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2024年
2024-02-02,全文共 379 字
+ 加入清单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2024年
申请成都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统称“5+1区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租金标准)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家庭
(1)家庭人口两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5+1区域城镇户口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2.户籍单身居民
(1)5+1区域城镇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个人年收入2.5万元及以下;
(3)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申请人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
成都离(退)休人员落户指南(条件+材料)
2024-02-21,全文共 846 字
+ 加入清单离(退)休类落户政策汇总
离休干部入户(经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
前置条件:经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省(市)安置通知;(原件)
离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集体户的提供:
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退休人员入户(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市,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前置条件:因参加工作(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户口注销佐证材料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2023
2023-04-17,全文共 3856 字
+ 加入清单成都常见的落户类型有积分入户、学历落户、技能人才落户、投靠落户等,每个落户类型都有各自需满足的条件↓↓
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还需出具: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中央、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的人员还需出具:省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企业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本省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录的人员还需出具:省级组织、人社、行政主管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调动、招录的正式公文。
3.本省、市委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省(市)安置通知;离休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包括因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等原因将户口迁出本市的人员。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退(离)休证;本市户口注销佐证材料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一直在高校集体户(含肄业或退学)的,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申请入户。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因读书将户口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毕业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入学校,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户口可申请随父或母迁入我市。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应为成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肄业的提供肄业证,退学的提供学校正式退学文件)、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子女及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学生证(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其中一方迁入我市的提供)。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应为成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8. 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9. 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随迁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转业干部异地安置):入户申请表;转业证(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编码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随配偶安置的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或军官证、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父母安置的提供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随子女安置的提供子女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所需材料(转业干部回原籍安置):入户申请表;转业证(或预备役登记证);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编码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所需材料(复员干部):入户申请表;复员证(或预备役登记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编码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退伍(复员)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编码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接收函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未成年子女可单独办理随军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随军报告审批表(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军官证、任职命令或团级以上任职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或部队营房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和子女,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军队离退休干部):入户申请表;退(离)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编码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异地安置投靠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子女符合安置条件的还应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其他相关必备证明。
所需材料(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入户申请表;退休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异地安置投靠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详细的落户政策可以点击查看:2023成都落户政策(持续更新)
崇州市公租房怎么申请?(附条件+材料+流程)
2023-08-10,全文共 834 字
+ 加入清单崇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一)城镇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具有我市城镇户口,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有住房;
(二)单身无房职工
1、具有我市户籍,在我市中心城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有住房;
2、具有我市户籍,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2年以上(含2年);在我市中心城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并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有住房;
(三)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具有我市户籍,在我市中心城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在我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有住房。
崇州市公租房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单身需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
3、房产信息查询(崇阳镇蜀州北路交易大厅);
4、收入证明(单位或社区出具并盖章)。
崇州市公租房办理程序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政府、社区、用工企业负责受理申请;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用工企业负责受理申请;
乡镇政府、社区及用工企业负责核实申请人的人口、收入等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将初审情况送市房管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房管局在申请家庭户籍、居住地和用工单位进行为期十五天的公示,并通过指定的媒体、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管局确认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政策来源:崇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3535353535n/jczwgk_ggwhfw.shtml
成都青羊区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条件
2023-10-19,全文共 380 字
+ 加入清单申报对象及条件
1、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符合条款支持规定,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只能在本政策或青羊区其他类似政策条款择一申报,不可重复享受。
2、2022年11月20日(含)起新进入青羊区工作的符合《青羊区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未超过12个月(以毕业证发放时间为准);
3、与青羊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年(含)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或自主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半年(含)以上;
5、申请人未享受青羊区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与青羊区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完整申请指南:点击查看成都青羊区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成华区梧桐栖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4-01-17,全文共 327 字
+ 加入清单成华区梧桐栖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成都成华区域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注册并拥有天府租赁码。
成华区保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天府租赁码
(1)申请“天府租赁码”。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选择“天府租赁码申请”的“租赁码申请”界面进行申请;
(2)移动端申请,通过“天府住房通”微信小程序或“天府市民云”APP,进入其首页点击“保租房”,在点击“租赁码”进行申请。
2、报名登记
获取天府租赁码后,等到时候登记公告出来了,进入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报名登记”,再选择拟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行登记就行。
成都大熊猫基地科普志愿者申请条件2023
2023-09-12,全文共 402 字
+ 加入清单成都大熊猫基地科普志愿者申请条件2023
志愿者申请人需年满14周岁(14至18周岁未成年人需监护人书面同意),身体健康,具备流利的中文读写能力,通晓外语者更佳。
申请人需在接受正式培训并实习转正后,至少为成都熊猫基地提供60小时的志愿服务;且在服务期间,需服从熊猫基地科普志愿者团队的统一要求和管理制度,尤其需遵守志愿者注册制,即申请人在通过初选及培训合格后,首先需限期限时长从实习期转正,而后每季度必须通过满足一定的服务次数要求进行阶段性注册,方能继续志愿服务。
成都熊猫基地的正式科普志愿者团队仅招募能提供季度性长期服务的志愿者,因此不适合仅可提供临时或短期(如寒暑假)志愿服务的申请人,敬请注意!我们期待热爱志愿事业、尊重契约精神、勇于开拓进取、愿与我们长期并肩作战的你加入!
志愿者培训每年两期,春季和秋季各一期,每期招收50人左右;每次培训为期两天,且培训结束前会有笔试和口试测评,考核通过方可上岗。
取得天府英才卡(A)卡或蓉城人才绿卡人员落户成都(条件+材料)
2024-02-21,全文共 536 字
+ 加入清单取得“天府英才卡(A)卡” “蓉城人才绿卡”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
取得“天府英才卡(A卡)”或“蓉城人才绿卡”的非成都市户籍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天府英才卡(A卡)或蓉城人才绿卡;(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持有天府英才卡(A卡)的,单位注册地应在成都。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成都世园会世园小记者报名方式(条件+评选流程+报名入口)
2024-03-08,全文共 522 字
+ 加入清单今年4月,2024年成都世界园艺博览会将正式开幕!盛会到来之际,启动“我是世园小记者”城市推广活动!以少年的笔触传递城市温度,以少年的声音分享世界美好。今天,“世园小记者”招募正式开启!“世园小记者”将有机会与来自世界各地的“园艺大咖”交流,并现场报道这场全球盛会,展示成都少年的风采!
报名条件
·年龄要求:6-13岁中小学生;
·具备良好的沟通、阅读、写作能力;
在成为“世园小记者”后,能积极参与活动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提醒:除了基本信息,还应提交作文、绘画作品、演讲视频等相关能力证明材料至少一项。
报名入口
评选流程
“世园小记者”义务
(1)世园小记者应积极参与世园会采访活动,以视频、图文报道等方式,为世园会进行宣传;
(2)世园小记者有义务充分了解世园会,并热情接待世界各地的来宾;
(3)世园小记者应积极参与世园会系列特别活动,展示小记者们的热情和风采。
“世园小记者”权益
权益一
获得《世园小记者证》,并拥有世园小记者荣誉身份,世园会期间,小记者本人可凭《世园小记者证》免费入园参观采访;
权益二
有机会出席世园会开闭幕式;
权益三
世园小记者将有机会与海内外园艺大咖、参赛选手、国内外专业媒体记者等进行交流对话;
权益四
有机会出席全国20城世园小记者大会。
成都新都区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2023-07-13,全文共 1993 字
+ 加入清单申报条件
本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本区户籍家庭、本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
家庭年收入 9 万元(含 9 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 4.5 万元以下(含 4.5 万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承租本区公共租赁住房。
1.本区户籍家庭、户籍单身居民:家庭申请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具有本区正式户口(精神病人、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需由监护人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区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单身人士申请,申请人在本区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成都市行政区域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区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 年以上(含 2 年)。
3.跨镇域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本区正式户口,本人及家庭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所辖镇域内无农村自有住房,申请人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镇域务工,并与用工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 个月以上。
4.本区各园区内用工单位可采取集体合租方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注:自有住房是指:房改房、集资建房、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安居房(含安置房)、农村住房、国有直管公房、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等。
家庭年收入低于 3.5 万元(含 3.5 万元)或个人年收入低于 2 万元(含 2 万元)年满 35 周岁的本区正式户籍居民、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16 平方米的、且未承租公房、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可申请享受租金补贴。
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在本区有 2 套(含 2 套)以上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超过当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含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拆迁货币补偿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明确诊断等 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
本区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受年龄或收入限制。
成都新都区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据实填写《新都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申请人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应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个人)财产及经济状况。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应如实提供下述申请材料:
1.本区户籍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本区户籍单身居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区户籍跨镇域务工人员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共同申请人无工作需的提供收入承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职工及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共同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统一向用工单位所在地镇(街道)、管委会提出正式申请。
用工单位向单位所在的镇(街道)、管委会提出正式申请时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职工授权委托书及职工收入证明原件等。
政策来源:新都区人民政府
仙人掌音乐节志愿者招募(报名时间+条件+报名表下载)
2024-04-23,全文共 500 字
+ 加入清单仙人掌音乐节志愿者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5月1日-5月2日&5月4日「需3天全部参与」 9:30-23:00
工作/培训地点:成都 · 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
培训时间:4月30日下午14:0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必须到场)
志愿者具体工作时间以主管负责人安排为准。
PS:志愿者必须按时到岗,并全程参与音乐节
志愿者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4月29日 中午12:00
志愿者须知
服从调动安排,在工作时间内尽职尽责;须全程参与,并按要求参加前期培训、音乐节期间的工作(工作期间表现不佳、中途退出或请假,志愿者资格将被即刻取消,之后所有演出不再录用,特殊情况除外);
音乐节提供工作简餐及饮用水,并发放志愿者证书;
年龄18岁以上;
报名表填写规则
报名表下载:仙人掌音乐节报名表
本人证件照:免冠、正面头像照(嵌入Word文档)
若之前参加过相关音乐节的志愿者,需附上志愿者证书及证件照片(嵌入Word文档,否则视为无效简历)
报名邮件:
①填写报名表,文件名为:仙人掌音乐节志愿者+姓名+性别+联系方式
②投递至官方指定邮箱lrx@xiaofengmusic.com
③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仙人掌音乐节志愿者+姓名+性别+联系方式
成都新津天府通学生卡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2023-12-05,全文共 476 字
+ 加入清单01谁可以办理学生卡?
就读于新津区未满18周岁的在校中小学生。
02学生卡需要哪些资料?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需出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一张;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
03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线上办理
通过天府通微信公众号“成都天府通”或天府通APP的学生卡线上申办入口,自助下单办理,按流程依次提交申请材料、联系方式和收货地址,支付卡片工本费和邮寄费。经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将卡片快递至用户的收货地址。
(二)网点办理
1.新津客运站
2.新津公交公司(花桥卫生院对面停车场内)
流程如下:
提交办理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缴纳卡片工本费→领取《取卡凭证》→30个工作日后凭《取卡凭证》到办理网点领卡。
注意:
每名学生限办一张学生卡,请勿重复申办
咨询电话:如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
请您联系咨询电话:028-82460882028-82523752
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落户指南(入户条件+所需材料+办事流程)
2022-01-17,全文共 741 字
+ 加入清单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入户指南:
入户条件:
在成都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载)
2、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3、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也可以“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办理)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联系函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毕业生报到”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第二步:申请入户(选择下面其中-种方式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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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租房怎么申请?(附条件+流程+材料)
2023-09-12,全文共 2383 字
+ 加入清单经过12345市民热线咨询,目前成都五主城区非廉租标准公租房已经暂停申请了哦,目前只有廉租标准还有申请,后续有最新消息小编会及时更新~
成都公租房怎么申请?(附条件+流程+材料)
最新消息:
申请条件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
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
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
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申请为廉租标准公租房的
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申请方式
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为家庭(个人)自行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两种方式:
1.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用工单位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集体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工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及职工家庭为居住人。同一单位有3人及以上未满35周岁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员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必须通过单位统一组织申请。社会福利机构也可组织成年孤儿统一集中申请。
申请材料
相关表格以及模板下载官网:点击进入
申请家庭或个人据实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应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个人)财产及经济状况。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应如实提供下述申请材料:
1.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申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年满35周岁且无工作的单身居民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领取养老金的证明)等涉及收入、财产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3.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
职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有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职工及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共同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统一向用工 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用工单位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正式申请时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职工授权委托书及职工收入证明原件等。
申请流程
公租房登记网址:点击进入
办理地址
按照流程,有这么几个地方需要跑:
社区/街道办:申请资格的第一站,公租房的申请材料也是这里社区、街道办领取
房管局:资格认定通过后要去房管局进行确认,然后拿到资格认定通知单。后面的选房等也需要找房管局。
工商局:主要是开无工商证明
车管所:主要是开无车证明
信息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cdzj.chengdu.gov.cn/cdzj/bzzc/2022-04/29/content_5530420e6f4746b0b8083b6d4b700992.shtml
2023下半年四川自考考籍如何更改?(条件+流程+材料)
2023-08-23,全文共 956 字
+ 加入清单2023下半年四川自考考籍如何更改?
办理条件:在籍准考证号下因注册错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考生
考籍更改是指更改在籍准考证号下因注册错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考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一)申请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7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完成后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附件2)或院校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考籍更改申请无需缴费,未提交申请数据或缺少申请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邮件发送电子材料)
根据考籍更改原因,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分别如下,材料统一以 “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名称”格式命名、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3.2次考籍更改”,每项之间用“_”分隔。
1.注册错误的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准考证号下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交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出具详实的核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注册、报考、参考及考试监考等情况),报告需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以下相关证明原件:
更改姓名须提交含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更改身份证号须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公安部统一制式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四)特别说明
1.考生基本信息一经发现注册错误或公安机关合法变更,考生应首先申请考籍更改,基本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不能报名参加考试或申请办理其它业务。
2.涉及照片注册错误的考生,须本人在考籍更改申请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向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现场提交申请。
3.需要更换注册专业的考生,须本人在考籍更改申请时间内,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并现场提交至准考证号所属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由其负责审核和更换。
成都新都大学生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01-18,全文共 3032 字
+ 加入清单申请生活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21年7月1日(含)以后且在毕业6个月内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校期间获得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二)毕业后首次就业在新都区并由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2个月及以上(新都区、成都市本级、四川省本级参保均可),期间未变更工作单位。
(三)非新都籍高校应届毕业生须迁户到新都。
(四)在新都企业(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在新都区)工作,并与申请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须入选新都区重点产业链企业目录,并在申请企业全职工作满1年。
属下列条件的,不能申请生活补贴:同一企业内部不同分(子)公司(机构)之间的人员调(流)动。
申请实习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补贴企业须在签订实习协议时已入选新都区重点产业链企业目录,实习生为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新来企业实习,且实习生在实习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实习结束当日到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落款日期止)在原实习企业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上班。
(二)实习生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三)实习时长应满足最低实习期限,即:暑假期间,在同一个企业连续实习6周及以上,每周连续工作5天,其中请假总天数不超过3天;寒假期间,在同一个企业连续实习4周及以上,每周连续工作5天,其中请假总天数不超过2天;非寒暑假期间,在同一个企业连续实习2个月,每周连续工作5天,其中请假总天数不超过4天。实习期限不得累计计算,一个申报年度内,多家企业不能以同一实习生名义申报补贴或一家企业不能以同一实习生名义多次申报补贴。
(四)申请企业须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为实习生购买意外保险,且在申请时已经足额支付了实习生实习补贴。
申请入住青年人才驿站,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毕业前一年和毕业后一年均可);
(三)就读高校和户籍所在地均为成都市以外;
(四)入住原因为来新都求职应聘或应聘成功后的短暂过渡;
(五)30日内无申请记录。
申请材料
申请生活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才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学历学位证书、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等);
(二)区内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截止申请日期连续不间断12个月由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缴费证明1份;
(五)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居民户口簿》户主页、迁入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七)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八)学历学位如从海外高校留学取得的,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实习补贴,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都市新都区实习补贴资金申请表3份;
(二)实习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学籍信息证明各1份。学生学籍信息证明包括学信网学籍证明、在校证明等,择一提供证明材料即可,证明材料应清晰显示院校名字、在校时间,并盖有相应部门公章或可显示来源于官方网站信息。
(三)企业已经为实习生足额发放补贴银行流水证明与对应实习考勤记录1份(加盖企业鲜章)。其中,实习补贴发放银行流水证明应盖有相应银行业务章(或电子章),明确显示补贴发放企业、发放时间、发放金额及发放对象等,并与申报信息相对应。
(四)企业的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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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申请流程
生活补贴实行集中申请,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单位填写《成都市新都区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1份(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每年7月1日至7月15日,由企业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集中报送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二)初审。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初审生活补贴材料,将初审通过材料移交区人社局复审。
(三)复审。区人社局根据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复审生活补贴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五)公示。区人社局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发放首次生活补贴。剩余生活补贴在申请次年7月1日至7月15日,由企业提交新引进应届毕业生的在职证明、年度考核评价结论(年度考核评价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享受当年度生活补贴)和申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区人社局验证无误后发放。各年度发放前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从申请企业离职的,不再发放生活补贴。
实习补贴实施集中申请,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申请补贴企业填写《成都市新都区实习补贴资金申请表》3份(见附件),并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集中报送申请材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材料报送时限:以实习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间为准,签订合同时间(正式劳动合同落款日期)在每年7月1日(含7月1日)至12月1日的,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当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签订合同时间(正式劳动合同落款日期)在每年12月1日(包含12月1日)至次年7月1日的,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次年7月1日至7月15日(2023年7月申报的含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初审。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初审实习补贴材料,将初审通过材料移交团区委复审。
(三)复审。团区委根据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复审实习补贴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补贴企业及拟发放明细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五)公示。复审通过的,团区委通过新都区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团区委将补贴资金划入企业账户。
入驻青年人才驿站,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申请人在入住前登录青年人才云服务平台网站“助你就业”板块(http://cloud.cdcyl.org.cn),选择入住站点,阅读入住须知,填写信息资料,上传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或有效学生证件、应聘通知、入职证明等),完成注册申请。
(二)申请人成功提交入住申请后,驿站管理员将在24小时内完成申请人入住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网站系统通知,内容包括入住时间、地点等相关提示事项。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终止发放并追回已领取的补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企业为非本单位人才申请的;
(二)申请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和奖励的;
(三)有行贿、受贿或索贿情形的;
(四)有其他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及时书面报告新都区人社局,终止生活补贴发放。
(一)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与企业失去联系30日以上的;
(三)引进高校应届毕业生或企业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咨询电话
生活补贴
↓↓↓
区人社局创业促进中心028-89399625
实习补贴
↓↓↓
团区委综合部 028-83972952
青年人才驿站
↓↓↓
团区委青工部028-83972952
点击查看:补贴标准
成都学历落户政策2024(条件+材料)
2024-01-08,全文共 667 字
+ 加入清单注:以下政策自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符合以下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
1、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2、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3、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注: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大专落户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经市人社局验证的“人才服务码”;
5.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社保缴纳清单(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须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2024年2月20日前实施政策,点击查看成都落户政策
政策来源,成都人民政府,链接https://www.chengdu.gov.cn/gkml/cdsrmzfbgt/xzgfxwj/1192925303651958784.shtml
常见问答
1、学历落户是指在成都就读毕业生么
学历落户是指户口在成都以外,或已落户成都本市高校集体户(入学前非本市户籍),通过学历的方式将户籍迁入成都。
2、全日制本科学历落户落的是集体户吗
有合法稳定住所落住房,没合法稳定住所可落集体户
3、大专学历积分落户城区,不在需要居住证了?
35周岁全日制大专学历可直接落户成都,不需积分,落户城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4、研究生没有工作单位和岗位可以直接落户吗?
可以
新津县公租房优先摇号配租条件是什么?
2024-03-07,全文共 367 字
+ 加入清单新津县公租房优先摇号配租条件是什么?
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家庭申请的保障对象优先于个人摇号配租。同等条件下优先对象优先摇号配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摇号配租:
1.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
2.受到县级及县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3.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4.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5.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6.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7.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信息来源:成都新津区人民政府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843/2022-03/28/content_d2cdd0fc704f4dc580d668bc093e8aea.shtml
成都保租房申请条件2024年
2024-01-02,全文共 208 字
+ 加入清单成都保租房申请条件2024年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对象,为在成都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三)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人才安居。
彭州市公租房怎么申请?(附条件+材料+方式)
2023-08-04,全文共 2174 字
+ 加入清单彭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非廉租标准申请条件
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本市户籍家庭、本市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D级危房家庭、企业合租人员。保障对象家庭年收入9万元及以下或个人年收入4.5万元及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非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
(一)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且未承租公房。
(二)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我市城镇户籍户口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纳入非主城区保障点位配租。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非本市户籍),应持有成都市居住证,在本市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市工作并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四)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为本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居民户口薄中登记职业为农业劳动者,在本市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市工作并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五)企业合租,是指用工单位作为承租人组织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城镇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市工作并与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工单位交纳城镇职社会保险。
(六)主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自有产权房屋属于城镇或农村D级危房的,对符合保障标准的保障对象,作对应保障,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
廉租租金标准公租房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6万元的本市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单身(如因离异单身,离异时间须满二年)且个人年收入不超过2.25万元的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且未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
房产等其他要求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拆迁住房、转让住房(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的,以上所述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
彭州市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或个人据实填报《彭州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应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个人)财产及经济状况。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应如实提供下述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家庭(个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收入承诺书、所在社区(单位)出具的盖章收入证明或告知承诺书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职工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为成年孤儿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
(二)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劳动(聘用)合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原件(有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的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用人单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共同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出正式申请。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出正式申请时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职工授权委托书及职工收入证明原件等。
彭州市公租房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为家庭(个人)自行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两种方式:
(一)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主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主申请人或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二)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用人单位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集体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及职工家庭为居住人,社会福利机构也可组织成年孤儿统一集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