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8,全文共 1082 字
+ 加入清单成都新都区个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指南
政策依据《成都市新都区支持用人主体引育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试行)》新都人社发〔2023〕8 号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新都区独立法人企业(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新都区)生产或服务一线工作满1年的在职职工,在2023年1月1日后新取得(以证书核发之日为准)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申报对象须由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2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一致)。
如何查询证书?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
注意:可查询到资格证书并且符合申请条件方可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初审
二、补贴标准
1、取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贴。
2、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注意
申报对象原则上同一级别(等级)、不同工种证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报资料
NO.1
填写并提交《新都区个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1份
长按识别或扫码下载↓↓↓
NO.2
企业营业执照、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NO.3
企业开具的在申报对象在企业生产或服务一线工作满1年证明(岗位与资格证书同匹配)1份
NO.4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NO.5
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凭证(1份)
NO.6
申报对象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工关系期间内的社保清单(原件1份)
注意
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时间
2023年7月1日-7月31日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五、 受理部门
新都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
资料初审咨询:028-83979067
科室:028-83953827
(资料初审部门,交资料就到这)
六、主管部门
新都区就业局农民工工作科
地址:新都区清源路90号
科室:028-83986650
(政策主管部门,负责政策解读和复审等)
七、复审时间
2023年7月-8月
(由主管部门复审)
八、申报程序
1 .申请
补贴由申报对象所在企业在区行政审批局每年公告的申报时间内统一申报。(2023年首次申报时间7月1日—7月31日)
2.初审
根据企业(个人)申请情况,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初审。
3.复审
区行政审批局将初审通过的材料转交报区人社局复审。
4.公示
区人社局复审通过后,将复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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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区学历及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指南
2024-05-24,全文共 1047 字
+ 加入清单一、支持标准及细则解读
(一)支持标准。对新获得学历、技术和技能提升的青年人才,可给予最高2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二)细则解读。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硕士学位、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中级职称、技师一次性奖励0.5万元/人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人才原则上为45周岁(含)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三)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
(四)职称证书要求:按照国家、省、市职称有关政策规定,经过评定、以考代评等程序,取得经职称管理权限部门(人社部门)核准的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除国家人社部、四川省人社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外,其它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个人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非成都市本级或各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发放的职称证书,还须提供评审表或任职文件的复印件;取得国家规定“以考代评”方式的中级职称(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和卫生技术系列),需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或行业部门专网上查询确认的网络截图1份】、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仅技术技能提升者提供);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
6.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三)企业资料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8.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四、申报渠道
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审核单位:区人社局。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新津科创通
五、政策咨询
技术型青年人才引进咨询: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82529726)
学历型青年人才引进咨询:区人社局(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82479907)
技能型青年人才引进咨询:区人社局(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科)(82522793)
政策来源,点击查看
2024年度四川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14,全文共 345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技能提升补贴应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抓紧申报,千万别错过哦!
注: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申请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申请渠道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或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电脑端:点击进入
手机端:四川e就业公众号,菜单栏点击【业务办理】
温馨提示
目前全省仅开通技能提升补贴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待全省补贴标准、补贴次数等条件明确后,我们将及时审核、发放补贴。
2024成都还能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吗?
2024-05-10,全文共 1023 字
+ 加入清单目前成都暂无2024年技能补贴的消息,但是全国有消息哦↓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实施上述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人社部,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ZC_U5DRYREznOzL7GCxVg
以往消息:
2023四川技能补贴来啦!
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统一分为三档:
初级(五级)1000元
中级(四级)1500元
高级(三级)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完整申请指南:点击查看2023四川技能补贴申领指南(条件+标准+流程)
最新补贴消息:2023成都新都区有技能提升补贴,符合相应条件者最高可领5000元。
点击查看:2023成都新都区个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指南注意啦,在“四川e就业”上也技能提升等级补贴申请入口开啦,大家可以去试试!
拓展阅读:其他部分技能补贴介绍
高技能人才培训。
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分类,对生产制造类职业(工种)按照技师每人5000元、高级技师每人6000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等其他职业(工种)技师每人3000元、高级技师每人4000元,企业高级技师培训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技能人才安家补贴。本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重点产业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条件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发放安家补贴,共补贴3年。其中:《成都市急需紧缺高端技能人才目录》Ⅰ、Ⅱ、Ⅲ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Ⅳ类或《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人才白皮书)》中相关区域人才紧缺指数3星岗位要求的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
2023成都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失业人员+在职职工)
2023-09-13,全文共 293 字
+ 加入清单申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二、发放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统一分为三档: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完整申请指南:点击查看2023四川技能补贴申领指南(条件+标准+流程)
成都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3(附申请指南)
2023-04-20,全文共 1558 字
+ 加入清单1、补贴对象有哪些?
(一)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
(二)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补贴项目有哪些?
(一)创业项目补贴
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包括: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入驻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二)创业实体补贴
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
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3、补贴标准是多少?
1.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对孵化创业项目或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4、申领程序
申请人
1.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本人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团队负责人以团队名义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登记创业主体的,由本人申请创业实体补贴;采用合伙制等方式登记创业主体的,由领办人申请创办创业实体补贴;创业主体为企业的,由法人代表申请。
★ 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的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申请渠道
①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服务→个人就业网上经办→就业创业→创业补贴申请(业务申报)。
②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申请人在平台所属高校申领(在蓉高校按校区所在地实行属地受理)。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申请人在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受理。
5、申请材料
创业项目补贴
1.本人或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2.身份证
3.服务基层项目大学和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4.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创业项目计划书
6.专家评估意见、入驻时间及孵化情况的证明材料
7.创业补贴申报表
创业实体补贴
1.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2.身份证
3.服务基层项目大学和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增加)
4.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5.创业实体概述
6.创业补贴申报表
7.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
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
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其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成都新都区新引进后备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2023-02-03,全文共 1196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 2017年1月1日后从新都区行政区域外新引进入户或毕业当年首次就业在新都区的新都户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2017年1月1日后在新都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新都区;
(四)在新都区党政机关、区属事业单位和企业(注册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新都区)工作。
(五)与我区其他补贴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
二、补助标准
本科6000元/人
硕士12000元/人
博士24000元/人
博士后50000元/人
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所需申请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窗口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对于初审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告知申请人。
(二)对材料齐备的申请,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并签字后,转送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对于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区人社局)电话告知申请人,并将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直接交业务主管部门。最后对复核通过后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三)待区人社局向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审核通过证明材料后,由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完成相关拨付手续。
四、申请材料
首先请自行下载并提前填写《成都市新都区新引进后备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1份。点击下载
此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证明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2、区级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入编文件或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
3、所在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截止申请日期连续不间断12个月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参保缴费证明1份,并提供在成都市内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所有缴费证明
5、《居民户口簿》户主页、迁入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
6、申请人本人实名的中国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
五、申请时间
每年3月、7月集中受理。
六、受理部门和时间
新都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受理部门是资料初审部门,递交资料就到这里
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3楼
资料初审咨询:18111676238
科室:028-83953827
3月集中受理时间:该月法定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7月集中受理时间:该月法定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部门是资料初审部门,递交资料就到这
七、办理时限
资料初审不通过当即告知;资料复审为60个工作日,资金审核拨付不在该时限内。
八.业务主管部门
新都区人社局创业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28-89399625
成都新津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24,全文共 664 字
+ 加入清单一、支持标准及细则解读
(一)支持标准。对落户新津且在津全职工作的人才,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时,根据《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中人才类别,给予E类及以上人才一定额度的购房支持,鼓励人才扎根新津。
(二)细则解读。购房支持分别按照A、B类人才15万元、C类人才10万元、D类人才5万元、E类人才2万元进行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户口在新津且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二)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三)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个人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无房证明;
6.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相关证明;
7.根据《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中人才类别证明资料;
(三)企业资料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8.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四、申报渠道
由个人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由向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审核单位:区人社局负责审核人才类别,区公园城市局负责审核购房资格。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新津科创通
五、政策咨询
区公园城市局(82518637)
拓展阅读:人才分类
政策来源,点击查看
成都新津人才落户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24,全文共 537 字
+ 加入清单申报起止时间:常年申报
一、支持标准及细则解读
对首次落户新津且在津就业的青年人才,满一年的给予0.3万元/人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人才为45周岁(含)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三)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个人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4.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
5.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6.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企业资料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8.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四、申报渠道
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审核单位:区人社局。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新津科创通
五、政策咨询
区人社局(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82479907)
政策来源,点击查看
2024成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21,全文共 389 字
+ 加入清单补贴对象
招用新成长劳动力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小提醒
新成长劳动力:
指初次就业且初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16到24周岁青年、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当年退役转业军人。
注意:同一劳动者只能申请一次。
补贴范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
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
补贴标准
企业每招用1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给予该企业1000元招工成本补贴。
办理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发放方式
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发放方式,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参保系统信息直接向企业发放。
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由用工企业和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线下共同申报,补贴给实际用工企业。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对自主用工进行申请。
2024成都托育消费补贴券申请指南
2024-05-21,全文共 920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欢庆六一 • 市民托育消费补贴券”
补贴对象及标准
凡是成都市当前未满三周岁婴幼儿(以身份证号码的出生日期为准),均可申领一张“1000元托育消费补贴券”。补贴券可在全市指定托育机构进行使用,在活动过程中有名单以外的机构向家长推荐同类活动,请家长谨慎选择,可电话咨询市托育协会秘书处进行辨识,若因家长自行选择名单以外的机构产生的问题均与本活动无关。
托育消费券申领时间
2024年5月21日9:00-6月30日17:00(领完即止),用户到机构核销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上午9:00。补贴券的使用方式在各托育机构中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使用细节请在机构联系您时咨询。
补贴入口: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公众号
领取张数
家长需在平台扫码登记完成补贴券的领取。申领时可选择报名的托育机构名称,需填写符合相应年龄婴幼儿的身份证号,每个身份证号仅限领取一张托育消费补贴券,每张托育消费补贴券供一个孩子一次性托育缴费使用,且每个孩子仅限使用一张。
其他使用须知
1、补贴券为公益性质,托育机构以托位空缺数决定接收消费券核销的名额,申请消费券成功的用户应尽快到选择机构进行核销,以保证领取的消费券正常抵扣。消费补贴券释放数量由参与机构自主决定(释放的补贴券张数不超过本机构备案的托位数),报名缴费使用条件不少于三个月。
2、用户在报名链接上成功操作完成消费补贴券申领后,被选择的托育机构工作人员须在接收到客户信息的48小时内与申领者联系,介绍机构相关情况及接受申领者咨询服务。
3、用户在托育机构报名,托育机构应及时与用户签订相应服务协议。如产生任何疑虑,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无法且不会对本次活动参与资格的托育机构的任何行为承担责任。
4、参加本次托育消费补贴券发放活动的机构承诺在活动期间不擅自提高价格,不恶性竞争,且此托育消费补贴券在使用期限内与机构各类优惠活动可同时使用,真正起到惠民的作用,让家长们享受到最实在的福利,宝宝们享受到最贴心的服务。
托育机构
托育机构是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此次活动由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主办,参加单位均为在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功备案的托育机构。
成都人才安居资格怎么申请?(附申请指南)
2024-03-28,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成都人才安居资格申请指南
1、哪些人可以申请人才安居
符合成都ABCDEF类人才资格的对象,且在成都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在成都无房。
点击查看:《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
2、怎么申请人才安居
符合规定条件的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提出申请,也可持相关材料至所在区(市)县住建部门申请,由区(市)县住建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3、人才安居网申请流程
登录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点击“立即申请”→进入“人才安居资格申请”页面→注册→依据提示逐项填报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待初审通过→初审通过7天公示→取得人才公寓资格。点击查看详情
4、人才安居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劳动(聘用)合同;
(三)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符合申请人才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获课题、成果奖等佐证材料)。
相关原文文件
成都汽车报废补贴申请指南
2024-03-15,全文共 914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2022年8月6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报废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汽车,并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成都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
2022年8月6日至2023年12月14日报废和购买新能源车的车主,按《鼓励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的实施细则》给予奖励。
申领条件是什么?
申领人(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淘汰报废车辆与新能源汽车新车所有人为同一自然人(单位)。
2.淘汰报废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汽车。
3.报废须在2022年8月6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车辆报废注销后,申领人(单位)需在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成都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登记上牌(限成都牌照)。补贴标准
“蜀里安逸·乐享成都”新能源汽车置换奖励活动力度再升级,将在原有奖励政策基础上,叠加5000元的奖励,按照淘汰报废车辆类型为小型、中型、大型载客汽车(以车辆登记证为准)分别给予7000元/辆、10000元/辆、13000元/辆的置换奖励,鼓励非营运类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申领流程
申请流程:
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可在“蓉e行”公众号“老旧非营运汽车置换新能源汽车奖励申报”功能页面进行申报登记,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审核后,对车主给予置换奖励。
申领直达入口:点击进入
1.打开“蓉e行”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全部功能”菜单栏,选择“交管业务预约”,进入“老旧非营运汽车置换新能源汽车奖励申报”办理页面。
2.进入办理页面,按照页面提示填写身份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等相关信息(具体提交信息以页面提示为准),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等待审核。
(置换奖励按照提交相关资料时间顺序进行审核。消费者或单位提交完整材料后即锁定奖励名额,先到先得。如活动资金于2024年6月30日前兑付完毕,系统停止受理活动申请,活动结束。)
3.车主提交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由置换奖励发放平台将奖励金发放到车主指定银行卡账户。
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怎么申请?(附申请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704 字
+ 加入清单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怎么申请?
一、申请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 A、B、C、D、E类人才。
推荐阅读:成都市温江区人才分类目录
二、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2024/01/03至2024/10/31
三、申请标准
1.人才取得购房补贴领取资格后,按实际购房款40%给予A、B 类人才最高10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20%给予C 类人才最高40万元补贴,按实际购房款5%分别给予D、E 类人才最高10万元、3万元补贴(实际购房款不含应由人才个人承担的相关税费)。
2.新房实际购房款以商品房备案合同金额为准;二手房实际 购房款以房屋买卖合同金额与二手房交易税收核定房价金额的较低值为准。
3.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按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人才所占产权份额比例兑现购房补贴。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若家庭成员不止一人符合条件,以 单个家庭成员所对应的最高补贴标准对整套房实际购房款进行补贴。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购房时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在温无自有产权住房; 申报人在温无住房转让记录且未享受过温江区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 类人才于2022年11月7日—2026年3月28日在温购买商品房(不含人才公寓、“一企一策”人才住房)或二手房(不含直系亲属名下房源)
3.B、C、D、E类人才在温累计工作时长及个税缴纳时长均不少于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五、申报材料
六、政策咨询
1.区住建局 住保中心:028-82727193
2.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82668503
材料下载:诚信申报承诺书(适用人才政策).pdf
2023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房源汇总表
2024-02-02,全文共 571 字
+ 加入清单区域 | 官网入口(点击进入) | 申请方式 | 房源或名单公示查询 | 申请指南 | 备注 |
锦江、成华、武侯、青羊、金牛区、高新区(市本级)经街道回复,目前该公租房资格获取暂时处于暂停中,只有廉租标准开放哦!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部分地区申请可能暂停,以实际线下申请内容为准哦,有最新消息小编也会持续补充哒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高新区(区级) | 成都高新区住房保障大厅 | 线上线下都可申请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温江区 | 温江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新都区 | 新都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龙泉驿区 | 龙泉驿人才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青白江区 | 青白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新津区 | 新津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郫都区 | 郫都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双流区 | 双流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大邑县 | 大邑县公租房办事专栏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崇州市 | 崇州市公租房办事专栏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都江堰市 | 都江堰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金堂县 | 金堂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彭州市 | 彭州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蒲江县 | 蒲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邛崃市 | 邛崃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简阳市 | 简阳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 | 线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2023成都郫都区种粮补贴申请指南
2023-11-22,全文共 2784 字
+ 加入清单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补贴依据。承包耕地面积。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3.补贴标准。县级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承包耕地面积等情况确定。2023年,郫都区补贴标准为 88.3245 元/亩
4.兑付时间。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5.申报程序。村登记造册,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确认。
二、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补贴)
1.补贴对象。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2.补贴依据。当年稻谷种植面积
3.补贴标准。县级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当年稻谷种植面积等情况确定。2023年,郫都区补贴标准为 57.45元/亩。
4.兑付时间。11 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稻谷种植者手中
5.申报程序。种植户向村申报,村登记造册,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确认
三、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1.补贴对象。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2.补贴依据。各地确定补贴的粮食作物面积。粮食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
3.补贴标准。县级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粮食作物面积等情况确定。2023年,郭都区补贴标准为 18.76元/亩
4.兑付时间。5 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四、种粮大户补贴及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
1.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补贴:小麦、水稻、玉米经营主体。
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市域内实施水稻 (含杂交水稻制种 )小麦、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规模化生产的自然人和法人。
同时符合种粮大户和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的经营主体不重复享受,按两个补贴中较高标准进行奖补。
2.申报条件
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大春 (水稻+玉米)、小春(小麦 ) 种植面积较大的一季进行申报,种粮农户 50亩,家庭农场 100亩,地股份合作社
3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 500亩,直接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1000亩,村集体经济组织
30亩(包含村集体自留的“公田”、托管的土地、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等。),各地确定补贴面积
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市域内小麦、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 )、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达到 50 亩及以上(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主体 100
亩及以上),同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者,各地确定补贴面积。
3.补贴标准
种粮大户补贴: 2023 年,成都平原 90 元/亩,丘陵山地高原口元/亩(根据不同区域类型确定补助标准 )。
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 市域内小麦、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达到 50亩及以上(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主体 100
亩及以上),同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者,按照 200元/亩 (杂交水稻种子生产 400元/亩)
标准予以奖补。4.兑付时间。种粮大户补贴 11 月底前,兑付到种粮大户手中规模化种植补贴次年 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补贴对象手
5.申报程序。种粮大户补贴和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对象向村申报,村登记造册,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确认。
五、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1.补贴对象。购买农机具的农业生产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依据。所购买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机具。具体详见《四川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
3.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定额补贴。具体详见《四川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 (2023
年修订)》(http://202.61.89.161:13096/)。
4.兑付时间。购机者申报后,农业农村部门20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公示,财政部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兑付
5.申报程序。购机者购买机具,产销企业出具发票 (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者通过四川农机化服务 APP
端"购置补贴申请"办理补贴申请 (须上传发票、告知承诺书等材料)。
APP下载二维码:
上述发放给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补贴对象的资金,通过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开设的基本存款账户拨付。
六、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成都市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依据。所购买符合省厅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机具。
3.补贴标准。市级累加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在农业农村厅发布的中央定额补贴的基础上,市级再累加补贴 20%。
4.兑付时间。县级及时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兑付市级累加补贴资金。
5.申报程序。按照“购机者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购机者购机和上牌(实行牌照管理的农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验重点机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示、按程序兑(拨)付补贴资金”的程序执行
七、种粮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上一年获得了粮食规模种植补贴且社保已经补贴满 60个月的农业职业经理人。
2.补贴依据。《成都市深化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十条措施 (试行)》,对从事粮油生产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的社保补贴由 60个月延长累计不超过
120个月。
3.补贴标准。按照上一年1月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 60%档次的标准计算补贴,补贴资金为总缴费额的 60%。
4.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年申报补贴时间为 6月份前,补贴月份为上一年一个完整年度
5.申报程序。农业职业经理人个人购买“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保险”,凭购买 发票等资料到街道(镇)预申报,再由街道(镇)统一交资料给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补贴,最后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审核发放
八、“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
1.补贴对象。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并已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付的涉农贷款项目业主。 (项目所在地在成都市范围内)
2.补贴依据。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的粮油种植项目可申报贷款贴息。
3.补贴标准。对从事粮油种植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贷款主体最高100%、不超过50万元贴息补助
4.兑付时间。经市级公示后,及时拨付资金,通过对公账户、“一卡通”发放到经营主体及农户
5.申报程序。项目业主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在“农贷通”平台进行贴息申报,村(社区)、镇(街道)、区(市)县、市级对申报项目进行逐级审核
“农贷通”平台网址:https://www.ndtcd.cn
“农贷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9-bPMpPV7eQZXaM8B89sw
成都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方式+标准)
2023-10-27,全文共 3848 字
+ 加入清单成都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二)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及无工作的优抚对象或已成年的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三)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居住证积分结果(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自主查询并打印)、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四)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请方式
租赁补贴申请分为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一)现场受理申请。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四、保障标准
(一)面积标准。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按个人申请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
(二)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需求实际,健全保障标准、保障准入条件动态调整机制。自本文件实施的次月起,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按照《成都市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执行。租赁补贴计发标准随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从调整后的次月起执行。
(三)发放比例。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100%执行;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70%执行;年收入4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2.5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年收入5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40%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30%执行;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
成都市户籍居民中,低保对象及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或家庭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的,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
五、计算公式
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计发标准×发放比例。
七、发放年限
成都市户籍居民领取租赁补贴年限期满后,经审核仍符合届时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可继续申领租赁补贴;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总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不超过3年。
八、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咨询电话
序号 | 地区 | 公开咨询电话 |
1 | 成都天府新区 | 68773121 |
2 | 成都高新区 | 85329897 |
3 | 锦江区 | 84531499 |
4 | 青羊区 | 81715282 |
5 | 金牛区 | 87612978、87537869 |
6 | 武侯区 | 85440059 |
7 | 成华区 | 84399067 |
8 | 龙泉驿区 | 84858332 |
9 | 青白江区 | 83691078 |
10 | 新都区 | 89396620 |
11 | 温江区 | 82727193 |
12 | 双流区 | 85801811 |
13 | 郫都区 | 87862150 |
14 | 简阳市 | 27228483 |
15 | 都江堰市 | 87112052 |
16 | 彭州市 | 83707181 |
17 | 邛崃市 | 88772065 |
18 | 崇州市 | 82279717 |
19 | 金堂县 | 84997692 |
20 | 新津县 | 82518637 |
21 | 大邑县 | 88290117 |
22 | 蒲江县 | 88530600 |
成都青羊区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3-10-19,全文共 972 字
+ 加入清单01申报对象及条件
1、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符合条款支持规定,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只能在本政策或青羊区其他类似政策条款择一申报,不可重复享受。
2、2022年11月20日(含)起新进入青羊区工作的符合《青羊区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未超过12个月(以毕业证发放时间为准);
3、与青羊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年(含)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或自主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含)以上;
5、申请人未享受青羊区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与青羊区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02申报方式
登录青羊区惠企政策兑现智慧平台并按网站要求提供(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直达入口:点击进入
如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不诚信申报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退还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材料列表
一、基础材料
1.青羊区“青睐工程”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资金申请表(个人用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4.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企业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我区自主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证明;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
7.本人银行卡开户行、账号和用人单位开户行、开户名、账号等相关信息。
二、附加材料
通过线上申报平台提供(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原件);
2. 婚姻状况及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未婚的提交未婚承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交户口薄等证明材料;
3. 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原件)。
材料附件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03补贴标准
给予博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3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给予硕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1.2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给予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0.6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04受理部门
区住建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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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报废车辆置换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指南
2023-08-29,全文共 1114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对象
将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且在本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
二、申领条件
申领人(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淘汰报废车辆为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汽车。
2. 淘汰报废车辆需在成都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注销,并取得我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3. 车辆报废注销后,申领人(单位)需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登记上牌。
4. 淘汰报废车辆与新能源汽车新车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需为同一自然人(单位),且报废和购买新车均需在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间完成。
5. 旧车淘汰报废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三、申领人(单位)申请材料
1. 在我市取得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 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 完成车辆登记上牌,取得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材料。
4. 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车主身份证(上传扫描件)、车主本人个人银行储蓄卡(上传扫描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上传扫描件)、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经办人身份证(上传扫描件)。
四、申报流程是
为方便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享受奖励政策,申报流程将全部在线提交。车主在申报受理期内,通过“蓉e行”小程序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审核后,对车主兑现置换奖励。具体受理时间及申报流程将在近期另行公告。
“蓉e行”小程序: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
注:可能入口暂未开通,可以随时关注一下
相关说明
(一)载客汽车。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表1《机动车规格分类》规定,大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小型载客汽车指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二)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以四川省商务厅官网公布的《四川省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为准。
政策来源,成都发布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QwfFNmtmcOd_ElJckYYRA
拓展阅读: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部分名单:
成都金牛区落户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个人+单位)
2023-08-16,全文共 390 字
+ 加入清单申领资料
(一)基础资料
申领个人: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扫描件
3、近三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个人社保缴纳记录电子版(申领第二年补贴时需更新上传)
所在单位: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
2、完税证明电子版
(二)专项资料
学历类人才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电子版。
专业技术类人才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技能类人才需提供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完整申请指南:点击查看成都金牛区人才落户消费券补贴申领指南(对象+材料+入口+使用)
政策来源,金牛人社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kB0q-wcjacyF8pqmMhUU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