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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3)

2023年成都市温江区人才分类目录完整版来啦,包括ABCDE五类人才,可以看下自己属于哪一类哦。

2023-10-08,全文共 6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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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4.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沃尔夫奖、拉斯克医学奖获得者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8.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人选

9.国家实验室主任

10.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11.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人才

(一)大健康(医药健康)类

1.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2.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

3.南丁格尔奖获得者

4.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

(二)现代(都市)农业类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获得者、“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1位完成人)

3.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1位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1位完成人)

4.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

(三)新消费(绿色食品、文体旅游、现代商务)类

1.全国食品工业科技创新领军人物

2.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3.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4.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5.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6.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7.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8.“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获奖项目主要负责人

9.“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获奖项目主要负责人

10.在温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3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11.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2.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获得者

(四)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类

1.“棱镜奖”获得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第一负责人

(五)综合类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除顶尖人才之外的人选

7.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位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9.“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

10.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11.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

12.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

13.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4.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15.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6.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17.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

18.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19.“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

20.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2.大国工匠

23.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最新发布为准,下同)中国总部(在温)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24.总部在温的中国500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按国际惯例组织评选、发布的中国企业排行榜上的企业为准,下同)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25.上一年度,在温纳税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2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人才

(一)大健康(医药健康)类

1.中国医师奖获得者

2.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含筹建1年以上项目)带头人

4.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5.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

6.省级卫生健康首席专家

7.省级十大名中医

8.成都市十大名中医

(二)现代(都市)农业类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2.“神农英才”计划神农领军英才入选者、神农青年英才入选者

3.全国十佳农民

4.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2位完成人)

5.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2位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2位完成人)

6.“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7.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三)新消费(绿色食品、文体旅游、现代商务)类

1.全国食品工业科技创新杰出人才

2.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3.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位主创人员

4.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5.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

6.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7.中国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8.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9.中国戏剧梅花奖、音乐金钟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获得者,舞蹈荷花奖单项奖获得者或作品奖第1位主创人员

10.中国出版政府奖(子项6个:图书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奖,印刷复制奖,装帧设计奖,先进出版单位奖,优秀出版人物奖)获得者

11.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广播播音员主持人奖、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奖)获得者

12.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

13.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14.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15.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6.在温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2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17.中国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会长、副会长

1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

19.中国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

(四)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类

1.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

2.中国电子学会会士

3.中国通信学会会士

4.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士

5.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

6.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7.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五)综合类

1.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2至5位完成人)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等级项目负责人

4.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5.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前2名)

6.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前2名)

7.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副主任(前2名)

8.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

9.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10.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

11.全国技术能手

1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1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4.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5.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6.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17.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

18.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9.省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入选者

20.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21.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级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

22.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位完成人)

23.省级“友谊奖”获得者

24.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25.省级特级教师

26.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位完成人)

27.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28.省级工匠

29.成都市“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入选者

30.成都市“金沙友谊奖”获得者

31.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总部(在温)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32.世界500强企业区域总部(在温)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3.总部在温的中国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34.总部在温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5.总部在温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6.总部在温的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7.总部在温的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8.上一年度,在温纳税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39.上一年度,在温纳税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40.上市主体在温江区的上市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41.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人才

(一)大健康(医药健康)类

1.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委员

2.中华医学会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3.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4.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现代(都市)农业类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3位完成人)

2.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3位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3位完成人)

3.“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

4.四川省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

5.成都市“十佳”农业职业经理人

(三)新消费(绿色食品、文体旅游、现代商务)类

1.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输送培养出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位主创人员

3.成都市工艺美术大师

4.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5.四川省或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

6.四川省或成都市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

7.高级律师

8.高级公证员

9.在温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1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10.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

11.取得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

12.取得北美精算师(FS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

13.取得中国精算师(CA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

14.取得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

(四)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类

1.中国软件产业大奖获奖项目第一负责人

2.电子信息行业创客创新大奖获奖项目第一负责人

(五)综合类

1.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位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至3位完成人)、三等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2.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二、三等奖、创新创业奖前2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3.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4.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

5.成都工匠

6.世界500强企业区域总部(在温)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7.总部在温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8.总部在温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9.总部在温的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0.总部在温的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1.上市主体在温江区的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2.“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3.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4.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5.四川省瞪羚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6.上规入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7.上一年度,在温纳税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8.上一年度,在温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9.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20.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2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的市级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2.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3.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类人才

1.近1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冠军获得者;近8年输送培养出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冠军的教练员

2.全省前20强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四川省农村致富带头人(正式认定)

4.全市蓉城先锋担当作为好支书(村社区书记类)

5.全市优秀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6.温江工匠

7.温江区首席质量官质量人才

8.“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9.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0.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1.四川省瞪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2.上规入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上规入库)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4.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5.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6.四川省专精特新培育中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7.成都市新经济“示范企业”“双百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8.上一年度,在温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9.上一年度,在温纳税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20.温江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前100强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21.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会计高端人才

22.税前年收入25万元(含)以上的技术经纪人

23.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

2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25.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区(市)县级及以上的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6.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或《成都市温江区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

27.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注:

1.综合类主要指科技创新、技术技能、经营管理类人才,涵盖装备制造、印务轻纺等产业。

2.入选榜单以最新榜单为准,各企业资质在申报时均须在有效期内。

3.担任国家实验室主任等创新平台相关职务不设时间要求,现任或曾任均可。

4.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一般指企业(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管理人才一般指企业(单位)的副总经理、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人才官等。

5.本目录未包含的《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分类项目(如:F类人才)自动纳入本目录相对应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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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

2023-09-20,全文共 5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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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修订版)》

《目录》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结合金牛区产业特色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进行了延伸,从ABCDE五个层次细分了科技创新、重点产业、技术技能、教育卫生、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金融法律等7个维度,明确了166条人才标准。具体如下↓

成都市金牛区人才分类目录

A类 杰出人才

①诺贝尔奖获得者;

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③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④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⑤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⑥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⑦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人选;

⑧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⑨ 国家实验室主任。

B类 领军人才

1.科技创新类

①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除顶尖人才之外的人选;

②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③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④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⑤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⑥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⑦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⑧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⑨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主任,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董事长、总经理);

⑩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第1位负责人;

⑪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第1位负责人。

2.重点产业类

①近5年,曾在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最新发布为准)总部或区域总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②上一年度,金牛区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5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③上一年度,在金牛区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④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纳税1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⑤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研发投入2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⑥新签约引进经成都市认定的“153”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注册落地1年内经济贡献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⑦在金牛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20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3.技术技能类

①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②“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

③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④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⑤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⑥大国工匠;

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4.教育卫生类

①“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

②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

③国家级教学名师;

④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⑤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⑥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⑦国家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5.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①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②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④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⑤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⑥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⑧国家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第1完成人。

6.金融法律类

①近5年,在金牛区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2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②全国优秀律师。

C类 高级人才

1.科技创新类

①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②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

③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④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或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前2名);

⑤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限1人),四川省备案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平台主任(限1人);

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限1人);

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科学装置)第2、3位负责人;

⑧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⑨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⑩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⑪省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入选者;

⑫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⑬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级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

⑭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主要负责人;

⑮成都杰出人才获得者;

⑯成都市“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入选者;

⑰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完成人(第1位)。

2.重点产业类

①上一年度,金牛区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3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②上一年度,在金牛区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③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纳税5000万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④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研发投入5000万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⑤总部在金牛区内且在境内新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⑦经四川省认定的瞪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⑧新签约引进经成都市认定的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首次年度经济贡献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⑨经成都市认定的“双百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⑩经成都市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⑪在金牛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15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⑫上一年度,与金牛区内MCN机构独家签约的年带货销售额5亿元(含)以上的主播。

3.技术技能类

①世界技能大赛银、铜牌获得者;

②全国技术能手;

③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④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⑤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⑥省级工匠;

⑦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4.教育卫生类

①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②省级特级教师;

③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④中国医师奖获得者;

⑤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

⑥省级卫生健康首席专家;

⑦省级十大名中医;

⑧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以上分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⑨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⑩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⑪成都市十大名中医。

5.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①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②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③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

④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等级项目负责人;

⑥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

⑦中国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⑧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⑨中国戏剧梅花奖、音乐金钟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获得者,舞蹈荷花奖单项奖获得者或作品奖第1主创人员;

⑩省级“友谊奖”获得者;

⑪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⑫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⑬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⑭成都市“金沙友谊奖”获得者。

6.金融法律类

①近5年,在金牛区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1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②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

③省级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入库律师;

④近5年,省级优秀律师、省级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获得者。

D1类 优秀人才

1.科技创新类

①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至3完成人)、三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②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限2人),四川省备案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平台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限2人);

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限2人);

④成都市备案认定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或技术骨干(限2人);

⑤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或技术骨干(限2人)。

2.重点产业类

①上一年度,金牛区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②上一年度,在金牛区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③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纳税2000万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④上一年度,在金牛区研发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⑤新签约引进经成都市认定的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注册落地1年内上规上限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3人);

⑦在金牛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3.技术技能类

①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②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

③成都工匠;

④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⑤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⑥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期内)。

4.教育卫生类

①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②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③成都市特级教师;

④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术技术带头人;

⑤省级名中医;

⑥省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以上分会委员;

⑦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⑧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带头人;

⑨市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以上分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5.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①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输送培养出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②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

③成都市工艺美术大师;

④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传承人。

6.金融法律类

①近5年,在金牛区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5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②持有CFA、CPA、CFP、FRM、FIA等资格证书在金牛区金融机构相关部门任职人员;

③成都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库入库律师;

④近5年,成都市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获得者。

7. 其他类

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D2类 骨干人才

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1人);

②在金牛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5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③上一年度,与金牛区内MCN机构独家签约的年带货销售额2亿元(含)以上的主播;

④金牛工匠;

⑤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⑥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⑦成都市名中医;

⑧市级医学专业委员会二级以上分会委员;

⑨取得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E类 基础人才

①上一年度,与金牛区内MCN机构独家签约的年带货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的主播;

②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③取得国内外高校本科学历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自主认定类

对金牛区重点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和新引进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给予自主认定权,最高可认定10名同层次人才。

对上述分类未涵盖的,在成都市金牛区作出较大贡献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认定为A、B、C、D、E类同等层次人才。《成都市金牛区人才分类目录》根据《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和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

政策来源,金牛人才,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GvZ7dSuvQmrmYctfilp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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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最新标准

2023-08-30,全文共 4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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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

A类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7.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人选。

8.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1完成人)。

9.国家实验室主任。

1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类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除顶尖人才之外的人选。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8.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9.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主任,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董事长、总经理)。

(二)重点产业类

1.近5年,总部在蓉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最新发布为准)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

2.上一年度,成都市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5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3.上一年度,在蓉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4.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三)技术技能类

1.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2.“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

3.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6.大国工匠。

(四)教育卫生类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

2.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

3.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4.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5.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6.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7.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六)乡村振兴类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获得者、“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

3.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

(七)金融类近5年,在蓉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3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八)自主认定类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类

1.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

3.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或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前2名)。

5.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6.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

7.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8.省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入选者。

9.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10.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级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

11.成都杰出人才获得者。12.成都市“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入选者。

(二)重点产业类

1.近5年,总部在蓉中国500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按国际惯例组织评选、发布的中国企业排行榜上的企业为准)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

2.上一年度,成都市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3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50万元(含)以上。

3.上一年度,在蓉纳税2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50万元(含)以上。

4.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三)技术技能类

1.世界技能大赛银、铜牌获得者。

2.全国技术能手。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4.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5.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6.省级工匠。

(四)教育卫生类

1.中国医师奖获得者。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3.省级特级教师。

4.省级卫生健康首席专家。

5.省级十大名中医。

6.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7.成都市十大名中医。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3.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

4.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等级项目负责人。

6.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

7.中国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8.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9.中国戏剧梅花奖、音乐金钟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获得者,舞蹈荷花奖单项奖获得者或作品奖第1主创人员。

10.省级“友谊奖”获得者。

11.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12.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3.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14.成都市“金沙友谊奖”获得者。

(六)乡村振兴类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2.“神农英才”计划神农领军英才入选者、神农青年英才入选者。

3.全国十佳农民。

4.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

5.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

6.“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七)金融类近5年,在蓉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2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八)自主认定类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类

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至3完成人)、三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二)重点产业类

1.上一年度,成都市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

2.上一年度,在蓉纳税1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

3.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三)技术技能类

1.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2.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

3.成都工匠。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经纪人、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才。

5.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6.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的市级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四)教育卫生类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2.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术技术带头人。

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4.成都市特级教师。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输送培养出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

3.成都市工艺美术大师。

4.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六)乡村振兴类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

2.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

3.“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

4.成都市“十佳”农业职业经理人。

(七)金融类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在蓉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1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2.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成都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公司副职以上高管人员、首席分析师(首席经济学家)。

(八)其他类

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九)自主认定类

1.在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四链”融合型高能级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一年度纳税100强企业每年可自主认定2名同层次人才。

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类人才

1.取得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地市级及以上的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F类人才

1.取得国内外高校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区(市)县级及以上的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上述六个类别之外,对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人才,由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市)县按程序认定。《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不定期修订完善,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来源,成都发布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w5aGkmVzrWHmq6KiaSH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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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4号楼销售公告

2024-03-14,全文共 2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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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熙悦花园”项目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我公司根据配建人才公寓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相关要求,项目备案名为熙悦花园(推广名:隆科·熙悦,人才安居服务网挂网名:熙悦花园),项目4号楼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开发单位: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项目由成都隆科凫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地址: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办合江西三路99号

房源数量:项目总计商品住房房源552套

面积:建筑面积约58068.6㎡,项目建设占宗地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65%的销售型人才公寓(其中一类人才公寓50%,建面约29034.3㎡,二类人才15%,建面约8710.29㎡)。

本批次销售房源:“熙悦花园”本批次准售房源为4号楼商品住房房源,共34套,总建筑面积约4207.06㎡,(其中:114.89㎡两室两厅两卫户型2套,124.29㎡两室两厅两卫户型32套),交付标准为清水房交付。

二、人才购房流程

(一)网上登记时间及方式

人才购房登记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

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明确的人才安居条件,且在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登记报名。销售对象及优惠政策包括:

1、销售对象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经温江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以及在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新经济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急需紧缺或特殊技艺人才。

2、优惠政策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其中,A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2)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F类人才条件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和“1.销售对象第‘(2)类’人才”购房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

(二)资格复核

人才登记报名本批次房源后,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由温江区住建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对人才安居资格进行复核;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A、B、C类人才由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单位进行复核。

人才安居资格复核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20日至3月28日(具体时间以人才安居资格审核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人才购房名单复核结束后,复核结果将以选房公告形式在人才安居服务网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起始时间段为9:00-17:00之间)。

(三)选房签约

人才选房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30日9:00至18:00(实际选房时间以选房公告为准)

人才按照“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顺序依次进行选房。“第(1)类”人才中,人才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高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2)类”人才按照系统确定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人才选房签约结果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四)看房

有意向的购房人可关注成都购房通微信服务号搜“熙悦花园”等方式网上看房;需现场看房的,可拨打电话028-82608666(3月13日至3月30日,每天9:00时至18:00时)进行看房预约。

为提升客户看房体验,对于预约现场看房的,我公司将一对一服务的方式组织预约登记购房人看房。

(五)人才购房注意事项

1.

报名登记项目时,须确认填报的产权共有人、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并在购房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取得温江区人才安居资格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购买资格。

2.

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因此,2024年3月19日17:00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本项目。

3.

报名登记购买本项目的人才,请务必于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到项目销售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报名,不得参与选房。

4.

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选房过程中,出现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场时已过号的情况,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选房结束后到场的,选房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5.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公开披露,并抄送相关单位纳入征信记录。

6.

享受优惠政策购买人才公寓的人才,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2年内,购买其他住房或因工作变动离开成都市的,须向我司返还享受的人才公寓购房款政策性优惠。

7.

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公寓购买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其他购房人购房流程

在“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之外,具备购房资格的其他购房人,公告之日起即可在项目销售中心登记购房,登记购房的人才选房签约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选房销售。

当期可售房源套数及明细公示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28日,公示方式为成都购房通微信服务号“隆科熙悦”项目、隆科熙悦营销中心(合江西三路99号)发布。如有变化,具体以普通商品房销售公告为准。

其他事宜可致电咨询:

开发企业成都隆科凫兴置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8-82608666。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8-82727193。

附件:

1. 稳定就业证明

2. 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3. 预约看房或选房二维码

4. 选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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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人才分类目录最新

2024-01-24,全文共 6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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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人才分类目录最新

温江区委人才办在认真落实《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成都市温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3)》,来看下吧。

A类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4.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沃尔夫奖、拉斯克医学奖获得者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7.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8.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人选

9.国家实验室主任

10.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11.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人才

(一)大健康(医药健康)类

1.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2.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

3.南丁格尔奖获得者

4.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

(二)现代(都市)农业类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获得者、“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1位完成人)

3.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1位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1位完成人)

4.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

(三)新消费(绿色食品、文体旅游、现代商务)类

1.全国食品工业科技创新领军人物

2.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3.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4.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5.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6.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7.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8.“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获奖项目主要负责人

9.“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获奖项目主要负责人

10.在温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3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11.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2.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获得者

(四)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类

1.“棱镜奖”获得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第一负责人

(五)综合类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除顶尖人才之外的人选

7.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位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9.“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

10.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11.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

12.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

13.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4.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15.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6.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17.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

18.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19.“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

20.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2.大国工匠

23.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最新发布为准,下同)中国总部(在温)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24.总部在温的中国500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按国际惯例组织评选、发布的中国企业排行榜上的企业为准,下同)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25.上一年度,在温纳税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2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人才

(一)大健康(医药健康)类

1.中国医师奖获得者

2.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含筹建1年以上项目)带头人

4.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5.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

6.省级卫生健康首席专家

7.省级十大名中医

8.成都市十大名中医

(二)现代(都市)农业类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2.“神农英才”计划神农领军英才入选者、神农青年英才入选者

3.全国十佳农民

4.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2位完成人)

5.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2位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2位完成人)

6.“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7.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三)新消费(绿色食品、文体旅游、现代商务)类

1.全国食品工业科技创新杰出人才

2.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3.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位主创人员

4.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5.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

6.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7.中国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8.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9.中国戏剧梅花奖、音乐金钟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获得者,舞蹈荷花奖单项奖获得者或作品奖第1位主创人员

10.中国出版政府奖(子项6个:图书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物奖,印刷复制奖,装帧设计奖,先进出版单位奖,优秀出版人物奖)获得者

11.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广播播音员主持人奖、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奖)获得者

12.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

13.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14.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15.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6.在温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2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17.中国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会长、副会长

18.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

19.中国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

(四)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类

1.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

2.中国电子学会会士

3.中国通信学会会士

4.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士

5.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

6.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7.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五)综合类

1.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2至5位完成人)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等级项目负责人

4.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5.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前2名)

6.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前2名)

7.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副主任(前2名)

8.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

9.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10.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

11.全国技术能手

1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1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4.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15.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6.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17.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

18.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9.省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入选者

20.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21.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级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

22.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位完成人)

23.省级“友谊奖”获得者

24.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25.省级特级教师

26.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位完成人)

27.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28.省级工匠

29.成都市“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入选者

30.成都市“金沙友谊奖”获得者

31.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总部(在温)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32.世界500强企业区域总部(在温)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3.总部在温的中国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34.总部在温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5.总部在温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6.总部在温的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7.总部在温的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8.上一年度,在温纳税2亿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39.上一年度,在温纳税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40.上市主体在温江区的上市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41.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人才

(一)大健康(医药健康)类

1.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委员

2.中华医学会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3.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4.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现代(都市)农业类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3位完成人)

2.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3位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3位完成人)

3.“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

4.四川省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

5.成都市“十佳”农业职业经理人

(三)新消费(绿色食品、文体旅游、现代商务)类

1.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输送培养出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位主创人员

3.成都市工艺美术大师

4.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5.四川省或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

6.四川省或成都市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

7.高级律师

8.高级公证员

9.在温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1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10.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

11.取得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

12.取得北美精算师(FS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

13.取得中国精算师(CA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

14.取得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最高级资格认证及会员资格

(四)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类

1.中国软件产业大奖获奖项目第一负责人

2.电子信息行业创客创新大奖获奖项目第一负责人

(五)综合类

1.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位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至3位完成人)、三等奖获得者(第1位完成人)

2.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二、三等奖、创新创业奖前2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3.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4.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

5.成都工匠

6.世界500强企业区域总部(在温)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7.总部在温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8.总部在温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9.总部在温的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0.总部在温的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1.上市主体在温江区的上市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2.“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3.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4.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5.四川省瞪羚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6.上规入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7.上一年度,在温纳税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8.上一年度,在温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9.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20.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2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的市级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2.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3.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类人才

1.近1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冠军获得者;近8年输送培养出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冠军的教练员

2.全省前20强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3.四川省农村致富带头人(正式认定)

4.全市蓉城先锋担当作为好支书(村社区书记类)

5.全市优秀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6.温江工匠

7.温江区首席质量官质量人才

8.“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9.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0.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1.四川省瞪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2.上规入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上规入库)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4.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5.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6.四川省专精特新培育中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7.成都市新经济“示范企业”“双百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18.上一年度,在温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19.上一年度,在温纳税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20.温江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前100强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2人)

21.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会计高端人才

22.税前年收入25万元(含)以上的技术经纪人

23.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

2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25.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区(市)县级及以上的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26.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或《成都市温江区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的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人才

27.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注:

1.综合类主要指科技创新、技术技能、经营管理类人才,涵盖装备制造、印务轻纺等产业。

2.入选榜单以最新榜单为准,各企业资质在申报时均须在有效期内。

3.担任国家实验室主任等创新平台相关职务不设时间要求,现任或曾任均可。

4.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一般指企业(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管理人才一般指企业(单位)的副总经理、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人才官等。

5.本目录未包含的《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分类项目(如:F类人才)自动纳入本目录相对应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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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2号楼销售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3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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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熙悦花园”项目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公司根据配建人才公寓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相关要求,项目备案名为熙悦花园(推广名:隆科·熙悦,人才安居服务网挂网名:熙悦花园),项目2号楼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开发商: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项目由成都隆科凫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地址: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办合江西三路99号

房源情况:项目总计商品住房房源552套,建筑面积约58068.6㎡,项目建设占宗地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65%的销售型人才公寓(其中一类人才公寓50%,建面约29034.3㎡,二类人才15%,建面约8710.29㎡)。

“熙悦花园”本批次准售房源为2号楼商品住房房源,共26套,总建筑面积约3230.84㎡,(其中:115.54㎡两室两厅两卫户型2套,124.99㎡两室两厅两卫户型24套),交付标准为清水房交付。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等规定、熙悦花园项目土地用地出让履约协议和宗地人才公寓建设方案,项目全部房源应当首先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依次进行销售,不限制人才可选房源的户型面积和位置,按规定对人才提供购房优先、优惠保障。

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销售。

二、人才购房流程

(一)网上登记时间及方式

人才购房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

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明确的人才安居条件,且在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登记报名。销售对象及优惠政策包括:

1. 销售对象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经温江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以及在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新经济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急需紧缺或特殊技艺人才。

2. 优惠政策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其中,A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2)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F类人才条件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和“1.销售对象第‘(2)类’人才”购房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

(二)资格复核

人才登记报名本批次房源后,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由温江区住建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对人才安居资格进行复核;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A、B、C类人才由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单位进行复核。

人才安居资格复核时间预计为2023年 11 月24 日至 11 月 30 日(具体时间以人才安居资格审核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人才购房名单复核结束后,复核结果将以选房公告形式在人才安居服务网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起始时间段为9:00-17:00之间)。

(三)选房签约

人才选房时间预计为2023年12月2日9:00至18:00(实际选房时间以选房公告为准)

人才按照“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顺序依次进行选房。“第(1)类”人才中,人才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高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2)类”人才按照系统确定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人才选房签约结果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四)看房

有意向的购房人可关注成都购房通微信服务号搜“熙悦花园”等方式网上看房;需现场看房的,可拨打电话028-82608666(11月20至12月2日,每天9:00时至18:00时)进行看房预约。

为提升客户看房体验,对于预约现场看房的,我公司将一对一服务的方式组织预约登记购房人看房。

(五)人才购房注意事项

1.

报名登记项目时,须确认填报的产权共有人、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并在购房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取得温江区人才安居资格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购买资格。

2. 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因此,2023年11月23日17:00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本项目。

3.

报名登记购买本项目的人才,请务必于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到项目销售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报名,不得参与选房。

4.

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选房过程中,出现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场时已过号的情况,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选房结束后到场的,选房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5.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公开披露,并抄送相关单位纳入征信记录。

6.

享受优惠政策购买人才公寓的人才,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2年内,购买其他住房或因工作变动离开成都市的,须向我司返还享受的人才公寓购房款政策性优惠。

7.

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公寓购买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其他购房人购房流程

在“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之外,具备购房资格的其他购房人,公告之日起即可在项目销售中心登记购房,登记购房的人才选房签约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选房销售。

当期可售房源套数及明细公示时间预计为2023年 12 月

3日,公示方式为成都购房通微信服务号“隆科熙悦”项目、隆科熙悦营销中心(合江西三路99号)发布。如有变化,具体以普通商品房销售公告为准。

其他事宜可致电咨询:

开发企业成都隆科凫兴置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8-82608666。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8-82727193。

附件1.稳定就业证明

2.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3.预约看房或选房二维码

4.选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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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第一批选房公告

2023-10-17,全文共 1178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等规定、熙悦花园项目土地用地出让履约协议和宗地人才公寓建设方案,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项目1、3、10号楼按照销售公告要求,于2023年10月10日完成项目登记、材料收取等工作,目前人才资格复核工作已完成,现就具体选房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资格复审情况

经复核,报名熙悦花园项目且具备安居资格的人数为7名(详见:《熙悦花园项目人才资格复核名单》)。

二、选房时间

2023年10月19日9:30-12:00。

三、选房地点

熙悦花园营销中心(成都市温江区合江西三路99号)

四、选房顺序

按照人才类别高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组织选房。具体以《熙悦花园项目人才资格复核名单》确定的选房顺序为准。

五、选房流程

第1步:签到区

出示客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签到(委托他人选房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签到处领取 《“熙悦花园”选房流转单》

并核对人才选房资格和序号;工作人员将人才基本信息填写完善(请仔细核对,确保无误);在等候区入座,不要随意走动,等待喊号。

第2步:验号区

当叫到对应的选房顺序号时,将身份证原件等资料拿在手上,等待工作人员放行,再依序进入选房区。

第3步:选房区

进入选房区,请根据所公示的可售房源选择自己的意向房源。选房时间1分钟,请注意时间的把控(若选择放弃购房,在工作人员确认后通过放弃选房通道,现场签订《放弃选房确认书》),成功选房的客户跟随工作人员办理后续销控等相关手续,不要随意走动。

第4步:销控确认

成功选房的客户至销控处确认房源。

第5步:认购区

客户在财务区有序排队,完成所选房源定金(伍万元整)缴纳并保管好付款POS单。注意:仅限购房人本人银联储蓄卡支付!不接受现金!不接受信用卡!

第6步:填单区

工作人员协助客户签署 “熙悦花园”《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第7步:终审区

客户离开签约区,保存好付款POS单,将选房流转单交给工作人员后有序离开现场。

六、注意事项

1.客户前来选房时,请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请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现场采用POS 机收款,只接受购房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支付!不接受现金!不接受信用卡!

3.付款 POS 单请妥善保管。

4.选房区域每组客户准入2人,选房时间不超过1分钟,请提前做好预选准备,遵守选房时间节点。

5.选房过程中,出现购房人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场时已过号的情况,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选房结束后到场的,选房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6.若实际选房开始时间滞后于公告规定时间,则选房时间相应后延。

附件:熙悦花园项目人才资格复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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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项目销售公告

2023-10-07,全文共 3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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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熙悦花园项目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公司根据配建人才公寓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相关要求,项目备案名为熙悦花园(推广名:隆科·熙悦,人才安居服务网挂网名:熙悦花园),项目1、3、10号楼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开发商: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项目由成都隆科凫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地址: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公平街办合江西三路99号

房源:项目总计商品住房房源552套

面积:建筑面积约58064.16㎡,项目建设占宗地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65%的销售型人才公寓(其中一类人才公寓50%,建面约29032.98㎡,二类人才15%,建面约8709.62㎡)。

本次销售房源:“熙悦花园”本批次准售房源为1、3、10号楼商品住房房源,共283套,总建筑面积约29030.83㎡,(其中:87.37㎡-89.46㎡两室两厅两卫户型137套,100.91㎡一室两厅两卫户型2套,110.87-121.5㎡两室两厅两卫户型141套,130.32-130.67两室两厅两卫户型3套),交付标准为清水房交付。

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销售。

二、人才购房流程

(一)网上登记时间及方式

人才购房登记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明确的人才安居条件,且在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登记报名。销售对象及优惠政策包括:

1. 销售对象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经温江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以及在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新经济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急需紧缺或特殊技艺人才。

2. 优惠政策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其中,A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2)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F类人才条件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和“1.销售对象第‘(2)类’人才”购房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

(二)资格复核

人才登记报名本批次房源后,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由温江区住建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对人才安居资格进行复核;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A、B、C类人才由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单位进行复核。

人才安居资格复核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具体时间以人才安居资格审核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人才购房名单复核结束后,复核结果将以选房公告形式在人才安居服务网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起始时间段为9:00-17:00之间)。

(三)选房签约

人才选房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19日9:00至18:00(实际选房时间以选房公告为准)

人才按照“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顺序依次进行选房。“第(1)类”人才中,人才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高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2)类”人才按照系统确定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人才选房签约结果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四)看房

有意向的购房人可关注成都购房通微信服务号搜“熙悦花园”等方式网上看房;需现场看房的,可拨打电话028-82608666(10月8日至10月18日,每天9:00时至18:00时)进行看房预约。

为提升客户看房体验,对于预约现场看房的,我公司将一对一服务的方式组织预约登记购房人看房。

(五)人才购房注意事项

1.

报名登记项目时,须确认填报的产权共有人、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并在购房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取得温江区人才安居资格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购买资格。

2. 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因此,2023年10月10日17:00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本项目。

3.

报名登记购买本项目的人才,请务必于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到项目销售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报名,不得参与选房。

4.

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选房过程中,出现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场时已过号的情况,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选房结束后到场的,选房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5.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公开披露,并抄送相关单位纳入征信记录。

6.

享受优惠政策购买人才公寓的人才,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2年内,购买其他住房或因工作变动离开成都市的,须向我司返还享受的人才公寓购房款政策性优惠。

7.

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公寓购买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其他购房人购房流程

在“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之外,具备购房资格的其他购房人,公告之日起即可在项目销售中心登记购房,登记购房的人才选房签约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选房销售。

当期可售房源套数及明细公示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20日,公示方式为成都购房通微信服务号“隆科熙悦”项目、隆科熙悦营销中心(合江西三路99号)发布。如有变化,具体以普通商品房销售公告为准。

其他事宜可致电咨询:

开发企业成都隆科凫兴置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8-82608666。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8-82727193。

附件:

1. 稳定就业证明

2. 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3. 预约看房或选房二维码

4. 选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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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海天文苑配建人才公寓项目销售公告

2023-09-25,全文共 3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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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海天文苑项目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公司根据配建人才公寓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仅售不租)相关要求,开展备案名为海天文苑(推广名:海天文苑,人才安居服务网挂网名:海天文苑)项目1—8号楼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成都海天海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天文苑”(配建人才公寓)项目,位于成都市温江区锡华路199号。本批次准售房源共438套(全部商品住房房源),建筑面积约46042.92㎡(其中:88.82㎡—89.22㎡2室2厅2卫户型218套,117.86㎡、117.91㎡3室3厅2卫户型176套,131.65㎡4室2厅2卫户型44套),交付标准为清水房交付。“海天文苑”项目约定配建一类销售型人才公寓面积占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为6%(即人才购房合计享受政策优惠面积2762.58平方米)。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等规定、海天文苑项目土地用地出让履约协议和宗地人才公寓建设方案,项目全部房源应当首先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依次进行销售,不限制人才可选房源的户型面积和位置,按规定对人才提供购房优先、优惠保障。

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即《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人才之外的其他购房人)销售。

二、人才购房流程

(一)网上登记时间及方式

人才购房登记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

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明确的人才安居条件,且在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登记报名。销售对象及优惠政策包括:

1. 销售对象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经温江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以及在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新经济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急需紧缺或特殊技艺人才。

2. 优惠政策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其中,A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2)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F类人才条件并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和“1.销售对象第‘(2)类’人才”购房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

(二)资格复核

人才登记报名本批次房源后,取得成都市温江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由温江区住建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对人才安居资格进行复核;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A、B、C类人才由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单位进行复核。

人才安居资格复核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1日(具体时间以人才安居资格审核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人才购房名单复核结束后,复核结果将以选房公告形式在人才安居服务网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起始时间段为9:00-17:00之间)。

(三)选房签约

人才选房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18:00(实际选房时间以选房公告为准)

人才按照“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顺序依次进行选房。“第(1)类”人才中,人才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高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2)类”人才按照系统确定的选房顺序进行选房。人才选房签约结果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四)看房

有意向的购房人可关注成都房小团微信服务号搜“海天文苑”等方式网上看房;需现场看房的,可拨打电话028—61712121(9月26至10月11日,每天9:00时至18:00时)进行看房预约。

为提升客户看房体验,对于预约现场看房的,我公司将一对一服务的方式组织预约登记购房人看房。

(五)人才购房注意事项

1.

报名登记项目时,须确认填报的产权共有人、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并在购房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取得温江区人才安居资格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购买资格。

2. 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因此,2023年9月28日17:00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本项目。

3.

报名登记购买本项目的人才,请务必于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到项目销售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报名,不得参与选房。

4.

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选房过程中,出现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场时已过号的情况,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选房结束后到场的,选房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5.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公开披露,并纳入征信记录。

6.

享受优惠政策购买人才公寓的人才,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2年内,购买其他住房或因工作变动离开成都市的,须向我司返还享受的人才公寓购房款政策性优惠。

7.

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公寓购买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其他购房人购房流程

在“1.

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人才之外,具备购房资格的其他购房人,公告之日起即可在项目销售中心登记购房,登记购房的人才选房签约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选房销售。

当期可售房源套数及明细公示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14日,公示方式为成都房小团微信服务号“海天文苑”项目、海天文苑销售中心(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锡华路199号)发布。如有变化,具体以普通商品房销售公告为准。

成都海天海翔置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8-61712121。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28-82727193。

附件:

1. 稳定就业证明

2. 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3. 预约看房或选房二维码

4. 选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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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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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院学科建设储备和培养医疗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构建科学、合理、高素质人才梯队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招聘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人才若干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医德医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工作实绩突出;

2.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3.遵纪守法,执业期间未出现过重大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

应聘条件

保障待遇

1.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商议人才引进。经与意向人员充分沟通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拟定《引进人才目标考核细则》,按照政府及医院相关人才引进政策约定20-60万人才津贴;

2.科研成果按政府及医院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3.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医院提供住宿或报销租房费用,尽力为其解决好本人入编、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有关问题。

联系方式

现场投递:成都市新津区惠安路114号新津区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 顾老师

咨询电话:028-82553013

邮箱投递:11509345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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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十一中学2024年教师人才储备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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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十一中学因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和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学科

二、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从优

三、学校地址

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育婴堂街33号。

地铁2号线、3号线、4号线,公交5路、6路、7路、8路、28路、37路、49路、61路、80路、101路、106路、152路均可到达。

四、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坚定的教育理想,无违纪、违法记录,无师德师风问题。

3、具备较强的个人专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4、身心健康,积极乐观,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招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6、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担任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优先;在职教师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县级及以上赛课二等奖、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有完整毕业班教学经历,同等条件优先。

五、应聘流程

1、网上报名

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和《教师信息表》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档打包压缩(压缩包按照

“学科+在职/应届+姓名+联系电话”命名)以附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3630823305@qq.com。

截止日期:2024年6月19日

用微信扫描如下的二维码下载《教师信息表》。

2、资格审查

学校对收到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出到校参加考核人员。若发现资料与事实不符,则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

3、现场考核

(1)学校电话通知遴选出的人员来校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带上相关证件的原件。

(2)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做题,面试为教学试讲和面谈交流。

六、录取聘用

1、依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

2、通知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学校进行政审。

3、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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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交子峯萃人才公寓第一批次选房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2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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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发〔2020〕8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才安居政策的通知》(成住建发〔2024〕53号)文件相关精神,成都市锦江区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备案名:峯萃苑)已按照租售公告要求,于5月16日完成项目登记、资料收取等工作,目前人才资格复核工作已完成。现就具体选房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房源、价格概况

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潘家沟村10组,总占地面积约23.98亩,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15988.2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9199.54平方米,容积率约2.0,绿地率35%。项目为住宅项目,住宅共计300套,建筑面积区间约77-121㎡。本批次租售1、2、4、7号楼,房源共计150套,其中建筑面积约77

㎡户型34套(两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约99㎡户型34套(三室两厅两卫)。建筑面积约121㎡户型82套(四室两厅两卫)。交房时间预计为2026年9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

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备案名:峯萃苑)(一批次)挂牌清水均价约26300

元/㎡、装修价格为3000元/㎡。租金价格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由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人才资格复审情况

经复核,报名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且具备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数为100名(详见附件:《锦江区峯萃苑人才公寓项目(备案名:峯萃苑)(一批次)人才安居资格复核名单》)。

三、选房时间

2024年5月25日,10:00-12:00。

备注:请选房的客户提前一小时进行签到。

四、选房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尼依格罗酒店7楼尼依格罗宴会厅。

五、选房规则

(一)选房顺序

2024年5月25日10:00-12:00,选房号段:1-100号。

选房顺序号详见附件:《锦江区峯萃苑人才公寓项目(一批次)人才安居资格复核名单》,当日实际选房结束号段以现场选房进度为准。

(二)选房规则

1.由成都弘锦寓林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和选房时间,提前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资格复核通过的人才进行公开选房。

2.选房顺序为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条件并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人才类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同等条件下按取得人才资格先后时间选房。

3.选房后须签订认购协议或租赁意向协议,选房结果在项目现场公示,选房情况于次日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4.通过资格复核的人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的,延至当日最后补选批次选房,补选顺序按资格确认时间顺序,如仍未到场选房,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

(三)选房流程

第1步:签到区

出示购房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签到(委托人需出示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签到区领取资料(选房流转单、选房序号贴、总平图),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确认签到,签到完成后,客户进入等候区入座。

第2步:初审区

在等候区请勿随意走动,认真听取讲解选房流程,等待叫号。当叫到相应顺序号时,购房登记人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到处领取的资料,至初审处排队验号,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身份无误后,等待工作人员组织放行。若购房登记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公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包括共同购房人。

温馨提示:若喊号时呼叫三次未到的购房人,丧失优先选房资格;喊号结束后到达现场的,视为迟到。迟到者排在最后复核号码之后选房(若有剩余房源)。

第3步:选房区

购房人根据叫号顺序进入选房区,请根据公示的可售房源选择自己的意向房源,选房时间原则上为1分钟,若超过1分钟,则下一组客户可进入选房,请注意把握时间。购房人选定房源后由工作人员移交跟单员,请跟随跟单员完成认购流程。若放弃选房,须在放弃岗处填写《放弃选房承诺书》,并收回资料。

第4步:认购录入区

在销控处确认房源后,购房人跟随跟单员前往认购录入区,工作人员根据购房人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或公证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将客户信息录入房源系统。

第5步:财务区

购房人缴纳定金,并保管好POS单、付款收据。(温馨提示:仅限购房人本人银联储蓄卡支付,不接受信用卡及现金)。

第6步:认购签署区

客户付款后,在跟单人员的带领下前往认购签署区,领取号码牌,根据唱号顺序前往认购签署岗填写认购书及认购手册。

第7步:终审区

工作人员检查客户资料,流程是否完成,进行房源确认及信息核对,并收回部分资料。选房完成根据出口指引有序离开现场。

六、注意事项

(一)人才客户本人选房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公证委托他人选房请携带购房登记者及共有人(即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公证委托协议原件。

(二)采取共有产权、优惠购买安居方式的人才选房成功后将收取100000元定金,请提前准备购房登记者及共有人储蓄卡和资金(如无法准备购房登记者及共有人储蓄卡,由被委托人写代付协议,留代付人身份证),不接受信用卡及现金支付。定金至多可刷两张卡,请提前到银行解除刷卡限额,确保当日没有刷卡上限。

(三)定金缴纳后,领取定金POS单及电子收据,请妥善保管。

(四)选房区域每组人才客户准入不超过2人,选房时间为1分钟,请提前做好预选准备,遵守选房时间节点。

(五)若实际选房时间滞后于公告规定时间,则选房时间相应后延。

附件:锦江区峯萃苑人才公寓项目(一批次)人才安居资格复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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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4年招聘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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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国资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国企投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1人。具体见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选聘范围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治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各级选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站报名:

登录温江人才网(www.wjrc114.com)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填写简历后报名。

(2)邮箱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应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压缩打包至同一文件夹,统一发至电子邮箱:wjrc114@163.com,文件夹统一命名“国企投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姓名”。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5月22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为非编制内选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单位工作。

2、对于经筛选后择优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由成都恒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后续事项。

3、在各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4、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

5、本次选聘由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会同成都恒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82711848

咨询电话:028-82641593

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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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市温江区文物保护管理所编外招聘

2024-05-17,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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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恒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成都市温江区文物保护管理所的解说员岗位需要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解说员 2名

【岗位职责】

负责王光祈纪念馆、温江区博物馆的解说及接待工作。

【招聘条件】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历史学、博物馆学、播音主持;

工作经验:具有2年以上解说员工作经历者可不受专业限制;

其他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居住地在温江,能适应节假日轮班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简历发送到343143346@qq.com 邮件主题和简历命名为“文管所+解说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个人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职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另行规定。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

1、报名截止后我公司将对应聘申请进行审核筛选,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并另行电话通知。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本次招聘各环节均不对报名人员收取费用。

4、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均在温江人才网(www.wjrc114.com)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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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蜀津峰荟蜀澜阁人才公寓项目介绍

2024-05-16,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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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蜀津峰荟蜀澜阁人才公寓项目介绍

地址:蜀津峰荟项目位于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八角井路19号

面积:占地面积约87.7亩,规划建筑面积213646.98㎡,容积率2.5,绿地率35%。

房源情况:项目首批次推出蜀津峰荟蜀澜阁地块,共计房源388套,其中约67-70㎡户型214套(两室两厅一卫),约106㎡户型174套(三室两厅两卫)

交房时间:预计为2022年2月28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

价格:蜀津峰荟蜀澜阁人才公寓销售清水均价为9050元/㎡、装修价格为1450.02元/㎡-1453.38元/㎡。租金价格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由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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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租房补贴转公租房保障家庭信息公示

2024-05-15,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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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租补转换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相关信息公示

为切实解决温江区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成都市温江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的通知(温住保办发〔2023〕1号)等我区住房保障文件的相关规定,区住建局牵头协同各镇(街办)、区级部门对正在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低保低收入家庭采取租补转换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按规定确定了保障家庭的评分分值等相关信息,现拟将敬沙沙,曹玉平等12户申请人员确定为住房保障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向区住保办、区纪委反映具体情况。

序号镇(街办)村社区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姓名保障人口(人)家庭年收入(万元)审核结果评分分值(分)缴纳租金标准(公租、廉租租金、农民工租金)元/㎡/月
1温江区天府街道天府家园社区敬沙沙23.6符合201.6
刘舞
2温江区万春镇黄石社区曹玉平22.52符合204.2(有车)
黄诗甜
3温江区公平街道太极社区齐亚民23.38符合201.6
齐嘉龙
4温江区柳城街道东街社区张秀芳12.38符合200.8(年满60岁以上)
5温江区柳城街道鱼凫路社区黄小军12.24符合201.6
6温江区公平街道合江社区张兴11.8符合181.6
7温江区金马街道永盛社区张永科11.5符合181.6
8温江区柳城街道东街社区张冬11.38符合181.6
9温江区公平街道正宗社区裴华蓉11.7符合181.6
10温江区柳城街道北街社区陈慧琼12.07符合184.2(有车)
11温江区和盛镇舒家渡社区昌西11.87符合181.6
12温江区公平街道惠民社区唐乾芬11.8符合181.6

信息来源:温江区人民政府http://www.wenjiang.gov.cn/wjzzw/bzxzf/2024-05/14/content_aaafbe41fa224e1c8d17793931009fb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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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招聘

2024-05-15,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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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恒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岗位需要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书记员 1名

【岗位职责】

1、协助检察官完成相关文书工作;

2、负责科室文件起草,撰写各类公文及调研报告;

3、负责科室相关工作。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男165CM以上,女155CM以上;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2、其他要求:

(1)好学上进,吃苦耐劳,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具有强烈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2)同等条件下,曾在司法系统或律师所工作、实习,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有较强文字、文稿写作功底,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身体体征正常,符合国家入职健康标准。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简历发送到343143346@qq.com 邮件主题和简历命名为“检察院+书记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个人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职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另行规定。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

1、报名截止后我公司将对应聘申请进行审核筛选,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并另行电话通知。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本次招聘各环节均不对报名人员收取费用。

4、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均在温江人才网(www.wjrc114.com)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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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天府龙智壹号小区配建人才公寓一批次销售公告

2024-05-08,全文共 2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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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龙智壹号小区项目(备案名:天府龙智壹号小区,推广名:龙智1号)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我公司根据配建人才公寓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相关要求,制定1、4号楼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 房源情况

开发商:成都津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府龙智壹号小区”(配建人才公寓)项目

地址:位于成都市新津区杨柳大道299号。

房源情况:项目住宅共计1394套,总建筑面积约257598.7㎡,建筑面积区间约85-118㎡。本批次准售商品住房房源共168套,建筑面积约16369.59㎡(其中:87.96㎡—88.31㎡2厅3房1卫户型100套,103.41㎡—103.72㎡2厅3房2卫户型34套,118.62㎡—118.99㎡2厅4房2卫户型34套)

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

优惠标准:项目约定配建人才公寓的面积(即人才合计可享受政策性优惠面积)6000㎡。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等规定和天府龙智壹号小区项目土地用地出让履约协议,项目全部房源须优先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不限制人才可选房源的户型和位置,政策规定面积内享受购房款优惠。

项目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后,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即《成都市拍卖土地配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人才之外的其他购房人)销售。

二、人才购房流程

(一)网上登记时间及方式

人才购房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2日9:00-17:00。

符合《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发布的通知》(成住建规〔2022〕16号)和《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131号)明确的人才安居条件,且在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新津区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

1、销售对象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新津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新津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经新津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以及在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新经济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急需紧缺或特殊技艺人才。

(3)符合《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暂定)》并取得成都市新津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区级人才。

2、优惠政策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新津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新津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其中,A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买人才公寓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2)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F类人才条件并取得成都市新津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和“1.销售对象第‘(2)类’‘(3)类’人才”购房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

(二)资格复核

人才登记报名本批次房源后,由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牵头,对人才安居资格进行复核。

人才安居资格复核时间预计为2024年5月13日至5月24日(具体时间以人才安居资格审核部门复核完成时间为准)。

人才购房名单复核结束后,复核结果将以选房公告形式在人才安居服务网及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起始时间段为9:00-17:00之间)。

(三)选房签约

人才选房时间预计为2024年5月26日9:00至18:00(实际选房时间以选房公告为准)。

符合条件的人才选房时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人才类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同等条件下按取得人才资格先后时间选房(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通过离婚析产等发生房屋产权转移)认定为无房家庭)。人才选房签约结果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四)看房

有意向的购房人可关注成都购房通微信服务号搜“天府壹号院”等方式网上看房;需现场看房的,可拨打电话028-82428888(5月9日至5月26日,每天9:00时至18:00时)进行看房预约。

为提升客户看房体验,对于预约现场看房的,我公司将一对一服务的方式组织预约登记购房人看房。

(五)人才购房注意事项

1.

报名登记项目时,须确认填报的产权共有人、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并在购房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取得新津区人才安居资格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购买资格。

2.

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因此,2024年5月12日17:00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本项目。

3.

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选房过程中,出现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场时已过号的情况,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选房结束后到场的,选房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4.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公开披露,并抄送相关单位纳入征信记录。

5.

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公寓购买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其他购房人购房流程

在“1.销售对象第(1)类、第(2)类、第(3)类”人才之外,具备购房资格的其他购房人,公告之日起即可在项目销售中心登记购房,登记购房的人才选房签约后,经相关部门批准,剩余房源按照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相关规定由我公司组织面向其他购房人销售。

当期可售房源套数及明细公示时间预计为2024年5月26日,公示方式为我公司微信公众号(天府壹号院)和项目销售中心(成都市新津区杨柳大道299号)发布。如有变化,具体以普通商品房销售公告为准。

其他事宜可致电咨询:

开发企业成都津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8-82428888。

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咨询电话:028-82518637。

附件:

1.稳定就业证明

2.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3.预约看房二维码

4.天府龙智1号选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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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成都市玉林中学人才储备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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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岗位

初中

语文(1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历史(1人)、地理(1人)。

高中

数学(2人)、物理(2人)、化学(2人)、政治(1人)、 地理(2人)、心理健康(1人)、专业篮球教练(1人)。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业务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2、优秀在职教师

(1)具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授予、颁发的荣誉称号、赛课一等奖者优先。

报名方式

本次教师储备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公告,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在2024年5月3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176138275@qq.com(邮件主题以“初/高中+学科+姓名”命名),学校将择机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附件:成都市玉林中学人才储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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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蓉漂人才日青年人才大型招聘会指南

2024-04-25,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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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名称

2024“蓉漂人才日”·青年人才大型招聘会

招聘会时间

2024年4月27日(周六|9:00-15:30)

招聘会地点

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2号厅(1号门进)

主办单位

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

部分参会单位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传媒集团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天府锦城实验室(前沿医学中心)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

四川航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成都前沿交叉生物技术研究院

成都航天模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航天世源科技有限公司

海信(成都)冰箱有限公司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扫码查看所有参会单位及职位信息(参会单位以现场到场情况为准)

参会须知

①所有参会人员需提前预约参会;

②求职人员请提前准备充足纸质简历。

举办地点

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2号厅(1号门进)

建议乘车线路

地铁1号线、18号线西博城站D口出。

预约参会

通过“人才服务码”预约

打开成都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服务码”,点击“去预约”。

线上招聘:

登录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本次活动专题页面-点击“线上招聘”。浏览、搜索相关职位,在线投递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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