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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房源汇总表

成都各个区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指南、房源配租情况和公示情况查询,小编都给大家整理好了,赶紧来看看吧!

2024-02-02,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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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官网入口(点击进入)申请方式房源或名单公示查询申请指南备注
锦江、成华、武侯、青羊、金牛区、高新区(市本级)经街道回复,目前该公租房资格获取暂时处于暂停中,只有廉租标准开放哦!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部分地区申请可能暂停,以实际线下申请内容为准哦,有最新消息小编也会持续补充哒
天府新区天府新区管委会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高新区(区级)成都高新区住房保障大厅线上线下都可申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温江区温江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新都区新都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龙泉驿区龙泉驿人才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青白江区青白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新津区新津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郫都区郫都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流区双流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大邑县大邑县公租房办事专栏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崇州市崇州市公租房办事专栏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都江堰市都江堰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金堂县金堂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彭州市彭州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蒲江县蒲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邛崃市邛崃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简阳市简阳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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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房源汇总表

2023-11-09,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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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官网入口(点击进入)申请方式房源或名单公示查询申请指南备注
锦江、成华、武侯、青羊、金牛区、高新区(市本级)目前该公租房确定暂停中,只有廉租标准!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部分地区申请可能暂停,以实际线下申请内容为准哦,有最新消息小编也会持续补充哒
天府新区天府新区管委会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高新区(区级)成都高新区住房保障大厅线上线下都可申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温江区温江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新都区新都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龙泉驿区龙泉驿人才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青白江区青白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新津区新津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郫都区郫都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流区双流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大邑县大邑县公租房办事专栏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崇州市崇州市公租房办事专栏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都江堰市都江堰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金堂县金堂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彭州市彭州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蒲江县蒲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邛崃市邛崃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简阳市简阳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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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资格怎么申请?(附申请指南)

2024-03-28,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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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安居资格申请指南

1、哪些人可以申请人才安居

符合成都ABCDEF类人才资格的对象,且在成都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在成都无房。

点击查看:《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

2、怎么申请人才安居

符合规定条件的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提出申请,也可持相关材料至所在区(市)县住建部门申请,由区(市)县住建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3、人才安居网申请流程

登录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点击“立即申请”→进入“人才安居资格申请”页面→注册→依据提示逐项填报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待初审通过→初审通过7天公示→取得人才公寓资格。点击查看详情

4、人才安居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劳动(聘用)合同;

(三)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符合申请人才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获课题、成果奖等佐证材料)。

相关原文文件

成都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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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资阳市公租房申请指南(房源+条件+流程)

2024-03-07,全文共 2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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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源分布情况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为腾退房源,房源分布情况为:

(一)资阳市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管理的二环路B段幸福家园公租房、花果山公租房、天台山公租房、粮业路公租房、陈家湾天和人家公租房、多弗诚园公租房。

(二)雁江区东升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沱东新区雷音花园公租房、泥河风光公租房、朝阳花园公租房、长寿村公租房、拱城村公租房、黄泥河公租房、甘家坪公租房、钢管厂公租房。

(三)资阳高新产业促进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民生佳苑一期公租房。具体配租房源情况以选房时公布的房源为准。

二、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镇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申请地政府确定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以下)、低收入家庭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下)、最低收入家庭标准(城镇低保)之一;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或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购买享受过解困房、安居房、福利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以购车发票或市场价格为准,下同);

5.申请人应当具有申请地城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在申请地城区居住满1年及1年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标准,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一的可不具备该项条件);

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从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持有申请地城区范围内城镇户口或居住证;

4.与申请地城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在申请地城区的用工主体,下同)签订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日有效合同),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房;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购买享受过解困房、安居房、福利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申请地政府确定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标准,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

2.申请人户口为非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户口(属农民工的,应当具备农业户口),持有居住证且居住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与申请地城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日有效合同),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农民工的,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购买享受过解困房、安居房、福利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正在享受中心城区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可按程序申请此次实物配租。

三、申请审核流程

(一)受理、初审。

申请人向社区(村)居委会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社区(村)居委会就申请人家庭人员、收入、车辆、住房状况及其他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验、初审,并将家庭成员信息录入“四川省住房保障管理平台(下称蜀安居平台)”。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的,社区(村)居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或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社区(村)居委会在其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同时将申请家庭信息通过“四川省住房保障管理平台(蜀安居平台)”提交到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二)复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初审材料进行全面核实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社区(村)居委会,社区(村)居委会应当通知申请人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或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其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时将申请家庭信息通过“蜀安居平台”提交到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审核。

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再次审核,对经审核、再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在社区(村)居委会办公地点、报纸、官方网站及移动媒体等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此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并在“蜀安居平台”审核登记为配租对象。

此次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具体配租方案将另行公布。

申请家庭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市级(含市级)劳动模范、军人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军队文职人员、残疾(1、2级残疾的人员)、退役(现役)军人家庭、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家庭、公共管理服务人员(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等)、城镇困难职工、福利院已成年的孤残儿之一的,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申请之日前2年内(含2年)在当地出售、赠与、受赠、自行委托拍卖过或离婚析产的房产计入家庭自有房产面积。个人申请的,需为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租赁总年限不超过3年,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等公共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

推荐阅读: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sjsj.ziyang.gov.cn/contents/44/3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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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租房剩余房源怎么申请?

2024-01-25,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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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剩余房源怎么申请

保租房项目登记选房完毕后有剩余房源的,这时候就采取动态配租,先到先得的方式进行签约,大家可以前往”天府住房通“小程序查看部分剩余房源情况)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进入“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点击“保租房”

②进入保租房页面后往下滑页面看到“动态配租”,点击“查看更多”

③点击具体的项目就可以看到动态配租信息和房源情况啦。

有时候小程序上剩余房源不会即时更新,有意向的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房源管家询问房源情况。

以下为截止2024年1月已推出的保租房项目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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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保租房最新房源+公告

2024-01-11,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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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最新消息

成都保租房已配租项目+在建项目汇总表

2024年1月登记/选房

成都高新区紫薇公寓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国际医药港C区11号楼改建保租房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2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租房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菁弘寓锦润色景园(星环驿站)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金牛区保租房交子菁寓星轨店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吉绿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1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武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利大国璟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CCB建融家园培风路店保障性租赁住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兴城之家蜀澜峰荟保障性租赁住房|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0月保租房最新政策消息:

10月8日,成都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中研究审议了关于《关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其中提出,在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各级国有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

点击阅读:成都即将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政

2023年10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堂县兴城之家金云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租房第二批次(桂林萃岛南区)|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9月登记/选房

今年下半年预计还会推出2000多间保租房,包括桂林萃岛南区项目和侯家花园保租房项目。

成都锦江区锦和康城锦绣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2023年8月相关信息

8月11日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表示,成都将涉及改造老旧小区136个,改造户数近两万户,将形成保障性租赁住房20745套,预计保障人数4万人。资金将用于成都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提升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归属感、满足感。

信息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https://www.sc.gov.cn/10462/10464/10465/10595/2023/8/14/57bfbb917a2c4ba1a82076582babc951.shtml

成都未来保租房建设进度和规划汇总

点击查看

2023年7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锦江区锦邻公寓ICC天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和康城和贵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5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蓉善成家青年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新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邻公寓·中港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4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海棠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3月房源预告

随着“宜居成都,舒心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专场推荐会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此次推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计12个,房源8200套,分布在成都天府软件园、成都东站等区域,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可以极大程度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租住需求。

2023年2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城投臻寓.幸福光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侯瑞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2023年1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房源查询】:点击查看成都保租房房源信息查询入口及步骤

房源规划:成都市2023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6万套(间)

对于2023年的工作计划,成都市住建局提出,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新筹建人才公寓5000套,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6万套(间)。

保障性租赁住房与TOD相结合

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与TOD相结合,是受到住建部肯定的成都市的另一经验和做法。

2021年,成都轨道TOD启动实施了10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年,成都轨道集团再启动9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双凤桥TOD项目4号地块,施工正火热进行中。这是成都轨道集团首个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双凤桥TOD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共1431套,分一个批次建设完成,目前已经全部封顶。”项目负责人马波介绍,封顶后的楼栋都主要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接下来就是装饰装修、外墙施工。“预计在明年(2023)年底,整个项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全部完工。”马波表示。

房源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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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和租房补贴应该申请哪个?

2024-01-09,全文共 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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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租房补贴应该申请哪个?

首先看你符合哪一个的条件,这是申请的前提。

其次如果你想申请的是主城区(锦江、金牛、青羊、武侯、成华、高新)的市级公租房的话,那么目前是没有开放这类资格申请的,只有面对本地户籍申请的廉租标准,所以如果不是成都主城户籍的,就申请不了公租房,目前只能选择租房补贴。

其他各区县的话,看目前房源的空余情况,和自己的需求去申请就好。

推荐阅读:2023成都公租房房源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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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保租房源汇总表格(附原公告)

2024-01-04,全文共 2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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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名称(点击标题查看详情)区域房源数量租金价格物管费配租情况申请入口
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9日(每天10:00-17:00)
紫薇公寓高新区476套1300-1400元/套·月2元/㎡·月即将登记点击进入
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5日(每天9:30-17:00)
国际医药港C区11号楼改建保租房第一批次彭州市87套租金为8-10元/㎡/月2元/㎡·月即将登记点击进入
选房中
菁寓(星轨智谷店)金牛区109间租金为18.47元/㎡/月6元/㎡·月即将选房点击进入
菁弘寓锦润色景园(星环驿站)郫都区300套租金为15.87元/㎡/月2.1元/㎡·月登记中
城投臻寓青春泉水(泉水人家)第二批次金牛区320间租金21.98元/㎡/月至25.03元/㎡/月之间1.1元/㎡·月登记中
2023年已推出
丁香公寓(一批次)高新区496套1500-1700元/套·月2.18 元/㎡·月已配租,暂无空余房源天府住房通小程序、高投人才安居小程序等
(找不到入口可以扫描底部二维码进入
【便民100成都房产】发送【保租房源】就可以看到啦)
丁香公寓(二批次)高新区504套1500-1700元/套·月2.18 元/㎡·月已配租,暂无空余房源
海棠公寓高新区473套42.12元/㎡•月3元/㎡•月已配租,暂无空余房源
锦邻公寓·中港广场锦江区384套34.407元/㎡•月5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兴城之家·武新花园武侯区260间25.67元/㎡·月1元/㎡·月已配租,暂无空余房源
蓉善成家·青年公寓成华区247套28.24-30.75元/㎡/月3.7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城投臻寓·泉水青春金牛区749间18.2元/㎡•月至24元/平方米•月之间一期0.55元/㎡·月,二期1.1元/㎡·月,三期0.55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锦邻公寓·ICC天峻锦江区1132间41.652元/㎡/月5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锦和康城·锦绣苑锦江区539间23.8元/㎡•月-30.6元/㎡•月1.4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锦和康城·和贵苑锦江区464套上限为31.81元/㎡/月1.4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桂林萃岛南区(青春桂林第二批)成华区1232套17.12元/平方米•月至22.76元/平方米•月1.08元/㎡/月已配租
兴城之家金云府金堂县1238间12.62元/平方米•月2.2元/㎡/月已配租
蜀澜峰荟郫都区286间10.25元/平方米• 月2元/㎡·月已配租
保利大国璟武侯区120套33.78元/平方米·月4.5元/㎡·月已配租
建融家园青羊区67套26.019元/平方米·月3.5元/㎡·月已配租
吉绿苑武侯区350间28.08元/平方米•月1.2 元/㎡·月即将选房
还未推出项目
房源名称(点击标题查看详情)区域房源数量租金价格物管费配租情况申请入口
人居九林语成华区452套预计月租金约1870-3660元/套未公布未配租
在建项目(仅供参考,以最终施行为准)
项目名称区域数量隶属街道建设情况房源分布和在建情况介绍
侯家花园金牛区1711套西华街道在建中,预计今年第四季度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北斗保租房金牛区540间迎宾大道街道在建中
国誉府保租房金牛区203套天回镇街道在建中
金牛区国宾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金牛区812套西华街道预计2024年5月竣工点击进入查看
金牛现代都市工业港4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金牛区281套天回镇街道规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锦发广场保租房锦江区209套东大街板块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文创一期保租房锦江区1136套三圣乡板块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推出
财鸣大厦保租房锦江区900套攀成钢版块在建中,预计在2025年推出
皇经楼B01保租房锦江区1540套白鹭湾板块在建中,预计在2025年推出
中环TOD项目成华区550余套万年场街道在建中,预计在2025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龙潭寺东站TOD项目成华区4700余套龙潭街道设计中
东广人工智能谷项目成华区850套龙潭街道在建中,预计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梧桐栖成华区352套青龙街道预计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成华国投人民塘3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成华区/二仙桥街道计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成华区四川日报社八里庄保障性租赁住房成华区250套圣灯街道计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成都中电子配套租赁住房双流区690套黄甲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三岔TOD保租房项目东部新区1100套三岔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天府奥体公园保障性租赁住房东部新区1400套/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成都绛溪南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成都简州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东部新区1000套石盘街道在建中,预计2026投入使用点击进入查看
青羊区锣锅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青羊区/草市街道规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双凤桥TOD保租房项目武侯区1431套簇桥街道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黄金时代公交TOD保租房项目高新区294套中和街道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体育公园东北侧保障性租赁住房高新区4152套西园街道在建中,计划于2024年底完工点击进入查看
体育公园西南侧保障性租赁住房高新区/西园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紫薇公寓高新区476套桂溪街道官方预计是11月中旬配租,但目前还没看到配租消息点击进入查看
华阳街道保租房天府新区2722套华阳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桐堂系列保租房(5个)天府新区7600余套兴隆街道等在建中,分别预计于2024-2026年初投入运营点击进入查看
蓉禾雅居保租房项目温江区1721套永宁街道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11月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武侯机投工业谷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项目三期武侯区1246套机投桥街道在建中,预计2024年投入运营点击进入查看
武侯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项目一期武侯区511套簇锦街道在建中,预计2024年投入运营点击进入查看
江岸林语项目保租房温江区459套公平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双流东升双巷社区保租房双流区1410套东升街道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经开区职工之家附近的保租房龙泉驿区1500套大面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城投·云湖彭州市1657套致和街道在建中,预计2025年竣工点击进入查看
原市经科信局公用房改造项目彭州市147套致和街道在建中
国际医药港改造项目彭州市539套致和街道在建中
郫筒街道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郫都区1373套郫筒街道在建中,预计2024年8月投入点击进入查看
郫都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郫都区3687套合作街道在建中,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点击进入查看
三河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都区1800套三河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天府创智湾A区青年公寓新津区385套普兴街道计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花源柳河苑五期共享住宿新津区/花源街道计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永康西路城乡融合示范片区崇州市约900套崇庆街道规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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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保租房房源信息汇总(租金+公告+地址)

2024-01-04,全文共 2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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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近期成都租房房源信息汇总

更新时间:2024年1月4日

房源名称(点击标题查看详情)区域房源数量租金价格物管费配租情况申请入口
登记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9日(每天10:00-17:00)
紫薇公寓高新区476套1300-1400元/套·月2元/㎡·月即将登记点击进入
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5日(每天9:30-17:00)
国际医药港C区11号楼改建保租房第一批次彭州市87套租金为8-10元/㎡/月2元/㎡·月即将登记点击进入
选房中
菁寓(星轨智谷店)金牛区109间租金为18.47元/㎡/月6元/㎡·月即将选房点击进入
菁弘寓锦润色景园(星环驿站)郫都区300套租金为15.87元/㎡/月2.1元/㎡·月登记中
城投臻寓青春泉水(泉水人家)第二批次金牛区320间租金21.98元/㎡/月至25.03元/㎡/月之间1.1元/㎡·月登记中
2023年已推出
丁香公寓(一批次)高新区496套1500-1700元/套·月2.18 元/㎡·月已配租,暂无空余房源天府住房通小程序、高投人才安居小程序等
(找不到入口可以扫描底部二维码进入
【便民100成都房产】发送【保租房源】就可以看到啦)
丁香公寓(二批次)高新区504套1500-1700元/套·月2.18 元/㎡·月已配租,暂无空余房源
海棠公寓高新区473套42.12元/㎡•月3元/㎡•月已配租,暂无空余房源
锦邻公寓·中港广场锦江区384套34.407元/㎡•月5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兴城之家·武新花园武侯区260间25.67元/㎡·月1元/㎡·月已配租,暂无空余房源
蓉善成家·青年公寓成华区247套28.24-30.75元/㎡/月3.7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城投臻寓·泉水青春金牛区749间18.2元/㎡•月至24元/平方米•月之间一期0.55元/㎡·月,二期1.1元/㎡·月,三期0.55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锦邻公寓·ICC天峻锦江区1132间41.652元/㎡/月5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锦和康城·锦绣苑锦江区539间23.8元/㎡•月-30.6元/㎡•月1.4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锦和康城·和贵苑锦江区464套上限为31.81元/㎡/月1.4元/㎡/月已配租,少量房源待出租
桂林萃岛南区(青春桂林第二批)成华区1232套17.12元/平方米•月至22.76元/平方米•月1.08元/㎡/月已配租
兴城之家金云府金堂县1238间12.62元/平方米•月2.2元/㎡/月已配租
蜀澜峰荟郫都区286间10.25元/平方米• 月2元/㎡·月已配租
保利大国璟武侯区120套33.78元/平方米·月4.5元/㎡·月已配租
建融家园青羊区67套26.019元/平方米·月3.5元/㎡·月已配租
吉绿苑武侯区350间28.08元/平方米•月1.2 元/㎡·月即将选房
还未推出项目
房源名称(点击标题查看详情)区域房源数量租金价格物管费配租情况申请入口
人居九林语成华区452套预计月租金约1870-3660元/套未公布未配租
在建项目(仅供参考,以最终施行为准)
项目名称区域数量隶属街道建设情况房源分布和在建情况介绍
侯家花园金牛区1711套西华街道在建中,预计今年第四季度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北斗保租房金牛区540间迎宾大道街道在建中
国誉府保租房金牛区203套天回镇街道在建中
金牛区国宾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金牛区812套西华街道预计2024年5月竣工点击进入查看
金牛现代都市工业港4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金牛区281套天回镇街道规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锦发广场保租房锦江区209套东大街板块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文创一期保租房锦江区1136套三圣乡板块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推出
财鸣大厦保租房锦江区900套攀成钢版块在建中,预计在2025年推出
皇经楼B01保租房锦江区1540套白鹭湾板块在建中,预计在2025年推出
中环TOD项目成华区550余套万年场街道在建中,预计在2025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龙潭寺东站TOD项目成华区4700余套龙潭街道设计中
东广人工智能谷项目成华区850套龙潭街道在建中,预计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梧桐栖成华区352套青龙街道预计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成华国投人民塘3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成华区/二仙桥街道计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成华区四川日报社八里庄保障性租赁住房成华区250套圣灯街道计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成都中电子配套租赁住房双流区690套黄甲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三岔TOD保租房项目东部新区1100套三岔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天府奥体公园保障性租赁住房东部新区1400套/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成都绛溪南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成都简州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东部新区1000套石盘街道在建中,预计2026投入使用点击进入查看
青羊区锣锅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青羊区/草市街道规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双凤桥TOD保租房项目武侯区1431套簇桥街道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黄金时代公交TOD保租房项目高新区294套中和街道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体育公园东北侧保障性租赁住房高新区4152套西园街道在建中,计划于2024年底完工点击进入查看
体育公园西南侧保障性租赁住房高新区/西园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紫薇公寓高新区476套桂溪街道官方预计是11月中旬配租,但目前还没看到配租消息点击进入查看
华阳街道保租房天府新区2722套华阳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桐堂系列保租房(5个)天府新区7600余套兴隆街道等在建中,分别预计于2024-2026年初投入运营点击进入查看
蓉禾雅居保租房项目温江区1721套永宁街道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11月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武侯机投工业谷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项目三期武侯区1246套机投桥街道在建中,预计2024年投入运营点击进入查看
武侯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项目一期武侯区511套簇锦街道在建中,预计2024年投入运营点击进入查看
江岸林语项目保租房温江区459套公平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双流东升双巷社区保租房双流区1410套东升街道在建中,预计在2024年推出点击进入查看
经开区职工之家附近的保租房龙泉驿区1500套大面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城投·云湖彭州市1657套致和街道在建中,预计2025年竣工点击进入查看
原市经科信局公用房改造项目彭州市147套致和街道在建中
国际医药港改造项目彭州市539套致和街道在建中
郫筒街道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郫都区1373套郫筒街道在建中,预计2024年8月投入点击进入查看
郫都区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郫都区3687套合作街道在建中,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点击进入查看
三河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都区1800套三河街道在建中点击进入查看
天府创智湾A区青年公寓新津区385套普兴街道计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花源柳河苑五期共享住宿新津区/花源街道计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永康西路城乡融合示范片区崇州市约900套崇庆街道规划中点击进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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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保租房最新房源+公告

2024-01-04,全文共 1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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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最新消息

成都保租房已配租项目+在建项目汇总表

2024年1月登记/选房

成都高新区紫薇公寓保租房 |登记公告

成都国际医药港C区11号楼改建保租房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

2023年12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租房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菁弘寓锦润色景园(星环驿站)保租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金牛区保租房交子菁寓星轨店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吉绿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1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武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利大国璟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CCB建融家园培风路店保障性租赁住房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兴城之家蜀澜峰荟保障性租赁住房|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10月保租房最新政策消息:

10月8日,成都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中研究审议了关于《关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其中提出,在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各级国有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

点击阅读:成都即将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政

2023年10月登记/选房

成都市金堂县兴城之家金云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租房第二批次(桂林萃岛南区)|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9月登记/选房

今年下半年预计还会推出2000多间保租房,包括桂林萃岛南区项目和侯家花园保租房项目。

成都锦江区锦和康城锦绣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2023年8月相关信息

8月11日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表示,成都将涉及改造老旧小区136个,改造户数近两万户,将形成保障性租赁住房20745套,预计保障人数4万人。资金将用于成都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提升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归属感、满足感。

信息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https://www.sc.gov.cn/10462/10464/10465/10595/2023/8/14/57bfbb917a2c4ba1a82076582babc951.shtml

成都未来保租房建设进度和规划汇总

点击查看

2023年7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锦江区锦邻公寓ICC天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和康城和贵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金牛区城投臻寓青春泉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5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蓉善成家青年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新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锦邻公寓·中港广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4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丁香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高新区海棠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2023年3月房源预告

随着“宜居成都,舒心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专场推荐会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此次推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计12个,房源8200套,分布在成都天府软件园、成都东站等区域,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可以极大程度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的租住需求。

2023年2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城投臻寓.幸福光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批次|登记公告|选房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兴城之家·武侯瑞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2023年1月登记/选房公告

成都成华区城投臻寓.青春桂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 |选房公告|登记公告

【房源查询】:点击查看成都保租房房源信息查询入口及步骤

房源规划:成都市2023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6万套(间)

对于2023年的工作计划,成都市住建局提出,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新筹建人才公寓5000套,新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6万套(间)。

保障性租赁住房与TOD相结合

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与TOD相结合,是受到住建部肯定的成都市的另一经验和做法。

2021年,成都轨道TOD启动实施了10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年,成都轨道集团再启动9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双凤桥TOD项目4号地块,施工正火热进行中。这是成都轨道集团首个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双凤桥TOD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共1431套,分一个批次建设完成,目前已经全部封顶。”项目负责人马波介绍,封顶后的楼栋都主要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接下来就是装饰装修、外墙施工。“预计在明年(2023)年底,整个项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全部完工。”马波表示。

房源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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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汇总表(附官网入口)

2023-11-21,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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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汇总表(附官网入口

区域官网入口(点击进入)申请方式房源或名单公示查询申请指南备注
锦江、成华、武侯、青羊、金牛区、高新区(市本级)经街道回复,目前该公租房资格获取暂时处于暂停中,只有廉租标准开放哦!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部分地区申请可能暂停,以实际线下申请内容为准哦,有最新消息小编也会持续补充哒
天府新区天府新区管委会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高新区(区级)成都高新区住房保障大厅线上线下都可申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温江区温江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新都区新都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龙泉驿区龙泉驿人才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青白江区青白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新津区新津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郫都区郫都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流区双流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大邑县大邑县公租房办事专栏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崇州市崇州市公租房办事专栏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都江堰市都江堰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金堂县金堂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彭州市彭州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蒲江县蒲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邛崃市邛崃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简阳市简阳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如果公租房条件不满足,可以查看保租房的申请哦,更适合就业的青年人群

推荐阅读:2023成都保租房最新房源+公告(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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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方式+材料+流程)

2023-11-21,全文共 2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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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成都公租房最新消息

目前从市民12345反馈得知,成都5+1地区市级公租房资格申请处于暂停中,目前暂时只开放了廉租标准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端口。

公租房登记网址:点击进入

一、申请条件

非廉租标准公租房(普遍标准上的公租房)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廉租标准公租房(大家称的廉租房)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二、申请方式

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为家庭(个人)自行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两种方式:

1.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用工单位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集体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工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及职工家庭为居住人。同一单位有3人及以上未满35周岁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员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必须通过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社会福利机构也可组织成年孤儿统一集中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应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个人)财产及经济状况。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应如实提供下述申请材料:

1.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领取养老金的证明)等涉及收入、财产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3.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有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职工及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共同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统--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用工单位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时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职工授权委托书及职工收入证明原件等。

四、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档实行差别化租金。市场租金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廉租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保障性住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2015年度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执行2.4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计算)标准。廉租租金标准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公布。

2.年收入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含3.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单位组织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

3.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80%的标准确定。

4.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事业单位、社会投资等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可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由房屋产权单位自行确定。

五、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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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方式+标准)

2023-10-27,全文共 3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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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3.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单身居民申请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4)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5)申请人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

(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三)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收入等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家庭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住证(非成都市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二)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单身居民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承诺)、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及无工作的优抚对象或已成年的孤儿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三)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居住证积分结果(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自主查询并打印)、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四)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请方式

租赁补贴申请分为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一)现场受理申请。成都市户籍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申请对象为成都市户籍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的,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四、保障标准

(一)面积标准。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面积为1人户30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70平方米,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籍、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人数。外来务工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按个人申请发放,租赁补贴面积为30平方米。

(二)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需求实际,健全保障标准、保障准入条件动态调整机制。自本文件实施的次月起,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按照《成都市租赁补贴计发标准》执行。租赁补贴计发标准随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从调整后的次月起执行。

(三)发放比例。成都市户籍居民租赁补贴根据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低保对象,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100%执行;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70%执行;年收入4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2.5万元至3万元(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年收入5万元至7万元(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万元至3.5万元(含3.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单身居民,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40%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30%执行;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执行。

成都市户籍居民中,低保对象及年收入4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内(含2.5万元)的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或家庭银行存款、有效证券总额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的,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60%执行。

五、计算公式

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计发标准×发放比例。

七、发放年限

成都市户籍居民领取租赁补贴年限期满后,经审核仍符合届时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可继续申领租赁补贴;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总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总年限不超过3年。

八、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咨询电话

序号地区公开咨询电话
1成都天府新区68773121
2成都高新区85329897
3锦江区84531499
4青羊区81715282
5金牛区87612978、87537869
6武侯区85440059
7成华区84399067
8龙泉驿区84858332
9青白江区83691078
10新都区89396620
11温江区82727193
12双流区85801811
13郫都区87862150
14简阳市27228483
15都江堰市87112052
16彭州市83707181
17邛崃市88772065
18崇州市82279717
19金堂县84997692
20新津县82518637
21大邑县88290117
22蒲江县885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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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汇总表(附官网入口)

2023-10-27,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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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汇总表(附官网入口

区域官网入口(点击进入)申请方式房源或名单公示查询申请指南备注
锦江、成华、武侯、青羊、金牛区、高新区(市本级)目前该公租房确定暂停中,只有廉租标准!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部分地区申请可能暂停,以实际线下申请内容为准哦,有最新消息小编也会持续补充哒
天府新区天府新区管委会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高新区(区级)成都高新区住房保障大厅线上线下都可申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温江区温江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新都区新都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龙泉驿区龙泉驿人才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青白江区青白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新津区新津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郫都区郫都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流区双流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大邑县大邑县公租房办事专栏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崇州市崇州市公租房办事专栏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都江堰市都江堰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金堂县金堂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彭州市彭州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蒲江县蒲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邛崃市邛崃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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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租房条件不满足,可以查看保租房的申请哦,更适合就业的青年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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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方式+材料+流程)

2023-10-25,全文共 2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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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成都公租房最新消息

申请条件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申请方式

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为家庭(个人)自行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两种方式:

1.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用工单位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集体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工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及职工家庭为居住人。同一单位有3人及以上未满35周岁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员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必须通过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社会福利机构也可组织成年孤儿统一集中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应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个人)财产及经济状况。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应如实提供下述申请材料:

1.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领取养老金的证明)等涉及收入、财产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3.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有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职工及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共同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统--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用工单位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时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职工授权委托书及职工收入证明原件等。

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廉租租金、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的70%、80%三档实行差别化租金。市场租金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廉租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保障性住房价格主管部门确定。2015年度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执行2.4元/平方米/月(按使用面积计算)标准。廉租租金标准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适时调整并公布。

2.年收入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含3.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单位组织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70%的标准确定。

3.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个人按市场租金80%的标准确定。

4.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事业单位、社会投资等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可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由房屋产权单位自行确定。

申请流程

租房登记网址:点击进入

办理地址

按照流程,有这么几个地方需要跑:

社区/街道办:申请资格的第一站,公租房的申请材料也是这里社区、街道办领取

房管局:资格认定通过后要去房管局进行确认,然后拿到资格认定通知单。后面的选房等也需要找房管局。

工商局:主要是开无工商证明

车管所:主要是开无车证明

最重要的房管局地址: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

电话:(028)86279694

成华区房管局

地址:建设西街1号

电话:(028)84332257

锦江区房管局

地址:成都市华兴正街39号“商业场.新座”6-7楼

电话:61326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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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区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3-10-19,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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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申报对象及条件

1、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符合条款支持规定,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只能在本政策或青羊区其他类似政策条款择一申报,不可重复享受。

2、2022年11月20日(含)起新进入青羊区工作的符合《青羊区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未超过12个月(以毕业证发放时间为准);

3、与青羊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年(含)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或自主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含)以上;

4、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5、申请人未享受青羊区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与青羊区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02申报方式

登录青羊区惠企政策兑现智慧平台并按网站要求提供(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直达入口:点击进入

如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不诚信申报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退还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材料列表

一、基础材料

1.青羊区“青睐工程”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资金申请表(个人用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4.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企业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我区自主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证明;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

7.本人银行卡开户行、账号和用人单位开户行、开户名、账号等相关信息。

二、附加材料

通过线上申报平台提供(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原件);

2. 婚姻状况及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未婚的提交未婚承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交户口薄等证明材料;

3. 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原件)。

材料附件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03补贴标准

给予博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3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给予硕士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1.2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给予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0.6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

04受理部门

区住建交局

联系电话:028-8770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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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部分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汇总表(附官网入口)

2023-08-21,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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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部分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汇总表(附官网入口

区域官网入口(点击进入)申请方式房源或名单公示查询申请指南备注
锦江、成华、武侯、青羊、金牛区、高新区(市本级)目前该公租房确定暂停中,只有廉租标准!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部分地区申请可能暂停,以实际线下申请内容为准哦,有最新消息小编也会持续补充哒
天府新区天府新区管委会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高新区(区级)成都高新区住房保障大厅线上线下都可申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温江区温江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新都区新都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龙泉驿区龙泉驿人才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青白江区青白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新津区新津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郫都区郫都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双流区双流区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大邑县大邑县公租房办事专栏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崇州市崇州市公租房办事专栏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都江堰市都江堰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金堂县金堂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彭州市彭州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蒲江县蒲江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邛崃市邛崃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简阳市简阳人民政府保障房专区线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如果公租房条件不满足,可以查看保租房的申请哦,更适合就业的青年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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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蒲江县公租房怎么申请?(附申请指南)

2023-08-21,全文共 1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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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蒲江县租房怎么申请?(附申请指南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城市无房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年收入以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基础, 2人户为2倍,3人户及以上为3倍;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蒲江县城市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在蒲江县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单身无房职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个人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二)具有蒲江县城市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的新就业职工;

(三)在蒲江县城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在蒲江县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年收入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二)户籍登记在蒲江县或持有蒲江县居住证;

(三)在蒲江县城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

(四)在蒲江县城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其他需满足条件

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特殊专业人才、县级及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2套(含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房管局批准后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蒲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审核、公示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为主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簿、身份证、低保证、低收入证明、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诚信申报承诺书。

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诚信申报承诺书。

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本县户籍农民工)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或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保险缴纳证明原件、诚信申报承诺书。

(二)社区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合格资料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并采集电子影像资料,县住建局负责通过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三)对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由社区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行公示反馈确认并将公示反馈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县住建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公有住房承租情况及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将初步符合廉租租金标准条件及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传送至民政部门低收入核对系统,由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比对,并反馈比对结果。

对其他的保障对象,由社区对其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县住建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公有住房承租情况及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通过比对公积金缴交信息对申请对象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政策来源:蒲江县人民政府http://www.pujiang.gov.cn/pjxrmzf/c163074/2023-07/29/content_b46a763135f84b47b4a83959488168f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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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邑县公租房怎么申请?(附申请指南)

2023-08-14,全文共 1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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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邑县租房申请条件

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指父母及未婚子女,已婚子女另作为一个家庭申报)

申请家庭需同时具备4个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原则上应有2人及以上,且为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取得本县户籍3年以上;

(2)家庭年收入在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家庭,个人年收入标准为3.5万元(含3.5万元且年满35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低保家庭人员及低收入家庭(个人年收入标准为1.35万元以下,家庭年收入在2.7万元以下)人员可申请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持有大邑县居住证。

(2)主申请人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超过1年的(含1年),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4)非本县户籍,并在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企业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通过租赁在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集中建设的集体公寓和宿舍,以及用工企业自建集体宿舍,解决居住困难。

成都大邑县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时自带书面申请和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婚姻证明、无房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中等及中等偏下家庭收入认定书)、低保证、残疾证、失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面积控制标准在50平方米以内。

大邑县公共租赁住房申办程序

第一步: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自带书面申请和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婚姻证明、房产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村)居委会8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大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村、社区(村)居委会留存一套完整材料。由申请人将村、社区(村)居委会签署调查意见的《申请表》和有关申请材料报镇(乡)人民政府初审。

第二步: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初审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收到调查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在村、社区进行15日的公示,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在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县民政局。

第三步:由县民政局审核收入状况

县民政局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的4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提出审核意见(经5日公示后对符合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的申请家庭,需出具收入认定书),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申请材料转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第四步: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审核住房状况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提出审核意见。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申请名单在大邑公众信息网和今日大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第五步:办理手续

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最终确认申请人住房保障资格。经确认资格的申请家庭应当在收到通知30日内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未来办理,将取消其当年保障资格。

政策来源:大邑县人民政府https://www.day.gov.cn/day/c142696/2020-12/14/content_8255bd9e9ac740c0bb046b837fe376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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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2023-07-13,全文共 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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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本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本区户籍家庭、本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

家庭年收入 9 万元(含 9 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 4.5 万元以下(含 4.5 万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承租本区公共租赁住房。

1.本区户籍家庭、户籍单身居民:家庭申请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具有本区正式户口(精神病人、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需由监护人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区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单身人士申请,申请人在本区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成都市行政区域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区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 年以上(含 2 年)。

3.跨镇域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本区正式户口,本人及家庭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所辖镇域内无农村自有住房,申请人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镇域务工,并与用工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 个月以上。

4.本区各园区内用工单位可采取集体合租方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注:自有住房是指:房改房、集资建房、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安居房(含安置房)、农村住房、国有直管公房、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等。

家庭年收入低于 3.5 万元(含 3.5 万元)或个人年收入低于 2 万元(含 2 万元)年满 35 周岁的本区正式户籍居民、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6 平方米的、且未承租公房、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可申请享受租金补贴。

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在本区有 2 套(含 2 套)以上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超过当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拆迁货币补偿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明确诊断等 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

本区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受年龄或收入限制。

成都新都区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据实填写《新都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申请人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应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个人)财产及经济状况。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应如实提供下述申请材料:

1.本区户籍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本区户籍单身居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区户籍跨镇域务工人员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共同申请人无工作需的提供收入承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职工及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共同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统一向用工单位所在地镇(街道)、管委会提出正式申请。

用工单位向单位所在的镇(街道)、管委会提出正式申请时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职工授权委托书及职工收入证明原件等。

政策来源:新都区人民政府

http://www.xindu.gov.cn/xdqzfmhwz/c142377/2020-12/08/3c6bdff42eb04ee5ae3e1ddf2725afc3/files/cade316e9cda41f5836c8f91ef3f4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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