开考;当符合条件的免试人数小于该岗位计划数时,则在该岗位剩余计划中开考。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岗位人数(有免试人员的岗位为剩余计划岗位数)需达到1.5:1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四舍五入);无法递减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根据岗位紧缺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此次选聘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所有报考人员在2024年6月10日9:00至6月12日12:00期间,登录梁平教育人事报名系统(网址:61.161.109.123:8000),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选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及相关材料(1.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和区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的原件,无对应上传界面的请在“其它材料附件”栏打包制作成PDF格式文件集中上传),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区教委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区教委将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6月12日16: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审和考试。

4.资格复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2日17:00前在梁平区教委401进行资格复审;2024年6月12日18:00前将根据免试资格复审情况在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栏公布须参加“讲课”考核环节的岗位;须参加“讲课”考核环节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3日9:00-12:00在梁平区教委401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现场打印准考证。

资格复审请提交以下材料:①《梁平区2024年公开遴选区外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现所在工作单位、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区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须签字盖章同意);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和区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③参工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讲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水平与教育学生能力等。讲课前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选,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机制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考核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15日,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三)考察。

按报考学科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拟选聘人选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提供赛课、科研、论文获奖及荣誉的级别、次数,全日制学历(学位)从高到低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考察人选于2024年6月24前自行提交体检合格报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401室,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后续所有环节。

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选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梁平区教委组织考察组对其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四)聘用。

对确定的选聘人员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工作岗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暂聘为专技十二级(符合第二条免试条件规定的按原聘岗位等级予以聘任),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符合《重庆市梁平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考核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公告由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53239922、53239919、53239936。

附件下载:

1.附件1:梁平区2024年公开遴选区外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2.附件2:梁平区2024年公开遴选区外教师申请表.doc

展开阅读全文

梁平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

2024-01-02,全文共 6793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机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证。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表所要求的奖学金条件,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获奖学金。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外,其他要求奖学金等相关材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通过“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6日9:00—1月10日12:00。

2.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系统(网址:61.161.109.123:8000),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每一项内容,包括不带“*”的项目,并上传个人标准证件照(纸质版为小2寸蓝底或红底彩照)的电子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段)。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避免误报。

3.查询报考资格网上初审结果。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的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通过网上初审,可在2024年1月11日12:00前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12: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就业指导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考生需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考生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应试通知书》,考生按《应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梁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当天通过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系统(网址:61.161.109.123:8000)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须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时间90分钟,满分150分,均采用闭卷答题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应试通知书》。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梁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项。

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连贯进行,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笔试结束后在笔试考点现场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告。

(四)签订就业协议。

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备齐相关材料。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拟签约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拟签约人员经签约现场资格核实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签约完成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后,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所有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面试后、考察前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若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如需递补的,按拟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本阶段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5年。聘用人员未满约定服务期的,不得报考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5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按我区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区教委,023-53239922、53239919、53239936;区人力社保局,023-53224012。

(三)本公告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梁平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pdf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6.附件6: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展开阅读全文

石柱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2023-11-21,全文共 6817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机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证。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表所要求的奖学金条件,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获奖学金。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外,其他要求奖学金等相关材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sz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选择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11月30日18:00。

2.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所要求的材料电子扫描件,投递至报名邮箱1076642660@qq.com。

网上报名初审情况将采用电话通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须参加12月1日的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16: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就业指导中心三楼317宣讲厅(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需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考生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须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均采用闭卷答题方式。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知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2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等信息,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项。

专业面试为试讲和专业实操(部分岗位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操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专业面试的分值为100分,对于专业面试包含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岗位,其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分值分别为5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连贯进行,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笔试结束后在笔试考点现场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告。

(四)签订就业协议。

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备齐相关材料。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拟签约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拟签约人员经签约现场资格核实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签约完成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详见附件1),由体检合格者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选岗结束后,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所有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面试后、考察前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若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如需递补的,按拟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本阶段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决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石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5年。聘用人员未满约定服务期的,不得报考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5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按我县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3332036(县教委),023-73332853(县人力社保局)。

(三)本公告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石柱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石柱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pdf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6.附件6: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展开阅读全文

长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

2023-11-13,全文共 6438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除明确约定外,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 首页“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选择两种方式的任何一种进行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线上报名请将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

(一)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0日。

考生需下载填写《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4),同时将推荐表和本人与重庆市教委签订的公费师范生协议以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投递至809431569@qq.com,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线上报名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方式通知线上报名通过的考生,携规定材料按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到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2.现场资格审查事项。

所有线上报名考生及现场报名考生均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5,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在现场张贴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时间90分钟,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11月24日(星期六)下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寿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

1.面试项目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查综合运用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综合表达等能力。面试各项目时间均为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任一环节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何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签约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六、签订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现场与招聘学校、长寿区教委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和《签订就业协议其他约定事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提前准备。

考生因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签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导致无法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面试各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服务6年,方能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1年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要求,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任教服务期间,仍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

长寿区教委:陈老师(023-40250762);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余老师(023-40661621);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本公告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pdf

3.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4.附件4: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重庆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推荐表.doc

5.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