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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申请

成都申请专题栏目,提供与成都申请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成都申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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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廉租房申请流程

2024-01-05,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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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廉租房申请流程

成都廉租房申请需要先向社区、街道办提出申请,通过后再由住建部门和相关负责部门审核,资格通过后会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可以领取到资格认定单,之后就等待摇号选房了。

申请方式:

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为家庭(个人)自行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两种方式:

1.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 ;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用工单位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集体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工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及职工家庭为居住人。同一单位有3人及以上未满35周岁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员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必须通过单位统一组织申请。 社会福利机构也可组织成年孤儿统一集中申请。

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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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公租房怎么申请续签?

2024-03-07,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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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租房怎么申请续签?

1.新津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凭配租机构提供的《新津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公共租赁住房企事业单位签订统一的租赁合同,合同租期为3年,合同期内不调整租金。

2.租赁期限届满需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主动向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资格复核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在承租期间因住房、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主动向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并根据相应的条件调整租金及住房标准。

复核程序所需材料及审核流程按照初次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实行。

经复核取得保障资格的,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租赁总年限可延长。

信息来源:成都新津区人民政府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843/2022-03/28/content_d2cdd0fc704f4dc580d668bc093e8ae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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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梧桐栖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4-01-17,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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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梧桐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什么?

(1)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成都成华区域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注册并拥有天府租赁码。

成华区保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天府租赁码

(1)申请“天府租赁码”。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选择“天府租赁码申请”的“租赁码申请”界面进行申请;

(2)移动端申请,通过“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或“天府市民云”APP,进入其首页点击“保租房”,在点击“租赁码”进行申请。

2、报名登记

获取天府租赁码后,等到时候登记公告出来了,进入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报名登记”,再选择拟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登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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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毕业租房补贴申请入口+标准

2023-10-19,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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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毕业租房补贴申请入口

登录青羊区惠企政策兑现智慧平台并按网站要求提供(上传)相关材料:https://qyfw.cdqingyang.gov.cn

如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不诚信申报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退还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成都市青羊区毕业租房补贴标准

给予博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3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给予硕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1.2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给予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0.6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信息来源:青羊人才https://mp.weixin.qq.com/s/ZPoEKmRDdGJskm_ilsP8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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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申请一定要摇号吗?

2023-11-03,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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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申请一定要摇号吗?

一般是摇号、抽签的方式配租的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根据困难程度依次按低保对象、其他符合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和非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分类配租。同类配租对象中依据取得保障资格年度的先后顺序摇号配租。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家庭申请的保障对象优先于个人摇号配租。同等条件下优先对象优先摇号配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摇号:

①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先对象;

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③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④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⑤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⑦参战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⑧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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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熊猫基地科普志愿者网上申请报名入口2023

2023-09-12,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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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熊猫基地科普志愿者网上申请报名网址:https://jinshuju.net/f/FacDKu

网上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志愿者培训每年两期,春季和秋季各一期,每期招收50人左右;每次培训为期两天,且培训结束前会有笔试和口试测评,考核通过方可上岗。招募分为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每期招募名额十分有限。若您有意参加培训,请如实填写以下内容,一旦提交,无法更改。您成功提交申请后,下次招新前将由成都熊猫基地工作人员进行初步筛选;若您通过初选,我们将在下次培训时间确定之后,电话通知您具体培训时间等相关事宜。

培训、考核、上岗流程

初选→在线面试→合格学员参加线下培训→上岗考核→通过者,成为实习志愿者→转正考核→提供志愿服务并服从基地志愿者管理制度以延续志愿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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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关系可以一起申请成都公租房?

2023-11-30,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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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关系可以一起申请成都租房?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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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租房在哪里申请?(附入口+方式+条件+流程)

2024-02-28,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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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申请入口

保租房房源信息和公告登记可以通过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http://cdzj.chengdu.gov.cn/),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 住房”专栏,点击“公示公告”,选择“企业房源公示”进行查看申请。

成都的保租房怎么申请?

1、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条件如下: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对象,为在成都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三)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2、申请方式分为网上或现场,目前网上选房较多: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或现场两种方式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提交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管理服务平台自动比对审核,审核通过的赋予“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是申请人取得配租资格的凭证。

目前保租房首次配租一般会在网上统一登记,如统一登记选房完后有剩余房源或者后续有腾退房源的,会实行随到随选,动态配租的方式,可以直接联系项目对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目前成都已经推出过的保租房项目可以在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查看。

成都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流程

推荐阅读:保租房最新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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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方式+材料+流程)

2023-11-21,全文共 2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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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成都公租房最新消息

目前从市民12345反馈得知,成都5+1地区市级公租房资格申请处于暂停中,目前暂时只开放了廉租标准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端口。

公租房登记网址:点击进入

一、申请条件

非廉租标准公租房(普遍标准上的公租房)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廉租标准公租房(大家称的廉租房)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二、申请方式

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为家庭(个人)自行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两种方式:

1.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用工单位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集体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工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及职工家庭为居住人。同一单位有3人及以上未满35周岁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员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必须通过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社会福利机构也可组织成年孤儿统一集中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应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个人)财产及经济状况。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应如实提供下述申请材料:

1.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领取养老金的证明)等涉及收入、财产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3.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有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职工及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共同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统--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用工单位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时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职工授权委托书及职工收入证明原件等。

四、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档实行差别化租金。市场租金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廉租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保障性住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2015年度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执行2.4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计算)标准。廉租租金标准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公布。

2.年收入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含3.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单位组织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

3.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80%的标准确定。

4.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事业单位、社会投资等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可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由房屋产权单位自行确定。

五、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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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交子汽车消费节购车能申请高新区汽车消费补贴吗?

2024-03-28,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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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交子汽车消费购车申请高新区汽车消费补贴吗?

可以,汽车消费节现场购车,可参与成都高新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至高补贴10000元。

采取“先购车,后补贴”的形式。在活动购置新车(部分品牌,以公示为准)的个人消费者,经审核申领资料通过后给予购车补贴。

*相关细则待申领渠道开通后详见活动页面

本次活动,根据单辆汽车价格范围设置1500元、3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五档奖励。(详见下图)

注意:上述“价格范围”中的“价格”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不含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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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2024-03-05,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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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 A、B、C、D、E类人才。

推荐阅读:成都市温江区人才分类目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购房时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在温无自有产权住房; 申报人在温无住房转让记录且未享受过温江区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本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 类人才于2022年11月7日—2026年3月28日在温购买商品房(不含人才公寓、“一企一策”人才住房)或二手房(不含直系亲属名下房源)

3.B、C、D、E类人才在温累计工作时长及个税缴纳时长均不少于12个月(间断不超过3个月)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信息来源: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wenjiang.gov.cn/service/declaration/detail/?id=5bbb117a73e852b00a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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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公寓先租后售申请流程

2023-12-22,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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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公寓先租后售申请流程

申请成都人才公寓需要先有成都市人才资格,然后等相关人才公寓报名公告出来了,可以报名登记了,然后初步选择安居意愿的时候选择先租后售。

具体租赁流程如下:

选房结束后,先租后售的人才公寓房源未达到入住条件的,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会与人才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协议应明确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时限等内容。租赁意向协议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制定。

①房源达到入住条件的,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明确租金标准及缴交方式、租赁期限、入住时的市场价格、人才考核评价、违约责任及退出方式等内容。租赁合同范本有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工商部门制定。

②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前,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应确定房屋入住时的市场价格,作为5年租赁期满后的销售价格。入住时的市场价格参照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确定。并对人才自有住房以及社保缴纳等情况进行复核。

③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房源业主单位或代管单位与人才应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点击阅读:成都人才公寓有哪些楼盘(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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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在成都有房可以申请人才公寓吗?

2023-12-14,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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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公寓认定是夫妻都无房吗?

成都人才公寓要求申请人本人名下无房就可以,如果是配偶名下有房,但家庭住房套数符合成都市限购标准的话,本人也是可以申请人才公寓的。

即对于已婚的家庭,包括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那么如果小帅和他的妻子都是本地户籍,想申请一套中心城区的人才公寓,他的妻子名下有房,但是小帅的名下无房,对于成都本地户籍中心城区住房限购套数为三套,那么小帅再申请一套人才公寓也是符合这个限购标准的。但是如果小帅妻子名下有三套中心城区的房子,那么小帅再申请购买一套人才公寓就超出限制条件了,所以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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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了成都锦绣苑保租房还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吗?

2023-09-18,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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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都锦绣苑保租房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吗?

不行的哦,保租房和租房补贴、公租房都是住房保障方式的一种,每个人只能享受一种住房保障方式;当然反过来也一样,如果已经申请了租房补贴的或者公租房的,那就不能申请锦绣苑保租房了。

成都锦绣苑保租房登记条件

项目登记对象需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 在成都锦江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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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资格预申请入口

2023-11-08,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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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资格申请入口

点击进入: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

成都人才安居资格预申请步骤

步骤1、登录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官网在首页点击“立即申请”

步骤2、点击人才安居资格预申请

步骤3、在线填写个人资料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

步骤4、完成预申请

咨询电话:市住建局

028-61889271

028-61889280

什么是人才安居资格预申请?

打算来蓉工作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通过人才安居资格预申请提前进行资格排序,待来蓉正式取得安居资格后,按安居资格预申请取得时间排序租购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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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时间

2023-10-30,全文共 1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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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时间

成都租房补贴没有固定申请时间,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自行到线下提交申请或者在网上自行申请。

一、申请条件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年满35周岁;(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方式

租赁补贴申请分为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一)现场受理申请。

1、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2、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3、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先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1、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2、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等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https://www.chengdu.gov.cn/chengdu/c153012/gzfzlbt_co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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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2024-03-20,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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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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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申请时的公司和现报名提供的公司是否必须一致?

2024-03-01,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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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申请时的公司和现报名提供公司是否必须一致?

如果是工作变动后公司单位依旧在同一个区,就不影响,比如是同为高新南可以不需要一致,只需要提供现有公司的资料就可以;若跨区域,则需注销之前的人才安居资格,重新以新公司进行社保注册。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2、申请人要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3、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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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资格怎么申请?(附申请指南)

2024-03-28,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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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资格申请指南

1、哪些人可以申请人才安居

符合成都ABCDEF类人才资格的对象,且在成都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在成都无房。

点击查看:《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

2、怎么申请人才安居

符合规定条件的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提出申请,也可持相关材料至所在区(市)县住建部门申请,由区(市)县住建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3、人才安居网申请流程

登录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点击“立即申请”→进入“人才安居资格申请”页面→注册→依据提示逐项填报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待初审通过→初审通过7天公示→取得人才公寓资格。点击查看详情

4、人才安居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劳动(聘用)合同;

(三)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符合申请人才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获课题、成果奖等佐证材料)。

相关原文文件

成都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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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高新春季转学网上申请时间、对象及入口

2024-01-19,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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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高新春季转学网上申请

可办理对象

1. 拥有成都高新区户籍的学生,现在成都高新区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或在成都高新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需要申请转学到成都高新区公办学校的。

2. 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C三类人才的子女,现在成都高新区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或在成都高新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需要申请转学到成都高新区公办学校的。

注:在高新区西区就读的学生申请转学到高新区南区,或在高新区南区就读的学生申请转学到高新区西区,视作区外转学,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以办理。

网上申请时间

2024年1月22日9:00—2024年1月26日16:00

网上填报入口

(一)成都高新区户籍学生

关注“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转学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网上填报入口直达:点击进入

(二)成都高新区“金熊猫”A、B、C三类人才子女

扫描二维码,进入“金熊猫人才通”小程序提交转学申请。

网上初审

2024年1月22日—1月26日(9:00—17:00),成都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网上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自己的初审状态,若初审不通过请按系统提示及时补充相关信息。

其他事项

(一)毕业年级(小学6年级、初中3年级)下学期不办理转学。

(二)成都高新区户籍学生及“金熊猫人才计划”C类人才子女转学,由教育文化体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在转学安排过程中,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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